申办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须知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办事指南

成都市龙泉驿区卫生局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办事指南一、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2.办理单位:成都市龙泉驿区卫生局3.办理窗口:龙泉驿区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4.办理时限:承诺时限8个工作日(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5.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6.联系电话:848453287.投诉电话:69928680二、法定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04年主席令第17号发布)第二十九条第三款:“生产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的单位和生产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应当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二)《四川省消毒管理条例》(2008年四川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第九条第一款:“设立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应当向省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省卫生行政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符合条件的,应发给《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第九条第二款:“取得《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变更生产类别、迁移厂址、另设生产与消毒产品有关分厂(车间)的,应当重新申请办证。
”(三)《消毒管理办法》(2002年卫生部令第27号发布)第二十条:“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生产企业应当取得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后,方可从事消毒产品的生产”。
(四)《消毒管理办法》(2002年卫生部令第27号发布)第二十三条:“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有效期为四年。
(五)卫生部《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规定》(卫监督发〔2009〕110号)第十四条:“消毒产品生产企业需要依法延续取得的卫生许可证有效期的,应当在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生产企业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六)《四川省消毒管理条例》(2008年四川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第九条第二款:“取得《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变更生产类别、迁移厂址、另设生产与消毒产品有关分厂(车间)的,应当重新申请办证。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规定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规定第一条为规范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和《消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国内从事消毒产品生产、分装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本规定要求申领《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以下简称卫生许可证)。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一个生产场所一证,一个集团或公司拥有多个生产场所的,应分别申请卫生许可证。
第三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和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严格按照《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和国家其他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对生产企业进行卫生许可审核。
第五条申请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称申请人)应向生产场所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提交以下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生产场地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
(四)生产场所厂区平面图、生产车间布局平面图。
(五)生产工艺流程图。
(六)生产和检验设备清单。
(七)质量保证体系文件。
(八)拟生产产品目录。
(九)生产环境和生产用水检测报告。
(十)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请材料按照附件1的要求和格式提供。
第六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接收申请材料时,向申请人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
第七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应当根据《行政许可法》、《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时限、程序和要求完成受理、审查、决定,并出具相关卫生行政许可文书。
第八条受理申请后,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及时指派2名以上卫生监督员或委托下一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本规定和《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的要求,对生产场所进行现场核实,卫生监督员填写生产企业现场监督审核表并出具现场审核意见。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行政许可审批程序

附件:江苏省卫生厅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行政许可审批程序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规定,制定本程序。
二、凡我省境内的消毒剂、消毒器械和卫生用品(统称“消毒产品”)的生产企业,应当取得省卫生厅发放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以下简称卫生许可证)后方可从事许可范围内的消毒产品生产。
三、省卫生厅委托设区的市卫生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承担卫生用品生产企业卫生行政许可的申请受理、现场审核工作;委托省卫生监督所承担消毒剂、消毒器械生产企业卫生行政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核、报批、审批结论反馈、卫生许可证发放和档案管理等工作。
同时生产消毒剂、消毒器械和卫生用品的企业,应当向省卫生监督所提出申请。
四、申请卫生许可证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根据本程序的规定向省卫生监督所或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有关材料(卫生用品的申请材料一式两份):(一)江苏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行政许可申请表;(二)生产工艺及流程图;(三)厂区平面图、车间布局平面图;(四)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清单;(五)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生产环境卫生学检测报告(限卫生用品);(六)卫生质量控制体系相关材料(包括卫生管理组织、管理制度等);(七)卫生管理人员、检验人员名单及其培训合格证明材料;(八)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五、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或者申请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省卫生监督所或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受理其申请。
六、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省卫生监督所或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七、受理或不受理卫生许可申请,省卫生监督所或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规定出具卫生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决定书。
消毒产品企业卫生许可证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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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字号申请流程

消字号申请流程一、消字号产品申请所需资料1、申请时需要提供的资料首先就是填写《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申请表;2、了解到的消字号批文的申报流程及费用中,需要提供的资料中需要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3、申请卫消字需要提供的资料里面,生产场地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生产场所厂区平面图、生产车间布局平面图、生产工艺流程图;4、关于消字号批文的申报流程及费用的问题时,需要提供的资料中,生产和检验设备清单、质量保证体系文件、拟生产产品目录生产环境和生产用水检测报告也是必须要提供的;5、消字号批文的申报流程及费用中卫需要提供的资料还有的就是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如何申请消字号?申请消字号的产品,申请程序是由申请单位向所在地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即可。
其中申报消字号产品的国产消毒用品,需经过检验、整理申报材料、申请初审、初审、申请终审、终审等程序。
另外关于申报消字号产品中的进口消毒产品的申报需经过检验、整理申报材料、申请终审、终审等程序。
其次申报消字号需要满足一定的申报条件方可:一、关于申请消字号中新办证申请条件1、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选址和设计符合卫生要求;2、生产工艺流程、车间布局、卫生设施符合卫生部《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的要求;3、具备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4、从业人员取得预防性健康体检、卫生知识培训合格;5、具备适合产品生产特点、满足产品生产需要、保证产品卫生质量的设备;6、具有产品检测能力。
二、关于申请消字号中卫生许可延续申请条件:1、持有有效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提出申请;2、生产地址、许可项目没有发生改变;3、生产工艺流程、车间布局、卫生设施符合卫生部《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的要求。
三、关于申请消字号中卫生许可变更条件:1、持有有效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2、被许可人需要变更行政许可的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名称等事项且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
卫生部印发《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规定》.doc

卫生部关于印发《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规定》的通知发文单位:卫生部发布日期:2009-11-16执行日期:2009-11-16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为加强消毒产品监督管理,规范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许可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等,我部组织制定了《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规定》,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可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规定》进一步细化,制订本地的相关许可程序和规定。
附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规定二○○九年十一月十六日附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规定第一条为规范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和《消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国内从事消毒产品生产、分装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本规定要求申领《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以下简称卫生许可证)。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一个生产场所一证,一个集团或公司拥有多个生产场所的,应分别申请卫生许可证。
第三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和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严格按照《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和国家其他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对生产企业进行卫生许可审核。
第五条申请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称申请人)应向生产场所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提交以下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的责任:(一)《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生产场地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和常见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和常见.1.消毒产品生产企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能办理卫生许可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能办理卫生许可证:选址和设计符合卫生要求、生产工艺流程、车间布局、卫生设施符合卫生部《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的要求、具备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取得预防性健康体检、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具备适合产品生产特点、满足产品生产需要、保证产品卫生质量的设备、具有产品检测能力。
2.办理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需要哪些材料?办理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需要提供《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申请表、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生产场地使用证明、标明比例尺寸的生产场所厂区平面图、生产车间布局平面图及设备安装平面图、生产工艺流程图、生产和检验设备清单、质量保证体系文件、从业人员名单及预防性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拟生产产品目录、1年内的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环境和生产用水有效期内检测报告、大包装产品生产企业保证其生产的半成品符合相关卫生质量标准的承诺书(仅限消毒产品分装生产企业)、大包装产品生产企业与分装生产企业的合同协议书(仅限消毒产品分装生产企业)、大包装产品生产企业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仅限消毒产品分装生产企业)、大包装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仅限须经过卫生部许可的消毒产品)。
3.办理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流程是怎样的?办理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流程包括申请、报送申请材料、受理审批和经审查核实,合格后颁发证书。
4.办理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常见问题有哪些?办理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常见问题包括材料不全、申请流程繁琐、审批周期长等。
在办理前,企业应仔细了解办理要求和流程,准备充分的申请材料,以便顺利通过审批。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受理申请后,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指派2名以上卫生监督员或委托下一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的要求对生产场所进行现场核实。
申办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须知

申办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须知一、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款:生产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的单位和生产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应当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200项: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生产企业除外)卫生许可。
3、《消毒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生产企业应当取得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后,方可从事消毒产品的生产。
4、《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规定》第二条:在国内从事消毒产品生产、分装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本规定要求申领《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二、受理范围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
三、审批条件1、具有与消毒产品生产相适应的、符合卫生要求的厂房、设施、设备和环境;2、具有与产品生产相适应的卫生管理制度、专兼职消毒产品卫生管理人员;3、具有在工艺流程和生产过程中控制污染的条件和措施;4、具有符合卫生要求的生产用原、辅材料、工具、容器及包装物料;5、具有能对车间环境卫生和产品卫生质量进行检测的机构、人员以及必要的仪器设备;6、从业人员经过上岗前培训、健康检查合格;7、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规定的其他条件;8、委托加工消毒产品的,受委托方应当具备生产该种产品的能力以及相应的卫生条件,委托加工合同经过公证机关公证。
四、行政审批流程图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审批流程图(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1个工作日)3 / 194 / 19五、申请材料(一)申请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的单位和个人应向生产场所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提交以下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广西壮族自治区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1)申请表用钢笔(水笔)填写或打印,填写内容完整、清楚,无涂改;所有项目均应填写,不应有缺项,合理缺项可填写“无”;用A4规格纸打印,中文使用宋体小4号字,英文使用12号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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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须知一、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款:生产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的单位和生产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应当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200项: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生产企业除外)卫生许可。
3、《消毒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生产企业应当取得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后,方可从事消毒产品的生产。
4、《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规定》第二条:在国内从事消毒产品生产、分装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本规定要求申领《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二、受理范围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
三、审批条件1、具有与消毒产品生产相适应的、符合卫生要求的厂房、设施、设备和环境;2、具有与产品生产相适应的卫生管理制度、专兼职消毒产品卫生管理人员;3、具有在工艺流程和生产过程中控制污染的条件和措施;4、具有符合卫生要求的生产用原、辅材料、工具、容器及包装物料;5、具有能对车间环境卫生和产品卫生质量进行检测的机构、人员以及必要的仪器设备;6、从业人员经过上岗前培训、健康检查合格;7、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规定的其他条件;8、委托加工消毒产品的,受委托方应当具备生产该种产品的能力以及相应的卫生条件,委托加工合同经过公证机关公证。
四、行政审批流程图文档从网络中收集,已重新整理排版.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审批流程图(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1个工作日)3格式已调整,word版本可编辑.五、申请材料(一)申请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的单位和个人应向生产场所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提交以下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广西壮族自治区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1)申请表用钢笔(水笔)填写或打印,填写内容完整、清楚,无涂改;所有项目均应填写,不应有缺项,合理缺项可填写“无”;用A4规格纸打印,中文使用宋体小4号字,英文使用12号字。
(2)【申请类别】按生产类别分类目录填写,不得注明具体产品名称。
(3)单位名称、单位地址、经济性质、法定代表人等应与工商营业执照核准的相应内容一致,不能缩写也不能随意添加;生产地址按生产的实际场所所在地填写,应填全称,如XXX市XXX路XXX号。
(4)多个产品申报只需填写一份申请表,(5)产品名称应按《健康相关产品命名规定》的要求命名,包括商标名+通用名+属性名,及规格型号,格式为:XXX牌XXX。
产品种类多不够地方填写可另附清单。
(6)法定代表人签字应为亲笔签名。
(7)企业尚无公章的,应在[其他需要说明事项]一栏中进行说明,并声明所有申报资料以拟定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及按手指印为凭证,且法定代表人应亲自到办证窗口现场签字按指印。
(8)申请材料中的复印件清晰并与原件完全一致。
(9)申请材料一份,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工商营业执照应是有效的证件。
如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应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通知收,且在申请表[其他需要说明事项]一栏对无工商营业执照一事进行说明。
3、生产场地使用证明(指房屋产权证明及租赁协议)。
场地租赁合同、协议书、房产证明、土地使用证明等,租赁期限最好在四年期以上,不足四年期的应书面承诺保证生产场所租用期满后如有搬迁及时申报对新场所进行审核和注销卫生许可证。
4、生产场所厂区平面图、生产车间布局平面图(包括厂区周围环境图、厂区总平面图、生产车间及设备设施平面布局图、人流与物流走向图、检验室平面布局图)。
平面图应为电脑打印件。
厂区周围环境图及厂区总平面图应标明生产场所的朝向、厂区周围环境情况及厂区内部布局的功能分区;生产车间及设备设施平面布局、人流与物流走向图、检验室平面图应与实际相符合,标明各功能分间的具体长宽尺寸及车间朝向,每间房间以生产功能命名。
标识与实际生产工艺流程相适应的所有生产用房和辅助用房(如原料仓库、去皮间、配料车间、搅拌间、半成品存放间、灌装车间、内包装间、外包装间、成品仓库、化验室等)、设备设施布局情况及人流人流,物流。
各功能分区在同一幢楼的不同楼层,应就此进行文字说明。
5、生产工艺流程图。
从原料到成品生产过程的各工序均应标示,并标明生产条件控制(如温度、时间或状态等),申报多个产品生产的应分别描述每个产品的工艺。
6、生产和检验设备清单。
(生产设备参照附件1填报)(1)消毒产品生产标准操作规程。
(2)岗位责任制度。
(3)卫生管理人员名单、检验人员名单。
(4)生产人员个人卫生制度。
(5)设备采购和维护制度。
(6)卫生质量检验制度。
申报单位应列出自己能开展的针对生产环境及产品质量的检验项目,必须列出具体的检验项目名称(具体的检验项目参照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2009年版)第四十二条规定)。
(7)留样制度。
(8)物料采购制度。
(9)原材料和成品仓储管理制度。
(10)销售登记制度。
(11)产品投诉与处理制度。
(12)不合格产品召回及其处理制度。
8、拟生产产品目录(参照“生产类别分类目录”).生产企业应提供1年内的生产环境和生产用水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应由经过计量认证的检验机构出具。
卫生用品生产企业检验项目。
(1)生产车间环境:a.有净化要求的生产车间:检测净化车间的温度、相对湿度、进风口风速、室内外压差、空气中≥0.5μm和≥5μm尘埃粒子数,车间空气、工作台表面细菌菌落总数,工人手表面细菌菌落总数和致病菌。
【皮肤粘膜抗(抑)菌制剂(用于洗手的抗(抑)菌制剂除外)产品配料、混料、分装车间洁净度应在30万级以上;隐形眼镜护理用品生产(包装除外)、分装车间洁净度应在10万级以上。
】b.无净化要求的生产车间:检测生产车间工作台表面、车间空气细菌菌落总数,工人手表面细菌菌落总数和致病菌。
(2)紫外线灯辐射强度:采用紫外线对车间空气消毒的生产企业。
(3)消毒灭菌效果验证:自备消毒灭菌器对生产的消毒产品进行消毒灭菌处理的生产企业。
(4)生产用水:隐形眼镜护理用品和抗(抑)菌制剂的生产用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二部纯化水检测全项目,隐形眼镜护理用品的生产用水还应做无菌试验。
消毒剂生产企业检验项目。
(1)有净化要求的生产车间:检测净化车间的温度、相对湿度、进风口风速、室内外压差、空气中≥0.5μm和≥5μm尘埃粒子数,工作台表面细菌菌落总数。
【皮肤粘膜消毒剂(用于洗手的皮肤消毒剂除外)产品配料、混料、分装车间洁净度应在30万级以上。
】(2)紫外线灯辐射强度:采用紫外线进行车间空气消毒的生产企业。
(3)生产用水:灭菌剂、皮肤粘膜消毒剂的生产用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二部纯化水检测全项目。
10、申办人身份证及单位证明、代理人办理卫生许可申请的委托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申办人身份证明:申报单位对申报人身份进行说明,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文件内容包括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委托事项及承诺等。
11、消毒产品分装生产企业还需提供以下材料(1)大包装产品生产企业保证其生产的半成品符合相关卫生质量标准的承诺书。
(2)大包装产品生产企业与分装生产企业的合同协议书。
(3)大包装产品生产企业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4)大包装产品若为须经过卫生部许可的消毒产品,还应提供该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
(二)取得消毒产品卫生许可证后,申请变更许可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应向生产场所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1、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注册地址、生产地址路名路牌发生改变的:(1)《广西壮族自治区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申报单位、地址、许可项目、卫生许可证号按原许可的内容填写。
(2)公安或工商部门等出具的变更情况真实性的证明材料。
a、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变更核准通知书(企业名称、经济性质变更提交);企业名称变更指不涉及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改变,否则应按重新申请办理。
b、申报单位更换法定代表人的合法性文件,如股东决议、法定代表人任命文件等。
c、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地址名称变更的证明文件(地址路名及门牌号变更提交),原许可证核准的地址不变,只是路名或门牌号码发生改变。
d、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原件。
(4)申办人身份证及单位证明、代理人办理卫生许可变更申请的委托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申办人身份证明:申报单位对申报人身份进行说明,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文件内容包括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委托事项及承诺等。
2、生产方式、生产项目、生产类别发生改变的:(1)《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变更申请表》;(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3)生产场地使用证明(指房屋产权证明及租赁协议);(4)生产场所厂区平面图、生产车间布局平面图;(5)生产工艺流程图;(6)生产和检验设备清单;(7)质量保证体系文件;(8)拟生产产品目录;(9)生产环境和生产用水检测报告;(10)《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原件。
(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办理卫生许可变更申请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文件(包括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委托事项及承诺等)。
(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需要依法延续取得的卫生许可证有效期的,应当在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生产企业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延续申请提交下列材料:1、《广西壮族自治区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延续申请表》。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生产场地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
场地租赁合同、协议书、房产证明、土地使用证明等,租赁期限最好在四年期以上,不足四年期的应书面承诺保证生产场所租用期满后如有搬迁及时申报对新场所进行审核和注销卫生许可证。
4、生产车间布局平面图和生产工艺流程图。
(1)生产车间布局平面图包括生产车间及设备设施平面布局图、人流与物流走向图、检验室平面布局图,应为电脑打印件。
生产车间及设备设施平面布局、人流与物流走向图、检验室平面图应与实际相符合,标明各功能分间的具体长宽尺寸及车间朝向,每间房间以生产功能命名。
标识与实际生产工艺流程相适应的所有生产用房和辅助用房(如原料仓库、去皮间、配料车间、搅拌间、半成品存放间、灌装车间、内包装间、外包装间、成品仓库、化验室等)、设备设施布局情况及人流与物流走向;图中的特定图形应有图形说明,如:洗手池,人流,物流。
各功能分区在同一幢楼的不同楼层,应就此进行文字说明。
(2)生产工艺流程图从原料到成品生产过程的各工序均应标示,并标明生产条件控制(如温度、时间或状态等),申报多个产品生产的应分别描述每个产品的工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