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发布《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生产企业设置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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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致病性禽流感监测计划

高致病性禽流感监测计划

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监测计(一)监测范围不同年龄、品种的鸡、鸭、鹅和其它家禽及野生禽鸟,貂、貉、虎等人工饲养的野生动物以及高风险区域内的猪。

重点对种禽场、商品禽场、活禽市场、水网密集区、候鸟密集活动区和重点边境地区家禽进行监测。

(二)监测时间春秋进行两次集中监测,春季集中监测在5月底前完成,秋季集中监测在11月底前完成。

日常监测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对重点活禽市场实行每周定点监测制度,并于7月中旬,对大中城市活禽市场进行一次全面监测。

发现可疑病例,随时采样,及时检测。

(三)监测数量各省(区、市)每次集中监测至少采集20个种禽场(血清样品≥20份/场、泄殖腔/咽喉拭子双份样品≥20份/场)、30个商品代饲养场户(血清≥20份/场、泄殖腔/咽喉拭子双份样品≥20份/场)、30个重点活禽市场(泄殖腔/咽喉拭子双份样品≥20羽份/场)、10个猪场(血清和鼻腔拭子各≥20头份/场),野鸟新鲜粪便样本≥100份。

貂、貉、虎等人工饲养的野生动物根据实际情况采样监测。

对发现的死鸟需全部进行检测,并及时将阳性样品送国家禽流感参考实验室。

血清样本总量不少于1200份,拭子样品和野鸟新鲜粪便采集总量不少于1900份。

(四)检测方法1.免疫抗体检测方法及判定标准:(1)方法:血凝抑制试验(2)判定:弱毒疫苗,商品代肉雏鸡第二次免疫14天后,鸡群免疫抗体转阳≥50%为合格;灭活疫苗,家禽免疫后21天,HI抗体效价≥24为免疫合格。

2.用RT-PCR检测方法,进行泄殖腔、咽喉拭子和野鸟粪便的病原学检测。

(五)监测结果处理与报告病原学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1.对阳性禽及其同群禽进行隔离,必要时进行扑杀,并无害化处理。

2.将阳性样品送国家禽流感参考实验室进行确诊,经确诊阳性的进行扑杀,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3.对检测阳性的活禽市场休市,并进行彻底清洗消毒,对同群禽采取强制性措施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追溯来源,追查免疫情况。

农业部公告第1149号――人畜共患传染病名录-农业部公告第1149号

农业部公告第1149号――人畜共患传染病名录-农业部公告第1149号

农业部公告第1149号――人畜共患传染病名录
正文:
---------------------------------------------------------------------------------------------------------------------------------------------------- 农业部公告
(第114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有关规定,我部会同卫生部组织制定了《人畜共患传染病名录》,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人畜共患传染病名录
二〇〇九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
人畜共患传染病名录
牛海绵状脑病、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炭疽、布鲁氏菌病、弓形虫病、棘球蚴病、钩端螺旋体病、沙门氏菌病、牛结核病、日本血吸虫病、猪乙型脑炎、猪Ⅱ型链球菌病、旋毛虫病、猪囊尾蚴病、马鼻疽、野兔热、大肠杆菌病(O157 : H7)、李氏杆菌病、类鼻疽、放线菌病、肝片吸虫病、丝虫病、Q热、禽结核病、利什曼病
——结束——。

农业部关于印发《2018年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的通知

农业部关于印发《2018年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的通知

政策法规农业部关于印发《2018年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部属有关事业单位:为认真贯彻《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切实做好2018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我部组织制定了《2018年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农业部一总体要求(一)免疫病种。

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布鲁氏菌病、包虫病。

(二)免疫要求。

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布鲁氏菌病、包虫病,群体免疫密度应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应达到100%。

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和小反刍兽疫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

(三)免疫动物种类和区域。

高致病性禽流感:对全国所有鸡、水禽(鸭、鹅)、人工饲养的鹌鹑、鸽子等,进行H5亚型和H7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

供研究和疫苗生产用的家禽、进口国(地区)明确要求不得实施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的出口家禽,有关企业报省级兽医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实施免疫。

口蹄疫:对全国所有猪、牛、羊、骆驼、鹿进行O型口蹄疫免疫;对所有奶牛和种公牛进行A型口蹄疫免疫。

此外,内蒙古、云南、西藏、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对所有牛和边境地区的羊、骆驼、鹿进行A型口蹄疫免疫;广西对边境地区牛羊进行A型口蹄疫免疫,吉林、青海、宁夏对所有牛进行A型口蹄疫免疫,辽宁、四川对重点地区的牛进行A型口蹄疫免疫。

各省根据评估结果自行确定是否对猪A型口蹄疫实施免疫。

在6月30日前,对全国所有牛、羊、骆驼、鹿进行亚洲Ⅰ型口蹄疫免疫。

小反刍兽疫:对全国所有羊进行小反刍兽疫免疫。

各省级兽医主管部门按照《全国小反刍兽疫消灭计划(2016—2020年)》要求,在开展小反刍兽疫非免疫无疫区建设的区域,可以不实施免疫,并报农业部备案。

业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审批工作的通知

业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审批工作的通知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审批工作的通知(农医发[2008]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农业、农牧)厅(局、办、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为进一步规范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审批行为,加强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掌握高致病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审批条件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事关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事关实验室工作人员及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省级以上兽医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管理,认真贯彻实施《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按照《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审批办法》规定的条件,严格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审批。

(一)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所需实验室生物安全级别。

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审批办法》规定,一级、二级实验室不得从事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三级、四级实验室需要从事某种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或者疑似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应当经农业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经省级以上兽医主管部门批准的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必须按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生物安全要求细则》(附后)的要求,在相应生物安全级别的实验室内开展有关实验活动。

(二)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审批条件。

三级、四级实验室从事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或者疑似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是必须取得农业部颁发的《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资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二是实验活动仅限于与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有关的研究、检测、诊断和菌(毒)种保藏等;三是科研项目立项前必须经农业部批准。

二、严格规范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审批程序省级以上兽医主管部门应当按照《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审批办法》和农业部第898号公告规定的审批主体、审批程序,做好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审批工作。

2008年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主要动物疫病监测方案

2008年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主要动物疫病监测方案

20 0 8年高致病 性禽流感和 口蹄疫等 主要动物疫病 监测 方案
1 总 则 11 目 的 .
疫 病 预 防控 制 中心 6月 底 前 和 l 2月 地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安 排 . 重 点 活 和 下 半 年 集 中 监 场 实 行 每 周 定 点 监 测 制 度 . 于 7月 并 为 切 实 掌 握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 测 结 果 及 工 作 总 结 报 至 中 国 动 物 疫 中旬 . 大 中城 市 活 禽 市 场 进 行 一 次 口 对 蹄疫 、 高致 病 性 猪 蓝 耳 病 等 主 要 动 物 病 预 防控 制 中心 全 面 监 测 。发 现 可 疑 病 例 . 时 采样 , 随 132 国 家 动 物 疫 情 测 报 站 和 边 境 及 时 检 测 -. 疫 病 流 行 规 律 和 疫 情 动 态 . 时 发 现 及 疫 情 隐 患 . 高 重 大 动 物 疫 情 预 警 预 动 物 疫 情 监 测 站 在 每 月 底 前 将 上 月 213 监 测 数 量 提 .- 报 能 力 按 照 国 家 监 测 与 地 方 监 测 相 21日至本 月 2 日的 流行 病 学 调 查 结 0 各 省 ( 、 ) 次集 中 监 测 至 少 区 市 每 结 合 . 中 监 测 和 日常监 测 相 结 合 原 果 同 时 报 至 本 省 级 动 物 疫 病 预 防 控 采 集 2 集 0个 种 禽 场 ( 清样 品 I2 血 > 0份/ 则 . 制定 本 方案 特 制 机 构 和 中 国 动 物 疫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场 、 殖腔 / 喉拭 子双 份 样 品 > 2 泄 日 因 1 0份/ 12 职 责 分 工 . 心 : 7月 1 日前 和 翌 年 1月 l 日 场 )3 个 商 品 代饲 养 场 户 ( 清 I2 在 5 5 、0 血 > 0 1 . 农 业 部 兽 医 局 主 管 全 国 动 物 疫 前 分 别 将 上 半 年 和 下 半 年 实 验 室 监 份, 、 殖 腔/ 喉 拭 子 双 份样 品 I 2 .1 2 场 泄 咽 > 0 情 监 测 工 作 . 负 责 制 定 、 整 年 度 测 结 果 、 测 工 作 总结 同 时 报 至本 省 份, )3 并 调 监 场 、0个 重 点 活禽 市 场 ( 泄殖 腔/ 咽 动 物 疫 病 监 测 方 案 必 要 时 . 织 中 级 动 物 疫 病 预 防 控 制 机 构 和 中 国 动 喉拭 子 双 份 样 品 >2 组 1 0羽 份/ ) l 场 、0个 国 动 物 疫 病 预 防控 制 中心 、 国 动 物 物 疫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中 猪 场 ( 清 和 鼻 腔 拭 子 各 >2 血 1 0头 伽 卫 生 与 流 行 病 学 中心 和 相 关 动 物 疫 133 中 国 动 物 疫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场 )野 鸟 新鲜 粪 便样 本 ≥1 0份 。貂 、 .. , 0 病 国家 参 考 实 验 室 或 专 业 实 验 室 直 兽 医 诊 断 室 、 国 动 物 卫 生 与 流行 病 貉 、虎 等人 工饲 养 的野 生动 物 根 据 实 中 接 对 禽 流 感 等 动 物 疫 病 开 展 抽 检 学 中心 和 各 相 关 动 物 疫 病 参 考 实 验 际情 况采 样 监 测 对发 现 的死 鸟 需 全 122 中 国 动 物 疫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室 或 专 业 实 验 室 在 每 月 底 前 将 上 月 部 进 行检 测 .并 及 时将 阳性 样 品送 国 .. 具 体 负 责 组 织 实 施 全 国 动 物 疫 病 监 2 1日至 本 月 2 日的 监 测 结 果 报 至 中 家 禽 流感 参考 实验 室 0 测 工 作 . 时 汇 总 分 析 全 国疫 情 监 测 国 动物 疫 病 预 防 控制 中 心 及 血 清 样 本 总 量 不 少 于 10 20份 . 结 果 中 国 动 物疫 病 预 防控 制 中 心 兽 134 中 国 动 物 疫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拭 子 样 品 和 野 鸟新 鲜 粪 便 采 集 总 量 -. 医 诊 断 室 ( 业 部 兽 医诊 断 中心 ) 负 应 在 每 月 5 日前 将 上 月 度 全 国 疫 情 不 少 于 10 农 . 9 0份 。 责 全 国种 畜 禽 场 抽 样 监 测 工 作 ( 体 监 测 汇 总 及 分 析 结 果 报 至 农 业 部 兽 214 检 测 方 法 具 .. 医局 。 工作方案另行制定 ) ( ) 疫 抗 体 检 测 方 法 及 判 定 标 1免 123 中 国 动 物 卫 生 与 流 行 病 学 中 135 各 地 各 有 关 单 位 在 监 测 过 程 准 : .. .. 心 具 体 负 责 在 部 分 省 份 定 点 持 续 开 中 . 现 疑 似 重 大 动 物 疫 情 或 检 出 高 发 方法 : 血凝 抑 制试 验 展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和 监 测 工 作 ( 体 工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 具 口蹄 疫 病 原 学 阳 性 结 判 定 :弱 毒 疫 苗 . 品 代 肉 雏 鸡 商 作 方案 另 行 制 定 ) 果 的, 按 照《 物疫 情管理办 法》 应 动 规 第 二 次 免 疫 l 4天后 .鸡 群 免 疫 抗 体 1 . 各 省 ( 、 ) 医 主 管 部 门依 定 进 行 快 报 -4 2 区 市 兽 转 阳 ≥5% 为 合 格 ; 活 疫 苗 . 禽 0 灭 家 据 本 方 案 . 合 当地 实 际情 况 . 定 本 2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和 口蹄 疫 等 主 要 免 疫 后 2 天 . I 体 效 价 ≥2 结 制 l H 抗 4为 免 辖 区 内具 体监 测 实施 方 案 .由省 级 动 动 物 疫 病 监 测 方 案 疫 合 格 物 疫病 预 防控 制机 构 负责组 织 实施 21 高 致病 性 禽 流 感 监 测 方 案 . () R P 2 用 T— CR 检 测 方 法 . 行 进 1 . 国 家 动 物 疫 情 测 报 站 和 边 境 211 监 测 范 围 .5 2 .. 泄 殖 腔 、 喉 拭 子 和 野 鸟 粪 便 的病 原 咽 动 物 疫 情 监 测 站 根 据 《 家 动 物 疫 情 国 不 同 年 龄 、 种 的鸡 、 、 和 其 学 检 测 品 鸭 鹅 测 报体系 管理 规范 ( 行 )规 定 , 试 》 做 它 家 禽 及 野 生 禽 鸟 , 、 、 等 人 工 215 监 测 结果 处 理 与 报 告 貂 貉 虎 .- 好 相 应 区 域 内动 物 疫 情 监 测 工 作 饲 养 的野生 动 物 以及 高风 险 区域 内 病 原 学 检 测 结 果 为 阳 性 的 . 立 应 126 相 关 动 物 疫 病 国家 参 考 实 验 室 的 猪 。 点 对 种 禽 场 、 品禽 场 、 禽 即 采 取 以下 措 施 : .. 重 商 活 或 专 业 实 验 室 负 责 对 各 地 病 原 学 检 市 场 、 网 密 集 区 、 鸟 密 集 活 动 区 水 候 ( ) 阳性 禽 及 其 同群 禽进 行 隔 1对 测 阳性 样 品 的 复 核 、 原分 离 鉴 定 病 和 重 点 边 境 地 区家 禽 进 行 监 测 离 , 要 时 进 行 扑 杀 . 无 害 化 处 理 必 并 13 监 测 结 果 报 告 - 212 监 测 时 间 .. ( ) 阳性 样 品 送 国 家 禽 流 感 参 2将 131 各 省 级 动 物 疫 病 预 防 控 制 机 -. 春 秋 进 行 两 次 集 中 监 测 . 季 集 考 实 验 室 进 行 确 诊 . 确 诊 阳性 的进 春 经 构 应 在 每 月底 前 将 上 月 2 1日至 本 月 中监 测 在 5月 底 前 完 成 . 季 集 中监 行 扑杀 , 进 行 无 害化 处 理 秋 并 2 日的 日常 监 测 结 果 报 至 中 国 动 物 测 在 1 月底 前 完 成 0 日常 监 测 由各 0 1 ( )对 检 测 阳性 的 活 禽 市 场 休 3

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财政部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5.17•【文号】农办财〔2017〕35号•【施行日期】2017.05.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畜牧业正文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7〕3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委、办)、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财务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为了进一步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2016年,农业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农医发〔2016〕35号),决定从2017年开始调整完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

为做好中央财政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贯彻落实工作,我们制定了《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实施指导意见》。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2017年5月17日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实施指导意见为贯彻落实《农业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农医发〔2016〕35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动物疫病防治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通过政策实施,加强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进一步优化动物防疫资源配置,促进动物防疫工作深入开展,有效降低动物疫病发生风险,提升兽医卫生水平。

在政策落实中,坚持四个原则。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

落实好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和省级部门的监管责任,确保政策有效落实。

二是严格规范操作。

加强过程监管和绩效考核,强化信息公开,防范廉政风险。

三是注重市场化导向。

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实现形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基层动物防疫工作。

四是创新管理方式。

加快推进养殖场户自主选购疫苗、财政直补政策实施。

农业部公告第1173号――关于核发《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资格证书》的公告

农业部公告第1173号――关于核发《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资格证书》的公告

农业部公告第1173号――关于核发《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资格证书》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09.03.06
•【文号】农业部公告第1173号
•【施行日期】2009.03.06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
正文
农业部公告
(第1173号)
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审批办法》的规定,经审查,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动物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具备从事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资格,并核发《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资格证书》。

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审批办法》第十条和农业部公告第1167号的规定,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动物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不得从事我国尚未发现或者已经宣布消灭的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和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实验,需要从事其他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的,应当按照规定报农业部或者天津市畜牧兽医局批准。

特此公告
二〇〇九年三月六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21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21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21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21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219号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219号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核,批准西班牙海博莱生物大药厂生产的氟苯尼考注射液在我国注册,核发《进口兽药注册证书》,并发布产品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批准美国爱德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生产的鸡传染性支气管炎病毒ELISA抗体检测试剂盒等2种兽药产品在我国再注册,核发《进口兽药注册证书》,并发布修订后的产品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此前发布的同品种兽药产品质量标准同时废止。

批准英国安德国际有限公司(杜邦子公司)生产的过硫酸氢钾复合物粉兽药产品在我国变更注册。

特此公告。

附件:1.进口兽药注册目录2.质量标准3.说明书和标签农业部2015年1月27日附件1进口兽药注册目录兽药名称生产厂名称证书号有效期限备注氟苯尼考注射液Florfenicol Injection西班牙海博莱生物大药厂Laboratorios HIPRA S.A.(2015)外兽药证字01号2015.01-2019.12注册鸡传染性支气管炎病毒ELISA抗体检测试剂盒Infectious Bronchitis Virus ELISA Antibody Test Kit 美国爱德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IDEXX Laboratories, Inc.(2015)外兽药证字02号2015.01-2019.12再注册伊维菌素注射液Ivermectin Injection梅里亚有限公司巴西生产厂Merial Saude Animal Ltda(2015)外兽药证字03号2015.01-2019.12再注册过硫酸氢钾复合物粉Compound Peroxymonosulphate Powder(Virkon S)英国安德国际有限公司(杜邦子公司)Antec International Limited(A DuPontCompany)(2010)外兽药证字50号2010.11-2015.10变更注册:增加包装规格1kg/桶、10kg/桶附件2(略)附件3:氟苯尼考注射液等3种兽药产品说明书和标签一、氟苯尼考注射液说明书和标签(一)氟苯尼考注射液说明书【兽药名称】通用名:氟苯尼考注射液商品名:喜乐坦英文名:Florfenicol Injection汉语拼音:Fubennikao Zhusheye【主要成分】氟苯尼考【性状】本品为微黄色的澄明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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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把关能力 : 三 是要 求 企 业将 库 存
场基 础设 施 建 设 。 适度 丰 富 血 统 , 扩 大 保 种 群数 量 , 提 升 资 源保 护 能 力 。 因地 制 宜 建 立保 护 区 , 以 区 内核 心 场 ( 站)
境保护部、 农 业部 制 定 了《 畜 禽 养殖 禁 养 区划 定技 术指 南》 . 以推 进 畜禽 养 殖
定 了《 口蹄 疫 、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疫 苗
生产 企 业 设 置 规 划 》 详情 见 h t t p : / / www. mo a . g o v . c n /
z wl l m/ z c f g / n y bg z / 2 01 61 1 / t直 接 向 农 业 部 提 出 申
上 ,省 级 保 护 品 种 有 效 保 护 率 达 到
8 0 %以上 , 确保 重要 资 源 不丢 失 、 种 质
为 防 止 因棉 籽 粕 、 酒精糟 、 玉 米
特性不改变、 经济 性状 不 降 低 。
根据规 划. 农 业 部 将 适 时调 整 国
示 范 区 由 实施 企 业 提 出 申请 . 省 级 农

廊|
强 化 饲 料 毒 素 检 测
保 障 饲 料 质 量 安 全
家级 保 护 品种 有 效保 护 率 要 达 9 5 %以
业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提 出 初 审 意 见 报 农 业部 , 每 个 部 门 限 申报 1个 : 中 央 企
机制 , 提 高保 护效 率 。 同时 , 加 强保 种
对饲料生产企业的监管 : 一是 饲 料 生
两 部委 发布 《 畜 禽 养殖 禁养 区
划定技 术指 南》 的 通知
产 企 业 必 须严 格 查 验 原 料 供 应 商 资
质, 挑 选资质 齐全 、 质 量 有 保 障 的供
应商. 并签订质 量安全协 议 书: 二 是

农 业 部印发 《 全 国畜禽 遗传 资源
保护 和利 用 “ 十 三五 ” 规 划》 的 通 知
条 件 成 熟地 区 组 织开 展农 业对 外 开放
合 作试 验 区建设 试 点 ( 以 下 简称 “ 两
区” 建设) , 为 企 业走 出去搭 建境 外 、 境 为 进 一 步 加 强 畜 禽 遗 传 资 源 保 护 开发 利 用 工作 , 维护 生物 多样 性 , 促 进 现 代 畜牧 业 可持 续发 展 . 根据《 中华 内两 类 平 台 , 以外带 内、 以 内促 外 , 形 成推 动 农 业 对 外合 作 的议 轮 驱 动和 高
水 平 双 向 开 放 格 局
5 36 4 38 4 h t m
人 民共 和 国畜牧 法 》 有 关规 定 , 农 业 部
制定 了 《 全 国畜 禽遗 传 资 源保 护 和 利
用“ 十三 五 ” 规 划》 。提 出到 2 0 2 0年 国
按照《 方案》 要 求, 认 真 组 织 开 展 “ 两 区” 建设 申报 工 作 。 境 外农 业 合 作
2 0 1 6年 第 2 2期
中 国 饲料



案》 ) , 决 定在 “ 一带一路 ” 沿 线 以及 其
他 重 点 区域 组 织 开展 境 外农 业 合 作 示
疫、 高致 病 性 禽 流 感 疫 苗 生 产 企 业 管 理 , 根 据《 兽 药管理条例 》 , 农 业 部 制
范 区建 设 试 点 . 在沿海 、 沿江 、 沿边 等
的相 关原料 、 产品, 送 具 有 资 质 的 检 验机构进行毒素检测 , 并 留 存检 验报 告备查。 截 至 目前 , 共有 1 8家企 业 通
过检测 . 合格 率 1 0 0 %。
为主 . 带动 周 边农 户 开展 联 合保 种 。 进

步 完善 省 级 畜 禽 遗 传 资 源 保 种 体
为贯 彻 落 实《 畜禽 规 模 养 殖 污 染 防 治条 例 》 《 水 污 染 防 治行 动 计 划》 , 指 导各地科学3 t , J 定畜禽养殖禁 养区, 环
企 业 需 进 一 步 完善 人 员 、 设 施 设 备 等 条件 . 自检 玉 米 赤 霉 烯 酮 和 黄 曲 霉 毒 素 等 项 目, 提 高 采 购 原 料 的 质 量 安 全
家级 畜 禽遗 传 资 源保 护 名 录 .对 列入
请 。 农 业 对 外 开 放 合 作 试 验 区 由 县 ( 区、 市) 政 府 提 出 申请 . 省 级 农 业 行 政 主 管 部 门提 出初 审 意 见 报 农 业 部 . 每 个部 门 限 申报 1 个。
蛋 白粉 等 饲 料 原 材 料 中 玉 米 赤 霉 烯
酮 和 黄 曲 霉 毒 素 超 标 造 成 动 物 饲 料
生产 者、 养殖者 遭受 经济损失 , 北 京
市 顺 义 区监 督 所 三 项 监 管 措 施 加 强
保 护 名 录 的畜 禽 遗传 资源 全 面 落 实保 种主体, 完善 畜禽 遗传 资源 保 种场 、 保 护 区和基 因库 保 护体 系。 适 当集 中保 种 力 量 .统 筹 规 划 国 家级核 心 基 因库 和 区域性 基 因库 建设 .制 定基 因库保 种 计 划 .逐 步 完善 畜禽 遗 传 资源 交 换
系,制 定 和 完善 省级 畜禽 遗传 资源保
护名 录 和 场 区库 管理 办法 。
四 部 门 建 信 用 保 证 基 金 农 业 部 关 于 组 织 开展 境 外 农 业 合 作 示 范 区 和 农 业 对 外 开 放 合 作 试 验 区 建 设 试 点 的 通 知
污 染 防治 , 引导 畜牧 业 绿 色发 展 。
详情见 h t t p : / / www. c h i n a f a r mi n g .
c om / n h/ 2 01 6/ 1 1 /1 6 / 201 611 1 6 】 5 4 22 35 0 39 2 s ht 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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