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辩证法的一个新范畴—惯性范畴
政治知识: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

政治知识: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唯物辩证法学说由一系列科学的哲学范畴所构成的理论体系。
在唯物辩证法的理论体系中,除了基本规律之外,还有一系列基唯物辩证法学说由一系列科学的哲学范畴所构成的理论体系。
唯物辩证法的五对基本范畴是:现象和本质、内容和形式、原因和结果、可能性和现实性、偶然性和必然性。
1.偶然性与必然性(1)定义:揭示和反映事物变化发展的确定趋势和不确定趋势之间关系的一对范畴(2)内涵:偶然性是客观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不一定要发生、可以这样出现也可以那样出现的不确定的趋势。
必然性是客观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合乎规律的、一定要发生的、确定不移的趋势。
(3)二者关系:必然性存在于偶然性之中,通过大量的偶然性表现出来并为自己开辟道路。
偶然性背后隐藏着必然性,受必然性支配,偶然性是必然性的形式和补充。
偶然性和必然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4)方法论意义:重视偶然性,利用有利的偶然性、机遇,避免不利的偶然性,通过偶然性掌握必然性。
宣称“偶然性是科学的敌人”是形而上学的观点。
2.现象与本质(1)定义:揭示客观事物的外部表现和内在联系之间相互关系的一对范畴。
(2)内涵: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
本质是事物的根本性质和事物基本要素的内在联系。
(3)真象和假象:现象中有真象和假象,真象和假象都能够反映事物的本质。
真象是从正面表现本质的现象,假象是从反面歪曲表现事物本质的现象。
(4)假象和错觉:假象和错觉不能等同,错觉是由于人的感觉上的错误造成的,属于主观的范畴;假象则是由客观存在的种种条件造成的,它是现象的一种,属于客观的范畴。
(5)二者关系:任何本质都会通过现象表现出来,任何现象都表示本质。
(6)方法论意义:现象和本质存在着对立,这使科学研究成为必要;现象和本质存在着统一,这使科学研究成为可能。
要善于透过现象把握本质。
3.原因与结果(1)定义:揭示事物的前后相继、彼此制约关系的一对范畴。
(2)内涵:原因是引起一定现象的现象。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

3 矛盾的普遍存在
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普遍 规律,无处不在。
唯物辩证法在实践中的应用
生产实践
唯物辩证法通过对生产实践的 分析,提供了改进生产方式和 社会制度的思路。
社会变革
唯物辩证法指导着社会变革的 进程,鼓励人们发现和解决社 会矛盾。
科学研究
唯物辩证法的思维方法被广泛 应用于科学研究,帮助科学家 揭示事物的本质。
创新和思维跳跃
辩证思维鼓励创新和跳跃式思 维,帮助我们发现新的解决方 案。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概念和范畴
矛盾
矛盾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概 念,代表事物内部的冲突和 对立。
发展
发展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目 标,强调事物的变化和进步。
统一
唯物辩证法强调事物内部的 矛盾在一定条件下的统一。
物质与意1
辩证法原理
矛盾统一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是辩证法的基本原理。
2
物质决定意识
唯物辩证法认为物质决定意识,而不是相反。
3
运动与变化
事物的本质是运动和变化的。
辩证思维方式与唯物辩证法的关系
辩证思维方式
辩证思维是一种全面、综合和 发展的思考方式。
唯物辩证法的基础
辩证思维是理解和运用唯物辩 证法的关键。
唯物辩证法认为物质是世界的根本实在,意识是物质的产物。
2
相互作用关系
物质和意识相互作用,互为依存,但物质起主导作用。
3
物质基础的变化
物质基础的变化会引起意识形态的变化。
矛盾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概念
1 主要与次要矛盾
唯物辩证法区分主要矛 盾和次要矛盾,以确定 事物发展的方向。
2 矛盾的斗争和转化
矛盾的斗争推动事物运 动和发展,矛盾的转化 推动事物的进步。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基本规律五大范畴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基本规律五大范畴唯物辩证法这玩意儿,听上去是不是有点高大上?别急,咱们慢慢来聊聊。
什么是唯物辩证法呢?简单说就是一种看世界的方式。
它让咱们明白,万事万物都是相互联系的,变化是唯一不变的真理。
就像那句老话说的:“水往低处流。
”在这个变化的世界里,啥都不会永恒不变。
首先说说三大基本规律。
第一条是对立统一规律,听上去挺复杂,其实很简单。
就像你和你的好朋友,虽然有时候争得不可开交,但正是这种争执让你们的关系更深厚。
生活中处处都有对立,比如快乐和悲伤、成功和失败,这些看似矛盾的东西其实是相辅相成的。
就像硬币的两面,缺一不可,才是真正的生活。
再来看看第二条,质量互变规律。
这就像你把一杯水加热,温度到达沸点的时候,水就变成了蒸汽。
看似简单,其实深刻。
这告诉咱们,量变到一定程度就会引起质变。
生活中,想要实现大的改变,就得从小事做起,积累一点一滴,慢慢地,惊喜就会出现。
别小看那些微小的努力,最终会让你的人生焕然一新。
最后一条是否定之否定规律,听起来有点拗口,但它的意思其实很直白。
就像你小时候玩积木,搭的高了,可能会倒塌,但这并不是失败,而是给了你重新搭建的机会。
生活中,我们总会遇到挫折,跌倒了再爬起来,不断地否定旧的自己,才能迎来新的自己。
正所谓“失败乃成功之母”,这就是辩证法的力量。
接下来聊聊五大范畴,简单说就是认识事物的基本工具。
首先是“质量”,这是个基础概念,生活中无处不在。
就像你吃饭,饭菜好不好吃,质量最重要。
其次是“量”,就像你买衣服,价钱合适才能入手。
然后是“联系”,万事万物都是互相联系的,不信你看看,朋友间的关系、工作中的团队合作,都需要这种联系。
再往下是“发展”,这个词听起来就很积极,对吧?它告诉我们,生活在不停变化,只有不停发展,才能不被淘汰。
最后是“矛盾”,这个词可不是什么坏事,反而是推动事物前进的动力。
生活就是一场大戏,角色各有各的冲突和纠结,才让剧情更加精彩。
唯物辩证法并不是个深奥的哲学,而是咱们生活中的小智慧。
关于唯物辩证法的几个范畴

关于唯物辩证法的几个范畴唯物辩证法的范畴大致有以下五个方面:一、现象和本质世界上的事物普遍地都有这样两方面:一方面是它外表上变化不定的形状,就是它的现象方面;另一方面是事物内部的一定的关系、作用,就是事物的本质方面。
任何一件事都有这两个方面,都有它的现象的方面和本质的方面。
这两个方面在每一件事物中密切地结合着。
现象是本质的表现,对于本质的发展,它还是必不可少的东西。
事物的本质,常常不是直接就能认识到的,只从表现现象认识事物,就常常会受到迷惑。
要认识事物的本质,必须做科学的研究,就是以现象的认识做基础,加以分析研究,理解这些现象中间的内部关系,找出它们中间的一定的关系和作用,认识它们的规律,这样就得到了本质方面的认识。
需要说明的是,要认识本质,必须以大量的现象认识作基础,大量现象中起支配作用的关系才是本质的、巩固的关系,才不是暂的现象。
认识了事物的本质,我们就不会为现象所迷惑,相反地却能够更清楚地了解每一现象以至于“假象”的原因和意义。
这样,我们在实际行动中就不会为“假象”所迷而走错路,就能正确地应付一切现象的或局部的临时的事变,就能够顺利地达到我们斗争的目的。
鉴上,现象和本质是事物本身紧密结合的两个方面;以大量的现象为基础,采取分析等研究方法,就会深入认识事物的本质;认识了事物的本质,有助于更好地理解现象的原因和意义。
二、形式和内容形式和内容反映了一切事物的两个方面,任何事物,都有它的内容,也有它的一定的形式;都在一定的形式之中发展变化,它的发展变化的全过程,就是它的内容。
例如,八路军在抗日战争中以游击战争的形式和敌人斗争,这些游击队伍的产生、训练、发展、战斗过程、游击队与人民及解放区政府的关系、战争的结果和影响等等,都是敌后游击战争的内容。
形式和内容是不能随便分开的,这种关系在哲学上叫做内在关系。
形式和内容的内在关系,首先表现在内容的优越地位,或内容的决定作用上,即内容决定形式。
比如,抗日战争中,八路军与新四军坚持敌后战争,由于敌我力量对比悬殊,这种战争要求我们采取游击战为主的形式。
唯物辩证法的五对范畴

唯物辩证法的五对范畴唯物辩证法的五对范畴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和灵魂,是一种关于世界的认识方法和思维方式。
在唯物辩证法中,五对范畴是其中最基本、最核心的概念之一,它们分别是:质量和量、矛盾和统一、否定和否定之否定、形式和内容、必然和偶然。
下面将从不同角度详细介绍这五对范畴。
一、质量和量质量和量是唯物辩证法中最基本的两个概念。
质量指事物所具有的本质属性,如颜色、形状等;而数量则指事物所具有的可计数的属性,如长度、重量等。
在唯物辩证法中,质量与数量相互联系、相互转化。
1. 质变与量变在自然界中,许多事物都会发生从一种状态到另一种状态的变化。
这种变化可以分为两种类型:质变和量变。
质变指事物在性质上发生了根本改变,比如水从液态转化为气态;而量变则指事物在数量上发生了改变,比如水温升高。
2. 质量和量的统一质量和量在唯物辩证法中是相互联系、相互转化的。
质量是数量的基础,数量是质量的表现。
当数量达到一定程度时,就会发生质变;而当质变发生后,就会产生新的数量表现。
例如,在水温达到100℃时,水会发生沸腾,从液态转化为气态;反之,在水蒸气冷却后,水分子重新聚集形成液态。
二、矛盾和统一矛盾和统一是唯物辩证法中另一个重要的概念。
矛盾指事物内部存在着对立面、冲突面,如事物的正反两面;而统一则指这些对立面在实践中相互依存、相互作用。
1. 矛盾的普遍性矛盾是普遍存在于自然界和社会生活中的现象。
任何事物都不可能存在于孤立无援的状态下,都需要与外部环境进行交流作用。
这种交流作用就会产生各种各样的矛盾。
2. 矛盾斗争与发展唯物辩证法认为,矛盾斗争是事物发展的动力。
在矛盾的斗争中,一方往往会被另一方所代替,从而推动事物向着更高的阶段发展。
例如,在自然界中,生物之间的斗争不断推动着生命的进化;在社会生活中,阶级之间的斗争也是社会进步和革命的动力。
三、否定和否定之否定否定和否定之否定是唯物辩证法中关于变化和发展的概念。
否定指事物内部存在着对立面,而这些对立面又会相互排斥、相互消灭;而否定之否定则指这些对立面在消灭过程中产生新的对立面。
惯性思维有哪些作用及其特点

惯性思维有哪些作⽤及其特点 思维定势,也称“惯性思维” ,是由先前的活动⽽造成的⼀种对活动的特殊的⼼理准备状态,或活动的倾向性。
惯性思维也有⼀定的特点。
以下是由店铺整理的惯性思维的内容,希望⼤家喜欢! 惯性思维的定义 所谓思维定势,就是按照积累的思维活动经验教训和已有的思维规律,在反复使⽤中所形成的⽐较稳定的、定型化了的思维路线、⽅式、程序、模式(在感性认识阶段也称作“刻板印象”)。
举个简单的例⼦。
如果给你看两张照⽚,⼀张照⽚上的⼈英俊、⽂雅;另⼀张照⽚上的⼈丑陋、粗俗。
然后对你说,这两个⼈中有⼀个是全国通缉的罪犯,要指出谁是罪犯,⼤概不会犹豫吧!? 先前形成的知识、经验、习惯,都会使⼈们形成认知的固定倾向,从⽽影响后来的分析、判断,形成“思维定势”——即思维总是摆脱不了已有“框框”的束缚,表现出消极的思维定势。
认识的固定倾向是⼀种习惯,⽽习惯却是⼀种因循式的思维形式。
习惯——已经熟练掌握的不假思索的反应⾏为和适应⾏为,经常使不饥⽽⾷,不困⽽眠,不愠⽽吼,压倒合理的思想⽽不给它以⾃由发挥的机会。
若想要提⾼能⼒,就必须从冲破思维定势开始。
惯性思维的特点 ⼀是思维模式,即通过各种思维内容体现出来的思维程序、模式,既与具体内容有联系,却⼜不是具体内容,⽽是许多具体的思维活动所具有的逐渐定型化了⼀般路线、⽅式、程序、模式; ⼆是强⼤的惯性或顽固性,不仅逐渐成为思维习惯,甚⾄深⼊到潜意识,成为不⾃觉的、类似于本能的反应。
尤其表现在,要改变⼀种思维定势是有⼀定难度的,⾸先需要有明确的认识,⾃觉的进⾏;其次要有勇⽓和决⼼。
思维最⼤的敌⼈,是习惯性思维。
世界观、⽣活环境和知识背景都会影响到⼈们对事对物的态度和思维⽅式,不过最重要的影响因素是过去的经验。
⽣活中有很多经验,它们会时刻影响⼈们的思维。
惯性思维的主要特征 趋向性 思维者具有⼒求将各种各样问题情境归结为熟悉的问题情境的趋向,表现为思维空间的收缩。
唯物辩证法五对范畴

唯物辩证法五对范畴唯物辩证法的五对基本范畴是:现象和本质、内容和形式、原因和结果、可能性和现实性、偶然性和必然性。
现象和本质唯物辩证法认为:现象和本质是揭示客观事物的外在联系和内在联系相互关系的一对范畴。
本质是事物的根本性质或组成事物基本要素的内在联系,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
唯物辩证法认为现象和本质是一对辩证统一: 1.现象和本质是对立的:现象是表面的、具体的、和易逝多变的,往往靠感官即能感知;本质则是隐藏在事物的内部的、是事物一般的共同的方面、而且是相对稳定的,它往往只能依靠抽象思维来把握。
例如,谁都可能看到苹果从树上掉下来,但要揭示这个现象的本质(万有引力定律)则需要理性分析和思考。
2.现象和本质是统一的:现象离不开本质,任何现象都由本质所决定的,都是本质的某种表现(例如,真相从正面直接地表现着本质,假相则从反面歪曲地表现着本质);同时,本质也不可能离开现象而单独存在,任何本质都要通过一种或多种现象表现出来。
因此,人们认识事物总是通过对现象的分析研究才能了解到事物的本质,这个分析研究的过程常常被概括为“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过程。
内容和形式唯物辩证法认为:内容和形式是揭示事物所具有的内在要素和它们的结构及其表现方式的一对范畴。
内容是事物内在要素的总和,形式指内在要素的组织和结构。
事物总是具有一定的内容和形式。
唯物辩证法认为内容和形式是一对辩证统一: 1.内容和形式是对立的:内容不同于形式。
2.内容和形式是统一的:其一,内容和形式相互依存,没有内容的形式是空洞的形式,没有形式的内容是一堆要素。
其二,内容和形式是相互作用的,内容决定形式,形式反作用于内容,或说服务于内容——因为当形式适合内容时就促进内容发展,形式不适合内容时就阻碍内容发展,不讲究实际效果的形式被称为形式主义。
其三,内容和形式的区分是相对的、也是复杂的,同一形式可以容纳或表现不同的内容,同一内容也可以有多种表现形式,旧形式可以服务于新内容,旧内容可以采用新形式。
辩证法的基本范畴与辩证思维方法

辩证法的基本范畴与辩证思维方法首先,矛盾是辩证法的基本范畴之一、事物的存在和发展是通过矛盾的对立统一实现的。
矛盾指的是事物内部或外部的矛盾冲突,它是事物发展的动力。
矛盾的对立面相互对立,但又相互渗透、相互依存,形成了事物的统一体。
矛盾的存在和运动推动了事物的发展和变化。
其次,对立统一是辩证法的核心概念。
对立统一指的是矛盾的两个方面既相互对立又相互统一、对立面相互对立的同时,又相互依存、相互作用。
对立统一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本规律。
没有对立就没有发展,没有对立统一的矛盾,事物就会停滞不前。
而否定是辩证法的另一个基本范畴。
否定指的是事物的变革和发展过程中旧事物被新事物替代的过程。
否定包含了消极的否定和积极的否定。
消极的否定是对旧事物的否定,也是对矛盾一方的否定。
积极的否定是对矛盾一方的否定,同时又保留了矛盾一方的部分要素,使其得以转化为新事物。
辩证法还强调事物的转化。
转化指的是事物在运动发展过程中由一个质变为另一个质的转变。
事物的转化是在矛盾的推动下实现的。
事物通过对立面的斗争和消除,实现了量变积累到一定程度后的质变。
这种质变是事物发展的重要阶段,意味着事物的发展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
辩证思维方法是运用辩证法的原理和范畴进行思维和认识的方法。
它突破了主观、片面、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强调整体性思维和观察的多层次、多角度。
辩证思维方法不仅在科学研究中有着重要的应用,也可以用于生活、工作和社会实践中。
辩证思维方法的核心是辩证的观察和分析。
通过辩证观察,我们能够关注事物的内在矛盾和变化,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同时,辩证分析可以帮助我们从中观、宏观层面来看待问题,避免片面和机械的思维方式。
辩证思维方法还强调总结和发展。
总结是基于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的基础上,对事物的本质、规律和发展过程进行归纳、概括和总结。
发展则是在总结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事物的发展和进步。
总之,辩证法的基本范畴和辩证思维方法是一种全面、深入的认识和思维方式,可以帮助我们把握事物的内在本质和发展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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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物辩证法的一个新范畴—惯性范畴唐阜宾《东岳论丛》一九八八年第五期方法论中的任何新思维都将产生新的概念,为了从本质上概括这种新概念,有必要引进新的哲学范畴。
本文试图将质性做为一个哲学范畴引进唯物辩证法,以期能为我国当前的社会主义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贡献一点可供参考的思想方法。
一、让惯性走出力学领域惯性最初只是傲为一个力学范畴提出来的。
1686年英国物理学家牛顿在他的名著《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一书中提出了著名的古典力学的三条运动定律。
牛顿第一定律,他的原话是这样说的:“任何一个物体都保持静止的或匀速直线运动状态。
除非物体受力的作用被迫改变这种状态。
”根据这条定律,人们把物体保持其原有运动状态不变的特性称之为惯性。
因此牛顿第一运动定律又被称为惯性定律。
物体的惯性还表现在使其改变运动状态的难易程度上,在一定的外力作用下,物体的惯性愈大,要使它改变运动动状态就愈难;物体的惯性愈小,要使它改变运动状态就愈容易。
在牛顿运动定律中,物体惯性大小的量度被称为质量。
这里的质量也是一个力学范畴,不同于哲学范畴中的质和量。
如果我们这样抽象概括一下:事物运动过程中,在一定条件下都具有保持自己原有运动状态相对不变的性质,直到由于内因或外因的变化破坏了这种状态为止。
事物运动的这种性质被称之为惯性,那么我们是否可以将惯性从力学范畴中“解放”出来,将它延伸到哲学领域呢?哲学的研究对象是自然、思维和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如果这个溉括和延伸是正确的,那么这个哲学领域中的惯性无论是在自然界中,在思维运动中,还是在人类社会中,都应该具有普遍意义。
根据人类目前的认识,地球至少有50亿年了,也就是说地球这种运动状态已相对不变地存在丁50亿年了。
人类本身存在几十万年的历史与50亿年比较起来只不过是短暂的一瞬间。
地球只是太阳系行星家族中的一员,如果不是太阳自己寿终正寝或太阳系外有较近的巨大天体的影响,地球的这种运动状态将会漫长地持续下去。
可见人类本身就生存在一个处于惯性状态的天体之中。
在微观世界中,原子是由质子、中子、电子等基本粒子组成的。
质子与中子等核子组成原子核,电子在核的周围绕核转动。
不同单质的原子,组成其原子核的质子、中子及核外电子在数目结构和运动状态上都是各不相同的,而且都各自保持自己原有的运动状态相对地固定不变。
黄金和碳在自然界中都可以单质的形式存在。
碳原子是由6个质子、6个中子与6个电子组成。
金原子是由79个质子117个中子与79个电子组成。
那么我们是否可以拿20个碳原子破坏它们原有的运动状态,将它们分解成基本粒子再重新组合成一个金原子呢?起码,今天的科学技术还无法做到这一点。
可见原子中基本粒子的运动状态多么难以改变,其惯性是相当大的。
如果从时间的角度考察物质在空间中的运动范围,就有高速与低速之分。
光速为每秒约30万公里,通常人们把接近光速的运动称为高速运动,远远低于光速的运动称为低辣运动。
地球以每秒30公里的速度困绕太阳运动,属于低速运动。
那么在高速运动中惯性是否还存在呢?答案是肯定的。
目前已知速度最高的运动就是光木身的运动,如果不是遇到物体的阻挡或某种场力的作用,光就不会改变自己的运动状态而一直传播下去。
在经典波动光学中,光的直线运动被认为是不受引力场的影响的,但实际情况是地球的引力场太弱,还不致于改变光的运动状态。
现代科学已经证明,一束光在经过太阳表面时,由于受太阳引力场的影响,传播方向偏转一定角度,可见光也是在惯性状态运动。
物质运动过程中的惯性状态,不论是在宏观世界还是在微观世界,不论是在低速运动状态还是在高速运动状态都是存在的。
所以说惯性在整个自然界中都具有普遍意义。
物质没有所谓起源问题,它是无始无终的,但意识——思维着的精神却是物质发展的一定阶段的产物,是高度组织起来的特殊物质——人脑的机能。
既然人脑也是物质组成的,那么人脑的运动——意识活动过程,也必然是以各种物质运动过程为基础的,而物质运动过程中的惯性状态也必然影响到人脑的意识活动过程。
我们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在思维运动中,同样也存在惯性状态。
这个结论的正确性已被现代解剖学、生理学、心理学知识及社会实践所证实。
人脑包括大脑、间脑、中脑、脑桥、延髓和小脑等部分。
意识活动的过程同时也是大脑进行高级神经活动的生理过程。
1932年俄国生理学家巴甫洛夫发现大脑皮层与皮层下中枢神经的活动是有区别的。
大脑皮层本身对外部刺激反应灵敏,而皮层下中枢神经活动都具有较大的惰性。
他把这种惰性表述为:“一般不容易对外界刺激发生反应,但既经发生反应,又很不容易被抑制下去。
”巴甫洛夫发现了大脑的不同部分的神经活动在改变原有运动状态上难易程度不同,这实质上就证明了大脑的神经活动也存在着惯性,而且不同的部分其惯性大小不同。
现代解剖学已经证明,没有两个人的大脑皮层在脑回的数量或大小上完全相同。
这种差异影响到不同人的大脑在改变自己原有运动状态的难易程度上也是不同的。
这种高级神经活动惯性大小的不同可以在每个人的个性、气质和思维活动中表现出来。
人们的思维方式、思想方法同样具有相对固定,不易改变的性质,这种性质集中表现在人们的世界观上。
世界观的不易改变性是人类思维运动中惯性状态的最高表现。
意大利科学家布鲁诺在罗马广场上面对熊熊烈火,至死坚持哥白尼的太阳中心说,他宁肯不要自己的生命也不肯改变自己的思想方法和对世界的看法。
革命烈士夏明翰面对敌人的屠刀所做出的抉择是“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
可见在人们的思想方法中,思维运动的惯性不仅存在,而且有相当强烈的表现。
大脑高级神经活动中的惯性是人的思维运动惯性的基础。
思维运动的惯性表现为人的个性、气质、思想方法等思维意识的相对不可变性。
思维运动的惯性贯穿于人的整个生存过程,支配着人的社会实践活动。
惯性范畴在整个思维运动中也都具有普遍意义。
思维惯性具有十分强烈的表现,并支配着人们的行为,支配着人们的社会联系,这在人类社会中就形成了社会惯性。
社会惯性应表现为社会事物在运动过程中所具有的保持自己原有运动状态相对不变的性质。
民风民俗是人类社会中最常见的一种惯性现象,炎黄子孙端午节吃棕子,春节放炮竹的习俗,虽经时代变迁、社会发展,几千年来都未曾改变。
传统观念是社会中另一种常见的惯性现象。
费孝通在《群言》1988年第1期发表文章说:“我们的现代化建设,是背着两个包袱进行的:一个是3000年的封建思想包袱,另一个是30多年的‘左’的思潮包袱,有时感到行动起来很吃力。
”这说明一些受传统观念支配的社会事物很难改变其原有的运动状态。
社会事物的各种惯性现象是司空见惯的,只是人们还没有从社会惯性的角度去认识它罢了。
人们常说的什么“尾大不掉”、“积重难返”、“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等,实质上都是指一些难以改变原有运动状态的惯性较大的社会事物,所以说,在人类社会中惯性范畴也具有普遍意义。
二、哲学惯性范畴与杜会变革至此我们已经证明了,惯性在自然界、思维运动和人类社会中都具有普遍意义,所以我们可以下结论说惯性是一个哲学范畴。
惯性范畴又是一个相对范畴,它的相对性就是它的条件性,即惯性的存在及其大小均以事物内部、外部条件的变化为转移。
惯性范畴具有极其丰富的内容和多种多样的表现形式。
我们提出哲学惯性范畴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认识世界,而更重要的是为了改造世界。
要改造世界往往要设法控制惯性的大小。
那么支配事物惯性大小的因素有哪些呢?主要有两种因素:一是与事物惯性相关的量的变化;二是与事物惯性相关的各种联系与结构的变化。
我们把受第一种因素义配的惯性称之为机械惯性,把受第二种因素支配的惯性称之为辩证惯性。
事物在质变过程中,不论是量的增减还是结构与联系的变化都很显著,因此这时事物往往具有最小惯性。
惯性走出力学领域延伸到哲学领域,是人们对世界认识深化的必然结果。
其实这种延伸已在实践中自发地进行着。
例如电子工程中习惯于把电容和电感叫做“惯性环节”,因为在电路中电容两端的电压,电感中的电流都不能产生跃变,即不能瞬间改变它们原有的运动状态,这也是一种惯性。
而这里的惯性概念已远不是力学领域中的惯性概念。
在人类社会中,人是参予社会事物的最基本的单元,因此许多社会事物的机械惯性的大小往往是由于参予该社会事物的人的数量规模所决定的。
例如:小国、人少,易于控制,机械惯性就小。
而人又是有主观能动性的,所以社会事物的辩证惯性的大小则是由人及社会组织之间的各种错综复杂的联系所决定的。
僵化、死板的社会联系,往往会增加社会事物的辩证惯性。
中国社会人口数量巨大、历史悠久,一些传统观念根深蒂固,许多社会联系死板、僵化,这就造成了中国社会的机械惯性与辩证惯性都异常强大,搞社会变革是比较困难的。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中国的政治领袖和社会活动家们,比较喜欢运用一种“政治运动”的手段来搞社会变革。
且不论及历次“运动”的功过如何,但是多数运动都能比较彻底地将惯性如此巨大的中国社会“运动”起来却是事实。
原因何在?若从惯性范畴来分析这个问题就比较容易理解了。
历次“运动”在方法上都有两点是十分关键的:一是层层动员,“过细”到每一个人,动辄“家喻户晓、人人明白”,抵制运动的人越少,社会的饥械惯性就越小。
二是搞一些什么“小组”、“委员会”之类的机构领导“运动”,打破党政机构的常规工作联系,搞出了一个“运动”可以冲击其他,而其他不能冲击“运动”的“政治运动特区”。
这样就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社会组织及人之间原有的联系和运动状态,从而减小了社会的辩证惯性。
社会的机械惯性和辩证惯性都减小了,整个社会的惯性也就减小了,社会就较容易“运动”起来了。
在今夭的新形势下,利用“政治运动”的形式来推动社会变革已不适用,但是惯性范畴所提供的思想方法对我们今天的改革是有一定启发意义的。
今天的改革实质上也是一场社会变革。
当前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就是搞活企业,要搞活企业就要减小企业的惯性。
造成中国企业的机械惯性过大的一个基本原因就是职工队伍过于庞大,多数企业冗员太多,鱼龙混杂,人满为患,包袱沉重,难以轻装上阵。
为减小企业的机械惯性,就要裁减“消肿”。
人身上有肿块,用压的办法是压不下去的,用热敷疏导的办法往住能凑效。
因此企业“消肿”用行政命令精简的办法是不可取的。
这里建议采取一种疏导的“消肿”办法,有三点内容:其一立法保障劳动力有一定程度自由流动的权力,允许一定失业率的存在;其二是在社会上建立待业缓冲机构,以指导培训与就业;其三是建立失业保险制度,企业为职工购买失业保险,职工失业期间由保险公司支付最低生活费用。
企业若能“消肿”则机械惯性就会大大减小。
造成中国企业辩证惯性过大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企业的外部条件太差,各种纵向、横向干涉严重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这里建议采取一种“企业特区”方案。
这不是一个地理上的特区,而是在上层建筑的某一部分上搞出一个保护企业合法生产经营的“特区”,制定一套与此相应的系统的政策法令,建立一个有相当权威的“企业特区”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