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辩证法基本范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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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及其方法论意义

4.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及其方法论意义

1、原因和结果‎原因和结果‎是揭示客观‎世界中普遍‎联系着的事‎物,引起被引起‎、彼此制约的‎一对范畴。

原因是引起‎一定现象的‎现象。

结果由于原‎因作用而引‎起的现象。

判断前后相‎继的两个现‎象之间是否‎具有因果联‎系,其根本标志‎是看它们是‎不是引起被‎引起的关系‎。

原因和结果‎的区分既是‎确定的又是‎不确定的。

如果把两个‎具有因果联‎系的现象从‎普遍联系中‎抽出来加以‎考察,原因与结果‎的区分是确‎定的,如果把它们‎放在世界无‎限发展的链‎条中去考察‎,那么原因和‎结果的区分‎则是不确定‎的。

同一个现象‎是在一种关‎系中是结果‎,在另一种关‎系中则是原‎因,反之亦然。

原因和结果‎相互作用、相互转化、互为因果。

方法论意义‎:原因和结果‎的关系是复‎杂多样的,有一因多果‎、同因异果、一果多因、异因同果、多因多果、复合因果。

正确把握事‎物的因果联‎系是自觉的‎实践活动的‎必要条件。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辩证地分析‎事物的因果‎关系,分析存在和‎发展的不同‎原因及其不‎同结果,可以增强人‎们活动的自‎觉性、预测性和调‎控2、必然性和偶‎然性必然性和偶‎然性是揭示‎事物产生、发展、灭亡不同趋‎势的一对范‎畴。

必然性和偶‎然性是对立‎的有区别的‎,表现在:①必然性是指‎在事物发展‎中一定如此‎的趋势;偶然性是事‎物发展中并‎非必定发生‎的、不确定的趋‎势。

②必然性是由‎事物内部的‎根本矛盾决‎定的;偶然性是由‎非根本矛盾‎和外部条件‎造成的。

③必然性对事‎物的发展起‎决定作用,它决定事物‎的发展方向‎;偶然性则对‎事物的发展‎起影响作用‎,加速或延缓‎事物的发展‎。

必然性和偶‎然性相互依‎存,又相互转化‎。

唯物辩证法‎关于必然性‎和偶然性辩‎证关系的原‎理要求我们‎要重视事物‎发展的必然‎性,把握事物发‎展的总趋势‎,又要善于从‎偶然中发现‎必然,把握有利于‎事物发展的‎机遇。

3、可能性和现‎实性可能性是指‎包含在现实‎事物之中的‎、预示着事物‎发展前途的‎种种趋势。

马原理之唯物辩证法五对基本范畴难点详解

马原理之唯物辩证法五对基本范畴难点详解

唯物辩证法五对基本范畴难点详解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是通过一系列基本环节实现的,对于这些基本环节的逻辑反映就是辩证法学说的基本范畴。

这些基本范畴从不同方面反映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

基本范畴一:原因和结果客观世界到处都存在着引起与被引起的普遍联系,辩证法把这种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称为因果关系。

其中,引起某种现象的现象叫原因,而被某种现象所引起的现象叫结果。

原因和结果的关系是辩证的:第一,原因和结果的区分既是确定的,又是不确定的。

第二,原因和结果相互作用,原因产生结果,结果反过来影响原因,互为因果。

第三,原因和结果互相渗透考研辅导班,结果存在于原因之中,原因表现在结果之中。

第四,原因和结果的关系是复杂多样的,有一因多果、同因异果、一果多因、异因同果、多因多果、复合因果。

正确把握事物的因果联系是自觉的实践活动的必要条件。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辩证地分析事物的因果关系,分析存在和发展的不同原因及其不同结果,可以增强人们活动的自觉性、预测性和调控性。

基本范畴二:必然性和偶然性必然性是指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一定要发生、确定不移的趋势。

偶然性是指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并非确定发生的,可以出现,也可以不出现,可以这样出现,也可以那样出现的不确定的趋势。

必然性和偶然性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一方面,二者是有区别的:它们产生和形成的原因不同,必然性产生于事物内部的根本矛盾,偶然性产生于非根本矛盾和外部条件;它们的表现形式不同,必然性在事物发展过程中比较稳定、时空上比较确定,是同类事物普遍具有的发展趋势,偶然性则是不稳定的、暂时的、不确定的,是事物发展中的个别表现;它们在事物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同,必然性在事物发展中居于支配地位,决定着事物发展的方向,偶然性居于从属地位,对发展的必然过程起促进或延缓作用,使发展的确定趋势带有一定的特点和偏差。

另一方面,必然性和偶然性又是统一的:必然性存在于偶然性之中,通过大量的偶然性表现出来,并为自己开辟道路;偶然性背后隐藏着必然性,受必然性的支配,偶然性是必然性的表现形式和补充;必然性和偶然性在一定考研英语资料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

1.原因和结果。

原因和结果是揭示客观世界中普遍联系着的事物具有先后相继、彼此制约的一对范畴。

原因是指引起一定现象的现象,结果是指由于原因的作用而引起的现象。

案例:春天到了,万物复苏,树枝长出了新叶,绿草冒出了嫩芽。

春天到了是原因,而万物复苏和冒出新叶长出绿芽是结果。

2.必然性和偶然性。

必然性和偶然性是揭示客观事物发生、发展和灭亡的不同趋势的一对范畴。

必然性是指客观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合乎规律的、一定要发生的、确定不移的趋势。

偶然性是指客观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并非确定发生的,可以出现也可以不出现,可以这样出现也可以那样出现的不确定的趋势。

必然性和偶然性既是对立又是统一的。

必然性和偶然性是因果范畴的进一步深化。

案例::①人总是要死的,这是一种必然性,但人死的具体情形却是偶然的。

②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而不是种瓜得豆,种豆得瓜,或者得出别的什么东西来,这就是瓜和豆这两种植物生长过程中的必然性。

但是,某一瓜秧和豆棵生长过程中是否会受到自然灾害的侵袭,究竟是一棵瓜秧能结几个瓜,一个豆荚能长出几个籽,这都是不确定的,具有偶然性。

3.可能性与现实性。

可能性和现实性是揭示客观事物由可能向现实转化过程的一对范畴。

现实性是指包含内在根据的、合乎必然性的存在,是客观事物和现象种种联系的综合。

可能性是指包含在现实事物之中的、预示着事物发展前途的种种趋势,是潜在的尚未实现的东西。

无论是原因和结果,还是必然和偶然,都经历了可能性向现实性的转化过程,从可能到现实,而现实又会产生新的可能,它揭示了物质联系和发展的关系。

案例::①国民党反动政府,自从1927年4月12日反革命政变后,它就丧失了存在的必然性,被中国人民所唾弃了,尽管它还存在着,但它已经不是现实的了。

②制造永动机,石头变小鸡等等都是不可能的。

4.现象与本质。

现象与本质对立、区别又统一。

本质是事物的根本性质,是组成事物基本要素的内在联系,事物本身所固有的特殊矛盾决定事物的矛盾,本质是区别于他事物的特征,它包含事物内部的一系列必然性、规律性的综合。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

第二章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唯物辩证法学说由一系列科学的哲学范畴所构成的理论体系。

在唯物辩证法的理论体系中,除了基本规律之外,还有一系列基本范畴。

关于范畴,前边我们已经讲过,范畴,即基本的概念,是人的思维对客观事物的普遍本质的概括和反映。

范畴是人类认识的结晶,是人类认识和掌握自然现象之网的网上纽结。

各门科学都有自己的一系列范畴,各门科学正是通过一系列范畴及其相互联系才构造起了学科体系,从而反映世界的本质联系,反映事物的运动变化规律,各门具体科学的范畴一般是在自己所研究的特定领域里具有普遍的意义。

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也有一系列的概念。

哲学范畴则是反映整个世界普遍本质的最一般的概念,唯物辩证法哲学的范畴就是对于事物之间最普遍的辩证关系的概括和反映。

学习和研究唯物辩证法学说,必须把握它的范畴体系,除了在研究它的基本规律时所涉及的若干范畴体系,还需研究几对从不同侧面反映事物对立统一关系的基本范畴,在逻辑形式上表现为概念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

学习和掌握唯物辩证法的范畴具有重要的意义。

因为,这些范畴反映了自然、社会、人类思维的普遍本质联系,是人类认识世界取得的重要认识成果;是人们分析和思考事情,建立科学理论体系的基本思维工具。

学习和掌握这些范畴有助于我们掌握科学的思维方法,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水平与能力。

第一节原因与结果人同自然界区分开来,有了自己相对稳定的主观世界,就开始了有目的的活动。

人在实践活动中时刻要考虑采取什么样的行动才能达到目的,即什么样的行动能引出预期的结果。

经过这样无数次的反复,就在人的头脑里形成了因果关系的观念。

如果没有最起码的因果观念,人们就谈不上提出和实现自己的目的。

人们认识事物总是想能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不紧要知其然,而且还要知其所以然。

可见,原因和结果的范畴是人和自然界区分过程中的较早的阶段,是人类认识和掌握自然现象之网时最早抓住的纽结之一。

学习本节注意掌握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一、什么是因果联系?二、原因与结果之间的辩证关系三、因果联系具有客观性和普遍性;因果联系得复杂多样性四、掌握原因与结果之间的辩证关系的意义(一)原因和结果及其辩证关系世界上一切现象都处在普遍联系、相互制约中。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基本规律五大范畴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基本规律五大范畴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基本规律五大范畴唯物辩证法这玩意儿,听上去是不是有点高大上?别急,咱们慢慢来聊聊。

什么是唯物辩证法呢?简单说就是一种看世界的方式。

它让咱们明白,万事万物都是相互联系的,变化是唯一不变的真理。

就像那句老话说的:“水往低处流。

”在这个变化的世界里,啥都不会永恒不变。

首先说说三大基本规律。

第一条是对立统一规律,听上去挺复杂,其实很简单。

就像你和你的好朋友,虽然有时候争得不可开交,但正是这种争执让你们的关系更深厚。

生活中处处都有对立,比如快乐和悲伤、成功和失败,这些看似矛盾的东西其实是相辅相成的。

就像硬币的两面,缺一不可,才是真正的生活。

再来看看第二条,质量互变规律。

这就像你把一杯水加热,温度到达沸点的时候,水就变成了蒸汽。

看似简单,其实深刻。

这告诉咱们,量变到一定程度就会引起质变。

生活中,想要实现大的改变,就得从小事做起,积累一点一滴,慢慢地,惊喜就会出现。

别小看那些微小的努力,最终会让你的人生焕然一新。

最后一条是否定之否定规律,听起来有点拗口,但它的意思其实很直白。

就像你小时候玩积木,搭的高了,可能会倒塌,但这并不是失败,而是给了你重新搭建的机会。

生活中,我们总会遇到挫折,跌倒了再爬起来,不断地否定旧的自己,才能迎来新的自己。

正所谓“失败乃成功之母”,这就是辩证法的力量。

接下来聊聊五大范畴,简单说就是认识事物的基本工具。

首先是“质量”,这是个基础概念,生活中无处不在。

就像你吃饭,饭菜好不好吃,质量最重要。

其次是“量”,就像你买衣服,价钱合适才能入手。

然后是“联系”,万事万物都是互相联系的,不信你看看,朋友间的关系、工作中的团队合作,都需要这种联系。

再往下是“发展”,这个词听起来就很积极,对吧?它告诉我们,生活在不停变化,只有不停发展,才能不被淘汰。

最后是“矛盾”,这个词可不是什么坏事,反而是推动事物前进的动力。

生活就是一场大戏,角色各有各的冲突和纠结,才让剧情更加精彩。

唯物辩证法并不是个深奥的哲学,而是咱们生活中的小智慧。

唯物辩证法的哲学范畴

唯物辩证法的哲学范畴

唯物辩证法的哲学范畴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从整体上看待事物的发展和变化,揭示了客观世界的本质规律。

在唯物辩证法的哲学范畴中,包括了矛盾、发展、否定、转化等重要概念。

首先,矛盾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概念之一。

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内部,是事物发展的源泉。

矛盾分为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主要矛盾是决定事物发展方向的矛盾,次要矛盾是主要矛盾在一定发展阶段上表现出来的矛盾。

矛盾的存在驱动着事物的发展和变化。

其次,发展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特征。

一切事物都是处于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中,不存在永恒静止的事物。

事物的发展中包含着逐渐发展和突然跃进两种形式,这是事物内外矛盾力量作用的结果。

只有通过不断的发展,事物才能逐步实现其内在的潜力。

此外,否定也是唯物辩证法的重要概念之一。

否定包含着消灭和保存两个方面的意义。

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旧的事物被新的事物所否定,通过否定实现对旧事物的超越和更新。

同时,新的事物又包含着对旧事物的保留,从中吸收并继承了旧事物的有益成果。

最后,转化是唯物辩证法的重要方法和方式。

转化是事物发展的必然结果,是低级形式向高级形式转化的过程。

转化是通过内外矛盾的作用和力量互相转化,推动事物实现质变和飞跃。

综上所述,唯物辩证法的哲学范畴包括了矛盾、发展、否定和转化等重要概念。

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发展是一切事物的基本特征,否定是事物发展的动力,转化是事物发展的必然结果。

这些概念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共同构成了唯物辩证法的哲学体系。

在理解和应用唯物辩证法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准确把握这些概念,尊重客观规律,努力实现事物的可持续发展。

唯物辩证法范畴

唯物辩证法范畴

唯物辩证法范畴唯物辩证法范畴对事物、现象间最普遍的辩证关系的概括和反映,是辩证思维的逻辑形式。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有:矛盾、对立、统一、肯定、否定、质、量、度、质变、量变、单一、特殊、普遍、原因与结果、可能与现实、本质与现象、内容与形式、必然与偶然等等。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是客观的,它们是建立在唯物主义基础之上的,并从不同的侧面反映了客观世界最普遍最一般的本质联系,具有不依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内容。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又是辩证的,这是由客观事物自身发展的辩证性所决定的,是区别于形而上学范畴论的关键所在。

列宁说:“人的概念并不是不动的,而是永恒运动的,互相转化的,往返流动的,否则,它们就不能反映活生生的生活。

”(《列宁全集》第38卷第277页)唯物辩证法范畴本身是确定性与流动性的统一。

它们既从不同的侧面反映了事物的辩证联系,又会随着人类认识的发展不断深化。

唯物辩证法各对范畴之间的关系也是辩证的,即它们既相互对立又相互联系,其中一极作为胚胎存在于另一极之中,在一定条件下一极转化为另一极。

唯物辩证法整个范畴体系也是不断发展、日益丰富的辩证体系。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与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

二者的联系就在于,它们都反映了客观事物的本质联系。

一方面,规律离不开范畴。

规律用判断来表达,范畴用概念来表达,离开概念的判断是没有的,范畴及其关系的展开就构成规律。

另一方面,范畴也离不开规律。

离开了唯物辩证法的规律,范畴就会变成孤立、凝固的形而上学的抽象概念。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与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又有明显的区别。

前者只是从一个侧面反映客观事物及其现象之间的辩证关系,后者则从变化发展的过程中揭示客观事物的普遍联系和发展的最本质方面,是对事物运动的整体性认识。

唯物辩证法范畴对于人类的认识及实践活动有着极为重要的方法论意义。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内容提要:在唯物辩证法的理论体系中,除了基本规律之外,还包括一系列的基本范畴。

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和范畴

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和范畴

第一,任何事物内部的不同部分和要素是相互联系的,即任何事物都具有内在的结构性。

第二,任何事物都不能孤立存在,都同其他事物处于一定的相互联系之中。

第三,整个世界是一个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

任何事物都是统一的联系之网上一个网结,并通过它体现出联系的普遍性。

(3)联系具有多样性不同的联系构成事物内部和事物之间的存在状态和发展趋势。

事物内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即规律性。

恩格斯关于联系的客观普遍性的观点,有一段精辟的论述:恩格斯说过:“当我们深思熟悉地考察自然界或人类历史或我们自己的精神活动的时候,首先呈现在我们眼前的,是一幅由种种联系和相互作用无穷无尽地交织起来的画面。

”这就是说,世界上没有绝对孤立的东西,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普遍联系的整体,任何事物都是整个世界这个普遍联系之网的网上纽结,这就是联系的客观普遍性。

3.坚持事物普遍联系原理的意义(1)马克思主义关于事物普遍联系的原理,要求人们要善于分析事物的具体联系,确立整体性、开放性观念,从动态中考察事物的普遍联系。

(2)当代中国正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就要求人们正确认识和处理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相互关系,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和持续的发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3)当今世界是开放的世界,各个国家、各个民族之间的相互联系日趋紧密,这就要求我们把握世界发展进程中诸方面的相互联系,把对外开放作为基本国策,抓住机遇,努力发展自己。

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科学地阐明了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把普遍联系的观点看作自己学说的一个总的特征,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唯物辩证法是“关于普遍联系的科学”。

为什么唯物辩证法又是关于永恒发展的科学呢?这是因为,事物既不是绝对孤立的,也不是绝对静止的。

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构成了运动、变化和发展。

运动就是一般的变化,是物质的根本属性,发展是前进上升的运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是新陈代谢。

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科学地揭示了发展的源泉和动力、本质和规律、形式和内容、方向和道路,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唯物辩证法又是“最完整深刻而无片面性弊病的关于发展的学说”,是关于永恒发展的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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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物辩证法基本范畴
唯物辩证法学说由一系列科学的哲学范畴所构成的理论体系。

在唯物辩证法的理论体系中,除了基本规律之外,还有一系列基本范畴。

范畴就是反映事物本质属性和普遍联系的基本概念,是理论思维的逻辑形式,是人的思维对客观事物的普遍本质的概括和反映,范畴是人类认识的结晶,是人类认识和掌握自然现象之网的网上纽结。

各门科学都有自己的一系列范畴,各门科学正是通过一系列范畴及其相互联系才构造起了学科体系,从而反映世界的本质联系,反映事物的运动变化规律,各门具体科学的范畴一般是在自己所研究的特定领域里具有普遍的意义。

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也有一系列的概念、哲学范畴则是反映整个世界普遍本质的最一般的概念,唯物辩证法哲学范畴就是对于事物之间最普遍的辩证关系的概括和反映。

学习和掌握唯物辩证法的范畴具有重要的意义,因为,这些范畴反映了自然、社会、人类思维的普遍本质联系,是人类认识世界取得的重要认识成果;是人们分析和思考事情、建立科学理论体系的基本思维工具。

学习和掌握这些范畴有助于我们掌握科学的思维方法,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水平与能力。

在唯物辩证法理论中,范畴和规律没有实质的区别,在一定意义上,范畴同等规律;范畴即基本概念是由词或词组表达的,而规律则是判断,它由两个以上的概念组成,其中包括基本概念即范畴。

唯物辩证法基本范畴有五对,即原因和结果、必然性和偶然性、现实性和可能性、内容和形式、现象和本质。

1、原因和结果。

(1)含义:①原因和结果是揭示事物的前后相继、彼此制约的关系范畴。

②引起一定现象的现象是原因,由原因所引起的现象是结果。

(2)原因和结果的辩证关系(对立&统一)。

①原因和结果的区分既是确定的,又是不确定的。

即在具体的因果联系中,两者的区别是确定的,但在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中,原因和结果的区别又是不确定的,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②原因和结果相互作用,原因产生结果,结果反作用于原因(反馈调控),互为因果。

③原因和结果相互依存,因果双方失去一方,另一方就不能存在。

(3)因果联系的客观性、普遍性和多样性。

①因果联系的客观性:因果联系是客观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②因果联系的普遍性:世界上的一切事物和现象无不处在一定的因果联系之中。

③因果联系具体表现是复杂多样的。

(4)原因和结果辩证关系原理的方法论意义。

①正确把握事物的因果联系是自觉的实践活动的必要条件。

②辨证地分析事物的因果关系,可以增强人们生活的自觉性、预测性和调控性。

2、必然性和偶然性。

(1)含义:①必然性和偶然性是揭示客观事物发生、发展和灭亡的不同趋势的范畴。

②必然性是指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一定要发生的、确定不移的趋势。

偶然性则是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不确定的趋向。

(2)必然性和偶然性的对立统一关系。

二者的对立:
产生的原因以及在事物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的不同。

①必然性产生于事物内部的根本矛盾,而偶然性产生于非根本矛盾或外部条件;
②必然性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居于支配地位,决定着事物发展的方向,而偶然性居于从属地位,对发展的必然过程起促进或延缓作用,使发展的确定趋势带有一定的特点和偏差。

二者的统一:
①必然性存在于偶然性之中,通过大量的偶然性表现出来,并为自己开辟道路;偶然性是必然性的表现形式和补充,偶然性背后隐藏着必然性并受其支配;
②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注解1):由于事物的范围极其广大和发展的无限性,必然性和偶然性的区别是相对的。

(3)必然性和偶然性辩证关系原理的方法论意义。

①重视事物发展的的必然性,把握事物发展的总趋势。

②决不能忽视偶然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把握有利于事物发展的机遇。

(4)必然性和偶然性辩证关系原理必须批判两种错误观点。

①机械决定论,只承认必然性,否认偶然性。

这表面上抬高了必然性,实际上是把必然性降低到偶然性。

同时,如果在社会生活中,把一切都说成是必然的,就会导致“命运”决定一切的唯心主义宿命论。

②唯心主义非决定论,把一切看成是纯粹偶然,根本否认必然性和规律性。

会导致唯意志论,也会导致宿命论。

3、可能性和现实性。

(1)含义:①可能性和现实性是揭示事物的过去、现在和将来的相互关系的范畴。

②可能性是指事物发展过程中潜在的东西、是包含在现实事物中并预示事物发展前途的种种趋势。

③现实性(现实)指一切包含内在根据的、合乎必然性的存在,是事物和现象的种种联系的综合。

(2)把握事物的可能性,要注意区分①可能性和不可能性;②现实的可能性和抽象(非现实)的可能性(注解2);③两种相反的现实可能性——好的可能性和坏的可能性;④可能性的大小。

或然率(也叫“概率”、“几率”)是对可能性大小的一种科学说明和测定。

(3)可能性和现实性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①二者有着明显的区别和对立。

②二者的统一:ⅰ)二者相互依赖,现实性是由可能性转化而来的,可能性的内在根据存在于现实当中;ⅱ)它们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现实性是由可能性发展和转化而来的,同时它又包含着新的可能性,这种新的可能又将转化为新的现实。

客观事物的发展就是在可能性和现实性的相互转化过程中实现的。

(4)可能性和现实性辩证关系原理的方法论意义。

①可能性不等于现实性,一切工作都要从现实出发,而不要从可能出发。

②为了使好的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我们必须在尊重客观律的基础上,自觉地发挥主观能动性。

4、内容和形式。

(1)含义:①内容和形式是揭示事物内在要素同这些要素的结构和表现方式的关系范畴。

②内容是指构成事物的一切要素的总和,是事物存在的基础。

形式是指内容诸要素统一起来的结构和表现方式。

(2)内容和形式对立的统一关系。

二者的对立:
内容和形式是现实事物的内在要素和结构方式这两个不同方面,两者是对立的。

二者的统一
①相互依赖,不可分割:没有无内容的空洞形式,没有无形式的纯粹内容。

②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内容决定形式,形式反作用于内容。

当形式适合内容时,对内容的发展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当形式不适合内容时,对内容的发展起着消极阻碍的作用。

③在一定的条件下相互转化(注解3)。

内容与形式的区别和对立是相对的,只是对特定的事物和确定的关系才有意义,在一定条件下,内容和形式可以相互转化。

(3)内容和形式辩证关系原理的方法论意义。

①重视内容,根据内容的需要决定形式的取舍、改造和创新。

②善于运用形式,发挥其积极作用,利用和创造必要的形式,适时地抛弃与内容不相适应的形式。

意义:自觉运用内容决定形式、形式必须适合内容的原则,以促进事物的发展;自觉运用形式反作用于内容的原则,可以利用旧形式和创造新形式为新内容服务。

在实际工作中,要注意克服形式主义和形式虚无主义。

5、现象和本质。

(1)含义:现象和本质是揭示客观事物的外部表现和内部联系相互关系的范畴。

(2)现象和本质的对立统一关系。

二者的对立:
①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人们可通过感官感知。

本质是指事物的内在联系和根本性质,只有靠人的理性思维才能把握。

本质与必然性、规律性是同等程度的概念,不过本质的含义更广泛一些,它是事物内部所包含的一系列必然性、规律性的综合。

②现象是个别的、片面的和表面的东西;本质是同一类现象的一般共性。

③现象是多变易逝的,本质是相对稳定的。

④现象是生动丰富的,本质是深刻单纯的。

二者的统一,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
①本质是现象的根据,现象是本质的表现形态。

②任何本质都是通过现象表现出来的,没有不表现本质的纯粹现象。

③任何现象都从一定的方面表现着本质,没有不表现本质的现象,即使假象也是本质的表现。

(3)本质和现象辩证关系原理的方法论意义。

①本质和现象的对立,说明科学研究的必要性,必须透过现象揭示本质。

②本质和现象的统一,说明了科学研究的可能性,能够通过现象认识本质。

注解1:两种情形:①在前一个过程具有必然性的东西,对于后一过程来说可以转化为偶然性,反过来也是一样。

如,远古的人浑身长满体毛是必然现象,现代人浑身长满体毛则是偶然的返祖现象。

在自然经济社会中,商品交换是偶然的,但发展到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社会以后,商品交换则成为必然的了。

②在小范围是必然的东西,对于大范围来说可以变为偶然的,反过来也是一样。

注解2:现实的可能性是指具备了充分的根据和必要的条件,目前就可以实现的可能性。

抽象的可能性是指虽有一定根据,但根据还不充分,尚
不具备必要条件,当前无法实现的可能性。

抽象的可能性虽然当前无法实现,但随着现实的发展,条件的成熟,它可以转化为现实的可能性。

注解3:在某一种联系中是形式的东西,在另一种联系中可以成为内容,反过来也是一样。

例如,思想是人们反映客观世界的主观形式,同时又是语言的内容;语言是思想的形式,同时又是语言学的内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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