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构建社会主义新型政商关系

合集下载

新形势下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问题研究

新形势下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问题研究

新形势下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问题研究一、新形势下政商关系的挑战1. 资源配置不合理在传统的政商关系中,政府资源往往会被滥用,导致资源配置的不合理。

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常常体现为政府对企业的支持,而不是公平的市场调节。

这种现象导致了资源的浪费和社会的不公平,对整个社会的发展造成了阻碍。

2. 产业发展失衡在政商关系中,政府往往会对某些特定的行业或者企业进行支持,而忽视了其他行业的发展。

这种情况下,社会的产业结构就会出现失衡,一些行业会因为政府的支持而得到快速发展,而另一些行业则会因为缺乏资源而面临困境。

这不仅影响了整个产业的健康发展,也影响了整个经济的稳定性。

3. 创新动力缺失在传统的政商关系中,政府对企业的支持往往会导致企业的创新动力减弱。

因为企业得到了政府资源的支持,就不再需要通过创新来提高自身的竞争力。

这就会导致整个社会的创新动力缺失,影响了未来的发展潜力。

以上这些挑战都表明了传统的政商关系已经不能适应当前社会的发展需求,需要进行改革和调整。

二、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必要性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可以使政府更加注重公平的资源配置,不再将资源过多地集中于某些特定的企业或者行业,而是更加注重引导市场的有效运作,使资源得到合理的配置。

新型政商关系可以促使政府更加注重整个产业的平衡发展,不再对某些行业过度支持,而是尊重市场规律,使各个行业都能够得到公平的发展机会,实现产业的平衡发展。

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是当今社会发展的必然需求,也是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1. 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政府应当致力于建立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不再过多地干预市场的运作,而是要尊重市场规律,让市场能够自由发挥作用,使资源得到合理配置。

2. 完善监管机制政府应当加强对市场的监管机制,保障市场的公平竞争。

只有建立了良好的市场监管机制,才能够使企业在良性竞争的环境中得到健康的发展。

3. 强化企业自主创新意识政府应当鼓励企业依靠自身的创新来提高竞争力,不再过度地对企业提供资源支持。

新形势下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问题研究

新形势下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问题研究

新形势下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问题研究当前,我国正面临着转型升级的重要时期,对于政商关系的构建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在新形势下,政商关系如何构建,成为了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从政商关系的定义、重要性以及面临的问题等方面进行探讨。

政商关系是指政府和商业活动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关系,是与政治、经济、文化等有机结合起来的一种关系。

政商关系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产物,它是国家政治、经济体系中的一个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

政商关系的好坏,不仅牵涉到政府的公信力和商家的信任度,而且会直接影响到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稳定。

政商关系的重要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政商关系可以为政府决策提供有力的参考意见和建议,让政府决策更加科学决策。

2. 促进市场化经济发展。

政商关系能够为市场化经济建设提供良好的环境,减少行政干预,让市场力量得到更好地发挥。

3. 推动企业创新发展。

政商关系对于企业的创新发展十分重要,政府可以为企业提供政策支持,企业可以为政府提供服务和产品,双方合作共赢。

然而,由于历史原因和管理体制等问题,我国政商关系还存在一些问题。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政治和商业利益的糾葛。

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往往存在着政治利益和商业利益的糾葛,政治干預企业的现象时有发生。

2.公平和公正的缺失。

政府与商业之间关系的不够透明,导致了公平和公正的缺失,一些企业获得了政治资源后,容易出现获得不正当优势的情况。

3.缺乏长期合作关系。

目前我国政商合作大多是短期行为,政府与企业之间缺乏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这种情况导致政府对企业的支持往往存在拖延和不稳定性,影响了企业发展。

因此,应该采取一些措施来处理政商关系存在的问题。

首先,应该加强政府效率,优化政务服务,采取更透明的制度和规则,提高公平公正性。

其次,要加强沟通和协调,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建立政府与企业之间的良好合作机制。

最后,要积极营造诚信、公平、公正、法制、信任的政商文化氛围,建立政府与企业公共社会责任的合作关系。

构建新型政商关系 优化良好营商环境

构建新型政商关系 优化良好营商环境

百家述评•220构建新型政商关系 优化良好营商环境十九大报告中提出“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对新型政商关系的系列论述和政策推进,传达出中央治理不良政商关系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视程度。

政商关系包含两层含义,从广义上来讲,是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关系。

建国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深化和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政商关系也经历了深刻变革。

从计划经济时期的企业完全没有自由,到党的十四大正式确立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地位,再到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政商关系经历了深刻调整。

从狭义上来讲,是政府中的各级人员与企业中的各级负责人的关系。

“亲”强调的是有所为;“清”强调的是有所不为。

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对于推动地方经济发展至关重要。

1 营造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1.1 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权要让企业稳定地发展,首先与权益保护有关。

法治对权益的保障是最根本的,法治跟得上,才谈得上权益保护。

如果企业的产权遭到侵犯,就会造成企业家的预期紊乱,就会失去创新创业动力。

政府要及时甄别纠正社会反映强烈的产权纠纷申诉案件,总结宣传依法有效保护产权的好做法和经验。

政府一定要守信践诺,不能以政府换届或领导人更替等理由违约,要研究建立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造成企业家合法权益受损的依法依规补偿救济机制,对违法执政给企业造成的财产损害要予以国家赔偿,对执法责任人的问责也要做出明确界定,只有增加惩罚力度,才能让权力对企业家财产权保持敬畏,减少行政性干预。

2 营造促进企业家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2.1 市场经济讲究公平竞争对于企业家来说,他们并不害怕竞争,技不如人的失利是公平的结果;他们担心的是有色眼镜,“隐形门”“玻璃门”“弹簧门”的存在,剥夺的是机会公平。

这需要政府部门要扮演好“守夜人”和监督者的角色,妥善处理各种违反公平竞争的行为,营造促进企业家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

新形势下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问题研究

新形势下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问题研究

新形势下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问题研究随着时代的发展,政商关系也在不断地变化和发展。

在新的形势下,构建新型的政商关系成为了一个重要的议题。

政商关系是指政府与企业之间的相互作用和联系,是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

而在新形势下,如何构建新型的政商关系,成为了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新形势下,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政府与企业之间的角色定位问题;二是政商关系的规范化和透明化问题;三是政商关系的平等互利和可持续发展问题。

这些问题的解决将对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起到重要的作用。

政府与企业之间的角色定位问题是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重要问题。

在过去的发展中,政府往往扮演着企业的管理者和监管者的角色,而企业则是被监管和受管理的对象。

但在新形势下,政府应该从管理者转变为服务者,为企业提供更加便利和公平的发展环境,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问题,推动企业的发展和创新。

而企业也应该从受管理者转变为积极的参与者,主动履行社会责任,遵守法律法规,与政府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为社会的发展作出贡献。

只有政府和企业分工明确,各司其职,才能构建出真正符合时代要求的新型政商关系。

政商关系的规范化和透明化问题也是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重要问题。

在过去的发展中,政商关系往往是隐蔽和不透明的,政府与企业之间的互动往往是基于个人关系和私人利益。

这种关系不仅容易产生腐败和不正当竞争的问题,也容易损害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平。

在新形势下,政商关系应该朝向规范化和透明化的方向发展。

政府应该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加强对政商关系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政商关系的公平和公正。

企业也应该积极主动地遵守法律法规,规范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的企业治理机制,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

只有政商关系规范化和透明化,才能为政商合作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平等的发展机会,公平的竞争环境。

政商关系的平等互利和可持续发展问题也是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重要问题。

在过去的发展中,政商关系往往是建立在不平等和单向利益的基础上,政府往往为企业提供各种资源和便利,而企业往往为政府提供各种利益和贡献。

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近年来,中国政商关系的调整和改进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焦点之一。

政商关系的良好与否直接关系到国家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亲,清两个角度来探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路径和途径。

我们来谈谈“亲”。

“亲”即政商关系的亲密性和亲近感。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中国政商关系曾经存在过度亲密的现象,甚至有一些事情超出了法律法规的范畴。

这种过度亲密的关系会导致一些贪腐问题,削弱政府公信力,也会损害企业的合法权益。

构建“亲”新型政商关系要适度,不能过分亲近,也不能过分疏远。

政府和企业可以通过更加有效的沟通与合作来增进亲密感。

政府可以更多地了解企业的需求和困难,为企业提供更好的政策支持和服务。

政府也可以更多地向企业展现出自己的诚意和决心,让企业感受到政府的关爱和支持。

政府和企业之间的关系应该是开放的、透明的。

政府的决策和执法行为应该公平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

政府应该建立更加宽松的市场环境,让企业能够更加自由地发展和创新。

企业也应该对政府的决策和管理工作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双方的信息交流和共同发展。

这样一来,政商关系就能够更加稳固和持久。

我们来谈谈“清”。

“清”,即政商关系的清廉与清明。

政商关系的清明是指政府官员和企业家要廉洁自律,不得搞违法乱纪的行为,保持政商关系的清白和清洁。

政府官员要廉洁自律,不得以职权谋取私利,不得从事与公职相关的商业活动,更不能揽权儿不公。

政府官员应该遵循法律规定,履行公职责任,公开透明地执行政务工作。

政府官员应该加强自身的职业道德和规范意识,要清正廉洁,做到清廉素洁。

企业家也要廉洁自律,不得通过行贿受贿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利益,更不能跳过规则谋取私利。

企业家要遵守市场规则,诚实守信,要清清白白做生意。

企业家要对自身企业的经营管理负责,要注重企业的社会责任和环保责任,积极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做到诚信守约。

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需要政府和企业共同努力。

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飞速发展,政商关系的问题一直备受社会各界关注。

一方面,政商关系的不正当交易和腐败现象屡见不鲜,引发了社会不满和批评;政府与商界之间的互动合作又是不可或缺的,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如何构建一种既亲密又清廉的政商关系,成为了当前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一、亲:政商合作,共同发展在我国改革开放的进程中,政府与商界之间的合作是推动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

政商关系的“亲”是指政府与商界之间建立亲密的合作关系,通过协商、合作、共赢的方式推动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

政府应该为企业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主要职责就是为企业提供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

政府要加大对市场环境的监管力度,打击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政府应该加强对企业的支持和服务。

政府应该为企业提供各种服务和支持,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

政府可以通过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创新和发展,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和市场推广等服务。

政府应该积极引导企业投资方向,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政府可以通过宏观调控,鼓励企业加大在科技创新、高端制造等领域的投资,引导企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政府与企业应该加强对话沟通,推动政商合作共赢。

政府领导和企业家应该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加强对话交流,建立良性互动机制,促进政府与企业的合作共赢,共同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二、清:政商合作,诚实守信政商关系的“清”是指政府与商界之间,并无不当交易和行为,保持诚实守信的良好风气。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与商界的合作必须建立在诚实守信的基础之上,才能够维护社会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市场秩序。

政府和企业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

政府在与企业合作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程序规定进行,不能违法乱纪。

企业在与政府合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市场规则,不得利用权力寻租,操纵市场。

政府和企业要强化自律和约束机制。

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实施方案【7篇】

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实施方案【7篇】

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实施方案【7篇】实施方案1:新型政商关系建设的原则和目标1. 原则:(1)公正廉洁原则:政府应当始终以公正、廉洁的原则对待企业,不偏袒、不优亲厚友。

(2)公平竞争原则:政府应当促进市场竞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打破垄断,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3)诚信互利原则:政府和企业应建立诚信互利的关系,加强沟通和协作,共同推动经济发展。

(4)透明公开原则:政府应当加强信息公开,建立规范的决策程序,消除不对称信息,避免非法利益输送。

2. 目标:(1)实现政府决策透明化:政府应当加强信息公开,确保政府决策的公开透明,防止不正当的利益输送。

(2)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政府应当积极推动市场竞争,坚决打击垄断行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3)促进政企互动和谐稳定:政府应当与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互动机制,加强沟通和协调,共同推动经济发展,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实施方案2:建立健全政商交流合作的机制1. 建立定期会晤机制:政府领导与企业代表定期召开会晤,交流合作中的问题和困难,共同寻找解决之道。

2. 设立热线和投诉渠道:为企业提供反映问题和投诉的渠道,政府及时响应,并进行调查处理。

3. 优化政策沟通机制:政府部门应及时向企业解读政策,了解企业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指导和支持。

4. 确定重大项目协商机制:对于重大项目,政府和企业代表应确定协商机制,共同商讨和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问题。

实施方案3:建立公开透明的决策程序1. 完善决策公开规定:制定明确的法律法规,要求政府部门在重大决策中进行公开程序,确保公众及企业可以了解并参与。

2. 加强信息公开:政府应主动公开与企业有关的重要信息,包括招投标公告、政策文件、财务报表等,增强透明度。

3. 建立决策程序监督机制:设立独立的监督机构,对政府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加强对决策的合法性和公正性的评估。

实施方案4:加强廉洁自律建设1. 建立廉政文化:政府和企业应共同倡导廉洁自律的精神,加强廉洁意识和道德教育。

积极构建“亲且清”的新型政商关系

积极构建“亲且清”的新型政商关系

PRwoRld \ 公关世界 5卷首语文/本刊编辑部习近平总书记曾就构建新型政商关系作了重要阐述,他指出,新型政商关系,概括起来说就是“亲”、“清”两个字。

对领导干部而言,所谓“亲”,就是要坦荡真诚同民营企业接触交往,特别是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情况下更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多关注、多谈心、多引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所谓“清”,就是同民营企业家的关系要清白、纯洁,不能有贪心私心,不能以权谋私,不能搞权钱交易;对民营企业家而言,所谓“亲”,就是积极主动同各级党委和政府及部门多沟通多交流,讲真话,说实情,建诤言,满腔热情支持地方发展。

所谓“清”,就是要洁身自好、走正道,做到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政商关系是始终绕不开的重要话题。

构建健康、清廉、公开、透明的新型政商关系,是顺应经济新常态的大势所趋。

习总书记以“亲”、“清”二字定调新型政商关系,是对其形态与内涵准确而生动的诠释。

民无商不活,国无商不兴。

政商关系是一种客观且长期存在的社会关系,官与商、政与企之间的交往不可避免。

政府与企业家的关系,既相互依存,又职责各异。

构建新型政商关系,需要双方厘清边界、各司其职和相向而行的鼎力协作。

“亲”、“清”二字,形象道出了两者相处“亲密”而不失“分寸”的正常状态。

对于政商双方而言,“亲”与“清”的政商关系是一种良性互动关系,健康、融洽的“亲”“清”关系需要政府、企业双方共同发力。

在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大背景下,真正让领导干部与企业家亲则两利、清则两安,以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当前,要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民营企业是不可或缺的力量。

面对今年以来国内外的复杂形势,很多市场主体面临较大压力,保护和激发民营经济活力尤为迫切,这就要求领导干部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更加积极主动为企业创造公平的竞争市场和良好的营商环境。

健康和谐的政商关系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国家发展的重要动力,时代前进的重要标志。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6年6期(总第171期)政治■法律积极构建社会主义新型政商关系龙秀雄(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湖南长沙410006)摘要:构建社会主义新型政商关系是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政府和完善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

构建社会主义新型政商关系,要坚持科学理论武装,树立正确的政商观念;要 加强教育引导,提高党员干部和企业家的思想政治素质;要加强制度创新,打造构建新型社会主义政商关 系的制度环境;要完善考评体系,形成构建新型社会主义政商关系的良好氛围。

关键词:习近平;社会主义;政商关系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160 (2016) 06-0123-07习近平历来十分重视新型政商关系的建设。

2016年3月4日,习近平在参加全国政协民建和 工商联界别联组会议上,进一步阐明了社会主义新 型政商关系的科学内涵和本质要求,为我们正确处 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干部与商人等关系 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南。

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政商关 系的重要讲话,正确把握其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对 于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 政府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等将具有十分重要的 意义。

一、正本清源:深刻理解习近平关于新型政商关系讲话的重要意义政商关系涵盖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权力 与资本、干部与商人等多个方面,是国家经济社会 发展中非常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其健康与否直接 影响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化进程,我们必须要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高度,站在推进“四个 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深刻理解习近平关于政商 关系讲话的重要意义。

(一)坚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大限度凝 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力量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并进一步明确了路线图和时间表。

然而,政 策再好,也要人来执行;理想再美,也需要人去实 现。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同样离不开全体 中国人民的团结奋斗,离不开包括民营企业家在内 的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

“我们国家这么大、人 口又这么多,又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 段,要把经济社会发展搞上去,就要各方面齐心协 力来干,众人拾柴火焰高。

公有制经济、非公有制 经济应该相辅相成、相得益彰,而不是相互排斥、相 互抵消。

”[1]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 重要组成部分,民营企业家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收稿日期:2016-09-10作者简介:龙秀雄,男,湖南桂阳人,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党建教研部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干部思 想政治教育、党的建设。

123义的重要力量,构建积极、健康的社会主义新型政商关系,有利于充分调动包括民营企业家在内的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的积极性和能动性,最大限度地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聚力量。

(二)坚持全面深化改革,最大限度激发我 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创新活力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并对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个方面的改革发展进行了全面部署。

当前,我国的改革和发展正处于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中国改革经过30多年,已经进入深水区,可以说,容易的、皆大欢喜改革已经完成了,好吃的肉都已经吃掉了,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

”[2]m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要构建积极健康的政商关系,为各种不同经济所有制健康、有序发展创造良好的经济环境和制度环境,从根本上保障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各个市场经济主体的合法利益,最大限度地激发包括民营企业家在内的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的创业热情,为全面深化改革持续输送强劲动力。

(三)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经济和良好经济生态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的目标,强调要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并从产权保护、创新激励、公平竞争、市场建设等各方面作出了全面部署。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完备的法律制度和法治理念是市场良好运作的前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度重视法制建设,制定了一系列调整市场经济关系的法律法规,使整个经济运行逐渐步入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誠,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充满活力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然而,制定制度是一个方面,关键是需要遵循制度和运用制度。

因此,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构建良好的政商关系,从法律层面规范好政府与企业、干部与商人、权力与资本的关系,使每一个经营者做到守法经营,从而达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经济和形成良好经济生态的治理目标。

(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建设忠诚、干净、担当干队伍和良好政治生态的必然要求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

只有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把党治好、管好了,才能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才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奋斗目标提供政治保证。

然而,从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官员来看,绝大多数官员的腐化与堕落,其大背景往往是受到了不良“官商生态”的浸淫,不正常的政商关系充当了官员腐败变质的“催化剂”。

“不可否认的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交换原则必然会渗透到党内生活中来,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社会上各种各样的诱惑缠绕着党员、干部,温水煮青蛙现象就会产生,一些人不知不餘被人家请君入瓮了。

”[3]因此,构建积极、健康的政商关系,为领导干部和企业家的交流和联系确立好规则,竖起标尺,使政府和企业之间有着清晰的分界,企业家与官员之间保持着良性的“臂距原则”,这不仅是构建良好的经济生态,更好维护民营企业整体利益的内在要求,同时也是构建良好政治生态,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的必然要求。

(五) 糾正各种错误思想,构建积极健康政商关系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采取了一系列新办法和新举措,政商关系得到了进一步净化,良好的经济生态和政治生态正在加快形成。

然而,少数领导干部和企业家在如何认识政商关系问题上仍然存在错误认识,如:有的把政商关系理解为纯粹的利益交换关系,少数领导干部和企业老板“勾肩搭背”“亲如兄弟'“公事私办” “公权私用,,,大搞観交易和利益输选有的把政商关系看成“洪水猛兽”,对找上门反映困难的企业疏淡冷漠,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严重影响企业投资创业的积极性;有的甚至把政商关系理解为封建社会的附庸关系,少数领导干部把手伸向民营企业,操控公权力侵犯企业利益;等等。

习近平关于政商关系的重要论述,对于澄清错误认识,校正当前存在的不良政商关系起到了正本清源的作用,为新时期构建积极、健康的社会主义新型政商关系指明了正确方向。

“为了推动经济社会124发展,领导干部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交往是经常 的、必然的,也是必须的。

这种交往应该为君子之 交,要亲商、安商、富商,但不能搞成封建官僚和 ‘红顶商人’之间的那种关系,也不能搞成西方国 家大财团和政界之间的那种关系,更不能搞成吃吃 喝喝、酒肉朋友的那种关系。

”[1]二、“亲”“清”结合:准确把握新型社会主义政商关系的本质要求政商关系不是从来就有的,它伴随着国家的产 生而产生,是人类政治活动和经济活动深度分工的 产物。

政商关系包括政府和市场、政府和企业、官 员和商人等关系,是官员阶级(阶层)和商人阶级(阶 层)的社会地位在社会生活中的具体体现。

官员阶 级(阶层)和商人阶级(阶层)在社会生活中的地 位也不同,政商关系的内容和性质也不同。

习近平 把政商关系概括为“亲”“清”二字,高度概括了 社会主义新型政商关系的科学内涵,科学阐明了社 会主义新型政商关系的本质要求和核心要义,是新 时期我国构建社会主义新型政商关系的科学指南和 的行动纲领。

(一)“亲”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是社 会主义新型政商关系的基本内容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 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经济 的经营者和管理者,非公有制经济中的经营者以及 所有者、管理者,他们和全体公务员一样都是社会 主义劳动者和建设者,都为着一个共同的目标——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努力奋斗,他们都是平等 互助、合作共荣的主体,“亲”体现了党的性质和 宗旨,是社会主义新型政商关系的基本内容。

“公 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 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国家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坚 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激发非公有制 经济活力和创造力。

”[1]这就要求领导干部必须坚 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 作用,把经济从业人士当亲人,对经济从业人士用 真情,“要坦荡真诚同民营企业接触交往,特别 是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情况下更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多关注、多谈 心、多引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1]企业家也要把干部当朋友,当家人,相信党和政府,“积极主动同各级党委和政府及部门多沟通多交流,讲真 话,说实情,建浄言,满腔热情支持地方发展。

,,[1] (二)“清”体现了社会主义国家的根本属性,是社会主义新型政商关系的根本要求我国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性质决定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领导干部永远是人民的公仆。

公仆的角色定位和权力的公共属性决定了领导干部必须秉公用权,不能为了个人或某些群体的利益损害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

这种要求反映在政商关系上,领导干部在与企业家交往时必须始终保持一个“清”字,“就是同民营企业家的关系要清白、纯洁,不能有贪心私心,不能以权谋 私,不能搞权钱交易。

”[1]另一方面,我国实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完备的法律制度和法治理念是市场良好运作的前提。

一切经济活动必须遵循市场规律,遵守市场规则,所有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依法经营,在维护自身利益的同时不能影响和危害国家和其他经济主体的利益,雜要求企业家在与政府打交道时同样也要恪守一个“清”字,做到“洁身自好、走正道,做到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〇[1]只有领导干部和企业家在和对方交往过程中划出公私分明的界限,做到边界清晰、权责分明、交往规范、监督有效、参与有序,才能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经济生态。

总之,“清”体现了社会主义国家的根本属性,是社会主义新型政商关系的根本要求。

(三)“亲”“清”结合集中体现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统一,是社会主义新型政商关系的内在要求在习近平关于政商关系的重要讲话中,把社会主义新型政商关系概括为“亲”“清”二字,集中体现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统一,是社会主义新型政商关系的内在要求。

在社会主义新型政商关系中,“亲”突出强调的是干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服务内涵,是社会主义新型政商关系的前提和基础;“清”突出党员领导干部与企业家交往125中所应该坚持的法治底线和廉政红线,强调的是干 部要依法办事、严格守法的规范,是构建新型社会 主义政商关系的核心要义和根本保障;“亲”和“清”两者相辅相成、互为补充,共同构成一个有机统一 的整体。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