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鉴定程序该怎么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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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学中的法医学鉴定程序

法医学中的法医学鉴定程序

法医学中的法医学鉴定程序一、引言法医学是指应用医学科学原理和方法,对与法律事件有关的尸体、活体和物证等进行鉴定和鉴定结论的科学。

在法医学中,法医学鉴定程序是保证鉴定结果准确、可信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介绍法医学中的法医学鉴定程序。

二、法医学鉴定程序的基本流程法医学鉴定程序主要包括案件登记、材料准备、现场勘查、取证、实验室检验、鉴定结论和报告等环节。

1. 案件登记在进行法医学鉴定之前,需要对案件进行登记,包括案件的基本信息、鉴定请求、鉴定目的等。

这有助于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

2. 材料准备在法医学鉴定中,需要准备相应的法医学鉴定材料,这包括案件相关材料、法医学鉴定请求书、照片、录像等。

合理准备材料是确保鉴定准确性的前提。

3. 现场勘查现场勘查是法医学鉴定的重要环节之一。

通过现场勘查,可以了解案件发生的具体情况,收集相关证据,为后续的实验室检验提供依据。

4. 取证取证是法医学鉴定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主要包括对尸体、活体、物证等进行取样、采集。

取证过程应严格遵循操作规范,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5. 实验室检验实验室检验是法医学鉴定的核心环节之一。

根据案件需要,进行对尸体的解剖、组织的检测、药物和毒物的检验等实验室操作,获取有效的鉴定结果。

6. 鉴定结论和报告根据实验室检验结果,法医学鉴定人员对案件进行鉴定,形成相应的鉴定结论。

鉴定结论需要准确、客观,并以书面形式呈报给委托方。

鉴定报告应包括案件基本信息、鉴定结论、分析依据等内容。

三、法医学鉴定程序的要求在进行法医学鉴定的过程中,要求鉴定人员遵循一定的原则和要求,以保证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1. 客观公正法医学鉴定要求鉴定人员客观公正,不受任何主观因素的干扰。

鉴定结论应基于科学事实和专业知识,而非主观臆断。

2. 专业能力鉴定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法医学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能够准确判断并鉴定案件相关情况。

不断提高专业能力和技术水平是鉴定人员的基本要求。

3. 严谨细致法医学鉴定要求鉴定人员严谨细致,对案件相关信息进行全面梳理和分析。

法医鉴定流程

法医鉴定流程

法医鉴定流程
法医鉴定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司法工作,它通过科学的手段来解
决法律问题,为司法机关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

法医鉴定流程一般
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接受委托,法医鉴定是由司法机关或相关部门委托进行的,
首先需要接受委托书,并了解委托的具体要求和范围。

2. 调查取证,在进行法医鉴定之前,需要对相关案件进行调查
取证工作,收集案件的相关材料和证据,包括现场勘查、病历资料、法医学检验材料等。

3. 鉴定分析,在收集到足够的证据材料后,法医鉴定人员将对
这些材料进行分析和研究,运用法医学的理论和方法,进行鉴定和
判断。

4. 编写鉴定意见书,根据鉴定分析的结果,法医鉴定人员将撰
写鉴定意见书,对案件进行详细的描述和分析,提出专业的意见和
建议。

5. 出具鉴定报告,完成鉴定意见书后,法医鉴定人员将出具鉴定报告,将鉴定结论和意见提交给委托单位或司法机关。

6. 参加庭审,在一些重大案件中,法医鉴定人员可能需要参加庭审,就鉴定结论和意见提供专业的解释和说明。

以上就是法医鉴定的基本流程,通过科学的鉴定工作,为司法机关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保障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

希望通过不断完善法医鉴定流程,提高鉴定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为社会治安和司法公正作出更大的贡献。

法医鉴定流程

法医鉴定流程

法医鉴定流程
法医鉴定是一个非常细致认真的工作,其目的是为了为司法部门提供专业的法医证据
和司法性意见。

一般来说,法医鉴定被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了解案件的相关信息:当法医接到进行鉴定的通知时,他们首先要了解与此次鉴
定有关的案件信息,如接管的事实,涉及的对象,案件背景等,为深入了解痕迹识别,鉴定,报告等提供有力的帮助。

2.现场勘查:将关注点和研究方向放在现场,并及时地进行拍照,勘查,发现该地
区的相关物证。

如果出现任何可证明案件真实性的遗留物品,应及时收集,把每件物品尽
可能完整地保存,并采取避免破坏的谨慎措施。

3.样本采集及分析:对现场收集到的相关材料,特别是涉及到犯罪案件的人员物证,需要采取样本进行细致的采集、分析,以及痕迹标记和表格记录,为科学仔细地进行分析
和比较提供依据。

4.实验室检测:按规定对收集回来的样本进行实验室检查,利用各种鉴定技术,包
括光学显微镜、扫描电子显微镜、溴容量电泳等,以及物化检验、DNA指纹、毒理学等技
术检验,得出刑事案件的初步结果。

5.比对检验:将实验结果与其他比对材料进行比对检验,进一步证实其可靠性。

6.痕迹标记:对收集的人员或物证进行痕迹标记,加以识别鉴定,以辅助事实和案
件调查。

7.撰写鉴定报告:将上述的鉴定结果按照格式撰写鉴定报告,包含司法质询。

8.出庭作证:如有必要,鉴定人员可以在法庭上对鉴定结果进行证词。

通过上述步骤,法医鉴定人员可以收集有关犯罪案件真实性的各种有价值的证据,为
司法部门判决提供重要参考。

如何做法医鉴定

如何做法医鉴定

如何做法医鉴定法医鉴定,是法律程序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其意义在于通过科学技术手段,找到并确定罪犯,为司法程序提供有力证据。

而作为法医鉴定专业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知识和技能,才能胜任这一职业。

本文将介绍如何做法医鉴定,以及相关的注意事项。

一、法医鉴定的基本步骤法医鉴定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病理解剖学、法医毒理学、法医精神病学和法医学鉴定。

其中,病理解剖学是法医鉴定的基础,而法医学鉴定又是法医鉴定的核心。

具体来说,法医鉴定的基本步骤为:1、提供样本:收集相关的样本,例如血液、尿液、毛发等。

2、样本处理:对样本进行初步处理,例如提取DNA或者检测毒物成分。

3、实验检测: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不同的实验检测。

例如,通过核酸检测或者骨骼切割来确定行凶人的身份。

4、数据分析:根据实验结果,进行数据分析。

例如,对不同组织或者器官的各项指标进行分析。

5、鉴定结论:最后,根据分析结果,得出鉴定结论。

例如,“案件的罪犯是A,这是通过DNA鉴定所确定的”。

总之,法医鉴定是一个非常系统的过程,每一步都非常重要。

二、法医鉴定的注意事项在进行法医鉴定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仔细分析案件:在鉴定之前,需要仔细分析案件的背景、材料和情况,以便于在实验检测和数据分析的过程中能够掌握关键信息。

2、保持独立和客观:法医鉴定需要保持独立和客观,不能受到任何一方的压力和影响。

3、遵守科学方法:法医鉴定需要遵守科学方法,在实验检测和数据分析的过程中,不能偏离科学原则。

4、保护个人隐私:在进行样本处理和实验检测时,需要保护个人隐私,不能泄露涉及个人的信息。

5、注意实验安全:法医鉴定需要注意实验安全,避免因实验操作不当而造成人员伤害或者实验污染。

总之,法医鉴定需要注意方方面面,只有严格遵守过程,才能够做出准确、可靠的结论。

三、需要具备的能力和技能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医鉴定专业人员,需要具备以下能力和技能:1、熟知解剖学和病理学的知识:法医鉴定需要掌握人体各种器官和组织的结构和功能,以便于发现和解释证据。

法医工作流程及常规操作

法医工作流程及常规操作

法医工作流程及常规操作法医学是一门重要的学科,为法律系统提供了强有力的科学依据。

法医工作流程及常规操作是确保法医鉴定结果准确可靠的关键步骤。

本文将介绍法医工作的整体流程,并重点介绍法医的常规操作。

一、法医工作流程法医工作流程一般包括案件受理、现场勘查、尸体解剖、实验室检验及鉴定结果呈报等环节。

下面将逐一介绍这些环节的主要内容。

1. 案件受理法医工作开始于案件受理阶段。

当法医接到相关机构的委托后,将受理该案件,并开始制定工作计划。

这一阶段需要详细了解案件背景、要求和委托方的需求。

2. 现场勘查现场勘查是法医工作的重要环节。

法医需要亲临案发现场,通过细致的观察和记录来收集证据。

他们应注意遗留物痕迹的搜集和保全,以及对现场环境和遗体的情况进行详细描述。

3. 尸体解剖尸体解剖是法医学的核心环节。

法医在实验室中将对尸体进行解剖,以了解死因和其他相关信息。

通过解剖,法医可以确定死亡原因、临床表现和伤害特征等。

此外,法医还需要对尸体进行标本采集,以供后续检验和分析。

4. 实验室检验实验室检验是法医鉴定的重要环节。

法医将利用各种科学方法对采集的标本进行检测和分析。

例如,通过化学分析、DNA检测、药物浓度测定等手段,法医可以获取更多关于案件的信息。

5. 鉴定结果呈报法医鉴定结果的呈报是法医工作的最后一步。

法医需要将鉴定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委托方。

他们的报告应包括案件状况、实验数据、分析结果和鉴定意见等内容。

二、常规操作为确保法医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法医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按照一些常规操作进行。

以下是几种常见的法医操作。

1. 防护措施法医必须在工作中严格遵守个人防护规定。

他们应戴手套、口罩和防护服,以防止感染和接触有害物质。

2. 临床资料收集法医在进行尸体解剖前,需要收集和整理临床资料。

这些资料包括死亡前的病史、现场情况、眼见证人陈述等。

通过分析这些资料,法医可以更好地确定死因。

3. 标本采集和处理法医在尸体解剖和现场勘查后,需要采集样本进行实验室检验。

法医鉴定程序及要点解析

法医鉴定程序及要点解析

法医鉴定程序及要点解析法医鉴定是指以科学技术方法为依据,通过法医学知识与相关专业知识对一定范围的案件进行综合鉴定和评估的过程。

本文将对法医鉴定的程序及要点进行解析,帮助读者对该过程有更深入的了解。

一、法医鉴定的程序法医鉴定程序一般分为下列几个步骤:1. 鉴定委托:通常由有关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向具备资质的法医鉴定机构提出鉴定申请,明确委托事项。

2. 卷宗材料审核:鉴定机构接到委托后,首先对相关卷宗材料进行审核,保证鉴定所需的材料完整合规。

3. 实地勘查与检验:根据需要,鉴定人员可能需要进行实地勘查、现场勘验和勘验检验对象等工作。

这有助于提供更全面准确的鉴定结论。

4. 鉴定方法选择与实施:根据案件类型和所需鉴定内容,鉴定机构会选择合适的鉴定方法,并由专业人员进行实施。

5. 鉴定报告编写:鉴定人员将鉴定结果进行整理、分析,并撰写鉴定报告。

报告中需准确陈述事实,科学论证结论,并提供相应的证据与依据。

6. 报告审核与审定:鉴定机构内部将组织相关人员对鉴定报告进行审核与审定,确保其准确性与可信度。

7. 鉴定结论通知:鉴定机构将编制完成的鉴定报告反馈委托机构,通知鉴定结论。

8. 鉴定结果应用:委托机构可根据鉴定结果进行相应的法律处理、调查或司法裁决。

二、法医鉴定的要点解析在进行法医鉴定时,有几个要点需要特别关注,以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1. 严谨的科学态度:法医鉴定是一项严肃的科学工作,鉴定人员应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保持科学客观的态度进行鉴定工作。

2. 独立公正原则:鉴定人员在进行鉴定过程中应保持独立性和公正性,不受任何外界干扰或压力,确保鉴定结果真实可信。

3. 细致入微的分析能力:鉴定人员应具备细致入微的观察与分析能力,能够从细节中捕捉关键信息,为鉴定结论提供充分的依据。

4. 系统全面的专业知识:法医鉴定涉及多个学科领域,鉴定人员需具备广泛的专业知识,以便在鉴定过程中综合运用并得出准确结论。

法医鉴定流程及标准

法医鉴定流程及标准

法医鉴定流程及标准法医鉴定是指法医学专家根据法律规定,运用法医学理论和技术,通过对案件相关物证和相关人员的检验、检查、测定等科学鉴定技术手段,提供科学、客观、准确的鉴定结论的活动。

它在刑事、民事等法律领域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了解法医鉴定的流程及标准对于保障司法公正和维护社会秩序至关重要。

一、法医鉴定的流程1.受理和审核:法医鉴定工作首先需要接受有关司法机关的委托。

委托方将案件相关材料提交给法医鉴定机构,鉴定机构会对提交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保材料完整、准确。

2.现场勘查:根据案件需要,法医鉴定人员会前往案发现场进行现场勘查。

现场勘查包括对案发地点、尸体、被害人或嫌疑人身上的伤痕等进行详细观察和记录。

3.物证检验:在案发现场或者鉴定机构内,法医鉴定人员会对案件中涉及的物证进行检验。

物证检验包括对血迹、毒物、痕量物质等进行分析,以获取可能的鉴定信息。

4.尸体解剖:在涉及尸体的法医鉴定中,尸体解剖是一个重要的环节。

法医专家会对尸体进行解剖、观察,以获取有关死因、死亡时间等重要的鉴定信息。

5.实验室检验:鉴定机构通常配备有实验室设备,法医鉴定人员会根据需要进行实验室检验。

实验室检验包括DNA鉴定、指纹鉴定、毒物分析等。

6.鉴定结论:在完成鉴定工作后,法医鉴定人员会根据所获得的证据和分析结果,提出鉴定结论。

鉴定结论应该准确、客观、科学,为司法机关的案件审理提供重要参考。

二、法医鉴定的标准1.科学性:法医鉴定应当以科学的方法进行,依据较为成熟和公认的法医学理论和技术,确保鉴定结论准确可靠。

2.客观性:法医鉴定应当客观中立,不受任何主观因素的干扰。

法医鉴定人员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不带有个人偏见或倾向,确保鉴定结果客观可信。

3.可复制性:法医鉴定应当具有可复制性,即同样的案件在不同的法医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应该能够得出相同或相近的鉴定结果。

4.准确性:法医鉴定的结果应当准确无误,不应该对案件的真相造成歧义或误导。

法医鉴定程序

法医鉴定程序

法医病理检验鉴定程序法医病理学检验对象是尸体和尸解脏器,主要解决死亡原因、死亡和损伤关系,死亡和疾病关系,死亡和中毒关系,死亡性质等问题.法医病理学检验鉴定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开展.1.案件来源主要来源公、检、法机关委托的鉴定以及行政机关、社会机构、机关团体等委托的相关检验.2.案件委托和受理公、检、法机关正在办理的案件,由案件承办机关出具鉴定委托函 ;行政机关、社会团体等委托的案件,由其出具检验鉴定委托函.中心办公室受理案件时,认真检查委托书,有效身份证件;了解案情,并作好记录,编写检验鉴定顺序号码;认真清点送检检材,填写鉴定委托受理合同.法医病理检验鉴定案件,接案人员应亲自提取检验标本及文字资料.3.检验鉴定全套系统尸体解剖,一般由鉴定人和技术人员完成,到现场参加工作, 1名负责开颅,2名负责开胸腹腔,1名记录拍照.交通工具由委托单位提供.送检标本一般由鉴定人和技术人员完成, 1名负责取材制片,2名负责阅片检验鉴定.法医教研室专业人员侧重损伤、中毒、疾病、非法行医等检验鉴定工作,病理教研室专业人员侧重肿瘤病理、临床病理等检验鉴定工作.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根据需要可聘请外地专家和法医临床学专家会诊,联合检验鉴定.4.出具检验鉴定书一般在案件受理 15-20个工作日内由鉴定人拟稿写出检验鉴定书,办公室核稿,中心主任签发,出具正式检验鉴定报告.鉴定书必须加盖温州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公章和鉴定技术专用章后方生效.5.档案管理1文字档案包括现场勘验记录,尸体解剖记录,取材记录,照片,声像材料,计算机软盘,法医病理学鉴定书等,必要时附上案情调查记录,预审笔录及其他有关材料,存于中心办公室.2标本档案包括大体标本、石蜡组织块、组织切片等.大体标本需经福尔马林固定后保存,保存期一年.切片石蜡块存放档案柜,保存期十年教学科研或特殊案例必须保留的除外.标本档案存放在法医病理实验室,由专人保管.法医临床学鉴定程序规则试行一 .定义1.法医临床学是运用临床医学及法医学的理论与技术,研究并解决法律上有关活体医学问题的一门科学.2.法医临床学检验的对象是活体和文证.活体检验是为了确定被鉴定人的损伤情况、生理状态、病理状态及各器官功能状态而进行的人身检查.文证审查是鉴定人根据提供的临床资料等书证内容进行审查分析、研究的过程.3.法医临床学鉴定是通过活体检验和文证审查,运用法医学的理论和技术,进行全面分析,综合评定的过程.4.专科检查是指本中心开展的临床专科检查项目,包括眼科检查、耳科检查、精神病检查等,目的是确定相关损伤及功能情况,并出具检验报告.5.辅助检查是指鉴定人在法医临床学的鉴定过程中,就专科问题委托本中心相关专业人员对被检验人或物进行的检查.包括神经电生理检查、精神智能状态的评定、组织病理检验、DNA检验及文件检验等.6.病历资料不全是指仅有诊断证明书或影像学报告,而无被鉴定人详细记录和影像学资料,不能全面反映被鉴定人伤情或病情的情况.二 . 总则1.本中心法医临床学鉴定的项目包括以下类别:损伤认定包括损伤判定、损伤性质、致伤机理或致伤物的推断;损伤程度伤残程度因果关系鉴定,包括伤与病的关系、损伤的参与度等;其他需要鉴定的情况.非法行医2.鉴定人原则上应使用无创性检查方法,对于必须使用有创性检查方法的,应提前向被鉴定人说明.3.在活体检验中,禁止使用一切足以造成危险、侮辱人格或有伤风化的行为.对涉及功能的损伤程度鉴定,原则上应在损伤后的三个月以后进行.伤残程度鉴定原则上应在伤后 3-6个月以后进行评定.4.单纯以文证审查方式出具鉴定文书的,应具备下列条件:被鉴定人因客观原因确定不能接受检验的;符合损伤程度评定标准中以原始损伤鉴定的规定;经送检验单位确认的文证资料真实、可靠.三 .委托与受理1.本中心接受司法机关和当事人的鉴定委托.司法机关委托应出具申请鉴定委托书或介绍信,本人携带被鉴定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将真实、完整、充分的材料来本中心进行审查.若是本人前来,则要求律师本人携带律师事务所的委任书陪同前来.本中心签发鉴定材料受领单.审查的时间为7个工作日.2.审查后若受理则签定合同书;若不受理则说明理由,返还有关材料.3.法医临床学鉴定的受理条件为:案情简单;伤情单一,病历资料齐全;所涉及鉴定目的损伤程度一般限于轻伤、轻微伤范畴,伤残评定多为交通事故等,范围限于浙江省.四 .鉴定1.必要时鉴定人在鉴定前可与委托人见面,听取委托人对案情的有关介绍,请委托人解答与鉴定有关的问题,核实委托人所提出的鉴定目的.2.鉴定前,应了解被鉴定人的个人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时间、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及受伤情况包括受伤时间、地点、致伤部位,受伤经过、救治情况、目前状况及既往健康状况,并进行记录.3.检查被鉴定人,必须由两名或两名以上的鉴定工作人员进行.检查女性被鉴定人必须有女工作人员到场.对未成年人的检查,应有监护人在场.4.对被鉴定人的检查内容有:一般检查、专科检查及辅助检查,并按照临床医学操作规程进行.5.对以下情形,本中心将及时通知被鉴定人有再检查的可能,并向被鉴定人说明:①被鉴定人的伤情尚未稳定,需等待时机复查;②鉴定人认为需要再检查的其他情况.法医物证检验鉴定程序法医物证检验鉴定程序法医物证检验的对象是生物性物证.为正确解决生物性检材的个人识别及亲权鉴定等问题.法医物证检验鉴定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开展.1.案件来源主要来源公、检、法机关,社会机构、团体以及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如各级计划生育机构、劳动和社会保障机构等委托的鉴定和相关检验. 2.案件委托公、检、法机关正在办理的案件,由案件承办机关出具鉴定委托函;因登记户籍而需要检验鉴定的,可由主管派出所出具委托函;涉及计生处罚而需检验鉴定的,应由有关计生部门出具委托函.个人委托检验鉴定申请,原则上需经律师事务所委托方可受理.3.案件受理1中心办公室受理案件时,应认真检查委托书、有效身份证件;并认真审核、清点检材、了解案情、作好记录,逐一清点检材是否符合检验要求.中心对因腐败可能影响检验结果可靠性的检材不予接受.2物证实验室亲子鉴定案件,接案人员应亲自提取检验标本;并对被检验人的有效证件进行身份核对.凡送检材要求检验者,应出示有效证件,检材在开始检验前要进行编号.4.检材的保存1凡实验室检测的检材必须登记编号,由检验人直接存放在固定位置.检材的保存位置、存放时间、存放人、使用人、使用时间和使用目的同时作好记录.2按照生物学检材保存标准所要求的条件存放检材;而且检材销毁要有记录,存放检材的房间应加锁.3对保存的备用检材,除用于案件复核目的以外,未经主管负责人同意,保存人不得擅自用于其他目的的检验.5.检材的检验1主要采用DNA分析技术,用聚合酶链式反应PCR检测STR及mtDNA的长度多态性.2PCR实验采用自行配制的扩增体系,扩增产物的检测方式为PAG垂直板电泳,银染分型,分型标准与国际统一标准一致.3检验工作由受过正规训练的技术人员担任,专家复核签名.6.出具鉴定书由专家拟稿后经办公室人员核对并打印成文,办公室主任核稿,中心主任签发.鉴定书必须加盖司法鉴定中心公章后方生效.法医精神病鉴定程序一 .定义法医精神病鉴定是指对各种诉讼参与人的精神状态进行鉴定,并对精神病人提出处理意见.二 .委托和受理1.案件的精神病司法鉴定,应当由相应的办案机关委托进行.案件的当事人、代理人、辩护诉讼代理人提出鉴定要求的,应当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请,由办案机关决定,办案机关同意的,由办案机关委托鉴定.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遇到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的案件,可以委托鉴定.2.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应当携材料到本中心办公室备案,办公室签发司法鉴定委托材料受领单,由办公室统一安排.3.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应当提交精神病司法鉴定委托书或精神病司法鉴定申请书,并提交下列材料:被鉴定人的案件情况被鉴定人的疾病情况和病历资料被鉴定人的个人资料身份证被鉴定人的社会资料中心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4.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应当按照规定交纳鉴定费.中心精神病司法鉴定费标准参照省物价局新的收费标准.5.中心在接受鉴定委托或鉴定申请进行审查并决定受理后,应当向委托机关或申请单位出具鉴定委托受理合同.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中心不予受理:1 以个人名义申请鉴定的;2 不能按本规定提交材料和交纳鉴定费,或者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但因案件特殊无法收集到有关材料,经委托机关详细说明正当理由,由专家研究是否受理委托鉴定;三 .鉴定1.中心在一般受理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工作,并出具完整、规范的鉴定报告.2.中心在实施鉴定前,鉴定人应预先阅卷,了解案情,作必要的核实.对疾病的诊断要明确,有科学依据,对各种法定能力的评定和因果关系的评定要准确.3.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由办公室主任或中心指定的人员主持,参加司法鉴定的人员不少于三人其中鉴定人不少于二人.4.在作出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后,参加鉴定的精神病司法鉴定人应当签署鉴定意见,如有不同意见时应记录在案.5.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以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的形式作出;经鉴定人签字并加盖本中心公章后生效.6.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并将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送达委托机关或鉴定申请单位.法医毒物检验鉴定程序1.鉴定范围:从体内材料等检材中分离毒物及药物,利用化学检测和薄层层析、分光光度法、色谱法等各种方法检识与测定毒物,包括挥发性毒物、非挥发性有机毒物药物、杀虫药、杀鼠药、重金属等毒物.2.检材的采取:①采样操作要防止污染,采集足够的样品量:采样容器以清洁的玻璃器皿为佳,还可用无水聚乙烯和聚四乙烯容器,样品应密封,并贴上载明样品名称、来源、数量、采样时间与地点、采样人、对样品的处理等信息的标签.②洗胃液应是未加有高锰酸钾之类药物的洗胃液.尸体解剖时应在用甲醛固定之前采取检材.尸体材料一般应采集多种脏器组织和各种体液,以及明显遭受毒害部位的组织.大脏器可取三五百克,分取某一脏器的一部分时,应记明该脏器的总量.胃内容物有时须分段分别收集并记录部段.③血样可分离出血浆或血清,血醇浓度测定取血量在四毫升左右,置于密闭容器内,可用五毫升的一次性注射器,套上针套.3.检材的保存:采得的样品应低温保存,以减缓样品的降解和变质,并应尽快分析测定.样品一般在 2℃下可保存2周,在-20℃下可保存2月,玻璃器皿在冷冻或化冻是坷能会冻裂,应放在塑料袋或烧杯内,样品动输前应在低温下冷冻数小时,然后移入保温瓶或保温箱,并放入冰块或干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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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鉴定程序该怎么进行
当我们因为他人的侵权行为而使自己的身体受到伤害时,我们往往是需要进行法医鉴定的,只有这样才能准确的知道自己受伤的程序,但是要想进行法医鉴定,就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流程进行才行,很多人就不知道法医鉴定程序究竟是怎样的,下面就来告诉大家。

当我们因为他人的侵权行为而使自己的身体受到伤害时,我们往往是需要进行法医鉴定的,只有这样才能准确的知道自己受伤的程序,但是要想进行法医鉴定,就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流程进行才行,很多人就不知道法医鉴定程序究竟是怎样的,下面就来告诉大家。

▲一、法医鉴定程序怎么进行
1、法医鉴定主要受理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委托的鉴定。

县公安机关办理的案件,需要做人身伤害法医学鉴定的,须委托县公安机关的法医进行初次鉴定,不得越权鉴定。

2、委托鉴定由办案单位进行,不授理以个人名义委托的法医学鉴定。

3、委托法医鉴定前,公安机关办案单位应当准备充分的鉴定材料,交由法医对鉴定材料进行审查。

案件受伤当事
人应配合办案单位提供病历资料、检查报告单、影像诊断资料(x片、ct等)等鉴定资料。

4、法医应当对被鉴定人进行人身检查,可以要求补充鉴定材料,有确定鉴定时机的义务。

委托单位和被鉴定人应当配合法医鉴定。

5、对行动能力严重受限的被鉴定人,办案单位和法医可以到被鉴定人所处的地点进行人身检查。

6、办案单位或案件当事人认为法医鉴定结论(或意见)理由不足、不全面、发现新的材料以及解答新问题,可以由办案单位委托原作出鉴定的法医进行补充鉴定。

7、案件当事人认为法医鉴定结论(或意见)有异议,可以向办案单位申请委托上一级公安机关的法医进行重新鉴定。

▲二、法医鉴定多久能出结果
1、凡是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评定依据的,原则上在3
个月以内进行。

2、凡是以容貌损害或者器官(脑、听器、视器等)、肢体功能损害为主要评定依据的,须观察、检测损伤后果或者结局的,一般在损伤后3个月至6个月以内进行;凡是疑难、复杂、一时不能确定损伤程度的,可以在治疗终结或者状态稳定后6个月以内进行。

3、对于涉及容貌损害或者功能损害未到损伤程度评定
时机的,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直接对照标准做出预检意见(结论)并对有可能出现的后遗症加以说明;必要时可待到损伤程度评定时机时进行复检,做出鉴定结论。

如果大家不清楚的,最好是直接去当地的鉴定机构咨询为好,我们还要知道,如果是委托法医来进行鉴定的,必须要办案机构才可以进行委托,如果是个人,法医鉴定机构是不会受理的,至于鉴定结果什么时候能出来就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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