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疗废物分五类
医疗废物分为5类

医疗废物分为5 类1.感染性废物 :是指携带病原微生物拥有惹起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塑料制品。
医疗废物:包括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传生病病人产生的垃圾等;2.病理性废物 :是指在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荒弃物和医学试验动物尸体。
包括手术中产生的荒弃人体组织、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腊块等;3.损害性废物 :是指可以刺伤或割伤人体的荒弃的医用锐器,包括医用针、解剖刀、手术刀、玻璃试管等;4.药物性废物 :是指过期、裁汰、变质或被污染的荒弃药品,包括荒弃的一般性药品,,荒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等;5.化学性废物 :是指拥有毒性、腐化性、易燃易爆性的荒弃化学物品,如荒弃的化学试剂、化学消毒剂、汞血压计、汞温度计等。
医疗废物标志的职业卫生防范措施,为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储藏、办理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装备必要的防范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相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范其碰到健康损害。
第二十二条从事医疗废物集中办理活动的单位,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同意证;未获取经营同意证的单位,不得从事相关医疗废物集中办理的活动。
第二十三条医疗废物集中办理单位,应当吻合以下条件:(一)拥有吻合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的医疗废物储藏、办理设施也许设施;(二)拥有经过培训的技术人员以及相应的技术工人;(三)拥有负责医疗废物办理收效检测、议论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四)拥有保证医疗废物安全办理的规章制度。
第二十四条医疗废物集中办理单位的储藏、办理设施,应当远离居(村)民居住区、水源保护区和交通干道,与工厂、企业等工作场全部合适的安全防范距离,并吻合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医疗废物集中办理单位应当最少每2天到医疗卫活力构收集、运送一次医疗废物,并负责医疗废物的储藏、办理。
第二十六条医疗废物集中办理单位运送医疗废物,应当遵守国家相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使用有明显医疗废物表记的专用车辆。
医疗废物分为5类

医疗废物分为5类1.感染性废物:是指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塑料制品。
医疗废物:包括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垃圾等;2.病理性废物:是指在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和医学试验动物尸体。
包括手术中产生的废弃人体组织、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腊块等;3.损伤性废物:是指能够刺伤或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包括医用针、解剖刀、手术刀、玻璃试管等;4.药物性废物:是指过期、淘汰、变质或被污染的废弃药品,包括废弃的一般性药品,,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等;5.化学性废物:是指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化学物品,如废弃的化学试剂、化学消毒剂、汞血压计、汞温度计等。
医疗废物标志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为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健康损害。
第二十二条从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活动的单位,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不得从事有关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活动。
第二十三条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符合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的医疗废物贮存、处置设施或者设备;(二)具有经过培训的技术人员以及相应的技术工人;(三)具有负责医疗废物处置效果检测、评价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四)具有保证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的规章制度。
第二十四条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贮存、处置设施,应当远离居(村)民居住区、水源保护区和交通干道,与工厂、企业等工作场所有适当的安全防护距离,并符合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至少每2天到医疗卫生机构收集、运送一次医疗废物,并负责医疗废物的贮存、处置。
第二十六条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运送医疗废物,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使用有明显医疗废物标识的专用车辆。
医院医疗废物分五类

医院医疗废物分五类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医疗服务的日益完善,医院所产生的医疗废物也日益增多。
为了安全、高效地处理这些废物,国家对医疗废物进行了分类管理。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践,医院医疗废物可以分为五类,分别是感染性医疗废物、病理性医疗废物、化学性医疗废物、药物性医疗废物和一般医疗废物。
一、感染性医疗废物感染性医疗废物是指患有传染病或是可能患有传染病的患者在治疗过程中产生的废物。
这类废物具有较高的传染性,包括患者体液、排泄物、用于感染性病人的医疗用品和患者床上的废物等。
感染性医疗废物的处理需要采取特殊的措施,如单独收集、全程密封、高温高压灭菌等,以确保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二、病理性医疗废物病理性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实验室、病理科等部门在病理诊断、研究以及手术切除组织等过程中产生的废物。
这些废物包括组织、器官、胎儿和胎盘等,其特点主要是含有大量病原体和致病物质。
对于病理性医疗废物的处理,需要采取封存、分类贮存、专人搬运等措施,以避免交叉感染和环境污染。
三、化学性医疗废物化学性医疗废物是指医疗机构在治疗过程中产生的含有化学药品、药品残渣和废液的废物。
这类废物主要包括过期药品、瓶盒包装、医疗废液、溶剂等。
化学性医疗废物的处理需要进行严格的分类和贮存,以免造成环境污染。
一些溶剂类废物需要进行特殊的处理,如中和处理、固化处理等,以确保废物的无害化处理。
四、药物性医疗废物药物性医疗废物是指医疗机构在疾病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含有药物成分的废物。
这些废物包括过期药品、用过的药品包装、医疗废液等。
由于药物可能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一定的危害,所以药物性医疗废物的处理需要特殊的措施。
一般情况下,应根据药品的特性进行分类贮存,有些需要进行倾倒处理或者破坏处理,以确保废物无害化。
五、一般医疗废物除了以上四类医疗废物之外,还有一类被称为一般医疗废物。
这类废物主要是指非感染性、非病理性、非化学性、非药物性的废物,包括普通的办公废纸、纸巾、餐具、手套、口罩等。
医疗废物分类、包装和处理规定

医疗废物分类、包装和处理规定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医疗废物的分类、包装和处理工作,保障医院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理,维护环境卫生,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规定。
第二章医疗废物分类医疗废物依照其特性和危害程度,分为以下五类:—类别一:感染性废物(包含病理性废物)—类别二:化学性废物—类别三:放射性废物—类别四:药物废物—类别五:其他废物各类别废物的具体定义和处理要求如下:1. 类别一:感染性废物(包含病理性废物)1.1 感染性废物包含与感染性疾病患者相关的废弃物品,如含有病原体或疑似病原体的细胞、组织、液体、分泌物等。
1.2 病理性废物指手术切除的组织、器官以及尸体等。
1.3 医院应设立特地的收集容器,对感染性废物进行封闭、密封和二次包装,并在容器上做出明显标识。
1.4 感染性废物应直接送往医废处理中心进行高效消毒、灭菌和安全处理。
2. 类别二:化学性废物2.1 化学性废物包含含有有害化学物质的废弃物品,如废弃药品、废液、废溶剂等。
2.2 废弃物应分类存放,并在容器上明确标识有关化学品的名称、浓度等信息。
2.3 化学性废物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合理包装,并交由具备合法资质的医废处理单位进行处理。
3. 类别三:放射性废物3.1 放射性废物教唆用放射性物质进行医疗、科研等活动产生的废弃物品,包含荧光屏、射线防护用品等。
3.2 放射性废物应在使用后置于特地的密闭容器中,并通过专用管道或设备进行处理,确保不泄漏。
3.3 放射性废物的处理应符合国家有关放射性废物管理的法规要求,交由具备合法资质的放射性废物处理单位进行处理。
4. 类别四:药物废物4.1 药物废物包含医疗机构内过期、损坏、剩余的药物及药品包装料子等废弃物品。
4.2 药物废物应集中存放,与其他废物分开,并在容器上明确标明药物的名称、规格、剩余量等信息。
4.3 医院应与相关药品供应商建立合作关系,委托其进行药品废物的回收与处理。
5. 类别五:其他废物5.1 其他废物包含医院内产生的一般生活废弃物、非感染性医疗废物等。
医疗废物分为5类

医疗废物分为5类1.感染性废物:是指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塑料制品。
医疗废物:包括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垃圾等;2.病理性废物:是指在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和医学试验动物尸体。
包括手术中产生的废弃人体组织、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腊块等;3.损伤性废物:是指能够刺伤或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包括医用针、解剖刀、手术刀、玻璃试管等;4.药物性废物:是指过期、淘汰、变质或被污染的废弃药品,包括废弃的一般性药品,,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等;5.化学性废物:是指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化学物品,如废弃的化学试剂、化学消毒剂、汞血压计、汞温度计等。
医疗废物标志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为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健康损害。
第二十二条从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活动的单位,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不得从事有关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活动。
第二十三条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符合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的医疗废物贮存、处置设施或者设备;(二)具有经过培训的技术人员以及相应的技术工人;(三)具有负责医疗废物处置效果检测、评价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四)具有保证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的规章制度。
第二十四条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贮存、处置设施,应当远离居(村)民居住区、水源保护区和交通干道,与工厂、企业等工作场所有适当的安全防护距离,并符合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至少每2天到医疗卫生机构收集、运送一次医疗废物,并负责医疗废物的贮存、处置。
第二十六条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运送医疗废物,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使用有明显医疗废物标识的专用车辆。
医院医疗废物分五类

医院医疗废物分五类在医院这个救死扶伤的地方,每天都会产生大量的医疗废物。
这些医疗废物如果处理不当,不仅会对环境造成污染,还可能会传播疾病,危害公众健康。
为了有效地管理和处置医疗废物,我们将其分为五类,分别是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
感染性废物是医院中最常见的一类医疗废物。
它主要包括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比如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布及其他各种敷料;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废弃的被服;其他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
此外,医疗机构收治的隔离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也属于感染性废物。
还有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废弃的血液、血清,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也都在其范畴内。
这些感染性废物携带着大量的病菌和病毒,如果不经过严格的处理,很容易造成疾病的传播。
病理性废物是指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和医学实验动物尸体等。
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腊块,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尸体,以及传染病、疑似传染病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产妇的胎盘都属于病理性废物。
这类废物由于直接来源于人体,往往可能携带一些特殊的病原体或者病变细胞,处理起来需要特别谨慎。
损伤性废物也是不容忽视的一类。
它主要包括医用针头、缝合针,各类医用锐器,如解剖刀、手术刀、备皮刀、手术锯等。
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等也属于损伤性废物。
这些物品通常具有尖锐的边缘或尖端,容易造成刺伤或割伤,从而导致病原体的传播。
因此,对于损伤性废物的处理,需要特别注意防止对处理人员和环境造成伤害。
药物性废物主要是指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药品。
废弃的一般性药品,如抗生素、非处方类药品等;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包括致癌性药物,如硫唑嘌呤、苯丁酸氮芥、萘氮芥、环孢霉素、环磷酰胺、苯丙胺酸氮芥、司莫司汀、三苯氧氨、硫替派等;可疑致癌性药物,如顺铂、丝裂霉素、阿霉素、苯巴比妥等;免疫抑制剂也属于药物性废物。
医疗废物的工作制度

医疗废物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管理,防止医疗废物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医疗废物的定义和分类1.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科研、教学等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2. 医疗废物分为以下五类:(1)感染性废物:如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废弃的血液及血制品、废弃的细胞培养物等;(2)病理性废物:如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医学实验动物尸体等;(3)损伤性废物:如废弃的锐器、玻璃制品等;(4)药物性废物:如废弃的药品、药物、化学试剂等;(5)化学性废物:如废弃的化学消毒剂、化学药品等。
三、医疗废物的管理责任1.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明确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输、处置等环节的要求和责任。
2.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设立医疗废物管理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3. 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接受医疗废物管理培训,掌握医疗废物的分类、处理方法等相关知识,并按照规定执行医疗废物管理要求。
四、医疗废物的收集与包装1.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医疗废物的分类,分别收集、包装医疗废物。
2. 医疗废物的包装应当使用专用包装袋或者容器,并在包装上标明废物类别、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等信息。
3. 医疗废物包装应当牢固、严密,防止废物泄漏、交叉感染等现象发生。
五、医疗废物的运输与暂存1.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运输管理制度,明确医疗废物的运输工具、运输路线、运输时间等要求。
2. 医疗废物运输工具应当专用,定期进行清洁、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3.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设立医疗废物暂存场所,标明废物类别、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等信息,并定期进行清洁、消毒。
六、医疗废物的处置1. 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置。
2. 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处置记录制度,记录医疗废物的来源、数量、处置方法、去向等信息。
医疗废物分类及处置方法

五、一次性使用注射器、输液(皿) 器回收制度
• 1、一次性注射器、输液(皿)器用后消毒供应室回收。 • 2、消毒供应室应安排专人回收,专门地点盛放,并做好个人防护。 • 3、各病区、科室回收的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输血器必须统一用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 一、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工作制度 • 1、按照《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医
疗废物分置于黄色塑料容器内,并认真检查有无破损。每天由环保局 工作人员早晨九点半之前上门收集,并做好个人防护。供应室人员共 同清点并签字。 • 2、医疗废物按照医疗废物分类进行收集混装,医用垃圾用黄色塑料 袋封口 • 3、隔离传染病人生活垃圾归在感染性废物中,并用黄色双层塑料袋 密封。 • 4、在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及容器外表面贴有警示标识和标签 (标签上注明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备注)。 • 5.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物 及时消毒后运送。
二、医疗废物内部运送工作制度
• 1、运送人员在转运前要做好个人防护、检 查包装密置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 要求,然后再运送至暂时贮存地。
• 2、运送人员每天上午8:30--9:00,下午4:30-5:00用专用工具,医疗废物运送至集中暂 存地点。
• 3、运送医疗废物要防止遗漏,遗撒。 • 4.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对运送人员进行清洁
2.损伤性废物
• 损伤性废物: 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 废弃的医学锐器,包括医用针头、缝合针、 解剖刀、手术刀、备皮刀、手术锯、载玻 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及一次性使用空 针、输液器、输液器的针头部分等。
• 处理方法: 产生后立即放入防刺、防渗 漏的硬质容器中,后放入有明显标识的医 用垃圾袋中,由专人定时收集于医院医疗 垃圾中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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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疗废物分五类Last revision on 21 December 2020
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分类
A、医疗废物的分类
一、感染性废物
1、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
2、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
3、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
4、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
5、废弃的血液、血清
6、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
二、损伤性废物
1、医用针头、缝合针
2、各类医用锐器,如手术刀、备皮刀等
3、玻片、试管、安瓿等
三、药物性废物
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包括:一般性药品、免疫抑制剂、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等
四、化学性废物
1、影像、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
2、废弃的化学消毒剂
3、废弃的汞血压计、汞温度计
五、病理性废物
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和医学实验动物尸体等
B、医疗医疗废物收集、贮存工作流程
1、医疗废物由产生部门的医务人员分类入袋,感染性废物→专用黄色包装袋;损伤性废物→防渗漏、耐刺的利器盒,盛装至3/4时严密封口→贴上标签,检查完好性→交保洁员过称登记、签名→保洁员从医疗废物的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沿指定的线路或专用电梯,采用专用的运送工具运送→医疗废物暂存间;凡病理性废物中有血性或液体样,且易于泄漏的废物,务必单独严格包装好,如采用小袋包装,加用两层包装袋,扎紧,帖上标志,注明产地、时间、名称(用红笔写上病理性或血性废物),单独存放一处,便于运送人员的运送。
2、每天由广东省生活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专车运送,并做好记录
3、垃圾房在医疗废物送离后每次均要进行消毒、清洗。
C、医疗废物管理实行全过程控制
产生——分类收集——贮存——运送——处理
1、产生:做到减量化(不要将生活垃圾如一次性用品的外包装、输液瓶放入感染性垃圾袋内)
2分类收集:禁混,不同类别的废弃物分别用不同标识的容器收集,对容器的要求:锐器放入防渗漏、耐刺的容器。
3、贮存:贮存地有明显标志,时间不能过久,容器绝对密封,特殊废弃物特殊处理。
4转运:杜绝不符合包装要求的废物运出产生地,转运过程应密闭,病理性、血性废物最后放在不易破损的地方,避免压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