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镇化建设重在做好农民土地财产权流转的调研报告
考察农村产权流转情况汇报

考察农村产权流转情况汇报
近年来,我国农村产权流转情况备受关注,各级政府和相关部
门也加大了对这一问题的调查和研究力度。
作为一名农村产权流转
情况的调查员,我深入基层农村,对农村产权流转的现状进行了深
入的调查和汇报。
首先,我所调查的农村产权流转情况主要集中在农村土地流转
和农村房屋产权流转两个方面。
在农村土地流转方面,我发现随着
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土地流转逐渐成为一种趋势。
农民将自己
的土地流转给专业的农业经营主体,以获得更高的经济效益。
而在
农村房屋产权流转方面,一些农村居民选择将自己的房屋产权流转
给外来务工人员或者城市居民,以获取租金收益。
其次,农村产权流转情况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一些农
民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存在信息不对称,导致流转价格不公平;其次,一些农村房屋产权流转存在法律法规不完善,导致产权纠纷的风险
增加;最后,一些地方政府在农村产权流转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过程
中存在不足,导致一些农民权益受损。
最后,针对农村产权流转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挑战,我们提出了
一些建议和对策。
首先,加强对农村产权流转市场的监管,建立健全的流转价格评估机制,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其次,完善农村产权流转的法律法规,明确产权流转的程序和规定,减少产权纠纷的发生;最后,加大对农村产权流转的宣传和培训力度,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确保农村产权流转的顺利进行。
综上所述,农村产权流转是当前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问题,我们需要深入调查研究,找出问题所在,并提出解决对策,推动农村产权流转的健康发展。
希望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能够共同努力,为农村产权流转问题的解决贡献力量。
关于农村土地流转情况的调查报告

关于农村土地流转情况的调查报告一、引言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农村经济中土地资源在合法、有偿、有保障的前提下在农民之间进行转让、租赁或合作经营等方式使用的一种现象。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农业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农村土地流转已经成为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二、调查方法为了了解农村土地流转的情况,我们采用问卷调查的方法,选取了省的五个村庄作为样本,并对村庄的农户进行调查。
三、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1.流转方式多样化在我们的调查中,我们了解到农村土地流转的方式多样化。
除了传统的土地租赁、土地承包外,还有土地转让、土地入股等方式,这些方式给农民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机会。
2.土地流转规模不一在我们的调查中发现,土地流转的规模在不同村庄之间有所差异。
一些村庄土地流转规模较小,只是少量的土地进行流转,主要是为了形成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组织形式,而一些村庄土地流转规模较大,农民之间通过流转大片土地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3.农民对土地流转的态度我们还了解到,农民对土地流转的态度各不相同。
一些农民表示支持土地流转,认为这有助于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增加收入,并且减轻了他们个人的劳动强度。
而另一些农民表示担忧,他们担心土地流转会导致他们失去土地、失去保障,使其生计难以为继。
四、存在的问题与建议1.土地流转经营规模不足我们发现,一些农户在土地流转经营上规模较小,难以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建议政府加强对农民的培训、技术指导与资金支持,推动农户形成规模化经营,提高经济效益。
2.土地流转合同关系不明确在一些村庄中,土地流转合同的起讫时间、租金和法律责任等方面的条款并不明确,容易造成合同争议和诉讼。
建议政府加强土地流转合同管理,规范土地流转合同的订立和执行。
3.农民对土地流转政策了解不足我们调查中发现,一些农民对土地流转政策的了解不足,影响了他们对土地流转的合理判断和决策。
建议政府通过宣传、培训等途径加强对农民的政策宣传,提高他们对土地流转的了解程度。
农村土地流转情况的调查报告

农村土地流转情况的调查报告一、调查目的本次调查旨在了解农村土地流转的情况,探究其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以及对农民群体的影响。
二、调查方法本次调查采用问卷调查和实地走访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问卷调查主要针对农民群体,了解他们对土地流转情况的认知、态度和收益情况;实地走访主要选择农村土地流转较为集中的地区,与当地农户、政府相关部门以及土地流转经纪人进行深入交流。
三、调查结果1.农民对土地流转的认知通过问卷调查,我们发现大部分农民对土地流转有一定的了解,其中有75%的农民认为土地流转可以增加农业生产效益,提高农民收入。
但也有部分农民对土地流转持怀疑态度,担心土地流转会导致农业生产中断,失去耕地。
2.土地流转的类型根据实地走访的结果,我们将土地流转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以转让的方式出租或卖给农业企业、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以期获得租金或出售收益。
(2)土地股份合作制:农户将土地流转给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社员并持有相应的股份,以共同管理经营土地。
(3)组织化养殖、种植:农户将土地集中起来,由农业企业统一规模经营,实行规模化生产。
(4)产权流转:农户将土地产权转让给个人或企业,以期获得一笔较大的资金流动。
3.土地流转的效果(1)增加农业生产效益:实地走访中,我们发现土地流转后,农业生产规模得到扩大,技术水平得到提升,农业机械化和现代化生产设备得到更好的利用,农产品产量和质量有了明显提高。
(2)提高农民收入:土地流转使农民通过租金、分红等方式获得了更稳定和可观的收入。
其中,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和土地股份合作制是农民获得收益的主要方式。
(3)减轻农民劳动负担:农户将土地流转给农业企业等专业机构后,农民参与生产的时间和精力得到解放,可以从事其他行业或务农。
4.存在问题和挑战(1)土地保护问题:部分地区土地流转后没有有效监管,导致土地资源浪费和破坏。
(2)农业规模经营难题:由于农村土地流转缺乏规范和管理,使一些土地闲置或者小规模流转,不能实现规模经营。
土地流转 调研报告

土地流转调研报告一、调研背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农村人口流动的增多,土地流转成为了一种常见的现象。
土地流转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使用权、经营权和承包权在一定条件下转让给其他农户、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者个人的行为。
近年来,土地流转在我国农业生产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和矛盾。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和矛盾,我们进行了相关的调研。
二、调研目的1.了解土地流转的现状和发展趋势,为国家政策制定提供参考。
2.了解土地流转对农民收入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影响,为优化土地流转政策提供依据。
3.了解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为解决问题提供对策建议。
三、调研方法1.问卷调查:设计相关问卷,对农民、土地流转经营者和政府相关部门进行问卷调研,了解他们对土地流转的认知、态度和需求。
2.访谈:选择若干个土地流转经营者进行深入访谈,了解他们的经营情况、面临的问题和需求。
3.数据分析:收集分析相关数据,比如土地流转的面积、价格、转让者和承接者的情况等。
四、调研结果1.土地流转的现状和发展趋势:调研结果显示,土地流转在我国农村中普遍存在,且呈现出逐年增加的趋势。
农民普遍认为土地流转可以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村经济发展水平。
2.土地流转对农民收入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影响:调研结果显示,土地流转对农民收入有积极的影响。
通过流转土地,农民可以获得土地租金和经营收益,提高了他们的收入水平。
同时,土地流转也带动了农村经济发展,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的升级和农村经济的多元化发展。
3.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和矛盾:调研结果显示,土地流转中存在一些问题和矛盾,主要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合法转让的问题、流转价格的不合理性、流转合同缺乏法律保障等。
五、建议和措施基于上述调研结果,我们提出以下建议和措施:1.完善土地流转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合法转让和流转价格的确定方法。
2.加大对土地流转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民的土地流转意识和能力。
3.加强对土地流转的监管,规范土地流转市场秩序,防止乱象和纠纷的发生。
村土地产权流转及产权市场状况调研范文(通用)

村土地产权流转及产权市场状况调研范文(通用)在中国农村,土地流转是一个极为重要的议题,涉及到村民收入增加、农业生产效益提高等诸多方面。
对村土地产权流转及产权市场状况进行调研,能够更好地了解目前的情况,并提出相应改进措施。
以下就对此进行分享。
首先,村土地产权流转是指农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在一定期限内转让、出租给农户或其他主体的行为。
在中国,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农村土地由村集体所有,村民只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
因此,土地流转是必须经过村集体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审批的。
在实际操作中,土地流转可以分为整体流转和分散流转两种方式,前者是指将整块土地出租给其他农户或企业使用,后者是指将承包经营权中的一部分转让给其他农户或企业使用。
其次,产权市场状况是指土地流转市场的规模、结构、价格、租金等方面的情况。
随着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农民观念的转变,土地流转市场在近年来得到了迅速发展。
目前,一些发达地区的土地流转市场规模较大,价格较高,交易较为活跃;而一些欠发达地区的土地流转市场尚未完全发挥作用,价格相对较低,交易较为不活跃。
因此,加强对土地流转市场的监管和管理,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流转,是当前的重要课题。
在调研过程中,我们发现,一些地方存在着土地流转价格虚高、交易程序不规范、权益保护不到位等问题。
对此,应加强对土地流转市场的监管,建立健全相关的政策法规,规范土地流转行为,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同时,应鼓励农民参与土地流转,引导其选择适合自己的经营模式,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从而实现农业持续发展。
总的来说,村土地产权流转及产权市场状况调研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对于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等方面有着积极的意义。
只有加强土地流转市场的管理和监管,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才能更好地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带动整个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希望有关部门和研究机构能够加大对这方面工作的支持和投入,为我国农村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乡村土地流转状况的调查报告

XX市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参与土地流转,推出了一系列金融 产品和服务,如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等,为流转市场提供 了有力的金融支持。
农业产业升级
通过土地流转,XX市推动了农业产业升级,引入了现代农 业技术和经营理念,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
案例三:XX村土地流转的农民参与模式
农民自愿参与
05
结论和建议
调查结论总述
土地流转规模增加
乡村土地流转面积逐年扩 大,表明农民对土地流转 的需求增强。
流转方式多样化
土地流转方式包括租赁、 股份合作、转让等,不同 方式在不同地区、不同农 户之间有所差异。
流转效益逐渐显现
土地流转对促进农业规模 经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具 有积极作用。
趋势
未来,随着农业科技的不断进步和农业现代化的深入推进,乡村土地流转将更加 活跃。同时,国家政策的持续支持和市场机制的逐步完善将为乡村土地流转创造 更加有利的条件。
03
乡村土地流转的详细 分析
土地流转的驱动因素
城市化进程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部分农 民进城务工或定居,对乡村土地 的需求减弱,促使他们流转土地
。
农业现代化
农业现代化和规模化经营的需要, 使得部分农户愿意流转土地以参与 合作社或农业企业,实现更高效益 。
政策推动
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 ,如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为 土地流转提供了政策支持和保障。
土地流转的效应分析
01
02
03
规模经营效应
土地流转促进了农业规模 化经营,有利于降低成本 、提高产量和农产品品质 。
04
乡村土地流转的案例 研究
案例一:XX省的土地流转经验
关于土地流转情况调查报告

关于土地流转情况调查报告一、调查目的及背景作为我国农村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土地流转现象在近年来显著增加。
为了解土地流转的规模、影响以及相关问题,我们进行了一次调查。
本报告旨在总结土地流转的情况,为相关政策的制定提供参考依据。
二、调查方法与样本选择我们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结合实地走访,对不同地区和农户进行了全面调查。
样本选择以农村地区为主,并根据土地流转的情况以及人口的分布情况进行了合理的抽样。
三、土地流转的规模及趋势1.土地流转的规模:根据调查数据显示,土地流转的规模呈现出明显的增长趋势。
农村地区土地流转的面积逐年增加,其中以耕地流转为主,占据了土地流转的大部分比例。
2.土地流转的趋势:调查结果显示,土地流转的趋势呈现多样化。
一方面,农村地区中的大型农场逐渐兴起,大面积耕地被集中流转,实现规模化经营。
另一方面,小规模农户通过流转将自家土地转租给他人,以增加收入和降低经营风险。
四、土地流转的影响与问题1.土地流转的影响:土地流转对农村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首先,土地流转为农户提供了额外的收入来源,改善了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
其次,规模化的土地流转带动了现代农业的发展,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
最后,土地流转还促进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缓解了农村劳动力过剩的问题。
2.土地流转的问题:尽管土地流转带来了许多好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值得关注。
首先,资源利用不均衡或者不合理的流转可能导致环境问题,如水土流失、化学物质过量使用等。
其次,农村地区土地流转还存在信息不对称、土地权属不清等问题,影响土地流转市场的正常运行。
再次,个别农村地区存在恶意炒作土地价格等不良行为,损害了农民的利益。
五、政策建议针对土地流转的情况和问题,我们提出以下政策建议:1.完善流转土地的登记和审批制度,加强土地权属保护。
2.加大对农民的培训力度,提高其流转土地的协商能力和市场意识。
3.加强对土地流转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恶意炒作等不良行为。
4.优化农村产权交易体系,建立健全的土地流转市场机制。
农村土地流转调研报告

农村土地流转调研报告
调研报告
一、调研背景
近年来,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呈现出一种特点:农户土地储备意愿减弱,土地异议性流转活跃,土地储备的不足以及农业科技、社会公平等问题日
益突出,给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发展带来了新的经济社会管理挑战。
为了更
好地解决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的社会问题,国家决定对全国农村土地流转
进行调研。
本次调研旨在深入分析农村土地流转的特点,探讨可持续发展
的政策及方案,为更完善的政策框架提供科学依据。
二、调研主题
本次调研将围绕以下主题进行:
1、农村土地流转的实践情况。
2、农村土地流转政策的现状与。
3、土地流转对农业、新型城镇化、收入分配的影响。
4、农村土地流转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三、调研方法
本次调研将采用文献资料搜集、问卷调查、实地调研等多种方法,以
更全面深入的角度调研农村土地流转的实践情况、政策及其落实效果。
四、调研对象
本次调研将采用系统的、全面的、定量的问卷调查及多维度的实地调研等方式
1、国家有关部门的负责人;
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家庭户主;
3、土地转让参与交易的农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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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镇化建设重在做好农民土地财产权流转的调研报告摘要:2013年11月12日,中共十八届三种全会集体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提出,要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
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
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
关键词:农民财产权城镇化建议城镇化是今后中国最大的内需。
据国家统计局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全国共有乡村人口6.4222亿人。
如何妥善解决亿万农民的财产权问题,将成为推进城镇化的重点和难点。
2013年11月12日,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集体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
因此,解决好如何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试点,如何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并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竞价,如何完善被征地农民的保障机制的问题,成为推进城镇化顺利进行的关键。
而要解决上述三个问题,首先在于对农民财产权的清晰界定。
一、农民财产权的界定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
财产权包括以所有权为主的物权、准物权、债权、继承权及知识产权等。
与此同时财产权通常是有财产价值的,可用货币计算,并且财产权的归属与权利的行使是可分的,一般具有可让与性,受到侵害时需以财产方式予以救济。
财产权是很难界说的,但财产权又是很重要的民事权利,必须要将之单列一类。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农村实行的土地政策是,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农民拥有对土地的经营权或使用权。
在这样的土地政策下,农民使用的土地究竟是不是农民的财产权一直是模糊不清的问题,可能连农民都并不认为土地是自己的财产,只是在一定时限内有权使用而已。
那么农民的土地使用权是不是农民的财产权?1、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不是农民的财产权?土地财产权属于物权的范畴,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土地处分权和土地收益权。
在这些权利中,土地使用权是土地财产权的基础,土地处分权是土地财产权的实质,土地收益权是土地财产权的目标。
在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农民拥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重要权利和主要保障。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拥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转让处分的权利。
因此,土地承包经营权具备财产权性质。
然而,在我国现有的法律框架下农民的这种土地财产权是不完整的。
农民对承包土地的使用是受到严格限制的,只能从事农业生产,非农用途使用和转让是不允许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国农地转用的权利主体只能是政府,农民承包的土地要想转入非农建设用地,唯一的途径就是政府通过征用转为国有建设用地。
这就使农民缺乏最核心、最实质、最关键的农地转用权。
2、集体收益分配权是不是农民的财产权?长期以来,农村积累了大量的集体资产,除了乡村社企业、房产、经营性服务设施等资产外,还有最重要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这些由村集体的土地以及其他资产所产生的收益关乎农民的切身利益。
从道理上说,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农民就是集体的一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由村社内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同组成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集体资产的共同共有人,因而农民享受对集体资产收益的分配权。
从《物权法》上来看,农民对共有的集体土地和其他资产具有财产权。
但是,由于集体土地没有明确的人格化的产权主体,加之集体土地使用权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同地不同权”,国家支付给失地的集体和农民的补偿标准与土地转为城市建设用地后的可获价值相差甚大,从而导致农民集体土地在被征用过程中得到的收益较低。
二、如何使农民的土地使用权真正成为农民的财产权。
在明确了农民财产权的主要内涵和认清现阶段农民财产权方面存在的问题之后,又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呼之欲出,那就是如何使农民的土地使用权真正成为农民的财产权。
具体可从以下三个方面推进。
(一)、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试点。
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不能流转、转让、买卖、交易。
实际上,在市场经济加快发展和城市建设用地日益紧张的背景下,农村宅基地流转的隐形市场已经大量存在,限制农村宅基地流转权的规定已在较大程度上名存实亡,如各地的农村房屋出租、买卖及城郊的“小产权房”。
因此,在统筹城乡的大背景下,应该在政策法律上破除宅基地不能流转、转让、买卖、交易的限制,赋予其转让权、收益权、买卖权、抵押权,使农民的宅基地和住房具有与城市居民私宅同样的财产权利,这是破解农民不能带着土地财产权进城的关键举措。
与此同时,坚持对宅基地使用权进行确权颁证和登记。
在确权颁证过程中,只要是农村集体土地及土地上的建筑物,都应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并做到土地、台账、证书、合同一一对应,账实相符,程序规范。
(二)、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入市。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1、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要按照“功能齐全、产权清晰、交易规范、服务优质”的要求,加快建设一批城乡建设用地产权交易所、交易中心等,为城乡土地流转提供有形的交易市场和信息共享平台。
同时要加快建立完善城乡建设用地流转的统一市场机制,明确土地估价、交易管理、利润分配等相关制度安排,为集体建设用地公开平等、合法有偿、有序顺畅地流转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2、正确处理土地流转增值收益分配关系。
一方面,要尽快建立公平、合理、均衡的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利润分配机制,国家可以通过资源税费制度设计,对流转和占有集体建设用地征收流转税、房产税等税费,获得稳定的资源税费收入;集体可以通过集体建设用地开发权转让、租赁等方式,获得土地租金和承包费用;农民可以通过获得土地流转租金、入股分红、抵押变现等方式,实现经济收益。
另一方面,克服因级差地租形成的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收益不平衡问题,建立健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利益均沾和均衡发展机制。
综合运用税费征收、财政转移支付等政策措施,让偏远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获得更多发展机会,尽快弥合城乡和区域发展差距,促进城乡一体化和区域协调发展。
3、创新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和开发利用模式应按照集体建设用地制度改革的市场化取向和法制化取向,发挥市场主体的主观能动性,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集体建设用地自主支配权利,为农民建设用地流转提供包括出租、出让、转让、入股、抵押等多元化选择。
同时,应在地方探索和实践的基础上,明确“因地制宜,分类推进”的开发利用原则。
经济基础好,建设用地需求强烈的地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出租、转让等方式直接流转入市;集体经济发达,组织机构健全的地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股份合作的方式,实现集体经济组织自主开发利用;偏远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可以采取发展权有偿转移的办法,间接开发和利用集体建设用地资源。
4、坚持最严格的土地用地规划和用途管制。
确保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有序流转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必须坚持“两个最严格”的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最严格的土地利用规划。
在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中,土地规划起到规范土地流转区域、边界、用途等重要作用。
二是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应严格在规划区域和范围内,不得占用或变相占用耕地,集体建设土地经整理后的节余部分,应有相当比例用于耕地复垦。
(三)、推进被征地农民相关保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当前,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加速发展,城乡建设用地需求持续增长,建立健全被征地农民的保障机制已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要建立健全新型被征地农民保障机制,应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展开。
1、注重发挥政府在建立健全被征地农民保障机制中的主导作用地方政府既是征地行为的实施主体,也是构建被征地农民保障机制的责任主体。
因此,要按照建设责任型政府的要求,强化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发挥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建立有效的工作责任体系和协调机制。
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土地、劳动、社会保障、财政、民政、工商、税务、教育、监察、审计等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形成建立健全被征地农民保障机制的工作合力。
2、注重建立完善的政策支持系统要依照公正合理的原则改革征地制度,并以此为基础建立健全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政策支持体系。
具体来讲,一要改革土地征收制度,严格控制征地规模,大力推进土地集约化利用,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
二要完善征地程序,保证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坚持先筹款后征地,先补偿后拆迁的原则,公开补偿安置标准和计算方法,将各项补偿费用落实到位。
三要提高补偿安置标准,确保足额兑现。
实行征地统一区片地价制度,做到同地同价,确保被征地农民受补偿权和发展权。
四要改革补偿安置制度,把社会保障费用纳入征地补偿范畴,在征地补偿时,将社会保障费用单列,作为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障的补助。
3、要注重选择适宜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模式针对被征地农民而言不宜建立独立的保障制度,应与农村、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相衔接,建立国家基本保障、集体补充保障、个人参加商业保险相结合的保障模式,并明确不同保障体系中国家、集体、个人的责任,发挥好三者的积极性。
一是要由国家出资建立被征地农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按照低保标准界定保障对象,科学界定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确保低保资金的财政投入,让被征地农民在遇到生活困难时能享受到最基本的生活保障。
二是要由国家、集体、个人共担,建立被征地农民失地养老保险制度和医疗保险制度。
明确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出资比例,建立失地养老保障金,在征地时达到退休年龄的征地农民一次性缴纳养老基本保障生活费,从缴纳养老基本生活保障费的次月按月享受养老基本生活保障待遇。
要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地方财政能力出发,以大病保障制度为核心,致力于建立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并以参加商业保险为补充,形成多层次、多形式的医疗保障制度。
三是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在集体经济财力允许的前提下为被征地农民提供固定补助、临时补助、困难补助、入学补助等保障方式。
被征地农民也可积极参加各类商业保险为家庭和个人提供保障。
4、要加大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投入和监管力度要按照“政府给一点、集体挤一点、农民出一点、社会捐一点”的模式,多途径筹措社保资金,并以(县)市为单位进行统筹和监管。
各级政府应从土地出让金中按一定比例切出一块,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障。
集体和个人投入的来源主要是依法获取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和社保管理费用。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应纳入县级社会保障部门管理,以县级为单位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