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物品的使用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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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爆破是一种危险性极高的作业,涉及到爆炸品的处理和使用。

为了确保作业的安全性,必须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

以下是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供参考:一、爆破作业前的准备工作1.爆破作业前,必须进行详细的安全分析和评估,制定合理的爆破方案,并确认方案的可行性。

2.确定作业区域,并进行周边环境的调查和评估,确保没有人员和财产的安全隐患。

3.确保爆破区域的周边区域全部进行了安全疏散,远离爆炸危险区。

4.检查和保养爆破设备和工具,确保其正常运行。

5.培训作业人员,使其了解爆破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掌握相应的应急处理技能。

二、爆破作业中的安全措施1.作业人员必须佩戴符合标准的安全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并按规定使用。

2.爆破作业现场必须进行专职监控,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3.严禁在未确认安全的情况下进行任何操作,包括启动爆炸装置和处理爆炸物。

4.在爆破作业现场,不允许吸烟、使用明火或负有火源走动。

5.严禁擅自调整或更改爆破方案,必须按照事先确认的方案进行作业。

6.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不得饮酒、吸食毒品或非法用药。

7.在处理爆炸物时,必须采取防止静电电离的措施,避免发生电火花引发爆炸。

8.在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保持周围环境的干燥,以减少爆炸物的敏感度。

9.在处理或运输爆炸物时,必须使用特定的器具和容器,并按规定进行分类和存放。

10.在爆破作业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警戒标志,提醒他人不得进入。

三、爆破作业后的处理1.确保在爆破作业后,现场没有残留的爆炸物或引爆装置。

2.清理现场时,必须佩戴防护装备,并严格遵守规定的作业流程。

3.确保清理作业完成后,现场没有杂物和危险物品。

4.对于故障或损坏的爆炸设备和工具,必须进行及时的维修或更换。

5.存储和处理剩余爆炸物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

通过遵守以上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可以有效降低爆破作业的事故风险,保障作业人员和周边环境的安全。

民用爆炸物操作规程

民用爆炸物操作规程

民用爆炸物品装、卸、运输、储存安全操作规程一、装卸和出入管理(一)适用范围第1条本操作规程适用基本建设和生产矿井地面、井下爆炸材料的押运工作。

(二)上岗条件第2条必须有从事煤矿安全或采掘工作面两年以上工龄。

第3条必须熟悉爆炸材料性能和《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证书,持证上岗。

(三)安全规定第4条押运过程必须严格执行以下规定:1、执行《安全生产法》、《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煤矿安全规程》及行业的有关规定。

2、必须遵守安全岗位责任制度。

3、严格执行押运防范措施与管理责任,严防押运过程中发生丢失和被盗。

第5条必须由政治可靠、责任心强、熟悉炸药和雷管性能的人员、持证押运。

四、押运准备第6条运送爆炸物品前,必须按规定办理爆炸物品运输证,持证押运。

第7条必须备有合格的灭火器和防止日晒雨淋蓬布,并在车上插上有“危险”字样的小黄旗。

汽车排气管应装在汽车前部保险杠下,且进入库区时尖加装防火罩。

第8条严禁用拖拉机、自翻车、三轮车、拖车、摩托车、自行车或其它货物混装车运输爆炸物品。

五、爆炸材料运输(一)地面运输第9条炸药、雷管必须分别运输。

炸药箱要摆放整齐,雷管最多只准码放两层,不准倒放、立放,两层之间及车和雷管要用柔软材料垫好,炸药或雷管装车高度必须低于车厢缘10厘米。

第10条装有爆炸材料的车辆必须备有灭火器材,应用帆布覆盖、捆紧,装有爆炸材料的车辆严禁在库内逗留。

第11条运送炸药或雷管时驾驶员、押运员应关闭手机、传呼机。

严禁在汽车上抽烟、使用手机、传呼机。

司机必须办理危险品运输执照。

第12条运炸药或雷管的路线必须取得当地公安部门的同意,汽车必须按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行驶,不准中途随意改变路线或无故逗留,也不准其他人员或货物搭乘。

第13条用敞棚汽车运送炸药或雷管押运员不准坐在驾驶室内,必须坐在车厢后留出的空间内。

第14条运送硝化甘油类炸药,室外气温低于一10℃防冻结措施。

第15条不准在装卸地点带烟、火或发火工具。

爆破物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爆破物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爆破物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爆破物品安全管理,确保生产活动安全有序进行,保护人员和财产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或携带爆破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包括生产单位、使用单位、存储单位等。

第三条爆破物品必须具备合法资质,按照规定使用,并遵守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未经批准的爆破物品。

第四条所有爆破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规定要求,确保安全、稳定和可控。

第二章爆破物品安全管理第五条爆破物品必须由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操作,其携带、使用、存储等活动必须符合相关安全规定。

第六条爆破物品的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配备相应的安全设备和专职人员。

第七条爆破物品的存储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设施和条件,确保存储环境安全、稳定。

第八条爆破物品的运输必须符合相关规定,确保安全、不泄露。

运输过程中必须采取措施保护爆破物品不受损坏。

第九条爆破物品的销毁必须符合相关规定,确保安全、不影响周围环境和人员。

第十条所有爆破物品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爆破物品安全管理档案,记录爆破物品的来源、使用情况等信息,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整改。

第三章爆破作业安全管理第十一条所有爆破作业必须由专业人员负责操作,确保安全可靠。

第十二条爆破作业必须提前做好周围环境的调查和评估,确保无人员和财产伤害。

第十三条爆破作业必须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确保爆破效果准确可控。

第十四条爆破作业必须在爆破区域周围设立警戒线,确保无人员靠近爆破区域。

第十五条爆破作业必须按照计划和程序进行,不得擅自变更或延误。

第十六条爆破作业后必须做好清理工作,及时清除爆破残留物,确保安全无隐患。

第四章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第十七条爆破物品使用单位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管理制度运行有效。

第十八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进行严肃处理,确保责任人受到应有的法律和行政处罚。

第十九条对于发生爆炸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进行调查和处理,确保相关责任人受到严肃追究。

爆破器材使用管理制度(5篇)

爆破器材使用管理制度(5篇)

爆破器材使用管理制度1、对爆品一定要包装严密,专车运输,不得混装其他物品。

出库时要严格清点验证,入库时也要当面核实,发现短缺,变质等问题,要当即追查。

2、装卸爆品要轻装轻放,火药雷管要分车装运。

车辆必须由专人押送,严禁烟火,防止意外爆炸。

3、爆品的储存仓库要设在安全地点,库区设置围栏、排水沟和消防装置、避雷装置、报警装置、防爆装置、防盗、防洪、防爆。

4、库内要保持通风干燥,温度适应,不得存放其他易爆物品。

5、库存量以适当时间为适,不得超贮,爆品要摆放整齐,不得乱扔乱放,经常验库,入库出库按产品时间依次定期轮库,防止变质。

6、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禁止在库区使用烟火,禁止库内外附近爆炸使用火药。

7、井下使用的雷管、火药必须由放炮员亲自携带爆破证和出库单领取,保管员随时登记入帐,否则保管员拒付。

8、火药雷管必须直接带到工作场地,分别装入火药箱,雷管箱内,放在避开电器设备,顶板稳定的安全地点,不得随意乱放。

9、装配引药,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器设备和导体的工作地点进行,严禁坐在导电物体上。

10、装炮药时,无关人员退出现场,专由放炮员操作,必须严守操作规程,放炮时要把剩余爆品按置在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所有人员隐蔽好后,由放炮员按规程起爆。

11、卷线放炮,放炮器钥匙由爆破工随身携带。

12、每班放炮后,由放炮员、安全员、班长负责清点,雷管、炸药当即登记入帐,有余办退库。

13、安检科每月检查一次火药库,警报器、消防器材和出入库退库情况,帐目手续等。

14、仓库保管员负责火药支领。

我矿安检科监督检查,发现情况向公安部门报告。

爆破器材使用管理制度(2)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爆破器材的购买和核准:确定购买爆破器材的程序和权限,明确购买爆破器材需要经过哪些核准和审批流程。

2. 爆破器材的存储和保管:确立爆破器材的存储地点和保管责任人,要求将爆破器材存放在专门的仓库或保险柜中,并定期对存储地点进行检查和维护。

爆炸物品领取、运输、使用安全规程

爆炸物品领取、运输、使用安全规程

爆炸物品领取、运输、使用安全规程1.根据爆破设计将所需的火工材料种类、数量、到货时间与地点的计划,由采矿工程师通知物流供应处进行采购。

2.火工材料到达现场后由爆破班长和矿山专职安全员组织现场验收工作,并填写好验收记录。

3.参与爆破作业的有关人员在爆破现场严禁带火种,穿钉子鞋和化纤衣服。

4.装药前,清除孔口周围的松石,检查炮孔,排除积水。

5.装药前,确认导爆管段别和药量与设计一致。

6.根据爆破设计进行装药,如遇特殊情况在采矿工程师指导下进行装填作业。

7.装药完毕后用岩石碎屑填满炮孔,禁止用3cm以上的石块充填,导爆管不得团曲在孔内。

8.爆破信号分声音信号和视觉信号:(1)第一次信号——预告信号。

无关人员立即撤离爆破危险区。

(2)第二次信号——起爆信号。

确认一切安全后,联结起爆电雷管,人员进入掩体后通电起爆。

(3)第三次信号——解除警戒信号。

现场检查确认安全后发出。

9.爆破前按设计要求设立警戒,未发出解除警戒信号前不得解除警戒。

10. 露天台阶爆破起爆5分钟后确认安全方可走出避炮棚,由采矿工程师、矿山专职安全员、爆破班长共同对爆区进行安全检查。

11.经检查确认爆破工作结束、边坡无危石滚落隐患,方可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12.禁止使用变质失效的爆破器材。

13.雷雨天、大雾天、大风天及夜晚不得装药放炮。

14.严格按规定时间起爆,如不能按时起爆,应通知有关部门新的起爆时间。

15.起爆信号采用红旗和警报器,警戒人员使用对讲机。

16.装卸火工材料必须轻拿轻放,严禁抛掷。

17.对电雷管测试仪器,必须按国家规定校验周期到经授权部门校验,必须使用校验合格的电雷管测试仪器。

18.残炮和瞎炮处理由采矿工程师提出技术方案,经矿山专职安全员认可并经矿山部部长批准后,由有经验的爆破工处理,并重新布设警戒。

19.二次爆破有如下要求:(1)爆破工在爆破现场清点大块数目(或炮眼个数)后,填写爆破日志和领料单,经班长审核后按公司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爆破材料管理工安全操作规程范本

爆破材料管理工安全操作规程范本

爆破材料管理工安全操作规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爆破作业的安全与有效进行,提高爆破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爆破作业管理水平,制定本《爆破材料管理工安全操作规程》(以下简称“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所有从事爆破作业的人员,包括爆破材料管理工、爆破队指挥员等。

第三条爆破材料管理工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并了解本规程的内容,严格遵守本规程的规定。

第四条爆破材料管理工在进行爆破作业前,应首先进行安全讲解,确保全体作业人员明确各项安全注意事项,并进行签字确认。

第五条爆破材料管理工应熟悉各类爆破材料的性能、用途、储存方式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条爆破材料管理工在执行爆破作业时,应按照爆破作业方案进行操作,确保爆破作业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爆破材料管理工应配备规范合格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安全眼镜、防护服、防护手套等。

第二章爆破材料的储存与保管第八条爆破材料管理工应将爆破材料存放在专用储存仓库中,仓库应与其他建筑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第九条爆破材料管理工应检查储存仓库的温度、湿度等环境因素,确保仓库内无明火、无静电等安全隐患。

第十条不得将爆破材料与可燃物、易燃气体等危险品放置在同一仓库中,以防发生意外。

第十一条爆破材料管理工应按照规定的类别和规格,储存爆破材料,并进行分类标识,以备查验。

第十二条爆破材料管理工应定期检查爆破材料的库存情况,及时报告上级并进行补充。

第三章爆破作业准备工作第十三条爆破作业前,爆破材料管理工应核对所需的爆破材料、工具、设备清单,确保齐全。

第十四条爆破材料管理工应检查各类爆破材料的包装完好性,如发现损坏,请及时更换。

第十五条爆破材料管理工应组织进行相关爆破材料的试验爆破工作,确保其性能符合要求。

第十六条爆破材料管理工应制定爆破作业方案,并按照方案进行操作,确保爆破作业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四章爆破作业操作规程第十七条爆破材料管理工在爆破作业前,应详细了解爆破现场的地形、环境等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作业计划。

爆破工中深孔及抬炮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范本

爆破工中深孔及抬炮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范本

爆破工中深孔及抬炮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范本一、作业前1. 确保操作人员都具备相关岗位技术资质,并接受过相关培训。

2. 确定作业区域的周边环境是否有人员存在,并设置标志牌进行警示。

3. 对作业区域进行必要的动态与静态安全检查,排除任何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

4. 检查和确认使用的炮体、导火线、起爆药等爆破器材是否符合规定,并进行相应的记录。

二、装药阶段1. 在装填雷管和炸药之前,先进行手动或机械的仔细清理深孔,防止孔内有杂质。

2. 使用专门的工具进行雷管和炸药装填,严禁使用非指定工具进行操作。

3. 严禁在装药过程中产生摩擦、碰撞等可能引发意外的行为。

4. 加装雷管时,要保证其牢固密封,防止火药松动或掉落。

三、连接导火线1. 使用指定的方法和工具连接导火线与炸药,并确保其连接牢固,防止火花接触导火线引发事故。

2. 导火线连接完成后,应在连接处进行标识,便于检查和确认。

四、清空施工现场1. 完成装药和连接导火线后,要仔细清理现场,将多余的垃圾和杂物及时清除。

2. 清理时应避免使用尖锐器具,防止意外损伤或拆除已经连接好的线路。

五、监测与检测1. 确保所有监测仪器和设备处于正常状态,并能正确进行监测操作。

2. 在监测过程中,应密切关注孔内气体变化、温度变化以及地质监测情况,并及时记录。

六、撤离和警示1. 在进行爆破前,对周边区域进行警戒标识,并确保指定人员进行警示和撤离工作。

2. 在进行爆破前,确保无人员进入爆破区域,并进行最后一次检查。

七、爆破操作1. 在进行爆破操作时,严禁随意更改或调整已经设置的爆破方案。

2. 在进行爆破前,要确保操作人员与爆破点远离火源、易燃材料等引发事故的物品。

八、爆破后处理1. 在爆破后,要进行现场检查,确保爆破效果和周边环境安全。

2. 确保清理爆破后的残留物,防止引发次生事故。

九、事故处理1. 若在爆破作业中发生意外事故,要立即停止作业,保护好现场和相关证据,并迅速报告有关部门。

2. 在事故处理中,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告、调查和记录,以便后期分析和总结。

大爆破-安全操作规程(3篇范文)

大爆破-安全操作规程(3篇范文)

大爆破:安全操作规程(3篇范文)第1篇大爆破:安全操作规程一、火工材料的运送和加工:1、爆破员必须严格按照当次爆破设计材料消耗表中的种类和数量来领取爆破材料。

2、运送火工材料人员禁止携带易燃品,背运炸药材料行走和停留时距明火不得近于20m,严禁吸烟,背运时禁止在重要场所或人多的地方停留。

3、装卸炸药时要轻拿轻放,禁止从药车上向下抛掷炸药。

4、运输炸药时运输车辆要挂上明显的红旗标志。

运送爆破材料的车辆严禁同其它物品混运,雷管与炸药、导火索、导爆索等要分开运输;运输车辆间必须保持大于100m的刹车距离,且车速小于20km/小时。

5、在炎热和阴雨天运送火工材料时,必须备有防雨和防晒物品。

6、已运至爆区的火工材料必须严加保管,不能及时装填时必须设专人看守。

7、运送至爆区的导爆管和导爆索,必须放在远离炸药50m外的安全地方。

8、加工普通起爆药包时,聚能穴方向必须同传爆方向一致,药包必须捆扎结实。

9、加工预裂孔成串药包时,必须捆扎结实,导爆管与导爆索必须单独捆扎结实,其聚能穴方向必须朝向孔口。

二、现场的装药与填塞:1、炮孔装药前必须对孔内积水进行有效的处理,经现场技术人员同意后方可统一进行装药。

2、炮工在装药前必须检查炮孔是否合格,对不合格孔必须及时处理。

3、炮工要严格按照指令单的要求进行装药施工,严禁随意改变段别和药量。

4、在装药过程中,应仔细小心,发现炸药有结块时,必须用木制器捣碎。

在装药过程中如遇堵孔,可用长木棍处理,禁止用铁器撞击处理。

5、导爆管的段别标签要求退到导爆管端部以备检查,露在外面的导爆管必须压牢,此时注意不要将石头滚落到炮孔里,以免砸坏导爆管。

6、按设计药量装好药后,技术人员对每个炮孔进行实测回填高度后,方可统一回填。

7、回填质量的好坏关系着安全和爆破质量,因此要求有专人负责,禁止在回填过程中填入大块或塑料袋等不符合要求的回填料。

三、网路连线:1、网路连线时,除炮工外的其它人员必须全部撤离至爆破危险区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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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物品的使用安全操作规程
各种爆破必须按爆破设计方案进行,在每个施工地应有专人统一指挥,并有安全警戒人员。

爆破工作负责人、爆破人员须由爆破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人员担任。

不懂爆破技术、不了解炸药和雷管性能的人员不得从事爆破作业。

1、装炮
⑴装药必须由专人负责,非经许可其他人一律不准参加。

⑵装炮人员不准带打火机、火柴、汽油及易燃物到工地,在装炮时,严禁吸烟。

⑶不准在大雷雨、雾天气装药或放炮。

⑷装炮时用竹、木棍徐徐用力将炸药条送进炮眼,禁止用铁器送进或大力冲撞,禁止提紧炸药包的雷管脚线。

⑸装炮人员接送药包必须小心传递,不得抛掷。

⑹根据炸岩钻孔深度,由技术人员确定每个药包由几节药卷组成。

用竹片夹、绳索捆的办法使药卷间紧密连接成整体。

⑺用胶布把各排炮孔导爆管扎成一捆,胶布缠绕长度不小于200mm,缠绕胶布处距导爆管端部要大于200mm。

⑻排间起爆导爆管用1段导爆管连接,其雷管聚能穴的朝向与起爆导爆管的传爆方向相反,以免雷管炸断导爆管而发生拒爆事故。

(9)装药前要量好孔深,按孔深确定装药量(查表),要求
药包要装到孔底。

孔深和药包底部深度要记录在案备查。

(10)装药要有两人配合进行,经套管送药包时动作要小心轻放,以防套管口刮伤导爆管,影响导爆管传爆质量。

(11)在确认药包装至孔底后,要在药包与孔壁间填塞砂粒,以防药包上浮,影响爆破效果。

2、放炮
放炮人员必须经过政治、思想考核,并经技术培训,鉴定合格,发给炮工证后方能执行放炮职责。

3、盲炮处理
爆破作业中出现盲炮时,必须由爆破员按处理盲炮的操作规程进行,其他人员和设施撤至安全地点。

盲炮的处理方法:
⑴、检查盲炮主要是一听二看三判断。

⑵、造成盲炮的不良因素消除后,方可重新起爆。

⑶、当炮眼不深时,可用裸露爆破法处理。

⑷、如炮眼较深,可用木制或竹制工具小心地将炮眼上部的堵塞物掏出。

⑸、严禁在残眼上钻孔。

⑹、距炮眼近郊60cm处,钻一平行炮眼,然后装药起爆销毁原瞎炮。

⑺、在处理瞎炮时,不准把带有雷管的药包从炮眼内拉出来。

⑻、盲炮应在当班处理,当班不能处理的或未处理完毕的,
应将盲炮情况(盲炮数目、炮眼方向、装药数量和起爆位置、处理方法和意见)在现场交接清楚,由下一班继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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