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临床试验的一般考虑
中药新药临床试验一般原则

中药新药临床试验一般原则
随着中医药在世界范围内的发展和应用增加,中药新药临床试
验一直是重要的研究领域。
本文介绍了中药新药临床试验的一般原则。
1. 试验目的
中药新药临床试验的主要目的是评估中药新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还可以确定适当的剂量和给药方式,并提供其他相关信息。
2. 征入标准
试验应严格按照预定的征入标准进行。
征入标准应清晰明确,
包括疾病类型、患者人群特征、疾病严重程度等。
3. 试验设计
中药新药临床试验的设计应符合科学规范和伦理要求。
常见的
试验设计包括随机对照试验、单盲试验和双盲试验等。
4. 药物管理
中药新药的药物管理应严格执行,并遵循相关法规和准则。
试验药物的制剂应符合规范要求,并按照试验计划进行配制和使用。
5. 安全评价
试验期间,应定期对患者进行安全评价。
如有任何不良事件或严重不良事件发生,应及时采取适当的措施,并记录和报告。
6. 数据分析
试验数据应经过准确、可靠的收集和记录。
数据分析应遵循统计学原则,以确保结果的可信性和科学性。
7. 伦理审查
试验应经过伦理审查委员会的审查和批准。
试验过程中应保护患者的隐私权和知情同意权。
8. 结论
中药新药临床试验的一般原则包括试验目的、征入标准、试验设计、药物管理、安全评价、数据分析和伦理审查等方面。
通过严格遵守这些原则,能够推动中药新药的研究和发展。
以上为中药新药临床试验一般原则的简要介绍。
各类药物临床试验入组和排除标准

各类药物临床试验入组和排除标准一、过敏临床试验入选标准(1)年龄为18—65岁,男女不限。
(2)变应原皮脓试验至少有1种十十或十十以上(红晕直径比对照大5mm以 . 上),过敏性鼻炎诊断明确。
(3)至少有两个鼻部症状在中度以上(评分2分或2分以上)。
(4)病程大于1年。
(5)受试者阅读并充分理解患者须知,签署知情同意书。
3.2排除标准(1)从事需注意力高度集中职业者,如高空作业者、驾驶员。
(2)器质性心脏病或心律失常者。
(3)肝肾功能不正常者。
(4)妊娠试验阳性或哺乳期妇女,计划近期内生育的男女。
(5)对地洛他定片主药成分或其辅料过敏者。
(6)对多种药物有过敏史者。
(7)正在使用皮质激素治疗者。
(8)正在使用抗组胺类药物治疗者。
(9)两周内应用过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及眯唑类药物的患者。
(10)育光眼患者。
(11) 有如下药物使用史,且停药时间少于下表要求者。
表1停药时间要求药物名称或类别停药时间要求长效皮质激素90天口服皮质激素30天阿司米唑30天除阿司米唑外的抗组胺类药物(12) 在最近的3个月内参加其他药物临床试验者。
(13) 有渐进性严重疾病者(如癌症)。
(14) 酗酒或吸毒者。
(15) 因严重精神障碍或语言障碍不能按临床试验方案(16) 不能按期随访者或不能与研究者配合者下列药物在筛选时需停药,并且在试验中不能使用(1) I类和III类抗心律失常药。
(2) 吸入皮质类固醇,剂量超过2000微克每日。
(3) 口服色苷酸钠。
(4) 阿司匹林和非甾体类抗炎药。
(5) 抗胆碱能药。
(6) 镇静药,抗抑郁药,鸦片制剂,催眠药。
(7) H2受体拮抗剂。
(8) 有抗组胺活性的药物。
(9) 大环内脂类抗生素和抗真菌药物(酮康唑等)。
二、老年痴呆临床试验入选标准 .A 符合《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3版(CCMD—3)》器质性精神障碍症状诊断标准中的脑器质性精神障碍B 受试者年龄18—76周岁,性别不限C 意识障碍患者格拉斯哥昏迷评分表评分7—13分,若格拉斯哥昏迷评分表评分>13—15分患者及无意识障碍患者须符合D项D 简易精神状态检查量表(MMSE)评分11—23分(轻、中度认知障碍)。
中药新药临床研究一般原则

中药新药临床研究一般原则随着科技的发展和医学的进步,中药新药的临床研究日益受到人们的。
确保中药新药的临床研究遵循科学、合理、严谨的原则,不仅关系到药品的安全性,也关系到其疗效的可靠性。
因此,本文将探讨中药新药临床研究的一般原则。
第一,科学性原则。
中药新药的临床研究必须建立在充分的科学依据之上。
这包括对药物的成分、药理作用、毒理作用、药物代谢等方面的深入了解。
同时,应采用现代医学理论和方法,结合传统中医药理论,设计合理的临床试验方案,以确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二,伦理性原则。
伦理性原则是所有药物临床研究的基础。
这包括尊重患者的权利和利益,确保患者知情同意,以及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损害患者的身心安全。
在中药新药的临床研究中,伦理性原则同样需要得到严格遵守,所有的实验步骤和操作都应该符合医学伦理。
第三,规范性原则。
中药新药的临床研究应遵守国家和国际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
这包括药品注册管理办法、GLP(良好实验室规范)、GCP(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等。
规范的实验操作和数据的管理,不仅可以保证实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还可以保护患者的安全和隐私。
第四,安全性原则。
中药新药的临床研究必须以安全为首要考虑。
在实验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确保药物的使用不会给患者带来不可接受的伤害。
同时,应进行充分的安全性评估,包括对药物不良反应的监测和报告。
第五,有效性原则。
有效性是中药新药临床研究的另一个重要原则。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新药的临床研究应着眼于验证药物的疗效。
这需要设计科学、严谨的实验方法,并严格按照实验方案进行操作,以确保实验结果的可靠性。
中药新药的临床研究需要遵循科学性、伦理性、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原则。
只有在这些原则的指导下,我们才能进行严谨、公正、负责任的临床研究,从而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的治疗药物。
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是中医药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推动中医药的发展和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解读中药新药临床研究的一般原则,并说明起草情况,以期为相关研究提供参考和指导。
药物临床试验认知-2024山东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参考答案

药物临床试验认知2024山东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参考答案注:山东省药师协会施教机构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考试题为随机抽取5道题进行考试,该文档列出了该科目的所有考试题目及答案。
1、试验方案中有关试验用药品,以下一般不考虑的是(C)A.给药途径B.给药剂量C.用药价格D.给药次数2、药物临床试验应当符合世界医学大会《赫尔辛基宣言》原则及相关伦理要求,首要考虑因素是(B)A.科学和社会的获益B.受试者的权益和安全C.试验用药品的疗效D.临床试验方案的可操作性3、CRC是指(C)A.现场管理组织B.临床研究监查员C.临床研究协调员D.合同研究组织4、CRF是指(C)A.试验方案B.研究者手册C.病例报告表D.标准操作规程5、CRO是指(D)A.现场管理组织B.临床研究监查员C.临床研究协调员D.合同研究组织6、负责药物临床试验期间试验用药品的安全性评估的是(A)A.申办者B.研究者C.监查员D.药检员7、下列关于试验方案的描述,不正确的是(D)A.试验方案在获得伦理委员会同意后方可执行B.试验方案中应当详细描述临床试验的目的C.试验方案应当清晰、详细、可操作D.申办者制订试验方案后即可执行8、我国现行版GCP开始执行的时间是(D)A.2003.9.1B.2010.7.1C.2016.6.1D.2020.7.19、关于试验用药品的管理,以下表述正确的是(D)A.研究者和临床试验机构可指派本科室研究团队成员中的任意人员管理试验用药品B.试验用药品由申办方人员负责管理C.对生物等效性试验的临床试验用药品进行随机抽取留样,临床试验机构至少保存留样至药品上市后5年D.试验用药品在临床试验机构的接收、贮存、分发、回收、退还及未使用的处置等管理应当遵守相应的规定并保存记录10、《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不适用的范畴是(B)A.新药各期临床试验B.新药临床试验前研究C.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D.人体生物利用度研究11、对临床试验用药品质量负责的是(B)A.研究者B.申办者C.药品管理员D.合同研究组织12、受试者接受试验用药品后,出现死亡、危及生命、永久或者严重的残疾或者功能丧失,需要住院治疗或者延长住院时间,以及先天性异常或者出生缺陷等不良医学事件,是指(A)A.严重不良事件B.可疑非预期严重不良反应C.药品不良反应D.不良事件13、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应当于每年在备案平台填报上一年度开展药物临床试验工作总结报告的日期是(D)A.12月31日前B.11月30日前C.1月1日前D.1月31日前14、为保证某项特定操作的一致性而制定的详细的书面要求是指(B)A.试验方案B.标准操作规程(SOP)C.研究者手册D.稽查报告15、有关试验药物下述说法不正确的是(D)A.试验用药品制备应当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相关要求B.试验用药品的包装标签上应当标明仅用于临床试验、临床试验信息和临床试验用药品信息C.在盲法试验中能够保持盲态D.药品管理员应当明确规定试验用药品的贮存温度、运输条件(是否需要避光)、贮存时限、药物溶液的配制方法和过程,药物输注的装置要求16、SUSAR是指(C)A.药物不良反应B.严重不良事件C.可疑且非预期严重不良反应D.可疑且非预期严重不良事件17、药物临床试验中受试者权益保护的责任主体是(C)A.申办方B.伦理委员会C.药物临床试验机构D.研究者18、表明受试者自愿参加药物临床试验的证明文件是(B)A.知情同意B.知情同意书C.研究者手册D.试验方案19、下列阐述不正确的是(B)A.研究者在临床试验过程中应当遵守试验方案B.在临床试验过程中,涉及医学判断或临床决策可由授权的CRC做出C.参加临床试验实施的临床医生,应当具有能够承担临床试验工作相应的教育、培训和经验D.参加临床试验实施的研究护士,应当具有能够承担临床试验工作相应的教育、培训和经验20、推行《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目的是(B)A.保证临床试验对受试者无风险B.保证药物临床试验过程规范,数据和结果的科学、真实、可靠,保护受试者的权益和安全C.保证药物临床试验的过程按计划完成D.保证药物临床试验具有科学性、先进性21、临床试验用药品的制备应符合(C)A.GCPB.GLPC.GMPD.GSP22、用于申请药品注册的临床试验,必备文件应当至少保存至试验药物被批准上市后(A)A.5年B.10年C.15年D.20年23、关于临床试验的纸质或电子资料的描述正确的是(D)A.妥善地记录、处理和保存B.能够准确地报告、解释和确认C.全部由申办者保存D.妥善地记录、处理和保存,能够准确地报告、解释和确认24、关于非临床研究表述正确的是(A)A.指不在人体上进行的生物医学研究B.指药物合成及制剂的研究C.指药物理化性质的研究D.指药物合成、制剂及理化性质的研究。
药物临床试验前的准备与必要条件

药物临床试验前的准备与必要条件
第一条 进行药物临床试验必须有充分的科学依据。在进行人体试验前,必
须周密考虑该试验的目的及要解决的问题,应权衡对受试者和公众健康预期的受
益及风险,预期的受益应超过可能出现的损害。选择临床试验方法必须符合科学
和伦理要求。
第二条 临床试验用药品由申办者准备和提供。进行临床试验前,申办者必
须提供试验药物的临床前研究资料,包括处方组成、制造工艺和质量检验结果。
所提供的临床前资料必须符合进行相应各期临床试验的要求,同时还应提供试验
药物已完成和其它地区正在进行与临床试验有关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资料。临床试
验药物的制备,应当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第三条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的设施与条件应满足安全有效地进行临床试验
的需要。所有研究者都应具备承担该项临床试验的专业特长、资格和能力,并经
过培训。临床试验开始前,研究者和申办者应就试验方案、试验的监查、稽查和
标准操作规程以及试验中的职责分工等达成书面协议。
药物临床试验现场核查关注点探讨

药物临床试验现场核查关注点探讨肺癌靶向治疗和免疫治疗药物临床试验具有抗肿瘤药物临床试验的一般特点,如受试者预后差、耐受性差、试验设计和风险控制参差不齐等。
同时也具有自身特点,如不同病理和基因分型直接影响药物应答导致入排标准更为严格,不同类型疗效终点数据的获取方式不同,不良反应较多且存在免疫相关不良事件等。
现场核查时在执行统一核查标准的前提下,如何结合以上特点开展更具有针对性的核查工作,是本文探讨的重点。
1受试者筛选入组方面受试者筛选入组是开展临床试验的首要环节。
现场核查时需逐一核对每一条入选排除标准的符合性证据,查看入组试验的受试者是否均符合试验方案规定的入选与排除标准。
1.1病理和基因检测病理检测和基因检测是肺癌靶向治疗药物临床试验的关键入选标准。
试验设计通常只针对腺癌、鳞癌或非鳞癌中的一种,病理组织类型为混合型的患者一般不能入组试验。
NSC1C发病机制与多种基因突变密切相关,存在EGFR>A1K、MET、RET等特定基因改变通常是肺癌靶向药物临床试验的重要入选标准。
另外,受试者在入选临床试验时通常需要排除其他已知激活突变。
现场核查时需重点关注病理报告、基因检测结果与试验入选标准的符合性,同时关注其他已知突变的检测结果。
在基因检测结果的确认方面,需关注检测机构是否与试验方案中的规定一致,如由各研究单位检测或中心实验室检测。
1.2肺癌伴脑转移肺癌有多发脑转移的特点,24%-40%的晚期NSC1C患者会出现脑转移。
出于对受试者安全的考虑,肺癌晚期患者较易因发生脑转移而被临床试验排除或经放疗后再行评估入组。
在评估时,需关注所采用的评估方式,如按照症状评估的无症状脑转移、放疗后病变稳定脑转移和有症状脑转移,或按照转移数量评估的脑转移。
现场核查时需注意对颅脑磁共振成像(magneticresonanceimaging,MRI)的检查结果、既往治疗记录进行溯源,关注受试者在入组时是否存在脑转移或经过放疗的情况,脑转移的评估是否采用方案规定的评估方式等。
新药人体早期临床试验风险识别和风险控制策略的一般考虑

早期临床试验的风险控制策略
应根据已识别的潜在风险针对性地制定早期临床试验风险控制计划,以保护受试者安全。临床试验方案中应描述风险控制的策略,包括监测和控制不良反应的详细方案,以及在必要时修订或中断临床试验的程序和责任。临床试验的一些关键设计可有助于控制、减轻风险。设计早期人体临床试验时至少应关注以下几方面内容。2. 1 受试者的选择早期临床试验选择健康受试者还是患者,应基于科学和伦理考虑,根据安全性和益确定受试者。选择受试者的考虑因素包括[9]:① 该类药物固有的已知风险。② 分子靶点特性。③ 任何持久的或不可逆的药理作用。④ 任何直接或潜在的长期毒性。⑤ 非临床安全性试验的相关性。⑥ 健康受试者和患者中靶点的相对表达情况,如癌症患者中的药物靶点表达水平可能会较健康受试者高。⑦ 健康受试者和患者中的组群变异性( 患者中可能存在更高的变异性) 。⑧ 患者和健康受试者之间潜在的药物基因组学差异。⑨ 受试者生活方式的 可 能 影 响,如 吸 烟、饮酒和过度运动等。⑩ 与其他治疗药物合用可能导致的不良反应和/或解释结果的困难程度。⑪患者从其他药物或干预中获益的能力。⑫药物预期的治疗窗。⑬受试者在多个药物临床试验中同时暴露或者重复暴露的风险,没有脱离治疗间期的受试者不应重复进入临床试验。2. 2 受试者的安全性评估和干预措施在临床试验方案中,除常规安全性监测指标( 如生命体征、心电图、呼吸、临床实验室检查或一般神经学评估、体格检查和面谈等) 外,还应针对非临床以及其同类药物研究中所识别的风险制定合理的安全性监测和控制措施。所有的安全性监测和控制措施的具体内容和时间安排都应预先明确。在受试者入组后,应定期进行安全性评估,当人体出现某一不良反应时,快速对所有可用的非临床( PK,PD 和毒理学数据)及新产生的临床数据( PK,PD 和安全性数据) 进行整合分析评估,可在毒性发展的早期或可能可逆的阶段及早采取干预措施,控制和减轻风险。此外,在临床试验方案中还应对受试者的后期随访进行规定,以监测可能出现的迟发性不良反应。2. 3 起始剂量的选择在首次人体临床试验中,起始剂量的选择被认为是药物由非临床向临床开发过渡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为保证受试者的安全,首次人体临床起始剂量应当足够低,以避免在人体出现不良反应。但是起始剂量过低,又容易导致不必要的剂量递增。因此,选择一个既能确保受试者安全又可允许以合理的速度和梯度快速达到临床试验目标( 通常为研究药物在人体中的耐受性和药动学特征) 的起始剂量,对于药物的临床开发至关重要。确定人体起始剂量时,应对所有相关的非临床数据进行考虑,包括药理学、药代/毒代动力学、毒理学以及剂量/暴露-反应关系等。此外,具有相似分子结构或作用机制的药物的非临床和临床数据也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在健康受试者中,理想的起始剂量应低于预期产生药效作用的剂量,可采用多种方法估算。通常,在最敏感和最相关的动物种属中进行的非临床安全性试验中确定的未见不良反应剂量( NOAEL) 可提供最重要的信息。基于 NOAEL,通过体表面积、异速增长因子( allometric factors) 和/或药代数学模型( PK/PD 模型、PBPK 模型) 校正,可推算人体等效剂量( HED) 或人体暴露量。对于某些存在风险影响因素的药物,如具有免疫激活作用的生物技术药物,动物药效学以及采用人体组织/细胞进行的体外药效学信息也可为人体起始剂量的选择提供进一步的指导,如推算人体最低预期生物效应剂量水平( MABEL)或药理活性剂量( PAD) [9,14 - 16,18]。采用药效学数据时,需考虑药物在人体和动物之间作用方式的敏感性差异,包括采用人和相关动物细胞进行的靶点结合力和受体占位研究结果的比较。如有可能,建议采用一个合适的药代数学模型( 如 PK/PD模型) 推算 MABEL 和 PAD,这也是目前国外药企经常采用的方法。在推算出 HED,MABEL 和 PAD 后,为进一步减少临床试验中潜在不良反应的发生,一般都会采用一个合适的安全系数来计算人体起始剂量。安全系数的选择应考虑[9]: ① 药物活性物质及其作用靶点的新颖程度、认知程度以及与之相关的潜在风险。② 非临床安全性试验所采用动物与人体相关程度,如药物体外代谢差异,受体或靶点组织分布、亲和力差异等。③ 非临床安全性试验中发现的毒性反应及临床试验中的可监测能力。④ 剂量/暴露-反应曲线特征,包括效应的强度、持续时间和可恢复性,剂量-效应曲线的形状和曲线的陡峭程度等,且应充分考虑人体药理学活性高于动物所带来的不确定性。当采用不同的计算方法( 如 NOAEL,MABEL 等) 得出不同的人体起始剂量时,为最大限度保证受试者的安全,应采用最低值,否则应阐明理由。对于在患者中开展的首次临床试验,选择起始剂量时除考虑上述要素外,还应考虑疾病的特征以及入组患者疾病的严重程度。起始剂量不宜太低于预期治疗剂量,某些特殊情况下,也可能会采用其他方法计算患者首次临床试验的起始剂量,如治疗晚期肿瘤的细胞毒类药物,常采用啮齿类动物的STD10 ( 10% 的动物出现严重毒性反应剂量) 的 1 /10或非啮齿类动物的最高无严重毒性剂量( HNSTD,定义为不会导致致命性或不可逆性毒性反应的最高剂量水平) 的 1 /6 作为起始剂量[12]。但对于具有免疫激动特性的生物药物,起始剂量的选择应考虑采用 MABEL 法[12,18]。2. 4 递增剂量的选择除确定起始剂量外,随后的剂量递增也应有依据。两剂量之间的递增剂量应根据非临床试验中剂量/暴露量-效应关系( 尤其是暴露量-效应关系) 制定,若剂量/暴露量-效应曲线比较陡峭,或剂量/暴露量与效应之间有较大的不确定性,或缺乏预测严重毒性的生物标志物时,应采用较小的递增幅度。另外,还需关注非临床安全性试验中发现的不良反应的临床可监测性和可恢复性,若预期人体不良反应仅可在病理生理学晚期阶段才可监测到,或可能会导致器官功能的不可逆性损伤,也应采用较小的递增幅度。除了在非临床试验中已识别的风险外,还应将人体早期试验剂量下的暴露量、效应和安全性信息考虑在内。在一些情况下,如临床试验结果与预期有明显的不同,或发现存在非线性药动学/药效学证据时,可能需要对拟定的剂量递增方案进行调整[9,12,16]。2. 5 最大剂量的选择首次临床试验通常是为了确定在后续临床研究中预期采用的药物剂量、暴露范围和人体耐受性,提供药物剂量/暴露量与药物反应关系的早期评估信息。因此,临床试验方案中应设定最大给药剂量和明确的试验终止标准。最大给药剂量的设计应基于已获得的所有非临床试验数据,包括: 药效、药代/毒代、毒理学发现以及预期的治疗剂量范围( 可基于 PK/PD 研究推测) 。若已有非临床信息或数学模拟模型提示药物暴露有平台期,选择最大剂量时应给予考虑,即使继续增加剂量无安全性方面的担忧。另外,选择最大剂量时还应考虑靶点饱和度,例如预期的治疗效应与酶抑制相关时,应考虑何时可达到完全抑制,这时再增加剂量也不会获得更大的治疗效应。通常在健康受试者中,最大剂量不应超过预期治疗剂量范围,但如果有科学依据并且从安全性方面( 毒性反应可监测、可控制并且可逆) 可以接受,也可谨慎进行更高剂量的探索。而对于采用患者进行的首次临床试验,应明确规定最大耐受剂量( MTD) ,最大剂量不应超过MTD,选择最大剂量时应考虑预期的治疗剂量和获益/风险比[9,19]。对于晚期肿瘤患者以及其他致命性疾病患者,首次临床试验最大剂量可不受非临床试验中最高剂量或最大暴露量的限制[12]。2. 6 哨兵给药若合适,每一剂量组最好能设计一个哨兵给药,即在组内其他受试者给药前,采用 1 例受试者给予单一剂量的受试药物。若试验采用安慰剂对照,应各采用 1 例受试者分别同时给予受试药物和安慰剂。每一组内首剂给药者与组内其他受试者应间隔充足的观察期以便观察任何可能的不良反应和不良事件。观察期的时间主要取决于药物的特征和已获得的数据,包括非临床药动学和药效学数据,同时还应考虑同类药物的临床经验和已识别的风险因素。在观察期结束、组内其他受试者给药前,应对获得的所有数据进行评价,若达到停药标准,其他受试者应立即停止给药。设置哨兵给药可最大限度避免组内所有受试者全部同时出现严重不良事件。符合以下条件时,必需设置哨兵给药[19]: ① 在很大程度上存在严重的不确定性。② 任何潜在严重不良事件被预测有充足的概率可通过单个受试者给药后检出。③ 与不良事件相关的风险具有潜在的医学意义。例如,对于免疫激动剂药物,由于存在种属间差异,很难基于暴露量预测其活性并且明显的活性可能会导致严重不良反应,就有必要在起始剂量组设置哨兵给药。对于一个暴露-效应曲线比较陡峭或者预期在靶器官组织中可迅速蓄积的药物,可在更高的剂量组设置哨兵给药。2. 7 过渡到下一剂量组的注意事项首次人体临床试验的剂量递增是一个动态调整的过程,应及时对已有的非临床/临床数据( 尤其是 PK/PD 分析数据) 进行分析评估,根据 PK/PD 分析结果,在必要时对后续递增剂量进行调整,以降低风险或提高递增效率。在过渡到下一剂量组前,应对上一剂量组所有新产生的数据( PK,PD 以及安全性数据) 进
《临床药理学》考点解析:药物临床试验

《临床药理学》考点解析:药物临床试验2017《临床药理学》考点解析:药物临床试验知识不常常巩固是很容易就忘记了,现在店铺分享2017《临床药理学》考点解析:药物临床试验给大家,希望对您有帮助!1、药物临床试验概述(1)※概念:指任何在人体(病人或健康志愿者)进行药品的系统性研究,以证实或揭示试验用药品的作用、不良反应/或试验用药品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目的是确定试验用药品的疗效与安全性(2)目的:确定试验用新药的有效性和安全性(3)内容:临床试验、生物等效性试验2、临床试验受试者权益的保障:知情同意书、伦理委员会3、※※我国关于药物的临床试验的分期(1)新药的临床研究包括临床试验和生物等效性试验。
(2)新药的临床试验分为Ⅰ、Ⅱ、Ⅲ、Ⅳ期。
Ⅰ期新药临床试验Ⅰ期新药临床试验初步的临床药理学及人体安全性评价试验,是新药临床试验的起始阶段。
观察人体对于新药的耐受程度和药物代谢动力学,为制定给药方案提供依据。
内容为药物耐受性试验与药代动力学研究。
试验对象为健康志愿者(20~30例)Ⅱ期新药临床试验Ⅱ期新药临床试验随机盲法对照临床试验。
对新药有效性及安全性作出初步评价,推荐临床给药剂量。
治疗作用初步评价阶段,试验对象为病人(100例)。
其目的是初步评价药物对目标适应症患者的治疗作用和安全性,也包括为III期临床试验研究设计和给药剂量方案的确定提供依据。
此阶段的研究设计可以根据具体的.研究目的,采用多种形式,包括随机盲法对照临床试验。
试验设计的“四性原则”Ⅲ期新药临床试验扩大的多中心临床试验。
应遵循随机对照原则。
进一步评价有效性、安全性。
治疗作用确证阶段。
其目的是进一步验证药物对目标适应症患者的治疗作用和安全性,评价利益与风险关系,最终为药物注册申请获得批准提供充份的依据。
试验一般应为具有足够样本量的随机盲法对照试验。
应在II期临床试验之后,新药申报生产前完成。
病例数:试验组≥300例。
单一适应证:随机对照100对,另200例开放试验2种以上适应证:随机对照200对,另有100例开放试验Ⅳ期新药临床试验新药上市后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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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供个人学习参考 附件 药物临床试验的一般考虑指导原则 一、概述 药物临床试验的一般考虑指导原则(以下称指导原则),是目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研究药物在进行临床试验时的一般考虑。制定本指导原则的目的是为申请人和研究者制定药物整体研发策略及单个临床试验提供技术指导,同时也为药品技术评价提供参考。另外,已上市药品增加新适应症等进行临床试验时,可参照本指导原则。本指导原则主要适用于化学药物和治疗用生物制品。 二、临床试验基本原则 (一)受试者保护 1.执行相关法律法规 药物临床试验必须遵循世界医学大会赫尔辛基宣言,执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 2.应具备的安全性基础 开展任何临床试验之前,其非临床研究或以往临床研究的结果必须足以说明药物在所推荐的人体研究中有可接受的安全性基础。 在整个药物研发过程中,应当由药理毒理专家和临床专家等动态地对药理毒理数据和临床数据进行评价,以评估临床试验可能给受试者带来的安全性风险。对于正在或将要进行的临床试验方案,也应进行必要的调整。 参与药物临床试验的有关各方应当按各自职责承担保护受试者职责。 (二)临床试验基本方法 1.临床试验一般规律 药物研发的本质在于提出有效性、安全性相关的问题,然后通过研究 仅供个人学习参考
进行回答。临床试验是指在人体进行的研究,用于回答与研究药物预防、治疗或诊断疾病相关的特定问题。通常采用两类方法对临床试验进行描述。 按研发阶段分类,将临床试验分为Ⅰ期临床试验、Ⅱ期临床试验、Ⅲ期临床试验和Ⅳ期临床试验。 按研究目的分类,将临床试验分为临床药理学研究、探索性临床试验、确证性临床试验、上市后研究。 两个分类系统都有一定的局限性,但两个分类系统互补形成一个动态的有实用价值的临床试验网络(图1)。 图1.临床研发阶段与研究类型间的关系 (实心圆代表在某一研发阶段最常进行的研究类型,空心圆代表某些可能但较少进行的研究类型) 概念验证(ProofofConcept,POC)是指验证候选药物的药理效应可以转化成临床获益,一般在早期临床研究阶段进行,用以探索安全耐受剂量下有效性的信号,降低临床开发风险。 本指导原则采用以研究目的分类为主线对临床试验进行描述。 临床药理学研究的目的是评价耐受性,明确并描述药代动力学及药效学特征,探索药物代谢和药物相互作用,以及评估药物活性。 探索性临床试验的研究目的是探索目标适应症后续研究的给药方案,为有效性和安全性确证的研究设计、研究终点、方法学等提供基础。 确证性临床试验的研究目的是确证有效性和安全性,为支持注册提供获益/风险关系评价基础,同时确定剂量与效应的关系。 上市后研究的目的是改进对药物在普通人群、特殊人群和/或环境中的获益/风险关系的认识,发现少见不良反应,并为完善给药方案提供临床依据。 2.以目标为导向的临床研发
在药物临床研发策略上,应采用以目标为导向的临床试验研发模式。 仅供个人学习参考
整个临床研发计划要设定明确的终极目标与清晰的研究路径;每个具体的临床试验应有明确的试验目的。 3.阶段性临床试验决策
临床试验的过程,是一个不断决策的过程。在每个临床试验结束后,都应及时进行阶段性获益与风险评估,以决定终止或继续进行临床研发。如有数据提示有明确风险(缺乏有效性或存在安全性问题),临床试验应尽早终止。如果数据提示研究药物有研发前景,临床试验应在已有研究数据支持的基础上,逐步向前推进。临床研发计划应随着研究结果而作适当调整,例如,临床有效性验证的研究结果可能提示需要进行更多人体药理学研究。在某些情况下,根据临床试验筛选结果,需要放弃或改变原来拟定的适应症。 4.规范临床试验过程
临床试验应科学地进行设计、实施和分析,保证试验过程规范、结果科学可靠,并完整真实地呈现在临床试验报告中。 5.安全性的总体考虑
一般情况下,临床试验中样本量估算是基于有效性考虑,对于安全性评价的样本量不一定充分。安全性评价应有足够多的样本量和足够长的暴露时间。在评价非危重病人长期用药的安全性时,一般应遵循如下原则: 在药物临床研发阶段,应定性和定量地描述药物的安全性特征,临床试验中用于安全性观察的时限,建议与临床拟长期用药的时限一致。为充分暴露药物的安全性隐患,进行样本量设定时应考虑以下几点:(1)药物的暴露时限;(2)暴露时限内药物不良事件发生的时间和程度;(3)不良事件随着治疗时间延长的变化趋势。 一般情况下,对于长期用药的非危重病人,暴露常见不良事件所需总样本量约为1500例(包括短期暴露)。首次不良事件常在最初几个月内出现,以临床治疗期6个月为例,约需要300~600例样本量来暴露常见 仅供个人学习参考
的不良事件发生率(例如:总体发生率在0.5%~5%)和变化趋势(增加或减少)。随治疗时间延长,一些不良事件发生频率和强度有所增加,也有一些严重不良事件出现在药物治疗6个月后,发现此类不良事件需要100例患者至少暴露12个月。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扩大(减少)样本量或延长观察周期。 三、临床研发计划中的方法学考虑 申请人在开展临床试验前应制定整体临床研发计划。临床研发计划主要考虑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考虑非临床研究中是否具备充足的数据,来指导临床试验设计中对临床受试者安全性和有效性的考量,以及用于临床试验的研究药物是否具有稳定的质量基础。另一方面是在以目标为导向的整体临床设计思路下,如何设计不同阶段及不同研究目的临床试验。 (一)开展临床试验的基础 1.非临床研究 非临床研究的设计应关注与后续临床试验相关的因素:(1)计划在各受试者中的药物总暴露量及持续时间;(2)药物特征(例如:长半衰期);(3)目标适应症;(4)在特殊人群中使用(例如:育龄妇女);(5)给药途径。 综合已有的毒理、药理、药代动力学等非临床研究结果,以判断非临床研究数据对拟进行的临床试验的支持程度(具体参照相关指导原则)。 (1)安全性研究 在首次进行人体临床试验前,应对非临床药代动力学、药理学及毒理学数据进行综合评价。非临床研究数据必须能提供足够的信息用于确定人体起始剂量和安全的暴露时间,同时也能提供研究药物的药理学及毒理学作用的信息。 (2)药理学及药代动力学研究 仅供个人学习参考
非临床研究数据是开展临床试验的基础,同时也会对临床试验的研究方向产生影响。在进行临床试验前,申请人一般应获取以下非临床研究信息:①药物主要作用的药理学依据(药物作用机制,包括生物标志物等分子靶点研究等);②剂量效应或浓度效应关系,以及作用持续时间;③可能的临床有效给药途径;④一般药理学,包括药物对主要器官系统的药理作用和生理学效应;⑤研究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⑥必要时,还需要相关药物基因组学、蛋白质组学等研究。 2.研究药物的质量 应充分地描述用于临床试验的处方特性,包括任何可获得的生物利用度数据。处方应与药物研发的不同阶段相匹配。较为理想的是,提供的制剂应适用于进行一定剂量范围内的系列研究。在药物研发期间,可能使用一种药物的不同处方,利用生物等效性或其他方法将不同制剂关联起来,对解读整个研发计划中临床研究的结果是相当重要的。 (二)临床试验研发进程 1.临床药理学研究
新药上市申请应有临床药理学研究支持对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评估。研究内容主要包括药物对人体的效应(药效学和不良反应)、人体对药物的处置(药代动力学)、药物代谢及物质平衡、剂量-暴露量-效应关系、药物相互作用、药物基因组学、定量药理学、特殊人群的临床药理学、群体药代动力学等。在不同临床试验阶段,临床药理学的研究任务和内容又各不相同。 临床药理学研究一般在早期临床试验阶段进行,也可以根据药物研发需要在其他阶段进行。临床药理学研究通常是非治疗目的,一般在健康志愿者中进行,以减少疾病本身对结果判定的影响。但是,有些药物,如:细胞毒类药物,对健康人群有危害,只能在患者中进行研究。 临床药理学研究通常采用随机、盲法、对照的试验设计,有些情况也 仅供个人学习参考
可采用其他设计。 (1)耐受性试验 人体耐受性试验,是为了确定人体最大耐受剂量,也可发现最初出现的人体不良反应的性质。给药方式包括单剂量和多剂量。 在进行人体耐受性试验前,应掌握两个方面的信息,一个是非临床研究评价结论,另一个是研究药物或类似药物已有的临床研究或文献信息。这些信息对于估算人体试验的安全起始剂量,选择监测临床不良反应的指标具有重要意义。 ①确定人体安全的起始剂量
耐受性临床试验起始剂量的确定参考有关指导原则和相关方法(包括定量药理学方法等)。 人体首次临床试验的最大推荐起始剂量(MaximumRecommendedStartingDose,MRSD),应是预期在人体不出现不良反应的剂量。以起始临床剂量给药时应避免在人体出现不良反应,同时选择的剂量应允许以合理的速度和梯度迅速达到耐受性临床试验的终止目标(如:基于评价耐受性、药效学或药代动力学特点的判断指标)。 ②耐受性试验终止的考虑 应在人体耐受性试验前,设定耐受性试验终止标准,即出现哪些不良事件或者达到什么暴露浓度时,剂量递增试验应终止。 设定终止标准时几点考虑:在健康志愿者进行试验时,尽量不要给受试者带来健康危害。应根据药物拟定的目标适应症人群的特点,确定终止试验的标准。另外,对于一些具有潜在高风险药物,还要特别关注来自动物实验的安全性数据与人体安全性之间是否可能存在的种属差异。特别是对于生物制剂以及基于新机理、新靶点、新的信号通路等研发的药物。 ③单次和多次给药耐受性研究 在药物首次用于人体时,一般应首先计算和确定MRSD,然后再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