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甘肃省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公告
2010广东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改试点招录公告

2010广东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改试点招录公告按照中央政法委等12部门有关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部署,我省决定公开招考录取635名学生,经有关政法院校培养教育后,定向分配到我省基层政法机关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考对象(一)广东户籍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已退役士兵。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即2010年9月底前取得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0年毕业生,以及2009年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非广东常住户口(生源)报考者限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三)由广东省招募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等服务基层项目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三项目人员”)。
二、招考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三)年龄为18至25周岁(1984年7月1日至1992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研究生(论坛) 学历和报考面向”三项目人员”招考职位的,年龄放宽到30周岁(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论坛) 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学历。
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专科试点班的,须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五)身体健康,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身体条件。
(六)具有招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在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考试且已列为考察或拟录用对象的人员,不得报名。
2010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及条件表

A
130元 省直
政府
省直
参照公务 员法管理 事业单位
吉林省教育厅
01
1
甲级
0431- 88905321
A
130元 省直
政府
省直
吉林省教育厅
02
1
甲级
0431- 88905321
A
130元 省直
政府
省直
吉林省国土资源 直属单位内部 00023 厅 审计职位 吉林省国土资源 00023 行政复议职位 厅 吉林省国土资源 地质勘查行业 00023 厅 勘查管理职位 吉林省国土资源 土地调查与权 00023 厅 属管理职位 吉林省农业委员 种植业管理职 00024 会 位
02
1
A
130元 省直
党群
省直
03
1
甲级
A
130元 省直
党群
省直
科研处科研档 00007 案管理职位 00007 机关党委文字 综合职位
04
1
甲级
A
130元 省直
党群
省直
05
1
甲级
A
130元 省直
党群
省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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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名称
部门代 码
职位名称
职位 代码 01
招考 人数 1
招考条件 定向招考轻度的肢体和听力残 疾人,大专以上学历,中文、 社会学、法律、政治、行政管 理等专业。 定向招考轻度的肢体或听力残 疾人,大专以上学历,中文、 社会学、法律、政治、行政管 理等专业,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 大专以上学历,中共党史专 业,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大专以上学历,中共党史专业 。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法语专 业,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2010年甘肃政法干警招录考试(面试)真题(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2010年甘肃政法干警招录考试(面试)真题(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面试题面试题1.对加班怎么看。
你进单位如果要加班你会怎么做。
正确答案:(1)加班是有一定好处的。
首先,加班是一个锻炼和展现自己的机会;其次,加班可以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推动社会进步;再次,加班还可以加快自己的工作进程。
(2)过多的加班也会存在一定的问题。
第一,过度的加班会造成疲劳,降低工作效率,影响身体健康;第二,过度的加班违反国家法规,加大政府的执法难度;第三,过度的加班会影响生活质量,降低生活幸福感,制造家庭纠纷。
(3)总的说来,我觉得加班要适量。
(4)如果我进入工作岗位,单位需要加班,一方面我会任劳任怨,服从领导和组织的安排;另一方面我会努力做好工作安排,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将一些好的建议提供给领导,使我们单位的工作能得到合理的安排,资源得到优化配置。
2.领导派你和同事去基层调查。
当地负责人请求隐瞒实情。
上报与事实不符的情况。
同事已经同意了。
你怎么办?正确答案:(1)做好同事的工作,让同事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帮助他端正态度。
(2)做好当地负责人的工作,体谅他的难处,同时对他进行批评教育,提高他的觉悟。
(3)和同事一起如实将情况向领导汇报,同时对基层遇到的困难要有重点地如实向领导说明。
(4)在工作中,对一些同事因为种种原因犯一些小错误,我们要本着关心、帮助同事的原则对其进行纠正。
(5)只要我们本着关心体谅他人,本着一切为了人民的原则做事做人,我们一定能够得到同事的理解、信任和支持。
3.你大学成绩班里排名在前。
你认为自己能胜任以后的单位工作吗?请结合这次报考,谈谈你的认识。
正确答案:这个题目参考自我认知部分,根据不同职位作答。
答题的主要思路是:强调自己的优点,同时看到自己的缺点和不足,表明自己的努力方向。
在答题的时候既要不卑:不亢,又要谦虚谨慎,总体来说在自信的基础上保持自知。
2010年陕西基层政法机关干警招录定向培养资格复

61010101718
合阳县人民法院二学位法院业务方面
051162
70.96
61010111925
范鹏 飞
合阳县人民法院二学位法院业务方面
051162
68.63
西北政 法大学
61010207219
姚丽
合阳县人民法院二学位法院业务方面
051162
67.35
西北政 法大学
61010112321
赵静
蒲城县人民法院二学位法院业务方面
021071
73.83
61010102127
王曼 丽
陈仓区人民法院二学位法院业务方面
021071
73.67
西北政 法大学
61010114201
董琦
陈仓区人民法院二学位法院业务方面
021071
71.98
西北政 法大学
61010111414
张海 斌
扶风县人民法院二学位法院业务方面
021072
74.03
西北政 法大学
61010109620
蓝田县人民法院二学位法院业务方面
011002
75.20
61010104604
张贤 盛
蓝田县人民法院二学位法院业务方面
011002
74.87
西北政 法大学
61010204702
韩蓉
蓝田县人民法院二学位法院业务方面
011002
72.18
西北政 法大学
61010600914
叶竞
011003
051163
77.75
西北政 法大学 西北政 法大学
61010114219
张向 妮
蒲城县人民法院二学位法院业务方面
2010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及其条件一览表(法院选调大学生)

共21页,第1页
2010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及其条件一览表(法院选调大学生)
特别提示:只有经过高校推荐参加现场报名且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才可报考。网上报名时间为3月8日、9日,报考职位必须与现场报名时第一志愿保持一致。 特殊 部门名 部门 职位名 职位 招考 招考 考试 咨询电 科目 交费 部门 部门 所属 体能测试及 招考条件 部门 专业考试情况 称 代码 称 代码 人数 比例 级别 话 类别 金额 层级 类别 地区 标识
长春市绿 园区人民 法院 司法警察职 位 2009、2010年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法律或公安专业; 男性,身高在170厘米以上,25周岁以下(1984年8月31 日以后出生);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 无色盲,裸眼视力在标准对数4.6以上。曾被国家机关 辞退的,不得报考此职位。 2009、2010年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法律或公安专业; 女性,身高在160厘米以上,25周岁以下(1984年8月31 日以后出生);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 无色盲,裸眼视力在标准对数4.6以上。曾被国家机关 辞退的,不得报考此职位。 2009、2010年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毕业,法律专业 2009、2010年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法律或公安专业; 男性,身高在170厘米以上,25周岁以下(1984年8月31 日以后出生);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 无色盲,裸眼视力在标准对数4.6以上。曾被国家机关 辞退的,不得报考此职位。 2009、2010年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毕业,法律专业 2009、2010年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法律或公安专业; 男性,身高在170厘米以上,25周岁以下(1984年8月31 日以后出生);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 无色盲,裸眼视力在标准对数4.6以上。曾被国家机关 辞退的,不得报考此职位。 2009、2010年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毕业,法律专业 2009、2010年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法律或公安专业; 男性,身高在170厘米以上,25周岁以下(1984年8月31 日以后出生);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 无色盲,裸眼视力在标准对数4.6以上。曾被国家机关 辞退的,不得报考此职位。 体能测试时间为 25、26日,地点 现场报名时通知 0431— 88556403
2010年山东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

中共山东省委政法委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司法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0年山东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考(招生)公告根据中央政法委等部门《关于印发〈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法〔2010〕29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考(定向培养招生)工作公告如下:一、培养计划、招考职位和培养院校全省计划为基层政法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定向培养招生)400名,其中,基层检察院22名,培养院校为山东大学;公安机关126名,培养院校为山东警察学院;基层司法所252名,培养院校为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招考职位详见《2010年山东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公务员招考(定向培养招生)职位表》(以下简称《招考(招生)职位表》),培养模式及培养方向如下:山东大学试点班,采取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和法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培养模式,培养方向为检察院业务方向。
其中,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培养模式,以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为起点,学制两年,在校期间安排一年的理论教学,一年的实践教学,其中半年时间到实务部门实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课程考试合格且论文答辩通过者,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法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培养模式,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检察院实习不少于半年,完成规定学业的学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山东警察学院试点班,采取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培养模式,培养方向为公安业务方向,报考学历条件见《招考(招生)职位表》,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公安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完成规定学业的学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试点班,采取专科教育的培养模式,培养方向为司法行政方向,报考学历条件见《招考(招生)职位表》,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司法所实习不少于半年,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专科毕业证书。
2010河北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改试点招录公告

2010河北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改试点招录公告2010年为基层政法机关招录培养干警简章为加强政法干警队伍建设,决定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部队退役士兵和服务基层项目等人员中,为我省基层政法机关公开招录培养1156名干警。
一、招录培养方式分专科教育、本科教育、研究生(论坛) 教育三类,学制两年。
专科教育采取高中及以上学历起点的教育模式,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专科毕业证书;本科教育采取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本科学历起点第二学士学位的教育模式,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完成规定学业的学生,按照国家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研究生(论坛) 教育采取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培养模式,以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为起点,在校期间安排一年的理论学习,一年的实践教学,按照国家规定,课程考试合格且论文答辩通过者,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定向到县级以下法院、检察院的各学历层次的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
采取公务员录用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一并统考的方式,择优录取。
一律采取定向培养方式,报考即定向、定单位,毕业后到入学时定向的基层政法机关工作,服务一定年限(研究生层次的满5年以上、本科层次的满7年以上、专科层次的满9年以上)后方可交流。
被录取人员到相关院校报到时,与培养院校、定向单位、对口省直政法部门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户口和档案迁入学校。
在校期间,免收学费,并发给生活补助。
对于合格毕业生,所在院校按原确定的招录单位进行派遣,并将档案和户口转至相关单位。
在校学习期间不合格或毕业时未获得相应学位学历的人员,以及毕业时不符合相应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国家不负责安排工作,考生自行择业,同时,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包括学费、培养费和生活补助费)。
违约不到定向单位工作的毕业生,不得录用到其他党政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要将情况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应在违约处理公布一个月内,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包括学费、培养费和生活补助费),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
2010新疆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改试点招录公告

2010年新疆维吾尔⾃治区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考培养公务员简章为培养政治业务素质⾼、实战能⼒强的应⽤型、复合型政法⼈才,加强政法⼲部队伍建设,完善政法⼲警招录培养机制。
根据国家统⼀安排部署,2010年⾃治区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向全⽇制普通⾼等院校毕业⽣、退役⼠兵为⾃治区部分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考培养355名公务员。
经培养合格后,定向录⽤到⾃治区部分基层政法机关⼯作。
⼀、招考对象和条件(⼀)招考对象1、新疆户籍2008年、2009年、2010年全⽇制普通⾼等院校的毕业⽣。
2、新疆2010年全⽇制普通⾼等院校的内地⽣源应届毕业⽣。
3、具有新疆户籍的部队已退役⼠兵。
4、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在新疆服务的⼤学⽣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扶”⼈员和⾃治区选聘到村任职的⾼校毕业⽣、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特岗教师“四项⽬”⼈员。
5、援疆⼲部的配偶、⼦⼥。
下列⼈员不属招考范围:1、⾃治区统⼀选派充实到乡镇⼯作未满服务期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3、近五年来被⾃治区、地州市公务员主管机关认定在公务员考录过程中有违纪⾏为的。
4、现役军⼈,试⽤期内的公务员,未满五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以及《中华⼈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条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5、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6、因违规、违纪和考核不称职被取消录⽤资格未满三年的考⽣。
7、在职⼈员不得报考。
(⼆)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民共和国国籍;2、年满18周岁以上(1992年7⽉1⽇以前出⽣),25周岁以下(1984年6⽉30⽇以后出⽣);3、拥护中华⼈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反对民族分裂和⾮法宗教活动;4、具有良好的品⾏;5、具有正常履⾏报考职位职责的⾝体条件;6、退役⼠兵应具有⾼中以上⽂化程度。
要求:报考法律硕⼠专业研究⽣(论坛) 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第⼆学⼠学位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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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甘肃省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公告根据中央统一部署,甘肃省基层政法机关开始进行定向招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招录计划甘肃省计划招录871人,其中,面向法院系统40人(专升本双语17人、第二学士学位8人、法律硕士15人),检察院系统102人(第二学士学位84人、法律硕士18人),公安系统500人已退役士兵专科55人、其他专科250人,第二学士学位195人),司法系统229人(专科86人、专升本94人、第二学士学位49人)。
具体职位、招录人数、资格条件、定向单位、招录院校及专业等详见《2010年甘肃省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职位简章》。
二、招录对象及培养模式(一)招录对象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符合报考条件的已退役士兵(高中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其中,法院系统双语班招录对象是招录职位所在市州具有一定少数民族语言能力并符合职位报考条件的人员。
招录计划的10%,专门用于招录服务期满且未经组织、人事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安置在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甘肃省“四项目”(即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列入专门计划的“四项目”人员,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二)办学层次、学制及培养模式本次招录培养分专科、本科、研究生教育三个层次。
1、专科教育,采取高中及以上学历起点的专科教育模式,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专科毕业证书。
2、本科教育,采取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模式,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
3、研究生教育,采取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培养模式,以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为起点,学制两年,在完成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的基础上,重点加强知识应用和职业技能的训练。
在校期间安排一年的理论教学,一年的实践教学,其中,半年时间到实务部门实习。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课程考试合格且论文答辩通过者,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法律硕士学位。
专业设置由教育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及相关院校确定。
三、招录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其中,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另须具备以下条件: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明显疤痕,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左右裸眼视力均在4.6以上;男性身高在170厘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0厘米以上(特殊职位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放宽以上条件)。
(五)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第二学士学位本科班的,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班的,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专科班的,须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报考双语班的,应具备运用相应民族语言的能力。
具体要求以职位资格条件为准。
(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 35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至1992年7月1日期间出生),其中,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至1992年7月1日期间出生)。
已退役士兵年龄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至1992年7月1日期间出生),其中,报考藏族自治州、县职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27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至1992年7月1日期间出生)。
(七)已退役士兵须为现甘肃省户籍人员。
(八)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九)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2005年以来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
3、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
5、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6、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政法工作的。
7、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十)除上述条件外,报考人员还应符合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报名本次招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考生登录甘肃省人事编制信息网()进行报名。
(一)职位查询具体招录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2010年甘肃省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职位简章》。
对各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以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拨打咨询电话。
为方便考生报考,甘肃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还就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编制了《报考指南》,报考人员可以登录甘肃省人事编制信息网查阅。
(二)网上报名报名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提交报考申请。
时间为2010年7月2日9:00至6日18:00。
报名时,报考人员登录甘肃省人事编制信息网,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部门或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和录用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报考人员要确保所提供联系电话畅通,以便及时取得联系。
在考试录用的具体环节中,如果出现考录部门和招录单位无法联系到报考者的情况,则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将自动生成报名序号。
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再次登录时必须填写的内容,是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请务必牢记。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查询时间为2010年7月3日9:00至8日18:00。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1天后,请登录甘肃省人事编制信息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
在提交报考申请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三)报名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需要进行确认。
报名确认包括上传照片和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于2010年7月8日9:00至7月10日18:00期间在甘肃省人事编制信息网进行报名确认。
未按期完成报名确认(上传照片、网上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网上报名确认时,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上传照片通过审核后,按照甘肃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甘价费〔1998〕76号规定标准,在网上缴纳公务员考试报名费150元。
下列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以持相关证明材料免缴公务员考试报名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持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持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其他情况档案卡。
上述证件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免缴费手续的办法:享受减免考务费用政策的报考者,先进行网上报名及缴费确认,于2010年8月2日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现场办理退费手续,具体地点届时在甘肃省人事信息编制网公布。
2010年7月2日9:00至6日18:00报考人员提交报考申请期间,甘肃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每天20:00在甘肃省人事编制信息网公布各职位报名人数。
招录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5,低于1︰5的,取消该职位招录计划(特殊职位可适当放宽比例)。
本次招录不实行职位调剂。
报名结束后,在网上公布取消招录计划的职位,报考该职位的人员不再参加网上确认或考试;招录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 (人民警察职位不低于1︰2),否则,取消该职位招录计划,在网上公布取消招录计划的职位。
请报考者注意查询相关信息。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10年7月23日9:00至28日18:00期间,登录甘肃省人事编制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打印中如遇问题,请拨打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联系。
五、笔试(一)笔试科目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
报考专科层次人员的考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
报考专升本和第二学士学位人员的考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民法学》。
报考法律硕士研究生人员的考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综合I》(刑法学、民法学)和《专业综合Ⅱ》(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
考试范围以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制定的《考试大纲》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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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笔试时间、地点2010年7月31日(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 14:00—16:30 《申论》2010年8月1日(教育入学科目笔试)上午: 9:00—11:30 《文化综合》、《民法学》9:00—12:00 《专业综合Ⅰ》下午:14:00—17:00 《专业综合Ⅱ》本次笔试只在甘肃省兰州市设置考场。
笔试试卷一律用汉语作答。
报考者参加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笔试。
(三)计分办法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公务员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公务员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
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试点班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
(四)公布成绩,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8月下旬,在甘肃省人事编制信息网公布笔试成绩、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和民族语言能力测试的时间、地点。
拟进入面试人员,按照各个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依次按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人民警察职位按1︰2的比例确定)。
六、资格复审和民族语言能力测试(一)资格复审8月30日至31日,拟进入面试人员持相关证件,根据所报考职位,分别到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甘肃省公安厅、甘肃省司法厅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择业通知书(派遣证);“四项目”人员还另须提供相关部门颁发的服务证和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已退役士兵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退伍证、户口簿,已就业的,须另提供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上述有关证件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未按时进行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中出现的空缺名额,按所在职位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参加资格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