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建筑工程档案编制指南-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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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档案编制指南

建设工程档案编制指南

建设工程档案编制指南为了保障建设工程的安全、合规和可持续发展,建设工程档案的编制成为一项必要的工作。

建设工程档案以有序、全面、及时地记录建设工程始末,对于保护建设工程权益、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和推广建设工程经验,都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制定一份细致、全面的“建设工程档案编制指南”是非常必要的。

一、建设工程档案编制的背景建设工程档案是一项涵盖工程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竣工、运维等全过程的资料整理工作。

从根本上来说,建设工程档案是对建设工程历史的有序记录,以及对建设工程过程和建设成果的全面反映。

这是建设工程的法律责任、技术标准、质量保障、强制检验等工作的重要依据,也是社会公众和业主监管建设工程的重要资源。

如今,建筑工程呈现出快速多元化的趋势,而建设工程档案也成为保障工程质量的重要保证之一。

二、建设工程档案编制的目标建设工程档案编制的目标是全程记录建设工程经过,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档案编制既是工程监理的要求,也是建筑物自身所有权人所要求的。

只有通过建设工程档案记录的信息,才能够保证建设工程的法律责任和标准的实现。

三、建设工程档案编制的基本要素1. 建筑工程资料的全面收集。

对于建设工程档案编制而言,需要收集全程建筑物的相关资料,包括工程竣工整体相关信息、施工过程中的实际记录和技术文件、已经验收的相关资料等。

这些资料需要按照标准化的方式进行分类、归档,并做好相关备份。

2. 建筑物的后续记录。

建设工程档案编制不仅仅是记录竣工的建筑物,还需要记载建筑物投入使用和运营、维护等后续过程。

这些记录可以包括建筑物运营情况、设备使用情况、维护记录等。

3. 档案编制的规范化。

对于建设工程档案编制工作,还需要做好规范化、标准化工作,确保档案的编制质量符合要求。

同时也要确保档案的存储安全,防止非法操作和损害资料。

四、建设工程档案编制的流程建设工程档案编制的流程可以分为信息收集、整理、分类、归档、备份及存储这些关键环节。

东莞市建筑工程档案馆资料归档目录(2018版)

东莞市建筑工程档案馆资料归档目录(2018版)

22 混凝土结构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报告
23 后锚固件抗拔性能检测报告 (承台、筏板分项) 工程施工记录
1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钢筋、混凝土、砌体、防水层、预应力结构孔道、预应力钢筋及锚 具、预应力孔道灌浆、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工程)
2 防水工程试验记录
3 地下室渗漏水检测记录
4 混凝土后浇带施工检查记录
9 焊条(剂)质量检验报告及复检报告
10 防水材料质量检验报告及复检报告
11 商品混凝土质量检验报告及复检报告
12 其他材料质量检验报告及复检报告
13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检验报告
14 商品混凝土试块试验结果汇总表、抗压强度计算表
15 新材料、新产品的鉴定证明、质量标准、使用说明、工艺要求和检验报告
序号
文件材料名称
1 建筑工程竣工概况表
2 建筑室外工程竣工概况表
3 专业分包施工单位资格报审表
4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5 单位工程开工报审表
6 单位工程施工总结
7 工程质量事故(停工)通知书
8 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9 工程复工申请/批复书
10 工程延期申请表
11 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方案)报审表
4
桩施工资料汇总表
5 桩施工隐蔽验收记录
6、水泥土搅拌 桩
6 钻(冲)孔桩钢盘笼安装隐蔽验收记录
7 桩施工位置编号图、桩位偏移图
8 工程中间交接验收记录
9 子分部(系统、子系统)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基础子分部
(承台、筏板分项)施工物资质量证明文件及检验报告
1
进场产品见证检验(复验)抽检计划表(钢筋、型钢、预应力钢绞线焊条(剂)、水泥 、砂石、外加剂、粉煤灰、防水材料等)

东莞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图册编制要求

东莞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图册编制要求

东莞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建筑类)图册编制要求东莞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建筑类)图册编制要求一、总则二、政策和技术要求三、图册格式及内容四、制图要求根据东莞市项目投资建设审批体制改革的相关政策,为加强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减少重复修改,提高申报图件的可批性,特制定本要求.一、总则(一)本要求适用于东莞市域范围内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构)筑物工程设计,包括民用、工业、仓储、罐区、堆场等。

(二)本要求仅用于申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建筑类)审批时,图册的编制要求(不适用于市政类项目)。

(三)每套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建筑类)须包括以下三部分内容:总平面蓝图;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资料图册;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图纸图册。

二、政策和技术要求(一)方案应符合相关政策要求,主要包括:居住类项目不应建设单家独院别墅,居住和商住项目应满足商住比例要求,工业项目内的配套设施比例应满足国土和规划要求(配套设施用地面积不超过总用地的7%,配套设施【不含无需计算容积率的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不超过项目总计容建筑面积的30%),工业用地不能建设住宅,科研用地不能建设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项目等。

(二)方案应满足市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的要求,主要包括:用地单位、项目名称、用地面积、用地性质(包括单体建筑物功能)、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绿地率等技术指标以及其他规划条件.在统计项目计容建筑面积时,已报建建筑物的面积指标应以批准的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为准。

(三)方案的功能布局应满足规划要求,主要包括:方案申报的使用功能应与规划条件规定的用地性质相符,项目总体规划布局应与使用功能相适应,单体建筑的空间设计应满足其使用功能的要求。

(四)方案的公共空间和配套设施设计应满足规划要求,主要包括:1、建筑退缩和间距符合规划条件、《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五章和第六章的要求。

居住性质的项目的日照标准满足国标(如《住宅设计规范》第7。

东莞市建设局关于统一使用《东莞市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档案册》的通知

东莞市建设局关于统一使用《东莞市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档案册》的通知

东莞市建设局关于统一使用《东莞市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档案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建设局•【公布日期】2004.09.22•【字号】东建[2004]72号•【施行日期】2004.09.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东莞市建设局关于统一使用《东莞市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档案册》的通知(东建〔2004〕72号)各镇(区)规划建设办、各施工、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新颁布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统一全市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促进我市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根据省建设厅《关于统一<广东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的通知》(粤建管字〔2003〕120号)文件精神,市建设局会同市质监站,依据新的《广东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共同制定了新的《东莞市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档案册》(以下简称资料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新资料册共分为七个部分:1、工程前期法定建筑程序资料;2、试(检)验报告及施工管理记录资料;3、建筑土建工程施工过程资料;4、建筑土建工程各检验批质量验收资料;5、建筑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记录资料;6、建筑设备安装工程各检验批质量验收资料;7、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

二、2004年10月1日新开工的建筑工程,必须使用新的资料册,作为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保证资料。

为了有利新、旧资料册的平稳过度,目前在建的工程项目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及备案原则上使用新的资料册,其它表式的新、旧表都可作为竣工验收质保资料。

三、市建筑业协会、市质监站和各镇(区)质监组,要认真按照通知精神,做好新资料册的推广应用工作,督促各施工、监理企业统一使用新资料册,把规范统一工程技术资料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抓好、管好。

四、填写技术资料要求内容齐全,字体整洁清晰,鼓励使用电脑软件,并用A4纸装订整齐,不能使用原子笔及复写纸书写,可使用激光打印件,复印件应注明原件在何处,并由复印单位加盖公章,经手人要签名及注明复印日期。

东莞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东莞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东莞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城建档案)管理,充分发挥城建档案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建档案的管理。

第三条城建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以市城建档案馆为中心,以各镇区、各建设单位档案室为基础的城建档案管理网络,保证城建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四条东莞市城建规划局是城建档案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城建档案违法行为。

第五条市城建档案馆受市城建规划局委托,负责城建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市档案局的监督和指导。

第六条各镇区建设管理部门负责本镇区的城建档案管理工作,设置城建档案室,配备专(兼)职城建档案管理人员,业务上接受市档案局和市城建档案馆的监督和指导。

第七条城建档案事业列入本市城市建设事业发展规划。

城建档案馆(室)的建设资金应列入地方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城建档案管理经费由财政部门纳入同级预算管理,保障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与城市建设事业的协调发展。

第二章城建档案馆第八条市城建档案馆是保存和管理全市重要城建档案的基地,其馆库建设应当符合《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要求,达到库容充足,功能齐全;城建档案的管理应当逐步采用新技术、新设备,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

第九条市城建档案馆应配备足够数量、胜任工作的管理人员,其中包括档案管理、工程技术、声像技术及信息管理等专业人员。

第十条市城建档案馆的基本任务:(一)贯彻实施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定;(二)负责接收、征集、保管本市重要的永久和长期保存的城建档案和资料;(三)对各镇区及全市建设单位的城建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组织业务培训;(四)统一管理全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和资料;(五)组织工程档案预验收;(六)对馆藏档案和资料进行科学管理,做好城建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咨询服务。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建筑类)文件编制指引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建筑类)文件编制指引

东莞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建筑类)文件编制指引一、总则(一)为加强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保证方案阶段阶段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特制定本指引。

(二)本指引适用于东莞市域范围内的民用建筑、工业厂房、仓库及其配套工程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建(构)筑物工程设计,不适用于市政、管线类项目。

(三)本指引是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文件编制深度、格式及技术标准的基本要求。

在满足本规定的基础上,设计深度尚应符合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和标准的相关要求。

(四)在设计中宜因地制宜正确选用国家、行业和地方建筑标准设计。

(五)本指引实行动态更新,以保障其适用性。

二、图纸格式及内容每个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设计文件须包括以下三部分内容:总平面图、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资料图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图纸图册。

(一)总平面图。

DWG格式电子文件1份,图纸应包括以下内容:1、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经济指标的数据应与设计图纸相对应,经济指标表格式详见附件,其中:居住类项目(含居住、商住混合项目)使用表格一和表格二,非居住类民用项目使用表格三,工业、仓储、科研和新型产业项目使用表格四,配建了首层架空公共活动空间的项目均需使用表格五。

2、场地范围(用地各角点的坐标),用地红线、建筑红线、道路红线;3、场地内及四邻环境的反映(四邻原有及规划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用地性质或建筑性质、层数等,场地内需保留的建筑物、古树名木、水体、历史文化遗存情况等);4、场地内拟建道路、停车场、广场、绿地及建筑物的布置,并表示出建(构)筑物(地下室等隐蔽工程用虚线表示)与各类控制线(用地红线、建筑红线、道路红线、道路中心线等)、相邻建筑物之间的距离;基地出入口与城市道路交叉口之间的距离;5、建(构)筑物的名称、层数、高度、室内外设计标高;6、绿化及休闲设施的范围示意,并表示出护坡、挡土墙等;7、场地内及四邻的道路、地面、水面,及其关键性标高(如道路出入口);8、指北针或风玫瑰图;9、说明栏内注写:尺寸单位、比例、坐标及高程系统名称(须采用大地2000坐标系统)、补充图例及其它必要的说明等。

建筑工程文件编制归档规程指南

建筑工程文件编制归档规程指南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节基本规定 (1)第二节相关单位职责 (3)第三节归档文件的编目及卷的划分 (5)第二章归档范围及编制说明第一节归档范围 (6)第二节工程准备阶段文件(A类文件)说明见归档规程 (17)第三节建筑工程监理文件(B类)归档组卷要求 (17)第四节建筑与结构施工文件卷编制说明 (25)第五节给水、排水、消防、采暖、燃气工程施工文件卷 (60)第六节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文件卷 (81)第七节电气、电梯工程施工文件卷 (97)第八节施工文件智能卷 (119)第九节竣工图卷 (135)第十节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卷 (136)第一章总则第一节基本规定一、建筑工程文件编制归档规程是编制建筑工程归档文件的地方标准。

二、建筑工程归档文件按《建筑工程文件编制归档规程》DB21/TB1342-2004要求,在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中,应向城建档案馆移交的部分文件。

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等。

三、工程资料应实行分级管理由建设单位负责归档文件的最后形成和向城建档案馆移交。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应将工程文件的形成和积累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有职责范围。

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主管(技术)负责人组织本单位工程相关资料的全过程管理工作。

建设过程中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和审核工作应有专人负责、并按规定取得相应的岗位资格。

建筑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总包单位负责收集,汇总各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各分包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整理、立卷后及时移交总包单位。

建设工程项目由几个单位承包的,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立卷其承包项目的工程文件,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

四、归档文件的特性1、归档文件的及时性工程资料应随工程进度同步进行收集、整理、并按规定移交。

并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城建档案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移交。

一般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请城建档案馆对建筑工程归档文件进行预验收,取得档案初验合格证,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档案馆正式移交取得档案合格证并办理城市建设档案移交书。

工程档案编制教材

工程档案编制教材

工程档案编制教材一、引言工程档案的编制是工程项目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它记录了工程项目从规划到实施再到验收的全部过程,是对工程项目全面、准确记录的体现。

本教材旨在指导相关人员如何编制规范、完整的工程档案,以便于日后项目管理与评估。

二、工程档案编制的意义1.法律遵循:工程档案是法律规定的工程管理文件,合规保障工程项目的正常运转。

2.知识积累:工程档案记录了项目从开始到结束的所有细节,为日后经验总结和知识积累提供重要依据。

3.管理依据:工程档案是项目管理的重要依据,有利于规范管理行为、提高管理效率。

三、工程档案编制的步骤1. 立项阶段•制定工程档案编制计划。

•确定工程档案编制责任人。

•收集项目立项文件和相关资料。

2. 施工阶段•对项目实施进行全程跟踪记录。

•按照规范要求记录工程变更及审核过程。

•定期进行施工质量检查及记录。

3. 竣工验收阶段•编制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汇总项目验收资料及相关文件。

•归档整理工程档案,准备存档。

四、工程档案编制的要点1.信息完整性:工程档案应包括项目的所有重要信息,确保信息完整性。

2.规范格式:工程档案应按照一定的格式要求进行编制,方便查找和使用。

3.保密性:工程档案内容涉及项目的各个环节,应在保密的前提下进行编制和管理。

五、工程档案编制的常见问题和解决方法1.资料遗漏:定期检查资料收集情况,及时补充遗漏的资料。

2.内容不清晰:规范记录内容,注意文字描述准确清晰。

3.存档管理混乱:建立科学、有效的档案管理制度,定期清理、整理档案。

六、结语工程档案编制是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工作,它为项目管理提供了重要的依据和信息支持。

掌握工程档案编制的方法和要点,能够有效提高工程项目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希望通过本教材的学习,读者能够更好地掌握工程档案编制的技巧,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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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建筑工程档案编制指南东莞市城建档案馆前言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第90号令《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BG50300—2001)、东府[2003]52号文《东莞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在加强对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的规范化管理,统一和完善全市各建设工程单位对建筑工程档案的整理和归档要求,根据建设部颁发的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和广东省建设厅下发的《关于统一使用<广东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的通知》(粤建管字[2003]120号)的要求,并结合我市目前建筑工程的实际情况、有关工程建设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制定了《东莞市建筑工程档案编制指南》。

请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我们,以便完善。

编制单位:东莞市城建档案馆地址:东莞市东城中路旗峰公园管理处三楼电话:22388023传真:22388088-252邮政编码:523129目录1、《东莞市建筑工程文件整理及档案移交规定》 (4)2、东莞市建设工程电子文件的质量及整理要求 (11)3、附录A东莞市建筑工程档案移交内容一览表 (15)4、附录B设计变更通知单汇总表样式 (16)5、移交目录 (17)东莞市建筑工程文件整理及档案移交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东莞市建筑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统一建筑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保证建筑工程档案完整、准确、及时地归档和移交,实现工程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79号令)、《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90号令)、《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城市建设档案著录规范》(GB/T50323—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BG50300—2001)和《广东省建设厅关于统一使用<广东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的通知》(粤建管字[2003]120号),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建筑工程,是指本城市规划区内的公用设施、交通运输、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名胜古迹、园林绿化、环境保护、人防、军事、水利、防灾等建设工程。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城市规划区内的各项新建、改建、扩建、续建和重要部位维修的建筑工程档案的档案验收,专业工程按有关规定执行。

建筑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建筑工程文件的整理第四条工程文件的归档范围(一)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

(二)东莞市建筑工程文件的具体归档范围符合本规定附录A。

第五条工程文件归档的质量要求(一)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

(二)工程文件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三)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四)工程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

(五)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不得使用复印件、电子签名和电子图章。

(六)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宜为A4(297mm×210mm),图纸应采用国家标准图幅。

(七)工程文件的纸张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的韧性大、耐久性强的纸张。

图纸一般采用蓝晒图,竣工图应是新蓝图。

计算机出图必须清晰,不得使用计算机出图的复印件。

(八)所有竣工图均应加盖竣工图章和设计出图专用章。

1.竣工图章的基本内容应包括:“竣工图”字样、施工单位、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编制日期、监理单位、现场监理、总监。

竣工图尺寸为:50mm×80mm。

竣工图章应使用不褪色的红印泥,应盖在图标栏上方空白处。

2.竣工图章示例如下:mm利15mm。

变更图章可以采用以下几种形式:(十)凡施工图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有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的,应当重新绘制竣工图,并在图标上方或旁边以文字注明变更修改依据。

(十一)对发生设计变更的工程项目,要求编制设计变更通知单汇总表(见附录B),该汇总表组卷时应放在所有设计变更通知单之前。

(十二)不同幅面的工程图纸应统一折叠成A4幅面(297mm×210mm),横向按手风琴式折叠,竖向按顺时针方向向内折,图标栏露在外面(按《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10609.3—89)(十三)归档照片统一采用4R 规格,要求冲晒质量好、图像清晰、画面完整、照片上无划痕、污渍和磨损。

数码照片要求400万像素以上,光学照片另需提交底片。

(十四)归档用光盘要求光盘质量良好,刻录文字、图形、画面清晰、稳定,声音清楚,光盘没有磨损、刮花、变形和断裂。

第六条工程文件归档的时间、套数要求(一)归档的时间:1.根据建设程序和工程特点,归档可以分阶段分期进行,也可以在单位或分部工程通过验收后进行。

2.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任务完成时,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各自形成的有关工程档案向建设单位归档。

3.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在收齐工程文件并整理立卷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根据东莞市城建档案馆的要求对文件完整、准确、系统情况进行审查。

审查合格后向建设单位移交。

(二)归档的套数:1.工程档案不少于两套,一套由建设单位保管,一套(原件)移交市城建档案馆。

2.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向建设单位移交档案时,应编制移交清单,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交接。

3.凡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需要向本单位归档的文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单独立卷归档。

第七条工程文件立卷的原则与方法:(一)立卷应遵循工程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便于档案的保管和利用。

(二)一个工程项目由多个单位工程组成时,工程文件应按单位工程立卷。

(三)工程文件分为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声像档案六部分。

1.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可按建设程序、专业、形成单位等立卷;2.监理文件可按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专业立卷;3.施工文件可按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专业立卷;4.竣工图可按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专业立卷;5.竣工验收文件可按单位工程立卷;6.声像档案可按建设项目或单位工程立卷。

(四)文字材料厚度不超过1.5厘米,图纸厚度不超过4厘米;印刷成册的工程文件保持原状。

(五)卷内文件必须按本规定附录A的类别和顺序排列,图纸按专业图纸目录的顺序排列。

第八条案卷的编目(一)卷内文件页号的编制:1.卷内文件均按有书写内容的页面编号。

每卷单独编号,页号从“1”开始。

2.页号编写位置:单面书写的文件在右下角;双面书写的文件,正面在右下角,背面在左下角。

折叠后的图纸一律在右下角。

3.印刷成册的科技文件,自成一卷的,不必重新编写页号,原目录可代替卷内目录。

4.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不编页号。

(二)卷内目录的编制:1.卷内目录排列在卷内文件首页之前,样式可到网站上下载。

2.序号:以一份文件为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从1依次标注。

3.文件按照卷内目录的顺序排列,如果在施工中不产生的文件,在卷内目录上不用打印出来。

4.责任者:填写文件的直接形成单位,有多个责任者时,选择一个主要责任者,其余用“等”代替。

5.文件编号:填写文件的文号、施工用表编号或图号。

6.文件题名:填写文件标题的全称。

7.日期:填写文件形成的日期或起止日期(竣工图填写竣工图章上的日期)。

8.页次:填写文件在卷内所排的起始页号,最后一份文件填写起止页号。

(三)卷内备考表的编制:卷内备考表主要标明卷内文件的总页数、各类文件页数(照片张数),以及立卷单位对案卷情况的说明。

(四)案卷封面的编制:1.档号、档案馆(室)号和缩微号待移交市城建档案馆时统一填写。

2.案卷题名:应简明准确地揭示卷内文件内容,由①建设单位名称、②工程地址、③工程名称、④分部工程或专业名称、⑤卷内文件内容五部分构成,其中⑤卷内文件内容必须符合《东莞市建筑工程档案移交一览表》(附录A)中所列案卷内容(标题)的要求。

4.当同一类文件数量较多,可以组成多卷时,这些案卷的题名相同,题名后面加上括号,括号内以简短文字概括本卷内容。

5.编制单位:填写卷内文件的形成单位或主要责任者,有多个形成单位时,选择其中一个主要的,其余用“等”代替。

6.编制日期:填写案卷内全部文件形成的起止日期。

7.委托境外设计、施工的建设工程,其卷内目录和案卷封面必须采用中文和外文两种文字。

第九条案卷装订与装盒(一)案卷装订:文字材料必须装订,装订前要去除文件上的金属物,装订采用两种形式。

较厚的案卷用白色棉纱线在卷面左边一厘米处、上下分四等份打三孔装订,结头统一放在案卷背后;较薄的文件可用不锈钢夹、钉装订。

装订要求整齐、美观、结实。

图纸不装订,须采用牛皮纸打印内置封面。

(二)案卷的装盒:工程档案移交时必须按案卷顺序装盒,案卷较薄时,可多卷装入一盒(不超过5卷),卷盒样式、质量符合东莞市城建档案馆的要求。

(三)卷盒的填写:卷盒封面无须填写,只须在卷盒脊背的“档号”栏用铅笔填写本盒内案卷的起止号,“案卷题名”栏用铅笔填写工程名称。

第三章建筑工程档案的预验收第十条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须提请市城建档案馆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在取得市城建档案馆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档案认可书》后,方可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第四章建筑工程档案的移交第十二条市城建档案馆接收范围的建筑工程为本城市规划区内的各项建筑工程。

凡列入市城建档案馆接收范围的工程,必须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竣工档案(原件)。

第十三条停建、缓建工程的档案,暂由建设单位保管。

第十四条工程文件立卷装盒后,由建设单位汇齐全部工程档案,送市城建档案馆检查审核,符合规定的办理移交。

不符合规定的,整改合格后,再办理移交。

建设单位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工程档案时,应办理移交手续,提交《工程竣工档案移交目录》一式二份,一份交市城建档案馆,一份存移交单位。

双方签字、盖章后交接。

第十五条工程竣工档案移交目录须装订成册,并由以下内容组成:(一)工程竣工档案移交目录封面(二)建筑工程档案概况表(三)城建档案移交书(四)工程竣工档案案卷目录(五)全部案卷的卷内目录第十六条本规定由市城建档案馆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规定自2005年5月1日起实施。

附录:1.附录A东莞市建筑工程档案移交内容一览表(附资料目录)2.附录B设计变更通知单汇总表样式东莞市建设工程电子文件的质量及整理要求一、工程电子文件的质量要求1、电子文件的保存格式:文字材料、图纸采用PDF格式,照片采用JPG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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