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家书屋借书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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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家书屋读者须知

农家书屋读者须知

农家书屋读者须知
1、农家书屋是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农民自助”原则建立
的为农村读者提供借阅图书的场所,图书物资财产为公共集体固定资产,接受村民监督,为农村读者服务。

2、农家书屋所藏图书实行免费开放阅读,为农村读者提供“看得懂,
用得上”的图书,村民享受有阅览和借阅图书的权利。

3、爱护书刊和公共财物,遵守阅览、借阅规定的制度。

维护公共秩
序,保持室内安静,请勿大声喧哗。

4、爱护环境卫生,保持书屋整洁,不随地吐痰、乱扔杂物,禁止吸
烟,不得在桌凳、墙壁、窗台上乱刻乱画,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5、借出书刊须借阅登记手续,并按期归还,借阅者要保管好、图书,
不要丢失、损坏。

退还时发现有撕页、控洞、眉批圈点污损者,应按损坏程度照价赔偿。

6、遗失书刊应按相同版本(图书也可买再版修订本)的书刊赔偿,
如无法购买,应按照损坏程度照价赔偿。

7、集体借书主要是为读书活动服务,除应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外,还
需确认经办人的资格,以发挥借阅效果。

如果遗失,由借阅经手人照价赔偿。

农家书屋 农村图书管理制度(全套)

农家书屋 农村图书管理制度(全套)

村级图书室管理、借阅制度一、开放时间本村图书室向全体村民开放。

每天上午8: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开放。

二、入室须知(一)严格遵守本室规章制度,一切行为务必做到文明礼貌。

(二)爱护图书、报刊、设备等一切公共财物。

(三)室内严禁吸烟、严禁随地吐痰、严禁乱扔纸屑、瓜皮、果壳等杂物。

三、图书管理员图书资料由村图书管理员统一保管,做好图书资料的编号和登记造册。

保证图书资料的整洁,防止图书遗失,并于每年的6月和12月各清点一次;图书借阅由管理员负责。

四、借阅规则(一)每人每次借书不得超过五本,期限为15天,到期不还者,将给予通报批评。

(二)读者要爱护图书,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撕毁、污损涂写等,违者照价赔偿五、遗失、损坏图书报刊赔偿办法(一)凡遗失图书,应在一个月内以相同版本相同价格图书偿还。

(二)污损书刊,按其污损程度,照下列规定处理。

1 、污损书刊程度较轻,不影响书刊内容和纸质,对他人阅读无大影响者,给予批评教育。

2 、污损严重影响他人阅读或污损无法清除的,按图书遗失赔偿。

(三)撕毁书刊的处理。

凡撕毁书刊中的资料、图片、数据、表格等可按原价的 5 倍乃至于更大倍数处于罚款。

村级图书室卫生管理制度图书室是本村群众学习的重要场所,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为加强图书室卫生管理,给广大群众提供一个整洁、安静的学习环境,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一、图书室卫生由图书室管理员负责。

二、图书室卫生实行每日打扫的制度,由专人负责检查。

三、书架、桌椅摆放整齐,安排合理。

四、天花板、墙壁、窗台、书架、桌椅干净,无蜘蛛网、积尘,无乱刻乱画等现象。

五、门窗干净明亮。

六、图书室内书籍整齐,办公工具收纳有序。

七、地面、走廊无纸屑、杂物,地面干净无污渍。

八、图书室内严禁吸烟、吐痰、用餐,严禁高声喧哗。

九、室内人员仪容整洁。

村级图书室管理领导小组及职责为充分发挥图书室在提高全体村民素质中的重要作用,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益,使图书室的管理工作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特成立村级图书室管理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如下:组长: (村党支部书记)副组长: (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图书室管理员:工作职责:组长:全面领导村图书室建设管理工作,根据图书室的具体要求,积极筹集资金,努力为规范化建设创造条件。

农家书屋图书借阅制度

农家书屋图书借阅制度

农家书屋图书借阅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农家书屋图书管理,有效提高图书借阅率,减少书刊遗失,特制订书刊借阅管理制度。

一、凡本地村民和学生均可在本图书室借阅书刊,现场阅读免费,外借时须办理借书登记手续,每次限借图书1——3册。

二、办理借阅手续的证(卡)限本人借阅,不得转让。

借书或还书时,必须证(卡)书、相符,方能继续借阅;如图书不慎遗失,需照价赔尝。

三、借书时请仔细检查所借书刊,如有破损或缺页等,可向图书馆管理人员说明。

四、爱护书籍,严禁对图书资料进行撕页、剪贴、涂画等,违者照价赔偿或处以罚金。

五、保持室内整洁、安静,严禁吸烟、吃零食、随地吐痰,乱扔纸屑,不在室内高声喧哗,自觉维护阅读秩序。

管理员工作细则
1.认真履行管理员职责。

2.热情接待每个读者,耐心解答读者提出的问题。

3.虚心听取意见,努力改进工作。

4.严格保证开放时间,不擅离岗位。

5.及时打扫卫生,保持室内清洁。

6.定期整理、统计图书,图书归还后及时上架。

7.妥善保管图书音像资料及书屋设施,确保书屋的安全。

8.下班时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农家书屋借阅制度

农家书屋借阅制度

农家书屋借阅制度
一、农家书屋陈列的图书、报纸、、音像制品等物全部实行开架借阅,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开店,在书屋内读者可自行取阅,每次取阅一册(盘、盒),阅毕放回原处。

二、外借图书、报纸、、音像制品等物,须凭本书屋借书证,办理外借登记手续后方可带出室外。

未办理外借手续私自带出室外的图书等物,须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报纸、工具书只供现场阅读及查阅,一般不外借,有特殊需要的,凭借书证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外借时间不超过3天。

四、借阅图书、报纸、、音像制品要定期归还,如需续借,应按规定重天山办理借阅登记手续。

五、自觉爱惜图书、报纸、、音像制品等物,不得折页、勾画、圈点、撕割,如有损坏,按原价1至5倍赔偿。

本规定望广大读者协助执行.。

农家书屋各项管理制度

农家书屋各项管理制度

农家书屋图书借阅管理制度1、本村村民有阅览和借阅图书的权力,并实行免费借阅。

2、借还图书需进行登记,并统一使用甘肃省新闻出版局配发的登记簿,详实填写,以便联系。

3、本书屋实行开架借阅,阅览后应将图书放回原位。

借阅时应出示“借阅证”进行登记,办理借阅手续。

4、凡在本书屋办理借阅证的村民,持证借阅图书,不能用他人借书证代借图书。

5、读者持证每次限借阅1-2册,阅后归还方可另借。

6、每次借阅收取与所借图书等价图书的临时押金,归还图书后如数退还。

7、文艺类图书借期十天,其它类书籍借期二十天,到期未读完的可续借,逾期不还,每超一天,收逾期费一角。

8、本村的种植、养殖能手,因实际需要借阅参考书籍,每次可借1-3册图书,借期可适当延长。

9、读者要保管好图书,不可丢失、损坏、不要涂写乱画。

10、损坏、丢失、涂画图书,要按“农家书屋管理制度”的处罚办法予以适当赔偿。

农家书屋建设管理1、农家书屋面积要在20平米以上,要求刷白、吊顶、瓷砖铺地、干净整洁。

2、书屋阅览桌在4张以上,椅子8-10把以上,每室3组书柜,高1.8米、宽1米,实行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挂牌。

3、书屋设施及配发的公用设备和图书、报刊及音像资料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以免破损并责任到人。

4、凡配发的图书、报刊必须详实分编登记造册并及时向市“农家书屋建设管理办公室”上报清单及读者借阅动态。

5、农家书屋环境及室内卫生每天打扫,保持室内整洁,空气畅通。

6、做到“防火、防盗、防尘、防潮”及防止一切事故发生、确保国家和个人财产安全。

7、书屋要有固定合格的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有较强的责任心,热爱公益事业。

8、凡书屋管理人员调整和离职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做到账实相符,在主管领导核实情况下进行交接。

9、农家书屋要有专门的账薄登记管理制度,并刻制“XX 村农家书屋”藏书印章,对所配发图书进行盖章登录,一便图书管理。

10、加强制度建设,以避免出版物丢失、损坏或保护性封存等问题出现,使书屋切实有效地为农民群众服务,需建设配套的管理机制和信息反馈机制。

农家书屋借阅制度

农家书屋借阅制度

农家书屋图书借阅制度
1、图书借阅对象为本村村民。

2、村民须凭借书证进入本室,不准带包和书刊入内(可存放)。

3、借书证每户一证,每证限借一册图书;
4、图书借出最长期限为每册15天,逾时归还者列入图书馆失信村民。

5、村民应爱护图书,不得破损、勾画、撕毁图书。

办理借书登记后应当场查验,如发现有上述情况,应及时交与工作人员验明。

还书若发现有新破损图书现象时,按每页一角罚款,三页以上按图书原价钱赔偿且破损图书归回本室。

图书遗失,按原书价的2—5倍赔偿。

6、村民应妥善保管借书证,遗失补办须交工本费10元。

7、发现偷书、偷证者,除从严罚款外,要写出书面检查,并通报全村。

8、如因临时需要借阅本室图书资料的外来人员,可办理临时借书手续,但须交押金100元,同时应遵守上述有关规定。

9、如违反以上规定,则收回借书证,并取消其借阅资格。

农家书屋借阅制度

农家书屋借阅制度

农家书屋组织制度板内容“农家书屋”借阅制度一、农家书屋陈列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等出版物全部实行开架借阅,在书屋内读者可自行取阅,每次取阅一册(盘、盒),阅毕放回原处。

二、借阅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等出版物须凭本书屋借书证,如有遗失,请及时挂失。

办理借书证只收押金,不收磨损费、阅览费。

读者只有在办理外借登记手续后,方可带出室外。

未办理外借手续私自带出室外的图书等出版物,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报纸、工具书只供现场阅读及查阅,一般不外借,有特殊需要的,凭借书证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外借时间不超过3天。

四、借阅图书、期刊、音像制品每次限借2册(盘、盒)以内,每次借阅时限不超过15 天,当天借书不予调换。

超期每册每天交付滞纳金0.10元。

五、借阅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要按期归还,如需续借,应按规定重新办理借阅登记手续。

六、读者要自觉爱惜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等出版物,不得折页、勾画圈点、撕割,借书时要当面检查,如果发现图书有污损、缺页等情况,应及时向管理员讲明,力卩盖标记。

如有遗失、损坏,按定价1-5倍赔偿。

图书遗失赔偿方法为:新书,按原价2 倍赔偿;套书、合订期刊遗失一本,按全套书价赔偿;重点资料和工具书,按原价5倍赔偿;九五年前出版的图书按原价的5倍赔偿。

报刊遗失赔偿方法为:月刊按委价赔偿;双月刊按半年价赔偿;季刊按年份赔偿;合订期刊按年价的双倍赔偿。

“农家书屋”读者须知一、“农家书屋”是为满足农村广大群众文化需要,由政府统一规划实施,在行政村建立,并由农民自己管理的,具有书报刊和音像电子产品等阅读视听文化服务设施的,能提供公益性文化服务的场所。

“农家书屋”遵循全心全意为农村群众服务的宗旨,通过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等出版物的借阅(出租、销售)等活动,为读者提供“借得到、买得起、看得懂、用得上”的出版物,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二、“农家书屋”服务对象为书屋所属行政村的所有村民。

农家书屋管理规章制度

农家书屋管理规章制度

农家书屋管理规章制度农家书屋是农村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农民提供学习、阅读和交流的场所。

为了维护书屋的良好秩序和正常运作,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开放时间1. 农家书屋每周开放6天,每天的开放时间为上午9点至下午5点,期间因故暂停开放的,需提前通知。

二、入场要求1. 所有借书者需持有效证件登记,包括身份证、学生证等。

2. 未满18岁的读者,需在家长或监护人的陪同下进入农家书屋。

三、秩序管理1. 书屋内禁止吸烟、吵闹、打闹或有其他干扰他人休息和学习的行为。

2. 严禁在书籍上做标记、涂鸦或弄脏书本,如有损坏需赔偿或重新购买全新图书。

3. 保持书屋整洁,离开时将座位归位、书籍放回原处。

4. 如果需要离开座位,长时间无人使用请主动通知管理员保留座位。

四、借书规定1. 借阅书籍为免费,每人可借阅的图书数量不超过3本。

2. 借书期限为30天,如需延期,请提前通知管理员并办理延期手续。

3. 借阅期满后如未归还或丢失,需按照书籍原价进行赔偿。

4. 若遗失借书证,请立即报告管理员,办理补办手续。

五、阅览室使用1. 严禁在阅览室内大声喧哗、讲电话或妨碍他人阅读。

2. 勿在阅览室内进食或饮饮料,尽量保持安静和整洁。

六、活动管理1. 举办读书分享、讲座、培训等活动时,需提前向相关部门提出活动申请,并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

2. 参与活动的读者应遵守活动纪律,按时参加,如已报名而未能参加,请提前通知相关工作人员。

七、违规处罚1. 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读者,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通报、停止借书等。

2. 对于严重违规、损坏图书、偷窃等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附则1.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农家书屋内的所有人员,生效日期为公告之日起。

2. 对于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农家书屋管理部门所有。

农家书屋是农村文化发展的重要阵地,秩序管理和规章制度的制定对于书屋的良性发展和读者的学习体验至关重要。

希望所有使用农家书屋的读者都能遵守本规章制度,共同维护和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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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牯牛村农家书屋读者需知
一、本农家书屋陈列的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等出版物全部实行无偿借阅,在书屋内读者自行取阅,阅毕请放回原处。

二、外借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等出版物,请自行办理登记手续:在借阅登记本上登记借阅者姓名、书刊名称、册数、借书时间。

每人每次限借3本,外借时间不超过15天(如需要可办理续借一次)。

三、借阅图书时,请检查图书是否有缺损,如发现应及时向管理员说明,以明其责。

外借图书请爱护图书,不得在书刊上批注划线,更不得挪剪其中图片、资料等,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四、图片阅览室是公共场所,请注意文明礼貌、展现个人道德品质,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不得高声喧哗,不得随地吐痰、乱抛纸屑等。

五、书屋登记台设有读者意见本,欢迎读者发表意见;也可将需要的书籍资料进行登记,书屋将结合实际情况,对相关书籍进行补充。

六、本书屋欢迎各位读者投稿,如有读后感等请将手写稿交书屋管理员,书屋每季度将组织一次评比,前五名送奖品一份,投稿者纪念品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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