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修改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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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公司章程修正案

外资公司章程修正案

外资公司章程修正案外资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外资公司章程修正案篇1______公司第_____次章程修正案根据xxx公司(外商投资投资企业名称)第__届__次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决议,对原公司章程有关内容进行修改如下:1、原章程第xx条改为_____2、原章程第xx条改为______股东甲(签字盖章)股东乙(签字盖章)(签字时间、地点)外资公司章程修正案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制定。

第二条本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第三条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作)。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四条公司名称为:广东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条公司住所: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街______号______房。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四章公司投资总额、注册资本第七条公司投资总额为_______万港币,注册资本为_______万港币。

第五章投资者姓名(或名称)、注册地第八条公司合作者共_______个,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______________公司(下称:甲方),注册地: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公司(下称:乙方),注册地:__________,有权签字人: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登记证号码___________。

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外商投资的公司填写)/《非公司外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填写)。

2.公司章程、合同(合同仅限于依照《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等法规申请设立的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提供)。

公司章程、合同需投资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各投资方盖章的原件,投资者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

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企业应提交审批部门审批后的公司章程、合同。

3.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中方投资者应提交由本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作为主体资格证明。

◆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经其本国主管机关公证后送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如其本国与我国没有外交关系,则应当经与我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再由我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认证。

某些国家的海外属地出具的文书,应先在该属地办妥公证,再经该国外交机构认证,最后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按照专项规定或协议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1)外国自然人提交的身份证明文件为护照,且该护照已经我国出入境管理部门确认并办妥签证和入境手续的,免于提交公证、认证文件,只需提交经申请人签字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

(2)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可提交护照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以及有效入境证明的复印件作为身份证明,免于提交公证、认证文件;台湾地区居民可凭其所在地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以及有效入境证明的复印件办理登记作为身份证明,免于提交公证、认证文件。

港澳台居民可提交依据《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取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作为身份证明,无须提交公证、认证文件。

外商投资企业申报材料

外商投资企业申报材料

外商投资企业申报材料外商合资合作企业1、合资企业由中方企业向商务部门呈报的“关于申请批准合同、章程及董事会成员名单的申请书”;2、设立中外合资企业预名审批通知书;3、投资企业双方共同制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4、投资企业双方法人签署的合作合同、合作章程;5、合作公司董事会成员名单;6、投资企业双方委派的企业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人选名单及双方成员委派书;7、加盖工商局公章的中方企业营业执照;8、外方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自然人出资提供身份证明;9、外资金融机构出具的外方投资企业资信证明;10、合同、章程如不是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则需双方法人代表给签字者的“授权委托书”。

11、分外项目需提供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分外项目需提供部门意见、外方经以人民币出资需提供人民币来源证明、中方以国有资产出资的需提供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的资产评估报告等;12、县发改局项目核准意见;13、县环境资源保护局意见书;12、环评报告;13、县国土资源局土地预审意见书;14、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外商独资企业1、外方投资者向外资企业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批准外资企业可研、章程及董事会成员名单的报告2、县发改局项目核准意见3、设立外资企业申请表4、可行性研究报告5、外资企业章程6、外资企业董事会成员名单及董事会成员委派书7、给法定代表经过公证的委派书8、经公证和依法认证的投资者的身份证明文件或开业证明、资信证明馆认证。

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9、外方金融机构出具的外方投资者的资信证明10、分外项目需提供主管部门意见、环保部门意见、外方以人民币出资需提供人民币来源证明、两个或两个以上外国投资者申请设立外资企业需投资者之间签订协议或合同等。

11、提交外国投资者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签署的《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12、县环境资源保护局意见书;13、环评报告14、县国土资源局土地预审意见书;15、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16外商投资企业备案申请表

16外商投资企业备案申请表

企业四证合一登记申请表(外商投资企业备案)董事、监事、经理(联合管理委员会成员)情况表注:1、此表应填写现任全部董事、监事、经理(联合管理委员会成员)情况。

2、此表不够填写的,可复印空表填写。

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范围:授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名称或姓名)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人名称或姓名)在中国境内接受企业登记机关法律文件送达,直至解除授权为止。

授权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由外国投资者(授权人)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被授权人)签署。

被授权人可以是外国投资者设立的分支机构、拟设立的公司(被授权人为拟设立的公司的,公司设立后委托生效)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委托事项及权限:1、办理(单位名称)的名称核准□、设立□、变更□、备案□、注销□、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撤销□、注销□)、其他登记□_____________事宜。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申请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

上海市外商投资公司的各项变更申请流程(商委)

上海市外商投资公司的各项变更申请流程(商委)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出资方式一、办理机构和受理范围1、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受理其审批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的变更出资方式事项;2、市商务委受理其审批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的变更出资方式事项;按规定需报商务部审批的,由市商务委受理初审后报商务部。

二、申办条件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出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办理程序1、外商投资企业按审批权限向商务主管部门报送变更出资方式的申请材料。

2、商务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书面说明原因。

四、申请材料清单1、企业变更出资方式及修改合同、章程相应条款的申请报告;2、企业原批准证书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3、企业股东会或董事会关于出资方式变更及修改合同、章程相应条款的决议;4、股东会或董事会成员名单;5、企业投资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合同修正案(独资企业无需提供);6、企业投资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章程修正案;7、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注册资本已到位的验资报告(复印件);8、原合同、章程及历次修正案(复印件);9、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

五、办理时限商务主管部门自受理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经营范围一、办理机构和受理范围1、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受理其审批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的变更经营范围事项;2、市商务委受理其审批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的变更经营范围事项;按规定需报商务部审批的,由市商务委受理初审后报商务部。

二、申办条件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经营范围应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办理程序1、外商投资企业按审批权限向商务主管部门报送变更经营范围的申请材料。

2、商务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换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不予批准的,书面说明原因。

四、申请材料清单1、企业变更经营范围及修改合同、章程相应条款的申请报告;2、企业原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3、企业股东会或董事会关于经营范围变更及修改合同、章程相应条款的决议;4、股东会或董事会成员名单;5、企业投资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合同修正案(独资企业无需提供);6、企业投资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章程修正案;7、企业经营范围变更涉及的生产、经营许可证明(复印件);8、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注册资本已到位的验资报告(复印件);9、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最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10、原合同、章程及历次修正案(复印件);11、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

4.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申报表

4.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申报表
□投资性公司 □创业投资企业 □创业投资管理企业 □股权投资企业 □ 股权投资管理企业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境内居民返程投资 □投资性公司投资 □创业投资企业投资
□不涉及以上各类型
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的
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是否属于国
□是:□国家鼓励外商投资的产业(勾选条目)
□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 (勾选条目)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二)分立(根 据变更的情 况,同时填写 “外商投资企
被分立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因分立而存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业基本信息变 更”栏“投资 者基本信息变 更”栏、“投资 者股权变更” 栏)
续或新设的
企业
(三)终止
□因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章程规定的经营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但企业通过 修改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附件2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申报表
备案编号:
一、外商投资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中文)
(英文)
注册地址
省 市 区
是否位于自贸试
验区内
□是 ( 勾选片区)
□否
是否位于国家级 经济技术开发区 内
□是(勾选经开 区) □否
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
□已领取营业执照:
□未领取营业执照,待补充
企业类型
□合资
□合作
□独资
□股份制: □上市□非上市(□公众公司□其他)
□境内投资者为外商投资企业或存在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情况
□不存在前述情况
投资者最终
实文) (英文)
国籍(或地区)
/注册地
证照号码
类别
从以下类型中勾选:

外商投资的公司备案登记表格及参考文书

外商投资的公司备案登记表格及参考文书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审批、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审批登记申请书》(原件2份,提交商务部门和工商部门)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原件提交工商部门)注:①申请人应自收到批准证书之日起30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注册手续。

②董事/监事/经理/联合管理委员会委员、分支机构、更换境外股东/发起人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财务负责人、联络员备案登记的无需提交。

3、公司权力机构依法作出的决议(原件2份,提交商务部门和工商部门)注:①根据《公司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做出的决议,决议的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应当一致。

对于外商投资的公司,还应当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②董事/监事/经理/联合管理委员会委员、分支机构、更换境外股东/发起人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财务负责人、联络员备案登记的无需提交。

4、公司投资各方签署的合同修改协议(原件提交商务部门)注:①外商独资企业无需提交合同修改协议;但两个以上境外投资者申办的外资企业应提交投资各方签署的合同修改协议。

属(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还应向工商部门提交公司合同修改协议。

②董事/监事/经理/联合管理委员会委员、分支机构、更换境外股东/发起人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财务负责人、联络员备案登记的无需提交。

5、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原件2份,提交商务部门和工商部门)注:董事/监事/经理/联合管理委员会委员、分支机构、更换境外股东/发起人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财务负责人、联络员备案登记的无需提交。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提交商务部门)注:企业住所、企业名称、投资者名称、董事/监事/经理/联合管理委员会委员、分支机构、更换境外股东/发起人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不涉及登记事项的章程修改、财务负责人、联络员变更(备案)审批的无需提交。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填表说明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填表说明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申报表填表说明一、外商投资企业基本信息(一)注册地址:填写注册地址后,需勾选是否位于自贸试验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系指营业执照上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三)企业类型:按外商投资企业性质分别填写“合资”、“合作”、“独资”、“股份制”。

“股份制”分为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其中非上市公司中的“公众公司”是指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公司。

(四)成立方式:1.新设合并:系指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合并各方解散。

2.吸收合并:系指公司接纳其他公司加入本公司,接纳方继续存在,加入方解散。

(1)内资企业吸收合并外商投资企业,作为吸收方的内资企业应填写此表,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企业,勾选此处的“吸收合并”项,被吸收的原外商投资企业应另行办理相应的解散手续;(2)外商投资企业吸收合并外商投资企业,吸收方和被吸收方不填写本表,应分别办理相应的变更备案或审批1手续;(3)外商投资企业吸收合并内资企业,吸收方和被吸收方不填写本表,作为吸收方的外商投资企业应办理相应的变更备案或审批手续,被吸收的内资企业应办理相应的解散手续。

3.存续分立:系指一个公司分立成两个以上公司,本公司继续存在并设立一个以上新的公司。

4.解散分立:系指一个公司分立为两个以上公司,本公司解散并设立两个以上新的公司。

(五)投资行业:先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中划分的小类行业类别代码勾选填写涉及的行业,再从中勾选确认一个行业作为企业的主营行业。

(六)业务类型:需勾选填写其中的一项或多项,不涉及各特殊类型的,勾选“不涉及以上各类型”。

1.高新技术企业:系指依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

2.独立法人研发中心:系指依据《关于外商投资设立研发中心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外国投资者以中外合资、合作、独资企业等方式设立的研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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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修改申请表
(表一)
申请日期:年月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
(公司盖章)企业联系人:电话:
(填写内容请打印)
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修改审核表
(表二)
闵商务简审(200 )号
(此页区经委留存,填写内容请打印)
填表说明
一、实行表格式审批的范围
1、增设监事;
2、企业董事会人数的调整;
3、出资期限的变更;
4、出资方式的变更;
5、收益分配方式的变更;
6、其他不涉及批准证书内容变更的合同、章程一般条款的修改
二、实行表格化审批所附材料:
1、申请表(原件)(表一1份,表二1份);
2、变更相关内容的董事会决议(原件);
3、投资各方共同签署和变更内容相一致的合同、章程条款修改协议
(原件);
4、企业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5、审批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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