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交通责任认定书对方不签字怎么办
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应该如何处理-

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应该如何处理?1、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到《交通事故认定书》3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2、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向法庭提出自己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并阐明理由,人民法院有权决定是否采纳。
很多人可能都遇到过道路交通事故,而对相关的责任的认定成了断定事故双方责任的标准。
而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时有部分人对责任认定是不服的,这时该如何处理呢?下面,为您进行详细介绍。
▲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应该如何处理?有两种办法:1、可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只是复核非行政复议)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第五十二条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一)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二)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三)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四)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应当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
第五十三条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一)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三)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
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
2、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向法庭提出自己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并阐明理由,人民法院有权决定是否采纳。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怎么办-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怎么办?经常有人学习这个问题,尤其是交通事故中行人(受害者)一方最为关注。
新的道交法实施后,对于事故认定书的制作程序有明确的规定,对肇事一方对事故认定有异议的救济途径有较大变化。
下面是根据道交法以及相关的规定指出的救济途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对于交通经常有人学习这个问题,尤其是交通事故中行人(受害者)一方最为关注。
新的道交法实施后,对于事故认定书的制作程序有明确的规定,对肇事一方对事故认定有异议的救济途径有较大变化。
下面是根据道交法以及相关的规定指出的救济途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给予了明确规定。
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全国人大法工委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是否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可否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意见》中也明确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二、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应该如何处理?1、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公安部交管局16项便民措施第14条: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到《交通事故认定书》3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结束后,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果。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六条公安机关督察部门可以依法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处理交通事故工作进行现场监督,依法查处违法违纪问题。
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工作进行监督,发现错误应当及时纠正。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六十二条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成立由具有交通事故处理高级资格的交通警察组成的交通事故处理专家小组,负责交通事故认定的审核、复核工作。
交通事故对方不来处理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对方不来处理怎么办交通事故对方不来处理可以找负责这起交通事故的交警处理,先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邮寄肇事方,然后到法院起诉,胜诉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现场检查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勘验的,应当在检验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
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二、交通肇事逃逸认定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定性标准,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责任而驶离现场、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等8种情况将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
如何申请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处理方式

如何申请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1、申请人的资格事故当事人。
重新认定事故责任申请人必须是交通事故当事人。
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
根据法律规定获得代理权的人。
事故当事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其法定代理人对事故责任不服的,可以代理无行为能力人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当事人提起责任重新认定申请。
但申请人仍是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是以代理身份出现。
事故当事人丧失了行为能力,其近亲属可以当事人的名义申请重新认定事故责任。
当事人死亡的,其申请人资格转移由其近亲属享有,其近亲属可以自己的名义申请重新认定。
这是申请人资格的继承,其地位等同于当事人,而不是代为申请。
委托代理人。
当事人或法定代理人授权而发生的代理是委托代理。
委托代理人以委托人的名义,申请事故责任重新认定,不能以自己的名义申请责任重新认定。
在事故中不负事故责任的当事人提出申请的,原则上不予受理。
2、申请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申请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出。
逾期申请的,不予受理。
3、申请人须递交以下材料:交通事故重新认定申请书(应载明申请的主要事实、理由、要求和申请人签名、申请日期以及通讯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等);《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当事人死亡的,须递交由派出所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申请人与死者的关系证明;委托申请的,须递交申请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所委托律师的律师执业证的复印件。
必要时需提供公证书。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处理方式交警的事故认定书只是民事诉讼证据的一种。
在当事人共同申请的交警调解中认定书是当然的依据;在法院的民事赔偿诉讼中,交警的认定书只是比较重要的证据,已经不再是法院审理案件的当然依据。
法院根据当事人各方举证证明的事实,完全可能依据不同的责任分担比例作出判决。
交警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流程

交警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流程发生交通事故,如果导致的损失很大的话,就一定要及时通知交警前来现场进行解决,交警到达现场后会对交通事故的责任进行划分,然后依据责任大小来进行赔偿调解,那么,交警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流程是怎样的呢?下面跟着我来了解一下吧。
一、交警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流程1、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当立即拨打122报警电话,请交警到达现场。
2、交警到达现场后进行现场处置、现场调查,如果肇事者逃逸的,未查获者,自查获之日起规定期限内,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查获的,由当事人书面申请,规定期限内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3、交警到达现场后进行现场处置、现场调查,如果肇事者未逃逸的,不需要检验、鉴定的,规定期限内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需要鉴定的,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规定期限内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超过时限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且最长不超过规定期限。
由交通管理部门将结论交给当事人。
4、当事人对交通管理部门的结论服从的,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当事人不服从交通管理部门的结论的,规定期限内申请重新鉴定,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当事人还不服,则规定期限内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要么维持原决定,要么责令重新调查、认定,由原办案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出具新认定书。
撤离现场后,交通警察应当根据现场固定的证据和当事人、证人叙述等,认定并记录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并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由当事人签名。
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进行调解,并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交付当事人。
二、交通事故认定书对方不肯签字怎么办有的当事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对交警出具的交通责任认定书不服,所以,就拒绝签字。
车辆刮蹭对方全责却不赔偿怎么办

车辆刮蹭对方全责却不赔偿怎么办现在在交通事故中车辆刮蹭现象层出不穷,那么要是面对车辆刮蹭对方全责,对方却不赔我钱该怎么办?下面,让店铺来告诉大家车辆刮蹭对方全责却不赔偿的处理办法。
车辆刮蹭对方全责却不赔偿的处理办法一、对方拒绝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签字在有些交通事故中,一方对交警的判决有贰言,对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不认可且回绝签字。
关于这种状况,作为受害方的您是能够向您地点的保险公司请求“代位补偿”。
二、对方逃逸后有证据证明肇事车辆信息肇事逃逸的情况在近几年的交通事故中频发,如果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对方肇事车辆逃逸,此时您可以通过照片、行车记录仪甚至是录音记下对方的车牌号和车主的信息,这样也可以向您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赔偿”。
三、对方无经济赔偿能力在很多交通事故的案例中,肇事车辆司机没有赔偿能力,这也使得受损失的车主非常郁闷。
其实当您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也可以向您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赔偿”。
四、无第三者的事故如果事故是单方事故,没有造成第三者的损失是不适用于“代位赔偿”的。
五、非保险赔偿范围如果在车辆事故中轮胎破损、轮圈划伤、后视镜伤痕以及车内物品遗失等可能不属于保险理赔范围内的物品损伤,无论是不是有第三者都不适用“代位赔偿”。
六、对方故意赖账不给予赔偿在警察给出相关裁决之后,对方故意不给予赔偿,以各种理由拒绝或者延期赔付维修费用,甚至“人间消失”。
此时也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赔偿”。
七、车辆刮蹭的责任到底在谁?1、一方在变更车道过程中形成的同向刮蹭交通事故,变更车道一方承担全部责任;2、一方超越另一方过程中形成的同向刮蹭交通事故,另一方在本车道内正常行驶的,车速较快的一方承担全部责任;3、一方超宽且未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另一方在超越过程中形成的同向刮蹭交通事故,超宽方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另一方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4、一方超宽并在与另一方并行或者超越另一方过程中形成的刮蹭交通事故,超宽一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5、一方在车道内停车,形成的同向刮蹭交通事故,停车一方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的,另一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6、一方在车道内停车,形成的同向刮蹭交通事故,停车一方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的,双方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
如何理解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签字”?
如何理解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签字”?发生交通事故后,有些人对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认可,所以都不会签字及领取。
认为只要不在上面签字,就不会生效,对自己就没有约束力。
那么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签字”该如何理解呢?我立即带大家来了解一下。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都知道发生交通事故后,都会有交警对事故的责任作出一个责任划分,然后出具责任认定书,但是对于这个交通责任认定书很多人认为只要不领不签字就不会生效等,那该如何理解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签字”相关问题呢?看下文详解。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什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一种证据,但是与物证、书证、勘验笔录等不一样,它是专业人士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来确定当事人是否应该承担一定责任的公文书证,具有较高的证明效力。
注意:责任认定书只是对交通事故中当事人的过错比例的划分,跟赔偿责任划分是不一样的。
简单地说,交通事故五五分,赔偿可不一定是五五分的。
二、不签字,就不生效?一旦立案交警部门通知当事人去签收事故责任鉴定书,就说明立案交警部门已经做出对该起事故的责任鉴定,当事人签不签都不会改变这个责任鉴定。
签字只是表示你知晓了这个鉴定,并非接受了这个鉴定;不签收交警会在一周内邮寄到你住址视同你签收或直接写“拒签”,这样反而会使你陷入被动,有可能失去这份核心证据!举个简单的例子,驾驶人有违法行为,没有在交警开具的处罚单据上签字,并不代表该违法不存在,你就可以不去交罚款了。
所以不管你认不认可这份交通事故责任鉴定书,先签了拿到原件再说。
三、签完字,还有异议怎么办?如果对该鉴定书不服,那么当事人及家属可以在拿到该鉴定书3天内向立案交警部门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行政复核。
据了解,也有很多经过复核后改变原来的认定的。
行政复核只能提出1次,如果对复核后责任鉴定书还是不服,那就只能在法庭上设法推翻该事故责任鉴定书,而不能单独对该事故责任鉴定书提起行政诉讼,因为该事故责任鉴定书只是立案交警部门依法对该起交通事故的调查报告,并不直接对双方财产、权利进行处置,因此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该怎么办
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该怎么办根据我国劳动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这种终止属于自然终止如果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劳动合同一方当事人消亡如劳动者一方死亡或用人单位宣告破产等劳动合同关系即行终止另外如果劳动争议仲裁机关裁决或人民法院判决终止劳动合同由劳动合同确定的关系也告终止。
有的当事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对交警出具的交通责任认定书不服,所以,就拒绝签字。
当事人签字与否,并不代表当事人对认定书的认可,这只是交警部门的一种送达方式。
由此可见,交通事故责任书是不以当事人签字为生效要件的。
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当时人可以在收到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做出认定书机关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复核,不签收认定书这样是不利于个人权益的维护的。
▲一、对交警适用处理事故程序有异议,可及时申请复核交通事故的程序。
分为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所谓简易程序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上发生的未造成人员伤亡或者受伤人员认为自己伤情轻微的交通事故,由一名交警即可处理的简化程序。
简易程序是有严格限制的,简易程序仅适用于仅造成财产损失的事故,或虽有人员伤亡,但属轻微伤的交通事故,由于简易程序只需一名交警处理,而普通程序则需两名交警处理,相对而言普通程序更为麻烦,故交警部门可能存在将本不应按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按照简易程序处理,表面上看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并无大的区别,但实质上对当事人的利益影响甚大,因为按照公安部的规定,按照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是不能进行复核的,而按照普通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则可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若将本应按照普通程序处理的事故,按照简易程序处理,将使当事人无法申请复核。
故对交警部门错误适用处理程序的,应及时向交警部门提出异议或进行投诉。
▲二、认为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适用程序错误或责任划分不公的,可及时申请复核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当事人对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不同意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书怎么办
不同意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书怎么办我们在道路行驶过程中遇到交通意外时,第一时间就要选择报警并且减少对伤者的移动。
并且由交警部门进行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
如果对事故的责任认定不服,可在收到认定书的三天内申请复核。
以下由我为您一一解答关于不同意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书怎么办的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不同意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书怎么办对事故的责任认定不服,可在收到认定书的三天内申请复核。
必须是书面申请,并且需要支持你的理由的证据。
2008-8-17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二、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
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
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3)在运动中发生。
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4)有事态发生。
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
(5)造成事态的原因是人为的。
是指发生事态是由于事故当事者(肇事者)的过错或者意外行为所致。
如果是由于人无法抗拒的各种自然灾害造成,均不属于交通事故。
(6)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
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7)当事人心理状态是过失或有其他意外因素。
若当事人心理状态处于故意,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二十个工作日内,交警会作出事故认定的。
到时交警只要把事故认定书送达给对方就行了。
你只要在交强险无责任赔偿限额内垫付赔偿,或由他到法院起诉。
交警如何处理交通事故赔偿调解 - 交通事故调解
交警如何处理交通事故赔偿调解 - 交通事故调解交警如何处理交通事故赔偿调解在发生了交通事故之后,交警部门是会对其事故双方进行责任划分认定的,在出具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之后,就会组织事故双方来进行后续的赔偿调解了,那么今天就跟我一起来看看交警如何处理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吧!一、交警如何处理交通事故赔偿调解调解不是必经程序,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收到调解申请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日期开始调解,并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一)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二)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三)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四)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并记录在案:(一)在调解期间有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的;(三)一方当事人调解过程中退出调解的。
二、交警能怎么调解交通事故首先我们要清楚,交警部门的调解,不是处理交通事故的必经程序,如果当事人双方一致申请的情况下交警部门才会接受调解,交警部门在调解过程当中,一般会做如下工作:(一)介绍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二)宣读交通事故认定书;(三)分析当事人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客观事实,并对其进行教育;(四)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当事人责任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五)计算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总额,划分各当事人分担的数额。
造成人身损害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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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交通责任认定书对方不签字
怎么办
当事人签字与否,并不代表当事人对认定书的认可,这只
是交警部门的一种送达方式。交警部门送达交通事故认定
书有两种方式:直接送达,即由当事各方在送达回执上签
字后交与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字的,可在七日内通过邮
局邮寄送达,即视为已送达当事人。
交通事故的发生是受到多方面的影响的,其实在有些车流量
比较大的路段,可能由于政府没有及时的在此设立交通指示灯,
有些道路盲点人们开车的速度稍微过快就会相撞到一起。有些交
通事故形成的原因比较复杂的时候,就会遇到其中有一方对于交
警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签字,那么,在我国交通责任认定书
对方不签字怎么办?
一、在我国交通责任认定书对方不签字怎么办?
有的当事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对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
书对方不签字。当事人签字与否,并不代表当事人对认定书的认
可,这只是交警部门的一种送达方式。交警部门送达交通事故认
定书有两种方式:
1、直接送达,即由当事各方在送达回执上签字后交与当事
人;
2、当事人拒绝签字的,可在七日内通过邮局邮寄送达,即
视为已送达当事人。 如果当事人对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
定书不服(有异议),可在接到认定书三日内向上级公安交警部门
申请复核,复核内容写清复核请求及理由和主要证据。当事人是
否签字,对以后事故损害索赔都不会受到影响。
二、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怎么办?
1、在交警作出责任认定后,各方当事人如对责任不服,可
以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在复核期间,任何一方向法院提起
民事诉讼,复核终止;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作出的《事故认定书》,
事故当事人既不能提起重新认定的申请,也不能依法提起行政诉
讼。说明它不是一个具体行政行为。
2、如果当事人单纯就事故责任问题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院不会受理,只有在就民事赔偿提起诉讼的审理过程中,如果
法院发现交警的事故认定书不合理的话,可以不予采纳。
3、可以通过信访渠道向市公安局或监察部门上访。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何作用?
1、便于交通事故的处理,防止矛盾纠纷的扩大。
作为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部门在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前,有必要对双方当事人阐述交通事故涉及的法律,将要作出的
依据,鼓励双方当事人本着公平及适当照顾弱者(在这里大多数
都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原则,积极进行协商解决,交通警务部
门也可以进行一定的指导,如协商达成协议,交通警务部门可以
双方达成的协议进行认定并出具交通事故调解书,便于双方向保
险公司等进行索赔,便于交通事故的处理,防止矛盾纠纷的扩大。
2、及时、公正的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利于切实的维
护双方当事人的权益。
交通事故发生后,作为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部门交通警务部
门来说,对于一起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是一门很严谨的科学依
据。在这个过程中,交通警务处理部门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
格按照法律的规定作出相应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而不应该在
某些个案有人打招呼后,想当然的从个人心理出发,片面的维护
或过于维护一方利益,要知道,这个时候,作为交通事故的直接
责任划分部门,代表的是法律,维护的是双方的利益,因此公平、
公正的作出责任认定尤为重要。这样做还有一个好处,在交通事
故责任认定书中,明确的记载了,如双方当事人对本认定书不服
的,按照法律规定,在确定的时间内,可以向上一级交通警务部
门要求重新作出认定。
我国交警部门下达的责任认定书本身就是带有强制性的,不
会因为对方不签字就影响了法律效力的,当事人既不签字但是又
不请求司法救济的途径,那么自己也能够携带交通责任认定书和
其他证,直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主要责任人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