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评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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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17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17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17年修订)正文:----------------------------------------------------------------------------------------------------------------------------------------------------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08年4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24号公布根据2017年10月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与管理,继承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申报、批准、规划、保护,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应当遵循科学规划、严格保护的原则,保持和延续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

第四条国家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安排保护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参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申报与批准第七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城市、镇、村庄,可以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一)保存文物特别丰富;(二)历史建筑集中成片;(三)保留着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四)历史上曾经作为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或者军事要地,或者发生过重要历史事件,或者其传统产业、历史上建设的重大工程对本地区的发展产生过重要影响,或者能够集中反映本地区建筑的文化特色、民族特色。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浅析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浅析

《历史⽂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浅析《历史⽂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浅析 历史⽂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我国历史⽂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作⼜上了⼀个台阶,下⾯是⼩编特地为⼤家整理收集的《历史⽂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浅析,欢迎⼤家阅读与参考。

《历史⽂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浅析 《历史⽂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于2008年4⽉2⽇由国务院第3次常务会议通过,从2008年起开始施⾏。

这份条例的出台,对于近⼏年来各省各地出现的申报历史⽂化名城的热潮起到了指导性的作⽤。

本⽂通过对条例的解读,来探讨《历史⽂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在旅游规划与开发、申报历史⽂化名城名镇名村中的起到的作⽤及其深远的影响。

近年来,我国在历史⽂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上,取得了很多可喜的成绩和成功的经验,使得⼀些历史悠久,且具有传统风貌的街巷和建筑得到了较为完整的保存。

同时,也存在诸多认识理念和保护实践的误区,导致不少古村镇在经济发展和城镇建设的过程中⽆情的被拆除,或者在开发过程中出现了对于资源价值并不⾼的建筑群落等过度开发,甚⾄炒作,造成了资⾦的浪费和历史⽂化名城名镇鱼龙混杂的局⾯。

因此,认真解读《历史⽂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对于旅游规划与开发,历史⽂化名城名镇名村的审核、开发和保护有深远的影响和重要的指导作⽤。

⼀、《条例》的重要作⽤ 1.加强了⼤众对历史⽂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意识。

为了更好的保护历史⽂化名城名镇名村,要特别强调加强保护的意识。

要让⼈们,尤其是地⽅旅游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旅游规划企业、旅游景区投资商等,认识到历史⽂化名城名镇名村的⽂化意义和保护价值,让其了解哪些东西是应该保护的,哪些是必须保护的以及应该怎么保护等。

否则,可能出现投资越多,结果离要取得的效果越远。

没有正确的保护意识,盲⽬的开发只能把这些⽂化遗产毁掉。

《条例》对历史⽂化名城名镇名村的定义和保护做出了详细的定义,普及了⼤众对历史⽂化名城名镇名村的认知,也为历史⽂化名城名镇名村的规划与开发⼯作提供了指导思想。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评估方法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评估方法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评估方法嘿,咱今儿就来聊聊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评估方法这档子事儿。

你想啊,历史文化街区那可都是老祖宗留下来的宝贝呀!那是承载着无数故事和记忆的地方。

可怎么去保护它们,怎么知道保护得好不好呢?这就得有一套靠谱的评估方法啦。

咱先来说说看这些街区的整体性。

就好比一个人,得看他身体各个部位是不是协调,是不是完整。

一个历史文化街区也是一样呀,它的建筑风格、街道布局、空间氛围等等,都得统一和谐才行。

要是这儿冒出个现代化高楼,那儿来个不搭调的装饰,那可就乱套啦,这能叫保护得好吗?再看看那些古建筑,那可都是有年头的宝贝呀!得看看它们的保存状况咋样。

有没有破损呀,结构稳不稳固呀。

这就像咱家里的老物件,得精心呵护着。

要是任由它们风吹雨打、破败不堪,那多让人心疼呀!还有啊,街区的文化内涵也不能丢。

那些传统的风俗习惯、手工艺、民间艺术,都得传承下去。

不然光有个空壳子有啥用呢?就好像一个人光有外表,没有内在的灵魂,那可不行。

评估的时候,咱还得考虑居民的感受呢!他们在这儿生活得舒不舒服,对街区的保护满不满意。

毕竟他们才是和这些街区朝夕相处的人呀。

如果他们都觉得不好,那肯定是哪儿出了问题。

咱可以多去和居民们聊聊,听听他们的想法和建议。

这就好比医生看病,得问问病人的感受,不能光自己在那儿瞎琢磨呀。

而且呀,保护历史文化街区不能只是政府的事儿,咱大家都得参与进来。

就像保护大自然一样,人人有责。

大家都出份力,一起守护这些珍贵的文化遗产。

你说,要是这些历史文化街区都没了,我们去哪儿寻找过去的记忆呢?去哪儿感受老祖宗留下来的智慧和魅力呢?那我们不就成了没根的浮萍了嘛!所以啊,这个保护评估方法可得好好弄,得认真对待。

咱不能光喊口号,得实实在在地去做。

得让这些历史文化街区在我们的手里继续焕发光彩,让后人也能看到它们的美丽和价值。

你想想,几百年后的人走在这些街区里,感受着我们今天所做的一切,他们会怎么想?他们会不会感谢我们为保护这些文化遗产所付出的努力呢?我想肯定会的呀!总之,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评估方法可不是随便说说就行的,那得下功夫,得用心去做。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为了保护和传承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遗产,加强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促进城乡文化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遗产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为了本条例的适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范围如下:(一)历史文化名城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或全国著名历史文化名城,具有较高文化价值和旅游价值的城市。

(二)历史文化名镇是镇级单位,经省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批准,具有较高文化价值和旅游价值的历史文化名镇。

(三)历史文化名村是村级单位,经省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批准,具有较高文化价值和旅游价值的历史文化名村。

第二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应依据“保护为主、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原则,注重保护和传承历史文化遗产,推动文化旅游业的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协调发展。

第三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应当制定规划,并按照规划实施。

规划应明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在保护、修缮、利用、开发等方面的要求和措施,明确城乡建设的总体规划,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创造条件。

第四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应当重视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

市、县级文化行政部门应当编制历史文化遗产考古发掘规划,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文物的保护与修缮。

第五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应重视对历史文化背景下的代表性建筑的保护。

应当通过合理利用和恢复代表性建筑,将历史文化背景保留下来。

第六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应重视对传统手工艺的保护和传承。

市、县级文化行政部门应当编制传统手工艺保护和传承规划,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传统手工艺技艺的保护和传承。

第七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应重视文化旅游业的开发。

市、县级文化行政部门、旅游局应当积极地引进外资和国内的投资者,发展和推动文化旅游业的发展,提高旅游服务水平。

第八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应当建立保护机构和管理制度,制定管理条例和行政管理措施,保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可持续发展和保护工作的长期实施。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评估分析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评估分析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评估分析作为历史信息的承载体,历史文化名城蕴含着深厚的文化底蕴,是反映城市发展历程、回顾历史事件的重要窗口。

近年来国家越来越注重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从1982年第一批历史文化名城审批开始,截至2018年5月2日,国务院已将134座城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并对这些历史遗迹进行重点保护。

然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关注重点一直在于历史文化名城的价值评估、分级以及规划编制上,对于名城保护规划编制后实施情况的关注度显然不足。

保护规划不应是一成不变的,应该随着保护工作的开展,根据实施情况的变化对保护规划进行评估,并以此作为规划调整的依据。

1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实施评估研究现状到目前为止,我国专家学者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评估方面的研究较少。

现有的历史文化名城实施评估,评估方法大多为主成分分析法、层次分析法、模糊综合评估法、因子分析法等,但历史名城保护规划实施评估是一个涉及众多影响因素的复杂系统,应用主成分分析法、模糊综合评估法、因子分析法等难免存在一定的主观性和难以确定的缺陷。

而BP神经网络作为解决复杂非线性系统的有效方法,更适合用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实施评估,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构建基于BP神经网络模型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评估模型[1]。

2历史名城保护规划实施评估体系2.1评估指标的选取和主要内容。

通过研究相关领域的其他文献,本文以构建全过程的实施评估为目标,按照名城保护规划实施前、实施中、实施后的次序,分为规划编制、实施过程、实施效果三个评估层面,建立历史名城保护规划实施评估体系。

规划编制的评估主要从编制完整性、内容完整性,内容协调性三方面进行研究,实施过程的评估主要从实施保障制度的完整性、保护机构的设置、资金到位情况三方面进行研究,实施结果的评估是评估体系中内容最多,也是更为重要的评估层面,不仅考虑实施效果与名城保护规划一致性,而且需要去考量规划实施效果是否符合了原真性、完整性原则,名城整体的保护工作是否促进了城市发展,保护了城市环境,社会影响如何等,因此将从保存效果、环境效果、经济效果、社会效果四个方面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估。

历史文化名城申报标准

历史文化名城申报标准

历史文化名城申报标准一、历史价值丰富历史文化名城应具有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包括古代建筑、古迹、历史事件、传统文化等,具有很高的历史价值和学术价值。

申报的历史文化名城必须能够体现某一历史时期、某一地域的文化特色,具有代表性的历史意义和文化价值。

二、传统文化独特历史文化名城应具有独特的传统文化,这些文化包括习俗、信仰、艺术、音乐、戏剧等,能够反映该地区的文化特色和历史背景。

申报的历史文化名城必须能够传承和弘扬这些传统文化,并对其进行有效的保护和传承。

三、历史建筑保存良好历史文化名城应具有大量的历史建筑,这些建筑能够代表该地区的文化和历史特色,并能够为该地区的文化传承和发展提供支持。

申报的历史建筑必须保存良好,经过专业的修缮和保护,使其具有历史风貌和特色。

四、历史街区完整历史文化名城应具有完整的历史街区,这些街区能够体现该地区的文化特色和历史风貌,并能够为该地区的旅游和文化产业发展提供支持。

申报的历史街区必须保持原有的历史风貌和文化氛围,并对其进行有效的保护和管理。

五、保护管理得当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和管理必须得当,有完善的保护规划和实施方案,能够对历史文化遗产进行有效的保护和管理,并能够为该地区的文化传承和发展提供支持。

申报的历史文化名城必须具有健全的保护管理机构和专业的管理队伍,能够对历史文化遗产进行有效的保护和管理。

六、宣传推广有力历史文化名城的宣传推广必须有力,能够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向公众宣传该地区的文化和历史特色,提高公众对历史文化的认识和了解。

申报的历史文化名城必须具有有效的宣传推广计划和方案,能够向社会各界宣传其文化和历史价值。

七、社会参与度高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和发展必须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和参与,包括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等。

申报的历史文化名城必须具有较高的社会参与度,能够动员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到历史文化保护和发展中来。

八、城市规划合理历史文化名城的城市规划和建设必须合理,能够将文化保护和城市发展相结合,制定合理的城市规划和保护方案,确保城市发展和历史文化保护相互促进。

历史文化名城制度

历史文化名城制度

历史文化名城制度
历史文化名城制度是指国家为了保护和传承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对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的城市进行认定和保护的制度。

该制度旨在加强对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力度,促进历史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展,同时提升城市的文化软实力和旅游吸引力。

历史文化名城制度的认定通常由国家文化遗产管理部门或文化遗产专业机构负责,需要经过一系列的评估和审批程序。

认定的依据主要包括城市的历史文化价值、历史建筑和遗址的数量和质量、历史文化街区的完整性和保护状况、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利用情况等。

认定为历史文化名城后,相关城市将享受到一系列的政策支持和优惠待遇。

例如,国家将加大对历史文化名城的经费投入,支持其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修复工作;鼓励开展历史文化教育和旅游业的发展,提升城市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推动历史文化名城与其他城市的文化交流与合作,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等。

通过历史文化名城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保护和传承城市的历史文化遗产,提升城市的文化软实力和旅游吸引力,促进城市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同时,也能够加强公众对历史文化的认知和关注,提高人们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和责任感。

历史文化资源评估政策解读

历史文化资源评估政策解读

历史文化资源评估政策解读
历史文化资源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独特而宝贵的财富,它承载着该地区的历史、文化和传统,是连接过去、现在和未来的桥梁。

因此,对历史文化资源进行评估,对于保护和利用这些资源至关重要。

本文将对历史文化资源评估政策进行解读。

一、评估目的
历史文化资源评估政策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和利用这些资源,使其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通过对历史文化资源的评估,可以了解该地区的历史、文化和传统,挖掘其潜在价值,为该地区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二、评估原则
1. 真实性:评估应以真实的历史文化资源为基础,不得夸大或歪曲事实。

2. 完整性:评估应考虑历史文化资源的各个方面,确保其完整性。

3. 可持续性:评估应以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为指导,确保历史文化资源的长期保护和利用。

4. 公益性:评估应以公共利益为出发点,确保历史文化资源的公共属性。

三、评估内容
历史文化资源评估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资源调查:对地区内的历史文化资源进行全面调查,了解其分布、种类、数量等情况。

2. 价值评估:根据资源的历史、文化、艺术等价值,对其进行评估。

3. 保护状况评估:对资源的保护现状进行评估,了解其保护措施和效果。

4. 利用潜力评估:挖掘资源的潜在价值,评估其开发利用的可行性。

5. 社会影响评估:评估资源开发利用对社会的影响,确保其符合公共利益。

四、实施建议
1.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历史文化资源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保护意识。

2. 制定保护规划:根据评估结果,制定针对性的保护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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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评估标准
一、定量评估
(一)保
子项名 称
指标分解及释义
分值标准
最高分 值
1-1-1城市或县城关 镇建成区内各级文物 保护单位的数量
5处起评分20分,每 增加2处增加1分
40分
1-1文物
1-1-2城市或县城关 镇建成区最高文物保 护单位等级
全国重点10分,省级 8分,市县级5分
保护单 位
产 数量
10分
1-2-2世界文化遗产 有10分
10分
1-3非物 质文化
遗产
1-3-1非物质文化遗 产的等级 1-3-2非物质文化遗 产的数量
世界级5分,国家级3 分,省级1分 5项起评分5分,每增 加2项加1分
5分 10分
2-1历史 文化街 区的规 模
2-1-1经省级人民政 府公布的历史文化街 区的数量 2-1-2全部历史文化 街区核心保护范围占 地总面积 2-1-3最大单片历史 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 围占地面积
2处起评分7分,每增 加1处2分
5公顷起评分10分, 每增加2公顷1分
5公顷起评分7分,每 增加5公顷1分
15分 20分 15分
(二)历史建筑 集中成片(总分
100分)
2-2-1历史文化街区
不得拆除建筑的用地 50%起评分7分,每增
面积总和占核心保护 加2%增加1分
范围总用地的比例
2-2-2 50米以上历史4条起评分5分,每增
街巷的数量
加1条1分
15分 10分
2-2-3 历史街巷的原
2-2历史 有走向、宽度和历史保存完好5分,用原
文化街 铺装的情况没有改变材料进行了修缮3分
区的完 整性
2-2-4 街区内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史建10处起评分5分,每
筑数量
增加3处1分
2-2-5 历史建筑的保保护情况较好5分,
护情况
保护情况一般3分
2-2-6 街区内历史环
标准说明: (一)历史文化街区必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法公布。 (二)历史文化街区的核心保护范围是指在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 划时,确定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之内划定的需要重点保护的区域。 (三)历史建筑是经城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公布的具有一定保护价 值,能够反映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也未登记 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建筑物、构筑物。历史建筑以院落为单位计算数量。 (四)不得拆除建筑是指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和在历史文化 街区内,能够反映或衬托街区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采用地方材料、地 方工艺建设的建筑物和构筑物。不包括仿古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五)附表中的“2-2历史文化街区的完整性”是评估城市中全部历 史文化街区的总体情况。
已列入20分
财政预算
3-6社会 监督
保护规划公示、实施 监督、意见反馈的公 众参与机制
已建立10分
5分 10分 5分
5分
15分
10分 5分 15分 15分 10分 20分
10分
二、定性评估 (一)保留着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
4-1城市的地域历史环境 市域中能代表本地历史文化特色的古 村镇,有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自然景观,以及与古城有重要历史联系的 区域环境要素。 4-2古城格局 古城的选址特征,与周边山水自然环境关系延续 的情况,古城的街巷肌理、传统格局、城墙城门,重要的公共建筑的遗 存状况,古城在城市规划建设史中的典型性和影响力。 4-3历史风貌 城市整体的风貌特色,及其对历史文化特色的体 现;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的保护情况。 (二)城市历史文化特色与价值 5-1城市在历史上的地位作用 历史上曾经作为政治、经济、文 化、交通中心或军事要地,或发生过重要的历史事件,或其传统产业、 历史上建设的重大工程对本地区的发展产生过重要影响,或能够集中反 映本地区建筑的文化特色、民族特色。 5-2历史文化名城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 本地文物古迹遗存 具有相当的久远度与丰富性,或是在城市格局、建筑风貌、景观特色等 方面具有较为典型或是独特的艺术表达,或是在城市的选址、建设、军 事防卫、工程设施或工商业发展等方面体现了历史上重要的技术工艺或 科学理念。 5-3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当代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状态评估 城 市的空间布局、功能组织、产业经济等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之间的关系 是否协调,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产生的影响。新的发 展是否保障了历史的延续性。
境要素如古塔、古 井、牌坊、戏台、 100年以上的古树名
5处起评分2分,每增 加2处1分
木等
保护规划已经批准15
3-1-1保护规划的制 分,保护规划已经编
3-1保护 定 规划
3-1-2 施
制完成,尚未批准5

保护规划的实
按照保护规划组织实 施10分,违反保护规
划减15分
3-2保护 已有保护管理机构,
管理机 并配备保护管理专门已有5分

人员
(三)保护管理 措施(总分100分)
3-3历史 建筑建 档挂牌
对历史建筑进行建 档、挂牌保护的比例
已全部完成15分,未 完成0分
3-4法制 建设
保护条例或办法制定 情况
已颁布15分
日常管理经费
有经费10分
3-5保护 资金
历史建筑修缮和历史 文化街区基础设施改 造资金是否列入本级
1-1-3历史文化街区 内最高文物保护单位 等级
全国重点10分,省级 8分,市县级5分
10分 10分
存文物特别丰富 (总分100分)
本体与周边环境保护
1-1-4文物保护单位 好5分,本体保护较
保存情况
好3分,本体年久失
5分
修1分
1-2-1城市或县城关 1-2其他 镇建成区登记为不可10处起评分2分,每 物质遗 移动文物和历史建筑增加5处加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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