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豆股份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600353旭光电子关于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新公司建设氮化铝陶瓷项目暨关联2020-12-03

证券代码:600353 证券简称:旭光电子编号: 2020-032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新公司建设氮化铝陶瓷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重要提示●交易内容介绍: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关联人公司跟投平台及其他出资方西安硕捷六方贸易有限公司、广州致烁商贸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资成立成都旭瓷新材料有限公司(暂定,最终以市场监管部门核准为准)。
本次投资总额为3,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1050万元,公司跟投平台(尚未正式设立)出资150万元,西安硕捷六方贸易有限公司出资1200万元,广州致烁商贸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600万元。
●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出资方式:各公司以自有资金的方式出资。
●本次投资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公司与关联人公司跟投平台及其他出资方西安硕捷六方贸易有限公司、广州致烁商贸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资成立成都旭瓷新材料有限公司(暂定,最终以市场监管部门核准为准)。
本次投资总额为3,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1050万元,公司跟投平台出资150万元,西安硕捷六方贸易有限公司出资1200万元,广州致烁商贸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600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1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跟投管理办法》的规定“员工通过公司跟投平台对目标公司进行投资,公司跟投平台为合伙企业”,本次交易公司董事刘卫东、张纯、崔伟参与跟投,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条款,本次公司与公司跟投平台共同投资设立成都旭瓷新材料有限公司(暂定,最终以市场监管部门核准为准),构成“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证监会上市公司业务咨询常见问题解答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业务咨询常见问题解答目录1.配套募集资金方案调整是否构成原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5)2.关于业绩承诺及披露问题 (14)3.《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收购人与出让人能够证明本次转让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如何理解? (16)4.《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第(三)项中对“主要成员”的规定,是指投资者的任一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中的主要成员,还是指投资者的董事中的主要成员、监事中的主要成员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中的主要成员?.. 17 5.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涉及文化企业的,行政许可中是否需要申请人提供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复? (18)6.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中对标的资产涉及的发改、环保等部门审批问题如何关注? (19)7.上市公司实施并购重组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数量是不超过10名还是不超过200名? (20)8.《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配套融资相关规定的决定》的问题与解答219.上市公司拟对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中的交易对象、交易标的等作出变更的,通常如何认定是否构成对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23)10.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活动涉及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等事项需要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因未取得上述批准文件,导致申请人在规定的申报时限内无法提交并购重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的,应当如何处理? (24)11.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中通常应当披露哪些资产评估信息? (25)12.上市公司或相关中介机构就并购重组事项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咨询有何要求? (27)13.《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上市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购买、出售同一或者相关资产的有关比例计算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1号 (28)14.《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条有关拟购买资产存在资金占用问题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0号 (29)15.《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有关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收购完成时点认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9号 (30)16.《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有关要约豁免申请的条款发生竞合时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8 号 (31)17.《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有关上市公司严重财务困难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7号 (32)18.《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有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披露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的规定,对于“事实发生之日”怎么理解? (33)19.重组方以股份方式对上市公司进行业绩补偿,通常如何计算补偿股份的数量?补偿的期限一般是几年? (34)20.《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有关“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变更、合并”中的“无偿”怎么理解? (36)21.上市公司收购中,在哪些情况下应当聘请独立财务顾问? (37)22.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过程中,有哪些反垄断的要求? (38)23.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中涉及文化产业的准入有什么特别要求? (40)24.证监会对短线交易的处理措施是什么? (42)25.外资企业直接或间接收购境内上市公司,触发要约收购义务或者申请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时有何要求? (43)26.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被重组委否决后该怎么办? (44)27.收购人收购上市公司后其对上市公司的持股(包括直接和间接持股)比例不足30%的,也需要锁定12个月吗? (45)28.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中,对于军工资产进入上市公司、豁免披露涉密军品信息是否应当经国防科工局批准? (46)29.在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哪些关于应当提供盈利预测的规定? (47)30.在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哪些关于应当进行资产评估并提供资产评估报告的规定? (48)31.在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哪些关于应当提供财务报告及备考财务报告的规定? (49)32.在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规范中,对财务报告、评估报告的有效期有什么要求? (50)33.在涉及上市公司收购的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哪些关于应当提供财务报告、评估报告或估值报告的规定? (51)34.上市公司计算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时,其净资产额是否包括少数股东权益? (53)35.对并购重组中相关人员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查报告有什么要求? (54)36.BVI公司对A股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应注意什么? (55)37.并购重组行政许可申请的受理应具备什么条件? (56)38.上市公司在涉及珠宝类相关资产的交易活动中,是否需要聘请专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对评估机构有何特殊要求? (57)39.自然人与其配偶、兄弟姐妹等近亲属是否为一致行动人? (58)40.如何计算一致行动人拥有的权益? (59)41.投资者在股份减持行为中是否适用一致行动人的定义,是否需合并计算相关股份? (60)42.请介绍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的工作流程及相关规定? (61)43.请介绍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及相关规定? (62)44.请介绍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的审核事项及相关规定? (63)45.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备案程序?备案时所需提交的材料? (64)46.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流程?应履行哪些程序? (65)1.关于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标的资产股权激励认定及相关会计处理的问题与解答中国证监会 时间:2014年04月18日来源:问: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审核中,如何认定标的资产进行了股权激励安排?应否按照会计准则将股份支付确认为费用?相应股份的公允价值如何计量?答:1.申请人及相关中介机构应当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参照财政部和国资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8]年171号)、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证监公司字[2005]151号)等有关规定判断标的资产发生的相关股权变动行为是否构成股权激励。
化工上市公司公告集萃 (2020年11月)

Industrial FinanceHi!HI 产业金融•证券投资化工上市公司公告集萃(2020年11月)□江海0华鲁恒升:拟投资建设华鲁恒升荆州现代煤化工基地华鲁恒升(6OO426.SH )11月2日公布,公司于2020年10月 31日与湖北省江陵县人民政府、荆州市人民政府签署了《华鲁恒升荆州现代煤化工基地项目投资协议》。
公司计划投 资建设华鲁恒升荆州现代煤化工基地,基地一期项目总投 资不少于人民币100亿元,建设功能化尿素、醋酸、有机胺 等产品,二期及后续投资规模另行协商确定。
荣盛石化:4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二期)投产荣盛石化(002493.SZ )11月2日公布,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在舟山绿色石化基地投资建设的“4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自投产以来各装置生产进展顺利,开工负荷稳步提升,盈利能力逐步增强。
目前二期工程也已完成工程建设、设备安装调试等前期工于江苏扬农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江苏扬农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之框架协议》,中化国际拟向先正 达集团收购其持有的扬农集团39.88%的股权,同时,公司控股股东扬农集团拟向先正达集团出售其持有的公司36.17%的股份。
如本次交易顺利实施,将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 更,控股股东由扬农集团变更为先正达集团。
■ \中欣氟材:拟定增募资不超过5.2亿元加码主业中欣氟材(OO2915.SZ )11月8日晚披露定增预案,公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2亿元,投资于年产5000吨4,4七氟二苯酮项目、福建高宝矿业有限公司氟精细化学品系列扩 建项目并补充流动资金。
中欣氟材介绍,募投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是公司现有产品的拓展与延伸。
作,相关装置已具备投运条件。
公司现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已于11月1日将二期工程第一批装置(常减压及相关公用工WyncaSfiS 新安股份:华洋化工100%股权过户完成程装置等)投入运行。
该项目的投产,一方面有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在“原新安股份(6OO596.SH )11月10日公布,截至本公告日, 华洋化工100%股权过户事宜已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603300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引进投资者对全资子公司2020-12-15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应急公告编号:临2020-085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引进投资者对全资子公司浙江大黄蜂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以6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引进投资者对全资子公司浙江大黄蜂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为了改善股权结构,公司拟引进景宁红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红阳投资”)并由红阳投资向全资子公司浙江大黄蜂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黄蜂”)进行增资。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增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增资方案(一)增资大黄蜂公司决定将全资子公司大黄蜂注册资本由11,000万元增加至11,676万元,其中红阳投资以1,500万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676万元,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
本次增资以大黄蜂截至2020年8月31日的《评估报告》的评估值作为定价基础,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大黄蜂本次增资基本情况及增资前后股权结构变化如下:本次增资完成后,大黄蜂注册资本达11,676万元,公司持有大黄蜂94.22%的股权。
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上述投资者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投资者对大黄蜂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二、大黄蜂的基本情况大黄蜂系本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在丽水设立的全资子公司,现持有景宁畲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11月19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1127MA2E12UD1D的《营业执照》,其基本情况如下:名称:浙江大黄蜂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南明路825号212-6室法定代表人:周旭明注册资本:11,000万元营业期限:2019年3月28日至长期经营范围:高空作业平台、多功能电力维修抢修平台、起重机械设备、建筑机械设备、液压机械设备及配件的租赁、销售、维修服务;建筑工程安全设备及成套设备租赁与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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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期Frontier·责任编辑:李雪峰穗恒运A:拟出2.18亿增资广州证券穗恒运A(000531)公告称,公司拟按照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方案,以1.84元/股价格按所持广州证券21.82%股份同比例增资21821万元。
此外,若广州证券公司股东之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广永经贸有限公司、广州市白云出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放弃本次增资扩股,公司将按照增资扩股价格1.84元/股追加认购该三家股东放弃的不超过9672万元的增资额。
公司表示,以现金参与广州证券增资导致资金需求增加,但通过本次参与广州证券公司增资扩股,将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新的利润来源。
海南海药:拟购大股东所持天地药业海南海药(000566)公告称,公司拟用自有资金收购南方同正持有的天地药业7.35%股权,收购价格将以中介机构对天地药业进行审计的净资产为作价依据。
公告显示,天地药业是海南海药与公司控股股东南方同正共同投资的企业,目前海南海药持有91.79%的股权,南方同正持有7.35%的股权。
天地药业成立于2003年,主要从事中药制剂、原料药、医药中间体、植物提取物初加工等。
海南海药表示,天地药业近年来各项经营指标均呈现良好的快速增长趋势,企业的盈利能力较好,经营风险较小,具有较大的经济效益前景。
上海建工:8000万美元海外购矿上海建工(600170)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外经拟收购厄立特里亚国扎拉矿业公司60%股权,并批准上海外经与对方签订附条件的《框架协议》。
根据《框架协议》,本次收购对价包括8000万美元,以及对未探明储量的矿区矿业权益另行协商确定的另一笔金额。
上海建工方面表示,若本项股权收购完成,金矿顺利开采,公司可以获得稳定的投资收益,并可获得约10亿人民币的矿山、矿厂建设工程。
本项交易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在厄立特里亚的经营规模,提升公司在该国市场的竞争力。
哈空调:斥资2.2亿元建设研发中心并改造厂区哈空调(600202)公告称,公司拟投资2.2亿元实施“研发中心建设及厂区配套工程改造项目”,以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提高石化产品产能。
000400许继电气:关于调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2020-11-17

证券代码:000400 证券简称:许继电气公告编号:2020-44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根据公司关于2020年1-10月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统计分析,预计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将超出预计的范围,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调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28.10亿元,调增后2021年度预计发生金额为105.00亿元。
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本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2020年11月16日,公司八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审议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张旭升先生、孙继强先生、张学深先生、杜丹丹女士和檀国彪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不存在需回避事项。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2020年预计发生金额超出年初预计范围的主要原因1.2020年度,公司向许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许继集团”)所属子公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网”)及其下属企业采购项目增多,使关联方采购金额超出预期。
2.2020年度,公司与许继集团、国家电网及其下属企业等关联方的配套供货项目增多,使关联方销售金额超出预期。
3.2020年度,公司合并范围扩大,增加中电装备山东电子有限公司与许继集团及其所属子公司、国家电网及其下属企业等关联方的销售、采购金额。
三、关联方情况及关联关系1.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注册地址:北京法定代表人:毛伟明注册资本:人民币82,950,000万元主营业务:输电(有效期至2026年1月25日);供电(经批准的供电区域);对外派遣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实业投资及经营管理;与电力供应有关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电力生产调度信息通信、咨询服务;进出口业务;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在国(境)外举办各类生产性企业。
中国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政策分析(doc 41页)

中国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政策分析(doc 41页)《通知》直接对外资并购中最为敏感和关键的国有股法人股向外商转让的问题做出规定,允许外资以支付自由兑换货币和参与公开竞价的方式受让国有股法人股,并规定了相对严格的产业政策、国有股权和外汇管理等方面的审批程序。
这一通知被广泛认为是向外资开放上市公司并购市场的正式宣言。
在《通知》之后,2002年11月5日,中国证监会又很快推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2002年11月8日,原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工商总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利用外资改组国有企业暂行规定》。
前者向外资开放了A股的直接收购市场,并规定了详细的外汇管理程序和严格的持股比例限制,允许合格境外投资者通过托管银行投资于境内A股市场,A 股市场原本牢牢关闭的大门开始打开;后者规定了国有企业(金融企业和上市公司除外)向外资转让国有产权、股权、债权和资产,或者接受外资增资,改组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有关政策,对外资通过改组国有企业间接并购上市公司的某些问题做出规定;2002年12月外经贸部、税务总局、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登记、外汇及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则明确规定外资并购符合一定持股比例的应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待遇。
2003年3月7日,原外经贸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外汇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暂行规定》,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外资并购的综合性行政法规。
该法规对外资并购的原则、程序、审批做出了相关规定,为外商收购境内企业股权或认购增资或增发股份,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后购买并运营境内企业资产,购买境内企业资产后以该资产作为投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等形式投资提供可操作性的法律规范。
它的推出,标志着一个较为完整的外资并购政策法规体系初步形成,以鼓励规范为主导的外资并购中国上市公司的政策逐步稳定。
5、外资并购中国上市公司的产业限制出于保护本国产业结构和产业安全、维护国家利益等方面的需要,各国对准许外资进入的产业领域均进行了一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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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Frontier ·Information:李雪峰武汉控股:获注污水处理业务水务资产整合拉开序幕公司3月12日公告称,将现有的房地产及物业业务与水务集团的污水处理业务进行资产置换,同时,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置入资产价值大于置出资产价值的差额部分并配套募集资金。
水务集团拥有供水、水务工程、污水处理、房地产四大业务;污水处理业务是公司主营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占营业收入的比重维持在25%左右。
在水务资产整合的大背景下,水务集团旗下供水等其他水务资产会否持续注入上市公司,值得关注。
中国建筑:签下海南200亿元工程大单公司3月12日公告称,近日与深圳华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签署海南铜鼓岭国际生态旅游区工程总承包战略合作协议。
该项目位于海南省文昌市,毗邻文昌卫星发射基地和航天城,是海南省“十二五”规划的重点项目,也是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先导项目;项目建设投资规模为200亿元,总建筑面积约330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市政路网及基础设施,以及旅游商业等相关设施。
公司称,该合作协议的签署是公司实施“融投资带动工程总承包”战略的具体体现。
山东黄金:溢价百倍购甘肃三采矿权公司公告,拟以自有资金7.24亿元收购甘肃省西和县中宝矿业有限公司70%的股权,并获得其拥有的西和县四儿沟门金矿、西和县小东沟金矿、西和县元滩子金矿3处探矿权。
矿产资源对于黄金采选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山东黄金在公告中表示,收购中宝公司是为了增强竞争实力,占有相关资源,预期黄金金属资源量将增加32592千克以上。
资料显示,中宝公司净资产1012.39万元,按照山东黄金收购比例计算,收购价格7.24亿元对应的净资产为708.67万元,溢价比例为101.09倍。
万科:销售再破千亿蝉联行业销售冠军3月13日万科公布的2011年年报显示,报告期内万科实现营业收入717.8亿元,同比增长41.5%;实现净利润96.2亿元,同比增长32.2%,净利增幅指标与2009年和2010年相当接近;全面摊薄的净资产收益率为18.2%,较2010年上升1.7个百分点,并创出历史新高;实现每股收益0.88元;拟每10股派送1.3元(含税)现金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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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400 股票简称:红豆股份 编号:临2020-088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名称:江苏阿福科技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福科贷”)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股公司阿福科贷拟新增注册资本12,000万元,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以自有资金对其增资3,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阿福科贷的注册资本将从23,000万元增加至35,000万元。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阿福科贷本次增资需向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办理报批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一、交易概述 阿福科贷为公司的参股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23,000万元,公司出资占其注册资本的25%。根据经营业务发展需要,为补充资本金,阿福科贷拟新增注册资本12,000万元,由现有股东按持股比例以货币资金进行增资,其中,公司对其增资3,000万元,红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豆集团”)对其增资3,000万元,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对其增资3,000万元,江苏红豆杉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豆杉”)对其增资2,400万元,江苏红豆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公司”)对其增资6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阿福科贷的注册资本将增加至35,000万元,各股东股权比例保持不变。 由于红豆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红豆杉、国际公司及阿福科贷为红豆集团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红豆集团、红豆杉、国际公司及阿福科贷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020年9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究,两名关联董事在表决时按规定已作了回避,七名非关联董事(包括3名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各方情况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红豆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红豆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港下兴港路 法定代表人:周海江 注册资本:155,061.5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红豆集团成立于1992年6月,经营范围为: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及管理(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的领域除外);服装、针纺织品、鞋帽、皮革、毛皮制品的制造、设计、技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财务咨询服务(不含代理记账);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红豆杉盆景、苗木的种植、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红豆集团是由周海江等27位自然人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中周海江持有红豆集团40.63%股权,为第一大股东。 关联关系:红豆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红豆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 2、江苏红豆杉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江苏红豆杉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港下(红豆工业城内) 法定代表人:龚新度 注册资本:25,000万元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红豆杉成立于2004年2月,经营范围为:生物制品的研发(不含制造和加工);红豆杉盆景、苗木的种植、销售;针纺织品、床上用品、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日用品、工艺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预包装食品的批发与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红豆杉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其主要股东为:红豆集团持有江苏红豆杉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2.49%股权,为第一大股东。 关联关系:红豆杉与公司同受红豆集团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红豆杉为公司关联法人。 3、江苏红豆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江苏红豆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锡山区东港镇港下市镇 法定代表人:戴敏君 注册资本:43,923.4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国际公司成立于1993年2月,经营范围为:进出口业务(按国家批准项目),开展对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来料加工、来样加工及补偿业务;针纺织品、服装的制造、加工、销售;摩托车、电动车及配件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国际公司主要股东为:红豆集团持有国际公司68.30%股权,为第一大股东。 关联关系:国际公司与公司同受红豆集团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国际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二)非关联方基本情况 1、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无锡市县前西街168号 法定代表人:蒋国雄 注册资本:472,067.095343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10月,经营范围为:利用自有资产对外投资;房屋租赁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国内贸易(不含国家限制及禁止类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阿福科技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兴港路18号 法定代表人:戴月娥 注册资本:23,000万元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阿福科贷为公司的参股公司,成立于2009年4月,经营范围为:发放贷款(主要面向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开展股权投资以及经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阿福科贷与公司同受红豆集团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阿福科贷为公司关联法人。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阿福科贷总资产70,462.30万元,净资产26,987.96万元,营业收入3,125.56万元,净利润1,297.11万元。(已经审计) 截至2020年6月30日,阿福科贷总资产77,993.46万元,净资产27,185.51万元,营业收入4,045.98万元,净利润1,073.09万元。(未经审计) (二)标的公司股东情况 本次增资前后,阿福科贷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增资前 增资后 持股数量 (万股)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万股) 持股比例 (%)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5,750 25.00 8,750 25.00 限公司 红豆集团有限公司 5,750 25.00 8,750 25.00 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5,750 25.00 8,750 25.00
江苏红豆杉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600 20.00 7,000 20.00
江苏红豆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1,150 5.00 1,750 5.00
合计 23,000 100.00 35,000 100.00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一)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阿福科贷本次增资系原股东同比例增资,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各股东均以每股1元人民币的价格按照原持股比例认缴注册资本。 (二)交易合同的主要条款 公司拟与红豆集团、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红豆杉、国际公司签署《增资协议》,协议主要内容为: 甲方:红豆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丙方: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丁方:江苏红豆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戊方:江苏红豆杉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的变更 (1)阿福科贷目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000万元,其中甲方出资比例为25%,乙方出资比例为25%,丙方出资比例为25%,丁方出资比例为5%,戊方出资比例为20%。 (2)阿福科贷决定通过本次增资将公司的注册资本增加到人民币35,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0万元。由甲方以人民币3,000万元认缴,乙方以人民币3,000万元认缴,丙方以人民币3,000万元认缴,丁方以人民币600万元认缴,戊方以人民币2,400万元认缴。 (3)阿福科贷增资后,股东的持股数和持股比例如下:
股东 原持有股份数额 (万股) 本次增资股份数额 (万股) 增资后的股份数额 (万股) 增资后占总股本 比例(%)
甲方 5,750 3,000 8,750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