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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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案例分析法律(3篇)

交通事故案例分析法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年某月某日,在我国某城市发生了一起严重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时,正值傍晚,天色渐暗。

一辆小型轿车在行驶过程中,与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导致电动自行车驾驶员重伤,轿车驾驶员轻微受伤。

经调查,事故原因系轿车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违反交通规则,未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超车,导致与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

二、案件分析(一)责任认定1.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时间、地点、车辆、人员、天气等事实和证据,结合当事人的过错程度,认定当事人的责任。

2. 当事人过错分析(1)轿车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违反交通规则,未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超车,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在事故发生时,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如佩戴安全头盔、保持安全距离等,对事故发生存在一定过错。

3. 责任认定结果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和当事人的过错程度,轿车驾驶员负主要责任,电动自行车驾驶员负次要责任。

(二)赔偿处理1. 赔偿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交通事故的赔偿范围包括:(1)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合理费用;(2)因伤致残的,还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护理费、交通费等合理费用;(3)因伤死亡或者残疾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合理费用。

2. 赔偿标准(1)医疗费:根据受害人的实际医疗费用计算;(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实际误工天数和收入水平计算;(3)护理费:根据受害人实际需要护理的天数和护理人员的收费标准计算;(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计算;(5)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的伤残等级和收入水平计算;(6)丧葬费:根据当地丧葬习俗和标准计算;(7)被抚养人生活费:根据被抚养人的实际需要和当地生活水平计算。

3. 赔偿处理结果经调解,轿车驾驶员及其保险公司同意赔偿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XX万元。

关于交通的法律案例分析(3篇)

关于交通的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张某某,男,35岁,某市某公司员工。

2019年5月15日,张某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在市区行驶,当晚20时30分左右,在途经市区某路段时,与一名行人发生碰撞。

事故发生后,张某某未停车查看情况,也未采取任何救助措施,驾车逃离现场。

行人经抢救无效后死亡。

事发后,警方通过监控录像迅速锁定张某某。

张某某在逃亡过程中被警方抓获,并被依法刑事拘留。

二、案件分析1. 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本案中,张某某在交通事故发生后,未停车查看情况,也未采取任何救助措施,驾车逃离现场,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张某某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

2. 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张某某的行为符合以下情形:(1)交通肇事逃逸,致一人死亡的;(2)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3)事故发生地不属于事故发生地管辖的。

综上所述,张某某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3. 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

在本案中,张某某在事故发生后驾车逃离现场,导致事故发生地交通拥堵,给其他车辆和行人带来安全隐患。

根据法律规定,张某某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三、判决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某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同时,法院判决张某某赔偿死者家属经济损失人民币三十万元。

四、案例分析1. 交通肇事逃逸的法律后果本案中,张某某的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不仅导致一人死亡,还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交通事故案例分析及应对措施

交通事故案例分析及应对措施

交通事故案例分析及应对措施交通事故一直是我们生活中不可避免的问题,在2023年依然是如此。

不论是车祸还是行人误伤,每一个交通事故背后都有着深刻的教训和历史沉淀。

本文将以多个案例为例,分析交通事故背后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案例一:肇事司机逃逸,导致伤亡严重2023年的某个夜晚,一名醉酒司机驾驶着汽车猛烈撞向了一群人,并导致多人受伤甚至身亡。

然而,这名司机却选择了逃逸。

当地警方通过调查和监控录像,最终将这名司机抓获。

这次事件让人们看到,肇事逃逸已经成为了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

应对措施:针对肇事逃逸现象,应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教育,并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攻击肇事逃逸的行为,增加了破事件难度,同时加大惩罚力度,可以减少肇事逃逸的发生,保护公众安全。

案例二:行人过马路不遵守规则,致死2023年的某个清晨,一名行人正在过马路,却没有注意到红灯提示,导致被一辆汽车撞倒。

最终,这名行人不幸去世。

这次事故让人们看到,在交通安全问题上,不仅仅是驾驶员需要理智,行人同样重要。

应对措施:加强对行人交通安全知识的普及和对行人过马路规则的严格执行,同时还需加强对驾驶员与行人之间交流的沟通,提高相互尊重与安全防范。

同时,在城市交通规划中,考虑到行人于交通流量的比重,合理配置交通系统和设施,增强行人通行的安全性。

案例三:驾驶员疲劳驾驶2023年的某个下午,一名驾驶员疲劳驾驶导致失去控制,撞毁了一辆公共汽车,并造成多人受伤。

这次事故让人们看到,驾驶员的疲劳状况已经成为了造成交通事故的一个重要因素。

应对措施:针对驾驶员疲劳驾驶的问题,应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警示,同时规定最长的连续驾驶时间,并加强交通警察和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的查处力度。

结语:以上案例中,每一个事故都严重影响了公众的安全和生命健康。

只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才能够更好地应对不同情况下交通事故的发生。

希望在未来的生活中,每一位驾驶员和行人都能够坚守交通法规,保持冷静,做好预防措施,让我们的道路更加安全。

交通法律案例分析(3篇)

交通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李某,男,30岁,个体经营者。

2021年6月的一个晚上,李某与朋友聚会后,饮酒过量。

凌晨时分,李某驾车回家,途中被公安机关拦查。

经检测,李某的血液酒精含量为187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的标准。

李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二、案件分析1. 法律依据本案涉及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 案件定性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李某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

具体分析如下:- 李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二)项的规定。

- 李某的血液酒精含量为187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的标准,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

3. 责任认定在本案中,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知晓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危害性。

然而,李某在饮酒后仍驾车行驶,对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

因此,李某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4. 案件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李某被判处拘役,并处罚金。

同时,李某的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

三、案例分析1. 醉酒驾驶的危害醉酒驾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具有极高的危险性。

交通事故案例案例分析(2篇)

交通事故案例案例分析(2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2021年5月10日,我国某市发生了一起严重的交通事故,一辆小型客车与一辆重型货车发生碰撞,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

经调查,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小型客车驾驶员疲劳驾驶。

二、事故经过当天凌晨3时,小型客车驾驶员李某驾驶一辆小型客车从某市出发,前往邻市。

由于连续多日加班,李某身心疲惫,但为了赶路,他仍然坚持驾驶。

在行驶至事故发生路段时,李某因疲劳过度,操作失误,导致车辆失控,与前方行驶的重型货车发生碰撞。

事故发生后,李某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但不幸的是,他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重型货车驾驶员王某受伤,被送往医院治疗。

另外,小型客车上的2名乘客也受伤,经抢救后脱离生命危险。

三、事故原因分析1. 驾驶员疲劳驾驶:经调查,李某在事发前连续多日加班,身心疲惫。

根据相关规定,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且每天累计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

李某在疲劳状态下驾驶,导致操作失误,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2. 超速行驶:经调查,李某在事发前曾超速行驶。

超速行驶容易导致驾驶员反应迟钝,难以应对突发情况,从而增加事故发生的风险。

3. 驾驶员缺乏安全意识:李某在驾驶过程中,没有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如系安全带、保持安全车距等。

此外,李某在疲劳状态下驾驶,没有及时休息,导致事故发生。

四、事故教训1. 驾驶员要充分认识到疲劳驾驶的危害,合理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确保自身和他人安全。

2. 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超速、不酒驾、不疲劳驾驶,提高自身安全意识。

3. 企业要加强对驾驶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驾驶员具备良好的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

4. 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大对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五、案例分析本案例中,驾驶员疲劳驾驶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疲劳驾驶会使驾驶员反应迟钝、判断力下降,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此外,超速行驶、缺乏安全意识等也是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

为了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我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 加强驾驶员培训:企业应加强对驾驶员的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

交通事故各种案例分析(2篇)

交通事故各种案例分析(2篇)

第1篇一、引言交通事故是指在道路上发生的车辆、行人或者其他交通工具之间发生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汽车数量不断增加,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也随之上升。

为了提高人们对交通事故的认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本文将对几种常见的交通事故进行案例分析。

二、案例分析1. 超速行驶导致的事故案例:某日凌晨,一辆小型轿车在限速80公里的道路上以120公里的速度行驶。

当车辆行驶至一处弯道时,驾驶员因车速过快,未能及时采取制动措施,导致车辆失控冲出路面,撞上路边树木,造成驾驶员及乘客重伤。

分析:超速行驶是导致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在此案例中,驾驶员在限速80公里的道路上以120公里的速度行驶,严重超速,导致车辆在弯道处失控,造成严重后果。

因此,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合理控制车速,确保行车安全。

2. 酒驾导致的事故案例:某日晚,一辆小型轿车驾驶员酒后驾驶,行驶至一处路口时,与一辆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车驾驶员重伤,轿车驾驶员轻微受伤。

分析:酒驾是导致交通事故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在此案例中,驾驶员酒后驾驶,反应迟钝,未能及时采取制动措施,导致事故发生。

为了他人和自己的人身安全,驾驶员应自觉抵制酒驾,遵守交通法规。

3. 违反信号灯导致的事故案例:某日,一辆小型轿车在通过一个十字路口时,违反信号灯指示,闯红灯行驶。

此时,一辆大型货车正好从对面驶来,两车发生碰撞,造成轿车驾驶员及乘客重伤。

分析:违反信号灯是导致交通事故的常见原因之一。

在此案例中,轿车驾驶员违反信号灯指示,闯红灯行驶,导致与对向行驶的货车发生碰撞,造成严重后果。

因此,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信号灯,确保行车安全。

4. 车辆故障导致的事故案例:某日,一辆小型轿车在行驶过程中,因发动机故障突然熄火,驾驶员未能及时采取制动措施,导致车辆失控冲出路面,撞上路边树木,造成驾驶员及乘客重伤。

分析:车辆故障是导致交通事故的又一原因。

在此案例中,轿车因发动机故障突然熄火,驾驶员未能及时采取制动措施,导致车辆失控,造成严重后果。

交通法律案例及分析范文(3篇)

交通法律案例及分析范文(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李某,男,30岁,某公司司机。

2023年4月10日,李某驾驶一辆小型客车沿某市城区道路由北向南行驶。

当日10时30分许,当李某行驶至该市城区某路段时,与前方同方向行驶的王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王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二、案件经过事故发生后,李某立即停车并报警。

交警部门赶到现场后,对事故进行了调查。

经调查,李某在事发时,因注意力不集中,未能及时发现前方王某驾驶的摩托车,导致两车发生碰撞。

事故发生后,李某积极配合交警部门处理事故,并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案件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李某因违反交通规则,造成交通事故,应当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李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

李某被当地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四、案例分析(一)李某的行为违反了交通法规在本案中,李某作为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未能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力不集中,导致事故的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应当保持注意力集中,确保行车安全。

李某的行为违反了这一规定,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二)李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本案中,李某违反交通规则,导致王某受伤,其行为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

(三)李某的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李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李某被当地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体现了我国法律对交通肇事行为的严厉打击。

五、案例启示(一)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本案的发生提醒我们,交通安全教育的重要性。

公园交通安全事故案例及分析

公园交通安全事故案例及分析

公园交通安全事故案例及分析1. 案例描述某市的一座大型公园每年都吸引了大量的游客前来游玩。

然而,由于游客数量庞大,导致了公园内的交通问题不容忽视。

近期发生的一起交通安全事故引发了广泛关注。

事故发生在公园内一处交通繁忙的路口。

当时正值周末,同时有大量游客和公园工作人员经过该路口。

据目击者称,一名游客突然闯过红灯,被一辆居民出租车撞倒。

事故发生后,立即有园内的急救人员赶到现场进行施救,并将伤者送往医院。

经查看监控录像后得知,该游客为一名年轻男性,行人信号灯明确为红灯状态时他仍然决定穿越马路。

2. 事故原因分析通过对该公园交通安全事故的分析,可以找到以下原因:2.1 游客自律性差该案例中,游客信号灯明示红灯时依然选择过马路,说明部分游客在公园中存在法纪意识不强的问题。

他们可能出于种种原因,如匆忙、急迫感或对规则缺乏了解,而忽视交通信号的指示。

2.2 交通管制不完善公园内交通管制要点的设置及相应的警示措施可能存在不足。

例如,信号灯在某些位置的设置不明显,缺乏视觉吸引力,无法引导游客正确过马路。

公园管理部门应加强对道路交通设施的完善,为游客提供更好的交通指引。

2.3 规则宣传不到位公园交通安全规则与宣传的普及度亟待加强。

游客在进入公园前,公园管理部门可以通过入口处的告示牌、宣传册、官方APP 等多种渠道,向游客传达交通安全知识和规则,提高游客的自我管控能力。

3. 解决措施建议为了提高公园交通安全水平,减少事故的发生,以下是一些建议措施:3.1 增加交通警力公园内增设交通警力,加强对交通秩序的管理和监督,并提供及时疏导服务。

妥善安排警力的分布,使其覆盖到公园内交通繁忙的区域及时指导游客。

3.2 完善交通设施公园管理部门应加强交通设施的规划与建设,确保信号灯、斑马线等设施的设置科学合理,能够引导游客的注意力,提醒他们注意交通安全。

3.3 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公园管理部门应组织宣传活动,通过印刷宣传单、现场宣传以及公众媒体等形式,向游客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提高游客的交通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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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香港双层公交侧翻事故
时间:2018年02月10日
地点:香港大埔公路
事件:香港2月10日,晚六时许,香港一辆双层公交在大埔公路失事侧翻,香
港特区警方已到场营救。目前,事故死亡人数已增至19人,至少40人受伤,仍
有3名乘客困在车内等待救援。
傍晚六时许,一辆872路双层公交车由沙田马场前往大埔中心的途中,在大
埔公路近松仔园时翻侧。有乘客表示,事发时车辆速度很快,怀疑撞向路边灯柱
后失控侧翻。现场消息指,车头严重损毁,香港消防出动至少15部救护车到场,
受伤乘客被分送三家医院治疗,仍有少量受伤乘客留在原地接受紧急救治。
直接原因:1、双层公交车驾驶人员,驾驶速度过快。
2、双层车的设计不利于乘客安全,一旦加速或者突然减速导致乘客重心不稳失
去平衡容易跌倒。
间接原因:1、双层公交的存在安全隐患,车辆过高的车身设计使车辆重心不稳,
转弯时离心力大,且安全保护措施存在不全面,车辆加速减速对,驾驶时安全性
不是太理想。
2、由于香港面积较小、人口较多,存在道路窄、交通网密集的情况,驾驶人员
无法及时做出避让,易增加伤亡人数。
安全改进措施:1、对双层公交车线路进行从新规划,根据双层公交车的不稳定
性,尽量安排为直行线路或交通信号灯较少路段。2、对双层公交车进行严格的
时速限定。3、对其驾驶人员定期进行培训。4、对第二层的扶手进行重新设计,
扩大扶手的体积,为第二层增加吊环。5、对市民进行安全教育,强调双层车楼
梯上下不可站人

案例二:
罗马地铁列车追撞事故
时间: 2006年10月17日罗马时间上午9时37分;
地点:维托˙艾曼纽二世车站。
事件:10月17日罗马时间上午9时37分,一列地铁A线列车异常驶入维托˙
艾曼纽二世车站,追撞停靠月台的另一列列车,致使被撞击的列车最后一节车厢
与从后驶来的列车第一节车厢纠结在一起,许多旅客被挟在扭曲的车厢间,现场
烟雾弥漫,照明丧失。两列车损毁变形,其中后方列车的第一节车厢残骸卡进前
方列车尾达3公尺。1人死亡, 约110人受伤,其中 6人伤势较重,死亡乘客
与伤势较重人员皆位于前列车的最后一节车厢内。
根据肇事列车司机员与行控中心的通联记录与地铁公司人员表示,司机是接
获行控中心指示越过红灯继续前进。
罗马交通局长称,后车显然没有注意需要遵守的标志和速度指示。他表示,
必须调查清楚事故是如何发生的,事故“必然是人为失误”。
直接原因:1、地铁驾驶司机和地铁调度人员都没有对行车工作引起高度的重视,
并且进行违章作业,说明工作人员安全意识不强。
2、后车司机没有按照正常行车的规定行驶,行驶过程中超速。
3、调度人员没有加强对运行车辆的监控,未及时发出正确信号,导致
列车发生追撞。
间接原因:1、自动驾驶时出现信号故障未及时停车。
2、设备未更上科学技术的发展进行改良。
安全改进措施:1、普及移动闭塞(自动闭塞)信号系统保护,可以实现自动驾
驶,在信号系统正常的情况下可以确保不会发生任何追尾和相撞的事件。2、定
时更新车辆设备与调度系统的完善。3、定时对驾驶人员和调度人员进行学习与
培训,强调信号的重要性,对自动驾驶进行推广。4、在出现信号系统故障或者
机器发生故障时,应当及时停运。5、控制好同一轨道上车辆的数目。

案例三:
西安公交车失灵
时间:2018年4月28日
地点:西安市西沣路
事件:4月28日,上午9点左右,西安市西沣路(阿姆瑞特至郭杜十字段)发生
18车连撞交通事故。322路公交车,刹车失灵导致。
目前有一人受轻微擦伤,已被120送到医院。
直接原因:1、公交车辆存在车辆故障导致刹车失灵。
间接原因:1、该路段位于西安新建高新区,人流量大导致车流量大,且事发时
间为上班高峰期,而导致18车连撞。
2、西安市322路公交车站台众多,一共有34个站台,对公交车刹车
片消耗较大,存在车辆检查不及时风险。
3、改线路远离主要城区,为远途线路,这样的线路车辆一般为老旧
车辆,存在一定的部件消耗和安全隐患。
安全改进措施:1、减少同一车辆路程远、站台多,增加互补车辆,进行线路互
补。2、每日对较远路途车辆进行常规检查。3、加大对公交车的投入,进行车辆
的更新换代,淘汰老旧型车辆。

案例四:
贵阳一公交严重超载 出事故致多名乘客受伤
时间:2017年11月24日
地点:贵阳西南环线三江口匝道处
事件:11月24日,贵阳西南环线三江口匝道处,一辆130路中巴车与出租刮擦
致多名乘客受伤(本报昨日报道)事故引出新话题:从二戈寨到经开区四十四医院,
大众公交仅130路中巴车开行,乘客乘车困难,当天出事的中巴就严重超载。
乘客周小姐说,在二戈寨发车时,车厢内就已经站满了人。“一路上,司机
还在不停地装客,有乘客忍不住了还喊司机不要装了。”
据悉,130路中巴车是从二戈寨到四十四医院唯一的直达大众交通工具,票
价为1.5元一人。
43岁的受伤乘客赵女士家住在二戈寨,每天她都会乘130路中巴车上下班。
据她介绍,130路中巴车每一趟都塞满人,每天早高峰时,站台上长期滞留、等
待乘车的上百人,而每天乘该车的人超过3000人次。据记者了解,每隔5分钟
一趟、核载人数为15人的130路中巴车,显然已经无力满足乘客的需求。
直接原因:1、公交车辆存在严重超载。
2、质量变大,导致制动距离增长。
间接原因:1、存在制度标准导致驾驶人员无法准确判断是否超载,我国公交车
辆目前对于超载的标准为沿用1987年国家颁布的《机动车安全运行
技术条件》,按此标准,城市公交按每人0.125平方米核定载客数,
也就是1平方米内不超过8人就不算超载。就现实而言,公交车再挤,
1平方米也很难挤下8人,因此再拥挤的公交车都算不上超载。
2、该次公交车排班较少,与现实需求有出入,导致乘坐人员众多,
致使多名乘客受伤。
安全改进措施:1、根据实施情况安排车辆的数量,在人口需求众多的地区加排
其余线路、增加站台。2、目前的超载标准应当从乘客的角度思考完善。3、如本
次发生事故路段应考虑其他交通方式,增加对公共交通的投入,根据当地情况考
虑修建其他公共交通工具。4、应当加强公交车辆驾驶人员对安全意识的学习。5、
根据潮汐时段的用车情况,编制高峰班次,增加发车数量,闲时保持正常的编制。
6、可以考虑规划公交专用道路,解决人员滞留问题。

案例五:
成都天府二街大源公交站发生公交碾压事故
时间:2017年4月26日
地点:成都天府二街某公交站
事件:4月26日早上9点左右,正值早高峰时段,在185路公交车天府二街某
公交站,一白衣女子在匆忙赶车的时候,因为穿的是高跟鞋,又是雨天路滑,不
小心摔倒在地上。而摔倒的位置恰巧出于公交车的右前轮旁边,这个位置正好出
于公交司机的视觉盲点区域。接着车轮启动,直接碾过了白衣女子的头部,该女
子当场身亡。下午1时许,记者赶到现场时,路面已经清理。
附近便利店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事发处就在路边大源公交站站牌旁。“当
时我就坐在事发的公交车上。”一位网友通过微博向记者描述,自己坐在公交车
中间靠右的窗户边。她回忆,事发时公交车已经关门启动,“只开了几步路的样
子,我看到那个女生从路边跑出来,摔倒在前轮那儿。”接着,公交车停了下来,
她也听到路边等车的人发出“啊”的尖叫声,她感觉可能出事了。 女子当场死
亡。记者也在交警六分局看到了刚刚接受完交警询问的公交车司机,面对记者,
他表示,当时车辆已经上完客,“我观察右侧,没有行人,也没有乘客再上来,
关了门,看前方,扫了一下两边没有人,就开始启动。”他称,启动后,自己感
觉听到车辆撞到东西的声音,之后他停了车,下车才注意到出了事。
直接原因:1、公交车辆存在较大盲区。
2、驾驶人员没有观察确保安全后行驶。
间接原因:1、公交车辆在设计上没有考虑到盲区的解决问题。
2、站台与车辆间隔过近,有人摔倒不易察觉,且容易卡在车辆与站
台交界处。
安全改进措施:1、针对公交车的盲区问题,进行资金投入,为公交车增设多方
位的摄像头,对倒车镜进行改良,可配套半球体状的镜子,增加车辆左右方位,
及视区死角处雷达。2、对市民以及车辆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3、考虑站台与
车辆之间的距离,将站台后移,留出更大的人车之间的安全距离。4、取消站台
易遮挡行人的物件,如:栏杆、垃圾桶。

喻欣 城市经济与公共管理学院
3201601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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