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论文单位犯罪刑事责任及实务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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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犯罪刑事责任研究

单位犯罪刑事责任研究

单位犯罪刑事责任研究内容提要: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在主体上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因此其承担刑事责任的方式也大不相同,即由犯罪的单位(即单位主体)和其直接责任人员(即自然人主体)共同承担。

本文拟从单位犯罪刑事责任的概念、特点及实现方式等方面进行了探讨,并试图对单位犯罪刑事责任的立法完善提出了自己的设想。

关键词:单位犯罪刑事责任研究一、单位犯罪刑事责任的概念及特点在刑法中,犯罪和刑事责任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一对范畴,前者是后者存在的前提,后者是前者的法律后果。

同样,单位犯罪与刑事责任之间的关系也是如此。

离开对单位犯罪刑事责任的研究,研究单位犯罪也没有意义。

所谓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因其犯罪行为所应承受的、代表国家的司法机关根据刑事法律对该行为所作的否定评价和对行为人进行的谴责的责任。

而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则是指单位犯罪主体因其犯罪行为所应承受的、代表国家的司法机关根据刑事法律对该行为所作的否定评价和对行为人(包括单位主体和自然人主体)进行谴责的责任。

它具有以下含义:(1)单位犯罪刑事责任的适用主体是司法机关。

(2)单位犯罪刑事责任的适用对象是单位犯罪的主体,既包括实施单位犯罪行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也包括`这些单位内部的直接责任人员。

(3)单位犯罪刑事责任的适用依据是刑事法律,包括刑事实体法和刑事程序法两个方面。

(4)单位犯罪刑事责任的内容包括对单位犯罪行为的非难和对单位犯罪主体的谴责。

与自然人犯罪相比,单位犯罪刑事责任具有以下特点:(1)整体性。

单位犯罪刑事责任的整体性,是指承担刑事责任的是实施了犯罪行为的单位这一整体,而不是单位内部的全体成员。

(2)双重性。

单位犯罪刑事责任的双重性,是指对于单位犯罪,除了追究单位的刑事责任之外,还要追究那些在单位犯罪中起重要作用和负有重大责任的单位成员(即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3)局限性。

单位犯罪刑事责任的局限性是指单位只能对部分犯罪承担刑事责任,而且只能适用有限的刑事责任实现方式。

刑法中的单位犯罪问题研究

刑法中的单位犯罪问题研究

刑法中的单位犯罪问题研究在当今的法治社会中,刑法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利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而单位犯罪作为刑法领域中的一个重要议题,其复杂性和特殊性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和深入的研究。

单位犯罪,顾名思义,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单位在社会活动中的角色日益重要,单位犯罪的现象也逐渐增多。

单位犯罪的出现,不仅对传统的刑法理论和实践提出了挑战,也促使我们对刑法的功能和价值进行重新审视。

首先,我们来探讨一下单位犯罪的构成要件。

与自然人犯罪相比,单位犯罪的构成要件既有相似之处,也有其独特之处。

单位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

这意味着非法成立的组织不能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

单位犯罪在主观方面,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

例如,单位为了谋取非法利益,故意实施走私犯罪,这属于故意犯罪;而单位在生产作业中,因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导致重大事故的发生,就构成过失犯罪。

在客观方面,单位犯罪必须是由单位的决策机构按照单位的决策程序决定实施的,并且所实施的行为必须具有社会危害性。

此外,单位犯罪的客体往往是复杂的,既可能侵犯了国家的经济秩序、社会管理秩序,也可能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等。

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承担方式也是一个关键问题。

一般来说,单位犯罪实行双罚制,即既对单位判处罚金,又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这种双罚制的设计,既体现了对单位整体的惩罚,也不放过对单位犯罪中负有直接责任的个人的惩处。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也存在单罚制,即只处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而不处罚单位。

例如,在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中,就只对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那么,为什么要在刑法中规定单位犯罪呢?这主要是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

一方面,单位作为社会经济活动的重要主体,其行为对社会的影响往往更为广泛和深远。

如果不对单位犯罪进行规制,就无法有效地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正常的社会秩序。

单位犯罪案件法律适用(3篇)

单位犯罪案件法律适用(3篇)

第1篇摘要单位犯罪是指单位为了谋取非法利益或者维护其合法利益而实施的犯罪行为。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单位犯罪案件的数量和种类不断增多,对社会的危害性日益严重。

本文旨在分析单位犯罪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探讨现行法律体系下单位犯罪案件的定罪、量刑以及刑罚执行等方面的法律适用,以期为司法实践中单位犯罪案件的审理提供理论依据。

一、引言单位犯罪作为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特殊犯罪形态,具有不同于自然人犯罪的特殊性。

在司法实践中,如何正确适用法律处理单位犯罪案件,成为司法工作者面临的重要课题。

本文将从单位犯罪的概念、法律特征、定罪标准、量刑原则以及刑罚执行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单位犯罪的概念与法律特征(一)单位犯罪的概念单位犯罪是指单位为了谋取非法利益或者维护其合法利益而实施的犯罪行为。

单位犯罪具有以下特点:1. 犯罪主体是单位,而非自然人;2. 犯罪目的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或者维护单位合法利益;3. 犯罪行为具有单位意志性,即犯罪行为是单位意志的体现;4. 犯罪行为具有单位行为性,即犯罪行为是单位集体行为或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其他工作人员代表单位实施的行为。

(二)单位犯罪的法律特征1. 单位犯罪的主体特征:单位犯罪的主体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

2. 单位犯罪的主观特征:单位犯罪具有故意或过失的主观心理状态。

故意表现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过失表现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

3. 单位犯罪的客观特征:单位犯罪表现为单位为了谋取非法利益或者维护其合法利益而实施的犯罪行为。

三、单位犯罪案件的定罪标准(一)犯罪主体单位犯罪案件的犯罪主体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

在司法实践中,应当严格审查犯罪主体是否具备法人资格,避免将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或个人认定为犯罪主体。

单位犯罪的处罚问题研究

单位犯罪的处罚问题研究

单位犯罪的处罚问题研究单位犯罪的处罚问题研究论文提要:为遏制日趋严重的单位犯罪现象,修改后的刑法对单位犯罪作了较为原则的规定。

由于单位犯罪的特殊性、复杂性,加之受传统的以自然人犯罪为基础的刑法理论的束缚,我国对单位犯罪的处罚问题尚存在理论争议及实践困惑,立法上还有许多不完备、不明确之处,需要补充、修改、完善。

本文以社会法学的研究视角,试图明确如何对单位犯罪进行认定和处罚,提出规范现有罚金刑,增设资格刑、耻辱刑等新刑种,以完善单位犯罪的刑罚体系,以求对单位犯罪制度的立法完善有所裨益,对司法实践中把握单位犯罪的定罪量刑有所帮助。

关键词:单位犯罪;犯罪认定;刑事处罚在单位犯罪已经成为社会生活中客观存在的现实问题的情况下,我国1997年修订《刑法》总则以单独成节明确区别于共同犯罪的形式,通过第30、31条两个条文的规定,确立了单位犯罪的法定处罚原则和双罚制为主原则,并在分则及之后的《刑法修正案》中规定了一些具体的罪名及刑罚;两高也就有关单位犯罪问题陆续做出过一些司法解释。

但是,截至目前,仍存在诸多争议,从单位犯罪罪种的范围在刑事立法上应如何限定问题;现有刑罚体系不能完全适用于单位犯罪应如何完善问题等等。

学者专家众说纷纭,司法实务界更有太多困惑,目前现有法律规定过于单薄,距离形成完整的体系尚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本文以现行刑法的规定为基础,运用社会法学的研究方法,就单位犯罪处罚问题谈一点粗浅的认识。

一、单位犯罪刑事责任的本质当前,单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可以成为犯罪主体已经是一个确定的命题,但是,基于单位犯罪与自然人意志和行为的千丝万缕的联系和传统的自然人犯罪主体理论的影响,关于单位犯罪刑事责任的本质,到底是因为单位自身固有的原因而承担刑事责任,还是对其组成人员的犯罪行为负“连带责任”的问题,依然是论争不断。

是应当以单位组成人员为中介来追究单位刑事责任,还是不以单位内自然人行为人为中介而应根据单位自身特征直接追究单位刑事责任,这是单位犯罪刑事责任负担的基础理论问题。

单位犯罪若干问题研究

单位犯罪若干问题研究

单位犯罪若干问题研究摘要:随着改革开放,特别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完善,企、事业单位成为市场经济的主体,这些自负盈亏的经济组织不断增多,在活跃市场和促进经济繁荣的同时,也发生了不少以单位名义实施违法犯罪---单位犯罪,严重影响了我国经济建设正常运行。

虽然我国的针对单位犯罪的法律越来越完善,对打击单位犯罪基本实现了有法可依,各地根据刑法及有关法规。

各地对发生的单位犯罪行为,进行有效的打击,处置了一些单位犯罪的大案、要案,基本实现了违法必究。

但单位犯罪仍然很猖獗。

为此,认真分析单位犯罪,怎样打击有效遏制单位犯罪成为了急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本文从使单位犯罪概念之法定化;如何明确单位犯罪的认定标准;对单位犯罪的主体范围如何进行科学明确的划分;如何完善我国单位犯罪的处罚种类与处罚方式方面;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和普法教育,增强全体员工尤其是领导者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法制观念;深化改革,建立和完善现代制度等方面,对单位犯罪的若干问题进行了探讨,最后得出的结论是:只有从法律的上对单位犯罪进行科学、完善的立法和规范的定义和对单位犯罪行为进行科学的公正的认定和评判,同时做到执法必严、采取打击、防范并举的方式才能有效遏制单位犯罪。

关键词:单位犯罪刑事责任罪刑法定原则立法完善体制探索前言十一届三种全会以后,党的工作中心转入到经济建设上,特别是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过程中,一些单位为了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相关人员做出错误的决策,进行“单位犯罪”,危害社会和经济事业的发展。

我国最早的单位犯罪是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的单位走私犯罪,为防范和打击单位走私,我国在1987年2月22日通过并于同年7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此法揭开了单位犯罪立法和依法打击单位犯罪的序幕。

1988年1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惩治走私罪的补充规定》再次明确了单位可以构成走私犯罪主体。

1997年《刑法》修订之前,单行法律规定单位犯罪的罪名已达49个之多;而修订后的《刑法》总则专门规定了单位犯罪的有关原则,在分则的350条中,有91条明确规定了单位可以构成犯罪,对打击单位犯罪基本上作到了有法可依。

单位犯罪若干问题研究及思考

单位犯罪若干问题研究及思考

1.1 单位犯罪的概念在论及单位犯罪的时候,首先存在一个称谓问题,即是称为法人犯罪还是单位犯罪。

在刑法理论上,一般都称为法人犯罪。

因此,在一定意义上说,法人犯罪是一种通行的说法。

但法人犯罪的称谓也受到一些非议,主要是:法人是一个民法上的概念。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36条之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必须具备以下特征:(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而在刑法上,虽然采用了法人犯罪一词,构成犯罪的却不限于法人。

例如某些银行的分行、支行、总公司下属的分公司、外国企业或者其他外国经济组织常驻代表机构、社会团体中的非法人团体等,虽然不具备法人资格,但在某些条件下却可能成为某种法人犯罪的主体。

在这种情况下,法人犯罪就出现了名实不符的现象。

为此,作为取代法人犯罪的称谓,单位犯罪一词出现了。

单位一词较法人更为广泛,既包括法人团体也包括非法人团体。

而且,我国刑事立法从一开始就采用了单位一词,因而使单位犯罪一词具有了法律根据。

当然,对于单位犯罪一词,也有人提出非议,认为单位一词过于广泛,没有确切的法律定义,难以作为法律语言。

我们认为,法人犯罪与单位犯罪两个称谓各有所长,取舍都有困难,法人犯罪主要是一个理论上的概念,在国际上也有一定的通用性,因而在理论研究中不妨采用。

但在各国立法中,同样存在不同的称谓。

例如公司犯罪、企业犯罪都在一定程度上与法人犯罪联系。

在我国刑事立法中,由于犯罪的不仅包括法人团体,还包括非法人团体,甚至国家机关等,因而规定为单位犯罪并无不可。

在刑事立法与刑事司法,甚至刑法教科书中应当通用单位犯罪这一称谓。

当然,在理论研究上并不完全排斥法人犯罪的称谓。

在刑法修改中,对于刑法中如何规定单位犯罪提出了各种不同观点,主要存在以下几种观点:(1)(1)法人名义说。

(2)领导批准说。

单位犯罪问题研究

单位犯罪问题研究

单位犯罪问题研究一、单位犯罪概念根据刑法总结我国单位犯罪的观点有几种。

1,单位犯罪就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所犯的罪,系个人犯罪的对称。

2,单位犯罪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经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或这由有关负责人员决定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

3、单位犯罪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法定单位,经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或由有关负责人员代表单位决定,为本单位谋取利益而故意实施的,或不履行单位法律义务、过失实施的危害社会,而由法律规定为应负刑事责任的行为。

二、主体构成单位犯罪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既包括国有性质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也包括依法设立的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企业和具有法人资格的独资、私营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99年6月18日《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应注意以下两种不得以单位犯罪论的情形:一是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得以单位犯罪论处;二是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直接以自然人犯罪定罪处罚而不以单位犯罪论。

三、单位犯罪后果对单位判处罚金,单位承担刑事责任的方式只能是罚金。

同时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主要领导人员,如厂长、副厂长、经理、副经理、部门经理等等;所谓“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指除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之外,其他对单位犯罪负有责任的人员,也就是单位犯罪行为的直接实施者。

例外:而单罚制是刑法分则中少数几种单位犯罪采取的,即仅处罚直接责任人员(如第137条的工程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罪、第161条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第244条强迫职工劳动罪)。

四、在处理单位涉嫌犯罪的刑事案件时,有这么一个实际问题即单位因涉嫌违法犯罪活动而被有关主管部门撤销、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宣告破产如何处理,根据2002年7月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涉嫌犯罪单位被撤销、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宣告破产的应如何进行追诉问题的批复》之规定,应对实施犯罪行为的该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而对该单位不再追诉。

我国单位犯罪刑事责任研究

我国单位犯罪刑事责任研究

关键词 :单 位犯 罪 ;刑 事 责任 : 完善
中图分类号 :D9 号 :1 7 — 9 2( 0 0)1 — 0 0 0 6309 21 100—1 双 罚制 是 指 对 单 位犯 罪 既 要 处 罚单 位 ,又要 处 罚 直 接责 任 人 员 。双罚 制是 一种 较为 合理 且有 效 的处 罚单 位犯 罪 的制度 。第一 , 双罚 制是对 单 位组 织体 的犯 罪行 为 的综 合性 的全 面处 罚 。第 二 ,双 罚制 符合 我 国刑罚 体 系的特 点 。第 三 ,双罚 制有 利于 实现 我国刑 罚 的 目的 ,对 于 单位 犯 罪 的 特殊 预 防 和 一般 预 防 都有 十分 重要 的作
用。 2 单 罚 制
单位 犯罪 刑事责 任 的概念及 特征 ( )单位 犯 罪刑事 责任 的概念 一 单位 犯罪 的刑 事责任 ,是 指单 位犯 罪 主体 因其犯 罪行 为所应 承 受 的 、代 表 国家的 司法机 关根 据刑 事 法律 对该行 为所 作 的否定评 价 和对行 为人 进行谴 责 的责任 。 它具 有 以 下含 义 : ( )单 位犯 罪 刑 事责 任 的适 用 主体 是 司法 1 机关 。 ( 2)单位 犯 罪刑 事 责任 的适 用 对 象 既包 括实 施单 位 犯罪 行 为 、应 当承担 刑事 责任 的公 司 、企 业 、事业 单位 、机 关 、团体 ,也 包 括这 些单 位 内部 的直接 责 任人 员 。 ( 3)单 位犯 罪 刑事 责 任 的适 用 依据 是 刑事 法 律 ,包 括刑 事 实体 法 和刑 事 程序 法 。 ( 4)单 位犯 罪刑 事责 任 的 内容 包括 对单 位犯 罪行 为 的非难 和对单 位犯 罪 主体 的 谴责 。 ( )单 位 犯 罪 刑 事 责 任 的 特 征 二 与 自然人犯罪 相 比 ,单位 犯罪刑 事责 任具有 以下特 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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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论文单位犯罪刑事责任及实务问题研究刑法论文:单位犯罪刑事责任及实务问题研究
引言:
在现代社会中,单位犯罪问题日益突出,给社会治安和经济秩序带来了严重威胁。

单位犯罪的特点是犯罪主体不再是个人,而是组织或者机构。

因此,研究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及实务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单位犯罪的定义、刑事责任的界定以及实务问题三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单位犯罪的定义
单位犯罪是指组织或机构作为犯罪主体,通过其职能或者活动实施违法行为,触犯刑法规定的罪名。

单位犯罪的特点是犯罪主体的不可见性和责任的不明确性。

单位犯罪既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也包括私营企业和非营利组织。

单位犯罪的危害性较大,不仅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也损害了个人权益。

二、刑事责任的界定
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是指单位作为犯罪主体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的界定主要涉及单位犯罪的主体责任和个人责任。

单位犯罪的主体责任是指单位作为法人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主要表现为对单位的罚金、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措施。

个人责任是指单位犯罪中具体实施违法行为的个人成员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包括刑罚的适用和刑事附加的判决。

三、实务问题的研究
1. 单位犯罪的证明难题
单位犯罪往往涉及多个个人成员的共同行为,证明单位犯罪的存在是一个难题。

在实务中,可以通过调查取证、证人证言、财务审计等手段来证明单位犯罪的存在。

此外,还可以借助现代科技手段,如电子数据调取、网络监控等,来获取证据。

2. 单位犯罪的量刑问题
单位犯罪的量刑问题是一个复杂的问题。

传统的刑事量刑标准主要针对个人犯罪,对单位犯罪的量刑标准较为模糊。

在实务中,可以参考个人犯罪的量刑标准,并结合单位犯罪的性质、危害程度、社会影响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

此外,还可以借鉴国际上对单位犯罪的量刑经验,进行适度借鉴和创新。

3. 单位犯罪的预防与治理
单位犯罪的预防与治理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

预防单位犯罪可以从制度建设、内部监督、行业自律等方面入手,加强对单位犯罪的监管和防范。

治理单位犯罪可以通过加强执法力度、完善司法程序、加大打击力度等手段来实现。

此外,还可以加强公众教育,提高社会对单位犯罪的认识和警惕。

结论:
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及实务问题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研究领域。

单位犯罪的定义、刑事责任的界定以及实务问题是研究单位犯罪的重要方面。

在实践中,我们需要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单位犯罪的监管和打击力度,同时注重预防和治理,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法治秩序。

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应对单位犯罪的挑战,保障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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