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使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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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如何使用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如何使用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如何使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一份重要合同,其中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工作内容、薪酬待遇等事项。

下面我将结合实际情况,详细介绍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使用方法。

首先,毕业生应该在求职过程中尽早了解并收集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毕业生可以通过网络、招聘会、校企合作等渠道了解用人单位所属行业、规模、发展前景等信息。

在确认对该单位有兴趣后,毕业生可以主动向用人单位发送求职简历,并表示对该单位的兴趣,进一步了解更多关于工作的细节。

在与用人单位进行面试时,毕业生应全面了解用人单位工作的具体内容、职位要求、薪酬待遇等,以确保自己的能力和期望能够与用人单位相匹配。

同时,毕业生也应该咨询用人单位对于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具体要求,以便做好准备。

一旦毕业生通过了用人单位的面试,双方可以开始就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具体条款进行商讨和协商。

首先,双方应明确协议书的标题、起草日期等基本信息;其次,双方应在协议书中明确规定双方的身份和联系方式;再次,需要明确规定工作的地点、工作日期、工作内容以及工作时间等方面的要求;同时,也应该明确规定薪酬待遇、保险以及其他福利待遇等条款,确保双方在经济方面的权益;最后,双方还应就协议的生效、解除、违约等情况进行详细的约定。

在起草和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时,毕业生应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协议书应尽可能详细和准确,以避免后续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其次,毕业生应谨慎阅读协议书中的所有条款,并确保自己完全理解和接受条款内容,不要轻易签字。

如果对于协议中的条款有疑问或不同意,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和协商,达成双方都满意的共识。

最后,在签订协议书之前,毕业生应仔细核实协议书中的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并保存好所有相关的文件和复印件。

总而言之,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使用需要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注意细节,了解用人单位的情况,与用人单位积极沟通和协商,确保协议书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只有双方在协商中达成共识,并在确认协议内容无误后签署,才能成为一份有效的就业合同。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使用说明.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使用说明.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使用说明
1、《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学生与用人单位有就业意向后,由用人单位、地方就业主管部门与学生本人填写并盖章。

第一联用人单位留存,第二联学生自己留存,第三联上交学校,第四联上交地方就业主管部门备案。

2、《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同时盖用人单位和地方主管部门章的,毕业后档案和户口留在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才市场;《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只盖用人单位章的,毕业后档案和户口回原籍所在县级以上人才市场。

3、地方主管部门是指县级以上就业主管部门,如“**县人事局”,“**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盖章地点在当地人才市场。

4、一般区级就业主管部门盖完章还须到市级就业主管部门盖章,方有效。

如常州天宁区人才市场盖完章,还须到常州市人才市场去盖章。

一部分区级就业主管部门盖章即具备效力,无须到市级就业主管部门盖章,具体如下:
南京浦口区、南京栖霞区、南京江宁区、南京六合区、无锡锡山区、无锡惠山区、常州武进区、苏州新区、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吴中区、苏州相城区、盐城盐都区、扬州邗江区、扬州广陵区、镇江丹徒区、宿迁宿豫区。

就业指导中心
2009年11月。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使用说明及注意事项共5页文档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使用说明及注意事项共5页文档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使用说明及注意事项一、《就业协议书》的作用1、就业协议是一种文字契约,确定了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的聘用关系,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协议双方不得随意违约,即学校按协议派遣后,毕业生不得随意另找单位,用人单位不得拒收毕业生。

2、就业协议是学校制定就业派遣方案的基本依据,毕业生应在2019年6月10日前将签订完整的《就业协议书》交给辅导员。

有些用人单位,在学生毕业前无法签订就业协议的(如需要一定时间的实习期),请这类毕业生注意:为了减少因为毕业后改派等方面所带来的麻烦,学校要求毕业生同用人单位协商,出具接收我院毕业生的证明并加盖公章(即《接收函》),由毕业生本人在2019年6月15日前交给辅导员。

二、《就业协议书》的发放与签订《就业协议书》每位毕业生一式四份,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交所在系辅导员签字盖章,再交院招生就业办审核盖章,毕业生、各系辅导员和用人单位各留一份,院招生就业办保留一份(交省公务员局打印报到证)。

三、《就业协议书》的签订流程四、注意事项1、毕业生通过双向选择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后,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署应聘意见,并在备注栏写上协商好的附加条款、双方各自的违约责任。

2、接收单位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署意见并盖章,收回《推荐表》原件。

如果该单位没有人事决定权,则还需要报送其上级主管部门签字盖章,予以批准认可。

1)用人单位是国家党政机关的,办理派遣手续时需提供人事部门签发的《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否则按待就业派遣。

《就业协议书》仅作为邮寄档案的依据使用。

2)用人单位是事业单位的,办理派遣时,除用人单位意见栏中签字盖章外,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意见一栏中还需单位所在地市人事部门审批盖章,否则按待就业派遣。

3)用人单位是中央直管、省属直管的,办理派遣时,除用人单位意见栏中签字盖章外,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意见一栏中还需用人单位上级直管部门审批盖章,否则按待就业派遣。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关于申请去校外单位毕业实习或作毕业设计(论文)的协议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关于申请去校外单位毕业实习或作毕业设计(论文)的协议

关于20 级学生申请去校外单位(公司或科研机构)毕业实习或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协议(一)
甲方:福州大学至诚学院系
乙方:(校外单位名称)
甲方同意XXX 同学于年月日到年月日在乙方进行毕业实习或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乙方应承诺做到以下两个方面的事宜:
1、乙方保证提供学生能顺利完成课题的场所、仪器设备、资料及相应的安全保障条件等,保证学生的毕业实习或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指派专人指导该生的毕业实习或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老师必须具备中级以上职称。

2、乙方负责学生在校外做毕业实习或毕业设计(论文)期间的学习和生活管理,做好规章制度、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并做好学生的考勤和鉴定工作。

甲方:福州大学至诚学院系乙方:
系主任签章:负责人签字:
盖章:
日期:日期:
关于20 级学生申请到校外单位(公司或科研机构)毕业实习或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协议(二)
甲方:福州大学至诚学院系
乙方:(学生姓名)
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同意乙方于年月日到年月日在(校外单位名称)进行毕业实习或毕业设计(论文)。

在毕业实习或毕业设计(论文)期间,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和所在实习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否则若发生意外,乙方的人身安全由本人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甲方:福州大学至诚学院系乙方签字:
系主任签章:
日期:日期:。

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使用说明(可编辑).doc

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使用说明(可编辑).doc

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使用说明(可编辑) 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使用说明一、如何使用协议书、基本原则()就业协议书为安徽省统一发放的版本编号全省唯一协议书作为毕业生派遣(报到证打印、户口迁移证、档案寄发等)的法律依据。

()每位毕业生只有一份就业协议书原件各系要按校就业指导中心提供的协议书编号发放毕业生要妥善保管切勿丢失或损坏。

()毕业生要树立诚信意识严禁在就业协议书中弄虚作假严禁将就业协议书转让他人对将协议书转让他人者学校将严肃处理。

、毕业生就业基本流程()制作就业推荐表、求职材料、自荐信、到学院教务处打印成绩大表等求职材料收集用人单位信息。

()参加校内专场招聘会、大型就业市场和自行联系就业单位。

()达成签约意向的毕业生先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单位盖好章后将协议书带回学校第一联交至校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第二联交至学院辅导员处第三联用人单位保管第四联毕业生保管。

()年月下旬学校按签好的协议书和网上派遣方案办理派遣手续和户口、档案、党团组织关系迁移手续。

、毕业生违约处理的基本原则:对已签约的毕业生一般情况不得违约。

确有特殊原因需要解约的须由毕业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原签约单位盖章同意所在学院审核报院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批同意后方可领取新协议书。

、毕业生在择业过程中可与多家用人单位洽谈但最终只能与一家用人单位签订协议。

、报考研究生的毕业生在择业时应主动向用人单位说明情况并在协议书中注明双方对考研结果处理的约定。

毕业生被录取后应及时告知原签约单位并将调档函(或录取通知书)以及原签约单位“同意读研”函件交校就业指导中心备案以便办理转档和转户手续未办理解约手续造成的后果由毕业生承担(如在办理解约手续中存在困难中心可出具通知函协助毕业生办理解约手续最终能否达成解约意向取决于用人单位)。

未签约的应在调档的同时将空白协议书退回就业指导中心。

毕业生在接到录取学校调档函后应及时到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有关手续以免耽误调档时间影响研究生录取。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范本】关于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使用说明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范本】关于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使用说明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范本】关于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使用说明关于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使用说明关于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使用说明1、毕业生所发就业协议书(一式四联)每人仅一份。

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2、就业协议书的使用说明:(1)就业协议书由学生和用人单位共同填写,双方签字后即生效;(2)就业协议书一式四联,分别为学校、学生本人、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保存,其中“学校留存联”是毕业生在签约后十个工作日内送交学院,以便学校办理就业报到证及档案、户口等转移手续;(3)毕业生在签约时必须要关注“档案去向”一栏,档案去向一般应为”工作所在地人事局(人才服务中心)或教育局”,而且需要由人事局(教育局)加盖公章或开具“档案接收函”,若签的是一般私营企业,该企业无档案接收权利,派遣时护档可回原籍。

4、特别提醒:(1)在应聘过程中,请不要轻易将推荐表、协议书原件给用人单位(除非已确认签约)。

(2)协议签好后在十个工作日内,交协议书学校留存联到学院办公室,学生在就业信息系统提交就业信息,学院登记办理派遣手续并及时办理档案、户口转移手续。

(3)凡考取研究生、公务员的毕业生在调档时必须将协议书送交学院验核,不得转借他人。

一、协议书有什么作用《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是由教育部统一制定的,专门用于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书面文件。

协议书具有证明达成同意的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之间权利和义务的作用,同时也用于办理就业报到证。

二、协议书的有效性如何?协议书的适用范围是取得毕业资格的全日制普通在校生,成教等其他类别的毕业生不再适用之列。

协议书由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发放,每位毕业生一套,一套含四联。

不得转让他人使用,不得更改其内容,不得重复领取。

协议书是证明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之间协议关系的唯一有效材料,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改变,协议书在国家规定的两年择业期内有效,逾期作废。

三、怎样签订协议书呢?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之前,应充分了解用人单位情况,并征求家庭等方面的意见,认真对待,切忌盲目从事。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使用说明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使用说明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使用说明及注意事项一、《就业协议书》的发放与签订《就业协议书》每位毕业生一式四份,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交所在系辅导员签字盖章,再交院招生就业办审核盖章,毕业生、各系辅导员和用人单位各留一份,院招生就业办保留一份(交省人事厅打印报到证)。

二、签订《就业协议书》流程三、《就业协议书》的作用1、就业协议是一种文字契约,确定了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的聘用关系,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协议双方不得随意违约,即学校按协议派遣后,毕业生不得随意另找单位,用人单位不得拒收毕业生。

2、就业协议是学校制定就业派遣方案的基本依据。

有些用人单位,在学生毕业前无法签订就业协议的(如需要一定时间的实习期),请这类毕业生注意:为了减少因为毕业后改派等方面所带来的麻烦,学校要求毕业生同用人单位协商,出具接收我院毕业生的证明并加盖公章(即《接收函》),由毕业生本人在2011年6月10日前交给辅导员。

四、注意事项1、毕业生通过双向选择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后,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署应聘意见,并在备注栏写上协商好的附加条款、双方各自的违约责任。

2、接收单位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署意见并盖章,收回《推荐表》原件。

如果该单位没有人事决定权,则还需要报送其上级主管部门签字盖章,予以批准认可。

(1)用人单位是国家党政机关的,办理派遣手续时需提供人事部门签发的《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否则按待就业派遣。

《就业协议书》仅作为邮寄档案的依据使用。

(2)用人单位是事业单位的,办理派遣时,除用人单位意见栏中签字盖章外,在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一栏中还需单位所在地市人事部门审批盖章,否则按待就业派遣。

(3)用人单位是中央直管、省属直管的,办理派遣时,除用人单位意见栏中签字盖章外,在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一栏中还需用人单位上级直管部门审批盖章,否则按待就业派遣。

(4)用人单位是国有企业的,办理派遣时,除用人单位意见栏中签字盖章外,在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一栏中还需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盖章,否则按待就业派遣。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订程序须知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订程序须知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订程序须知第一篇:《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订程序须知《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订程序须知毕业生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就业的重要环节,毕业生应该正确认识和严肃对待《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慎重签订就业协议。

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基本程序如下:一、毕业生到所在系领取《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每人对应一个编号。

二、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经双向选择,达成就业意向后,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三、毕业生如实填写乙方基本情况栏目,学号、专业名称等各项内容要与《应届毕业生双向选择推荐表》一致,用人单位填写甲方基本内容,其中档案接收一栏必须正确、详细的填写,务必做到字迹清晰。

(毕业生需与单位确认其是否有接收档案的权限,若有,需写清单位详细地址;若无权限,则该栏需填写有权接收毕业生档案的人才市场等单位的名称及地址)四、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对《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条款逐项协商一致后,在条款空白处填写清楚,不需要填写的空白处以斜线“/”标注,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附加条款。

五、双方确认填写内容无误后,用人单位代表在甲方处签字,毕业生在乙方处签字,此时就业协议已经生效,无特殊情况,双方不可随意更改。

六、毕业生将《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递交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在甲方(公章)处盖章。

毕业生持《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应届毕业生双向选择推荐表》到工作单位所在地人才服务中心鉴证(领取接收函)。

七、收到用人单位寄来的或毕业生送交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接收函),由各系就业工作老师进行初步审查,符合规定并且材料齐全的,在本系登记备案后按指定时间移交至学院学工处;不符合规定的要求毕业生补全后再行接收。

学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对《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有效接受函件进行核查。

协议手续齐全后,《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校留存联(绿联)和接收函等就业材料由学院保存。

八、异地就业的,毕业生需携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应届毕业生双向选择推荐表》到工作单位所在地人才服务中心鉴证(领取接受函),然后将《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审批手续(接受函)送交或邮寄到所在系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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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毕业生已与用人单位签约,而用人单位不慎遗失就业协议书的,必须由用人单位出具公函予以证实,学生本人填写《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毕业生补办协议书申请表》后交院招生就业办审核后,每周五下午予以补发,要求毕业生在补发的就业协议书上写明该单位名称。
2)若毕业生隐瞒与用人单位签约的事实,又以协议书遗失为由申领新的协议书,一律按违约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通报用人单位。
二、签订《就业协议书》流程
三、《就业协议书》的作用
1、就业协议是一种文字契约,确定了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的聘用关系,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协议双方不得随意违约,即学校按协议派遣后,毕业生不得随意另找单位,用人单位不得拒收毕业生。
2、就业协议是学校制定就业派遣方案的基本依据。有些用人单位,在学生毕业前无法签订就业协议的(如需要一定时间的实习期),请这类毕业生注意:为了减少因为毕业后改派等方面所带来的麻烦,学校要求毕业生同用人单位协商,出具接收我院毕业生的证明并加盖公章(即《接收函》),由毕业生本人在2011年6月10日前交给辅导员。
(2)用人单位是事业单位的,办理派遣时,除用人单位意见栏中签字盖章外,在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一栏中还需单位所在地市人事部门审批盖章,否则按待就业派遣。
(3)用人单位是中央直管、省属直管的,办理派遣时,除用人单位意见栏中签字盖章外,在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一栏中还需用人单位上级直管部门审批盖章,否则按待就业派遣。
1、提供遗失经过书面材料和书面保证;
2、院就业信息网下载并填写《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毕业生补办协议书申请表》。
3、携带遗失经过书面材料和书面保证、报纸遗失声明、补办申请表到院招生就业办申请补办。
4、院就业信息网上公示七天,如无用人单位、老师或同学等提出异议的,则予以补发,补发时间为次周五下午。
5、特殊情况处理:
四、注意事项
1、毕业生通过双向选择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后,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署应聘意见,并在备注栏写上协商好的附加条款、双方各自的违约责任。
2、接收单位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署意见并盖章,收回《推荐表》原件。如果该单位没有人事决定权,则还需要报送其上级主管部门签字盖章,予以批准认可。
(1)用人单位是国家党政机关的,办理派遣手续时需提供人事部门签发的《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否则按待就业派遣。《就业协议书》仅作为邮寄档案的依据使用。
(4)用人单位是国有企业的,办理派遣时,除用人单位意见栏中签字盖章外,在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一栏中还需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盖章,否则按待就业派遣。
(5)用人单位是非国有制企业的,办理派遣时,除用人单位在意见栏中签字盖章外,还需有资质的人才服务中心在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一栏中盖章,办理人事代理。否则,按待就业派遣。
3)伪造就业协议书的、私制公章的毕业生,将由学院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针对2)、3)两种情况以及毕业生再次发生违约行为,学院招生就业办将视情节轻重,报福建省人事厅批准,不再负责其就业派遣工作,该生户口、档案转至生源所在地县(市)人事局,按社会待业人员处理。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使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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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使用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就业协议书》的发放与签订
《就业协议书》每位毕业生一式四份,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交所在系辅导员签字盖章,再交院招生就业办审核盖章,毕业生、各系辅导员和用人单位各留一份,院招生就业办保留一份(交省人事厅打印报到证)。
3、毕业生所在系和院招生就业办签署意见并盖章。《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毕业生、辅导员、用人单位、院招生就业办公室各执一份。院招生就业办公室凭《就业协议书》和接收地政府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批函审核编制“就业方案”,上报省人事厅调配处,办理相关手续。由福建省公务员局印制、学校发放的《就业协议书》原件一式四份,编号为本人学号,请妥善保管,复印、转借、挪用均无效。就业过程中,发现《就业协议书》有印刷问题、或破损,可以持原《就业协议书》到院招生就业办更换;遗失且需申请补发新的《就业协议书》,毕业生需办理如下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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