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目标陈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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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教学目标的陈述

第一章教学目标的陈述

第一章教学目标的陈述高中数学教学目标陈述的基本要求是:力求使三维目标的表述合理,使教学目标具有可观测性、可观察性,以有利于学习结果的评价.因此要避免传统的“理解两条异面直线所成的角”、“提高逻辑思维能力”等此类陈述的教学目标,因为“理解”、“提高”的测量比较困难.为了达到这个目标要求,高中数学教学目标可以灵活采用以下三种目标陈述法.1.行为目标四要素陈述法行为目标表述模式指用可以观察的或可以测量的行为来描述课堂教学目标.马杰在《程序教学目标的编写》一书中阐述了行为目标的四要素表示法:①行为主体:学生,通常“学生”两字可以省掉;②行为,行为表述指表述学生可观察的、具体的行为.行为表述力求避免使用诸如“知道”、“理解”、“掌握”等描述内部心理过程的词语,因为把握这些词语的意义, 不同的人可以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来理解, 这就会给教学目标的具体导向及检测带来困难.应尽可能选用那些意义确定、易于观察的动词,如“写出”、“背出”、“列出”、“判定”、“解决”、“能”等.表述行为的基本方法是使用动宾结构,行为动词说明动作的类型,宾语说明学习的内容,如“能识别给定集合的子集”;③行为条件,行为条件是指影响学生产生学习结果的特定的限制或范围等.如:“通过具体例子……”、“在实际情境中……”等.④表现程度:是指学生对教学目标所达到的最低表现水准,用以衡量学生学习表现或学习结果所达到的程度.马杰行为目标表述举例说明如表1所示.视具体情况,行为条件、行为程度有时可以省略.2.内外结合目标陈述法尽管马杰的行为目标避免了传统目标表述的模糊性,但它只注重可观测的外部行为,而忽视反映内心活动的心理过程,这种陈述法还是会回归重认知轻情意,重结论轻过程的老路,所以格伦兰提出了内外结合目标陈述法,即先用描述内部过程的术语陈述概括性教学目标, 然后用可观察的行为作例子使这个目标具体化.陈述概括性教学目标, 如“理解指数函数的概念”,这里的“理解”是一个内部心理过程,每个人掌握的标准不一,难以直接观察和测量,对教师的教学不能起到很好的导向,到底在哪里促进“理解”,所以需要用可以证明“理解”水平的行为实例进一步说明,如“.a用自己的话转述指数函数的定义;.b能根据给定函数的解析式,判断其是否是指数函数;.c能区别指数函数和指数式函数”,有这三个实例的补充,通过显形的外部行为“转述”、“判断”、“区别”,概括性教学目标就不再是不可捉摸的了.格伦兰的内外结合观, 不仅避免了用内在心理术语描述目标的抽象性和模糊性, 同时也防止了行为目标可能产生的机械性与局限性, 所以许多心理学家都比较支持格伦兰的观点.《全日制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实验稿)》分别给出了“了解”、“理解”等数学行为的外显行为水平,如下表2.一般地,我们可以参考上表对概括性目标进行合理的具体化.3.表现性目标陈述法行为目标和内外结合目标表述的是学生短期内发生的行为变化,但远期目标和高级认知目标尤其是情感、态度、价值观等目标很难在短时间内实现,这些目标的实现往往需要通过学生自主活动, 在与师生平等交流的会话、探究和意义建构中发展.对于这类目标而言, 教师很难预期一两节课后学生将会发生的变化, 所以这类目标采用行为目标和结合目标表述方式都不可取.为此, 艾思纳提出了表现性目标.这种目标要求明确规定学生应参加的活动,教师期望的学生的学习结果,但不精确规定每个学生应从这些活动中习得什么.例如,在《随机事件的概率》第一课时中,“提高数学化的能力”这个表现性目标可以陈述为:“通过抛硬币实验,分析实验的结果并尝试用数学语言进行表达,初步提高数学化的能力”. 4.案例“直线的倾斜角和斜率”(人教版)一节课的教学目标如下.【知识与技能】1.了解直线的方程的概念:①分析一次函数图象和直线的关系;②能说出直线方程的两个特征.2.理解直线的倾斜角的概念:①能说出直线的倾斜角的定义和倾斜角的取值范围;②能根据给出的图形,作出直线的倾斜角;③分析得出直线和直线的倾斜角是一对多的映射关系.3.理解直线的斜率公式:①准确说出斜率公式以及角a的取值范围;②指出直线的倾斜角和斜率不是映射关系;③能根据给出的角或图形,求出该直线的斜率.4.掌握过两点的直线斜率的计算公式:①准确说出该公式极其使用的范围和步骤;②能准确运用公式解题.【过程和方法】5.(1)分析研究直线的方程的意义;(2)经历用代数方法刻画直线斜率的过程:①分析斜坡和倾斜角的关系,②通过联想,找到用代数方法刻画直线的斜率;从而提高数学地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情感、态度和价值观】6.在本节每一个概念的学习和探索活动中,初步体会代数与几何之间的转化关系,进一步形成事物之间是相互联系和转化的辨证唯物主义观.与传统模式相比,这个教学目标的表述可能有点复杂,但其理念符合新课程的要求,采用的都是外显化和可测评的行为动词,对教师的教学和交流具有明确的导向作用,所以“复杂”是值得的.5.结束语数学教学目标是整个教学设计的核心,它的合理设计和陈述既是必须的也是有益的,一方面有利于教师在教学中有意识地执行新数学课程的计划,提升新课程数学教学能力,寻求数学新课程理念的落实;另一方面有利于教师在教学中清楚地把握尺度、掌握方向和注意某些问题.。

怎样用ABCD法编写教学目标

怎样用ABCD法编写教学目标

怎样用ABCD法编写教学目标ABCD目标陈述法是由阿姆斯特朗和塞维吉(Armstrong Savage,1983)提出来的一种教学目标陈述技术。

ABCD法包括在以下四个因素:A—听众(Audience):指目标所指向的对象B—行为(Behavior):指表明学习的具体行为C—条件(Conditions):指行为出现的条件D—水平(Degree):指可接受的行为水平例如,这样陈述的一个目标是“每一个学生都将能够对在单元测验的阅读材料中给出的10个项目中的8个下定义。

”在这个目标中,A(听众)指“每一个学生”,B(行为)指“能够下定义”,C(条件)指“在单元测验的阅读材料中”,D(水平)指“10个项目中的8个或80%”。

用ABCD法陈述教学目标时,这四个因素的前后顺序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在一个教学目标中这四个因素要同时具备。

ABCD法的后三个因素与马杰的行为目标三要素是一致的,不过它增加并强调了行为者(听众)这一因素,从而使得教学目标的陈述更加完整。

这种方法包含了四个要素:教学对象、行为、条件和标准。

1)、教学对象学习目标是针对学生的行为而写的,所以描述学习目标时应指明特定的教学对象。

有时候如果教学对象已经明确了,就可以从目标中省去这个要素。

2)行为行为是学习目标中必不可少的要素,它表明学生经过学习以后能做什么和应该达到的能力水平,这样教师才能从学生的行为变化中了解到学习目标是否已经实现了。

一般情况下,我们使用一个动宾结构的短语来描述行为,其中动词是一个行为动词,它表明了学习的类型,而宾语则说明某一学科的具体学习内容。

针对不同的学习领域及不同层次的学习目标,有一些可供教师参考选用的动词。

比如,在编写认知学习领域的目标时,可以选用下面的动词:⑴知识:说出……名称、列举、选择、背诵、辩认、回忆、描述、指出、说明等;⑵领会:分类、叙述、解释、选择、区别、归纳、举例说明、改写等;⑶应用:运用、计算、改变、解释、解答、说明、证明、利用、列举等;⑷分析:分类、比较、对照、区别、检查、指出、评论、猜测、举例说明、图示、计算等;⑸综合:编写、设计、提出、排列、组合、建立、形成、重写、归纳、总结等;⑹评价:鉴别、讨论、选择、对比、比较、评价、判断、总结、证明等。

浅说教学目标的制定与表述

浅说教学目标的制定与表述

浅说教学⽬标的制定与表述浅说教学⽬标的制定与表述崔国辉教学⽬标是教育主体对课程与教学活动的预期结果或质量标准。

它是教学活动的起点和归宿,是教学设计的核⼼和灵魂;对师⽣起着激励作⽤,对教学具有导向功能;是聚合课程与教学众多因素的统帅,是测评课程实施与教学效果的准绳。

要确认教学是否有效或⾼效,须⾸先关注和回答⼀个前提性的问题:教学⽬标本⾝合理吗?若其本⾝不合理,即使实现了这个⽬标,我们的教学也不能称作是有效或⾼效的,⽽很可能只是⼀种低效或⽆效的,有时甚⾄可能是⼀种负效或有害的!可见,教学⽬标是实施教学过程中最重要、最关键的环节,直接关系着整个课程⽬标的实现。

尽管并⾮所有的教学⽬标都是预设的,但在教学中预设仍然要占有突出的位置。

所以,教学⽬标的制定与表述是必要的也是⾸要的⼀项⼯作。

⼀、教学⽬标的制定(⼀)教学⽬标制定的依据1、课程标准课程标准是国家颁布的纲领性⽂件,它规定了各门课程的性质、⽬标、内容、框架,是教材编写、教学、评价、考试命题的依据;它明确提出了实施建议及其典型案例。

教学⽬标作为课程标准的具体化体现,⽆论教学如何设计,必须与课程标准所规定的基本要求相符,不能脱离这个中⼼;教学⽬标的定位与落实,⾸先要领会课程标准的实质和要义,还要遵循“下要保底,上不封顶”的原则,以减少课标在实施过程中的落差。

2、教学内容教材⼤多是由学科专家编写的,是实施课程标准的主要载体,是最基本的课程资源,也是教学活动的⾸要凭借;因⽽要充分认识教材的权威性和重要性,尊重教材并⽤好教材。

但教材不是唯⼀的课程资源,必须重视其他课程资源合理有效的开发和利⽤;教材不是法典,不是神圣,不是教学的蓝本,必须深挖教材,创造性地驾驭教材,使其成为有利于学⽣发展的教学内容,在此基础上做好教学⽬标的设计,发挥教材应有的作⽤及学科的独特价值。

3、学⽣实际课堂教学的意义归根结底在于促进学⽣的发展,学⽣是学习的主体,故此要以学定教,结合学⽣实际设定教学⽬标:⼀要从学⽣的已有准备出发,包括知识基础、认知⽔平、学习情感、风格及⾝⼼特征,找准学⽣真实的学习起点;⼆要从学⽣的发展需求出发,包括内在的需求,即学⽣在已有的知识、思维、情感基础上的最近发展区,及外在的需求,即课标要求、社会需要,做到有的放⽮;关注个体差异,以适合学⽣的成长和进步。

第三节 教学目标的陈述要求与方法

第三节  教学目标的陈述要求与方法

精心整理第三节教学目标的陈述要求与方法教学目标在教学中主要有导学、导教和导测量的功能。

近三十年来,许多教育心理学家致力于开发一套描述和分析教学目标的方法,西方有的心理学家称之为一种教学技术,并大致形成了两种不同的观点,即行为观和认知观。

前者强调用可以观察的或可以测量的行为动词来描述教学目标;后者强调用内部心理认知能力来描述教学目标。

尽管这两种观点有所不同,但它们一致认为,描述教学目标不应只限于列出课题内容,或师生要进行的活动,其重点应放在学生行为或能力的变化上。

股票、债券、保险知识目标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1)界定股票的性质;列举持有股票的意义;分析股票的特点;阐释股票对经济发展的作用(2)界定债券的性质;说明债券的基本要素;划分债券的种类并比较三者的异同;阐述国债发行的目的(3)界定保险的性质;阐明保险的功能和特征;明确商业保险经营主体;划分商业保险的种类;掌握订立保险合同的原则(1)比较购买债券、股票、保险等投资方式异同,学习辩证思维的方法;(2)利用有关知识分析在不同条件下如何合理投资理财的实践能力;(3)利用所学知识为企业融资提出建设性意见的实践能力。

(1)培养学生为社会主义国家经济建设服务观念。

要能够从国家角度,从经济建设角度认识投资的意义;(2)培养学生积极进取的意识和精神。

要积极学习投资的相关知识,"以钱生钱",让人们的生活更加富足,美好。

一、陈述教学2、要用特定的术语描述。

阐明教学目标所用的描述语言必须是特定的、准确的行为术语,是可以观察和可以测量的,而不能是含糊的和模棱两可的。

国内外很多专家都对教学目标的陈述方法进行过研究。

如通过本课时教学后,学生能够根据所布置的阅读材料,比较两个文明世界的文化,至少各举出五个特征。

(二)新课程教学目标的陈述要求1.新课程教学目标是三维结构,即教学的三维目标: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知识与能力:即每门学科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教学目标的陈述要求与方法

教学目标的陈述要求与方法

教学目标的陈述要求与方法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第三节教学目标的陈述要求与方法教学目标在教学中主要有导学、导教和导测量的功能。

近三十年来,许多教育心理学家致力于开发一套描述和分析教学目标的方法,西方有的心理学家称之为一种教学技术,并大致形成了两种不同的观点,即行为观和认知观。

前者强调用可以观察的或可以测量的行为动词来描述教学目标;后者强调用内部心理认知能力来描述教学目标。

尽管这两种观点有所不同,但它们一致认为,描述教学目标不应只限于列出课题内容,或师生要进行的活动,其重点应放在学生行为或能力的变化上。

股票、债券、保险知识目标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1)界定股票的性质;列举持有股票的意义;分析股票的特点;阐释股票对经济发展的作用(2)界定债券的性质;说明债券的基本要素;划分债券的种类并比较三者的异同;阐述国债发行的目的(3)界定保险的性质;阐明保险的功能和特征;明确商业保险经营主体;划分商业保险的种类;掌握订立保险合同的原则(1)比较购买债券、股票、保险等投资方式异同,学习辩证思维的方法;(2)利用有关知识分析在不同条件下如何合理投资理财的实践能力;(3)利用所学知识为企业融资提出建设性意见的实践能力。

(1)培养学生为社会主义国家经济建设服务观念。

要能够从国家角度,从经济建设角度认识投资的意义;(2)培养学生积极进取的意识和精神。

要积极学习投资的相关知识,"以钱生钱",让人们的生活更加富足,美好。

一、陈述教学目标的基本要求(一)陈述教学目标的两点基本要求1、详细说明目标内容。

教学目标应明确地表达或阐明教师的意图,以使人们观察了学生的行为或学习作品后,便能判断目标是否已达到以及达到的程度;2、要用特定的术语描述。

阐明教学目标所用的描述语言必须是特定的、准确的行为术语,是可以观察和可以测量的,而不能是含糊的和模棱两可的。

表述教学目标的四个要素

表述教学目标的四个要素

表述教学目标的四个要素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表述教学目标的四个要素阿姆斯特朗和赛维吉根据行为主义心理学提出了ABCD目标陈述法。

A即Audience,指行为主体;B即Behavior,指行为动词;C即Conditions,指行为条件;D即Degree,指表现程度。

从这四个方面可以把教学目标清晰地陈述出来,能清楚地告诉教师与学生目标能力的含义以及如何观察和测量这种能力,可以有效地克服教学目标表述的模糊性。

1.行为主体教学目标表述的应该是学生的行为,因此行为主体是学生。

在实际的目标表述中,行为主体可以省略,但是从逻辑上去判断主体应该是学生。

例如,“能够独立复述课文”,这个目标的逻辑主语是学生,也就是“学生能够独立复述课文”,而不应采用“使学生”、“教会学生”、“培养学生”等用语。

2.行为动词具体教学目标应采用可操作、可测评的行为动词来描述,如“认出”、“说出”、“背诵”、“辨认”、“描述”、“解释”、“说明”、“拒绝”等词,使其意义明确、易于观察、便于检验。

3.行为条件教学目标需要在表述中指明行为的条件,即影响行为表现的特定的限制或范围等,如“根据地图”、“不靠帮助或参考书”、“在十分钟内”、“利用网络环境”等。

对条件的表述包括四种主要类型,即允许或不允许使用参考资料或辅助手段、是否提供信息或提示、时间的限制、行为完成的情境。

4.表现程度表现程度是指学生对目标所达到的表现水准,用以测量学习表现或学习结果所达到的程度。

例如,“既提供的一道应用题,学生至少能写出三种解题方案”,“通过这一堂课的学习,学生至少能记住四个单词”等。

表述中的状语部分,便是限定了目标水平的表现程度,以便检测。

需要说明的是,三维目标的可操作性和可测评性,一般是相辅相成的,动词表达具有可操作性一般即具有可测评性,反之亦然。

但两者在侧重上又有区别。

可操作性和可测评性都注重对外显动词的选择,可测评性还要求行为条件的情境化和表现程度的具体化,即上文所说的第三、第四点。

教学目标的陈述

教学目标的陈述

教学目标的陈述引言教学目标是教学活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指导着教师的教学行为,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的方向和目的。

教学目标旨在指导学生通过教学活动来达到特定的认知、技能或态度上的目标。

本文将对教学目标的陈述进行探讨,包括教学目标的定义、教学目标的重要性以及如何陈述教学目标。

教学目标的定义教学目标是教师为学生制定的明确的学习目标和期望,它明确了学习者应该在教学过程中获得的知识、技能、态度以及能力。

教学目标应该是具体、可衡量、可达成的,并且与学生的学习需求密切相关。

教学目标的重要性教学目标在教学活动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它可以帮助学生明确自己的学习目标,从而提高学习动机和学习效果。

教学目标还可以帮助教师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确保教学的有效性和高效性。

教学目标还可以为评价学生的学习成果提供明确的标准,促进教学的科学评价。

综上所述,教学目标对于教师和学生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

如何陈述教学目标陈述教学目标时,应该遵循以下原则:1. 明确和具体教学目标应该是明确和具体的,指导学生具体的学习内容和目标。

它应该清楚地描述学生应该掌握的知识、技能或态度,并给出可以衡量学习结果的具体标准。

2. 实际可行教学目标应该是实际可行的,符合学生的能力和学习情况。

它应该根据学生的学习需求和能力水平来确定,并且能够在一定的教学时间内实现。

3. 可衡量教学目标应该是可衡量的,即能够通过一定的评价方法来检验学生是否达到了目标。

它可以通过考试、作业、实验等方式来进行评价,从而得出学生的学习成绩和达成情况。

4. 鼓励学生参与教学目标应该鼓励学生主动参与学习,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和积极性。

它应该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引导学生积极探究和发现知识,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

5. 与教学主题和教材一致教学目标应该与教学主题和教材一致,保持内在的逻辑关系。

它应该与教学内容和学科要求相匹配,在教学过程中与教材和其他教学资源相结合,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

结论教学目标的陈述对于教学活动的开展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资格证 面试 技巧类 教师资格证面试说课之教学目标的陈述 李娜 编撰

资格证 面试 技巧类 教师资格证面试说课之教学目标的陈述 李娜 编撰

教师资格证面试说课之教学目标的陈述李娜教学目标就是教学活动预期达到的结果或标准,即预期学生身心诸方面发生的变化。

在面试说课中,教学目标的陈述是否得当是考察考生是否具备一名合格教师资质的重要标准。

目前来看,教学目标的陈述有以下几种:一、认知观的陈述认知观的陈述方法强调用内部心理过程来描述教学目标,往往使用表示内部心理过程的模糊动词。

这是我国教师常用的一种表述方法,往往使用只表示内部心理过程的含糊动词,如“懂得、理解、掌握、领会、欣赏”等等。

它有利于扼要地表述教学的意图,便于会意和交流,而且情感、态度等方面的目标只能以内部心理过程的概括性的方法加以表述。

但是它缺乏质与量的规定性,容易引起含糊和混乱的认识。

二、行为观的陈述行为观的陈述方法强调用可以观察和可以测量的学生外显行为来陈述教学目标。

一个良好的行为目标应该具备四个要素:1.对象(A,即Audience,教学对象:学习者):即明确教学对象。

教学目标描述的是学习者的行为,绝非教师的行为,不应该陈述教师应该或打算做什么。

将目标阐述成“教师给学生……”或“教师将说明……”都是不妥的。

规范的目标开头应是“学生应该……”。

2.行为(B,即Behavior,要求的目标行为内容):教学目标主要是指行为目标,这在很大程度上是从行为主义的角度出发的。

因此,编订有效的教学目标,必须首先考虑选择最合适的目标行为动词来描述目标达成时学生应完成的动作或活动,并在行为动词后面附上所学课题内容的描述。

行为动词通常用来描述学生所表现出的可观察、可测量的具体行为,是学生在学习后所应表现出来的预期行为,如“写出”、“列出”、“解答”等。

对教师来说,采用行为观的目标陈述,比较困难的是选择恰当的行为动词。

下面以布卢姆的教育目标分类学为例来说明各领域层次目标中的行为动词。

①认知领域的目标层次及行为动词举例②情感领域的目标层次及行为动词举例3.条件(C,即Conditions,发生行为的条件):表示学习者完成规定行为时所处的情境和条件,通常是针对影响学生产生学习结果的特定的限定或范围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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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目标陈述方法陈述教学目标的目的是使教师更好地把握教学目标,使学生更好地理解教学目标,使教学目标能发挥出其应有的功能。

很多教师受过去使用的《教学大纲》、《教师教学用书》的影响,以及不清楚教学目标的概念、理论,陈述教学目标时,常带有模糊、笼统、抽象等问题,使教学目标形同虚设。

要使陈述的教学目标清晰、操作性强,关键要抓住陈述的中心——学习后学生的行为,并选择不同的行为动词进行表述。

教学目标的陈述方式是可以选择的,教师可以根据教学的实际需要,相应的教学目标内容,选择不同的陈述方式。

目前国内外较流行的陈述方法有以下几种:一、行为目标陈述法行为目标,也称操作目标,是指用可以观察和可以测量的学生行为来陈述的目标,是用预期学生学习之后将产生的行为变化来陈述的目标。

行为目标的概念由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的泰勒(Tyler,1934)教授最先提出。

泰勒(1950)认为最有用的目标陈述形式就是行为目标即用可观察的学生行为来陈述某一特殊的学习结果。

在泰勒的影响下,美国行为派心理学家马杰(R.Mager,1962)出版了他的《准备教学目标》一书,系统地提出了用行为术语陈述教学目标的理论与技术。

在他的那本简短而可读性极强的书中,马杰认为教学目标应该陈述“学生能做什么以证明他的成绩以及教师怎样知道学生能做什么。

”马杰提出行为目标有以下三个要素:1.可观察的行为行为目标要用可以观察的行为来表述教学目标。

在目标表述时要避免使用描述内部心理过程的动词,如“知道”、“理解”、“欣赏”、“记住”等等,而应该使用行为动词,如“背诵”、“解释”、“选择”、“写出”等。

使用行为动词,可以使我们很容易观察到目标行为是否实现以及何时实现。

教学目标中的行为是否可观察,关键在于所选用的动词。

有学者(朱敬先,1987)对布鲁姆三个领域的教学目标都选用了明确的行为动词,对我们如何陈述这些领域的教学目标具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表6-1列出的是为认知领域的目标所选用的动词。

2.行为发生的条件行为目标中的条件要素说明了在评价学习者的学习结果时,在什么条件下评价。

行为发生的条件通常包括下列因素:(1)环境因素:空间、光线、温度、气候、室内、室外、安静或噪音等。

(2)人的因素:独立进行、小组集体进行,在教师指导下进行等。

(3)设备因素:工具、仪器、图纸、说明书、计算器等。

(4)信息因素:资料、教科书、笔记、图表、词典等。

(5)时间因素:速度、时间限制等。

(6)问题明确性因素:指提供什么刺激来引起行为的发生。

3.可接受的行为标准行为标准是衡量学习结果的行为的最低要求。

通过对行为标准作出具体描述使行为目标具有可测量的特点。

标准的表述一般与“好到什么程度”、“精确度如何”、“完整性怎样”、“要多少时间”、“质量要求如何”等问题有关。

下面列出了主要的表述方式:(1)正确的次序。

如“将水的净化过程的六个步骤按正确顺序排列”。

(2)正确的百分比或程度,一般要在80%以上。

(3)精确度,如误差在多少之内。

(4)在多少时间内,如“8分钟内装好调好零件、并操作万用表”。

根据马杰的行为目标的要求设计教学目标,可以改变传统教学目标陈述上的含糊性,使之变得更加明确、可操作。

例如,语文课的一个传统的教学目标表述为“通过教学培养学生的分析能力”,是一个十分含糊的目标,难于操作,难于测量。

改用行为目标陈述法可以表述为:“提供报上的一篇文章,学生能将文章中陈述事实的句子与发表议论的句子进行分类,至少85%的句子分得正确”。

自马杰(1962)提出行为目标的理论与技术后,西方心理学家就教学目标的作用作了许多实证性研究。

例如,德梯斯(G.T.Datis,1970)以十年级学生为被试,以“健康教育”作教材,比较了精确的目标、含糊的目标和无目标三种条件对学生学习成绩的影响。

结果发现,与含糊的目标和无目标条件相比,精确陈述的目标促进了学生成绩的提高。

赫米尔通(R.J.Hamilton,1985)回顾了一系列有关研究后发现,各种不同类型的目标都有助于学生回忆他们阅读过的材料。

只要目标清晰地陈述了要学习的材料,不论目标的类型如何,都有助于言语信息的保持。

我国学者(聂幼梨、王雁,1990;景庆云等,1994)也做过类似的研究,结果发现目标具体化及目标导学均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

另外一些研究发现,一般教学目标(非行为目标)与行为目标均显著地提高了学生的学习成绩,但行为目标与一般目标对学习成绩的影响并无显著差异(J.R.Jankins等,1971)。

提供教学目标的确对学习有益,但对有意学习而言,目标的密度越高,对有意学习的妨碍也越大,或许是目标太多了,注意力分散开,单一目标的学习程度也就降低了(E.Z.Rothkopf等,1972)。

可见,尽管“绝大多数教育心理学家反对使用含糊的教学目标,主张陈述精确的目标”(皮连生等,1997),“但批评意见也从反面提醒我们,行为目标的设计不能琐碎、太繁琐,否则就会物极必反,使教学显得机械、呆板,而丧失其优势”(张大均,1997)。

★ABCD目标陈述法ABCD目标陈述法是由阿姆斯特朗和塞维吉(Armstrong Savage,1983)提出来的一种教学目标陈述技术。

ABCD法包括在以下四个因素:A—听众(Audience):指目标所指向的对象B—行为(Behavior):指表明学习的具体行为C—条件(Conditions):指行为出现的条件D—水平(Degree):指可接受的行为水平例如,这样陈述的一个目标是“每一个学生都将能够对在单元测验的阅读材料中给出的10个项目中的8个下定义。

”在这个目标中,A(听众)指“每一个学生”,B(行为)指“能够下定义”,C(条件)指“在单元测验的阅读材料中”,D(水平)指“10个项目中的8个或80%”。

用ABCD法陈述教学目标时,这四个因素的前后顺序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在一个教学目标中这四个因素要同时具备。

ABCD法的后三个因素与马杰的行为目标三要素是一致的,不过它增加并强调了行为者(听众)这一因素,从而使得教学目标的陈述更加完整。

(采自S.N.Elliott等,1996)二、内部过程与外显行为相结合的目标陈述法尽管行为目标法在理论上有其合理性,对于实现教学目标有一定的作用,但行为目标也存在缺陷。

行为目标基于行为主义的刺激——反应模式,强调行为结果而未注意内在的心理过程,尽管它有助于教学目标的明确化,但行为目标有使教学局限于某种具体的行为训练而忽视学生学习的心理过程的危险。

另外,在教学过程中,确有一些心理过程无法用行为目标来表示。

为了弥补行为目标的不足,格伦兰(N.E.Gronlund,1978)在《课堂教学目标的表述》中,提出了用内部过程与外显行为相结合表述教学目标。

先陈述内部心理过程的目标,然后列出表明这种内部心理变化的可观察的行为样例,使目标具体化。

例如,语文课的一个教学目标可以这样表述:1.理解议论文写作中的类比法(内部心理过程)1.1用自己的话解释运用类比法的条件(行为样例)1.2在课文中找出运用类比法阐明论点的句子(行为样例)1.3对提供含有类比法和喻证法的课文,指出包含类比法的句子(行为样例)这样陈述的教学目标首先强调的是“理解”,而不仅仅是某种外在的行为变化,然后又用一些具体的、可操作的行为样例表明怎样才算是理解。

马杰和格伦兰的目标陈述法加以比较,我们会发现,格伦兰的目标陈述中并不包括条件和标准两个要素。

对此,格伦兰(1995)评论道:“条件和标准对于程序教学以及在简单训练程序中的掌握测验是特别有用的。

然而,在正规的课堂教学中,条件和标准的陈述产生了一长串繁琐的目标单,并因此限制了教师的自由。

”实际的教学经验支持了格伦兰的上述立场,因为很少有教师在他们的目标陈述中去详细说明行为的产生条件和标准。

马杰的工作的重要性在于他的历史影响,但我们所看到的大多数教材中都在运用格伦兰的目标陈述法(P.Eggen等,1997)与马杰一样,格伦兰也非常重视目标陈述中行为动词的运用。

格伦兰(1985)认为所使用的行为动词应该清楚地传达教学的内容并且应该精确地陈述所期待得到的学生的操作行为和操作水平。

在表6-4格伦兰(1995)列出了在教学目标中行为动词的使用方式及其与学生的反应间的对应关系,以及测验任务的实例。

格伦兰将内部心理过程与外部行为变化相结合的目标陈述法,既克服了严格的行为目标只顾具体行为变化而忽视内在心理过程变化的缺点,也同时克服了用传统方法陈述的教学目标的含糊性和不可操作性的弊端。

因此,该方法受到普遍的认可和采纳。

三、表现性目标陈述法该方法是指明确规定学习者应参加的活动及情境,陈述目标时只描述学习者在活动中应表现出来的行为和态度,但不提出可测量的学习结果。

主要用于陈述长期才能实现的情感、能力方面的目标或无须结果化的目标,是对以上两种方法的补充。

综上所述,马杰和格朗伦德分别从行为目标和内部过程与外显行为相结合的目标方面入手,论证了教育目标的陈述方法。

在马杰看来,可观察可测量的行为目标应具备三个要素,即说明通过教学后,学生能作什么(或说什么);规定学生的行为产生的条件;规定符合要求的作业的标准。

行为目标明确地使老师和学生知道,教学目标指的是什么以及如何观察和测量这种能力,它强调学习之后的行为变化和变化的条件。

实际上它的一般模式就是行为主义心理学的刺激——反应模式。

它要求陈述提供什么条件(刺激)和学生能做什么(反应行为)。

只要将刺激和反应规定得具体,则陈述的目标也就具体了。

行为目标虽然避免了用传统方法陈述目标的含糊性,但却是只强调了行为结果和注意了内在的心理过程,这将导致教师可能因此只注意学生外在行为变化而忽略了学生内在的心理能力和情感变化。

格朗伦德的理论,恰是针对行为目标而提出的一种折衷的陈述目标方法。

因为从教育学、心理学角度入手考察,坚持学习认知观的心理学家认为学习的实质则是内在心理变化,那教育的真正目标就不是具体行为的变化,而是内在的能力和情感的变化。

于是教师在陈述教学目标时首先应明确陈述如记忆、知觉、理解、创造、欣赏、热爱、尊重等内在的心理变化。

而为使这些内在的心理变化变得可以观察和测量,还需要列举出反映这些内在变化的行为样品,这样就避免了严格的行为目标只顾及具体行为变化而忽视内在心理变化的缺点,也克服了用传统方法陈述的教学目标的含糊性。

但有时,人的认识和情感变化并不是参加一两次教育活动以后便能立竿见影。

作为教师,也很难预期一定教育活动后学生的内在心理过程将出现什么变,这种情况在品德教育方面尤为明显。

那么,教师又该如何陈述教学目标,才能克服上面两种方法的不足呢?艾斯纳“表现性目标”理论则弥补了这种不足。

表现性目标要求明确规定学生应参加的活动,但不确切规定每个学生应从这些活动中习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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