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政务公开事项公开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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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政务公开制度

学校政务公开制度

学校政务公开制度老莱中心小学老莱中心小学政务公开制度为了加强学校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工作,提高学校管理水平,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监督机制学校校务、政务公开情况由校职代会和全体教职工共同监督。

二、校务、政务公开的范围及内容凡是与学校管理、教学教改密切相关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除党和国家及上级规定的保密事项以外),原则上都要在一定范围内采取适当的方式和程序予以公开.(一)向社会公开的事项1、收费公开:包括收费项目、标准、范围,代收代办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等.涉及收费许可证以外的收费,要征求家长的意见,在自愿的情况下进行,如:学生保险费等。

公开形式采取张榜通知和黑板通知等形式进行。

2、招生事务公开:包括招生计划(招生班级)和有关招生的政策、及录取的学生名单等。

公开形式采取张榜通知和黑板通知等形式进行.有的采取印发征求意见表的形式进行。

3、补助资金公开:包括每学期财政拨付的义务教育保障经费中的助学金、住校生的生活助费等的评定发放,公开形式采取张贴发放花名表等形式进行.(二)向教职工公开的项目1、财务公开:项目包括财政拨款、正常收费、社会捐赠、园地承包、小卖部承包、房屋租赁收入等.2、工程项目公开:如果学校有自己组织的工程建设项目,都要实行招投标。

3、教职工奖惩公开包括各类先进评选奖励的对象、条件、名额、程序,确定上报人选和评选结果;教职工年度工作考核办法和结果;对违法违纪教职工的处理等。

4、干部人事工作公开包括机构改革方案、教师、干部、职工的聘任、职称评审办法等.三、校务、政务公开的主要形式1、通过职工大会把校务、政务的情况在一定的范围进行通报.2、建立党、政、工、团队联系会、校务委员会、教职工座谈会等定期或不定期通报、交流情况。

3、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学生代表、家长委员会成员座谈会,通报校务、政务公开情况。

4、建立校务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布校务、政务公开内容.5、领导班子成员向教职工大会述职,并接受不少于三分之二的职工代表的民主评议和测评.6、对向教职工公开的情况要充分利用校园网络,把能公开的情况全部在校园网上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学校政务公开制度(4篇)

学校政务公开制度(4篇)

学校政务公开制度是指学校对于其行政事务、教学研究、财务管理等方面的信息进行公开并接受公众监督的制度。

通过政务公开,学校可以增加透明度,提高行政效率,增强学校的公信力和公众的满意度。

学校政务公开制度的具体内容包括:1. 行政信息公开:学校应当主动公开行政机构设置、行政职责、人员编制、工作规程等行政管理及学校管理相关信息。

2. 财务公开:学校应当公开其财务管理相关信息,包括预算、财务报表、资产管理情况等。

3. 教学研究公开:学校应当公开教学计划、教学评估、教学成果等教学研究相关信息。

4. 招生录取公开:学校应当公开招生政策、录取标准、招生名额等与招生录取相关的信息。

5. 学校规章制度公开:学校应当公开学校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校纪校规、办学章程等。

6. 监督投诉渠道公开:学校应当公开监督投诉渠道,接受公众对学校工作的监督和投诉,并及时回应。

学校政务公开制度的实施可以通过公告栏、学校网站、媒体公开等手段进行。

同时,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机制,设立专门的部门或机构负责监督和处理公众的监督投诉。

学校政务公开制度(2)是指学校建立一套公开信息的制度,向师生员工及社会公众公开学校的行政管理、财务状况、办学成果、发展计划等相关信息。

这一制度的目的是增加学校的透明度,提高行政决策的公正性和公信力,促进学校与社会各界的互动与合作。

学校政务公开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信息公开:学校应当定期公开行政管理、财务收支、招生录取、教学科研等方面的基本信息,如学校章程、内部管理制度、财务预算和报告等。

这些信息应以适当的形式发布,如网站公告、学校刊物等。

2.决策公开:学校重大决策应当及时向师生员工及社会公众公开,让相关人员了解决策的依据、过程和结果。

这包括学校的发展规划、重大项目的决策等。

3.投诉与监督公开:学校应当建立投诉受理机制,并及时公开相关投诉的处理结果。

同时,学校应当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定期公开学校的监督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学校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制度

学校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学校行政透明度,保障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各级党政机构、各部门、各院(系、部)及全校师生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公开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公开学校政务信息。

2. 全面真实原则:公开内容全面、真实,不得隐瞒、歪曲事实。

3. 及时便民原则:及时公开学校政务信息,方便师生员工查阅。

4. 保密原则: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的信息,依法予以保密。

第二章公开范围和内容第四条学校政务信息公开范围包括:1. 学校发展规划、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及其实施情况;2. 学校财务预决算、经费使用情况;3. 学校招生、就业、考试、评审等方面的信息;4. 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科研创新等方面的信息;5. 学校安全、卫生、环保等方面的信息;6. 学校其他应当公开的政务信息。

第五条学校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应包括:1. 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间、地点、承办部门等基本信息;2. 公开事项的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结果等信息;3. 公开事项的咨询、投诉渠道等信息。

第三章公开形式和程序第六条学校政务信息公开形式包括:1. 学校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2. 学校公告栏、宣传栏等公共场所;3. 其他便于师生员工查阅的方式。

第七条学校政务信息公开程序:1. 各级党政机构、各部门、各院(系、部)按照职责分工,及时收集、整理政务信息;2. 公开事项的承办部门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审核,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3. 审核通过的信息,由学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统一发布;4. 学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对公开的信息进行跟踪管理,确保信息的及时更新。

第四章监督与责任第八条学校设立政务信息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师生员工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举报。

中小学校务公开制度(最新)

中小学校务公开制度(最新)

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彭阳县教育体育局关于推进中小学(园)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学校民主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特制定本公开制度。

第二条校务公开即通过适当形式将学校在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和实施管理过程中所产生的事务及其有关信息公开,以推动学校在民主管理方面的具体探索与实践。

第二章公开的原则第三条校务公开应当遵循合法、及时、真实和公正的原则,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公开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他事项;不得损害学校的合法利益;不得侵犯他人隐私。

第四条校务公开必须坚持以学校为主体的原则,公开工作必须实事求是、注重实效、便于监督,有利于保护教职工、学生及其家长、其他公民和合法社团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利于促进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

第三章组织领导第五条学校要设立校务公开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学校党、政、工、团、教师等代表组成,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负责校务公开全面工作。

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制定学校校务公开工作方案和具体实施计划;建立校务公开工作制度;研究决定校务公开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根据校务公开的实施与执行情况,及时总结经验。

学校要设立校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室为校务公开的办事机构,负责校务公开工作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学校要设立校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校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

校务公开监督小组职责:协助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实施校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情况;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定期评议学校校务公开工作。

第四章公开的内容第八条校务公开必须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将涉及教职工、学生及家长利益的、社会关注度高的有关事项,群众反映强烈的有关事项,以及其他需要特别予以监督的有关事项,作为公开的主要内容。

第九条校务公开按内容可具体分为向社会公开和校内公开两个方面。

(一)向社会公开的主要事项。

1、学校(园)基本情况,包括历史沿革、办学性质、办学地点、办学规模、办学基本条件、机构职能、联系方式等;2、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范围、对象,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报名及报考条件、录取办法,学生学籍注册、转学、休学、复学等手续的办理程序;3、学校(园)收费的类别、项目、标准、依据、范围、计费单位和批准机关以及监督电话;4、学生管理制度、管理办法和学籍管理等规定,学校各类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选评办法及结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费用、补助资金实施办法,奖学金、助学贷款、助学金、勤工俭学的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和结果等。

小学校务公开的具体操作规定

小学校务公开的具体操作规定

小学校务公开的具体操作规定一、背景小学校务公开是指学校向社会公开教育教学、管理运行等相关信息,增强学校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促进学校与家长、社会的互动与合作。

为了规范小学校务公开工作,制定了以下具体操作规定。

二、公开内容小学校务公开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学校基本信息:包括学校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2. 学校办学资质:包括、教师资格证等;3. 教育教学信息:包括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教学大纲等;4. 学生管理信息:包括学生注册信息、学籍管理、考勤制度等;5. 教职工管理信息:包括教师队伍概况、教师任职资格等;6. 学校财务信息:包括财务收支情况、经费使用情况等;7. 学校荣誉与成果:包括学校获奖情况、优秀学生表彰等;8. 学校安全管理信息:包括安全措施、应急预案等。

三、公开方式小学校务公开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1. 学校官方网站:学校应建立健全官方网站,将相关信息及时准确地发布在网站上;2. 通知公告栏:学校应设置明显的通知公告栏,定期更新相关息;3. 家长会议:学校可以在家长会议上向家长公开相关信息;4. 信函或邮件:学校可以通过信函或邮件的方式向家长发送相关信息;5. 其他方式: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他合适的公开方式。

四、信息更新小学校务公开的信息应及时更新,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具体操作如下:1. 定期更新:学校应制定信息更新的时间表,定期对息进行更新;2. 及时更新:学校应及时发布重要信息,如教学计划、学校活动等;3. 引导参与:学校可以鼓励家长、学生和社会公众对息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信息保密小学校务公开应遵守相关保密规定,确保个人隐私和敏感信息的保护。

具体操作如下:1. 保密原则:学校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保密法律法规;2. 信息筛选:学校应对息进行筛选,确保不涉及个人隐私和敏感信息;3. 信息处理:学校应采取合理措施对息进行脱敏处理。

六、监督与反馈小学校务公开应接受社会的监督和家长的反馈,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学校校务政务公开制度

学校校务政务公开制度

一、指导思想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校,保障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加强学校民主管理,提高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基本原则1. 公开原则:学校校务政务公开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 全面原则:校务政务公开应涵盖学校管理、教学、科研、财务、人事、基建等各个方面。

3. 依法原则:校务政务公开应依法依规进行,不得侵犯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4. 及时原则:校务政务公开应及时更新,确保公开信息的时效性。

三、组织机构1. 成立校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校务政务公开工作。

2. 设立校务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具体承办校务政务公开日常工作。

3. 各部门、各学院(系)成立校务政务公开工作小组,负责本部门、本学院的校务政务公开工作。

四、公开内容和形式1. 学校重大决策:学校发展规划、学校年度工作计划、重要改革方案、重大项目建设等。

2. 教学管理:课程设置、教学安排、教学质量监控、学生评教等。

3. 科研管理:科研项目申报、评审、结题、经费使用等。

4. 财务管理:学校财务预决算、经费收支情况、收费项目及标准等。

5. 人力资源管理:教师招聘、职称评定、岗位聘任、工资福利等。

6. 基建管理:校园建设、维修改造、招标采购等。

7. 学生工作:学生奖助学金、资助政策、学生社团活动等。

公开形式:1. 网络公开:在学校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公开信息。

2. 媒体公开:通过校园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发布公开信息。

3. 公示栏公开:在学校公示栏、教学楼、宿舍楼等场所设置公示栏,公布公开信息。

4. 专项会议公开:召开校务会议、教职工代表大会等,公开学校重大决策和事项。

五、公开程序1. 事先审查:公开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应先行审查,确保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2. 制定方案:校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校务政务公开方案,明确公开内容、形式、时间和责任人。

小学校务公开实施细则(三篇)

小学校务公开实施细则(三篇)

小学校务公开实施细则以下是小学校务公开实施细则的一些常见内容:1. 公开内容:小学校务公开的内容包括学校的基本情况、行政管理、财务情况、教育教学工作、师生活动等方面的信息。

2. 公开途径:学校应当通过校园网、学校官方网站、公告栏等途径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更新。

3. 公开周期: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公开的周期,一般不少于一年一次。

4. 公开方式:学校可以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5. 公开范围:学校应当公开与校务管理有关的重要信息,包括校务会议记录、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教师队伍建设、学生评比情况等。

6. 公开责任:学校的领导班子成员是主要负责人,负责校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

7. 公开监督:社会公众、学生家长、教职员工等有权对学校的校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

8. 公开教育辅助:学校可以通过组织家长会、学生会、教师代表大会等方式,加强对学生家长和教职员工的校务公开教育。

以上是小学校务公开实施细则的一些常见内容,具体实施细则可以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完善。

小学校务公开实施细则(二)是指小学校在进行校务公开工作时所遵循的步骤和规定。

以下是一份可能的小学校务公开实施细则的内容:一、校务公开的目的和原则1.目的:加强学校与家长、社会的沟通与合作,提高校务公开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促进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的提升。

2.原则:公平、公正、公开、便民、互动。

二、校务公开的内容1.学校基本情况:包括学校概况、组织架构、师资队伍、办学条件等。

2.学校办学成果:包括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报告、优秀教育成果展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

3.学校经费收支情况:包括校园建设、教学设备、教材、课外活动等经费的来源和使用情况。

4.学校安全与保卫情况:包括学校安全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事故的处理等。

5.学校师生评价:包括学生对教师的评价、家长对学校管理的评价、教师对学校管理的评价等。

学校政务公开管理规定

学校政务公开管理规定

学校政务公开管理规定近年来,随着社会进步和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公民对于政务公开的需求越来越高。

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重要的行政改革举措,不仅有助于提高政府的透明度和廉洁性,也是推动公民参与和监督的重要途径。

而学校作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场所,也应当加强政务公开管理,促进学校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民主化。

在这篇文章中,将从不同角度分析学校政务公开管理规定的必要性、内容和实施步骤。

一、政务公开管理规定的必要性政务公开不仅是一种行政要求,也是一种体现民主、促进公正的重要制度安排。

学校作为育人的场所,其管理决策直接关系到师生、家长和社会的利益。

因此,制定学校政务公开管理规定具有以下必要性:1. 促进学校管理的公开透明。

学校作为公共机构,其管理决策应当接受公众的监督。

政务公开管理规定可以使学校的管理过程更加透明,增强公众对于学校管理的信任和满意度。

2. 增强学生、家长和教师的参与意识。

学校政务公开可以激发学生、家长和教师的积极性,让他们更好地参与到学校管理中来,共同促进学校的发展。

3. 提高学校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通过公开学校管理的规定和决策,可以促使学校管理者更加严谨和科学地进行决策,提高学校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二、学校政务公开管理规定的内容学校政务公开管理规定的内容应当包括以下方面:1. 学校管理机构和职责的公开。

明确学校管理机构的组成和职责,公开学校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和绩效考核标准。

2. 学校财务收支的公开。

公开学校的财务收支状况,包括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确保学校的财务管理透明、合法。

3. 师资队伍和教育教学信息的公开。

公开学校的师资队伍情况,包括教师的专业背景、履历等,以及教育教学的相关信息,如教学计划、学生成绩和评估等。

4. 学校活动与项目的公开。

公开学校的各类活动和项目,如文化艺术节、社会实践等,鼓励学生活动和自主发展。

5. 学校行政管理制度的公开。

公开学校的行政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确保学校管理的规范性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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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政务公开事项公开标准(试行)过程一级目录二级目录三级目录内容要求公开依据公开主体公开时限公开格式公开方式(载体)决策公开部门文件文件分类、生成日期、标题、文号、有效性、关键词和具体内容等。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2.《安徽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程序规定》(皖政办发〔2017〕18号)教体局信息形成起20个工作日内文字政府门户网重大决策预公开决策公开制度决策公开的制度性文件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2.《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16〕47号)教体局信息形成起20个工作日内文字政府门户网意见征集决策草案或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相对集中的意见建议不予采纳的,公布时要说明理由。

1过程一级目录二级目录三级目录内容要求公开依据公开主体公开时限公开格式公开方式(载体)执行公开教育改革落实情况教育体制机制改革重点任务落实情况、成绩经验等。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2.《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制定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全国改薄办函〔2014〕5号)教体局信息形成起20个工作日内文字政府门户网重要政策执行情况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展和实施成效等教体局信息形成起20个工作日内文字政府门户网控辍保学控辍保学工作方案、督导检查结果公告、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教师队伍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办法、支持政策、有效措施、工作进展和实施成效等重大项目实施情况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我区已无薄弱学校教体局信息形成起20个工作日内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我区不在此项目范围内,增加午餐工程内容教育信息化教育信息化工作进展和实施成效等1.《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教技〔2012〕5号)文字政府门户网2过程一级目录二级目录三级目录内容要求公开依据公开主体公开时限公开格式公开方式(载体)管理公开权责目录清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21号)2.《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省级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通知》(皖政〔2014〕29号)教体局信息形成起20个工作日内文字政府门户网人事管理教师资格教师资格认定文件、结果等1.《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2.《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教体局信息形成起20个工作日内,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文字政府门户网3过程一级目录二级目录三级目录内容要求公开依据公开主体公开时限公开格式公开方式(载体)教师招聘教师招聘文件、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拟聘人选等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施细则的通知》(皖教师〔2013〕9号)3.《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的实施意见》(皖教师〔2013〕10号)教体局文字政府门户网教师职称评审教师职称评审文件、评审结果等教体局文字政府门户网中小学预决算中小学预算情况局属中小学经费收支情况,学校资产和受赠物的管理使用情况(按学校逐一公布)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13号)2.《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教体局学校信息形成起20个工作日内文字政府门户网4过程一级目录二级目录三级目录内容要求公开依据公开主体公开时限公开格式公开方式(载体)中小学决算情况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16〕36号)招生入学招生范围义务教育招生范围、学区划分等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2.《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14〕1号)3.《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皖教基〔2016〕4号)4.《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教办〔2010〕15号))教体局学校信息形成起20个工作日内文字政府门户网招生条件义务教育招生条件,随迁子女入学办法,针对部分适龄儿童或少年延缓入学、休学或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等特殊需求的政策解读等学校情况义务教育学校情况,包括办学性质、办学地点、办学规模、办学基本条件、联系方式等(按学校逐一公布)招生结果义务教育招生结果5过程一级目录二级目录三级目录内容要求公开依据公开主体公开时限公开格式公开方式(载体)督导评估督导评估制度督导评估制度1.《教育督导条例》(国务院令第624号)2.《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教育督导报告发布暂行办法〉的通知》(国教督办〔2015〕号)教体局信息形成起20个工作日内文字政府门户网督导评估报告督导评估报告、开展规范办学行为检查的通报等整改落实情况教育督导反馈意见和规范办学行为的整改落实情况校园安全学生住宿、用餐、组织活动等服务事项及安全管理情况,自然灾害、传染病等涉及师生安全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及处置情况等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7〕35号)2.《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教办〔2010〕15号)教体局信息形成起20个工作日内文字政府门户网服务公开行政权力行政审批行政审批目录及流程图行政审批目录及流程图 1.《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2.《中共中央办公教体局信息形成起20个工作日内文字政府门户网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政审批结果行政审批结果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目录及流程图行政处罚目录及流程图67过程 一级目录 二级目录 三级目录 内容要求公开依据公开主体公开时限 公开 格式 公开方式 (载体)行政处罚结果行政处罚结果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21号) 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省级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通知》(皖政〔2014〕29号) 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2017〕25号)行政奖励行政奖励目录及流程图 行政奖励目录及流程图行政奖励结果行政奖励结果行政确认行政确认目录及流程图 行政确认目录及流程图行政确认结果行政确认结果行政规划行政规划目录及流程图 行政规划目录及流程图行政规划结果行政规划结果其他权力其他权力目录及流程图其他权力目录及流程图其他权力结果 其他权力结果公共服务公共服务清单 公共服务清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教师资格条例》教体局信息形成起20个工作日内文字政府门户网公共服务指南及流程图 公共服务指南及流程图办理结果公共服务办理结果过程一级目录二级目录三级目录内容要求公开依据公开主体公开时限公开格式公开方式(载体)中小学办事公开局属中小学现行规章制度、办事流程、联系方式等(按学校逐一公布)《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教体局信息形成起20个工作日内文字政府门户网收费目录及标准收费的类别、项目、标准、依据、范围、计费单位和批准机关以及监督电话等教体局信息形成起20个工作日内文字政府门户网咨询和举报渠道咨询和举报渠道教体局文字政府门户网结果公开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等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教体局与文件同步发布文字政府门户网规划计划实施情况规划计划实施情况、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等与文件同步发布文字政府门户网政策解读上级政策解读国家、省、市等上级机关或者专家、学者关于上级重要政策措施的解读材料。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机制的意见》(中办发〔2014〕21号)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教体局及时发布信息。

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快速反应,最迟要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文本图表音频视频政府门户网本级政策解读政策文件的起草、审核部门或者专家、学者,以文字、图片、图表、视频的方式对政府政策文件出台的背景、依据、核心8过程一级目录二级目录三级目录内容要求公开依据公开主体公开时限公开格式公开方式(载体)内容、主要条款等做出的解释说明。

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布会,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

回应关切主动回应针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和突发公共事件等重点事项的主动回应内容。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2.《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皖政办秘〔2016〕205号)教体局及时发布信息。

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快速反应,最迟要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

文字政府门户网互动回应在收集分析研判舆情的基础上,针对舆论关注的焦点、热点和关键问题的互动回应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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