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车停靠点
单位车停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单位车辆停放秩序,提高停车资源利用率,保障单位车辆及人员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车辆,包括但不限于公务车、员工私家车、外来访客车等。
第二章停车区域划分第三条单位停车场应按照车辆类型、使用性质等因素进行合理划分,设置不同的停车区域。
第四条公务车停放区域:指定专门的公务车停放区域,确保公务车辆有序停放。
第五条员工私家车停放区域:设立员工私家车停放区域,并根据员工职务、工龄等因素,实行不同级别的停车优惠政策。
第六条外来访客车停放区域:设立外来访客车停放区域,并明确停放时间及费用标准。
第三章停车规定第七条停车车辆必须按照指定的区域停放,严禁占用消防通道、应急通道、无障碍通道等公共区域。
第八条停车时,车辆应停放在车位线内,不得跨线停放,不得逆向停放。
第九条车辆停放时,应关闭引擎,拉紧手刹,确保车辆安全。
第十条停车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应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寻求帮助。
第四章停车管理第十一条设立停车场管理员,负责日常停车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管理员应定期检查停车场设施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管理员应加强对停车场车辆的管理,对违规停放车辆进行劝离或处罚。
第十四条停车场管理员应做好车辆出入登记工作,记录车辆停放时间、车牌号等信息。
第五章奖惩措施第十五条对遵守本制度、自觉维护停车秩序的员工,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等处罚。
第十七条对严重违反本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单位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单位车停放管理制度解读本制度旨在通过明确停车区域、规范停车行为、加强管理监督等措施,确保单位车辆停放秩序,提高停车资源利用率,保障单位车辆及人员安全。
员工应认真学习并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良好的停车环境。
《关于严格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使用的通知》

《关于严格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使用的通知》发布时间:[xx-12-1822:38:22]点击量:[43]沧州市民政局沧民字〔xx〕48号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根据市纪委、市监察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使用的通知》(沧纪字〔xx〕55号)要求,为切实规范公务用车管理,结合我局实际,现就严格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使用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非工作时间公务用车集中封存停驶的规定非工作时间是指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双休日等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工作日下班时间等。
(一)非工作时间公务用车一律在单位集中封存停驶或指定地点存放。
局机关的公务用车有车库的全部停放在机关办公楼南院车库,无车库的停放在机关办公楼南院。
(二)公务用车集中封存停驶后,公车钥匙、停放场所(含车库)钥匙及公车加油卡要按便于检查的要求明确专人集中管理。
机务用车在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国家法定节日期间封存停驶的,其公车钥匙、车库钥匙及公车加油卡交由办公室负责车辆管理的人员集中管理;在双休日、工作日下班时间封存停驶的,其公车钥匙、车库钥匙及公车加油卡交由当日政务值班人员集中管理。
(三)每天担任值班任务的值班车钥匙、车库钥匙及加油卡由当日值班司机保管,但使用车辆必须经当日值班领导批准,否则按公车私用对待。
(四)公务用车集中封存停驶后,要填写《非工作时间公务用车封存停驶情况登记表》,局机务用车由办公室报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和驻局纪检组,局属单位报驻局监察室。
(五)确因工作需要,非工作时间必须使用公务车辆的或使用车辆时间较长且在非工作时间仍需使用的(如外出开会),要填写《公务用车使用派车单》一式两份,一份随车备查,一份由办公室负责车辆管理的人员保存备查。
(六)因接送领导上下班或其它公务活动,需在非工作时间短暂使用公车的可不填写《公务用车使用派车单》,但用车时段要在合理时间内,且公务结束后要立即将车辆放置在集中封存地点。
驾驶员及公务车辆管理制度

驾驶员及公务车辆管理制度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和规范驾驶员及公务车辆管理,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成本,保障机关工作正常运转,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公务车辆的调度派遣(一)机关公务车辆统一由局办公室管理调度安排,局领导和各科室需使用公务车辆(执法车辆由分管执法工作的领导调度安排),须提前(紧急情况除外)将用车时间、到达地点、任务告知局办公室。
(二)车辆调度使用按照先急后缓、先局领导后科室的原则执行。
如有紧急公务应优先满足科室用车(抢险救灾、文物拯救等)。
(三)因广州市执行车辆限行制度,局有关工作人员公务活动一般不派专车到广州,应尽量乘座公共交通工具。
(四)符合以下公务出行情形的,可以派遣公务车辆:1、接待上级、兄弟单位、以单位名义邀请的专家(学者)、其它承担重要公务的人员来韶开展专项公务活动。
2、由我局牵头组织的多部门联合检查、调研等公务活动。
市文化旅游体育局 市文化旅游体育局 汽油票(存根联) 汽油票(加油联)编号:油号:数量:油号:数量:车号:行驶里程:车号:行驶里程:日期:年 月 日日期:年 月 日经手人:经手人: 注:本票需双方经手人核对内容并签名确认方可结账附件4编号:附件5市文化旅游体育局车辆加油登记表年度:车号:说明:1、本表由车管干部填写,驾驶员每次领取油票时,均需报车辆行驶总里程,由车管干部用本次行驶总里程减去上次行驶总里程,对加油数量和行驶里程进行油耗判断。
2、司机外出临时加油也要进行登记。
附件6市文化旅游体育局车辆维修保养审批表(存根)编号:说明:修理厂盖章确认后,由车管干部保存。
(公章)市文化旅游体育局车辆维修保养审批表编号:说明:此联由修理厂保存,结算维修保养费用时,需将此联同维修保养项目清单、发票一并送达车主单位核对,经审核无误后付款。
附件7市文化旅游体育局洗车登记表年度:附件8市文化旅游体育局车辆购置工具(配件)申请表说明:此表作为附件同购置发票一起报销。
3、市委、市政府安排的需我局派出的公务用车(以文件通知为准)。
机关车辆停放管理规定(5篇)

机关车辆停放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关公务车辆管理,提高公务车辆使用效益,节约经费,确保运转有序和行车安全,按照市纪____公车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对原有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机关公务车辆,是指机关从事公务活动的用车。
第三条车辆管理的内容包括车辆日常管理、调度与使用、维修与保养、车辆费用管理、驾驶员管理等。
第四条机关车辆管理坚持有利工作,集中安排,统一调度,注重节约,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五条局办公室是机关公务车辆管理的职能部门,由专人负责管理;局监察室对机关车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日常管理第六条严格车辆管理。
固定车辆驾驶人员,不得将车辆借与他人驾驶。
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自行承担,车辆行驶必需的相关随车证照(资料)由驾驶员负责妥善保管。
第七条严格控制车辆运行费用。
切实加强车辆用油管理,严格执行“一车一卡”加油办法。
驾驶员持本车加油卡到指定加油站加油,车辆管理人员根据加油站每月提供的加油记录,与驾驶员提供的数据进行核对,准确掌握每台车的耗油情况。
驾驶员要随时掌握加油卡的资金余额,需要补充时提前向车管人员报告。
一般情况下不得用现金加油,否则不予报销。
第八条严格执行公车使用登记制度。
局办公室统一印制《机关公务车辆出车登记表》(以下简称《出车登记表》),每台车辆均要建立出行记录台账。
驾驶员根据安排的出车任务如实填写《出车登记表》(出车事由、地点、里程等),并经用车人签字确认。
驾驶员要妥善保管《出车登记表》,不得遗失。
车管人员每月负责对《出车登记表》进行审核,审核车辆行驶里程、油耗等情况,次月____日前汇总成册送相关领导。
第九条严格执行车辆回单位停放制度。
正常上班时间,未外派公出的车辆必须停放在单位;周一至周四的中午、下午及周五的中午下班后,机关所有公务车辆原则上应停放在单位,因特殊情况不能回单位停放的,需经因工作需要使用该车的局领导同意,但必须确保车辆的安全,如出现车辆损坏、丢失等情况,一切经济损失由驾车人员自负,同意该车在外停放的局领导承担相应责任;周五下午下班后至星期日,机关所有公务车辆必须回单位停放(局领导因工作需要用车时,驾驶员到单位开车,用完后立即将车开回单位停放);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除值班车辆和应急执法车辆外,其他车辆须封存停驶。
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

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为加强车辆使用和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业务工作正常运转,节省车辆使用开支,结合我办(公司)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一、车辆调派使用、用油管理、维修管理、车辆管护,统一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具体负责实施。
二、调派车辆的原则就是先急后急,先关键后通常,保证工作顺利开展和行车安全。
三、关于车辆使用管理(一)每天上班时间,本筹办(公司)的车辆统一分散在单位门前停车场,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根据用车计划展开调派并搞好用车备案工作。
(二)因工作需要用车的,必须做好用车登记手续,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调派车辆;离开市辖区用车的由单位领导审批,未经批准调派的车辆不得擅自出车。
(三)单位车辆原则上不外借,特定情况须要租借时,必须经单位领导核准;租借期间,车辆的用油和司机的补助金,由借车方分担。
(四)车辆调派使用时,原则上由专职司机驾驶,专职司机不够安排时,可安排具有合法驾照的人员驾驶,其他人擅自驾车发生事故的,一切责任由其承担。
专职司机和有合法驾照人员因违反交通规则由其承担责任发生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赔偿。
(五)司机行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保证行车安全。
例如出现意外事故,司机必须积极主动采取措施,帮助处置,并及时向单位领导和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报告。
四、关于车辆用油管理(一)市内行车助威,原则上持卡至加油站助威,特定情况经单位领导同意才可以现金助威。
市外行车须要助威时,须凭盖存有税务、加油站单位印章的正式宣布发票缴费。
(二)润滑油更换按规定里程报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核准后进行更换,登记工作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负责。
五、关于车辆修理管理(一)车辆需维修、更换零配件的,先由司机提出申请,小故障由司机检查确诊,大的故障由二名以上司机会诊,能自己处理的故障尽量自己处理,不能处理的,填写《车辆维修申请表》,按程序经领导审批后,到定点的维修站(厂)进行处理维修。
(二)在市辖区外车辆出现故障须要修理的,必须及时向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报告,根据实际情况就地修理,但事后必须齐广君《车辆修理申请表》,按程序上报审核。
机关车辆停放管理规定(三篇)

机关车辆停放管理规定通常由各级政府、机关单位或者企事业单位制定,具体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机关车辆停放管理规定:1. 停车场划定:机关单位应指定专门的停车场,对车位进行划定,保证车位数量充足,并保证停车场内道路畅通。
2. 非机动车与机动车分别停放:各类机关车辆应当单独停放,与非机动车停放区域相分隔。
3. 专项车辆停放:各类专项车辆(如救火车、警车等)应指定专门的停车位,优先停放。
4. 注册登记:机关车辆需要在规定的地点进行注册登记,提供车辆信息和驾驶人信息。
5. 停车准确:机关车辆停放时应准确停靠在指定车位上,避免占用他人车位。
6. 停车时间限制:根据停车需求和车位数量,可以规定机关车辆停车的最长时间。
7. 异地停放:如需机关车辆在外停放时,应提前向单位申请,并按照规定规定停放地点。
8. 严禁乱停乱放:严禁机关车辆乱停乱放,阻碍交通或占用他人车位。
9. 管理和监督:机关单位应设立停车管理机构或委托专门的停车管理机构,负责管理和监督机关车辆停放情况。
这些规定的具体实施方法和罚则等细节,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具体规定。
机关车辆停放管理规定(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关车辆的停放管理,确保停放秩序,提高停放效率,保障机关工作正常进行,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章停车区域第二条各机关应指定专门的停车区域,用于机关车辆的停放。
第三条停车区域应满足以下条件:(一)位置合理,方便机关人员停放车辆;(二)具备合适的停车位数量,以满足机关车辆的停放需求;(三)停车位应标明车位编号,保证停车有序。
第四条各机关应划定合理的停车位划分标线,保证车辆停放有序。
第五条停车位划分标线的规范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车位宽度不得小于2.5米。
第六条停车区域应设立明显的停车标识,方便机关车辆停放。
第三章停车方式第七条机关车辆停放应采用倒车入位的方式,车头朝外。
第八条机关车辆停放时应保持适当间距,不得挤占其他停车位。
第九条机关车辆停放时应停放整齐、密集,确保最大限度利用停车位。
公务车管理制度(5篇)
公务车管理制度是指对公务车的使用、配备、维修保养、运输和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的一套制度,旨在提高公务车管理水平,加强对公务车的监督,确保公务车的合理使用和运行安全。
下面详细介绍公务车管理制度。
一、公务车配备制度1. 根据本单位工作需要,科学确定公务车配备数量,制定公务车配备计划,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执行。
2. 公务车使用单位应编制公务车车辆配备证明材料,包括车辆数量、车型、发动机排量、座位数和购买或租赁公务车的依据等,备案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3. 公务车的配备应符合车辆国家标准和安全要求,车辆的配置应以提高工作效率为主要目标,满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出行需要。
二、公务车使用制度1. 公务车的使用应遵循公务需要和经济合理原则,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为目标。
2. 公务车的使用应按照预定的计划和安排,提前申请,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
3. 公务车的使用应按照使用事由、时间、地点和人员等填写使用登记表,明确使用目的和用途。
4. 公务车的使用人员应按规定驾驶车辆,严禁超员和超速行驶,不得酒后驾驶。
5. 公务车的使用人员应爱护公务车,保持车辆清洁,不得擅自改装或私自使用。
三、公务车维修保养制度1. 公务车的维修保养应建立完善的维修保养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2. 公务车的维修保养应由专业的维修保养单位进行,不得委托非授权的单位进行维修保养。
3. 公务车的维修保养费用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报销,必须提供相关的维修保养发票和维修记录。
4. 公务车的维修保养信息应建立健全的档案记录,包括维修保养时间、项目和费用等,供查询和监督使用。
四、公务车运输制度1. 公务车的运输应遵循公务需要和节约用车原则,确保公务车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2. 公务车的运输应按照事先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严禁私自改变行程和路线。
3. 公务车的运输人员应具备驾驶证和驾龄要求,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五、公务车管理机制1. 公务车管理应建立完善的责任制度,明确各级责任人的管理职责和监督责任。
合肥科学岛 岛上班车时刻表
车队班车公务车运行时刻表(2015年6月更新)日常班车时刻表(周一至周五)车辆编号发车时间始发站终点站主要停靠站1号车7:18市府广场(安庆路)等离子体所(四号楼)城隍庙后门;省公安厅;三里庵;新加坡花园城。
16:50等离子体所(四号楼)市府广场(安庆路)2号车7:30三里庵(肥西路)等离子体所(四号楼)强磁场;湖公馆;金色池塘;金牛路;龙居山庄;大润发。
16:50等离子体所(四号楼)三里庵(肥西路)3号车7:25安居苑等离子体所(四号楼)公交二公司;合家福(通用所);十里庙;岳西路;潜山路。
(16:50班车延伸至科大北区)16:50等离子体所(四号楼)经安居苑到科大北区4号车7:30名君家园等离子体所(四号楼)强磁场;二号楼;香樟大道;桂花园;大溪地。
16:50等离子体所(四号楼)名君家园5号车7:28三里庵(肥西路)二号楼安光所;公交二公司;大铺头;三里庵。
16:50 二号楼三里庵(肥西路)6号车7:16科大东区(北门)经二号楼至四号楼银宝大厦;肥西路;西园中学对面;金牛路;湖公馆;一号楼;二号楼。
16:45 二号楼科大东区(北门)一号楼;二号楼;湖公馆;金牛路;西园中学;肥西路与南一环交口;步瑞祺。
7号车7:18安医大新区校门口(经开区)等离子体所(四号楼)习友路与翡翠路交口;祁门路与翡翠路交口;南二环与西二环交口;望江路与西二环交口;梦园北门;智能所;安光所;二号楼。
16:48等离子体所(四号楼)安医大新区校门口(经开区)8号车7:18市府广场(安庆路)二号楼公安厅;安光二室;安光所;综合楼。
16:50二号楼市府广场(安庆路)安光所;长丰路;公安厅。
(到达市府广场后原路返回)9号车(中巴) 7:25 名君家园等离子体所(四号楼)强磁场;二号楼;半岛路;新加坡花园城。
(17:30从科大西区返回至科学岛)16:50等离子体所(四号楼)经名君家园至科大西区10号车7:20三里庵(肥西路)固体所安居苑;潜山路;大溪地;桂花园;新加坡花园城;智能所;二号楼。
公务车停车位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了规范公务车停放秩序,提高停车位利用率,确保公务车辆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关所有公务车辆,包括但不限于轿车、面包车、越野车等。
三、管理制度1. 停车区域划分(1)公务车停车位应设置在机关内部或周边指定区域,并设立明显的标识。
(2)公务车停车位分为固定停车位和临时停车位。
固定停车位分配给特定车辆使用,临时停车位供临时来访车辆使用。
2. 停车规则(1)公务车辆须按照规定停车,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应急通道、行人通道等。
(2)公务车辆停放在指定区域内,不得随意占用他人停车位。
(3)公务车辆停放时,应确保车辆与车辆之间、车辆与墙壁之间保持安全距离。
(4)驾驶员离开车辆时,应确保车辆熄火、拉紧手刹、关闭车窗,防止车辆被盗。
3. 停车管理(1)机关设立停车位管理人员,负责公务车停车位的日常管理。
(2)停车位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公务车停车位进行检查,确保车辆停放规范。
(3)发现违规停放车辆,停车位管理人员应立即予以制止,并通知驾驶员改正。
(4)对屡次违规停放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 车辆调度(1)公务车停车位应优先保障公务用车需求。
(2)临时来访车辆需在指定区域内停放,并按照规定缴纳停车费用。
(3)机关内部车辆调整时,应优先考虑公务车停车位。
四、监督与处罚1. 机关内部设立监督举报渠道,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监督。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罚款、停职检查等处罚。
3. 对严重违反本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机关办公室负责解释。
3. 机关各部门应按照本制度要求,加强对公务车停车位的管理,确保公务车辆停放秩序。
4. 机关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可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单位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单位车辆停放管理规定单位车辆停放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保障单位内车辆停放秩序,确保单位车辆顺利停放,维护单位内部交通的良好运行,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单位车辆包括所属单位的公务车、员工私家车以及来访车辆等,其中公务车辆优先停放。
第三条单位内车辆停放的位置按照层级划定,地下停车库分配给单位领导和重要部门,地面停车场分配给员工和来访车辆。
第四条公司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统一规划车辆停放区域,并设立合理的停车位数量。
第五条单位车辆停放区域内应有清晰明确的车位标识,每个停车位配备编号,以方便车主停放。
第六条公务车辆无特殊情况不得在临时停车位长时间停放;非公务车辆不得占用公务车辆专用车位。
第七条车辆所有人应按规定将车辆停放在指定车位,并注意遵守交通规则和停车标识。
第八条车辆停放期间,车辆所有人应保持电话畅通,以方便他人与其联系。
第九条车辆所有人应妥善保管停放车辆的车钥匙,严禁将车钥匙交给他人临时停放车辆。
第十条临时停车位只供单位成员在临时有事时短时间停放,不得长期占用。
第十一条在停车期间,禁止车辆闲置发动机、放置儿童、擅自改装车辆或从事非法活动。
第十二条不得将车辆停放在消防通道、门禁位置、卫生间出入口等特定位置,以免影响单位日常活动和紧急情况下的安全疏散。
第十三条车辆所有人应遵守本单位的停车管理制度,遵循停车秩序和仪态,尊重他人权益。
第十四条违反本规定的车辆将被进行警告、罚款等处罚,并有可能被要求转移停车位置或暂停停车资格。
第十五条公司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应建立健全车辆停放管理的监管机制,对违规行为进行惩处,并不定期开展停车知识教育培训。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以上是单位车辆停放管理规定的内容,请车辆所有人和相关人员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单位车辆停放秩序,确保单位内交通有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