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第九批特级教师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
特级教师名单(2)

孙慧敏 马慧琴 王朝晖 刘正林 孙铁龙 闫 虹
王延荣 张福全 兰志莉 贺建旗 韩朝霞 卫生虎 吴 浩
任教学科 地理 英语 语文 语文 语文 语文 语文 数学 物理 幼教 幼教 幼教 聋儿语训 语文 语文 物理 语文 化学 语文 思品 语文 数学 数学 数学 化学 化学 政治 英语 化学 物理 英语 物理 数学
冯云鹏 李 李 李 晔 克 军
陈晓鸥 马华丽 袁芹芹 高雅锦 左 茹
苏晓芬 赵文英 李 力
刘大鸣 刘自强 全进凯 陈 芳
徐兴堂 许名菊 宋朝军 董才安 蒲耀才 邹安生 夏忠丽 王国礼 杨红霞 李建莉
4
陕西省第九批特级教师名单(拟定)
序号 132 133 134 135 136 137 138 139 140 141 142 143 144 145 市区 商洛 商洛 商洛 商洛 商洛 商洛 商洛 商洛 杨凌 省直 省直 省直 省直 省直 姓 名 李书君 杨 芳 工作单位 陕西省丹凤中学 商南县城关小学 陕西省柞水中学 陕西省柞水中学 陕西省商洛中学 商洛市教研室 商南县幼儿园 陕西省镇安县职教中心 杨凌示范区杨凌高新中学 西安市66中 陕西省西安中学 陕西省西安小学 西安爱知中学 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所 性别 男 女 男 男 女 女 女 男 男 男 男 女 男 女
陕西省第九批特级教师名单(拟定)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市区 西安 西安 西安 西安 西安 西安 西安 西安 西安 西安 西安 西安 西安 西安 西安 西安 西安 西安 西安 西安 西安 西安 西安 西安 西安 宝鸡 宝鸡 宝鸡 宝鸡 宝鸡 宝鸡 宝鸡 宝鸡 姓 名 赵 丽 工作单位 西北大学附属中学 西安市远东一中 西北工业大学附属中学 西安高新第一中学 陕西师范大学附属小学 西安市青年路小学 临潼区铁路小学 西安市第一中学 西安市东元路学校 西安市第五保育院 莲湖区教师进修学校 西安市第一保育院 西安市第二聋哑学校 西安市第八十五中学 西安交通大学附属中学 西安交通第二附属中学 高新第一中学初中校区 西安市铁一中学 新城区后宰门小学 户县教育局教研室 阎良区第一学校 长安区第四中学 户县第一中学 西安育英小学 长安区教研室 眉县槐芽中学 宝鸡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 渭滨区长岭中学 渭滨区渭滨中学 宝鸡中学 岐山高级中学 宝鸡文理学院附中 宝鸡市第一中学 性别 女 男 女 男 女 女 女 女 女 女 女 女 女 女 男 男 男 男 女 男 女 男 女 女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女 女 男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申报评审山西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通知-晋教师继[2007]13号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申报评审山西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通知-晋教师继[2007]13号](https://img.taocdn.com/s3/m/cb1a53df5ebfc77da26925c52cc58bd63086935c.png)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申报评审山西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通知正文:----------------------------------------------------------------------------------------------------------------------------------------------------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申报评审山西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通知(晋教师继[2007]13号)各市教育局:为了加强我省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省教育厅于1998年开始山西省中小学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选拔工作。
根据《关于选拔山西省中小学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通知》(晋教师[1998]10号)规定,省级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实行动态管理,任期三年。
现在我省各地指标都有一定空缺,因此省教育厅决定于12月上旬进行新任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审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省级骨干教师:1、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和《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从事教学工作满10年以上;担任班主任工作累计3年以上;小学(幼儿园)、初中、高中(含幼师)教师分别具有小学一级、中学一级或中专中级及以上职称。
2、热爱祖国,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尊重、关爱全体学生;具备引导学生健康成长的心理健康知识,善于运用先进的教育理念管理学生。
追求上进,不断学习,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学习且成绩优良。
3、具有扎实的教学基本功和系统的基础理论知识,持有信息技术培训初级证书;教育教学观念新,积极参加教学改革,带头实施素质教育,教育教学效果良好,成绩优良。
4、一般应有市级骨干教师或市级教学能手称号。
5、城市学校(含县城)教师须有县级以上论文或获得县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农村(乡镇及其以下)学校教师须有联校(中心校)级以上论文或优秀教学成果奖。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第九批特级教师的通知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第九批特级教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4.03.19•【字号】鄂教师[2014]3号•【施行日期】2014.03.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第九批特级教师的通知(鄂教师〔2014〕3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有关高等院校、大型厂矿企业,省直有关单位:为了表彰特别优秀,且能够发挥示范作用的高水平教师,促进教师队伍建设,推进湖北教育改革和发展,根据《省教育厅、省教育奖励基金会关于印发<湖北省“名师工程”实施方案>及开展湖北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鄂教师[2003]9号)、《省教委、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教委、人事部、财政部<关于颁发“特级教师评选规定”的通知>的通知》(鄂教人[1993]045号)文件精神,省教育厅决定评选第九批特级教师。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及对象第九批特级教师的评选范围和对象是:中小学(含职业中学、盲聋哑学校、工读学校)、幼儿园(含学前班)、中等职业学校(含师范学校)、教师进修学校的在职教师和教研人员。
其中教研人员的推荐、评选比例控制在5%以内,校级领导(含中小学、中职学校正、副校级,幼儿园正、副园级)的推荐、评选比例控制在10%以内。
为支持和鼓励教师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长期从教,加强农村优秀教师队伍建设,在特级教师评选时设立专项指标向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倾斜。
由于湖北现有在岗特级教师学段、学科分布不均,各地在推荐评选对象时,在坚持条件的前提下,要尽可能兼顾学段、学科的平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应占一定比例。
二、评选原则第九批特级教师的评选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1、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优中选优,宁缺勿滥;2、坚持评审与考核相结合,注重工作实绩;3、坚持“四公开一监督”,即政策公开,指标公开,考核成绩公开,评审结果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评选山西省第八批特级教师的通知-晋教人[2010]16号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评选山西省第八批特级教师的通知-晋教人[2010]16号](https://img.taocdn.com/s3/m/2177032e0a4c2e3f5727a5e9856a561252d321d0.png)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评选山西省第八批特级教师的通知正文:----------------------------------------------------------------------------------------------------------------------------------------------------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评选山西省第八批特级教师的通知(晋教人[2010]16号)各市教育局、各有关单位: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今年我省将评选第八批特级教师。
现就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职业中学、幼儿师范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校外教育机构的在编在岗教师,省、市、县级教科院(所、教研室)在编在岗教研人员。
二、评选条件(一)学历和资格条件1、小学教师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中学(进修校、师范学校、其它教育机构)教师和教研员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农村学校教师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
2、具有与任教学校层次相应的教师资格。
3、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15年以上,聘任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10年以上,聘任中学高级教师5年以上。
4、城镇中小学教师应有在农村中小学任教或支教1年以上的经历。
没有在农村中小学任教(支教)1年以上经历的,评选特级教师后3年内,必须到农村中小学任教(支教)一年以上(教师个人和学校评前必须有承诺书)。
5、中小学校长接受过岗位培训,并按计划参加了提高培训。
办理了提前离岗手续以及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办理退休手续的教师、校长、教研员,均不再推荐。
年龄、从教年限、任职年限计算均截止至2010年12月底。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方针政策,一贯模范履行教师职责。
2、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敬业爱生,严谨治学,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九届基础教育“三优工程”评选活动的通知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九届基础教育“三优工程”评选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4.05.10•【字号】晋教基函〔2024〕36号•【施行日期】2024.05.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九届基础教育“三优工程”评选活动的通知晋教基函〔2024〕36号各市教育局:为落实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深化行动方案》精神,持续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巩固“双减”成效,促进我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省教育厅决定委托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组织开展第九届基础教育“三优工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活动内容与要求本届“三优”工程评选内容为优质课、优秀案例和优秀教研成果。
(一)优质课参评学科与要求1. 参评学科小学: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科学、音乐、美术、体育、综合实践活动、特殊教育。
初中: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特殊教育。
普通高中: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通用技术。
2. 具体要求(1)优质课应充分体现国家课程方案、课程标准的育人要求,具有明确的基于核心素养的教学目标,凸显教、学、评一体化的理念。
课堂教学结构设计符合学生认知逻辑,教学活动组织体现学科特点,有利于培养学生思维能力和实践能力。
教学手段运用有益于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促进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
教师教学以学生为主体,注重情境教学、合作学习、自主探究,有利于引领学生建立学科学习与生活和社会的联系,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具有一定的示范作用及推广价值。
(2)参评教师需上报本节课教学设计电子稿、课堂实录视频材料。
课堂实录视频时间应在20—30分钟。
(3)各市在组织初评工作时要向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倾斜,各市报送的优质课应从市级优质课评选的一、二等奖中产生,其中义务教育阶段来自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的比例应不低于15%。
关于对推荐省特级教师人选进行公示的通知

关于对推荐省特级教师人选进行公示的通知关于对推荐省特级教师人选进行公示的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各开发区文教局,有关单位、学校:根据《山东省特级教师评选管理办法》(鲁教人字[1994]15号)和《关于评选第七批山东省特级教师的通知》(鲁教师字[2010]9号)文件规定,经各学校、县市区逐级严格筛选推荐,由潍坊市推荐省特级教师评审委员会评选出了拟上报人选。
根据评选推荐工作安排,现就做好拟推荐省特级教师人选公示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指标省教育厅下达给我市的推荐人选共47名,其中规定校长(副校长、幼儿园园长)推荐人选不超过10%。
各学段人选上报指标是:幼儿园5人,小学14人,初中14人,高中14人。
二、推荐过程按照推荐人选学段和人员结构情况分为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综合组分别组织。
评委从外市和我市具有高级职称,齐鲁名师或山东省特级教师荣誉称号的人选中选聘。
评选过程中,市纪委派驻第七纪检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全程参与监督;市教育局教师教育科、督导室、社管科等有关同志组成监督小组,参与对各推荐组说课答辩工作的现场监督。
评委、工作人员以及参加推荐人选的通讯工具全部收缴,说课答辩和材料审查现场实行电子屏蔽。
参加推荐工作的评委全部签订了《诚信承诺书》。
推荐评审办法参照省教育厅评审原则(重视推荐人选的说课答辩能力)确定。
一是材料审查。
由评委根据推荐人选申报的荣誉称号、教学成果、论文论著等能够体现本人业绩的材料,分类别、分学段对申报人员独立进行排序后小组讨论确定总体排序。
该项占30%权重。
二是说课答辩。
首先由评委按照分组情况确定说课题目,并命制答辩题目,然后组织推荐人选进行说课答辩,根据推荐人选说课答辩情况按百分制量化计分。
该项占70%权重。
按照上述两项成绩综合后按照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推荐人选。
三、公示要求1.潍坊市公示。
公示期为2010年6月13日至6月17日。
市教育局在潍坊教育信息港上公布47名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
国家教委、人事部、财政部关于颁发《特级教师评选规定》的通知-教人[1993]38号
![国家教委、人事部、财政部关于颁发《特级教师评选规定》的通知-教人[1993]38号](https://img.taocdn.com/s3/m/720c45a3fc0a79563c1ec5da50e2524de518d0b9.png)
国家教委、人事部、财政部关于颁发《特级教师评选规定》的通知正文:---------------------------------------------------------------------------------------------------------------------------------------------------- 国家教委人事部财政部关于颁发《特级教师评选规定》的通知(1993年6月10日教人[1993]3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局)、人事(劳动人事)厅(局)、财政厅(局):1978年,教育部、国家计委联合颁发了《关于评选特级教师的暂行规定》后,各地普遍开展了评选特级教师的工作。
实践证明,评选特级教师,对提高中小学校教师地位,增强教师的光荣感、责任感,表彰特别优秀的中小学教师、树立榜样,激发广大中小学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促进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为了进一步做好特级教师工作,国家教委、人事部、财政部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将1978年颁发的《关于评选特级教师的暂行规定》修订为《特级教师评选规定》。
现将《特级教师评选规定》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现享受特级教师津贴(包括已退休、离休、病休)的特级教师,其特级教师津贴,从《特级教师评选规定》颁发的下月起,按新的规定执行。
1978年12月7日原教育部、国家计委颁发的《关于评选特级教师的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附件:特级教师评选规定附件特级教师评选规定第一条为了鼓励广大中小学教师长期从事教育事业,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师的社会地位,表彰在中小学教育教学中有特殊贡献的教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特级教师”是国家为了表彰特别优秀的中小学教师而特设的一种既具先进性、又有专业性的称号。
特级教师应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的专家。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师范学校、盲聋哑学校,教师进修学校、职业中学、教学研究机构、校外教育机构的教师。
特级教师工作总结

特级教师工作总结工作总结这一年,我担任一个重点班和一个普通班的数学课教学工作,同时兼任年级主任一职。
工作重,任务繁,但我乐此不疲。
我努力做到管理工作与教学工作并重,管理工作为主,教学工作不放松。
现将工作汇报如下:一、以德立身,身正为范作为一名特级教师,我深感责任重大,比别的人更加严格在师德上要求自己。
我总是积极参加学校的各种政治学习,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争取让每个学生都能享受到最好的教育,都能有不同程度的发展。
教学之外,我总是尽己所能回报学校,回馈社会。
20XX年,在市高三教学研讨会上,我做“×××××××××”示范观摩课,并获证书。
我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专家团去×××、×××给教师作暑期培训,并经常参加××市统考命题工作。
二、学无止境,能者为师特级教师是荣誉,更是一种鞭策。
教师只有始终处在学习状态,才能不落后,才能不断发展。
为此,我坚持不懈学习教育理论,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一年来,我反复观看《普通高中新课程研修》光盘(共24张),并针对数学专业自学了《高中数学新教材培训》(1-20集),进一步丰富了自己的专业知识。
学校多次邀请全国知名专家来校讲课,每次我都认真听讲,虚心求教。
平日,一有空,我就翻看××××××书,同时关注国内外有关教育教学的最新研究动态,一年来,我已累积了上万字的学习笔记。
作为对自己才能的肯定,20XX年,我被选任××市教育学会第×届理事会理事。
同时,承担××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总负责人。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姓名
性 参加工作 从教时 行政职 任教学 出生年月 任教学段 别 时间 间 务 科
教师资 格证种 类
聘任高 级教师 职务时长 始时间 时间
省 级 论 文 篇 数
市 级 论 文 篇 数
说明:1、各市一览表报送纸质表的同时报EXCEL电子版。(在填写时间时,统一"YYYY.MM"格式,如1966年6月15日出生按要求填写为1966.06) 2、任教学段是指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职业高中等。 3、支教情况是指推荐人选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支教。 4、推荐人选学校类型是指城市、县级或乡镇及以下学校。
附件3:
山西省第九批特级教师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国 培养 家 指导 级 最高 青年 论 荣誉 教师 文 情况 篇 数 课 题 研 究 层 次 及 数 量 市 级 教 育 教 学 考 察 分 数 市 级 教 育 教 学 考 察 排 名 推 荐 人 选 备 学 注 校 类 型
序 工作单 号 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