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出庭作证的策略与技巧
警察出庭作证问题探析

持公诉, 但其控诉成功与否也取决于警察机关的侦查实效 这就使 二
者 在 追 诉 犯 罪 问 题 上 形 成 所 谓 的 “ 运 共 同体 ” 为 维 护 这 一 “ 运 共 命 。 命
又能有助于排除非法证据 , 同时还可以促进警察在侦查工作 中注意证据的收集和保证证据链的有效和完整。
关键 词 警 察 出庭 作证 中图分 类 号: 1 D95 诉 讼 价值
文献 标识 码 : A
文 章编号 :O 9 9 (O 9O - 5 2 1O 5 2 2 O ) 2 7 - 0 0
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 调取证据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 当如实提供证
据 ” 这 是 法 律 对 证 人 作 证 义 务 以及 向谁 作 证 的规 定 。 据 《 高 人 民 , 根 最 法院关于执行 (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刑 事 诉 讼 法 ) 干 问题 的 解 释》 10 若 第 5
c 的 疑 惑 的局 面 , l j 使得 诉 讼 的 各 方对 案件 事 实 的认 识 建 立在 一个 公开 公正的程序基础上。 在刑事案件中 , 安机关收集形成的许多证据多是书面证据 , 公 如
我国《 刑事诉讼法》 4 第 8条规定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 “ 都有
作 证 的 义 务 ” 第 4 规 定 :人 民法 院 、 民检 察院 平 公 安 机 关 有 权 , 5条 “ 人 ¨
人 的 质 询 , 据 的 内 容 、 明力 、 点 均 公 开在 法 庭 上 。 样 就 改 变 了 证 证 疑 这
警方审讯技巧

警方审讯技巧
警方审讯的技巧是维护客观正义的重要手段,以保证警方侦办犯罪案件的正确性和真
实性,做到“看事实,审证据,听讯人”。
在审讯过程中,警方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一、充分准备和了解审讯有关信息
要结合被审讯人的基本情况,对被审讯人和案件有相关事实,对犯罪证据有充分了解
和掌握,审讯过程中切忌无知无谋,言不中立,乱来。
二、善于把握审讯时机
审讯时应当把握好时机、节奏,依次提出讯问的关键话语并以此启发被审讯者的感情,挖掘讯问关键点,引导被审讯者认识真相,以寻找犯罪的真相、真犯、真证。
三、健全运用讯问技巧
要充分运用讯问技巧,善于操纵讯问动机,针对被审讯人的各类答复,及时回答,运
用据实无误的语言、严谨、简明的表述,引导被审讯人的思维,迅速侦获被审讯人的真实
言论。
四、注意被审讯人的心理反应
准确度的把握被审讯者的心理变化,能够有效的进行审讯,捕捉被审讯者隐蔽的信息,这一点十分重要。
故要做到了解被审讯人的心理变化,变动时机,预测被审讯人会做出
怎样的回答,以更快的方式触及被审讯人的隐藏部位。
五、做到注意保密
审讯有关内容都是涉密、司法保密,审讯过程中要认真按照规定规范处理相关资料,
好好维护被审讯人的权益,防止犯罪工作中的失实和报道,保护被审讯人的正当权益。
警察出庭作证 法律知识

三、以侦查人员身份出庭作证相关法律问题
• 1、作证的内容是有关程序性事实, 不涉及的实体问题。
• 2、与普通证人之间存在明显区别。 • 一方面警察出庭作证具有公务性,警
五、证人拒绝作证的法律后果
• 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的,予以训诫,情 节严重的,经院长批准,处以十日以下的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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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壳儿Docer 出品
2020/9/12
O
湖南警察学院
警察出庭作证的要求与技 巧
2020/9/12
一、什么是警察出庭作证制度
• 我国2012年刑事诉讼法第一次规定 了警察出庭作证制度。
•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 定:“现有证据材料不能证明证据收 集的合法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请 人民法院通知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 人员出庭说明情况;人民法院可以通 知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说 明情况。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 也可以要求出庭说明情况。经人民法 院通知,有关人员应当出庭。”
第三、以侦查人员身份出庭 的警察,代表的是国家公权 力来说明情况,不是被审问 的对象。
基本要求:沉着、冷静、依法
对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基本要求
• 1、熟悉案情;特别是对自己亲自参与的侦查活动在法庭陈述时要与 笔录或者相关讯问、询问录像保持一致。
• 2、熟悉相关法律规定; • 3、准备好“自辩”的相关证据; • 4、做好与检察机关的沟通; • 5、有良好的心理准备;
• 其他应当注意的问题:警察在日常执法中应当规范好自己的言行, 确保不给对方以可乘之机。
警察出庭作证制度新论

新修 改的《 刑事诉讼法》 的亮点之一 。 在英美法系 国家中警
察 出庭 作 证 是 很 常 见 的做 法 。 察 出庭 作 证 时 和 一 般证 人 警
一
样 , 先要 在 法 庭 上 宣 誓 , 接 受 控 辩 双 方 的交 叉 询 问 。 首 再
说 明和书面证 言的方式 出现 的, 其后果是直接言辞原则的 难 以实现 。同时, 最高人 民法院 《 关于执行 ( 中华人民共和
、
我 国 警察 出庭 作 证 的 必 要性
( ) 一 贯彻 直接 言 辞原 则和 非 法方法 收集 的犯罪嫌疑人 、 “ 被告
人 供 述和 采 用 暴力 、 胁 等 非 法 方法 收 集 的 证 人证 言 、 害 威 被 人 陈 述 , 当 予 以排 除 。收 集 物 证 、 证 不 符 合 法 定 程 序 , 应 书 可 能 严 重 影 响 司法 公 正 的 , 当 予 以补 正或 者 作 出合 理 解 应 释 ; 能 补 正 或 者 作 出合 理解 释 的 , 该证 据 应 当予 以排 不 对 除 。可 以说 , 事 非法 证 据 排 除规 则 在 我 国 已经初 步 确 立 , ” 刑
既使法官可以直接接触其庭审案件的所有证据 , 也可 以使
控 辩 双 方 享 有 交叉 询 问 的机 会 , 大 限度 的保 障 了证 据 的 最 合 法 性 。但 是 在我 国 司法 实 践 中 , 于 一些 涉 及 到侦 查 方 对 式 的 证 据 和证 人 要 出庭 陈 述 时 , 多 的 时候 是 以书 面 情 更
21 0 2年 6月
湖北警 官 学院学报
J u a b i om l of Hu e v riyof P ie Unie st ol c
我国警察出庭作证制度的实践问题及对策

(一) 明确警察出庭作证身份性质 根据前文的分析和论述可以得出ꎬ 在我国司 法领域当中ꎬ 对出庭作证的警察身份进行性质定 位ꎬ 进一步明确出庭作证警察的身份和性质ꎬ 是 全面落实警察出庭作证制度的一个基本前提ꎮ 针
一、 我国警察出庭作证制度的实践
(一) 警察出庭作证的法律基础 根据 2012 年新修改的 « 刑事诉讼法» 当中 有关警务工作人员出庭作证的条款说明可以了解 到ꎬ 我国政府已经从法律的角度ꎬ 明确规定了人 民检察院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ꎬ 提请人民法 院通知警务工作人员ꎬ 参与当庭作证环节ꎮ 由此 可见ꎬ 警察出庭作证制度具有可靠的法律基础ꎮ 以 «刑事诉讼法» 为基础的警察出庭作证制度ꎬ 包括警察的各项证词在内ꎬ 都具有法律效力同时 接受法律的监督① ꎮ (二) 警察出庭作证的实践范围 目前ꎬ 国内司法领域的实践活动正面临着前 所未有的新的难题与挑战ꎮ 社会建设的飞速发 展ꎬ 在一定程度上也给社会稳定带来了一些负面 影响ꎮ 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人民生活稳定ꎬ 国家 和政府将大量的警力资源主要应用到了社会治安 管理工作当中ꎮ 因此ꎬ 能够直接参与司法活动的
2018 年第 3 期 NO������ 3 2018
云南警官学院学报 Journal of Yunnan Police College
总第 128 期 Sum128
我国警察出庭作证制度的实践问题及对策
王 彬
( 吉林警察学院ꎬ 吉林������长春 130117)
内容摘要: 随着依法治国不断深入的强力推动下ꎬ 我国民主法制建设进程逐步加快ꎬ 警察出庭作证制度在此背景下 应运而生ꎮ 我国警察出庭作证制度实践中存在身份不明确、 强制性措施不完善、 保障性措施不健全等问题ꎬ 通过探讨警 察出庭作证制度的优化建设方案ꎬ 以期使该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ꎮ
警察出庭作证之技巧研究

2016・9(上)◆司法天地。
”由此可以看出,警察就其在执行巡逻、保卫等任务时看到的案件事实向法庭作陈述,并接受法官及控辩双方的提问。
例如,警察在街面巡逻时发现被告人正在实施抢劫,警察当场进行制止并进行控制,在法庭开庭审理需要警察出庭作证时,警察应该向法庭说明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看到被告人在做什么,以及如何控制被告人的,被告人是否进行了反抗、是否抢劫得手,被害人是谁,造成了什么后果,现场是否还有其他证人,最后如何将被告人扭送公安机关等一系列问题。
此时,警察证人虽然与一般证人并无不同。
(二)以侦查人员身份出庭新《刑事诉讼法》第57条第2款规定:“现有证据材料不能证明证据收集的合法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请人民法院通知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说明情况。
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也可以要求出庭说明情况。
经人民法院通知,有关人员应当出庭。
”实践中,大多数情况,警察都是以这种身份出庭,此时警察出庭作证要说明的问题与警察业务息息相关,包括警察为了收集证据、抓获嫌疑、控制赃物而采取的专门调查行为和强制措施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存在违法行为。
例如,警察采取的传唤、拘留等强制措施是否应当,采取的程序有否违法;警察在讯问过程中是否存在逼、供、信等违法行为;警察在采取搜查、勘验、检查等侦查行为搜集证据时是否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
警察在法庭上必须就这些问题向控、辩、审三方说明,并接受他们的询问。
(三)以鉴定人身份出庭作证新《刑事诉讼法》第187条第3款规定:“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
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此时出庭作证的警察都是具有专门知识的,他们依据自己的专门知识对刑事案件中涉及的专门性问题做出鉴定意见,假如鉴定意见遭受质疑,则需要警察出庭作证。
一般情况下,出庭作证警察需要就鉴定机构的资格、鉴定警察的资格、鉴定材料的取得和保管、送检过程、鉴定过程、鉴定设备、鉴定依据、鉴定结果等向法庭说明,并接受控辩双方的提问。
警察录口供的套路技巧

警察录口供的套路技巧
1 警察录口供
警察审问嫌犯最重要的目的是要让对方在审讯中认罪,从而拿到证据。
有很多技巧可以帮助警察获得罪犯的供词,下面介绍几种常见的套路。
1.1 专家取证法
该法是让犯罪嫌疑人去定义和解释事实,然后通过这些解释和定义去猜测嫌犯是否有犯罪行为。
警方会充分利用法官对证据要求的严格性,使罪犯感到压力,进而使他自己犯下法律上的错误,从而形成刑事责任。
1.2 热情出击法
此法的基本思想是借助警察热情的谈话态度,让犯罪嫌疑人觉得受到尊重。
在拆穿罪犯的矛盾时,警察不会故意提出直接的质问,而是通过直言不讳的方式,对对方有所了解、留下一定的空间,让对方觉得自己可以控制情况,因此转移自己担任罪行的责任。
1.3 主动发问法
此法是最常用的警察审问技巧,警方会不断提出抽象而不定的描述,让罪犯仅仅只靠设想的情景去造出犯罪的过程,然后慢慢地把罪犯的述词定义成自己寻找的犯罪行为。
总之,通过警察录口供的套路技巧,警方可以有效地搜集、分析信息,让犯罪分子陷于法律的桎梏之中,告一段落。
在司法方面实行公正公平,保障群众权利更是警方迫切要求,争取实现。
基层民警的破案技巧与侦查思路分享

基层民警的破案技巧与侦查思路分享作为基层民警,在犯罪侦查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他们必须具备一定的破案技巧和侦查思路,以应对各种复杂情况。
本文将分享一些基层民警在破案中常用的技巧和思路,希望能为各位读者提供一些参考。
一、密切关注犯罪现场的细节犯罪现场是破案的关键线索之一,基层民警需要密切关注现场各种细节,例如物品的布局、痕迹的发现、遗留的证据等。
通过对现场细节的仔细观察和分析,民警可以推断出犯罪手段、嫌疑人身份等重要信息,从而为破案提供线索。
二、善于调查取证调查取证是破案的核心环节,基层民警需要善于采取各种调查手段,例如走访调查、询问犯罪嫌疑人、监控调查等,以获取更多的证据和线索。
在进行调查取证时,民警应尽量保持客观中立的态度,避免对案情产生过早的主观判断。
三、灵活运用科技手段科技手段在犯罪侦查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基层民警应灵活运用各种科技手段,例如视频监控、移动通讯技术、DNA检测等,以提高破案的效率和质量。
然而,在运用科技手段时,民警也要注意保护公民隐私和合法权益,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建立良好的信息沟通渠道信息沟通对于破案工作至关重要,基层民警应建立起良好的信息沟通渠道,与同事、上级以及相关部门保持紧密联系。
通过信息的共享和协作,能够更好地获取犯罪线索和信息,提高破案的效果。
五、注重心理分析和判断心理分析和判断是侦查工作中一个重要的方面。
基层民警需要通过对嫌疑人的行为、言辞和表情等进行分析,判断其是否涉嫌犯罪以及其作案动机和心态。
同时,对于被害人或目击证人,民警也需要进行心理分析,以了解其作证的可信度和真实性。
六、注重团队合作破案工作通常需要多个部门和人员的合作,基层民警需要注重团队合作,与其他侦查人员和相关部门保持紧密的协作。
通过协作和分工合作,能够把各方力量和资源充分发挥出来,提高破案效率。
综上所述,基层民警在破案工作中需要具备一定的技巧和侦查思路。
密切关注犯罪现场的细节、善于调查取证、灵活运用科技手段、建立良好的信息沟通渠道、注重心理分析和判断以及注重团队合作,都是基层民警破案工作中重要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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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 道 警 察 学 院 学 报
J o u r n a l o f Ra i l wa y P o l i c e C o l l e g e
2 01 5 No. 1
V0 l _ 25 S e r i a l l 1 5
警 察 庭 作 证对 于 规 范侦 查行 为 , 提 高 办 案效 率, 贯 彻 落 实 直接 言词 原 则 和 非 法 证 据 排 除规 则 ,
维 护程 序 公 正具 有 重要 作用 。然 而 , 实践 中警察 对
用 。换 言之 , 要 想 恰 当运 用 上 述 的应 答 策 略 , 则有 必 要 首 先 了解 一 下 法 庭 上 惯 用 的 发 问方 式 。概 括 而言 , 典 型 的庭 审 讯 问 策 略包 括 重 复 发 问 、 两 难 发 问、 矛 盾发 问 、 地 毯式 发 问 、 先人 为主式 发 问等 。
被 对 方律 师 所误 导 , 尤 其 应 当避 免 因发 现 自己陷人 对方“ 圈套 ” 而 情绪 失 控 , 丧 失判 断 回答 问题 的理性 思 考 。在 这 种 情 况 下 , 可 以运 用 直 接 应 答 的 方 法 ,
、
庭 审应 答 策略
警 察 证 人 庭 参 加 法庭 审理 , 通 常须 面对 控 、 辩、 审 i方 的交 叉询 问 , 对 这些 庭 审 提 问 的应 答 既 是警 察 出庭 作 证 的 主要 任务 , 同时 也是 警 察 出庭 作
般来说 , 法 庭 审查 中警 察 证 人 常用 的 回答 策
略包 括 直接 回答 、 顺 势 回答 、 迂 回论 述 、 委 婉 说 明和
借 势 应 答 等方 法 。但 是 , 实 践 中对 这些 方 法 的具 体
操作, 还 应 根 据 对 方 的 提 问 而 因 时 制 宜 地 灵 活 运
用能够有效提升询问 、 讯 问 的效 果 。例 如 , 提 问方
对 同一个 问题 的反 复发 问 , 不 仅 可能 暴露 证 人 多次
供 述 之 间 的矛盾 , 而且 还 能够 提 醒法 庭 注意 某 个 关 键供述 , 以达 到 渲染 庭 审 氛 围 的 目的 。出庭 警 察在 面对 这 种 提 问方 式 的时候 , 一 定 要 沉 着 冷静 , 不 要
警察出庭作证 的策略与技巧
姬 艳 涛
( 中国人 民公安 大 学 警务 实战训 练部 ,北京 1 0 0 0 3 8 )
摘 要 : 随着2 0 1 2 年 新刑 事 诉讼 法的 实施 , 警察 出庭作 证 由过 去 的偶 尔为之 变成 了一 种 常 态化机 制 。
但 实践中受观念意识 、 经验技 巧等 自身能力因素的影响 , 警察出庭作证并未达到立法的预期效果。警察应
佳。对此 , 本文在借鉴外 围经验和总结我 国实践教
训 的基 础 上 , 探 索 研 究 警 察 出庭 作 证 的策 略 与 技
巧, 以解决 警 察 出庭 作证 的现 实 问题 和推 动警 察 出 庭作 证制 度 的发展 完善 。
一
实践 中, 将这 种 发 问方 式 作 识 存 在偏 差 , 重 视 程 度不 足 , 再 加 上 出庭 作 证 的 先 例 不 多 , 缺 少 可 借 鉴 的 实 践 经 验, 导致 了警察 出庭 比例较低 , 出庭 作 证 效 果 不
首先 , 所谓重复提问 , 是指 为 获取 有 利 于本 方
的证 言 而 对 一 个 问 题 连 续 两 次 或 多 次 进 行 提 出 。
证 成 败 的关 键 所 在 。 因而 , 为 了提 高庭 审效果 和 追 诉成功率 , 有 必要 加 强对 警 察证 人 庭 审应 答 能力 的
培训 和锻炼 。
一
以“ 刚 才 这 个 问题 我 已经 回答 过 了 ” 来应对 , 或 者
“ 这个 问题 与本 案无关 , 我拒 绝 回答 ” 。 其次 , 两 难 推理 发 问 是指 由两 个 假 言判 断 和一 个 两 难 的选 言 判 断 作 为 前 提 而 构 成 的 提 问 方 式 。 具体而言 , 该 方 法 通 常会 设计 一个 让 对 方有 两 种选 择 的问句 , 并 且 无 论 他 如 何 选 择 其 结 果 都 是 不 利
加 强对 出庭作证 能 力的培 训 和锻 炼 , 使 其 转 变观 念 意识 , 掌握 应答 策略 , 熟悉 出庭 用语 , 了解法庭 礼仪 , 真 正
做好 应 对 出庭 作证挑 战 的 准备 。 关键 词 : 出庭作 证 ; 警察证人 ; 庭 审礼仪 中 图分类 号 : D 9 1 8 文 献标识 码 : A 文章编 号 : 1 0 0 9 — 3 1 9 2 ( 2 0 1 5 ) 0 1 — 0 0 5 4 — 0 4
疑, 或者使人们 对证人 的可信性 产生怀 疑。通 常 , 诱 导性 询 问 一般 在 问题 中含 有答 案 , 被询 问者 只需
的, 从 而使 其 陷入左 右为难 、 进 退 维 谷 的 两 难 境
收 稿 日期 : 2 0 1 4 一 l 1 — 1 0
作者简介 : 姬艳 涛, 男, 河北邯郸人 , 中国人民公安 大学警务 实战训练部讲师, 中国社会科 学院博士后 , 研究方向为刑事诉讼
法、 刑事侦查学。
・
5 4 ・
姬艳 涛 : 警察 出庭 作证 的 策略 与技 巧 地l 】 ] 。实 践 中 , 辩 护律 师 的很 多发 问都是 两难 问题 , 无 论 警察 证 人 怎样 回答 , 都可 能 掉 人其 所 设 置 的 问
答“ 陷 阱” 。例 如 , 在 一 起男 民警 抓 捕 女嫌 疑犯 的案 件中, 庭 审 中律 师 提 出 “ 抓 捕 后 是 否 进 行 了有 效 的 人身检查 ” , 就 是 一 个 典 型 的两 难 发 问 。如 果 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