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遗产地保护规划编制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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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2006)

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2006)
省级文物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志愿者工作制度,开展志愿者的组织、指导和培训工作。
第八条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由省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承担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编制任务的机构,应当取得国家文物局颁发的资格证书。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应当明确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标准和重点,分类确定保护措施,符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有关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要求。
尚未编制保护规划,或者保护规划内容不符合本办法要求的世界文化遗产,应当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1年内编制、修改保护规划。
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由省级文物主管部门报国家文物局审定。经国家文物局审定的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布并组织实施。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的要求,应当纳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
第二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世界文化遗产损害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的文化遗产,参照本办法的规定实施保护和管理。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发生或可能发生危及世界文化遗产安全的突发事件时,保护机构应当立即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同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省级文物主管部门报告。省级文物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报告2小时内,向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家文物局报告。
省级文物主管部门接到有关报告后,应当区别情况决定处理办法并负责实施。国家文物局应当督导并检查突发事件的及时处理,提出防范类似事件发生的具体要求,并向各世界文化遗产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通报突发事件的发生及处理情况。
第十八条国家对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实行监测巡视制度,由国家文物局建立监测巡视机制开展相关工作。
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监测巡视工作制度由国家文物局制定并公布。

遗产保护与文化遗产规划方案

遗产保护与文化遗产规划方案

遗产保护与文化遗产规划方案近年来,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文化遗产的保护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文化遗产是一个国家、地区或社区的独特标志,是人类智慧和创造力的结晶,对于维护社会和谐、促进文化多样性以及传承人类文明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文化遗产正面临着严重的破坏和消失的威胁。

因此,制定科学有效的遗产保护与文化遗产规划方案成为当务之急。

一、遗产保护的重要性1.1 文化遗产的价值文化遗产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独特标志,是其历史、文化和社会发展的见证。

它不仅是人类智慧和创造力的结晶,也是人类文明的重要载体。

文化遗产的保护不仅可以促进文化多样性的传承和发展,还可以加强国家和地区的认同感和凝聚力。

1.2 遗产保护的意义遗产保护是对历史和文化的尊重,是对人类智慧和创造力的珍视。

通过遗产保护,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和认识自己的历史和文化,从而更好地面对未来。

同时,遗产保护也可以为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持,促进旅游业的发展,增加就业机会。

二、文化遗产规划的必要性2.1 文化遗产规划的定义文化遗产规划是指为了保护和管理文化遗产而制定的一系列政策和措施。

它包括对文化遗产的调查研究、评估价值、制定保护措施、规划利用和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2.2 文化遗产规划的重要性文化遗产规划是保护文化遗产的基础和前提。

只有通过规划,才能科学合理地制定保护措施,确保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发展。

同时,文化遗产规划也可以促进各利益相关方的参与和合作,形成共识,提高遗产保护的效果。

三、遗产保护与文化遗产规划的挑战与对策3.1 挑战一:人为破坏和自然灾害人为破坏和自然灾害是文化遗产面临的主要威胁。

人为破坏包括盗窃、破坏和非法贩卖文物等行为,而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等也会对文化遗产造成严重损害。

对策一:加强执法和监管,打击文物犯罪行为。

加强与国际组织的合作,共同打击跨国文物贩卖的行为。

同时,加强文化遗产的防灾减灾工作,提高遗产的抗震、抗洪能力。

文化遗产保护规划与建设方案

文化遗产保护规划与建设方案

文化遗产保护规划与建设方案近年来,随着全球化的浪潮和现代化的快速发展,人们对于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越来越意识到。

文化遗产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宝贵财富,代表着历史的积淀、文明的传承和民族的精神。

然而,由于自然灾害、人为破坏、城市化进程等因素的影响,许多珍贵的文化遗产正面临着严重的威胁。

因此,制定科学合理的文化遗产保护规划与建设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一、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的必要性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是指对文化遗产进行科学、系统的保护和管理的计划。

它不仅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和保护文化遗产,还可以促进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利用。

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的制定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必要性:1. 保护文化遗产的重要性。

文化遗产是一个国家的瑰宝,是国家和民族的重要象征。

保护文化遗产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和传承自己的文化,增强民族自豪感和认同感。

2. 促进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发展。

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可以帮助我们合理利用文化遗产资源,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实现文化与经济的良性互动。

3. 保护文化多样性。

每个国家、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独特的文化遗产,这些文化遗产代表了不同的历史、传统和价值观。

保护文化遗产可以促进文化多样性的保护和传播。

二、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的制定原则制定文化遗产保护规划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以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1. 科学性原则。

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应该基于充分的调研和科学的分析,了解文化遗产的现状和问题,并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

2. 综合性原则。

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应该综合考虑文化、环境、经济等多个因素,以实现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3. 可操作性原则。

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应该具有可操作性,即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保护措施,并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和监督。

三、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的内容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文化遗产的调查和评估。

通过对文化遗产的调查和评估,了解文化遗产的现状和问题,为制定保护措施提供依据。

2. 文化遗产的保护措施。

申遗总体规划实施方案

申遗总体规划实施方案

申遗总体规划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世界文化遗产是人类共同的财富,对于保护和传承世界文化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拥有丰富的世界文化遗产资源,其中包括自然遗产、文化遗产和混合遗产。

为了更好地保护和传承这些世界文化遗产,制定和实施申遗总体规划实施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二、总体目标本次申遗总体规划实施方案的总体目标是全面保护和传承我国世界文化遗产,提升其在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中的地位和影响力,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促进世界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发展。

三、具体措施1. 加强保护力度针对世界文化遗产的具体情况,制定并实施专门的保护计划,加强对遗产的日常管理和保护工作,确保其不受破坏和侵蚀。

2. 加强科学研究加大对世界文化遗产的科学研究力度,深入挖掘遗产的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为其保护和传承提供科学依据和支撑。

3. 加强宣传推广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加强对世界文化遗产的宣传推广,提升公众对遗产的认知和关注度,增强社会各界对遗产保护的支持力度。

4. 加强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国际文化遗产保护组织和机构的合作与交流,加强国际间的文化遗产保护合作,共同推动世界文化遗产事业的发展。

5. 加强管理体制完善世界文化遗产的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的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提高遗产管理的专业化水平和管理效率。

四、实施路径1. 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根据总体目标和具体措施,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实施工作的有序进行。

2. 加强监督和评估建立健全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对实施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

3. 加强宣传和动员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加强对申遗总体规划实施方案的宣传和动员,凝聚社会各界的共识和力量,推动实施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风险应对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各种风险和挑战,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和应对措施,确保实施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总结申遗总体规划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护和传承我国世界文化遗产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将按照总体目标和具体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实施路径,加强风险应对,确保实施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文物局•【公布日期】2013.08.28•【文号】文物保函[2013]1595号•【施行日期】2013.08.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正文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文物保函〔2013〕159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文管会):为加强协调指导,进一步规范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工作,我局制订了《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工作规程(试行)》,明确了申报相关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申报项目应具备的条件和所需开展的工作,以及申报程序等。

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国家文物局2013年8月28日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工作规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工作,促进文化遗产保护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化部《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和国家文物局《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审核管理规定》,参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实施世界遗产公约操作指南》(以下简称《操作指南》)及世界遗产委员会咨询机构和世界遗产中心《世界遗产资源手册--世界遗产申报准备》等,制订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主要适用于已列入《中国世界遗产预备名单》并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备案,拟申报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名录》的文化遗产项目,以及文化和自然双重遗产项目中的文化遗产部分。

第三条开展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工作(以下简称“申报工作”),应当遵循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分级负责、各司其职、分阶段推进的原则,各级政府、文物主管部门,有关管理机构,利益相关者,专业单位、专业咨询机构和专家,应当在申报工作中承担相应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世界文化遗产申报项目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所在地地方政府”)是申报工作的责任主体。

第四条申报工作应当树立正确理念,以加强保护为最终目标,以揭示和宣传文化遗产的突出普遍价值为基本要求,不断提高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水平,力求发挥文化遗产在提升人与社会综合文明素质中的积极作用。

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

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41号《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已经2006年11月14日文化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孙家正二○○六年十一月十四日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管理,履行对《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的责任和义务,传承人类文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世界文化遗产,是指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名录》的世界文化遗产和文化与自然混合遗产中的文化遗产部分。

第三条世界文化遗产工作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确保世界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四条国家文物局主管全国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协调、解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监督、检查世界文化遗产所在地的世界文化遗产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文物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制定管理制度,落实工作措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世界文化遗产工作.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所需的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捐赠等方式设立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基金,专门用于世界文化遗产保护。

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基金的募集、使用和管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国家对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重大事项实行专家咨询制度,由国家文物局建立专家咨询机制开展相关工作。

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专家咨询工作制度由国家文物局制定并公布。

第七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有依法保护世界文化遗产的义务。

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世界文化遗产保护。

国家文物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文物主管部门应当对在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或者个人给予奖励.省级文物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志愿者工作制度,开展志愿者的组织、指导和培训工作。

第八条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由省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承担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编制任务的机构,应当取得国家文物局颁发的资格证书。

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

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41号《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已经2006年11月14日文化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孙家正二○○六年十一月十四日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管理,履行对《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的责任和义务,传承人类文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世界文化遗产,是指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名录》的世界文化遗产和文化与自然混合遗产中的文化遗产部分。

第三条世界文化遗产工作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确保世界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四条国家文物局主管全国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协调、解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监督、检查世界文化遗产所在地的世界文化遗产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文物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制定管理制度,落实工作措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世界文化遗产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所需的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捐赠等方式设立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基金,专门用于世界文化遗产保护。

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基金的募集、使用和管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国家对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重大事项实行专家咨询制度,由国家文物局建立专家咨询机制开展相关工作。

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专家咨询工作制度由国家文物局制定并公布。

第七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有依法保护世界文化遗产的义务。

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世界文化遗产保护。

国家文物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文物主管部门应当对在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或者个人给予奖励。

省级文物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志愿者工作制度,开展志愿者的组织、指导和培训工作。

第八条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由省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承担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编制任务的机构,应当取得国家文物局颁发的资格证书。

世界遗产地保护规划编制指南

世界遗产地保护规划编制指南

四川省世界遗产保护规划编制大纲一、世界遗产的定义:1、根据《保护世界遗产公约》和《实施保护世界遗产公约操作指南》,世界遗产分为文化遗产、自然遗产、文化与自然遗产和文化景观。

《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中规定:第1条在本公约中,以下各项为“文化遗产”:-文物: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建筑、碑雕和碑画、具有考古性质成份或结构、铭文、窟洞以及联合体;-建筑群: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在建筑式样、分布均匀或与环境景色结合方面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独立的或连接的建筑群;-遗址:从历史、审美、人种学或人类学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人类工程或自然与人联合的工程以及考古地址等地方。

第2条在本公约中,以下各项为“自然遗产”:.-从审美或科学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由物质和生物结构或这类结构群组成的自然面貌;-从科学或保护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地质和自然地理结构以及明确划为受威胁的动物和植物生境区;-从科学、保存或自然美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天然名胜或明确划分的自然区域。

《指南》中第46条规定:只有同时部分满足或完全满足《公约》第1条和第2条关于文化和自然遗产定义的财产才能认为是“文化和自然混合遗产”。

第47条规定:《公约》第1条就指出文化景观属于文化财产,代表着“自然与人联合的工程”。

它们反映了因物质条件的限制和/或自然环境带来的机遇,在一系列社会、经济和文化因素的内外作用下,人类社会和定居地的历史沿革。

2、根据国家七部委2012年的联合发文(发改社会[2012]1549号)《关于印发国家“十二五”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设施规划的通知》,我国对世界遗产的定义为“指在科学研究、自然多样性保护、历史、艺术和审美角度具有国家意义的文化、自然或文化和自然混合型的遗产,既包括以物质形态存在的遗产,也包括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文化遗产。

”根据我国现行保护管理政策,国家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主要针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和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森林公园、国家地质公园以及各类珍贵可移动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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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心整理
四川省世界遗产保护规划编制大纲
一、世界遗产的定义:
1、根据《保护世界遗产公约》和《实施保护世界遗产公约操作指南》,世界遗产分为文化遗产、自然遗产、文化与自然遗产和文化景观。

第1
-从科学或保护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地质和自然地理结构以及明确划为受威胁的动物和植物生境区;
-从科学、保存或自然美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天然名胜或明确划分的自然区域。

《指南》中第46条规定:
只有同时部分满足或完全满足《公约》第1条和第2条关于文化和自然遗产定义的财产才能认为是“文化和自然混合遗产”。

第47条规定:
《公约》第1条就指出文化景观属于文化财产,代表着“自然与人联合的工程”。

它们反映了因物质条件的限制和/或自然环境带来的机遇,在一
2、《关
3
二、世界遗产保护规划的性质
世界遗产保护规划是指导世界遗产地保护管理工作,并使管理能力达到和保持在满足世界遗产价值有效保护的综合性文件。

三、世界遗产保护规划编制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我国是《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的缔约国,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85年11月22日正式批准加入该公约。

《世界遗产公约操作指南》中,对申报世界遗产和进入名录后的管理作了全面且明晰的规定。

《世界遗产保护规划编制指南》的任务是结合我国的相关法规和四川省世界遗产保护管理实际,尽可能准确地落实这些规定,为四川省世界遗产的保护规
2010
更,包括不会对遗产范围产生显着影响,也不会影响其突出普遍价值的“轻微变更”,缺乏规划依据。

三、几个相关问题的说明
(一)世界遗产类型
我省目前共有5处世界遗产:九寨沟世界自然遗产、黄龙世界自然遗产、峨眉山-乐山大佛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青城山-都江堰世界文化遗产、四川大熊猫栖息地世界自然遗产。

我省的世界遗产涵盖了《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的三大基本类型。

(二)与不同法规重叠的管理单元
6个,
个,
4、世界遗产的管理单元中与风景名胜区重叠管理的地质公园3个,包括:九寨沟国家地质公园,黄龙国家地质公园,四川大熊猫栖息地的四姑娘山国家地质公园。

(三)风景名胜区规划与世界遗产地保护规划
由风景名胜区提名的世界遗产保护规划,除了执行国家标准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和有关的强制性规定外,还须执行《世界遗产公约操作指南》有效保护世界遗产价值及其完整性和真实性的规定。

如果说提名时,风景名胜区规划(摘要)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有文可依的管理体系”的要求,那么在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之后,只有制订专门的世界遗产保护规划,
因此,
主要旅游设施,为避免混淆,本指南规定环绕世界遗产的外围保护区的英文为Buffer Zone。

四、
四川省文化和自然遗产地保护规划编制大纲(草案)
前言
第一章总论
1.1 遗产地概况
1.2 规划背景
1.2.1 现状评价
2.2 遗产地的突出普遍价值
2.2.1 遗产特性(价值、特征)
2.2.2 适用的价值标准
2.2.3 真实性/完整性陈述
第三章遗产地现状评价
3.2现状评价
3.2.1 自然生态质量评价
3.2.2 遗产地管理水平评价
3.2.3 遗产地区域经济评价
第五章遗产地保护管理体系规划内容
5.1 保护管理规划
5.1.1 保护的原则和目标
5.1.2 环境综合整治规划
5.1.3 突出普遍价值保护规划5.1.4 管理能力建设规划5.2 监测规划
5.2.1 监测对象
5.2.2 监测原则
5.4.2 道路建设规划
5.4.3 旅游服务设施规划5.4.4 保护监测设施建设5.4.5 应急设施建设
5.5 社区可持续发展规划
5.5.1 社区发展的原则和目标
5.5.2 社区发展规划
5.5.3 周边最佳产业结构模式
5.5.4 人口与用地控制和社区建设
6.2 监测站点布设工程
6.3 科普宣传设施和教育培训基地工程6.4 基础建设和旅游服务设施工程6.5 应急设施工程
第七章投资概算与资金来源
第八章组织机构与人员配置
8.1 组织机构设置原则
8.2 组织机构
8.3 组织机构的任务、作用和职能
9.3.2资金审计和监督
9.4 人才保证
9.4.1岗位培训和持证上岗
9.4.2 岗位激励和奖励机制
精心整理
精心整理
9.5管理保证
9.5.1完善制度和强化依法行政管理
9.5.2 强调科学决策
9.5.3 鼓励引入先进管理措施
附图:
123456781231、遗产地本底资源调查报告
2、遗产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3、遗产地保护规划专家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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