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公寓楼管理办法
公司职工宿舍管理制度

公司职工宿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职工宿舍管理,营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提升员工幸福感和工作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职工宿舍,职工宿舍包括公司员工生活区内的公寓房、招待所、宿舍楼等用于员工住宿的房产。
第三条公司负责制定宿舍管理规章制度和执行细则,并进行必要的宣传和培训,确保员工遵守相关规定。
第四条宿舍管理委员会是公司职工宿舍的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的宿舍管理工作,由公司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第二章宿舍的配置和使用第五条公司将按照职工数量和居住需求配置相应的宿舍,努力满足员工的住房需求。
第六条职工宿舍应安全、整洁、温馨,设施设备齐全,保证员工的基本生活需求。
第七条员工入住宿舍前,须按公司规定的程序进行登记,签订相关协议,遵守宿舍管理规定。
第八条员工在宿舍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不得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第九条员工应爱惜公共设施和财产,保持宿舍整洁,不得私自改造或占用他人空间。
第十条员工应节约用水用电,保持环境卫生,不得乱倒垃圾或破坏环境。
第十一条宿舍内禁止吸烟,禁止酗酒滋事,禁止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
第三章安全保障和应急处理第十二条公司负责对职工宿舍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确保宿舍设施设备安全运行。
第十三条员工应配合公司进行宿舍检查和维修,如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并积极配合处理。
第十四条宿舍管理委员会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提高员工防范灾害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五条宿舍内发生火灾、漏水等紧急情况时,员工应冷静应对,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宿舍管理委员会应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员工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章纪律管理和奖惩措施第十七条员工应遵守宿舍管理规定,如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整改,否则将受到公司处罚。
第十八条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擅自改造、损坏设施、乱扔垃圾、吸烟等。
第十九条宿舍管理委员会对违反规定的员工可给予口头警告、书面通报、工资扣减等处罚。
职工公寓楼管理制度

职工公寓楼管理制度随着城市快速发展,职工公寓成为了很多企事业单位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的一个途径。
职工公寓管理涉及到房屋的维护、租赁、物业服务等多个方面,如何科学合理的管理职工公寓,成为职工、物业公司及单位共同关心的问题。
本文将从公寓维护、租赁管理、日常管理三个方面详细介绍职工公寓楼的管理制度。
一、公寓维护1.每年对职工公寓进行例行检查和清理,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实施维修、更换等措施。
2.对公寓的消防设施、电器设备、水电设备等进行定期维护、检查,并加强使用宣传。
3.加强公寓卫生管理,定期检查清洁卫生,加强病媒源防治。
4.加强职工公寓的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安全宣传教育,防范火灾、盗窃等事故的发生。
二、租赁管理1.根据每位职工的实际需求安排公寓,并加强入住前的验收和交接工作,确保房屋状态良好。
2.租金收取按季度、半年度或年度支付,并开具正式发票,详细记录交款情况。
3.在职工公寓楼内明确规定各项纪律,禁止在公寓楼内进行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租户需遵守相关规定。
三、日常管理1.每层职工公寓楼均配备专职看护,负责公寓楼内的安全、门禁、水电等日常管理工作。
2.租户入住公寓楼后应向公寓管理员办理登记手续,并定期更新住宿信息。
3.在公寓楼内设置投诉建议箱,并及时处理、答复投诉与建议。
4.公寓管理人员每天清点职工公寓的房间和家具设备,确认是否齐全无损坏,并实施日常保养和维修工作。
在以上制度的基础上,职工公寓楼管理还需积极与楼内租户进行沟通交流,了解租户的实际需求和意见,及时解决问题,不断完善管理工作。
同时,还需要加强对职工公寓楼内设施设备的更新维护,提高住户的生活质量和安全水平。
以上是职工公寓楼的管理制度,是企事业单位的必备制度之一。
只有建立规范的公寓管理制度,才能更好的保障职工的住房需求,为全社会创造良好的住房环境。
职工宿舍管理制度(精选6篇)

职工宿舍管理制度(精选6篇)职工宿舍管理制度篇1一、目的:为使员工宿舍保持一个良好、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员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维护宿舍安全和提高环境品质,特制订本办法。
二、范围:公司所有住宿员工。
三、内容:(一)、住宿管理1、住宿员工使用宿舍内的公司财物,须罗列清单,经员工个人与行政人事部清点确认后签字。
入住人员只限员工及其亲属(具体细则参考《员工借宿管理办法))。
2、住宿员工不得将宿舍转借他人使用或擅自留宿非公司人员。
3、住宿员工不得擅自调换房间内公共财产物品。
员工离开宿舍须锁好房门,贵重物品应注意保管,遗失自行负责。
4、住宿员工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内设施,不得损坏宿舍财产及公共设施,如造成损坏,须折算赔偿。
5、宿舍所耗费的水、电费用,超出公司配额由员工承担。
水、电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6、住宿员工退房时须办理移接手续,清点财物。
凡居住期间,财物有损坏的,须折算赔偿。
7、宿舍现有的器具设备(如电视、桌椅、玻璃、卫浴设备、管道、门窗、床铺等)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如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住宿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处罚。
8、公司领导或行政人事部如在合适时间检查宿舍,员工不得拒绝,并听从相关整改建议。
(二)、纪律管理1、住宿员工必须按时就寝,晚上22:00后不得大声喧闹或发出大的噪声或在异性宿舍逗留。
2、宿舍区不能成为犯罪窝点,严禁酗酒、打架、偷盗、赌博、吸毒、等不良活动。
3、电视、音响的使用,声音不得过大,以不妨碍他人安宁为原则。
?4、住宿员工晚上外出最迟应于24时前返厂,24时后返厂须在保安室登记,并不得在宿舍发出扰人声响。
5、住宿员工不得于宿舍区室外或室内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
6、住宿员工不得破坏宿舍区任何公共设施或公物,不得在宿舍私藏任何公司物品。
7、未在厂内住宿员工在宿舍区活动时亦须遵守所有规定。
(三)、安全管理1、宿舍内不得擅自加装使用1500W以上的电器,禁止使用电炉或明火器具,不私拉乱接电线,不使用漏电电器。
公寓管理制度8篇

公寓管理制度8篇1、住宿人员必需遵守公寓相关治理规定,听从公寓中心的安排和治理,协作公寓中心的安全检查等工作。
2、住宿人员须爱惜公寓内公共设施设备,如有人为因素损坏设施,将由当事人照价赔偿。
3、公寓内的全部设施设备、管网线路等不得私自撤除或更换,如确需修理或更换的请报告值班室,公寓中心将安排专业人员修理。
4、个人珍贵物品要妥当保管,离开公寓要关好门窗、切断全部电器设备的电源,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5、住宿人员要努力营造安全的住宿环境。
严禁在公寓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劣质电器、电炉等大功率电器和明火炉具。
6、严禁在公寓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以及腐蚀性、传染性等阻碍公共卫生和安全的危急物品。
7、住宿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带校外人员进入教师公寓,不得将床位转借或转租他人使用、不得擅自调换房间,不得随便占用他人床位。
8、严禁在公寓内酗酒滋事、大声喧哗,不得影响他人休息和学习。
9、严禁在公寓内从事赌博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10、住宿人员有违反上述规定的,公寓中心将依据情节进展劝告、教育或通报学院、部门,直至取消住宿资格。
11、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后勤保障处公寓治理效劳中心公寓楼治理制度篇二一、住宿治理制度1、入住治理制度(1)学生宿舍的安排和调整由公寓效劳中心负责,每年新生进校前,公寓效劳中心依据男女生招生人数,按院(系)、专业、班级安排住宿,并建立学生宿舍信息档案;新生入学时,必需与公寓效劳中心签订太原师范学院学生入住公寓安全协议。
(2)学生入校时凭录用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寓效劳中心办理入住手续后即可住宿。
宿舍内家俱设备等公共用品按配备标准配齐后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卸、挪用。
如有丧失、损坏需照价赔偿。
(3)学生必需按安排的房号、床号住宿,未经治理人员批准不得擅自调换或强占其它床位。
如有特别状况确需调换,由学生所在院系出具证明,经公寓效劳中心批准前方可重新安排。
(4)假期考研(考博)学生住宿时,需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入住手续。
职工宿舍规章制度条例

职工宿舍规章制度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职工宿舍,营造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职工宿舍是指为公司职工提供的住宿设施,包括宿舍楼、公寓等。
第三条职工宿舍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文明、和谐的原则,做到合理利用、安全有序。
第四条公司内设立宿舍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本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协调解决。
第二章宿舍管理第五条职工宿舍主要用于提供给公司职工住宿,严禁非公司人员入住,否则将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条职工宿舍管理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设立宿舍管理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同时由公司委派专业保安人员保障宿舍安全。
第七条宿舍管理员负责宿舍卫生、消防、安全监督工作,保证宿舍内卫生安全。
第八条宿舍内禁止吸烟,禁止酗酒,禁止聚众喧哗,禁止打牌赌博等违法活动。
第九条宿舍内禁止擅自携带宠物,禁止滞留有可能引发危险的物品,如易燃及有毒物品。
第十条出入宿舍门禁处,需出示有效证件,并做好登记,以保障宿舍内安全。
第三章住宿规定第十一条公司职工须按时按日交纳租金,否则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二条职工宿舍内设有统一的居住制度,如:宿舍门锁、照明、窗帘;禁止随意更改。
第十三条职工宿舍内每个房间需定期进行卫生清洁,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
第十四条职工宿舍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随意挪动宿舍内的家具。
第十五条职工在宿舍内需保持安静,不得打扰他人休息。
第十六条宿舍内禁止烟火,灭火器具须置于指定位置,以备火灾发生时使用。
第十七条职工宿舍内禁止养鱼养禽,违者将依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章处罚规定第十八条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职工,公司将按照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包括警告、罚款、通报批评、停止宿舍住宿等。
第十九条对于影响重大的违规行为,公司有权解除职工的住宿权,须于一周内搬离宿舍。
第二十条对于造成宿舍损坏或财物损失的,职工需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宿舍管理委员会有权对本规章制度进行解释。
职工公寓楼管理制度

职工公寓楼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职工公寓楼的管理,维护职工公寓楼的正常秩序,保障职工的生活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职工公寓楼的管理及使用。
第三条职工公寓楼的管理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规定进行,确保公寓楼的正常运营和居住环境的改善。
第四条职工公寓楼的管理机构应当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确保管理工作的落实。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向管理机构进行举报。
第六条职工公寓楼的管理应当遵守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有不公平待遇和歧视行为。
第二章职工公寓楼的管理与维修第七条职工公寓楼的管理机构应当定期进行公寓楼内外的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
第八条职工公寓楼应当配备足够的维修人员,及时处理职工公寓楼内的设备设施故障。
第九条职工公寓楼的维修应当按照维修计划进行,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条维修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操作流程进行维修工作,确保维修质量。
第十一条职工公寓楼的维修经费应当由管理机构按照职工公寓楼的维修需要进行合理分配和使用,不得挪用或浪费。
第三章职工公寓楼的安全管理第十二条职工公寓楼的安全管理主要包括消防安全、电器安全、人身安全等方面。
第十三条职工公寓楼应当配备消防器材,并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职工对火灾的应急反应能力。
第十四条职工公寓楼内的电器设备应当经过专业人员定期检查,确保安全可靠。
第十五条职工公寓楼应当设置安全出口,并制定紧急疏散预案,提高职工疏散逃生的效率。
第十六条职工公寓楼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职工对安全的重视和防范意识。
第四章职工公寓楼的环境卫生管理第十七条职工公寓楼应当定期进行卫生清洁工作,保持公寓楼的整洁和环境的清新。
第十八条职工公寓楼的垃圾处理应当按照垃圾分类的要求进行,不得乱丢乱倒。
第十九条职工公寓楼应当配备足够的清洁人员,保证公共区域的清洁和卫生。
第二十条职工公寓楼的绿化工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布局,并进行定期的养护工作。
单位职工公寓楼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单位职工公寓楼的管理,提高公寓楼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职工公寓楼的管理,包括公寓楼的入住、使用、维修、安全、卫生等方面。
第三条公寓楼管理应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确保公寓楼的安全、卫生、舒适和高效。
第二章入住与使用第四条公寓楼入住条件:1. 单位正式职工;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3. 符合公寓楼入住标准和要求。
第五条公寓楼入住流程:1. 职工向公寓管理部门提交入住申请;2. 公寓管理部门审核职工资格,确认入住资格;3. 职工签订入住协议,缴纳相关费用;4. 公寓管理部门办理入住手续,分配房间。
第六条公寓楼使用规定:1. 职工应爱护公寓楼内的设施设备,不得损坏;2. 职工应遵守公寓楼作息时间,不得擅自改变房间布局;3. 职工应保持公寓楼内卫生,不得乱扔垃圾;4. 职工不得在公寓楼内进行任何违法活动。
第三章维修与保养第七条公寓楼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由公寓管理部门负责,职工发现设施设备损坏,应及时向公寓管理部门报告。
第八条公寓楼维修流程:1. 职工发现设施设备损坏,向公寓管理部门报告;2. 公寓管理部门及时安排维修人员进行检查;3. 维修人员根据情况制定维修方案,报公寓管理部门批准;4. 维修完成后,职工验收合格。
第四章安全与卫生第九条公寓楼安全管理:1. 公寓楼内设置消防设施,确保消防通道畅通;2. 公寓楼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3. 公寓楼内禁止吸烟,确保消防安全;4. 公寓管理部门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条公寓楼卫生管理:1. 公寓楼内设置垃圾桶,职工应将垃圾投放到指定位置;2. 公寓楼内定期进行清洁消毒,保持卫生;3. 职工应保持个人卫生,不得在公共区域乱扔垃圾;4. 公寓管理部门定期开展卫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一条对遵守本制度,爱护公寓楼设施设备的职工,给予表扬或奖励。
职工公寓楼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职工公寓楼的安全,维护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营造一个和谐、安宁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组织1. 成立公寓楼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寓楼的安全管理工作。
2. 公寓楼安全管理委员会下设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安全管理制度1. 人员管理(1)公寓楼入住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公寓楼的安全秩序。
(2)入住人员应主动向公寓楼管理部门登记个人信息,不得隐瞒、伪造。
(3)入住人员应爱护公共设施,不得随意损坏。
2. 用电安全管理(1)公寓楼内禁止私拉乱接电线,不得在床铺、窗帘等易燃物品附近使用电器。
(2)使用电器时,应确保插头、插座完好无损,不得使用破损的电器。
(3)禁止在楼道、走廊、消防通道等公共区域堆放杂物,确保用电安全。
3. 消防安全管理(1)公寓楼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2)禁止在楼道、走廊、消防通道等公共区域堆放杂物,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3)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4. 安全巡查(1)公寓楼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公寓楼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入住人员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向公寓楼管理部门报告。
5. 应急处置(1)公寓楼发生火灾、盗窃等突发事件时,入住人员应立即报警,并配合管理人员进行处置。
(2)公寓楼管理部门应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四、奖励与处罚1. 对遵守本制度,积极参加安全活动的职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职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公寓楼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寓楼安全管理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改。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职工公寓楼管理办法
1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职工公寓楼管理,保证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根据本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矿属各单位和职工必须遵守本办法,维护公寓楼的生活秩序、环境卫生、财产安全,服从南风井服务中心管理,尊重公寓楼工作人员的劳动,并有权制止、检举揭发损害公寓楼生活秩序,环境卫生、财产安全及有关设施的行为。
第三条职工公寓楼管理工作由南风井服务中心统一管理,矿办公室,生活服务队在其职责范围内,协助南风井服务中心做好有关管理工作。
第四条矿属各单位应当把公寓楼住宿职工管理纳入工作日程,加强本单位职工政治思想和道德素质建设,搞好宣传教育,共同提高职工的环境意识和职工公寓楼管理水平。
第五条为保证财产及人身安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落实综合治理措施,楼内设置治安室,并对在职工公寓楼管理工作中认真配合,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矿上给予通报表扬。
2 职工公寓楼管理
第六条职工公寓楼只安排本矿职工(包括副业工),外单位职工,矿内已分房职工及其他人员一律不予安排,严禁传染病患者入住。
第七条职工公寓楼公共设施、公用部分、门牌号、标志牌、宣传牌
等,必须保持其完好、整洁。
第八条凡住公寓楼职工凭矿办劳资调动通知单,在矿南风井服
务中心办理住房手续(交押金、写领条),并由所在单位与南风井服务中心签订住宿协议后,方可住房。
第九条职工公寓楼要保持安静、礼貌待人,不得高声喧哗,做
到说话轻、走路轻、关门轻、电视室秩序井然,不得影响他人休息。
第十条南风井服务中心有权调整房屋,因工作调动住房调整变动,或其它原因造成的住房资格取消后,原房内设施必须保持完好无损,由南风井服务中心查验后办清手续。
第十一条职工公寓楼要求衣物摆放整齐,被褥干净、窗明、地
净、四壁无尘,保持室内外空气新鲜、舒适。
工作人员检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应立即整顿,洗衣室实行有偿服务,该清洗的按时送交洗衣房或自行清洗。
第十二条职工公寓楼门窗玻璃、走廊、楼梯、扶手、墙壁要保持清洁、明亮、无垃圾、无污垢、无灰尘。
第十三条职工公寓楼用水设施不得私自拆卸、安装、节约用水, 杜绝长流水,乱倒污水现象,要加强用水设施的维护,经常巡回检查,停水前后及时出示通知,用完水关闭龙头,杜绝跑水事件发生。
第十四条职工公寓楼厕所要保持干净,管道畅通,定期进行药物消毒,若遇停水禁止使用。
第十五条垃圾要及时清运,并倒入指定地点第十六条不得私自改变电线路,自接电源看电视、听音乐、看
录像、插电炉、电褥、烧水取暖,要安全用电,节约用电,防止造成短路,严禁在楼顶私接通讯设备及安装其它设施。
第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职工公寓楼周围堆放物料,搭建其它设施,设摊出售物品。
第十八条不得将公物及配发的用具私自带出,不得损坏公共财产及附属设施。
第十九条不得在楼道或者房内生火做饭,堆放杂物,放置摩托车,自行车,生产用具及其它影响整洁的物品,工作服必须存放在浴室更衣柜。
第二十条家属及其它人员不得留住职工公寓楼,探亲,访友时间不得超过晚11:00 点。
第二十一条不得在墙壁上乱涂乱画,私自钉钉悬挂物品,贴糊
玻璃,随地吐痰,乱泼污水,乱扔纸悄、果皮、烟头等杂物。
第二十二条不得猜拳酗酒,聚众赌博,打架斗殴。
第二十三条职工公寓楼坚决禁止饲养宠物。
第二十四条严格按照房内编号居住,未经南风井服务中心同意,不得私自配钥匙,转让钥匙、更换门锁、调换、转让床位、丢失钥匙者赔新锁壹把。
第二十五条不得在职工公寓楼窗外悬挂有碍矿容的物品或从窗内向外扔杂物,泼污水。
第二十六条楼上楼下,左邻右舍之间要互谅互让、讲公德、树新风、不得在地板墙壁上乱敲乱打,室内不得装璜、设置蚊帐,添置任何家具。
第二十七条财产一律由工作人员进行清理建帐,填写登记卡片,移交时如数办理手续。
第二十八条每月至少检查职工公寓楼二次,并张榜通报,奖优罚差。
3 处罚规定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南风井服务中心将予以处罚:
一、违反以上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的管理规定者,提出警告,责令限期整改、清理。
未采取措施者,对工作人员处以50元罚款,对当事人处以50〜100元罚款。
二、在楼内高声喧哗,追逐打闹,电视室音量影响他人休息者,
制止其违规行为,给予警告,置之不理者,可处以50〜100元罚款。
三、违反以上第十条管理规定者,下发处理通报,限期交回房内原有财产,拒不办理手续者可处1〜3倍的罚款。
四、违反以上第十六条管理规定者,视其情节处以100〜500元
罚款,造成安全事故,性质严重者,并移交治安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五、违反以上第十七条管理规定者,责令其停止违规行为,不听劝阻的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六、违反以上第十八条管理规定者,责令其交回财产,恢复原
状,可以以实际损坏的1〜3倍的罚款。
七、违反以上第十九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管理规定者,可以处50 元以上罚款。
八、违反以上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管理规定者,责令留宿者离矿,饲养宠物予以处理或没收,并可处以50 元罚款。
九、违反以上第二十一条管理规定者,责令其停止违规行为,并处以10元以上50 元以下罚款。
十、违反以上第二十二条管理规定者,处以100〜1000元罚款,情节
严重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或行政处分。
第三十条上述行为造成重大损失构成违法的,应负赔偿责任,并移交武装保卫科查处,各单位负责人应经常到自己的所在住宿区,做好职工思想教育,配合南风井服务中心搞好公寓楼管理工作,凡因住宿受到处罚的职工,不得擅自上岗。
违者追究该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第三十一条防碍主管部门检查,有意阻挠、辱骂、欧打工作人员者,是正式职工的待岗培训,副业工由南风井服务中心出具辞退联系书,勒令其写出检查,并处以60元以上500 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移交武装保卫科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4 其它
第三十二条出现水、暖、电问题服务人员要立即上报由专人负责及时维修,延误时间在30 分钟以上可处以50元以上的罚款,造成损失者追究
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三十三条矿内外其它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职工公寓楼张挂、张
贴宣传物。
搞附属设施时,必须经矿办公室,南风井服务中心,矿基建办同意后方可施行,否则工作人员有权干涉制止。
第三十四条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带入职工公寓楼,职工公寓楼工作人员及职工要保持高度警惕,防火、防盗、防触电、增强自我保安意识,预防违法犯罪现象滋生,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治安部门,提供详细线索,以供侦破。
消防设施要齐全,主管部门要全力配合有关单位进行防火检查,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
5 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解释权属南风井服务中心。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2004年2月6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