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煤矿公告及生产要素核查内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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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方山店坪煤矿生产能力等相关生产要素信息公告的通知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方山店坪煤矿生产能力等相关生产要素信息公告的通知
正文
关于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方山店坪煤矿生产能力等相关号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注销山西泓翔煤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通知》,省厅以晋煤行发﹝2017﹞192号文取消了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方山店坪煤矿的生产能力等相关生产要素信息公告。目前该矿重新领取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件。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煤矿生产能力登记和公告制度的通知》(国能煤炭﹝2013﹞476号)、国家发改委《关于转变职能改进和加强煤炭生产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4﹞36号)、国家发改委等三部委《关于遏制煤矿超能力生产规范企业生产行为的通知》(发改委﹝2014﹞226号)以及省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生产能力登记公告和生产要素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晋煤行发﹝2016﹞307号),现重新对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方山店坪煤矿予以公告(见附件),生产能力260万吨/年。公告内容可在山西煤炭信息网查询,并要求如下: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方山店坪煤矿生产能力等相关生产要素信息公告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西省煤炭工业厅
【公布日期】2017.11.03
【字 号】晋煤行发〔2017〕516号
【施行日期】2017.11.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
三、焦煤集团、霍州煤电集团和该矿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我省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执行有关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附件:登记公告生产煤矿名单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
2017年11月3日
一、你公司要监督该矿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生产,认真履行《煤矿按照登记公告生产能力及相关规定组织生产承诺书》,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

煤矿全面大检查清单

煤矿全面大检查清单
10
是否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11
严禁超能力、超强度或超定员组织生产。
12
法定代表人、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是否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是否按规定入井带班。
13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煤矿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培训合格,取得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15
是否存在总风量或者采掘工作面等主要用风地点风量不足以及巷道无风、微风、风流不稳定等情况。
16
通风机房周围20m以内不得布置有烟火作业的建筑和设施;矿井通风机房与进风井、压缩空气站的距离不小于50m;通风机房与提升机房、变电所、矿办公楼的距离不小于30m。
17
矿井、采区和采掘工作面的供风量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矿井每年安排采掘作业计划时核定矿井生产和通风能力,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黔西县煤矿安全生产全面大检查清单
序号
检查内容
负责人
存在问题
整改措施
一、集团公司主体责任
1
集团公司必须设置安全管理、安全信息调度、瓦斯防治、通风管理、水害防治等职能部门,配备符合条件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配备专职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
2
集团公司对所属煤矿每月检查不得少于1次,其中煤与瓦斯突出和水害严重的煤矿每月不得少于2次。检查必须形成正式的书面检查材料。
15
是否实现瓦斯流量、负压、浓度等参数自动计量。
16
瓦斯抽采率是否符合《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的规定。
17
是否存在瓦斯抽采钻孔打假孔现象。
18
是否编制符合规定的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专项设计、防突措施和突出事故应急预案。

(已填好)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现场核查部分

(已填好)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现场核查部分

黄什矿井生产能力核定现场核查部分一、矿井生产能力核定的必备条件检查1、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矿长安全资格证,检查证件是否在有效范围内。

2、采掘工作面是否在安全专篇批准范围,依法组织生产,没有非法、违法行为;3、检查专篇与现场设置的生产、技术、安全管理机构有没有区别,配备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专篇规定;4、检查生产、技术、安全管理制度;5、检查各生产系统是否建设完善,运行正常;6、矿井(采场)生产布局、生产技术装备等符合设计,(采煤工艺发生变化的必须有论证报告);7、有完备的设计、图纸等资料。

(安全设施设计、抽采设计,防突设计、防治水设计)。

二、矿井资源储量及服务年限检查1、资源储量核实批复文件;2、年度资源储量报告;3、采区回采率达到标准的证明;4、“三个煤量”及抽采达标煤量情况证明(确保抽、掘、采平衡);5、上行开采及特殊开采的批准文件。

6、无超层越界开采行为。

三、采掘工作面的生产能力检查1、采掘工作面的个数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等规定和要求,严格按批准的定编定员标准组织生产;2、采区生产必须形成完整的通风、排水、供电、运输等生产、安全系统,严禁非正规下山开采。

3、必须保证回采工作面的正常接续,均衡稳定生产,“三个煤量”及抽采达标煤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大中型矿井开拓煤量可采期应达到3~5年以上,准备煤量可采期应达到1年以上,回采煤量可采期应达到4~6个月以上。

小型矿井开拓煤量可采期应达到2~3年以上,准备煤量可采期应达到8~10个月以上,回采煤量可采期应达到3~5个月以上,瓦斯抽采矿井抽采掘平衡。

)4、检查矿井开拓方式、采煤方法、采煤工艺、现生产水平、采区及采煤队个数、准备采区及掘进队个数等情况是否符合安全设施设计;5、检查今后3年采掘接替计划安排、采煤工艺、采掘机械化程度等情况;地面生产系统1、地面生产系统必须系统完善、运转正常。

2、地面生产系统能力核定参数表注:地面生产系统中的储煤能力应达到3~7d的矿井产量。

煤矿安全生产监管检查清单)

煤矿安全生产监管检查清单)
《安全生产法》第38条。
7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新标准新办法是否宣贯培训,是否开始达标创建,是否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正常生产煤矿是否达到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是否动态达标。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规定。
8
是否严格对照新《煤矿安全规程》进行逐条对标检查、整改落实。
《煤矿安全规程》。
3.掘进·······································5
4.地测与防治水·······························7
5.机电·······································12
6.运输·······································15
1
采煤工作面至少2个畅通的安全出口,一个通到进风巷道,一个通到回风巷道。采煤工作面所有安全出口与巷道连接处超前压力影响范围内必须加强支护,且巷道长度不得小于20m;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内的巷道高度不得低于1.8m,其他采煤工作面,此范围内的巷道高度不得低于1.6m。安全出口和与之相连接的巷道发生支架断梁折柱、巷道底鼓变形时,必须及时更换、清挖。
《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四条
2
采面是否存在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
《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四条;《双九工作法》第二条
3
地质构造和水害情况是否探清。
《双九工作法》第四条

图纸资料
1
采掘工程平面图是否与井下相符,是否存在隐蔽采面。
《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十八条第四款

安全出口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

督查煤矿提供资料清单

督查煤矿提供资料清单

督查煤矿提供资料清单
一、基建矿井还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开工批复文件,
2、施工单位资料,
3、施工单位项目部及安全管理机构设置情况,
(包括项目部机构设置、人员分工及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置、重点极少专业技术人员配置情况)
4、施工单位项目部负责人基本情况及安全资格证,
(说明负责人的姓名、年龄、专业、技术职称、主要业绩,必须注明与中标通知书是否未同一人,如果不是同一人,要说明变更理由,并提供建设单位同意变更的书面说明)
5、施工单位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花名册及安全资格证(B类
安全管理人员),
(花名册注明姓名、年龄、文化程度、专业、职务、职称、联系电话)
6、施工单位项目部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
(注明工种、姓名、资格证号、有限期限)
7、施工组织设计上级公司审批同意的签字表,
8、施工监理单位资质,
9、施工、监理单位中标函(或委托函),
10、监理人员资质,
11、监理合同中“安全监理部分”复印件(或安全监理技术措施),
以上资料中的证件、照片、批文等必须提供原始证件被查,同时提供复印件,供督查组带走存档。

所有复印件及文字说明材料要加盖煤矿公章。

二、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包括贯彻学习记
录),
三、安全会议记录、作业计划、监理日志等工作记录。

煤矿安全生产检查清单

煤矿安全生产检查清单

附件
煤矿安全生产检查清单
(试行)
2017年12月
目录
煤矿安全生产监管检查清单 (11)
一、煤矿安全全面大检查清单 (11)
1.机构制度 (11)
2.采煤 (44)
3.掘进 (66)
4.地测与防治水 (88)
5.机电 (1515)
6.运输 (1818)
7.通防 (2323)
8.监测监控系统 (3434)
9.其他 (3939)
二、煤矿安全周检查清单 (3939)
煤矿安全生产监管检查清单
一、煤矿安全全面大检查清单
1.机构制度
2.采煤
3.掘进
4.地测与防治水
5.机电
6.运输
7.通防
8.监测监控系统
9.其他
对照《煤矿安全规程》需检查的其他事项。

备注:各县(区)结合辖区内煤矿实际情况增加细化煤矿安全全面大检查检查清单。

二、煤矿安全周检查清单。

煤矿安全生产检查清单

煤矿安全生产检查清单

煤矿安全生产检查清单一、矿井安全生产管理•[ ] 是否建立了矿井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 ] 矿井安全生产责任人是否履行职责,是否建立了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 是否制定了矿井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 ] 整个矿井的通风系统是否正常运行,通风设备是否完好无损?•[ ] 是否进行矿井防尘、防火、防爆、防突、防治水等各项设备设施的维护与检修?二、生产设备安全管理•[ ] 采掘工作面的支架、液压支架、割煤机等设备是否正常运行,设备是否经过定期检修和维护?•[ ] 采煤机液压系统和水力支架系统是否正常工作,是否进行过油品更换和液压系统的检查?•[ ] 输送机、采掘机、皮带机及其他电气设备是否经过定期检修和维护,并且是否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 ] 给排水系统、瓦斯抽放系统、通风系统等设备是否正常工作,是否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 ] 是否建立了设备维修台账,是否按照规定及时记录设备故障和维修情况?三、矿井安全标志设施•[ ] 是否设置了矿井安全标志,标志是否清晰可见?•[ ] 逃生通道、应急疏散指示标志和避灾通道是否清晰,是否设置了疏散通道指示灯?•[ ] 矿井巷道的各种标志、标牌是否齐全,标识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 ] 是否建立了矿井瓦斯、煤尘浓度等监测系统,监测设备是否完好,是否及时进行数据的采集和分析?•[ ] 是否进行了矿井水文地质勘查工作,是否建立了矿井地质信息系统?四、作业面的安全管理•[ ] 作业面的安全措施是否到位,是否按照规定设置了支护设施和排水设施?•[ ] 作业面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是否存在顶板、底板、煤壁等安全隐患?•[ ] 作业面的通风系统是否正常运行,采风口是否通畅,是否存在通风不畅的现象?•[ ] 作业面的瓦斯浓度是否超标,是否对作业面和瓦斯抽放进行了监测和控制?•[ ] 是否建立了作业面的巡查记录,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巡查和记录?五、矿井应急救援措施•[ ] 是否制定了矿井应急救援预案,是否进行了应急演练和应急培训?•[ ] 是否建立了矿井逃生通道和应急疏散设施,设施是否正常设备并有明显的标识?•[ ] 是否建立了矿井事故报告和报警机制,是否设置了事故报告和报警设备?•[ ] 是否建立了矿井事故调查机构和应急救援中心,并且是否通过考核认证?•[ ] 是否对矿井员工进行了应急救援知识培训,是否建立了员工的应急救援队伍?以上是对煤矿安全生产的检查清单,通过检查清单可以全面掌握煤矿的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和员工的人身安全。

某能源开发公司煤矿安全生产监管检查清单

某能源开发公司煤矿安全生产监管检查清单

某能源开发公司煤矿安全生产监管检查清单1.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煤矿公司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培训、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应急预案等。

- 是否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并建立健全安全记录档案。

2. 矿井设备检查- 矿井设备是否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 是否建立设备使用记录,记录设备使用情况和维护记录。

3. 矿工安全防护- 矿工是否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服等。

- 是否进行矿工定期体检,确保身体健康可适应工作环境。

4. 煤矿作业环境检查- 对矿井内部通风、检查、排水等情况是否符合安全标准。

- 是否定期进行矿井环境检测,排查有害气体和粉尘浓度,确保矿工健康工作。

5. 安全应急预案- 是否建立健全矿井安全应急预案,包括事故应急处置流程和应急设备备齐情况。

- 是否进行定期的安全生产应急演练,以提高矿工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6. 安全生产记录- 是否建立完整的安全生产记录,包括事故总结、安全检查、应急演练记录等。

- 对不合格的安全生产行为和设备进行整改,并建立整改记录。

以上是煤矿安全生产监管检查清单,希望煤矿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矿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煤矿安全生产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因为矿井内部环境恶劣、矿工作业密集等特点,煤矿生产安全管理工作非常复杂和艰巨。

为了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煤矿公司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安全生产监管,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技术装备,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确保矿山安全生产。

在煤矿安全生产监管检查清单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内容。

煤矿公司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培训、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应急预案等。

通过不断加强员工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规范生产操作,构建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

煤矿公司还应当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并建立健全安全记录档案,方便做好事故发生后的追责和事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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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煤矿公告及生产要素核查内容清单
1、煤矿生产能力及生产要素公告的文件及公告和生产要素管理档案(原件);
2、矿井开采初步设计、现采采区设计、2020年度采掘计划及批文;
3、劳动用工备案表、特种作业人员花名表(同时提供证件)。

4、矿井相关证照原件或复印件(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
5、《生产矿井地质报告》及批文、《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及批文、三区划分报告及批文、《瓦斯等级鉴定报告》及批文、《带压开采报告》及批文(有带压开采的矿井提供)、现采煤层自燃倾向性和爆炸性鉴定报告以及专家评审意见书、现采煤层自然发火期鉴定报告;
6、资质部门井口坐标测绘成果(同时提供资质证复印件);
7、相关大型设备检验检测报告(露天煤矿同时提供设备明细管理台账)矿井年度联合排水试验报告;
8、在主办公楼醒目位置悬挂生产要素公示牌(资料审查的提供照片打印件)(规格840mm×594mm);
9、煤矿按照登记公告生产能力及相关规定组织生产承诺书;
10、“煤炭监管信息平台”中“生产能力公告和生产要素管理信息系统”运行情况、生产统计上报情况;
11、超能力生产核查,需提供2020年1-6月份:产量报表(上报主管部门的)、财务报表(上报税务部门的)、产量监控报表(现场核查的同时检查系统运行情况),调度报表;
12、2020年度矿井与供电部门签订的供电协议(合同);
13、矿井生产能力核定报告;
14、矿井通风能力核定报告及近段矿井测风报表;
15、矿井单班入井人数核查,需提供近2个月份(6、7月)入井记录,提供井下作业限员制度,灾害严重矿井(高瓦斯矿井、突出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复杂矿井)制定的减人计划。

到现场核查的查看人员定位系统。

(资料审查的提供6、7月份单班入井人数情况照片打印件);
16、图纸:井工煤矿提供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排水系统图、井上下对照图、充水系统图。

露天煤矿提供采剥、排土工程平面图、运输系统图、供电系统图、防排水系统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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