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热点与问题反思
知识产权保护案例分析与反思

知识产权保护案例分析与反思随着科技和信息时代的快速发展,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日益凸显。
在全球范围内,各行各业的公司和个人都面临着知识产权侵权的风险。
本文将结合几个实际案例,分析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以及反思如何有效应对这些问题。
案例一:某高科技公司的专利侵权纠纷在这个案例中,一家高科技公司发现其关键技术的专利被另一家竞争对手侵犯。
该公司的研发团队花费了大量时间和金钱来开发这项技术,因此他们决定采取法律行动保护他们的知识产权。
这个案例引发了对于知识产权保护意义的思考。
知识产权是一种重要的资产,它可以为公司带来竞争优势和财务收益。
因此,保护知识产权对于公司的长期发展至关重要。
案例二:音乐作品的版权侵犯音乐行业也面临着知识产权保护的挑战。
在这个案例中,一位著名音乐人发现自己的歌曲被未经许可的个人用于商业用途,侵犯了他的版权。
这个案例揭示了知识产权保护在个人创作者和艺术家的重要性。
个人创作者和艺术家通常会将他们的心血倾注到自己的作品中,如果他们的作品受到侵权,不仅会损失经济利益,还可能对其创作热情产生不良影响。
因此,建立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对于维护创作者权益和推动创作活动的发展至关重要。
案例三:媒体公司的商标侵权在数字化时代,媒体公司也面临着知识产权保护的挑战。
在这个案例中,一家媒体公司发现另一家公司将其标志和商标未经授权地使用于其产品上,且无法与原公司区分。
这种商标侵权对于原公司的品牌形象和商业利益造成了损害。
企业的商标是其业务的重要标识,也是企业在市场上建立品牌的核心。
因此,及时发现并采取行动以保护商标权益至关重要。
通过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媒体公司可以确保其商标的独特性和独占性,从而增强市场竞争力。
反思与建议从这些案例中,我们可以得出一些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反思和建议。
首先,公司和个人应该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
无论是专利、商标还是版权,都是非常宝贵的财产,需要得到有效保护。
公司应该制定相应的知识产权保护策略,并充分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以便在发生侵权事件时能够及时采取行动。
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与对策建议

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与对策建议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与对策建议引言在现代社会中,互联网和技术的迅猛发展,为企业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机遇和挑战。
随之而来的是,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也逐渐变得日益重要。
知识产权保护作为其中的一环,在品牌建设和市场营销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知识产权保护也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探讨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并给出一些建议和对策。
问题分析问题一:侵权在互联网上,企业的通常涉及到其品牌或产品的名称。
然而,一些不良商家或竞争对手可能会非法使用这些以获取不当利益。
这种侵权可能会导致企业的品牌形象受损和销售额下降。
问题二:拍卖一些搜索引擎和电商平台通过拍卖模式,将出售给竞争对手。
这可能导致企业在搜索引擎排名上的不公平竞争,从而影响企业的品牌推广和市场份额。
问题三:竞争通常情况下,的竞争非常激烈。
企业需要在有限的关键词资源中,与竞争对手展开激烈的竞争。
这可能导致企业在排名上的困难,影响品牌的可见性和市场影响力。
对策建议对策一:注册商标并加强维权企业应及时注册自己的商标,并加强对商标的维权工作。
在发现侵权行为时,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追究侵权方的责任,并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
同时,加强与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教育消费者识别侵权行为,增加维权力度。
对策二:与搜索引擎和电商平台合作建立保护机制企业可以积极与搜索引擎和电商平台合作,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例如,与搜索引擎合作设置商标保护通道,建立搜索排名的公平竞争机制。
与电商平台合作,加强对拍卖的监管,确保的正当使用。
对策三:优化策略企业可以通过优化策略来提高品牌的可见性和市场影响力。
首先,进行研究,并选择与企业核心产品或服务相关的。
其次,在品牌宣传和推广中灵活运用这些,提升企业在搜索引擎中的排名。
同时,与竞争对手进行竞争分析,寻找竞争空间,并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优化。
对策四:加强合作与联盟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合作与联盟也是非常重要的策略。
企业可以加入相关行业组织,与其他企业共同维护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
浅析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知识产权保护是现代社会的一个重要议题,其在促进创新、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以及保护创作者权益等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
然而,随着科技的发展和全球化的进程,知识产权保护也面临着诸多挑战和问题。
问题分析: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可以从多个角度进行探讨。
一方面,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数字版权保护变得日益复杂。
网络盗版、侵权行为层出不穷,给创作者和权利人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另一方面,跨国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处理也面临诸多困难,不同国家和地区在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保护力度、执法手段等方面存在差异,导致侵权行为难以得到有效遏制。
此外,知识产权保护还面临以下问题:1. 知识产权意识不足:公众对知识产权的认识和尊重程度有待提高,侵权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社会默许。
2. 法律滞后:随着新技术的涌现,现行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在某些方面已经显得滞后,无法有效应对新的侵权形式。
3. 执法力度不足:知识产权执法力度在有些地区和领域仍然不够,导致侵权行为不能得到及时和有效的制止。
对策建议:针对上述问题,以下是一些建议和对策:1.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
2. 完善法律法规:及时修订和完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以适应新技术和新形势的发展。
3. 加强执法力度: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的执法力度,建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执法机构,提高执法效率。
4. 促进国际合作:在全球化背景下,加强国际合作,推动形成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共识。
5. 利用技术手段: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如区块链、大数据等,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的效率和准确性。
总之,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完善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促进国际合作以及利用技术手段等多方面的措施,有望逐步解决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知识产权保护不力检讨书

知识产权保护不力检讨书尊敬的领导、同事们:我怀着沉重的心情和深深的自责,写下这篇关于知识产权保护不力的检讨书。
在此,我要向公司、团队以及所有受到这一问题影响的相关方表示最诚挚的歉意。
首先,让我坦诚地承认,由于我们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工作存在疏漏和不足,给公司带来了潜在的风险和损失。
这是一个极其严重的问题,反映出我们在管理和执行上的重大失误。
回顾过去一段时间的工作,我们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存在以下几个主要的问题:一、意识淡薄我们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将其提升到应有的战略高度。
在日常工作中,更多地关注业务的推进和项目的完成,而忽视了知识产权可能面临的风险。
这种短视的行为导致我们在一些关键环节上没有采取足够的预防措施,为侵权行为留下了可乘之机。
二、制度不完善公司内部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存在明显的缺陷和漏洞。
对于知识产权的申请、登记、维护以及侵权防范等方面,缺乏明确的流程和规范。
这使得员工在工作中缺乏明确的指导,无法有效地保护公司的知识产权,也难以在遭遇侵权时迅速做出反应。
三、培训与教育缺失我们没有为员工提供充分的知识产权保护培训和教育,导致员工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流程了解甚少。
许多员工不清楚如何正确处理知识产权相关事务,也不了解侵权行为的后果和危害。
这使得整个团队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能力和素质无法满足实际需求。
四、监督与执行不力在知识产权保护的实际执行过程中,我们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
对于可能存在的侵权行为,没有及时发现和制止;对于已经发生的侵权事件,处理不够果断和坚决。
这不仅使得侵权行为得不到应有的惩罚,也让公司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陷入了被动局面。
这些问题的存在,给公司带来了诸多不良影响。
首先,可能导致公司的创新成果被他人非法抄袭和利用,损害了公司的利益和市场竞争力。
其次,知识产权保护不力会影响公司的声誉和形象,让合作伙伴和客户对我们的专业能力和诚信度产生怀疑。
此外,还可能面临法律纠纷和赔偿责任,给公司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
我国知识产权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优秀8篇)

我国知识产权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优秀8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篇一前不久,思科、华为案再次引起关注。
华为正式向美国得克萨斯州马歇尔地区法院提交答辩,否认复制思科的互联网操作系统软件,对思科提出的侵犯其5项专利的指控也一一否认,并指控思科出于垄断电脑网络设备市场的目的,诋毁华为的公司形象。
此时这场貌似商业纠纷的贸易战争才真正打响。
此案折射出我国在产业布局上的疏漏问题,而知识产权的防御体系的建立更是一个需要政府、企业、学界和媒体共同营建的系统工程,举国上下都应该狠狠地补上这一课。
国内企业管理层没有法律专家面对知识产权的陷阱,首先受到伤害的必然是企业。
国内律师普遍感觉到,“打官司”在国人头脑中根深蒂固的概念还是“花钱消灾”,完全是事后处理的心态,没有预防的概念。
这往往给企业带来了隐患。
钟青律师更是一针见血地指出,国内很多企业的管理者不是没有能力预见风险,而是心存侥幸,公司治理结构和管理流程远远就没有达到国际化的水平。
聘请法律专家出任公司高层,负责公司经济行为中的法律事务,在国外企业中是非常普遍的事。
而在中国企业的核心领导层惟独没有法律专家。
所以他们无法在日常运营中早早地预见到投资、技术研发和产品推销方面的法律风险。
本次华为被诉的案件中,思科方面的发言人就是负责法律事务的副总裁。
在调查中发现,国内企业已组建法律部门的为数寥寥。
而近几年外资企业在国内的招聘中,除了销售、技术和财务人才外,还出现了合同管理员这样的职位。
他们的职责就是从法律角度审订、维护和管理合同,如果发现问题,会及时对相关操作人员发出预警。
而且,国内企业还普遍缺乏长远发展的意识,注重短期利益。
宁肯花上百万元去打广告,也不愿意拿出一分钱请法律专家坐下来帮助企业搞清楚知识产权的细节问题。
“标准”背后也有陷阱移动通信、摄像、录像、DVD、互联网以及银行信用卡等新经济领域中,基本上没有传统的技术。
我国在这些产业领域一般都没有自己的技术标准,大都是引进国际的标准。
法律知识产权保护的创新与反思

法律知识产权保护的创新与反思第一章前言知识产权保护的创新和反思是在实践中不断的发展和完善的,保障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对于促进创新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我国知识产权保护领域,政府和企业已经付出了很大的努力,但是还存在很多问题,如知识产权保护不够完善、创新能力不足等问题,因此需要不断地创新和反思,以保障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法律知识产权的保护知识产权的保护是在法律框架下进行的,在我国相关法律中,知识产权保护主要包括著作权、专利、商标权、植物新品种权等形式,在保护知识产权的过程中,法律运用的前提是具备一定的创新性。
知识产权保护是以法律为基础的,只有对知识产权有更全面的认识,充分发挥法律的保护功能,才能更好地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和进步。
第三章知识产权保护的创新知识产权保护是与创新发展密切相关的,只有不断创新,不断改革,才能更好地满足社会需要。
知识产权保护的创新主要包括加强对创新成果的保护、优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合作等方面。
加强对创新成果的保护: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加强对创新成果的保护是非常重要的。
当前,我国创新能力不足,不少创新成果无法受到充分的保护,这对于创新和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
因此,在知识产权保护中要加强对于创新成果的保护,维护创新者的合法权益。
优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体系: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体系也非常重要。
当前,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还不够健全,不少法律存在漏洞。
在保障知识产权的过程中,需要不断地优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体系,从而更好地维护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合作:知识产权保护涉及到国际贸易和国际合作,加强与其他国家之间的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合作互利,共同保障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加快跨国技术创新和资源转化。
第四章知识产权保护的反思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目前还存在不少问题和难点,需要进行反思和改进。
知识产权保护的反思主要包括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监管、完善知识产权诉讼机制等方面。
知识产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知识产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1 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 ? ⼀是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薄。
由于历史的原因,知识产权的概念在公众中仍是⼀个相当陌⽣的名词,⼀些⼈不知道知识产权为何物,不知道应该如何保护知识产权,更不知道保护知识产权有什么作⽤。
许多⼈,甚⾄是⼀些知识分⼦,既不懂得维护⾃⾝的知识产权,⼜不会尊重别⼈的知识产权,个别的甚⾄肆意践踏知识产权。
我们的许多知识成果诞⽣了,但却不知道运⽤法律武器予以保护,结果后悔莫及,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失。
据报载,近年来我国每年取得的国家级重⼤科技成果达3万多项,⽽每年受理的具有较⾼技术⽔平的发明专利申请只有1万多件,还有2万项左右的成果没有取得专利保护。
这些技术⼀旦公开,就等于⽩⽩流失。
还有的发明⼈只是申请中国专利,⽽不申请其他国家和地区专利,也导致专利⼤量流失。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统计,⾃1985年专利法实施⾄20世纪末的⼗四五年时间⾥,我国向国外申请的发明专利不⾜3000件,反⽽将11.3万多项发明⽆偿地“奉献”给了世界各国。
对于⽬前市场上⼤量存在的盗版盗印等知识侵权⾏为,⼈们的反应也相当漠然。
不少⼈,甚⾄⼀些地⽅和部门的领导,思想认识也有许多偏颇。
认为“黄”是有害的,应该“扫”掉,⽽“⾮”则⽆关紧要,盗版盗印产品价格低廉,只要内容健康,就没有必要予以查处和打击,从⽽给“扫黄打⾮”⽃争带来了许多意想不到的困难。
? 就企业⽽⾔,我国企业⾯临的国际知识产权竞争环境⽇益严峻。
知识产权成为部分跨国公司打压我国竞争对⼿、谋求更⼤利润的主要⼯具。
21世纪,世界巨头竞争最锋利的武器——知识产权,是中国加⼊WTO以来国内企业⽬前遇到的最棘⼿的事情。
⽬前,跨国公司⾮常重视在我国的专利申请⼯作,⽇益密集的专利“陷阱”将成为我国公司不得不⾯对的棘⼿问题。
反观国内企业,合理利⽤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维护境外⾃⾝知识产权权利的状况却不容乐观。
由于中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强,企业缺乏境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境外申请专利和注册商标数量较低,近⼏年来遇到了种种知识产权纠纷,其中最突出的就是商标抢注问题。
侵犯知识产权的反思与忏悔

侵犯知识产权的反思与忏悔知识产权是现代社会中的重要法律概念,旨在保护创作者的智力成果和创新成果。
然而,由于缺乏有效的执法手段和监管机制,侵犯知识产权的现象时有发生。
本文将就侵犯知识产权的问题展开分析,并对自己曾经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进行忏悔。
一、侵犯知识产权的问题分析侵犯知识产权是指未经创作者或合法拥有者授权,擅自复制、传播、公开展示或利用他人的知识产权作品。
这类行为不仅损害了创作者的合法权益,也妨碍了知识创新和社会进步。
1.1 盗版行为泛滥,侵权现象严重随着信息技术的普及,以及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盗版行为愈发猖獗。
盗版软件、盗印图书、盗播音乐等侵权现象屡禁不止。
这些行为导致创作者的劳动成果无偿利用,严重损害了知识产权的权益。
1.2 法律监管不足,执法难度大尽管现有法律法规对侵犯知识产权进行了明确规定,但执法仍然存在一定困难。
侵权行为的多样性和隐蔽性给相关部门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同时也无法完全杜绝侵权行为的发生。
1.3 缺乏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社会大众对知识产权意识的缺乏也是导致侵权行为频发的重要原因。
有些人对盗版行为视而不见,甚至将之视为一种“技术服务”。
这种观念的根深蒂固,使得侵权行为沉渣泛起。
二、我曾经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在罗列这些问题之前,我想承认并反思自己曾经不自觉地侵犯过知识产权。
在过去的某个时间段,我使用了一款盗版软件,用于工作和娱乐。
当时,我并没有意识到这种行为的严重性,只是简单地以为这是一种便利的选择。
然而,随着对知识产权的了解越来越深入,我逐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侵犯知识产权不仅侵犯了创作者的权益,也违反了法律法规。
我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对他人劳动成果的不尊重,也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不负责任。
三、从侵犯知识产权中汲取的教训我深感自己的侵权行为是对知识产权价值的亵渎,对创作者的不尊重。
通过这次经历,我深刻意识到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以及个体行为对社会的影响。
3.1 加强法律宣传,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要从根本上解决侵权问题,必须提高大众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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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知识产权热点与问题反思
一、国内知识产权热点资讯
1、小学生发现人教版教辅涉嫌抄袭,出版社拒回应
SEE:/rdsp/2012-02/22/content_24752653.htm
大致情况:
某小学生发现人教版小学语文六年级下册的《理想的风筝(同步阅读)》中一篇署名“江江”的《树的故事》和美国作家谢尔·希尔弗斯坦的经典作品《爱心树》内容几乎一样。
《爱心树》为美国作家谢尔·希尔弗斯坦的经典作品,2003年由傅惟慈翻译,南海出版公司出版。
译者傅惟慈在采访中告诉记者:“教材编写者不应该未征求作者同意,就加以改编,而署名问题,则是直接侵犯了作者的权益。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总干事张洪波介绍说《著作权法》规定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规划教育的教科书,可以不经过作者或译者事先同意,先使用后付费。
但在本案例中小学六年级语文课本的《同步阅读》不属于上述性质的教科书。
其选用的作品,必须经过原作者和译者的同意,才能使用。
昨日记者致电人民教育出版社课程教材研究所问及此事,工作人员表示该书的编写出版方不想就此事公开回应。
反思与问题:
表面上看这似乎是一个简单的侵犯著作权案例,但是仔细分析下来其中仍有许多值得我们思考的地方。
我们看到现阶段问题的结果是“出版社拒绝回应”,我个人认为其原因是该小学生或其他非权利人无法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出版社停止侵权行为。
从理论上来讲应当由原作者即权利人提起诉讼,但是作者身在异国他乡不可能了解其著作权在世界的某个角落遭受侵害这一事实。
难道法律就要放弃调整此类问题么?近两年,民法领域权利人与义务人相对性逐步被打破,最为显著的是公益诉讼的大量出现。
这又联系到最近我们正在修改的民事诉讼法,《民诉修正案(草案)》便增加了公益诉讼的有关规定:对环境污染、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有关机关、社会团体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但是很可惜,在民诉草案中公益诉讼仅仅限于“环境污染”与“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而未包括知识产权方面的公益诉讼。
我国法律应否赋予公民或者有关组织以提起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或者维护他人智力成果利益的知识产权公益诉讼的权利呢?
2、政府政策涉及知识产权首案——上海师大副教授状告住建部侵犯知识产权
SEE:/alxdarticle/alxd/alxdqt/alxdqtgnal/201202/1280004_1.html
大致情况:
本案是政府政策涉及知识产权第一案。
2月16日上海师范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黄建中向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递交诉状,要求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证明在起草“新国八条”时参考了原告《把控制楼价涨幅纳入明年工作目标》和《禁止投资性购房应上升为基本国策》两篇文章,并采纳了文中的有关政策建议。
黄建中在申报科研评奖的过程中,希望住建部能够提供采纳其建议的证明,住建部至今没有给黄建中一个答案。
黄建中将住建部告上法庭,希望住建部尊重其知识产权。
住建部房地产司司长沈建忠告诉本刊记者住建部的政策是在听取各方面意见下形成的,不存在来源于黄建中的观点这种说法。
本案涉及了一个知识产权保护的新课题,那就是政府有关部门在制定相关政策法规过程中对有关贡献者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在国内类似的知识产权侵权问题较普遍,但相关的保护制度法规还很不完善。
原告希望通过法律方式呼吁,政府部门在拟定相关政策过程中注意尊重知识产权,尽快完善相关制度法规,并推动政府在重大政策制定过程中广开言路和集思广益。
反思与问题:
2010年新《著作权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不适用于该法。
在王迁老师的教材中写到官方正式文件不适用于著作权法即本案中“新八条”本身并不适用著作权法实际上
也就是说起草新八条这一规定的立法、行政与司法的工作人员亦或是某大学教授等社会人士并不对该文件享有著作权,该文件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作者的作品”。
而本案并不属于上述情形,上师大的这位教授并未要求确认其对新八条享有著作权而是请求法院判令住建部颁布新八条是参考甚至是抄袭其学术研究成果的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故我个人认为本案并不适用著作权法第五条的规定。
政府有关部门的人员在拟定政策法规的过程中是否有权随意将学者或其他公民的思想、观点、研究成果和著作权纳入到政策性法规与文件中?本案中法院是否应当适用著作权法第五条规定作出对原告不利的判决呢?
3、篮球飞人迈克尔乔丹起诉中国乔丹体育涉嫌侵权
SEE:/news/ywdd/201202/t20120223_141450.html
大致情况:
2月23日凌晨,篮球传奇人物迈克尔乔丹通过美通社宣布,已经向中国法院起诉中国运动服和鞋类生产商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乔丹体育)涉嫌侵犯其姓名权,乔丹表示对“乔丹体育”甚至侵犯其孩子的名字,深感失望,并表示“这并不是钱的问题”。
乔丹体育其商标主形象是美国篮球明星乔丹跃起扣篮,2010年销售收入达29亿元,并于2011年底谋求上市。
乔丹体育招股申报书披露,Jordan作为普通外国人姓氏不具有特定性,与美国前NBA 球星迈克尔乔丹不存在对应关系且公司的乔丹系列商标已在国内合法注册,不存在侵权的问题。
而申报稿164、168页其它注册商标栏出现的“杰弗里乔丹”“马库斯乔丹”及其变体的商标,与迈克尔乔丹的两个儿子名字中英文写法一致。
反思与问题:
本案中乔丹提起的是侵权损害赔偿之诉,从另一个层面来看实际上就是判断乔丹体育是否对“乔丹”享有商标权。
在我国商标法有关不得作为商标以及不得注册的若干条文中未见能够调整此案的具体规定,似乎本案只能从侵权责任法出发依侵权责任的要件来判断乔丹体育是否侵权。
不论判决结果如何,本案都在昭示知识产权法与侵权责任法的紧密联系。
对比本案,最近NBA美国华裔职业篮球运动员林书豪在赛场上的上佳表现掀起了全球篮球热潮。
据报道,在江苏无锡已有一家体育用品公司花费4460元抢到“林书豪”与“Jeremy S.H.L林书豪”两项商标,该两项申请已获得了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的批准。
许多知识产权法学者对此事评论时认为,商标涉嫌恶意抢注且侵犯他人姓名权,商评委应当撤销该注册商标。
可以预计在不久的将来这又将会引起知识产权与侵权责任领域内的一场法律纷争。
知识产权法律规范应当怎样与侵权责任法律规范相配合以及商标法是否应当提高商标注册的门槛?以名人的实际名称或者谐音等注册商标究竟应否受到商标法保护?
二、国外知识产权热点资讯
1、LV怒告美国电影用假货,要求销毁复制品再赔钱
SEE:/ForeignLaw/ForeignLawInfo.asp?InfoID=7613
大致情况:
法国著名奢侈品品牌路易·威登(LV)将拍摄美国票房大卖的《宿醉2》华纳兄弟电影公司告上法庭。
据国外媒体报道,在起诉书中,LV声称在《宿醉2》中,扎克饰演的角色在抵达泰国机场时携带大量“LV”行李包,并和其他人有一句对白:小心点,这可是LV!而LV 公司认为,这些行李包并非真品,而是一家名为Diophy的中美合资公司所生产的冒牌货。
LV公司表示他们正在向这家公司追究法律责任以阻止其在美国境内销售假货。
LV公司认为,影片中扎克的这句对白已经成为一句流行语,关于行李包的真假引发了部分LV顾客的混乱。
故LV公司要求销毁所有《宿醉2》中该行李包的复制品并修改影片中这一画面,同时希望获得一定的金钱补偿。
反思与问题:
本案中生产假冒LV包的Diophy公司侵犯了LV公司商标权毫无异议,但是我个人对LV公
司与华纳电影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存有疑问,华纳电影公司是否侵权、侵犯的究竟是LV的商标权还是名称权亦或是名誉权?再进一步的说,是否也应当将明知假冒产品仍然购买的情形纳入到侵犯商标权的规制范围以最大程度的保障权利人的知识产权呢?
三、国内外知识产权领域的政治要闻
1、习近平:中国将更加重视保护知识产权
SEE:/GB/17188734.html
国家副主席习近平日前对爱尔兰进行正式访问。
2月20日,习近平在都柏林出席中国-爱尔兰经贸投资论坛时表示,中国将更加重视保护知识产权,继续为包括爱尔兰企业在内的境内外投资者营造更加公开透明的法律政策环境、更加高效便捷的融资环境和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
2、美国副国务卿霍马茨:知识产权是中美经贸关系最大挑战
SEE:/gndtarticle/ttxw/201202/1280787_1.html
美国副国务卿霍马茨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中美经贸关系最大挑战就是知识产权的保护问题,因为创新对美国太重要了,对美国创造就业都有重要的影响。
3、知识产权局权威发布:2011年我国发明专利授权统计情况(2月24日)
SEE:/ztzl/zxhd/2011zl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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