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修厂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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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机修内部管理制度

2024年机修内部管理制度

2024年机修内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修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机修的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

第三条机修内部管理以安全、高效、质量、环保为基本目标,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第四条机修员工必须认真学习和遵守本管理制度,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人员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机修设立董事会、总经理办公室、技术部、财务部、维修部、人力资源部等职能部门。

第六条机修董事会是机修的最高决策机构,由董事长和董事组成,负责制定机修的发展战略和规划。

第七条机修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机修日常工作的决策和执行,由总经理领导,协助总经理的有副总经理和各部门经理。

第八条机修技术部负责技术研发和技术支持,包括设备选型、工艺流程等工作。

第九条机修财务部负责机修的财务计划和资金管理,包括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审计工作。

第十条机修维修部负责机器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工作,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机修人力资源部负责机修员工的招聘、培训和绩效管理等工作。

第十二条各职能部门应按照机修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和目标。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十三条机修员工应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出勤要求进行工作,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岗。

第十四条机修员工应按照规定的工作岗位和职责进行工作,不得私自更换岗位或代替他人工作。

第十五条机修员工应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和标准进行工作,不得违反操作规程,不得浪费材料和能源。

第十六条机修员工应按照规定的工作安排和要求进行工作,不得擅自请假或拖延工期。

第十七条机修员工应加强沟通协作,不得与同事发生冲突,应尊重他人的意见和权益。

第十八条机修员工应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不得泄露和私自使用。

第十九条机修员工应积极参加岗位培训和学习,提高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四章绩效和奖惩第二十条机修实行绩效考核制度,将员工的绩效作为晋升、奖励和奖金的重要依据。

机修厂安全管理制度

机修厂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机修厂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事故发生,确保生产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厂长:对本厂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定期组织安全检查,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2. 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直接负责,负责组织本部门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落实安全操作规程。

3. 班组长:对本班组的安全工作直接负责,负责监督班组员工的安全操作,及时报告安全隐患。

4. 员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自觉维护工作场所的安全。

三、安全教育与培训1. 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 在职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 特殊工种:如电工、焊工等,需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四、安全操作规程1. 设备操作: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得擅自改变设备结构或参数。

2. 防护用品:必须正确佩戴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手套等。

3. 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4. 高空作业:必须使用安全带,并设专人监护。

5. 电气作业:必须切断电源,并挂上警示牌。

五、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1. 定期检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 专项检查:针对特定设备或作业,定期进行专项安全检查。

3. 隐患整改: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并记录整改情况。

六、事故报告与处理1. 事故报告:发生事故后,必须立即报告,不得隐瞒。

2. 事故调查:事故发生后,立即进行调查,查明原因,追究责任。

3. 事故处理:根据事故原因和责任,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厂长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安全管理制度,旨在提高机修厂的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发展。

机修工工厂日常管理制度

机修工工厂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机修工工厂的正常运行,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工厂所有机修工及相关部门。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工作时间与考勤第四条工作时间:1.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

2. 周六、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五条考勤管理:1. 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 严格遵守请假制度,因特殊原因需请假,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申请,并经厂部批准。

3. 员工请假期间,工资待遇按国家及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4. 员工考勤实行打卡制度,不得代打卡,如有代打卡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第三章安全生产第六条安全生产责任:1. 厂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责任。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总责,确保本部门安全生产。

3. 员工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

第七条安全教育培训:1. 厂部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2. 新员工入职前,必须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3. 员工应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自身安全技能。

第八条设备安全:1. 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2. 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上报维修,不得擅自处理。

3. 设备操作人员应熟悉设备性能,确保操作安全。

第四章工作秩序与纪律第九条工作秩序:1. 员工应保持工作场所整洁,不得随意堆放杂物。

2. 不得在工作场所吸烟、饮酒、吃零食。

3. 工作时,应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

第十条工作纪律:1. 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2. 不得泄露公司机密。

3. 不得在工作时间处理私人事务。

第五章质量管理第十一条质量意识:1. 员工应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标准。

2. 各部门应加强质量管理,确保产品质量。

第十二条质量检查:1. 厂部设立质量检查小组,定期对产品质量进行检查。

机修内部管理制度(5篇)

机修内部管理制度(5篇)

机修内部管理制度为全面提升管理,健全工作体制,确保安全生产,顺利完成各项生产任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安全生产管理(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

(2)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每天按时参加进班会,安排当天的安全生产事项,随后由班长具体布置当班的工作任务,教育职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4)根据工作需要,及时____全体职工开展安全活动,对各班组进行安全检查。

检查职工安全操作、设备安全状态、各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等。

(5)新职工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学习相关的安全生产知识。

(6)严格执行“互保联保”制度,避免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如果发生要进行事故分析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教育。

二、生产现场管理(1)各区队制作加工件的图纸,需经技术员审核、确认、下工艺单后,方可生产制作,杜绝材料浪费;设备检修时,要根据拆检情况,制定合理的检修方案进行检修,尽量对旧配件修复使用,修旧利废,节约成本。

检修工作结束后,经班组长验收合格方可对外发放。

检修质量出现问题,造成损失的,根据损失情况对相关人员进行相应处罚。

(2)制作和检修过程中,杜绝跑、冒、滴、漏现象,严格材料支出,利用好下脚料和回收的旧材料,使用的工具和零配件要以旧换新,杜绝浪费。

发现浪费材料或人为损坏设备配件和检修工具的根据损失价值扣除相应绩效考核分。

(3)每天作业结束后要将现场打扫清理干净,保持厂区整洁卫生。

三、劳动纪律(1)全厂职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准无故迟到、早退。

有事请假需有本人签字的请假条,两天以下由班长签字,超出两天由厂里签字方可休班。

对于未经同意私自休班的,按旷工处理。

(2)根据当前的工作、人员等实际情况,对部分班组实行合并管理。

合并后,原班组人员仍以原工作内容为主,组内人员依据工作情况适时调整,抱团工作,抱团取暖。

(3)工作期间,杜绝出工不出力现象发生。

班组长安排的工作,要按时按要求完成,如有个人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故意误工,造成工作延误的,扣除当班绩效考核分,情节严重的根据规定停止其工作。

煤矿机修厂安全管理制度

煤矿机修厂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煤矿机修厂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机修厂厂长对本厂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分管副厂长协助厂长工作。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确保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3. 员工应自觉遵守本制度,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意识,确保自身安全。

三、安全教育培训1. 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 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3. 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和安全知识。

四、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 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类、登记、整改、验收。

3. 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安全监控,确保安全生产。

五、安全操作规程1. 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 操作人员应熟悉设备性能、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规操作。

3. 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六、消防安全管理1. 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

2. 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3. 加强员工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七、应急管理1. 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职责、措施等。

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3. 发生突发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安全生产。

八、奖惩制度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机修厂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机修厂厂长会议研究决定。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确保煤矿机修厂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为企业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机修车间管理制度(4篇)

机修车间管理制度(4篇)

机修车间管理制度是指对机修车间进行管理的一系列规定和制度。

下面是一个机修车间管理制度的示例:1. 车间组织架构:1.1. 车间设立班组,每个班组设立一名班组长,负责班组的日常管理和工作安排。

1.2. 车间设立车间主管,负责车间的整体管理和协调工作。

2. 工作纪律:2.1. 车间员工必须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岗。

2.2. 车间员工必须按照工作安排和任务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2.3. 车间员工必须保持工作区域的整洁和安全。

禁止乱堆放杂物和危险品。

2.4. 车间员工必须遵守车间的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和不安全行为。

3. 安全生产:3.1. 车间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和权限。

3.2. 车间必须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3.3. 车间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防护装备,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

3.4. 车间必须建立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处理各类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

4. 质量管理:4.1. 车间必须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和服务的质量符合要求。

4.2. 车间必须制定质量控制和检验标准,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测和评估。

4.3. 车间必须进行产品质量追溯和问题处理,及时纠正和改进不良情况。

4.4. 车间必须加强员工的质量意识和技能培养,提高整体质量水平。

5. 绩效考评:5.1. 车间必须建立绩效考评制度,对员工进行绩效评估和奖惩。

5.2. 车间必须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绩效考评,遵循奖励先进、惩罚违法的原则。

5.3. 车间必须根据员工的绩效表现,制定个性化的培训和提升计划。

6. 管理改进:6.1. 车间必须定期召开管理会议,分析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

6.2. 车间必须建立管理改进机制,鼓励员工提出工作改进意见和建议。

6.3. 车间必须对管理改进措施进行评估,不断优化和提升管理水平。

上述是一个机修车间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具体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修理厂工作管理制度

修理厂工作管理制度

修理厂工作管理制度•相关推荐修理厂工作管理制度(精选17篇)在现实社会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

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修理厂工作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修理厂工作管理制度篇11、使用前应清除举升机附近妨碍作业的器具及杂物,并检查操纵手柄、安全保险装置、钢丝绳等是否正常。

2、待升举的车辆驶入后,应将举升机支撑架块调整移动对正该型车辆规定的可承力部位。

支撑时应保持车辆的相对平衡后才能按上升按钮。

3、举升机应由一个人操作,升、降前都应向在场人员发出信号,升举时人员应离开车辆,升举到需要的高度时,必须插入保险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可开始车底作业。

4、有人作业时严禁升降举升器。

5、作业完毕应切断电源,清除杂物,打扫举升器周围场地,以保持整洁。

6、定期(半年)排除举升机储油缸积水,并检查油量,应认真按润滑面要求进行注油。

7、严格执行限载规定。

发现举升机有异常现象,应立即停车,派专职修理人员排除故障。

修理厂工作管理制度篇21、汽车维修竣工检验由专职检验人员负责实施。

2、汽车维修竣工检验内容为整车检查、检测、路试、检测路试后的再检测及车辆验收。

3、修竣车辆竣工检验严格依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T18565-2001)要求进行。

首先进行整车外观和底盘检查,检查合格后进行路试,对于路试中所发生的不正常现象,要认真复查。

路试合格后重新进行底盘检查,确保各项技术性能合格后由总检开具出厂合格证。

4、对于进行二级维护及以上维修作业的车辆,除上述检验内容外,还必须经计量认证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检测合格。

5、严禁为检验不合格的车辆开具竣工出厂合格证。

6、竣工检验合格的车辆实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制度。

修理厂工作管理制度篇3车维修过程检验制度1、过程检验实行自检、互检和专职检验相结合的”三检”制度。

2、检验内容为汽车或总成解体、清洗过程中的检验,主要零部件的检验,各总成组装、调试检验。

机修厂房卫生管理制度

机修厂房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修厂房的卫生管理,保障员工身体健康,提高生产效率,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机修厂房,包括但不限于车间、仓库、办公室等区域。

第二章卫生责任第三条机修厂房卫生管理实行责任到人制度,各区域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负责本区域卫生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各部门应明确卫生责任人,负责所辖区域的卫生清洁工作,定期对员工进行卫生知识培训。

第三章卫生标准第五条机修厂房卫生标准应达到以下要求:1. 车间地面清洁无油污、积水,设备表面无灰尘;2. 仓库物品摆放整齐,标识清晰,无杂物堆放;3. 办公室环境整洁,桌面无杂物,文件资料分类存放;4. 卫生间设施齐全,保持干净,无异味;5. 厂房内无乱扔垃圾现象,垃圾及时清理,分类存放。

第四章卫生管理措施第六条定期清扫:1. 每日对车间、仓库、办公室进行清扫,保持地面、设备、桌面清洁;2. 每周对卫生间进行彻底清洁,确保无异味;3. 每月对厂房进行全面清洁,包括墙壁、窗户、屋顶等。

第七条定期消毒:1. 定期对车间、仓库、办公室进行消毒,防止疾病传播;2. 卫生间每日进行消毒,保持卫生;3. 设备、工具定期消毒,防止交叉污染。

第八条垃圾管理:1. 垃圾分类存放,生产垃圾和生活垃圾分开;2. 垃圾及时清理,不得随意堆放;3. 垃圾处理应符合环保要求。

第五章奖惩第九条对在卫生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个人或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备注:1. 本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2. 本制度中未涉及的内容,可参照国家相关卫生管理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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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修厂HSE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安全生产是所有员工的天职。

第二条为加强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加大考核力度,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机修厂所属各基层队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所有员工。

第二章安全管理考核制度第四条安全教育制度1、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加强岗位应急预案的演练,提高员工安全技术素质和防范事故能力。

不按要求组织本单位员工识别风险及削减风险措施的学习或应急演练,罚款100元。

2、车间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教育;施工班组施工前必须由班长进行安全讲话。

无故不召开安全教育大会,扣责任人100元,无故不参加会议或迟到一人次罚款50元。

对会议精神、上级文件不传达、不落实,考核责任人50元;开会无记录或记录不全罚款50元。

3、厂里每月的安全活动,要求各车间的车间干部、班组长、特殊工种操作人员以及驾驶员必须全部参加,如有特殊情况须向主管安全副厂长请假。

会议迟到的每人次考核50元。

无故不参加安全例会的考核每人次100元。

4、在开展的安全例会及安全活动期间如有手机响声及接打电话的行为,考核当事人50元。

参会人员在与会其间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考核当事人50元。

5、无故不参加厂或上级安全活动的,每人次罚款100元;会议无记录、记录不全,对主管队长或责任人罚款50元。

车间不进行安全教育对主管队长罚款100元,少一次罚款50元;施工前不进行安全讲话对班组长罚款100元。

6、新入厂的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厂、车间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经过岗位培训,正确掌握操作规程后,方准单独顶岗。

否则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罚款500元。

7、特殊工种人员必须到分公司指定地点进行安全操作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准独立操作。

否则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罚款500元8、对转岗员工和采用新工艺、新设备作业人员应重新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否则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罚款500元。

9、每季度上旬进行转季安全教育。

否则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罚款100元。

第五条、环境卫生考核标准1、工房、工作间、办公室、更衣室、浴室、卫生间及室外管辖区环境卫生保持清洁。

发现一处脏乱扣50元。

2、工房地面发现有一个烟头扣车间50元3、设备、工作台、工具箱等灰尘较多发现一次罚责任人50元, 物品及工具箱摆放乱一处扣责任人50元。

4、生产工作中产生的废油、废物、垃圾,按规定存放指定地点。

定期集中收集统一运送到分公司指定地点进行处理。

各车间根据自己车间实际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每月填报《废物回收处理、污染物排放月报表》,并与《废物回收、处理记录》相一致。

发现无组织处置扣责任单位500元,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第六条、生产操作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只有规定动作,没有自选动作。

发现违章操作一次考核200元,对于累计违章的加倍考核(违章的判定标准依据操作规程)。

第七条、安全用电管理考核标准1、电工每月至少对电器设备、线路检查一次,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每月不检查的扣罚责任人200元,不填写检查记录的考核50元,对检查的问题及隐患不及时整改的罚款100元。

非专职工作人员拆装、改动设备线路、乱拉乱接临时线路,对当事人罚款100元。

2、车场、车库、办公室、工房、库房内用的照明及工作灯不符合安全规定或长明灯,对责任人罚款50元。

第八条、劳动保护1、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一人未按规定穿戴劳保考核责任人100元。

2、操作旋转设备戴手套及未戴工作帽(女工必须将头发挽在帽子里)的发现一次考核200元。

3、操作运转机床时,必须戴护目镜,发现未戴护目镜考核200元。

第九条、安全防火管理考核制度1、不按防火规定执行操作罚责任人200元,对发现着火不及时扑救、不及时报告罚款300元。

2、在工房、库房、车库内吸烟或未做到人走灯灭罚款50元,(厂区内)动用明火不打报告罚款500元,将火种带入危险区罚款1000元。

库房、工房、车库存放汽油、柴油等易燃品,停放私家车的罚款300元。

3、动用明火或在非电气焊施工区域内进行焊接作业的,必须有专人进行安全监护,现场没有监护人员罚款100元。

4、消防器材未定期检查考核100元,丢失按原价60%考核。

第十条、所有用电设备及用电线路完好无损,无老化、无漏电。

发现一处考核100元。

下班后工房及办公室内无加班作业时必须把电源关闭,否则考核100元,第十一条、基础资料管理考核标准1、按照QHSE管理体系的要求进行填写日常工作记录,有一项未填写考核50元。

2、各基层队的相关资料,每缺一项考核车间100元。

3、每月一次以上安全教育记录,每缺少一次考核50元;填写不齐全每处考核20元;填写不及时或不准确考核20元;每出现一处假资料考核100元;班组安全讲话及风险别记录不及时填写考核责任人50元。

其他资料的考核同上述标准。

4、各车间的厂安全联系人每月到基层参加一次安全活动、检查指导工作2次,每少一次罚款50元。

4、不按时交资料罚款50元/次,少一次100元。

第十二条、特种设备必须由有特种设备操作证人员进行操作,无证人员禁止操作,发现一次考核500元第十三条、工房内地沟、地面有油污、泥土和杂物,每项考核50元。

防火沙箱内的防火沙不足,有油污、杂草和杂物,一处不合格考核50元。

各单位的安全责任卫生区脏乱差、不按时打扫罚款50元。

第十四条、HSE检查制度1、车间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班组及车间的义务安全员每天检查一次,并填写检查记录。

缺少一次考核50元。

2、生产准备队每周要对在用车辆及车库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

缺少一次考核50元。

3、各车间(队)每月24日前将本月将检查存在的问题及隐患的汇总表以电子文档的形式上交厂安全办,未及时上交的考核100元。

4、各车间(队)的厂联系人每月要到车间检查至少2次,并填写检查记录。

少一次考核联系人50元。

第三章各类事故考核与处理办法1、事故处理考核本着以责论处的原则进行。

2、办理工伤时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罚款1万元/人次。

对于非违章受伤的人员,单位负责此项罚款,否则此项罚款由直接责任者承担。

3、对于各类事故发生的罚款,一次扣不完的,按月扣除(扣款期间只发生活费),直到扣完为止。

4、事故等级的确定参照分公司的相关制度标准。

5、有安全事故发生,轻伤以上事故必须立即上报厂安全部门,必须在8小时以内将事故详细经过以电子文档形式上报到厂安全部门,迟报考核责任人200-1000元。

第十五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每名驾驶员驾驶车辆时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

2、生产动用车辆由调度签发路单,统一调用,不准无路单出车。

路单上必须注明行车路线、具体任务、签发时间等,行车路线应与路单相符。

以上要求如有违反一律按跑私车处理,并根据情节严重情况处以100-500元的罚款,若发生交通事故,除罚款外,还要取消驾驶资格。

基层队必须指定各车辆的责任人,并于每年年初上报至厂综合办,人员变动时,应立即告知综合办。

3、正常工作日的非生产用车必须经主管车辆副厂长审批方可派车;正常工作日18:00以后用车及假日(指非法定节日)用车,必须经厂行政一把手审批同意后方可派车;法定节日期间的非生产用车,必须经分公司主管安全副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派车,并随车携带节日通行证。

出长途任务的车辆(出本市辖区的车辆既为长途),必须经厂行政一把手签字同意并经分公司主管安全副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到分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办理长途令,所有手续齐全后方可派长途车辆出行。

以上要求如有违反一律按跑私车处理,并根据情节严重情况处以200-1000元的罚款,若发生交通事故,除罚款外,还要取消驾驶资格。

4、严禁跑私车、酒后驾车,严禁将车辆交给无照人员、或其他单位人员驾驶,不得转借涂改各种证件,一经发现根据情节严重情况考核责任人200-1000元。

5、执行任务的车辆,尽量避开繁华路段,按指定路线行驶。

6、严禁在家属区、娱乐场所、公共场所停车,严禁车辆在外过夜。

否则根据情节严重情况考核100-500元。

7、实习驾驶员未经厂领导同意,不准单独顶车,跟车实习必须有正式驾驶员跟带。

8、车辆行驶必须证照齐全、车容整洁、各部件齐全好用,严禁带病行驶和疲劳驾驶。

9、回厂车辆必须登记、交路单(交到门卫处),停放在车库,严格执行“三交一封”。

正常派出的车辆18:00前不能返厂的,车辆驾驶人员必须在18:00时前打电话告知生产准备队未能返厂的原因及何时能返厂,生产准备队必须做好相关信息登记记录。

10、驾驶有安全带的车辆必须系安全带(小型车辆正副驾驶位),否则考核200元。

11、生产准备队每月25日将上月不做回厂登记、不交路单、不执行“三交一封”的车辆以电子文档的形式上汇报至厂安全部门,并要对违反制度的责任人进行考核,厂安全部门一经发现有违反制度未对责任人进行考核且有包庇袒护的行为,对生产准备队根据情节严重情况考核500-1000元。

12、发生交通、工程等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安全部门报告,保护好事故现场; 8小时之内将事故经过以电子文档的形式交到厂安全部门。

第十六条交通事故考核与处理办法事故责任的划分以交警部门和解划分为依据。

50%以下为次要责任,50%为同等责任,50%以上为主要责任。

一、发生轻微事故,只要我方驾驶员有责任且不分责任大小,对直接责任者、责任单位及有关人员的处理如下:1、直接责任者根据事故责任大小罚款500-1000元,每轻伤一人罚款5000元,对事故中的经济损失按10%乘以事故责任比例对责任者罚款,承担受伤者护理期间发生的护理费用。

年度累计发生二起次要责任轻微事故的或三次违章,建议取消驾驶资格,另行安排工作。

2、对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责任者(党政一把手、主管领导等)各罚款200-400元,次要领导责任者(其他班子成员等)各罚款100-300元。

3、对责任单位罚款500-1000元。

二、发生一般事故,只要我方驾驶员有责任且不分责任大小,对直接责任者、责任单位及有关人员的处理如下:1、对直接责任者根据事故责任大小罚款1000-3000元,每重伤1人罚款1万元,每轻伤1人罚款5000元,并按事故中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按10%乘以事故责任比例罚款;取消驾驶资格,待岗3个月后,另行安排工作。

承担受伤者护理期间发生的护理费用。

2、事故中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按10%对直接责任者进行追加罚款。

3、对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责任者(党政一把手、主管领导等)各罚款500-2000元,次要领导责任者(其他班子成员等)各罚款300-1500元。

4、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3000元。

5、厂领导责任者由分公司处罚。

三、发生重大事故,只要我方驾驶员有责任且不分责任大小,对直接责任者、责任单位及有关人员的处理如下:1、直接责任者根据事故责任大小罚款3000元-6000元,每死亡1人罚款2万元,每重伤1人罚款1万元,每轻伤1人罚款5000元,承担受伤者护理期间发生的护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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