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安全、质量、环境保护奖惩实施细则
安全、环保、文明施工奖罚细则

安全、环保、文明施工奖罚细则第一条项目经理部任命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违章违规行为有责任进行制止,并有权对当事人行使处罚权。
第二条项目经理部建立员工个人违章违规档案,对习惯性违章违规人员进行处罚和强制性离岗培训。
员工个人违章一次者,取消优秀(先进)职工评选资格;个人违章累计两次及以上者,取消年内个人的评选资格。
施工作业中队、机关部室和作业班组员工年内违章违规达10%以上人次者,取消年内先进评选资格。
第三条项目经理部全体员工应对遵章守纪做出承诺,签定遵章守纪承诺书。
第四条处罚规定:(一)管理部门习惯性违章违规行为:1.未依照公司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专户储存,专款专用,致使现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2.未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现场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活动工作存在死角的。
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
3.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
对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未登记建档,或未进行评估,安全技术资料严重缺项的。
4.未编制安全施工专项技术措施或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而进行施工生产作业的;未按规定组织进行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或安全生产考核工作流于形式的。
5.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或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予以批准或验收通过的,或对已经批准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
6.未依照有关规定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或对重大事故隐患未及时发现,致使隐患未能及时消除的。
7.非专业资质队伍实施对大型机械设备拆、安装作业的,或对已投入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设施未经专业资质机构进行检测验收的,以及其他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未经检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而投入使用的。
8.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或使用未经检测、检验及检测、检验不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和机具设备的。
9.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备、设施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和有毒危险物品,未采取可靠安全措施的。
工程管理奖罚实施细则

一、目的为了加强工程管理,提高工程质量,规范施工行为,确保施工安全,激发员工积极性,特制定本奖罚实施细则。
二、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包括在建项目、停工项目以及未来新开工项目。
三、奖罚原则1. 奖罚分明,奖优罚劣,公平、公正、公开。
2. 奖励与惩罚相结合,以奖为主,罚为辅。
3. 奖励与实际贡献挂钩,惩罚与违规行为对应。
四、奖励办法1. 对在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给予物质奖励和荣誉称号。
2. 对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节能减排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个人或团队,给予专项奖励。
3. 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对项目产生积极影响的个人,给予奖励。
4. 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并纠正他人违规行为,对项目安全、质量、进度等方面产生积极影响的个人,给予奖励。
五、惩罚办法1. 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工程管理规范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 对工程质量不合格、进度滞后、安全措施不到位等问题的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罚。
3. 对因个人原因导致工程安全事故的,根据事故等级和责任大小,给予罚款、降职、解聘等处罚。
4. 对在工程管理过程中,存在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等违法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六、奖罚程序1. 奖励程序:(1)个人或团队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奖励意见。
(3)公司领导审批,决定奖励事宜。
2. 惩罚程序:(1)发现违规行为,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2)根据调查结果,提出处罚意见。
(3)公司领导审批,决定处罚事宜。
七、附则1. 本细则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如与本细则相抵触的,以本细则为准。
3. 本细则的修改、废止,由公司领导批准。
工程质量奖罚实施细则

工程质量奖罚实施细则一、引言为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和检查,采取奖罚措施对工程项目进行有效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要求,特制定本工程质量奖罚实施细则。
二、目的本实施细则的目的是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奖罚制度,明确相关责任和奖罚措施,促使各参与方重视工程质量,并通过奖励高质量工程和惩罚质量违规行为,推动工程质量的稳步提升。
三、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包括土木工程、建筑工程、交通工程等。
四、工程质量奖励措施1. 工程质量奖励评定标准(1)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且无任何质量隐患。
(2)工程质量按时、按质竣工,取得使用权。
(3)工程施工过程中实施了创新技术和先进管理,取得显著成效。
(4)工程质量达到了国家和行业的先进水平,对行业有积极影响。
2. 工程质量奖励的方式和形式(1)表彰奖励:对工程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给予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2)业绩考核:将工程项目的质量表现纳入业绩考核体系,与奖金挂钩。
(3)技术培训:对取得工程质量奖励的项目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提升其专业水平。
五、工程质量惩罚措施1. 工程质量惩罚评定标准(1)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标准,存在质量隐患,需进行整改。
(2)工程质量未按时、未按质竣工,导致项目延期或无法使用。
(3)工程质量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对周边环境和人员生命财产造成威胁。
(4)工程质量远低于国家和行业的标准要求,对于行业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2. 工程质量惩罚的方式和形式(1)责任追究:对工程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给予相应的处罚。
(2)项目资质限制: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相关单位限制其参与相关工程项目的资质申请。
(3)经济处罚:对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的项目进行罚款,罚款金额根据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确定。
六、奖罚审核和评定机制1. 奖罚审核和评定机构(1)工程质量奖罚审核和评定机构由相关行业协会和监管部门组成。
工程安全管理奖罚实施细则

一、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在建工程及施工项目,包括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交通工程等。
二、奖罚原则1. 奖罚分明,奖优罚劣,激励先进,鞭策后进。
2. 奖罚结合,以奖为主,以罚为辅。
3. 公正公平,客观公正地评价奖罚对象。
三、奖励办法1. 对在工程安全管理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给予物质奖励和荣誉称号。
2. 对在工程安全管理中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并取得显著成效的,给予一定奖励。
3. 对在工程安全管理中,发现并制止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处罚办法1. 对违反工程安全管理规定,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的,根据事故性质和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罚。
2. 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对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按规定配备安全设施和用品的,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
五、奖罚标准1. 奖励标准:根据贡献大小,给予一定的奖金、荣誉称号等。
2. 处罚标准:根据事故性质和情节,给予警告、罚款、停工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等处罚。
六、奖罚程序1. 奖励程序:由相关部门提出奖励申请,经评审后,报单位领导批准。
2. 处罚程序:由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罚意见,经评审后,报单位领导批准。
七、监督与检查1. 单位设立工程安全管理监督小组,负责对工程安全管理奖罚工作的监督与检查。
2. 工程安全管理监督小组定期对工程安全管理奖罚工作进行自查,确保奖罚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八、附则1.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细则由本单位工程安全管理监督小组负责解释。
通过实施本细则,旨在提高工程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人员安全,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质量 职业健康安全 环境 文明施工及奖罚实施细则

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文明施工制度及奖罚实施细则总则:1、随着建筑业的高速发展,对工程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文明施工等方面更加严格要求和规范管理,我司为应对新的环境和竞争更加激烈的市场,在本项目的施工过程中将实行严格的奖罚制度,目的是通过大家在最初一段时间的学习和努力,让所有施工人员能迅速抛弃以往的不良习惯,精益求精地掌握好施工技能。
本细则的要求在变成大家的自觉行为,并形成习惯后,项目部希望再也开不出罚单了,到那时,我们有充分的理由相信,我们在全国的楼宇机电安装是一流的,我们就不再需要为承揽工程业务而发愁了,所以请所有施工人员能充分理解并自觉执行。
2、根据项目施工技术规范的要求,质量安全人员同技术人员共同编制本《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文明施工处罚实施细则》,要求将现场可能出现的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文明施工等问题尽可能地预测出来。
3、电气系统质量篇是根据《建筑电气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03-2002及本工程合同的技术规范的要求编制的。
4、质量验收及处罚程序:根据实际进度情况,班组完成施工作业后通知专业主管验收,专业主管协同质检员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根据处罚条例处罚(对于施工作业完成后不能或不易检查的,需在施工过程中检查,凡不合格处,根据处罚条例处罚),并要求整改,整改合格后请监理及业主验收。
同时班组自检及项目专业验收和整改必须在根据现场情况请监理验收之前完成,不得影响工程进度。
处罚由质检员、安全员、专业主管、专业技术员提出,由质检员复核条例后并由质检员开罚单,施工队长或施工队长指定班组长签字接受罚单,由施工队长上缴项目财务。
5、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文明施工处罚程序:除环境、文明施工条例中部分须根据施工验收同程进行验收情况外,全程监控,凡发现不合格处,坚决开罚单并立即整改。
所有管理人员均有责任提出,由安全员(环境部分由质检员执行)复核条例后并由安全员开罚单,施工队长或施工队长指定班组长签字接受罚单,由施工队长上缴项目财务。
项目安全质量环保奖罚制度办法细则

项目安全质量环保奖罚制度办法细则一、引言为了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的安全、质量和环保工作,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促进项目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项目安全质量环保奖罚制度办法细则》。
二、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项目管理行为,明确奖励和惩罚的标准和程序,激励项目参与者积极履行安全、质量和环保职责,保障项目的安全、质量和环保目标的实现。
三、奖励制度1. 安全奖励1.1 安全先进个人奖: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积极参与安全管理,提出有效安全措施并成功实施的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1.2 安全先进团队奖: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取得显著安全成绩的团队进行表彰和奖励,鼓励团队合作,共同推动项目安全工作。
1.3 安全创新奖: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出并成功实施创新安全措施的个人或团队进行表彰和奖励,激励创新意识和能力。
2. 质量奖励2.1 质量先进个人奖: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积极参与质量管理,提出有效质量措施并成功实施的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2.2 质量先进团队奖: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取得显著质量成绩的团队进行表彰和奖励,鼓励团队合作,共同推动项目质量工作。
2.3 质量创新奖: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出并成功实施创新质量措施的个人或团队进行表彰和奖励,激励创新意识和能力。
3. 环保奖励3.1 环保先进个人奖: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积极参与环保管理,提出有效环保措施并成功实施的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3.2 环保先进团队奖: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取得显著环保成绩的团队进行表彰和奖励,鼓励团队合作,共同推动项目环保工作。
3.3 环保创新奖: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出并成功实施创新环保措施的个人或团队进行表彰和奖励,激励创新意识和能力。
四、惩罚制度1. 安全惩罚1.1 安全违规处罚: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违反安全规定、造成事故或安全风险的个人或团队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停工整改等措施。
1.2 安全失职处罚: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明知存在安全隐患而不采取有效措施或不及时报告的个人或团队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降职、解聘等措施。
项目安全质量环保奖罚制度办法细则

项目安全质量环保奖罚制度办法细则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各类项目的建设不断增加,项目管理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为了保障项目的安全、质量和环保,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奖罚制度办法是必要的。
本文将探讨项目安全质量环保奖罚制度办法的细则,旨在提高项目管理的水平,促进项目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一、奖励措施1. 完成项目目标的奖励项目目标的完成是项目建设的核心,对于那些在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目标的团队和个人,应给予适当的奖励,以鼓励他们的努力和创新。
2. 安全生产奖励安全生产是项目建设的基本要求,对于那些在项目过程中没有发生安全事故的团队和个人,应给予奖励。
奖励的形式可以是奖金、荣誉证书或其他实物奖励。
3. 质量优良奖励质量是项目建设的关键,对于那些在项目过程中质量达到或超过预期要求的团队和个人,应给予奖励。
奖励的形式可以是奖金、荣誉证书或其他实物奖励。
4. 环保成果奖励环保是社会发展的重要方向,对于那些在项目过程中积极采取环保措施并取得显著成果的团队和个人,应给予奖励。
奖励的形式可以是奖金、荣誉证书或其他实物奖励。
二、惩罚措施1. 安全事故惩罚对于那些在项目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的团队和个人,应给予相应的惩罚。
惩罚的形式可以是罚款、停工整顿、责任追究等。
2. 质量不合格惩罚对于那些在项目过程中质量不合格的团队和个人,应给予相应的惩罚。
惩罚的形式可以是罚款、停工整顿、责任追究等。
3. 环保违规惩罚对于那些在项目过程中违反环保规定的团队和个人,应给予相应的惩罚。
惩罚的形式可以是罚款、停工整顿、责任追究等。
三、实施细则1. 奖罚标准的制定制定奖罚标准是项目管理的关键,应根据具体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制定相应的奖罚标准。
标准应具体明确,不容模糊解释,以确保公正公平。
2. 奖罚程序的规范奖罚程序的规范是保证项目管理的公正性和透明度的重要保障。
应设立奖罚委员会或专门的奖罚小组,负责审核和决定奖罚事项,并及时向相关人员通报结果。
3. 奖罚结果的公示奖罚结果的公示是项目管理的透明化体现,应及时向项目团队和相关人员公示奖罚结果,以提高奖罚的效果和约束力。
工程施工环保奖罚制度

工程施工环保奖罚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提高施工人员环保意识,确保工程质量与环境安全,特制定本奖罚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参与工程施工的项目团队及个人。
三、奖励措施
1. 对于在施工过程中采取有效环保措施,显著减少污染排放的团队或个人,给予表彰并发放奖金。
2. 对于在环保创新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团队或个人,给予特别奖励。
3. 定期评选环保模范团队和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四、处罚规定
1. 违反环保法规,造成环境污染的,根据情节轻重,对责任人进行罚款或解聘。
2. 施工过程中未按规定采取环保措施,导致环境问题发生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警告并处以罚款。
3. 对于隐瞒或不报环境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责任人进行严厉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降职、解聘。
五、环保措施
1. 施工前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制定详细的环保施工方案。
2.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防尘、降噪等环保设施。
3.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分类、收集、处理。
4. 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环保检查,确保各项环保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六、监督与执行
1. 成立专门的环保监督小组,负责日常的环保监督工作。
2. 定期对施工团队进行环保培训,提高环保意识。
3. 通过内部审计和第三方评估,确保环保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3. 本制度如有变更,将及时通知所有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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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安全、质量、环境保护奖惩实施细则
为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工程施工相关规范及强制性条文,结合本合同段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1、人员设备管理
1.1、如施工队进场人员不符合我方的要求,我方有权要
求对相关人员进行更换,施工队必须无条件服从,否则以施工队500元/人次的处罚。
1.2、爆破、电工等特殊工种须持上岗证的人员必须持有
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上岗证,否则必须更换相关人员并处1000元/人的处罚,
2、施工队必须加强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制,提高内部质量监督人员的素质,在管理上不要留有空白,特
别必须加强对作业人员的管理,施工现场必须挂牌施工,施
工牌上必须有工程名称、工程范围、现场负责人、开工时间、计划完工时间、工期等内容。
否则,一经查实将处以施工队每次每处2000元的处罚。
3、若发现施工队已经使用不合格材料在工程上,除要求将该部分工程在规定期限内返工外,每处每次处以施工队
2000元的处罚;已运进的不合格材料经检查发现后,超过
24小时仍未清除的,一经查实,每处每次处以施工队5000
元的处罚。
4、隐蔽工程检验采用项目部、业主或监理到场检测,强化工序不合格或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下道工序不准施工的原则,要以工序质量确保分项工程的质量。
若施工队违反了此规定,施工队必须无条件立即返工外,并对施工队处以
2000元/次的处罚。
5、砌筑工程
5.1、混凝土的配制采用重量比,用秤计量,以保证配合
比的准确性。
若现场无施工配合的标示牌,使用超过初凝时间的混凝土和未按照配合比进行施工时,除马上整改并立即返
工外,并处以施工队1000元/次的处罚。
5.2、施工队若将不符合规格要求的石料(及强度不够、表面未冲洗干净等)用于砌体中时,除要求及时返工外,并处以500元/次的处罚。
若不及时采取措施处理,继续施工者,
除要求施工队停工整改,并处以施工队2000元/处的处罚。
6、混凝土工程
6.1、砼浇筑时,不采用振捣器或捣固棒捣固的和施工
队若将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用于砼中或超量时,一经发现立即整改外,每次每处处以500元的罚金;若不及时采取措施处
理,继续施工者,要求施工队停工整改,并处以施工队
1000元/处的处罚。
6.2、砼浇筑完成后,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养护。
否则,
每次每处处以500元的处罚。
若不及时改进,要求施工队停
工整改,造成砼不合格的必须返工处理,并处以施工队
2000元/处的处罚。
6.3、砼的表面必须整洁、平整、美观,无蜂窝麻面,接
缝无错台,否则,每次每处处以1000元的处罚,并要求施
工队及时改进。
7、安全文明施工及环保
7.1、施工现场必须有明显的各种安全标识及安全保护措
施,否则,处以施工队每处每次1000元处罚。
7.2、对施工队由于疏於管理,造成重大质量事故(隐患)
或重大安全事故的,除按有关规定进行返工并追究当事人的民事责任、法律责任外,每处(次)处以10000元的处罚。
7.3、施工现场整齐规范,无乱堆乱放,现场排水畅通,
否则每处(次)以500元处罚。
7.4、施工队应协调好与周围群众、与其他施工队的关系,
不得寻衅闹事,否则对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1000元处罚。
7.5、施工队必须文明施工,由于生产、生活原因破坏生
态环境,每处处罚1000元,并限期整改。
7.6、施工过程中及时检查及清理基坑边坡不稳定石块,
防止高空坠落,发现处处罚500元。
7.7、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配带安全帽,并且不得穿拖
鞋,否则每发现一次按50元/人.次进行处罚。
7.8、各种机械设备、机械应参照说明书的有关规定进行
安装,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
塔吊安装完毕后应进行安
全检查及性能试验,并经试运转及检测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
投入使用,并每天检查起吊钢丝绳是否完好,若有磨损,立即
更换。
条石起吊必须确保钢丝绳套牢不滑脱。
塔吊起吊重物时
下方不得站人。
否则按每次200元进行处罚。
7.9、施工用电必须装有漏电保护装置并确保漏电保护装
置有效工作。
所有电闸必须统一装入配电箱中,不得使用明闸。
否则每发现一次按200元进行处罚。
8、其它
8.1、对施工队的处罚由我方现场管理人员执行。
对施工
队的处罚在工程计量支付款中扣除。
8.2、因违反以上各条规定,施工单位受到的处罚,必须
接受,若态度恶劣,拒绝合作者,一经查实,再由违约方支付
处罚额2倍以加重违约责任的处理。
9、处罚细则及标准
(1)、附表1(2)、附表2(3)、附表3附表1
安全问题处罚细则及标准
序存在问题及现象单位处罚(元)被处罚责任人
46
高风险工点无防洪、防坍塌(沉陷)
、防山体落石等自然灾害等的物资、
设备或挪着他用
处·次2000200
施工队主管、技术负责人、安全员、
当事人
附表2
分类编
工程质量问题处罚细则及标准
质量存在的问题及现象
处罚
被处罚责任人
附表3
环境保护问题处罚细则及标准
分类环保存在问题及现象处罚被处罚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