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最新版)
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

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1. 引言人员不安全行为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些不安全行为可能会导致伤亡事故的发生,从而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
而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是一种通过对不安全行为进行识别、预防和纠正的综合管理方法,以保障企业生产安全。
本文旨在探讨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的相关办法。
2. 不安全行为的分类人员不安全行为通常可以归类为以下几种类型:2.1 规定性行为不当导致的不安全行为在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有很多规章制度需要员工必须遵守。
这些规章制度旨在保障生产安全,但如果员工不遵守,就会引发不安全行为。
例如,员工在设备操作中没有按照规定程序操作,或者不戴防护装备等。
2.2 低风险意识的不安全行为低风险意识是指员工对安全风险的感知程度不足,从而表现出不关注安全的行为特征。
例如,在低头玩手机的情况下操作设备,或者不按规定使用独立式防护器等。
2.3 计划性不足导致的不安全行为计划性不足指员工没有提前制定周密的工作计划,导致在工作中出现疏忽的行为特征。
例如,没有将工具妥善存放,或者在工作环节中没有准确评估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等。
2.4 不合适的个人行为不合适的个人行为是指员工的行为特征表现出过于自信或者过于大胆,导致忽视安全规定。
例如,在设备操作中没有按照注意事项要求进行操作,或者没有及时报告隐患等。
3. 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的原则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的原则有以下几方面:3.1 预防为主预防为主是指采取安全技术措施、提高人员安全意识等方法将生产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3.2 管理全员管理全员是指全员参与,从而形成整体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企业应该根据员工的不同职能特点和安全风险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进行相关的培训,以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
3.3 依据事实依据事实是指必须依据事实进行分析和评估。
在采取相应管理措施前,必须对不安全行为的类别、影响、原因等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以及后续的改进措施。
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7篇】

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7篇】第1篇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煤矿员工不安全行为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为了控制事故发生,确保我矿安全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建立员工准入制度(一)执行岗位准入制度。
对新入矿、转岗职工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准上岗。
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培训,直至合格为止,继续培训期间不支付工资。
(二)实行入井资格证制度。
对全矿符合入井条件的人员颁发"安全资格证",入井时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对没有"安全资格证"的人员严禁入井,否则,每人次罚款500元,罚井检工100元。
(三)开展隐患人排查。
对有重大疾病的人员不予颁证或吊销"安全资格证",严禁入井;对"十一种隐患人"进行排查,对短时期不具备入井的人员暂扣"安全资格证",严禁入井。
对隐患人入井的每次罚责任人500元,罚值班人员200元,罚井检工100元。
二、强化安全教育培训(一)强化矿级培训。
1、培训形式根据实际需要,采用内培或外培、脱产和业余相结合的形式,重点推行现场实训的方法,由分管矿领导不定期组织分管系统内的特殊工种进行实训,逐个进行过关考试,并建立考核档案,让受训人员能够真正掌握现场操作技能。
2、强化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
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国家规定的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后并随身携带方能上岗,没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上岗的,罚款2500元;不随身携带的每次罚款500元。
(二)强化区队培训。
区队每天要利用班前会进行岗位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的学习贯彻活动,要坚持开展班前岗位风险评估、坚持开展"每日一题"安全知识的学习活动,通过生产技术知识和岗位培训,提高职业技能,避免因工作差错和操作失误造成事故。
没有坚持培训的,每次罚单位正职各500元。
(三)开展事故案例教育。
每季度,由人力资源科组织,安监处参与,开展一次事故案例教育活动,通过事故案例教育达到提高安全意识的目的。
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范本(2篇)

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保障公司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工作环境的稳定,提高组织的运行效率,特制定本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
二、相关术语定义1.不安全行为:指员工的工作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发生或对自身与他人造成伤害的行为。
2.人身安全:指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原则1.预防为主:采取积极的措施预防员工不安全行为的发生。
2.全员参与:所有员工都有责任和义务参与不安全行为的预防与管理。
3.警示教育:通过警示教育来提高员工对不安全行为的认识和警惕性。
四、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措施1.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明确工作岗位的责任和要求。
2.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2.1 每个员工入职时都要接受一次基础安全培训。
2.2 定期组织专项培训,针对各类不安全行为加强教育。
3.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提醒员工注意安全。
4.建立不安全行为记录和汇报制度。
4.1 对每起不安全行为进行记录,包括时间、地点、责任人等信息。
4.2 汇总不安全行为记录,进行分析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改进计划。
5.加强对不安全行为的监督和检查。
5.1 配备专门的人员对员工的工作岗位进行定期检查和巡视。
5.2 对发现的不安全行为进行纠正和警示。
6.建立奖惩机制,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管理。
6.1 对安全表现出色的员工进行奖励和嘉奖。
6.2 对违反安全规定的员工进行处罚和纪律处分。
五、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的责任划分1.公司负责人:负责制定和完善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对公司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工作负总责。
2.主管经理:负责指导和组织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工作,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3.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监督人员不安全行为的发现和纠正。
4.员工:遵守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不参与不安全行为,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工作。
六、附则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七、违反与处理1.对于不安全行为造成的事故,责任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合集5篇)

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合集5篇)第一篇: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目的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活性炭公司员工不安全行为,防止和减少因行为不规范而导致各类事故,引导和教育员工形成良好的安全习惯,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2 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全厂所有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的控制方法和内容。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作业和日常工作中出现不安全行为的人员。
3 职责3.1 安环办负责监督和指导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
3.2 全厂所属部门、车间、班组广大干部员工,均有责任和义务,互相协作、共同查处、及时制止不安全行为。
3.3 各部门要持续开展反对生产管理中容易出现的重生产、重效益、忽视安全的不良倾向,有针对性的进行安全意识教育,真正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遵章守纪的带头人。
3.4 各车间广泛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有针对性的利用班组安全活动开展安全知识问答、技术练兵、事故案例讨论等教育活动,对不安全行为乃至成为习惯的主观因素进行认真分析,制定纠正措施,认真加以纠正。
3.5 各部门广泛宣传遵章守纪的重要性和违章违纪的危害性,促使员工养成自我约束、自我防范、规范操作、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良好习惯。
3.6 党政、工会、团委在开展“安康杯”、“安全活动月”等活动中,把反“三违”作为主题和主要内容,组织开展活动。
3.7 工会落实“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及时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关心员工的生活,积极改善员工的工作环境,帮助员工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解除员工的后顾之忧,避免冒险违章。
4 控制要求4.1 定义本办法所称安全行为是指按章操作、遵守劳动纪律,上标准岗、干标准活的行为。
不安全行为是指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犯劳动纪律。
违章指挥:主要是指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者违反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条例、规程、制度和有关规定指挥生产的行为。
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

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1. 前言为了确保企业生产运营的安全和顺利进行,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效地减少和掌控人员不安全行为所带来的潜在危害,特订立本《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
2. 定义2.1 人员不安全行为:指员工在工作和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不符合安全生产规定、不符合职业道德、不顾及他人和自身安全的行为。
3. 总体要求3.1 企业全体员工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及规定,不得从事任何有损于企业安全生产的行为。
3.2 发现人员不安全行为,应立刻制止并上报,不得隐瞒或袒护。
3.3 对于涉嫌人员不安全行为的员工,将依照相应的程序进行调查、处理和追责。
4. 人员不安全行为的分类和处理方式4.1 违规操作行为 4.1.1 定义:违反企业安全操作规程,不依照标准操作程序进行工作的行为。
4.1.2 处理方式:—劝导教育:及时对涉事员工进行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和培训;—扣减奖金:依据违规程度和情节轻重,扣减相应的奖金;—记过:记入个人档案,作为评定绩效和晋升的参考依据;—考核不合格:对连续多次违规操作,且无改进情况的员工,进行考核不合格处理。
4.2 安全设施、器材损坏或擅自停用行为 4.2.1 定义:有意损坏安全设施、器材,或者未经许可擅自停用安全设施、器材的行为。
4.2.2 处理方式:—赔偿损失:责令相关员工依照市场价值赔偿损坏的安全设施、器材;—记过:记入个人档案,作为评定绩效和晋升的参考依据;—考核不合格:对连续多次违规行为,且无改进情况的员工,进行考核不合格处理。
4.3 违反职业道德和纪律行为 4.3.1 定义:违反职业道德和纪律的行为,例如虚假叙述、不遵从安全规范、拒不执行指令等。
4.3.2 处理方式:—严正批判:对涉事员工进行思想教育和责令改正;—谈话记录:将批判教育的内容记录在员工档案中;—记过:记入个人档案,作为评定绩效和晋升的参考依据;—考核不合格:对连续多次违规行为,且无改进情况的员工,进行考核不合格处理。
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4篇)

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公司员工的人身安全和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制定本《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人员不安全行为是指员工在工作场所内、外,违背工作纪律、秩序、安全规定的行为。
第四条人员不安全行为的管理原则是:以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实施责任追究制度。
第五条公司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确保全员参与安全管理,对人员不安全行为进行预防和纠正。
第二章人员不安全行为的分类和危害第六条人员不安全行为分为职业危害行为、生活危害行为和其他危害行为。
第七条职业危害行为是指员工在工作中不按规定使用或者过度使用职业装备、设施、工具等,给自身和他人造成伤害的行为。
第八条生活危害行为是指员工在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场所内,通过不安全的行为危害自身和他人的行为,如饮酒后驾驶、吸烟等。
第九条其他危害行为是指员工在工作中不按照安全规定行事,对工作场所、设备、材料等造成的恶劣后果。
第十条人员不安全行为的危害有:伤害员工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对他人的人身安全、财产造成损失;对公司形象和利益造成损害。
第三章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措施第十一条公司制定员工安全培训制度,对每位员工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二条公司制定员工奖惩制度,对参与和支持安全管理的员工实行奖励措施;对人员不安全行为的员工实施惩罚措施。
第十三条公司制定事故防范措施,建立健全事故预防机制,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第十四条公司制定危险源管理制度,对可能存在的危险源进行分析评估,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并对员工进行相应的安全操作培训。
第十五条公司制定安全考核制度,对人员不安全行为进行评估和考核,将安全考核结果作为员工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人员不安全行为的管理流程第十六条人员不安全行为的管理流程包括:发现、报告、核实、处理和追究责任等环节。
第十七条一旦发现人员不安全行为,员工可以通过向所在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或公司相关部门进行报告。
煤矿人的不安全行为管控措施(最新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煤矿人的不安全行为管控措施(最新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煤矿人的不安全行为管控措施(最新版)为了深入贯彻澄合百良煤司发〔2018〕31号关于印发煤矿人的行为管控考核办法的通知,有效遏制员工不安全行为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如下不安全行为管控措施:一、不安全行为管控重点结合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通过对历年来公司发生的不安全行为统计分析,确定我公司人员不安全行为管控的重点分别是:(一)重点人群新入企员工、重新返岗员工、转岗员工、准备休假或休假归来员工、婚丧嫁娶前后人员、情绪低落、心不在焉、性格独特的员工、零散岗位作业人员、作业地点流动性大的员工、联合多人作业人员。
(二)重点岗位要关注零散岗位、特殊工种、关键部位的值班人员,多人作业点流程管理。
(三)重点时段要关注中班、夜班、交接班时间、加班延点时间、突发抢修设备故障时段、检查人员刚离开时。
(四)重点工程要关注采煤面初采、末采、安装、回撤,掘进巷道贯通,采掘过构造带、富水区、瓦斯异常区,大型设备专项检修等。
二、不安全行为预防基层单位是本单位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发挥最大潜能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消灭不安全行为发生的诱因和土壤,为员工提供自觉规范作业的条件,从根本上杜绝不安全行为的发生。
(一)强化区队、班组现场管理,提高员工自觉遏制不安全行为的积极性。
1.对员工不安全行为实行分级考核管理。
各基础区队发现的不安全行为,自行按照相关办法考核处理;各级管理人员检查发现的不安全行为,按照相关办法考核处理;公司检查发现的不安全行为,由公司按照相关办法进行考核处理。
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范文(二篇)

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范文一、前言人员不安全行为是指在工作、生活等场合中,个体采取的不符合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的行为,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和隐患。
为了保障个体和团体的生命财产安全,有效管理和控制人员不安全行为,制定本《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
二、目的和原则(一)目的:通过规范管理人员行为,减少和避免人员不安全行为的发生,提高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个体和团体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原则:科学性、准确性、全面性、公平性、有效性。
三、管理措施(一)建立和完善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形成层层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提高安全意识,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使每个人员都具备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技能,能够正确应对突发情况。
(三)制定和实施安全规章制度,明确各项工作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标准,禁止和限制不安全行为的发生。
(四)加强监督检查和纪律处分,对违反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的人员进行处罚,形成强大的震慑力,减少人员不安全行为的发生。
(五)改善工作环境和设施,消除不安全因素,提供良好的劳动条件,降低人员不安全行为的发生概率。
四、责任分工(一)企业领导:负责制定企业安全政策和安全目标,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提供必要的安全资源和支持。
(二)中层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实施安全培训和检查,协助解决安全隐患和问题。
(三)一线员工:遵守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设施和器材,及时报告安全事故和隐患。
五、安全教育培训(一)加强安全培训的宣传力度,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培养正确的安全行为习惯。
(二)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模拟真实工作环境和事故场景,让员工学会正确的安全操作方法。
(三)针对不同岗位的员工,制定相应的安全培训计划和课程内容,确保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加强对新员工的安全培训,让他们尽快适应工作环境,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六、安全规章制度(一)制定全面的安全规章制度,明确各项工作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标准,禁止和限制不安全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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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最新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最新版)1目的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活性炭公司员工不安全行为,防止和减少因行为不规范而导致各类事故,引导和教育员工形成良好的安全习惯,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2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全厂所有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的控制方法和内容。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作业和日常工作中出现不安全行为的人员。
3职责3.1安环办负责监督和指导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
3.2全厂所属部门、车间、班组广大干部员工,均有责任和义务,互相协作、共同查处、及时制止不安全行为。
3.3各部门要持续开展反对生产管理中容易出现的重生产、重效益、忽视安全的不良倾向,有针对性的进行安全意识教育,真正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遵章守纪的带头人。
3.4各车间广泛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有针对性的利用班组安全活动开展安全知识问答、技术练兵、事故案例讨论等教育活动,对不安全行为乃至成为习惯的主观因素进行认真分析,制定纠正措施,认真加以纠正。
3.5各部门广泛宣传遵章守纪的重要性和违章违纪的危害性,促使员工养成自我约束、自我防范、规范操作、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良好习惯。
3.6党政、工会、团委在开展“安康杯”、“安全活动月”等活动中,把反“三违”作为主题和主要内容,组织开展活动。
3.7工会落实“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及时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关心员工的生活,积极改善员工的工作环境,帮助员工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解除员工的后顾之忧,避免冒险违章。
4控制要求4.1定义本办法所称安全行为是指按章操作、遵守劳动纪律,上标准岗、干标准活的行为。
不安全行为是指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犯劳动纪律。
违章指挥:主要是指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者违反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条例、规程、制度和有关规定指挥生产的行为。
违章指挥具体包括:不遵守安全生产规程、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或擅自变更安全工艺和操作程序,指挥者未经培训上岗,使用未经安全培训的劳动者或无专门资质认证的人员;指挥工人在安全防护设施或设备有缺陷、隐患未解决的条件下冒险作业;发现违章不制止等。
违章作业:主要是指现场操作工人违反劳动生产岗位的安全规章和制度,如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工人安全守则、安全用电规程、交接班制度等以及安全生产通知、决定等作业行为。
违章作业具体包括:不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制度,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和不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擅自动用机械、电气设备或拆改挪用设施、设备;随意爬脚手架和高空支架等。
违反劳动纪律:主要是指工人违反生产经营单位的劳动规则和劳动秩序,即违反单位为形成和维持生产经营秩序、保证劳动合同的得以履行,以及与劳动、工作紧密相关的其他过程中必须共同遵守的规则。
违反劳动纪律具体包括:不履行劳动合同及违约承担的责任,不遵守考勤与休假纪律、生产与工作纪律、奖惩制度、其他纪律等。
4.2不安全行为性质界定原则根据不安全行为情节以及产生或可能产生后果的轻重程度,将其分为A、B、C三类。
4.2.1A类是特别严重不安全行为,即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对安全生产造成很大影响,很可能直接或间接引发严重后果的行为或现象。
4.2.2B类是严重不安全行为,即性质比较恶劣,情节较为严重,对安全生产造成较大影响,可能直接或间接引发严重后果的行为或现象。
4.2.3C类是一般不安全行为,即情节轻微,对安全生产造成一定影响,有可能直接或间接引发危害后果的行为或现象。
4.3不安全行为认定标准4.3.1特别严重不安全行为(A类)(1)现场存在重大隐患,不落实整改而继续组织生产的责任人及重大隐患未整改而继续进行作业的操作者。
(2)工作现场出现险情,未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继续组织作业的管理者。
(3)破坏厂内安全设备设施;私掐信号、电缆,盗窃安全设备仪器、部件的人员。
(4)当电气设备出现故障后,强行送电者。
(5)在易燃、易爆物品场所吸烟、动用明火、未经审批进行焊接、气割工作的人员。
(6)酒后进入工作场所作业或班中喝酒的人员。
(7)工作期间睡岗、脱岗、空岗的人员。
(8)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的人员。
(9)其它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4.3.2严重不安全行为(B类)(1)特种作业人员未在有资质机构专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而作业的人员和安排者。
(2)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的人员。
(3)擅自拆除安全设施或施工后没有及时恢复的。
(4)焊接和切割受力构件或容器内有压力而无特殊措施的操作者和组织者。
(5)擅自跨越设备或在设备上站立停留者。
(6)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不戴绝缘手套,不穿电工绝缘靴或未站在绝缘台上的操作人员。
(7)检修电器设备不执行“停送电”制度、未挂牌、无专人监护、检修前未进行验电的操作者。
(8)用水冲洗电气、电缆、照明、信号线路及设备传动部件,或用水浇轴瓦降温的人员。
(9)锅炉安全阀、高低水平报警和超温保护失灵或解除不用的维修班长和司炉工。
(10)起吊重物下有人工作或起吊设备上有人而进行起吊作业的操作者。
(11)锅炉管道带压维护或安装,未采取相关的隔断措施的组织者和操作者。
(12)用起重升降设备提运人的操作者和升降人员。
(13)危险化学品装运作业违反规定或装卸危化品车辆存在问题的操作工和责任人。
(14)未经许可擅自操作非本岗位机械设备的人员。
(15)非专职电气工作人员擅自安装、操作、检修电器设备者。
(16)其它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4.3.3一般不安全行为(C类)(1)安全生产隐患未按“五定”原则闭环管理要求进行落实整改的责任人。
(2)交接班、点巡检等各项记录填写不规范,未定时进行巡检或巡检流于形式的人员。
(3)生产场所不按规定着装和佩带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口罩、耳塞、面罩、安全帽不系帽带)两次以上(含两次)的人员。
(4)违章占用消防或应急通道的相关责任人。
(5)运输车辆在未停稳并制动的情况下进行装载作业的装载人员。
(6)厂内车辆在厂区超速行驶的司机。
(7)未经许可擅自进入要害场所的非本岗位工作人员。
(8)动火作业完毕离开焊接现场,未消除火种的焊接人员。
(9)将氧气瓶、乙炔瓶一起混运,暴晒、搬运时碰撞、滚动的操作者。
(10)各类气瓶、乙炔发生器距动火点不够10米以上,氧气瓶距乙炔瓶不够5米以上的操作者。
(11)氧气瓶没有防碰撞橡胶圈、安全帽、减压器或乙炔瓶没有回火防止器而进行焊割工作的操作人员。
(12)对于消防设施、器材未按照规定巡检、定期保养、维护而导致消防设施、器材不能正常使用的相关人员。
(13)发现“三违”不予制止或者制止不力,致使“三违”行为或现象继续的人员。
(14)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未及时处理的责任者。
(15)其它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4.4不安全行为预防4.4.1各级管理部门应发挥最大潜能为员工提供有效的技能培训,配置安全可靠的设备设施,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消灭不安全行为发生的诱因和土壤,为员工创造自觉规范作业的条件,从根本上杜绝不安全行为的发生。
4.4.2某厂承担本单位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的主体责任,要把员工不安全行为预防纳入整体安全管理方案之中,明确不安全行为控制目标;安环办应为不安全行为的管理提供保障,把不安全行为管理纳入业务保安职责,将不安全行为预控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部室。
4.5不安全行为检查4.5.1各级安全管理部门是人员不安全行为的主体监督检查机构,其它部室均负有对人员不安全行为监督检查、纠正的义务。
车间管理人员对作业人员有现场监督和提醒不违章作业的责任。
员工个人要履行按章作业的义务。
4.5.2不安全行为的检查要融入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中,在各类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夜间督查中均要将不安全行为纳入检查范畴。
4.5.3要根据不同时期、不同作业环境确定员工不安全行为检查重点。
4.5.4各级管理人员及生产岗位人员对各种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行为,均有责任和义务反映到安环办进行处理。
4.5.5所有检查信息均要纳入本安系统考核。
4.6不安全行为认定4.6.1安环办要依据《焦化安全规程》、《岗位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等进一步重新梳理完善不安全行为表现形式,并做好针对性的培训教育工作。
4.6.2现场检查中,要按照不安全行为认定标准进行不安全行为认定,要做到高标准、严要求。
4.7不安全行为纠正任何人发现不安全行为后,均要及时制止,同时告知当事人行为的危险性及其后果,并明确正确的方式、方法。
4.8不安全行为的治理不安全行为的治理应遵循“以人为本、标本兼治、齐抓共管、严惩与帮教相结合”的原则。
4.8.1不安全行为治理的基本措施(1)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员工业务技能。
要根据生产组织形式和能力变化、人员增减情况、设备更新、环境变化等因素,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持续做好员工的知识技能培训,特别要针对不同岗位做好《安全生产责任制》、《操作规程》的培训。
(2)加强员工思想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从控制不安全行为出发,要持续对不安全行为人员进行安全态度和安全思想教育培训,消除员工头脑中对安全生产的一些错误倾向性,克服不安全的个性心理,端正安全工作态度,提高搞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责任心,避免不安全行为发生。
4.8.2不安全行为治理的针对性措施(1)对单次发生C类不安全行为的人员,进行现场纠正和说服教育,同时本月的风险抵押金不予兑现。
(2)对单次发生A类、B类不安全行为的人员,除按照本条第(1)款处理外,还要组织不低于8学时的停职培训,必要时给予200-1000元的罚款,需要罚款的由安环办开具罚款通知书,由综合办公室在工资分配时直接从车间总工资中扣除。
情节严重者调离本岗位,并取消个人年度安全先进的评选资格。
(3)对出现屡查屡犯的顽固性“三违”行为,要对其所在部门责任人进行连带警告或降职处罚;具体如下:a.对于月度个人累计出现2次不安全行为人员、本人当月安全工资不予兑现并罚款500元,同时本单元或班组出现两人次不安全行为,对班长处以300元罚款,对责任人和班长批评教育。
b.对于月度个人累计出现3次不安全行为人员,本人当月风险抵押金不予兑现并罚款1000元,同时本单元或班组出现三人次不安全行为,对班长处以500元罚款,责任人和班长进行批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