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人员配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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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人员配备标准

建筑施工人员配备标准

注:1.此标准为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

2.对于复杂的体育场所、综合性工程以及工期较紧、多班施工作业的工程,在以上配备标准基础上应适当增加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人数。

3.当施工员、安全员为2人及以上时,应按专业配备。

附件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工程类别工程规模总人数岗位及人数备注建筑工程、装修工程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5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1、其它岗位职责可兼任。

2、建筑面积小于2000平方米的工程,岗位人员总人数可减少至3人,即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其它岗位职责可兼任。

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11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

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15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2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2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

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时,每增加5万平方米,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应各增加1人。

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工程合同价≤5000万元5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1、其它岗位职责可以兼任。

2、造价低于100万元的工程,岗位人员总人数可减少至3人,即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其它岗位职责可兼任。

5000万<工程合同价≤1亿元11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

城市桥梁、地下交通中的隧道工程、轻轨交通中的桥涵工程,应适当增加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人数。

工程合同价>1亿元15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2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2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

1、工程合同价在1亿元以上时,每增加5000万元,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各增加1人。

建筑施工人员配备标准

建筑施工人员配备标准
1、工程合同价在1亿元以上时,每增加5000万元,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各增加1人。2、城市桥梁、地下交通中的隧道工程、轻轨交通中的桥涵工程,应适当增加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人数。
注:1.此标准为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
2.对于复杂的体育场所、综合性工程以及工期较紧、多班施工作业的工
程,在以上配备标准基础上应适当增加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人数。
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
5万平方米
11
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
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
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
15
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
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2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2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
5000万<工程合同价≤1亿元
11
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
城市桥梁、地下交通中的隧道工程、轻轨交通中的桥涵工程,应适当增加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人数。
工程合同价>1亿元
15
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2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2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工程类别
工程规模
人数
岗位及人数
备注
建筑工程
装修工程
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
5
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
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1、其它岗位职责可兼任。2、建筑面积小于2000平方米的工程,岗位人员总人数可减少至3人,即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其它岗位职责可兼任。

建筑施工人员配备标准

建筑施工人员配备标准

建筑施工人员配备标准建筑工程人员配置要求:1、面积小于2000平方米的工程,岗位人员总人数可减少至3人,即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其它岗位职责可兼任。

2、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

3、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2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2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

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时,每增加5万平方米,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应各增加1人。

4、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工程合同价≤5000万元,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其它岗位职责可以兼任。

5、造价低于100万元的工程,岗位人员总人数可减少至3人,即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其它岗位职责可兼任。

6、工程合同价>1亿元,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2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2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

建筑施工企业关键技术岗位八大员:施工员(测量员)、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预算员)、资料员。

在JGJ/T 250-2011新标准重新定义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的职业标准,2011年7月13日发布,2012年1月1日实施。

扩展资料人员岗位职责: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负责建筑施工现场的全面工作。

2、项目技术负责人:具体负责建筑施工的技术管理工作。

3、施工管理负责人(项目副经理):协助项目负责人做好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具体负责施工组织管理工作。

4、施工员:主要负责施工组织策划、施工技术管理、施工进度成本控制、质量安全环境管理、施工信息资料管理等。

5、质量员:主要负责质量计划准备、材料质量控制、工序质量控制、质量问题处置、质量资料管理等。

建筑施工人员配备标准

建筑施工人员配备标准

注:1.此标准为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

2.对于复杂的体育场所、综合性工程以及工期较紧、多班施工作业的工程,在以上配备标准基础上应适当增加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人数。

3.当施工员、安全员为2人及以上时,应按专业配备。

附件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工程类别工程规模总人数岗位及人数备注建筑工程、装修工程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5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1、其它岗位职责可兼任。

2、建筑面积小于2000平方米的工程,岗位人员总人数可减少至3人,即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其它岗位职责可兼任。

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11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

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15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2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2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

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时,每增加5万平方米,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应各增加1人。

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工程合同价≤5000万元5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1、其它岗位职责可以兼任。

2、造价低于100万元的工程,岗位人员总人数可减少至3人,即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其它岗位职责可兼任。

5000万<工程合同价≤1亿元11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

城市桥梁、地下交通中的隧道工程、轻轨交通中的桥涵工程,应适当增加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人数。

工程合同价>1亿元15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2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2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

1、工程合同价在1亿元以上时,每增加5000万元,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各增加1人。

建筑施工人员配备标准

建筑施工人员配备标准

附件1: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2.对于复杂的体育场所、综合性工程以及工期较紧、多班施工作业的工程,在以上配备标准基础上应适当增加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人数。

3.当施工员、安全员为2人及以上时,应按专业配备。

附件2:
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2.标准中总监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专监仅包括项目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包括非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

3.建筑面积超过15万平方米,每增加5万平方米,各阶段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应各增加1人。

4.对于复杂的体育场所、综合性工程以及工期较紧、多班施工作业的工程,在以上配
备标准基础上应适当增加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

建筑施工人员配备标准

建筑施工人员配备标准

附件1: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注:1.此标准为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

2.对于复杂的体育场所、综合性工程以及工期较紧、多班施工作业的工程,在以上配备标准基础上应适当增加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人数。

3.当施工员、安全员为2人及以上时,应按专业配备。

附件2:
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注:1.此标准为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

2.标准中总监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专监仅包括项目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包括非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

3.建筑面积超过15万平方米,每增加5万平方米,各阶段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应各增加1人。

4.对于复杂的体育场所、综合性工程以及工期较紧、多班施工作业的工程,在以上配
备标准基础上应适当增加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

建筑现场施工人员配备标准

建筑现场施工人员配备标准

建筑现场施工人员配备标准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工程规模类别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至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至1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至5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岗位及人数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2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

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3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2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

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5人、安全员5人、质量员5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3人、材料员2人、资料员2人。

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8人、安全员8人、质量员8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5人、材料员3人、资料员3人。

备注:1.其它岗位职责可兼任。

2.对于造价低于100万元的工程,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即可,其它岗位职责可兼任。

3.对于城市桥梁、地下交通中的隧道工程、轻轨交通中的桥涵工程,应适当增加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人数。

4.对于复杂的体育场所、综合性工程以及工期较紧、多班施工作业的工程,在以上配备标准基础上应适当增加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人数。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是工程管理中的重要环节,不同规模的工程需要不同的人员配备。

下面是配备标准:1.其它岗位职责可以兼任。

2.建筑面积小于1.5万平方米的工程,需要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3.建筑面积在1.5万平方米至5万平方米之间的工程,需要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2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

4.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至15万平方米之间的工程,需要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3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2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

建筑施工人员配备标准

建筑施工人员配备标准

附件1: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注:1.此标准为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

2.对于复杂的体育场所、综合性工程以及工期较紧、多班施工作业的工程,在以上配备标准基础上应适当增加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人数。

3.当施工员、安全员为2人及以上时,应按专业配备。

附件2:
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注:1.此标准为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

2.标准中总监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专监仅包括项目主导专业
监理工程师,不包括非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

3.建筑面积超过15万平方米,每增加5万平方米,各阶段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应各增加1人。

4.对于复杂的体育场所、综合性工程以及工期较紧、多班施工作业的工程,在以上配备标准基础上应适当增加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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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注:1 .此标准为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

2.对于复杂的体育场所、综合性工程以及工期较紧、多班施工作业的工程,
在以上配备标准基础上应适当增加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人数。

3 .当施工员、安全员为2人及以上时,应按专业配备。

附件2:
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注:1此标准为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

2 •标准中总监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专监仅包括项目主导专业监理工程
师,不包括非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

3.建筑面积超过15万平方米,每增加5万平方米,各阶段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应
各增加1人。

4•对于复杂的体育场所、综合性工程以及工期较紧、多班施工作业的工程,在以上配备标准基础上应适当增加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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