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职业标准-农艺工之欧阳家百创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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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职业标准农艺工

国家职业标准农艺工

国家职业标准农艺工1.职业概况1.1 职业名称农艺工。

1.2 职业定义从事粮、棉、油、糖等大田作物的农田耕整、土壤改良、作物栽种、田间管理、收获储藏等农业生产活动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室内、室外,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辨别能力、表达能力、空间感和实际操作能力,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色觉、嗅觉、听觉正常。

1.6 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1.7 培训要求1.7.1 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240 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180 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120 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120 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100 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培训初、中级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工、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二年以上,或本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理论培训场地应具有可容纳20 名以上学员的标准教室,并配备投影仪、电视机及播放设备。

实际操作培训场所应具有相关的场地、仪器设备及教学用具。

1.8 鉴定要求1.8.1 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工作 2 年以上。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2 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4 年以上。

国家农艺工职业标准

国家农艺工职业标准

1.职业概况 .
1.8.4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20,每个标 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 技能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5, 且不少于3名考评员。综合评审委员不少于5人。
1.职业概况 .
1.8.5鉴定时间 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为90分钟,技能操作考核为60 分钟。综合评审不少于30分钟。 1.8.6鉴定场所及设备 鉴定场所及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技能操作考核 在具有必要设备的教学实施基地及田间现场进 行。
1.职业概况 .
——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 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 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 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 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1.职业概况 .
1.8.3鉴定方式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 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 场实际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 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 技师和高级技师还需进行综合评审。
一 播 前 准 备
3.2 中级
(一)整 地 1.能够按作物和耕地状况平整土地 2.能够按要求进行排、灌沟的布局 1.土壤耕作知识 2.农田水利知识 3.农机具基本知识
二 播 种
(二)直 播
1.能计算播种量 2.能够适时、适量、按适宜深度播种
播种知识
(三)移 栽
1.能够确定移栽方案 2.能够检查移栽质量
1.职业概况 .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中级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 作2年以上,经高级培训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 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大专本专业毕业生或相关专业毕业生, 连续从事本专业2年以上。

国家职业标准-农艺工

国家职业标准-农艺工

国家职业标准农艺工1.职业概况1.1 职业名称农艺工。

1.2 职业定义从事粮、棉、油、糖等大田作物的农田耕整、土壤改良、作物栽种、田间管理、收获储藏等农业生产活动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室内、室外,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辨别能力、表达能力、空间感和实际操作能力,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色觉、嗅觉、听觉正常。

1.6 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1.7培训要求1.7.1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24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18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120 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12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100标准学时。

1.7.2培训教师培训初、中级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工、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二年以上,或本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培训场地设备理论培训场地应具有可容纳20名以上学员的标准教室,并配备投影仪、电视机及播放设备。

实际操作培训场所应具有相关的场地、仪器设备及教学用具。

1.8 鉴定要求1.8.1 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工作2年以上。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国家职业标准农艺工

国家职业标准农艺工

国家职业标准农艺工标准化管理部编码-[99968T-6889628-J68568-1689N]国家职业标准农艺工1.职业概况职业名称农艺工。

职业定义从事粮、棉、油、糖等大田作物的农田耕整、土壤改良、作物栽种、田间管理、收获储藏等农业生产活动的人员。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职业环境室内、室外,常温。

职业能力特征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辨别能力、表达能力、空间感和实际操作能力,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色觉、嗅觉、听觉正常。

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培训要求1.7.1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24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18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120 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12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100标准学时。

1.7.2培训教师培训初、中级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工、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二年以上,或本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培训场地设备理论培训场地应具有可容纳20名以上学员的标准教室,并配备投影仪、电视机及播放设备。

实际操作培训场所应具有相关的场地、仪器设备及教学用具。

鉴定要求1.8.1 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工作2年以上。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艺工等4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艺工等4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艺工等4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已撤销),农业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07.08.29
•【文号】劳社厅发[2007]19号
•【施行日期】2007.08.29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标准化
正文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艺工等4
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
(劳社厅发[2007]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农业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共同制定了农艺工等4个国家职业标准,现印发施行。

附件:农艺工等4个国家职业标准目录
二OO七年八月二十九日附件
农艺工等4个国家职业标准目录
序号职业编码职业(工种)名称备注15-01-01-01农艺工
25-04-03-01水产品原料处理工
3X5-01-01-05农作物种子加工员(☆)试行
4X5-03-05-07宠物医师(☆)试行
注:“☆”号表示新职业。

国家职业标准农艺工

国家职业标准农艺工

国家职业标准农艺工1.职业概况职业名称农艺工;职业定义从事粮、棉、油、糖等大田作物的农田耕整、土壤改良、作物栽种、田间管理、收获储藏等农业生产活动的人员;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职业环境室内、室外,常温;职业能力特征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辨别能力、表达能力、空间感和实际操作能力,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色觉、嗅觉、听觉正常;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培训要求1.7.1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24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18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120 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12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100标准学时;1.7.2培训教师培训初、中级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工、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二年以上,或本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1.7.3培训场地设备理论培训场地应具有可容纳20名以上学员的标准教室,并配备投影仪、电视机及播放设备;实际操作培训场所应具有相关的场地、仪器设备及教学用具;鉴定要求1.8.1 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1.8.2 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2在本职业连续工作2年以上;——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3大专本专业毕业生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专业2年以上;——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3大专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4大专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1.8.3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技师和高级技师还需进行综合评审;1.8.4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20,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技能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5,且不少于3名考评员;综合评审委员不少于5人;1.8.5鉴定时间理论知识考试为90分钟,技能操作考核为60分钟;综合评审不少于30分钟;1.8.6鉴定场所及设备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在具有必要设备的教学实施基地及田间现场进行;2.基本要求职业道德2.1.1职业道德基本知识2.1.2职业守则1遵纪守法,诚信为本;2爱岗敬业,认真负责;3勤奋努力,精益求精;4吃苦耐劳,团结合作;基础知识2.2.1 专业知识1土壤和肥料基础知识2农业气象知识3作物栽培知识4植物保护知识5收获和贮藏基础知识6农田灌溉知识7农业机械基础知识8农业环境与保护基本知识2.2.2安全知识1农业机械、器具安全使用知识2安全使用肥料知识3安全用电知识4安全使用农药知识5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2.2.3相关法律、法规知识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的相关知识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的相关知识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知识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知识5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相关知识6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相关知识7农药管理条例的相关知识3.工作要求本标准对初级、中级、高级、技师和高级技师的技能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涵盖低级别的要求;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4.比重表4.1理论知识4.2技能操作。

国家职业标准-农艺工之欧阳科创编

国家职业标准-农艺工之欧阳科创编

国家职业标准农艺工1.职业概况1.1 职业名称农艺工。

1.2 职业定义从事粮、棉、油、糖等大田作物的农田耕整、土壤改良、作物栽种、田间管理、收获储藏等农业生产活动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室内、室外,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辨别能力、表达能力、空间感和实际操作能力,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色觉、嗅觉、听觉正常。

1.6 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1.7培训要求1.7.1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24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18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120 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12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100标准学时。

1.7.2培训教师培训初、中级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工、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二年以上,或本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培训场地设备理论培训场地应具有可容纳20名以上学员的标准教室,并配备投影仪、电视机及播放设备。

实际操作培训场所应具有相关的场地、仪器设备及教学用具。

1.8 鉴定要求1.8.1 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工作2年以上。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农艺工国家职业标准

农艺工国家职业标准

农艺工国家职业标准
农艺工新的国家职业标准正在制订之中,培训与鉴定现参照农业部工
人技术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编的工人技术培训统编教材《农艺工》(南方
本)1994年11月第1版执行。

一、鉴定基本要求
根据“农艺工”工种工作受地理、气候条件影响,我国各地差异相当大的特点,以及农作物品种繁多的实际情况,现对本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提出如下要求:
(一)适用对象
从事大田作物粮、棉、油、烟、糖、麻的耕作(包括机械作业)栽培、改良土壤、繁殖良种、病虫防治、水肥管理、中耕除草、收获贮藏等技术活动的所有人员。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参加初级工鉴定的人员须从事本工种工作半年以上
2.申报参加中级工鉴定的人员须具有初级工技术等级证书
3.申报参加高级工鉴定的人员须具有中级工技术等级证书
(三)考评员构成
1.理论知识考评原则上按每20名考生配备1名考评员(20:1)
2.实际操作考评原则上按第8名考生配备1名考评员(8:1)
(四)鉴定方式与鉴定时间
本工种采用理论知识笔试和技能操作考核两种形式进行鉴定。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90分钟,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时间为60分钟。

本《规范》中知识要求和技
能要求的总成绩各为100分,知识要求考试成绩占鉴定结果比重的40%;技能要求的考核成绩占鉴定结果比重的60%。

二、职业技能鉴定规范
初级农艺工
续表
中级农艺工
高级农艺工
续表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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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职业标准
欧阳家百(2021.03.07)
农艺工
1.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农艺工。

1.2 职业定义
从事粮、棉、油、糖等大田作物的农田耕整、土壤改良、作物栽种、田间管理、收获储藏等农业生产活动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
室内、室外,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辨别能力、表达能力、空间感和实际
操作能力,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色觉、嗅觉、听觉正常。

1.6 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1.7培训要求
1.7.1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24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18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120 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12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100标准学时。

1.7.2培训教师
培训初、中级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工、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二年以上,或本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培训场地设备
理论培训场地应具有可容纳20名以上学员的标准教室,并配备投影仪、电视机及播放设备。

实际操作培训场所应具有相关的场地、仪器设备及教学用具。

1.8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工作2年以上。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4年以上。

(3)大专本专业毕业生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专业2年以上。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大专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大专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1.8.3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

理论知识考试
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

技师和高级技师还需进行综合评审。

1.8.4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20,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技能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5,且不少于3名考评员。

综合评审委员不少于5人。

1.8.5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为90分钟,技能操作考核为60分钟。

综合评审不少于30分钟。

1.8.6鉴定场所及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

技能操作考核在具有必要设备的教学实施基地及田间现场进行。

2.基本要求
2.1职业道德
2.1.1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1.2职业守则
(1)遵纪守法,诚信为本。

(2)爱岗敬业,认真负责。

(3)勤奋努力,精益求精。

(4)吃苦耐劳,团结合作。

2.2基础知识
2.2.1 专业知识
(1)土壤和肥料基础知识
(2)农业气象知识
(3)作物栽培知识
(4)植物保护知识
(5)收获和贮藏基础知识
(6)农田灌溉知识
(7)农业机械基础知识
(8)农业环境与保护基本知识
2.2.2安全知识
(1)农业机械、器具安全使用知识
(2)安全使用肥料知识
(3)安全用电知识
(4)安全使用农药知识
(5)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
2.2.3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的相关知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的相关知识(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知识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知识
(5)《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相关知识
(6)《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相关知识
(7)《农药管理条例》的相关知识
3.工作要求
本标准对初级、中级、高级、技师和高级技师的技能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涵盖低级别的要求。

3.1 初级
3.2 中级
3.3 高级
3.4 技师
3.5 高级技师
4.比重表4.1理论知识
4.2技能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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