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制度
非营利机构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非营利机构的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财务活动的规范、透明和高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财务活动,包括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负债管理、财务分析、财务监督等。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三条预算编制应遵循合法、合规、科学、合理、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预算编制由财务部门负责,各部门参与,编制内容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结余预算等。
第五条预算审批流程:编制部门提出预算草案,经财务部门审核后,提交单位领导审批,审批通过的预算由财务部门执行。
第六条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预算,应按程序报批,确保预算调整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第三章收入管理第七条收入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真实、准确的原则。
第八条收入项目包括政府补助、捐赠收入、会费收入、业务收入等。
第九条收入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应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准则执行。
第十条收入的收缴、保管和使用应实行专人负责,确保收入的安全和完整。
第四章支出管理第十一条支出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节约、高效的原则。
第十二条支出项目包括人员经费、办公经费、业务活动经费、资产购置等。
第十三条支出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应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准则执行。
第十四条支出的审批流程:根据支出金额和性质,分别由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单位领导审批。
第五章资产管理第十五条资产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十六条资产包括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第十七条资产的取得、使用、处置和报废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资产的盘点、核对和报告应定期进行,确保资产的真实性和安全性。
第六章负债管理第十九条负债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及时、准确的原则。
第二十条负债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款项、应缴款项等。
第二十一条负债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应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准则执行。
第二十二条负债的偿还应按照合同约定和单位实际情况执行。
非营利性质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非营利组织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和检查非营利组织的财务管理工作。
2. 财务管理部门设立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工作,并对财务工作全面负责。
3. 财务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财务管理知识、技能和经验,熟悉国家有关财务法律法规,确保财务工作的合法合规。
4. 各部门负责人应积极配合财务管理部门,落实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
三、财务管理制度1. 资金管理(1)非营利组织应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筹集、使用、核算和监督等环节的管理要求。
(2)资金筹集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开、透明的原则,不得违规融资。
(3)资金使用应按照预算执行,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
(4)资金核算应准确、完整、及时,做到账目清晰、账实相符。
2. 财务核算(1)非营利组织应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2)财务核算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按照收入和支出确认的时间进行核算。
(3)财务核算应定期进行财务报表编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3. 财务监督(1)非营利组织应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财务活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审计。
(2)财务监督应重点关注资金筹集、使用、核算等环节,确保财务工作的合法合规。
(3)财务监督应加强与外部审计机构的合作,接受外部审计。
4. 财务报告(1)非营利组织应按照国家规定编制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2)财务报告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非营利组织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财务报告应及时报送相关部门,接受监督检查。
四、附则1. 本制度适用于非营利组织的财务管理工作。
2. 非营利组织应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的财务管理制度,并报财务管理部门备案。
民办非营利性机构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民办非营利性机构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机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民办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机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所有财务活动,包括资金筹集、使用、管理、监督等方面。
第三条本机构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进行财务活动。
(二)真实性原则: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不得虚报、隐瞒、伪造。
(三)完整性原则:全面反映机构财务状况,确保财务信息完整。
(四)及时性原则:及时进行财务核算,确保财务报告及时准确。
(五)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现机构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与职责第四条本机构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机构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财务管理。
(二)编制、执行财务预算,监督预算执行情况。
(三)负责会计核算、财务报告编制、财务分析等工作。
(四)负责资金筹集、使用、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五)参与机构重大财务决策,提供财务咨询。
(六)对机构财务活动进行内部审计。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六条资金筹集:(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合法筹集资金。
(二)按照捐赠者意愿,合理使用捐赠资金。
(三)积极争取政府、企业、社会团体等资助。
第七条资金使用:(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制度,合理使用资金。
(二)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加强资金使用监督,防止资金浪费和流失。
第八条资金管理:(一)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和程序。
(二)设立资金监管账户,确保资金安全。
(三)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和报告。
第四章财务核算与报告第九条财务核算:(一)严格按照《民办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二)建立健全会计账簿,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三)定期进行财务核算,确保财务数据准确。
第十条财务报告:(一)编制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制度范文

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制度范文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非营利组织的财务管理,合理运用财务资源,保障组织的正常运营和社会公益事业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营利组织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类非营利组织,包括基金会、社会团体、企业集团旗下的非营利机构等。
第三条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公开、公正、规范、节约的原则。
第四条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制度的核心工作是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和会计核算。
第五条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制度的实施部门为组织的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六条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制度应得到组织领导层的重视和支持,必须严格遵守,并经过组织领导层的审查、批准和监督。
第二章收入管理第七条非营利组织的收入来源包括政府拨款、社会捐赠、财产收入、经营收入等。
各项收入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管理。
第八条非营利组织应建立并完善收入管理制度,包括收入登记制度、收入使用制度、收入报表制度等。
第九条非营利组织应及时、准确地记录和登记各项收入。
负责收入登记的人员应具备一定的财务管理经验和知识,并且经过相关培训。
第十条非营利组织应对各项收入进行台账管理,确保收入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各项收入必须经过审核和审批程序后方可使用。
第十一条非营利组织应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专项账户和专项基金,对特定项目的收入和支出进行专项管理。
第十二条非营利组织应定期编制、公布和报送收入报表,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三条非营利组织应建立健全社会捐赠管理制度,明确接受捐赠的程序和要求,确保合法合规,并对捐赠进行感谢和反馈。
第三章支出管理第十四条非营利组织的支出应符合组织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合理、规范地进行。
第十五条非营利组织应建立严格的支出预算制度,即根据组织的发展规划和项目需求,编制年度支出预算。
预算编制应经过组织的财务部门审核和批准。
最新非营利组织财务制度

最新非营利组织财务制度一、总则1.1 为规范非营利组织的财务管理,提高财务监督和控制水平,保障组织财务资源的安全和合理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非营利组织的全体成员,包括理事会、监事会、财务部门、相关人员等。
1.3 所有非营利组织成员在财务管理工作中应坚守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合法合规、谨慎稳健的原则。
二、财务管理职责2.1 理事会是非营利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财务管理政策和决策,保障组织财务的安全和稳定。
2.2 监事会是非营利组织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组织的财务活动,确保财务管理合规、规范。
2.3 财务部门是非营利组织的具体执行机构,负责财务数据的录入、核对、统计和报告工作。
三、财务管理制度3.1 预算管理:非营利组织应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经费来源,编制年度预算,并报理事会审批。
3.2 费用管理:非营利组织应建立健全费用管理制度,明确各项费用的范围、标准和审批流程,严格控制费用支出。
3.3 资金管理:非营利组织应建立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的来源、去向和使用范围,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3.4 财务报告:非营利组织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格式,编制财务报告,向监事会和理事会及时报告财务状况。
3.5 财务审计:非营利组织应每年进行一次内部审计和一次外部审计,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四、财务监督控制4.1 监督机制:非营利组织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财务活动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4.2 控制措施:非营利组织应加强内部控制,建立完善的关键岗位分离和审批流程,防范财务风险。
4.3 处罚机制:非营利组织应建立违规违法处理机制,对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的人员给予相应处理。
五、责任追究5.1 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导致财务损失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财务安全。
5.2 对于监事会、理事会、财务部门等负有管理责任的人员,如发生财务问题,将依法追究其应承担的管理责任。
5.3 对于违法犯罪行为,将及时报警、报案,依法处理,维护组织的合法权益。
(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制度

(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制度1. 引言该文档旨在为非营利组织(以下简称组织)制定一套有效的财务管理制度,以确保组织的财务活动合规、透明、准确,并提供经济支持和保障。
该制度将涵盖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财务策划与预算、资金管理、记账与报表、审计与内部控制。
2. 财务策划与预算2.1. 确定组织的财务目标和策略,制定长期和短期的财务计划。
2.2. 建立预算编制流程,明确预算编制的责任和权限。
2.3. 定期进行预算执行情况的监测和分析,并及时纠正偏差。
3. 资金管理3.1. 设立合理的资金流程,规范资金的收付、使用和监督。
3.2. 建立资金管理制度,包括资金的规划、调配、投资和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3.3. 建立银行账户管理制度,规定账户的开立、日常操作和监督等事项。
4. 记账与报表4.1. 设立健全的会计制度和核算体系,规范财务交易的记录和归类。
4.2. 定期进行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审核,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4.3. 依法提供财务报表和相关信息给相关部门和利益相关方。
5. 审计与内部控制5.1. 定期聘请独立的审计机构对组织的财务活动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5.2. 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财务流程和人员职责,减少财务风险。
5.3. 组织内部开展定期的财务自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
6. 结语该财务管理制度将有助于非营利组织规范财务活动,保证财务的合规性和透明度,以支持组织的发展和目标的实现。
所有相关人员都应遵守并执行本制度,并及时反馈问题和改进建议,以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工作。
以上为(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制度的简要内容。
该制度的具体实施和补充细则,可根据组织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要求进行制定和调整。
注:本文档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和要求请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制定。
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制度

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制度一、财务目标和原则1.维护非营利组织的财务稳定和可持续性。
2.遵循透明、准确、合规和合理的原则进行财务管理。
二、财务组织和职责划分1.设立财务部门或委派专人负责财务管理。
2.制定明确的财务管理岗位职责和权限分配。
三、预算编制和执行1.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包括收入、支出、投资等项目。
2.定期监控和评估预算执行情况,并及时采取调整措施。
四、会计核算和报告1.建立健全的会计制度和账簿管理,包括总账、明细账等。
2.按照会计准则进行准确的会计核算和报表编制。
3.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如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
五、资金管理1.建立有效的资金流动管理制度,包括预测、筹集、使用和监控资金。
2.定期进行资金清算和现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六、资产管理1.建立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登记和管理制度。
2.定期盘点和评估资产价值,进行折旧和摊销核算。
七、捐赠和赞助管理1.设立捐赠和赞助管理程序,确保捐赠款项的合规接收和使用。
2.建立捐赠者数据库,及时向捐赠者报告项目进展和财务情况。
八、内部控制与审计1.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和风险控制。
2.定期进行财务审计,评估财务状况和经营效果,并提出改进建议。
九、税务合规1.遵守国家税法和相关税务规定,缴纳应纳税款。
2.及时申报税务报告和缴纳税款,确保税务合规性。
十、报告和披露1.编制年度财务报告,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利益相关方披露。
2.提供准确、透明、可靠的财务信息,增强组织的信誉度和公信力。
请注意,不同的非营利组织在财务管理制度上可能会有一些差异,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对以上内容进行调整和补充。
同时,在实施财务管理制度时,还需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建议组织在制定和实施财务管理制度时,咨询专业财务顾问或法律机构的意见,以确保符合相关要求。
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制度

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非营利组织的财务管理行为,保障资金的安全性和合理利用,充分发挥财务资源的效益,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结构非营利组织的财务管理机构包括财务部门和财务监督机构。
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的财务管理工作,由财务经理或者专门负责财务管理的负责人负责。
财务监督机构有监事会或者独立审计机构等,负责对财务部门的行为进行监督和审计。
三、财务核算1. 非营利组织的财务核算按照会计法规定进行。
应当建立健全财务核算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 财务核算工作应当严格按照会计准则进行,包括财政会计准则和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等。
3. 财务核算应当及时、准确地记录收入、支出、资产和负债等信息,并且建立合理的账务档案。
四、财务预算1. 非营利组织应当每年制定财政预算,明确收入和支出的预测数额,并提交监事会或者独立审计机构审批。
2. 财政预算应当遵循实事求是、合理公正的原则,确保各项收入和支出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3. 财政预算应当定期进行监督和审计,及时调整预算方案,确保财务支出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五、资金管理1. 非营利组织的资金管理应当遵循谨慎合理的原则,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效益。
2. 资金管理应当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包括费用报销制度、资金监管制度等,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监督。
3. 资金管理应当建立科学的财务风险评估机制,及时控制和应对各类财务风险。
六、捐赠管理1. 非营利组织应当建立完善的捐赠管理制度,包括收据登记、捐赠使用、捐赠汇报等,确保捐赠行为的透明和合规。
2. 捐赠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捐赠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效果。
3. 捐赠管理应当建立监督机制,确保捐赠行为的合规和有效性。
七、财务报告1. 非营利组织应当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包括年度财务报告、月度财务报告等。
2. 财务报告应当按照会计准则和财务公开原则进行,确保报告的真实性和透明度。
3. 财务报告应当提交监事会或者独立审计机构审批,并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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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制度
安徽省浙江商会财务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6-11-24 浏览次数:2354
第一条为了规范安徽省浙江商会的财务行为,加强商会的财务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坚持勤俭节约,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保障商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的原则,结合本商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会依据《会计法》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内部稽核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和完整。
财务人员定期向财务负责人报告商会的收支情况,接受会员监督及监事会、主管部门的检查。
第三条浙江商会的经费来源:
(一)会员会费收入;
(二)会员单位和社会各界捐赠、赞助收入;
(三)利息收入;
(四)其它合法收入;
(五)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的服务收入。
第四条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照理事会研究确定的会员会费标准,定时足额收取会员会费。
第五条会费的支出范围:
(一)本会的日常办公开支;
(二)组织有关活动的费用;
(三)编辑出版刊物,资料的费用;
(四)与本会工作有关的其它费用开支
第六条会费支出基本原则:厉行节约,制止浪费;量入为出,统筹兼顾;确保商会工作的正常运转。
本会资产为共有财产,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本会章程进行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七条库存现金的管理
(一)现金出纳必须做到日清月结,随时清点库存现金,不得以白条抵库。
本会有关负责人须不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抽查,以保证帐实相符。
(二)凡能用支票支付的款项不得支付现金。
(三)差旅费的借款,必须由出差人员填写借款申请单,按程序审批并核准后,方可借款。
出差人员回本会后必须在一周内报销清帐。
(四)一切现金往来必须有收付凭证,要严格核对收支凭证与原始单据是否一致。
第八条银行存款的管理
(一)银行帐户必须按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帐户只供本会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出借、出租商会的银行账户,以维护商会的结算信誉。
(二)银行帐户印鉴的使用,实行两章分管并用制,即:财务专用章由出纳保管,法人章由本会的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指派的专人保管。
(三)财务人员办理信汇、电汇、票汇、转帐支付等付出款项,一律凭付款审批单办理。
付款审批单应附入付款凭证记帐备查。
(四)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
财会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全的资金使用事项有权拒绝办理。
第九条银行支票的使用规定
(一)凡属市内采购商品,超过1000元以上,均采用银行转账支付。
(二)财务人员不得签发空头支票、远期支票。
(三)收到支票应及时办理入帐手续。
第十条商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购置的资产及相关物品登记造册,列入商会资产,接受会员大会和主管部门的监督。
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接受审计机关或捐赠方、资助方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布。
第十一条商会办公用品、耗材等物品专人保管,个人、会员领用要登记并说明用途。
第十二条审批权限:本会日常财务开支分管执行会长“一支笔”审批制,由经办人签字,秘书长初审。
大额开支(50000元以上)须报请会长批准。
第十三条其他事项
(一)费用报销遵循先征得批准,后发生支出的原则。
当月发生的费用当月及时报销,特殊情况的,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报销,否则费用自行承担。
(二)因公出差人员预支差旅费,经秘书长批准,方可借款。
公事办完后一周内办理报账手续。
预期不报,商会有权在本人工资中扣还。
(三)大额费用预算及支出,任何发生与商会有关的费用预算,应由经办人填写费用预算支出表,报请执行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
待整个费用结束后,连同预算
表和发票由秘书长审核报执行会长、会长审批。
对于超支或节约部分应说明原因。
未经批准的任何支出,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
(四)财务人员离职应提前20天申请,批准后一周内完成交接手续,财务负责人监督交接;法人代表变更应接受财务审计。
(五)如本商会解散、撤销,应在会员代表监督下清理资产和债权、债务。
按本商会章程规定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