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志愿者协会奖惩制度
青年志愿者规章规章制度

青年志愿者规章规章制度青年志愿者规章制度一、总则为规范青年志愿者的行为,提高志愿服务的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组织机构1. 志愿者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青年志愿者的活动。
2. 志愿者队伍:由志愿者组成,根据任务需求分为不同的小组。
三、招募与培训1. 招募条件:年满18周岁,具备一定的社会责任感和服务意识。
2. 招募方式:通过宣传、招募会、社交媒体等渠道进行。
3. 培训内容:包括志愿者服务理念、基本礼仪、沟通技巧、应急处理等方面的培训。
四、任务分配与管理1. 任务分配:根据志愿者的特长、兴趣和能力,由志愿者委员会进行合理的任务分配。
2. 任务管理:志愿者需按时完成任务,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请假并得到批准。
3. 任务记录:志愿者需填写任务记录表,详细记录任务内容、时间和成果。
五、行为规范1. 服从指挥:志愿者需服从组织的安排和指挥,保持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2. 保密义务:志愿者需严守志愿者服务相关信息的保密,不得泄露给未授权的人员。
3. 诚实守信:志愿者需遵守承诺,言行一致,不得故意误导、欺骗他人。
4. 文明礼貌:志愿者需保持良好的言行举止,尊重他人,保持礼貌和谦逊的态度。
5. 禁止收受贿赂:志愿者不得接受他人的礼品、钱财等,以免影响公正执行任务。
六、安全保障1. 安全意识:志愿者需时刻保持安全意识,注意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
2. 应急处理:志愿者需掌握基本的应急处理知识和技能,能够应对突发事件。
3. 保险保障:组织将为志愿者购买相应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七、奖惩措施1. 奖励机制:对表现优秀的志愿者进行表彰、奖励,包括荣誉证书、奖金等。
2. 处罚措施: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志愿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暂停参与活动等。
八、解释权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志愿者委员会所有,并保留最终解释权。
以上是青年志愿者规章制度的内容,旨在规范志愿者的行为,提高志愿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志愿者应遵守招募条件,接受培训并完成指定任务。
青年志愿者协会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青年志愿者协会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青年志愿者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一个致力于组织和推动青年志愿者服务行动的非营利组织。
为了规范协会的管理和运作,提高协会的服务质量和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架构协会设置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财务主管等职务,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协会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和服务项目的具体实施。
协会会员分为志愿者会员和负责人会员两类,志愿者会员对外提供志愿服务,负责人会员负责协会组织和管理。
三、会员管理1. 参与条件任何有志于为社会做贡献、年满十八周岁的青年都可以申请加入协会成为志愿者会员。
2. 入会程序申请人需填写加入申请表,并提交个人简介、志愿服务经历及相关证明材料。
协会对申请人的资料进行审核,并组织面试。
通过审核的申请人需参加新会员培训,并按照培训内容签订志愿者承诺书方可正式加入协会。
3. 会员义务(1)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为社会公益事业做出贡献;(2)遵守协会的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服从协会的管理和安排;(3)保守协会的机密信息,不得擅自外泄;(4)主动参与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和能力;(5)维护协会的声誉和形象。
四、日常管理1. 会议制度会长定期召开会员大会,讨论重要事项,会长可以根据需要召开临时会员大会;副会长负责协助会长进行会议相关工作。
2. 工作计划与报告协会每年制定工作计划和预算,会长和财务主管进行审核并提交会员大会讨论通过。
工作计划实施过程中,负责人会员需要定期向会长进行工作进展报告。
3. 项目管理协会根据社会需求和资源情况,制定志愿服务项目,并委托专人负责具体项目的组织和管理。
项目负责人需要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和安排,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及时进行沟通与协调,并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
4. 绩效考核协会定期对志愿者进行绩效考核,评估志愿者的工作表现和服务质量。
考核结果将作为志愿者申请晋升负责人会员的重要依据。
5. 档案管理协会建立志愿者档案管理制度,对每位志愿者建立个人档案,记录志愿服务经历、培训情况等信息,并定期更新。
青协规章制度奖罚措施

青协规章制度奖罚措施一、组织机构1.1 青协设有主席团、秘书处、各项工作团队以及志愿者团队。
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等组成,负责整体工作的协调与管理。
秘书处负责具体活动的策划组织与执行。
各项工作团队分工明确,协作配合,共同推动青协事业的发展。
1.2 青协会员分为正式会员和义工会员。
正式会员为青协核心成员,具有投票权和决策权。
义工会员为志愿者团队中的普通成员,负责执行具体的志愿服务项目。
二、会员义务2.1 正式会员应积极参与青协的各项活动,并按时完成分配的任务。
在活动中应遵守组织纪律,服从领导安排,不得擅自调动或撤销任务。
2.2 义工会员应认真执行领导的工作安排,服从团队管理。
如遇有事无法按时参与活动,应提前请假并得到批准。
2.3 会员应遵守青协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参与损害组织形象或利益的行为。
2.4 会员应团结互助,积极参与组织内部建设,共同推动青协事业的发展。
三、奖惩措施3.1 优秀会员奖励:青协将定期评选出表现突出、工作成绩突出的会员,并进行表彰奖励。
3.2 工作不到位惩罚:对于在工作中不认真负责、效率低下的会员,将给予警告或者降级处理。
3.3 违纪行为处理:对于严重违反组织规章制度的会员,将进行严肃处理,包括责令停止活动、取消会员资格等。
3.4 在志愿服务中表现突出的会员,将获得一定的志愿者积分奖励,用于后续志愿者活动。
3.5 对于对组织做出杰出贡献的会员,将进行公开表彰,并给予适当的奖励。
四、其他规定4.1 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生效,所有会员应严格遵守。
4.2 青协保留对本规章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并有权对其进行调整和修改。
4.3 会员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向主席团或秘书处反映,欢迎广大会员积极参与组织建设。
结语:青年志愿者协会希望通过本规章制度的实施,进一步规范会员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为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希望各位会员能够积极配合,共同努力,共同成长,共同进步。
愿我们的青协事业越办越好!。
青协部门奖惩制度范本

青协部门奖惩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青年志愿者协会(以下简称青协)的组织建设,规范成员行为,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本奖惩制度适用于青协全体成员,包括会长、副会长、各部门负责人及普通志愿者。
第三条青协奖惩制度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奖惩分明,激励成员积极投身志愿者工作,为公益事业贡献力量。
第二章奖励第四条奖励分为个人奖励和集体奖励。
第五条个人奖励包括:口头表扬、证书、奖杯、奖品等。
集体奖励包括:锦旗、牌匾、荣誉证书等。
第六条奖励对象有以下表现之一者:(一)积极参加青协活动,为公益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二)在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为青协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三)积极参与青协内部建设,提高组织效能的;(四)弘扬志愿者精神,传播正能量的;(五)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行为。
第七条奖励程序:(一)推荐或自荐:成员可以向青协提出奖励申请,或由他人推荐;(二)审核:青协会长办公会对奖励申请进行审核;(三)公示:奖励名单在青协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四)颁发奖励:奖励名单公示无异议后,青协举行颁奖仪式,颁发奖励。
第三章惩罚第八条惩罚分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暂停职务、撤销职务、开除等。
第九条惩罚对象有以下行为之一者:(一)违反青协章程、规定,损害青协声誉的;(二)不履行志愿者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三)恶意攻击、诽谤其他成员,破坏青协团结的;(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及违法犯罪的;(五)其他应当给予惩罚的行为。
第十条惩罚程序:(一)调查:青协会长办公会对违规行为进行调查;(二)审核:青协会长办公会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核;(三)公示:惩罚决定在青协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四)执行惩罚:惩罚决定公示无异议后,青协执行相应惩罚措施。
第四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奖惩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青协成员需严格遵守。
第十二条本奖惩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青协会长办公会适时进行修订。
青年志愿者协会考核制度

青年志愿者协会考核制度
青年志愿者协会考核制度是指根据志愿者的工作表现和贡献,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的制度。
考核的目的是评估志愿者的绩效和能力,进一步激励他们积极参与志愿者工作,促进团队的发展。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 考核周期:一般为每年一次,也可以根据需要进行适当调整。
2. 评估标准:考核标准应明确、具体,适合该志愿者协会的工作内容和要求。
可以考虑以下方面:
- 志愿者的工作表现,包括参与的活动数量、质量、效果等。
- 志愿者在工作中展现的能力和潜力,如沟通能力、组织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等。
- 志愿者对协会的贡献和影响,如提出的改进建议、组织的
培训活动等。
3. 考核方式:可以采用定期面谈、填写评估表格等方式进行考核。
考核应当公平、公正、透明,考核结果应当及时反馈给志愿者,并给予相应的评价和奖励。
4. 奖惩措施:考核结果可以作为志愿者晋升、奖励和福利等方面的依据。
对于表现优秀的志愿者,可以给予荣誉称号、奖金或推荐信等奖励;对于表现不佳的志愿者,可以给予提醒、指导或相应处罚。
5. 改进机制:根据考核结果,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组织、培训和激励机制,提高整体绩效和工作效率。
青年志愿者协会考核制度有助于激励和管理志愿者,提高协会的运营质量和影响力,同时也能为志愿者提供一个可以展示个人能力和成长的机会。
青年志愿者协会奖惩制度

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干部及成员考核制度《试行》考核对象: 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全体成员考核方式: 通过积分和协会民主评议相结合,提出奖励或处罚的建议报有关上级部门批准做出决定。
考核依据:成员档案及相关活动记录(内含活动时间、次数、积极性、活动表现情况)。
考核细则:协会成员基础分为60分。
干部考核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章制定意义(一)为加强青年志愿者协会自身建设,完善各项管理机制,更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更好地服务同学,活跃校园学术、科技、文化、艺术氛围,同时为了进一步增强团委、协会干部及成员的自我管理、整体素质,促使协会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的方向发展,激发协会干部的工作热情,特制定本制度。
(二)青协干部主要考评对象为青协会长、副会长以及各部门部长、副部长,部长考评与部门工作挂钩。
第二条基本要求(一)会长、副会长、各部部长必须遵守各自的工作职责(见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工作章程中的有关规定)。
(二)协会举办大型活动,会长、副会长以及各部门部长、副部长必须到场(特殊情况除外)。
(三)各部应按时上交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准时参加协会部长例会。
(四)协会会长对副会长及各部部长的任免有提名权,各部部长对本部副职及干事的任免有提名权,名单经上报团委,经过最后批准之后才能生效。
(五)全体干部必须遵守《江西工职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以及协会的其他规章制度。
(六)协会的干部实行责任制和量化管理,奖励工作积极者,批评教育消极怠工者。
(七)协会部长考评由会长授权办公室执行。
第二章考核及评分办法第三条具体形式(一)本考核制度由院团委监督、协会理事会授权办公室执行统一实施。
(二)本考核实行月评制,期末进行总结。
(三)考评内容由工作成绩、工作能力、活动能力和考勤情况四部分组成,各项分别占总评成绩的35%、25%、25%、15%,满分为100分,之后评价工作总体等级。
(四)部长考评包括部长自评、学生会青协部评审、同级互评、副部评议个四部分。
青年志愿者协会办公室规章制度(4篇)

青年志愿者协会办公室规章制度为了加强青年志愿者协会的管理,完善青年志愿者协会组织的建设,使青年志愿者协会各项工作能够顺利进展,也为了规范志愿者活动,增强青年志愿者协会内部干事的纪律,提高各部门的工作质量与效率,使工作有章可循,有矩可依,特制《南昌大学共青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规章制度》,望大家无比遵守。
一、基本条件和要求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有强烈的责任感。
2、要有健康的思想素质,心理素质和良好的行为规范,无不良嗜好。
3、要有较强的组织能力,沟通能力和交际能力,有坚定的工作信念。
4、有团结,互助,吃苦耐劳,任劳任怨和无私奉献的精神。
二、常规纪律及工作要求1、坚持分工原理,个人不离集体,集体不离个人,立足本职,明确目标,听从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工作。
2、认真听取广大同学的意见和要求,对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向会长,部长及相关人员反映。
3、确立目标,不可盲目开展工作,必须有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4、各部门干事之间要相互帮助,团结合作,与其他部门之间保持友好关系,相互学习,相互监督,共同促进。
三、活动策划1、协会活动要提前一周,对主题活动进行策划,策划方案要顾及实际可行性,内容充实,主题突出,操作明确。
2、活动方案要及时整理出来,经会长及各部长审核通过,落实相关具体事项。
3、主题活动的策划要紧扣热点,富有创意,符合实际。
四、活动实施1、活动前,相关活动部门协调安排人员,调配好活动用品,做好各项准备活动。
2、活动时,按照方案认真,细致的组织实施,活动负责人控制好活动局面,按程序规范进行,确保效果。
3、必须保证每一次活动都有活动照。
4、活动中严格签到,做好参与会员的服务数量和服务质量记录,积累完整原始资料。
5、活动后,活动负责人及时组织进行书面总结,调整反馈,整理材料和有关材料及时记档。
五、会员管理中心1、会员参加本协会活动时必须佩戴协会会员证。
2、会员应积极参加本协会的各种志愿服务活动。
青年志愿者协会管理规章制度(5篇)

青年志愿者协会管理规章制度第一条组织目标青年志愿者协会是由一群热心公益事业的年轻人组成的非营利性组织。
旨在通过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传递社会正能量,促进社会和谐进步,提高成员的公益意识和公益能力。
第二条组织原则青年志愿者协会以公益为宗旨,自愿参加,平等互助,无偿奉献。
遵守法律法规,恪守道德底线,秉持诚实守信的原则。
第三条成员资格1. 年龄在18-35岁之间的大学生、研究生、青年工作者等具备良好文明素质的青年人,有志于参与公益事业的;2. 承认并遵守协会的章程和管理规定;3. 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能力;4. 有一定的公益志愿服务经验或相关专业背景者优先。
第四条组织结构青年志愿者协会的组织结构分为会长团、理事会、秘书处及工作小组等。
会长团由协会成员选举产生,主要负责协会的决策和整体规划。
理事会包括协会会长、副会长和各工作小组负责人等,负责协会的日常运行和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
秘书处负责组织协会内部的事务管理和对外事务协调。
第五条工作流程1. 协会成员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报名参与志愿者活动;2. 秘书处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的活动实施和志愿者的分工;3. 活动完成后,协会会员需要填写活动心得和总结报告,并提交给秘书处。
第六条纪律规定1. 志愿者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志愿者服务活动从事非法活动;2. 志愿者应服从协会领导的指挥,按时参加活动,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请假;3. 志愿者应保护个人隐私和活动中涉及的机构、个人隐私,不得泄露他人隐私信息;4. 志愿者应尊重被服务对象和其他志愿者的权利和尊严,不得进行任何言语或行为上的辱骂、歧视等行为;5. 志愿者应保护公共设施和活动场地,不得进行破坏和浪费等行为;6. 志愿者应遵守协会的的纪律和规定,不得损害协会的利益和形象。
第七条惩罚措施对于违反协会规定的志愿者,将给予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具体的惩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扣除志愿者活动时长、取消参与资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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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中学志愿者协会干部及成员考核制度《试行》考核对象: 实验中学志愿者协会全体成员
考核方式: 通过积分和协会民主评议相结合,提出奖励或处罚的建议报有关上级部门批准做出决定。
考核依据:成员档案及相关活动记录(内含活动时间、次数、积极性、活动表现情况)。
考核细则:协会成员基础分为60分。
干部考核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章制定意义
(一)为加强青年志愿者协会自身建设,完善各项管理机制,更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更好地服务同学,活跃校园学术、科技、文化、艺术氛围,同时为了进一步增强团委、协会干部及成员的自我管理、整体素质,促使协会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的方向发展,激发协会干部的工作热情,特制定本制度。
(二)青协干部主要考评对象为青协会长、副会长以及各部门部长、副部长,部长考评与部门工作挂钩。
第二条基本要求
(一)会长、副会长、各部部长必须遵守各自的工作职责(见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工作章程中的有关规定)。
(二)协会举办大型活动,会长、副会长以及各部门部长、副部长必须到场(特殊情况除外)。
(三)各部应按时上交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准时参加协会部长例会。
(四)协会会长对副会长及各部部长的任免有提名权,各部部长对本部副职及干事的任免有提名权,名单经上报团委,经过最后批准之后才能生效。
(五)全体干部必须遵守《江西工职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以及协会的其他规章制度。
(六)协会的干部实行责任制和量化管理,奖励工作积极者,批评教育消极怠工者。
(七)协会部长考评由会长授权办公室执行。
第二章考核及评分办法
第三条具体形式
(一)本考核制度由院团委监督、协会理事会授权办公室执行统一实施。
(二)本考核实行月评制,期末进行总结。
(三)考评内容由工作成绩、工作能力、活动能力和考勤情况四部分组成,各项分别占总评成绩的35%、25%、25%、15%,满分为100分,之后评价工作总体等级。
(四)部长考评包括部长自评、学生会青协部评审、同级互评、副部评议个四部分。
每个部分分别占一定的比例。
(五)协会各部长每学期进行一次综合考评,每届协会工作结束前进行年终综合考评。
第四条考核细则
各部长要结合所在部门的职责,积极地、富有创造性的开展活动,对工作的认真负责,完成任务并达到学院要求,得基准分值,其他分值将考虑主要工作成绩,工作能力,工作态度,考勤情况。
(一)工作成绩包括工作量、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1)工作量及各部门工作任务的量化,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的性质,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及部门定位,依据工作完成情况分为A、B、C、D 四个等级。
(2) 工作质量即工作完成情况和工作所取得的效果,依据工作情况分为A、B、C、D四个等级。
(3)工作效率依据工作完成情况分为A、B、C、D四个等级。
(二)工作能力
1、工作未及时完成,每拖延一天扣 1 分;
2、工作完成质量差,每次扣2 分;
3、有突出表现、突出成绩者,经讨论通过酌情加2-4分;
(三)活动能力
1、协会各部门部长要制订好开展活动的计划,对于已计划的活动不开展或拖延开展时间,且不采取积极补救措施,该部门主要负责成员按2分/次扣分。
2、各部门开展活动之前,须向协会交一份策划申报,得到有关领导老师批准。
否则,该部门按2分/次扣分。
3、各部按规定周期召开部门会议,每次旷会一次个人扣3分,部门内部成员扣2分,并作好会议记录,办公室将不定期检查,未按有关要求
进行按2分/次扣分。
4、对协会工作提出成文的建设性意见,并协助有关部门将该意见付诸实施,效果较好,按2分/次加分。
5、各部长必须按期向协会上交阶段工作总结、以及下阶段的工作计划,否则按2分/次扣分。
6、各部长定期组织开展学习培训活动,组织内部成员进行学习会议和培训工作,一个月不得少于2次(办公应用文写作、电子文档制作等)。
7、各部门组织青协活动活动每月不得少于2次,并做好总结材料(作为月末部门考核依据)。
(四)考勤情况
(1)会议考勤
例会及另行通知的会议迟到一次扣0.5分;3次不到扣2分,以后每次不到扣2分。
(2)活动考勤
①其他部门组织活动,相关负责人及会长调派到场人员必须到场,一次不到扣 3 分;迟到扣 2 分;
②协会组织的大型活动,所有部长及副部长必须提前到场,服从安排,一次不到扣3分,并给予通报批评。
特殊情况需向理事会主席请假,后向办公室递交书面申请书。
[注] 有以下情况按自动退出处理:
(1)情节严重者按学院团委学生干部守训处理;
(2)每次例会按时考勤,有三次无故未到者;
(3)每次活动按时考勤,有二次无故未到者;
(4)每次工作安排按时考勤,有二次无故未到者。
以上各种考勤,一个月内无缺勤者加2分,一学期内无缺勤者加5分。
第五条补充说明
(一)本考核制度是从协会各部门部长的工作能力、工作态度,以及个人素质等多个方面出发,全面考核部长的基本情况。
(二)所有考核加、减分均由办公室制表,协会理事会成员审核后,由办公室存档。
(三)办公室必须根据各部长工作的实际情况作好记载,并客观打分。
(四)考核结果将及时通知被考核者,被考核者有权获知考核内容,认为不当时,可以提出申诉,要求纠正。
(五)考核结果将作为各项评优的主要参考依据。
第三章奖励与惩罚
第六条奖励
(一)在阶段综合考评中,连续两次排名居于前2名的部门,将采取以下奖励办法:
(1)在部长例会上由会长提出表扬。
(2)年度考评时可作为加分依据,酌情加1-5分。
(二)年度综合考评奖励办法:
(1)部长和部门成员充分享有各种“评优”资格。
(2)对总分居前2名的部门,根据考核办法,进行评分,每学期期末将评出先进部门和先进个人。
并给予以下奖励:
1、记入档案,推荐到院;
2、综合测评加分。
第七条惩罚
(一)在阶段综合考评中,连续两次排名居于后2名的部门,将采取以下惩罚办法:
(1)在部长例会上由会长提出警告。
(3)年度考评可作为扣分依据,酌情减1-5分。
口头警告,撤职两个等级,所有处分都将记入部长个人档案。
1、会议无故缺席一次、迟交工作计划、总结一次,给予口头警告。
2、三次考核不合格者,撤消其职务。
干事考核制度:
一、例会制
1、例会、值班时间迟到、早退者每次扣1分。
2、无故旷会者每次扣2分。
3、开会不认真者每次扣0.5分。
4、青协例会积极发言,提出合理化建设并被采纳者累计两次加1分。
5、在签到时帮他人签到扣2分。
二、活动制
1、举办活动积极参与者加1分。
2、去敬老院服务一次加0.5分。
3、青协各类活动迟到、早退者一次扣1分,无故缺席者扣2分(因故不能参加或未按时参加经调查核实属实者例外)。
4、组织活动工作不认真者扣1分,导致活动出现重大问题扣4分,拒不完成工作者扣3分,再由各部长商量是否劝退该干事。
5、在活动过程中,用于活动的物品损坏或丢失者扣2分,并原价赔偿物品的购买费。
三、奖励机制
1、做出突出贡献或为学校赢的荣誉者每次加5分。
2、活动策划书被院团委领导采纳者加2分。
3、对于主动提交策划、主动承担青协工作者,每人每次视情况加2—5分。
4、年终评选“10个优秀青年志愿者”,学期末评出5个工作积极分子。
5、参与学院举办的活动并受到学院表扬者加2分。
6、个人突出表现者加1-3分。
7、提出新颖的活动并做好活动策划书被院团委采纳者加4分。
8、8、其他特殊情况视具体情节适当加分。
9、四、惩罚机制
1、上交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等材料不及时,超过规定时间一天者扣1分。
2、内部搞分裂,不团结他人,与其他部门产生矛盾,看情况的严重性扣分,情节严重者进行劝退。
3、多次无正当理由不参加青协活动者扣5分;
4、对于恶意破坏青协形象、散播虚假讯息者扣5分。
5、破坏青协团结、对青协其他部员名誉、身心造成损害者视情节轻重扣除3—10分不等。
6、其他情况酌情扣分。
实验中学志愿者协会
2012年10月
信你自己罢!只有你自己是真实的,也只有你能够创造你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