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档案管理制度正式样本

合集下载

基建档案档案管理制度

基建档案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基建档案的管理,确保基建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根据《城市建设档案规定》、《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验收及报送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基建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基建档案是建设项目从立项、设计、施工、竣工到交付使用全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照片、录像、财会账册、凭证及报表决算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基建档案是基建工作的真实记录和历史凭证,对于扩建、改建、使用、维修、抗震加固等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建设单位应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机构,负责基建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

第五条档案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如下:(一)制定基建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基建档案的收集、整理、编目、归档、鉴定、销毁等工作。

(三)负责基建档案的保管、保护和修复工作。

(四)负责基建档案的利用、咨询和信息服务工作。

(五)负责基建档案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基建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收集基建项目全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档案材料。

(二)真实性:收集的档案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

(三)连续性:收集的档案材料应保持连续性。

第七条基建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的分类标准,对收集到的档案材料进行分类。

(二)对分类后的档案材料进行编号、编目。

(三)对整理好的档案材料进行立卷、归档。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保护第八条基建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室应具备良好的通风、防潮、防火、防盗等设施。

(二)档案柜应保持整洁、有序,便于查找。

(三)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清点,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

第九条基建档案的保护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对已损坏的档案材料,应及时进行修复。

(二)对珍贵、易损的档案材料,应采取特殊保护措施。

(三)对数字化档案,应定期进行备份,确保数据安全。

第五章档案利用与咨询第十条基建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便民、高效。

基建处档案管理制度

基建处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基建处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充分发挥档案在基建项目管理中的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基建处所有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基建项目档案、技术文件、合同、协议、会议记录、照片、录音、录像等。

第三条基建处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集中保管,分散使用;(三)真实、准确、完整、系统;(四)安全、保密、高效、便捷。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基建处设立档案室,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利用等工作。

第五条档案室的主要职责:(一)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鉴定、销毁等工作;(三)负责档案的保管、修复、复制、统计、统计等工作;(四)负责档案的查询、借阅、提供利用等工作;(五)负责档案的安全、保密、防火、防盗等工作;(六)负责档案信息化建设,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第六条基建处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档案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积极配合档案室开展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档案收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国家有关档案法规和政策,及时、全面、准确地收集档案;(二)对基建项目档案、技术文件、合同、协议、会议记录、照片、录音、录像等材料进行收集;(三)对收集的档案进行分类、编号、登记,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八条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类别、时间、项目等进行分类整理;(二)对档案进行编号、登记,编制目录;(三)对档案进行编目、分类、装订、编号、装盒等工作;(四)对整理好的档案进行质量检查,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鉴定第九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的种类、特点、保管期限等因素,选择适宜的保管场所;(二)保持档案库房干燥、通风、防潮、防尘、防虫、防鼠、防火、防盗等;(三)对档案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修复,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

医院基建档案管理制度

医院基建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基建档案管理,确保基建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基建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基建项目的立项、设计、施工、验收、移交等各个阶段产生的档案资料。

第三条医院基建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管理;(二)统一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三)完整准确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四)安全保密原则:加强档案安全保密工作,防止档案丢失、损毁、泄密;(五)方便利用原则:提高档案利用效率,为医院各项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医院设立基建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基建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五条基建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基建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负责基建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三)负责基建档案的保管、维护、修复工作;(四)负责基建档案的查阅、复制、公布工作;(五)负责基建档案的销毁工作;(六)负责对基建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第六条项目部门的主要职责:(一)按照规定及时、完整地收集、整理、归档基建档案;(二)配合基建档案管理部门做好基建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三)对基建档案的保管、维护、修复提出意见和建议;(四)对基建档案的查阅、复制、公布提出申请。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基建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收集范围:包括基建项目的立项、设计、施工、验收、移交等各个阶段产生的档案资料;(二)收集时间: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阶段产生的档案资料应及时收集;(三)收集方式:采用电子文档、纸质文档、照片、录音、录像等多种形式进行收集;(四)收集质量: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

第八条基建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国家档案分类和编码标准进行分类;(二)按照时间顺序、项目阶段、档案类型进行排列;(三)对档案进行编号、登记,编制档案目录;(四)对档案进行鉴定,剔除失效、无保存价值的档案。

基建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基建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基建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提高档案利用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基建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维修等。

第三条基建工程档案是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真实记录,是工程管理和决策的重要依据。

加强基建工程档案管理,对于维护国家利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建设单位应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基建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工作。

第五条档案管理部门应配备专职或兼职档案人员,负责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共同做好基建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基建工程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一)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施工图等;(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设备采购合同等;(三)工程验收、峻工验收报告;(四)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等相关文件;(五)工程变更、洽商记录;(六)其他与工程相关的文件资料。

第八条档案收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确保收集到所有与工程相关的文件资料;(二)准确性:确保收集到的文件资料真实、完整、准确;(三)及时性:确保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及时收集档案资料。

第九条档案整理工作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一)分类整理:根据档案的性质、内容、形成时间等进行分类;(二)编号管理:为每份档案编制统一编号,便于查找;(三)立卷归档:将整理好的档案立卷归档,确保档案的有序管理。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十条档案保管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保管: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二)防潮、防霉、防蛀: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档案受潮、霉变、虫蛀;(三)定期检查:定期对档案保管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一条档案利用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利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合法利用;(二)便民高效:为档案利用者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三)保密原则: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档案,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基建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基建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基建项目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提高基建项目档案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基建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基建项目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档案管理的合法性、合规性。

(二)统一管理原则:建立健全基建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实现档案的统一管理。

(三)集中保管原则:对基建项目档案实行集中保管,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

(四)科学利用原则: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为基建项目提供科学依据。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基建项目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基建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的全面领导。

第五条基建项目档案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基建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审查、批准基建项目档案的归档、鉴定、销毁等工作。

(三)协调解决基建项目档案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四)组织开展基建项目档案管理的培训、宣传等工作。

第六条设立基建项目档案管理办公室,负责基建项目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基建项目档案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制定基建项目档案管理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基建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鉴定、销毁等工作。

(四)负责基建项目档案的保管、统计、查询、利用等工作。

(五)负责基建项目档案信息化建设,提高档案管理效率。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八条基建项目档案收集范围:(一)项目立项、审批、验收等文件资料。

(二)项目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文件资料。

(三)项目变更、索赔、合同等文件资料。

(四)项目竣工图、竣工资料等。

(五)项目验收报告、总结报告等。

第九条基建项目档案整理要求:(一)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规范要求,对档案进行分类、编目、编号。

(二)对档案进行整理、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

基建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基建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基建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基建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档案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基建项目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基建项目档案是反映基建项目全过程的真实记录,是项目决策、设计、施工、验收、运营等环节的重要依据。

加强基建项目档案管理,对于提高基建项目质量、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编号第四条基建项目档案分为以下类别:(一)项目前期档案: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环境影响评价等。

(二)施工图设计档案:包括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施工图审查意见等。

(三)施工档案: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日志、施工记录、材料检验报告等。

(四)监理档案:包括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日志、监理报告等。

(五)竣工验收档案:包括竣工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工程质量评定报告等。

第五条基建项目档案编号按照《档案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编号方法执行。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基建项目档案收集工作由项目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管理部门协助。

第七条档案收集范围包括:(一)基建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文件、资料、图纸等。

(二)项目相关会议记录、照片、录音、录像等。

(三)项目验收、运营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

第八条档案整理工作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

第九条档案整理要求:(一)按照档案类别、编号、时间顺序进行排列。

(二)对档案进行编号、登记、编目。

(三)对档案进行装订、封存。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十条档案保管工作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

第十一条档案保管要求:(一)档案库房应保持通风、干燥、防潮、防尘、防虫、防火、防盗。

(二)档案应按照类别、编号、时间顺序存放,便于查找。

(三)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确保档案安全。

第十二条档案利用工作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

第十三条档案利用要求:(一)档案利用者应出示有效证件。

基建档案管理制度

基建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基建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确保基建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基建档案是建设项目从立项、设计、施工、竣工到交付使用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照片、录像、财会账册、凭证及报表决算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基建项目的档案管理。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基建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项目组应积极配合档案管理部门,按照本制度要求,做好基建档案的归档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档案收集(一)档案收集应遵循全面、及时、准确、完整的原则。

(二)基建项目在立项、设计、施工、竣工等各个阶段,应按照相关规定收集相关档案材料。

(三)各部门、项目组应将收集到的档案材料及时报送档案管理部门。

第七条档案整理(一)档案整理应按照档案分类、编目、装订、编号等要求进行。

(二)档案整理应保证档案的准确性、完整性和连续性。

(三)档案整理应遵循保密原则,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档案材料,应采取保密措施。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档案保管(一)档案保管应按照档案保管要求,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的安全。

(二)档案保管应实行分类、分柜、分架管理,明确责任人和保管期限。

(三)档案保管应定期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九条档案利用(一)档案利用应遵循公开、便捷、高效的原则。

(二)档案利用应按照规定程序,经档案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三)档案利用过程中,应保护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五章档案销毁第十条档案销毁(一)档案销毁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档案销毁前,应经档案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三)档案销毁应采取焚毁、化浆、碎纸等方式,确保档案信息无法恢复。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一条对在基建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档案丢失、损毁、泄密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基建类档案管理制度

基建类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基建类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基建类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基建类档案是指在我单位基建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件、图纸、照片、录音、录像等具有保存价值的资料。

第四条基建类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二)分级负责原则;(三)依法管理原则;(四)方便利用原则。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五条基建类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及时性:在基建过程中,各部门应按规定及时收集档案资料;(二)完整性:收集的档案资料应包括基建项目的立项、设计、施工、验收等全过程;(三)准确性:收集的档案资料应真实、准确、完整;(四)系统性:收集的档案资料应分类有序,便于查阅。

第六条基建类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分类方案进行分类;(二)对档案资料进行编号、编制目录;(三)对档案资料进行装订、归档;(四)对档案资料进行数字化处理。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维护第七条基建类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保管要求,设置档案库房,配备档案保管设施;(二)实行档案柜(架)化管理,确保档案存放有序;(三)定期对档案进行清洁、消毒,防止档案损坏;(四)对档案进行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霉等措施。

第八条基建类档案的维护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整理,及时修复损坏的档案;(二)对档案进行数字化备份,确保档案安全;(三)对档案进行定期鉴定,淘汰无保存价值的档案。

第四章档案利用与查阅第九条基建类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利用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档案保密规定;(二)档案利用应按照档案保管期限和档案利用权限进行;(三)档案利用应确保档案安全,不得擅自复制、借阅、翻拍档案;(四)档案利用应填写《档案利用登记表》。

第十条基建类档案的查阅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查阅档案应凭有效证件,填写《档案查阅申请表》;(二)查阅档案应在档案室进行,不得擅自携带档案外出;(三)查阅档案应爱护档案,不得损坏、涂改、污损档案;(四)查阅档案应按时归还,不得逾期。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文件编号:TP-AR-L5049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基建档案管理制度正式
样本
基建档案管理制度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

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第一条基建档案资料管理部门在档案部门的
指导下,负责全公司基建档案和单项工程档案资料的
收集和管理。

第二条在办理验收移交使用的同时,应建立
基建技术档案,档案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工程竣工图;
(二)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和技术核
定单;
(三)材料、构件和设备的质量合格证明;
(四)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五)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记录;
(六)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和处理记录;
(七)测量定位,放线检查验收记录;
(八)建构筑物沉降和变型观测记录;
(九)设备、管道、电气安装试验、调整试运转记录。

对于重大精尖及大型动力设备或专用生产线,应将安装、调试情况专门记录;
(十)由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提出的建构筑物使用注意事项;
(十一)上级部门对该工程的有关技术决定;
(十二)施工日记。

第三条按照公司建档规范进行登记整理,注明密级和保管期限,同时做好归档立卷工作。

第四条凡新开工项目竣工后,均应及时整理资料,并做好综合验收的准备工作。

第五条借阅基建档案,必须按规定办理借阅
手续。

重要基建档案必须经档案管理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借阅。

第六条基建档案须按档案管理规定进行保管,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图纸档案资料有无丢失、霉烂、虫咬,帐物是否相符,如存在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

第七条档案室内做好防火、防盗、防汛工作,未经许可闲杂人员不准进入。

第八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制度同时废止。

此处输入对应的公司或组织名字
Enter The Corresponding Company Or Organization Name Here。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