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及照片
【中国重大刑事案件】萍乡围捕特大持枪杀人犯纪实

萍乡围捕特大持枪杀人犯纪实万光旭何许人也?此人又名龙啸天,化名“老牛”,男,27岁,江西永修县人,系广东、江西2省公安机关重金悬赏通缉的持枪杀人犯。
先后于1995年11月4日和1997年6月25日,在广东从化、惠阳两市盗窃、抢劫64式手枪2支,伙同其他罪犯,专干杀人越货的勾当,多次抢劫皇冠3.0轿车和其它车辆。
1996年绑架过1位澳门老人,枪杀过1名公安巡警。
据群众反映,万犯曾是体工队射击队员,能枪打飞鸟,并刻意琢磨过射击原理和爆破技能。
他生性暴虐,阴险狡诈,生活糜烂,先后有4个姘妇。
1年夏天,他与其中1个姘妇在岳父家的后山坡鬼混时,被岳母柳桂文发现。
柳实在看不过去,就指责了几句。
孰料,万犯竟掏出手枪,顶着柳的头部,咬牙切齿地说:“再罗嗦,老子就毙掉你!” 这,就是灭绝人性的万光旭!浴血炉罐冲这是一次惊天地、泣鬼神的战斗。
这是一次正义与邪恶的较量。
这是一次生与死、灵与肉的考验。
在枪林弹雨中,浴血奋战的公安、武警5人壮烈牺牲,6人身负重伤,3名无辜群众惨遭杀害。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枪战,集持枪杀人、抢劫、绑架于一身,凶残、狡诈、作恶多端的黑社会头目万光旭被我英勇无畏的公安、武警当场击毙。
在江西萍乡市城北18公里处,有一个4000多米长的溶洞,这就是号称“天下第一洞”的龙洞。
相传很久以前,有条凶恶的龙在此兴风作浪,妄想变江西为泽国。
神通广大的许真君——许逊立志为民除害,与孽龙鏖战于杨岐山区,镇龙于洞内。
日前,在龙洞附近的上栗镇龙合村,也出现了一条嗜血成性的“恶龙”。
于是,一场惊天撼地的人魔大战拉开了帷幕——8月14日17时,萍乡市上栗区公安分局接到举报:今日凌晨1点左右,万光旭从外地潜入龙合村炉罐冲黎金来(万光旭岳父)家。
值班领导拍案而起:恶魔终于露面了。
8月14日21时30分,武警上栗区中队接到公安分局的电话,指导员唐绪荣一面集合部队做好战前动员,一面向上级请示报告。
8月14日22时,担任此次行动总指挥的萍乡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吴万清带领3名刑警抵达上栗,与公安分局副局长胡世燕和随后赶到的武警支队参谋长付洪生等人组成了联合指挥组,根据初步掌握的情况,制定了行动方案,并将参战的37名公安、武警分成10个战斗小组,决定次日凌晨4点开始行动。
杜培武案件

例:杜培武案件(刑事诉讼的特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杜培武原为云南省昆明市公安局戒毒所民警。
1998年4月20日,昆明市公安局通信处民警王晓湘与昆明市路南县原公安局副局长王俊波被枪杀在一辆微型车上。
被害人之一王晓湘的丈夫民警杜培武被疑系杀警凶手而被抓到昆明市公安局。
在专案组,杜培武经历了连续10天10夜的审讯,最后一无所获。
6月20日上午,杜培武被押到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测谎,最后的综合结论是杜培武在说谎,杜培武遂被当作杀害“二王”的重大嫌疑犯而被戴上了脚镣,经受了双手被铐起悬空吊在铁门上以及被高压电警棍逐一电击脚趾和手指等刑讯逼供手段。
杜培武被迫“供述杀人的罪行”。
专案组的其中一个小头目警告说:“如果翻供,小心收拾你。
”从6月30日到7月19日整整20天,杜培武基本没有睡过觉。
1998年12月17日,昆明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杜培武故意杀人案。
在庭上杜培武展示了他身上清晰可见的伤情,并强烈要求公诉人出示驻所检察官拍摄的照片,以证明刑讯逼供事实的存在。
但公诉人说,当时没有拍过照片。
1999年1月15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次开庭。
杜培武再次要求公诉人出示照片,公诉人说,照片找不到了。
见此情景,杜培武转而对审判长说:“我还有他们刑讯逼供的证据!”只见他解开风衣,从裤子里扯出了一套血迹斑斑的衣服,“这是我当时穿在身上被他们打烂的衣服”!审判长让法警收起血衣,“不要再纠缠这些问题了”。
杜培武高声申辩:“我没有杀人!我受到了严刑逼供!”审判长火了:“你说没有杀人,你拿出证据来!”1999年2月5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杜培武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999年10月20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刀下留人”,以“根据本案的具体情节和辩护人所提其他辩护意见有可采纳之处”为由,终审改判杜培武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2000年6月17日,昆明市公安机关破获以铁路警察杨天勇为首的特大杀人团伙案(杨等7人已被处决)。
罪恶的保护伞

罪恶的保护伞作者:文·图/郑金玉来源:《检察风云》 2019年第8期2018年12月24日上午,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谷万涛等17人涉黑案件公开宣判。
谷万涛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24年。
其余16名罪犯分别被判处22年至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作恶谷万涛生于1985年,从小父母离异。
初中还没毕业,谷万涛就从学校退学,抽烟喝酒,整天和社会上的一些人厮混。
1999年,年仅14岁的谷万涛持刀伤人,把人扎成重伤,因为他当时属于未成年人,公安机关没有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后,谷万涛如同一匹脱缰的野马,什么都不怕,一群小兄弟中就数他的胆量最大,只要想做的事,他从不退缩,打架斗殴更是一马当先,年纪不大就已经很有“大哥风范”了。
辽中是农业大县,生猪交易量很大,谷万涛盯上了这块“肥肉”。
2015 年10月,谷万涛与父亲谷红军把辽中养士堡镇东牛心坨村的一个鱼池回填,成为20亩平地,私自成立了天霸生猪交易市场。
谷万涛把辽中的收猪经纪人喊来,谷红军给他们开会,宣布他们今后就是天霸公司的人,公司统一经营。
收猪经纪人们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成了天霸公司的人,一个个晕头转向。
这些经纪人很快就明白,天上掉下来的不是“馅饼”,是“陷阱”。
谷万涛规定,辽中地区所有的生猪交易,必须到天霸生猪交易市场进行检验检疫,每头生猪收取5元的信息费,胆敢不交的,谷万涛派人围追堵截,抓住之后按交易总价的20%至50%“罚款”。
有经纪人介绍说,天霸公司根本没有生猪检验检疫资格,交钱就放行。
鞍山市一家颇有名气的肉食品厂被迫交给天霸公司50万元。
苏家屯区、台安县一些企业也屡遭黑手,多次被天霸公司“罚款”。
几年间,天霸公司仅信息费一项就非法获利100余万元。
谷万涛的父亲谷红军在养士堡镇东牛心坨村开了一个沈阳亦辰淡水鱼养殖专业合作社,养鱼赚钱。
看到儿子日益“壮大”,就让谷万涛注册成立亦辰砂石料经销处,私自把辽河回水坝西侧鱼池内的砂石拉出去卖给开发商挣钱。
教训案例十云南省李昌明涉嫌故意杀人案件剖析

教训案例十云南省李昌明涉嫌故意杀人案件剖析一、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李昌明,男,1976年4月8日生,彝族,云南省文山州广南县人,文盲,家住云南省文山州广南县莲城镇那们村。
2007年2月2日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刑事拘留,同年3月10日经西山区人民检察院批准,被依法逮捕。
二、认定的主要犯罪事实犯罪嫌疑人李昌明于2005年昆明市西山区碧鸡镇长坡银波金属制品厂打工期间,与其妻子卢娟租住在长坡一社107号出租房。
同年8月27日12时许,犯罪嫌疑人李昌明下班回到住处时,受到其妻子卢娟长时间的无理谩骂,气愤之下在院子内抓住卢娟的头发将其摔倒在地上,16时许发现卢娟死亡。
犯罪嫌疑人李昌明于当晚11时许背着卢娟尸体藏至银波金属制品厂排烟道内。
2006年12月26日,厂方清理烟道时,才发现白骨尸体。
三、案件诉讼过程犯罪嫌疑人李昌明涉嫌故意伤害一案,由报案人郭开芳于2006年12月26日报案至西山分局。
经审查,于2007年2月4日进行立案侦查。
4月27日案件侦查终结,移送西山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四、主要证据情况(一)犯罪嫌疑人供述2007年2月3日,李昌明在西山分局刑警大队供述(第一次):其妻卢娟在2004年10月份来昆明打工,两人经常吵架,原因不确定。
2005年8月27日中午,因琐事与卢娟发生争吵,争吵过程中,李昌明用手推了卢娟一下,卢娟被推得半蹲下,李昌明顺手揪住卢娟的头发往后用力扯,卢娟被扯得向后倒下,头重重地砸在水泥地上,后脑着地。
大约过了5分钟,卢娟慢慢爬起来,歪歪斜斜地走回房里,把门关上了。
李昌明下午4点多回到住处,见卢娟死在床上。
晚上12点多,李昌明把卢娟背到钢球厂,大烟筒检修口,先把卢娟的脚放下去,再把整个人放下去,然后李昌明也下去,用事先准备好的一根撬棍把卢娟的尸体向里推,大约推到检修口的中间,李昌明上来,然后把检修口盖好,撬棍(铁质,1米多长,粗处和20号的钢筋差不多,一头是扁形的,一头是秃的)没有带上来。
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立卷规范

• 三、证据材料卷的排列顺序 • 以书面形式表现的证据,以及说明证据形成过程 以书面形式表现的证据, 及其证明内容的材料,如实物证据的照片、 及其证明内容的材料,如实物证据的照片、获取 视听资料证据的情况说明等, 视听资料证据的情况说明等,应当归入证据材料 卷。 • 视听资料作为证据,不能装订入卷的,放入资料 视听资料作为证据,不能装订入卷的, 袋中随案移送。 袋中随案移送。 • 实物证据不便搬运、不易保存,或者依法应当由 实物证据不便搬运、不易保存, 有关部门保管、处理,或者依法应当返还时, 有关部门保管、处理,或者依法应当返还时,可 以拍摄或者制作足以反映原物外形或者内容的照 录像或者复制品,并附有关制作过程及原件、 片、录像或者复制品,并附有关制作过程及原件、 原物存放于何处的文字说明,装订入卷。 原物存放于何处的文字说明,装订入卷。
• 17.监视居住决定书(副本)、解除监视居 监视居住决定书(副本)、解除监视居 监视居住决定书 )、 住决定书(副本) 住决定书(副本) • 18.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采取强制措施的 对人大代表、 对人大代表 许可证明材料或报告、 许可证明材料或报告、通报材料 • 19.省级回执地市级公安机关统一对外国籍 省级回执地市级公安机关统一对外国籍 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 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扣留护照的批 复文件 • 20.解剖尸体通知书(副本) 解剖尸体通知书( 解剖尸体通知书 副本)
• 7.安排律师会见非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通知 安排律师会见非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通知 涉密案件聘请律师决定书(副本)、 )、准予会 书,涉密案件聘请律师决定书(副本)、准予会 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副本), ),不 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副本),不 准予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副本) 准予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副本) • 8.拘留证、拘留通知书(副本)、延长拘留期限 拘留证、 )、延长拘留期限 拘留证 拘留通知书(副本)、 通知书(副本) 通知书(副本) • 9.提请批准逮捕书、批准或不批准逮捕决定书 提请批准逮捕书、 提请批准逮捕书 )、要求复议意见书 复议决定书( 要求复议意见书、 (检)、要求复议意见书、复议决定书(检)、 提请复核意见书、复核决定书( 提请复核意见书、复核决定书(检)
法律刑事案件审查报告(3篇)

第1篇一、案件基本情况1. 案件名称:[具体案件名称,如“张某故意伤害案”]2. 案件编号:[具体案件编号]3. 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1)姓名:[犯罪嫌疑人姓名](2)性别:[犯罪嫌疑人性别](3)出生日期:[犯罪嫌疑人出生日期](4)身份证号码:[犯罪嫌疑人身份证号码](5)户籍所在地:[犯罪嫌疑人户籍所在地](6)现居住地:[犯罪嫌疑人现居住地](7)职业:[犯罪嫌疑人职业](8)文化程度:[犯罪嫌疑人文化程度]4. 被害人基本情况:(1)姓名:[被害人姓名](2)性别:[被害人性别](3)出生日期:[被害人出生日期](4)身份证号码:[被害人身份证号码](5)户籍所在地:[被害人户籍所在地](6)现居住地:[被害人现居住地](7)与犯罪嫌疑人关系:[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关系]5. 案件起因:[简要描述案件起因,包括但不限于个人恩怨、经济纠纷、邻里矛盾等]6. 案发时间、地点:[具体案发时间及地点]7. 案件经过:[详细描述案件经过,包括但不限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过程、动机、手段等]8. 案件后果:[描述案件对被害人、犯罪嫌疑人及社会造成的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身体伤害、财产损失、社会影响等]二、案件证据材料审查1. 证据材料清单:(1)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2)被害人陈述;(3)证人证言;(4)鉴定意见;(5)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6)视听资料、电子数据;(7)其他证据材料。
2. 证据材料审查情况:(1)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审查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是否存在刑讯逼供、诱供、逼供等非法取证行为](2)被害人陈述:[审查被害人陈述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是否存在诬告陷害等情形](3)证人证言:[审查证人证言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是否存在伪证等情形](4)鉴定意见:[审查鉴定意见的合法性、科学性、准确性,是否存在徇私舞弊等情形](5)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审查笔录的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是否存在伪造、篡改等情形](6)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审查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是否存在伪造、篡改等情形](7)其他证据材料:[审查其他证据材料的合法性、关联性、真实性]三、案件定性分析1. 犯罪嫌疑人涉嫌罪名:[根据案件事实,确定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如故意伤害罪、盗窃罪等]2. 案件定性分析:(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案件事实,对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进行定性分析。
刑事案件程序规定(4)

刑事案件程序规定(4)第十节技术侦查第二百五十四条公安机关在立案后,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对下列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采取技术侦查措施:(一)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案件;(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三)集团性、系列性、跨区域性重大犯罪案件;(四)利用电信、计算机网络、寄递渠道等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以及针对计算机网络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五)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依法可能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公安机关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追捕所必需的技术侦查措施。
第二百五十五条技术侦查措施是指由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实施的记录监控、行踪监控、通信监控、场所监控等措施。
技术侦查措施的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与犯罪活动直接关联的人员。
第二百五十六条需要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应当制作呈请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报告书,报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决定书。
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决定采取技术侦查措施,交公安机关执行的,由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交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执行,并将执行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等部门。
第二百五十七条批准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决定自签发之日起三个月以内有效。
在有效期限内,对不需要继续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办案部门应当立即书面通知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解除技术侦查措施;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认为需要解除技术侦查措施的,报批准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解除技术侦查措施决定书,并及时通知办案部门。
对复杂、疑难案件,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有效期限届满仍需要继续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经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审核后,报批准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延长技术侦查措施期限决定书。
批准延长期限,每次不得超过三个月。
有效期限届满,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应当立即解除技术侦查措施。
县级森林公安机关制作非法狩猎案侦查终结报告书示例

××市森林公安局××县分局“4.03”非法狩猎案侦查终结报告书“4.03”非法狩猎一案,由××市森林公安局××县分局于20××年4月3日立案侦查,20××年4月23日破案,犯罪嫌疑人于20××年4月2日拘传归案,通过侦查和讯问,已侦查终结,现将案件情况报告如下:一、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犯罪嫌疑人××,男,1990年10月11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教育程度,户籍所在地××省××县××镇××村××社45号,现住××省××县××镇××村××社45号,居民身份证号码××。
20××年4月3日,因涉嫌非法狩猎罪被我局取保候审。
犯罪嫌疑人××,男,1962年08月17日出生,汉族,初中教育文化程度,户籍所在地××省××县××镇××村××社45号,现住××省××县××镇××村××社45号,居民身份证号码××。
20××年4月3日,因涉嫌非法狩猎罪被我局取保候审。
犯罪嫌疑人××,男,1984年04月02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程度,户籍所在地××市××县,现住××省××市××县××镇××村××城73号,现在无工作,后民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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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及照片
贺太贵,男,汉族,1964年5月10日生,家住:瓮安县雍阳办事处北东路10号楼1号
张庆,男,汉族,1964年5月11日生,家住:瓮安县瓮水办事处盛隆华庭1单元1606号
(2018年12月因疾病死亡)
杨富尧,男,汉族,1963年5月22日生,家住:都匀市龙山大道久达综合楼C栋2单元6
层12号
潘昌燕,女,汉族,1985年4月21日生,家住:瓮安县瓮水办事处文峰南路盛世彩虹A3
幢1单元1601号
贺太洪,男,汉族,1971年9月11日生,家住:瓮安县雍阳办事处北东路10号楼3号
陆龙波,男,汉族,1981年4月22日生,家住:瓮安县江界河镇沿江村湾子组
晏乐忠,男,汉族,1986年8月24日生,家住:瓮安县天文镇玉屏村岚坳组
李景海,男,汉族,1987年7月3日生,家住:瓮安县平定营镇平定营村保初路17号
余文渊,男,汉族,1985年7月9日生,家住:瓮安县江界河镇渡江社区吴兴坪组90号移
民安置小区
杨马林,男,汉族,1967年2月7日生,家住:瓮安县雍阳办事处学府东路
王彦良,男,汉族,1968年7月6日生,家住:贵阳市南明区延安南路57号3单元21层
6号
贺太兵,男,汉族,1969年4月19日生,家住:瓮安县雍阳办事处乌江路15号楼4幢10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