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追索权保理业务操作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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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无追索权保理业务操作流程图

最新无追索权保理业务操作流程图

无追索权保理业务操作流程图
签订保理协议
卖方发货并办理应收帐款转让
通知事宜
卖方向分(支)行提交单据并申请
分(支)行审查无误后将应收帐款转让情况录
入系统,分(支)行填制保理融资申请表并按
信贷管理规定进行放款审查
保理方案及保理额度获得批准
分(支)行录入融资申请,并将保理融资
审批表、商业发票等相关单据上传总行
总行检核无误后放行
足额买方按时付款
短付
偿还融资视同争
议处理
分(支)行放款并记帐
买方未按时付款
买方提出争议间接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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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争议
1暂停向卖方提供其对该争议买方应收帐款项下融资
2. 追索争议应收帐款项下保理融资
3.如争议应收帐款为受核准应
买方未付款间接还款
1.暂停融资
2.落实保理业务操作
方案要求
1.立即催收
2.应收帐款即为逾期应收帐款,
不得转为受核准应收帐款
3.逾期超过15天,暂停融资,
并采取其他风险防范措施
逾期超过30天
向卖方追索其在该
应收帐款项下融资
后将逾期应收帐款
反转让给卖方
争议未在争议解
决期限内解决争议在争议解卖方权益未卖方权益得
1. 将争议应收帐款反转让给卖方
2. 如争议应收帐款为受核准应收帐款,我买方在规定期限内
仍未支付受核准应
收帐款付款
1.担保付款
2.风险预警,
报备总行公
司银行部
应收帐款转让未
通知的,不得进行
担保付款
受核准应
未受核准
应收帐款。

中国某某银行无追索权出口保理(信用保险项下)业务操作细则

中国某某银行无追索权出口保理(信用保险项下)业务操作细则

中国××银行无追索权出口保理(信用保险项下)业务操作细则为规范和加强无追索权出口保理(信用保险项下)业务(以下简称“出口信保保理”)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出口信保保理业务操作流程,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促进该业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我行相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业务操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节业务定义和种类第一条业务定义出口信保保理业务是指,针对出口企业已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保”)投保了出口信用保险险种(包括综合保险、统保保险或特定买方保险等出口信用保险)的出口贸易,在出口企业将贸易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债权以及保险单项下的赔款权益转让予我行的基础上,我行在中信保承保赔付范围内向出口企业提供的集贸易融资、销售分户账管理、账款收取以及坏账担保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

第二条业务适用范围1、本细则仅适用于短期(不超过360天)出口信用保险项下的无追索权保理业务。

2、在基础交易符合我行国际保理业务和出口信保融资业务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已向中信保投保短期出口贸易信用保险的出口企业均可向我行申请办理出口信保保理业务。

第三条业务种类我行出口信保保理业务属于标准贸易融资产品,该业务项下分为合格出口信保保理业务和不合格出口信保保理业务,其中:1、合格出口信保保理业务合格出口信保保理业务是指同时满足和符合下列要求和条件的出口保理业务:(1)进出口双方合作时间须在2年(含)以上;(2)中信保在其签发的有效保单中承担“非信用证支付方式下”的全部商业风险(包括买方破产或无力偿付债务、买方拖欠货款、买方拒绝接收货物)和政治风险(买方在中国大陆境内的视为无政治风险)引起的直接损失的保险责任;(3)《无追索权出口信保保理操作打分卡》得分70分(含)以上;(4)中信保对出口企业向其申报的出口业务已出具《承保通知书》。

2、不合格出口信保保理业务不符合上述合格出口信保保理业务条件的,均为不合格出口信保保理业务。

保理业务流程图

保理业务流程图

有追索权的明保理业务流程:一、收集资料(一)、卖方资料卖方生产经营稳定、买卖双方合作良好(二)、买方资料公开获得、买方保理业务(三)、应收账款资料5、历史交易、本次合同交易成立、交易无瑕疵二、融资流程1、保理预付款融资买卖双方应收账款成立,买方付款前2、融资调查核对贸易记录:合同与发票匹配、发票与应收账款台账匹配调查银行结算记录:台账与对账单匹配、票据回款复印件、对账单记录与报表销售收入相符调查生产、贸易情况:生产正常?仓储正常?有许可?企业经营的流程、工序、利润率分析,退货、赔偿概率(履约情况)交易对手(上、下游)分析、交易对手评价、结算方式、回款习惯、是否关联竞争对手调研竞争对手评价、行业协会评价2、审查审批卖方生产经营稳定买卖双方合作良好买方实力较强买方验货通过买卖双方应收账款成立、债权无瑕疵3、应收账款转让应收账款转让给我行,人民银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中,对转让信息予以规范登记。

登记过程中,“交易类型”应选择“应收账款转让”。

4、合同签署与卖方签订《有追索权国内保理业务合同》与卖方签订《国内保理业务应收账款转让登记合同》与卖方、买方签订《应收账款债权转让三方确认书》或与卖方签订《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通知书》如我行规定买方付款至卖方在我行开立的监管账户,须与卖方签订《国内保理业务委托收款及账户质押合同》5、融资发放结算账户,客户账户,放款、收取手续费、其他费用保理专户,我行内部账户,收取保理本息、收取各项费用保证金账户三、融资后管理融资后检查融资收回及应收账款催收应收账款反转让应收账款争议处理。

保理业务流程图

保理业务流程图

有追索权的明保理业务流程:一、收集资料(一)、卖方资料卖方生产经营稳定、买卖双方合作良好(二)、买方资料公开获得、买方保理业务(三)、应收账款资料5、历史交易、本次合同交易成立、交易无瑕疵二、融资流程1、保理预付款融资➢买卖双方应收账款成立,买方付款前2、融资调查➢核对贸易记录:合同与发票匹配、发票与应收账款台账匹配➢调查银行结算记录:台账与对账单匹配、票据回款复印件、对账单记录与报表销售收入相符➢调查生产、贸易情况:生产正常?仓储正常?有许可?企业经营的流程、工序、利润率分析,退货、赔偿概率(履约情况)➢交易对手(上、下游)分析、交易对手评价、结算方式、回款习惯、是否关联➢竞争对手调研竞争对手评价、行业协会评价2、审查审批➢卖方生产经营稳定➢买卖双方合作良好➢买方实力较强➢买方验货通过➢买卖双方应收账款成立、债权无瑕疵3、应收账款转让➢应收账款转让给我行,人民银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中,对转让信息予以规范登记。

登记过程中,“交易类型”应选择“应收账款转让”。

4、合同签署➢与卖方签订《有追索权国内保理业务合同》➢与卖方签订《国内保理业务应收账款转让登记合同》➢与卖方、买方签订《应收账款债权转让三方确认书》或与卖方签订《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通知书》➢如我行规定买方付款至卖方在我行开立的监管账户,须与卖方签订《国内保理业务委托收款及账户质押合同》5、融资发放➢结算账户,客户账户,放款、收取手续费、其他费用➢保理专户,我行内部账户,收取保理本息、收取各项费用➢保证金账户三、融资后管理➢融资后检查➢融资收回及应收账款催收➢应收账款反转让➢应收账款争议处理。

xx银行无追索权国内单保理业务操作手册(080530)

xx银行无追索权国内单保理业务操作手册(080530)
3、相关期限
我行国内保理业务涉及到的相关期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
1)到期日:指我行与申请人签署的保理合同中约定的应收账款或申请人回购款应付至我行指定账户(即保理特户,也是保理合同中规定的保理特户)的日期。通常该日期应与应收账款所对应的买卖方商务合同或商业发票所确定的买方付款日保持一致。考虑到有关交易习惯、转账时间等因素,在经我行同意的情况下可适当晚于买卖方商务合同中约定或商业发票所确定的买方付款日。在到期日之前所有的保理融资的状态为正常;在到期日之后若客户没有申请合理延期,则保理融资款为逾期状态。
总行法律与合规部
负责业务法律文本的制定或认定等工作。
总行贷后管理部
负责本业务贷后管理政策,负责本业务五级分类的认定及督导本业务的贷后管理工作。
总行审计部
负责对本操作规程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并通过审计对本操作规程实施后评价。
2、相关资金账户
我行国内保理业务涉及到的资金账户,主要包括以下几个:
1)保理特户,指我行各开展保理业务的经办行设立的专门用于收款的内部账户,该账户是每一个开展保理业务的经办行一个账户。在应收账款通知书、应收账款回购通知书等送达客户的文件中,以此账户作为我行指定客户还款的账户。保理特户是必需的账户,各经办行在正式开展保理业务前必需开设保理特户。
无追索权国内单保理业务操作手册
第一章
1、相关岗位和部门
部门/岗位
职责与权限
支行/客户经理(个人)
(1)产品营销和客户选择;
(2)组织资料,进行贷前调查和授信申报工作;
(3)联系客户签订合同;
(4)落实合同条件,具体办理应收账款的转让与受让,发放保理融资款;
(5)对保理业务进行日常管理
(6)催收应收账款等工作;
5)额度变更后,客户经理填写《保理额度变更通知书》并送达申请人处。若因额度变更发生申请人发生的融资款余额超出了额度限制,则需要申请人回购超出额度部分的应收账款,此时客户经理需同时打印《应收账款回购通知书》,并将《保理额度变更通知书》和《应收账款回购通知书》一起送达申请人,并督促申请人还款。

保理业务流程

保理业务流程

保理业务是一种综合性的金融服务产品。

正确全面系统的认识和把握保理业务的技术要点,是维护保理业务健康发展的基础。

本文拟以综合保理为例,揭示保理业务的技术要点及业务的过程管理模式。

无追索权保理,是保理业务中最完整的一种保理形态,包含全部四项基本保理业务服务功能,即资金融通、销售分户帐管理、应收帐款催收和坏帐担保等.对无追索权保理业务操作流程的考察,有助于我们对保理业务基本原理和技术要领的理解,也是我们掌握其它形态保理品种的一条捷径。

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技术操作要点与原理保理业务的准备与开始——卖方客户考察保理业务一般是以卖方为核心服务对象的业务,因此,选择适合保理业务的卖方是至关重要的。

对卖方的考察主要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从企业本身入手进行考察,包括对企业财务报表的考察分析;对企业销售分户帐的分析;与企业管理层的面谈等。

(二)是从企业外部进行考察,包括从卖方主要往来银行获得相关信息及其对卖方的评价;从专业机构了解卖方所属行业的基本情况;以及通过对卖方客户(买方)的考察印证买卖双方所建立的业务关系等。

对卖方考察的目的是要对卖方是否适合保理业务做出结论,同时,也要对卖方在未来的保理业务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做出评价。

针对卖方的风险评价体系:一、应收账款是否适用于保理·可转让性:应收账款在债权上是完整的,没有任何法律上的限制,比如贸易合同规定禁止转让,代理销售,已将资产抵押给银行或第三方都构成了法律意义上的债权不完整。

·可收回性:保理商给予卖方融资,一旦卖方出现财务危机甚至是破产,是否能够根据应收账款收回融资?这依赖于:(1)权利的完整性:最适合保理的是那些简单的,没有特定附加条件的产品,也就是说只要产品为所订购的品种,数量正确,质量合规,按时装运,正确出票,则买方就必须付款,在合同中不存在寄售、安装证明、分期付款、权利保留等条件.(2)买方的分散程度:权利的完整并不意味着保理商可以收回款项,最可能的原因就是出现坏账和争议。

保理业务流程PPT课件

保理业务流程PPT课件

1.贸易融资 2. 销售分户账管理 3. 催收服务 4. 信用担保
担保额度详情如下:
)项。
买方名称
信用担保额度
பைடு நூலகம்
额度类型(循环/单笔)
有效期
单笔信用担保额度,只适用于第(
)号商务合同/订单下交易,不可循环使用。最迟装运期为
根据信用担保额度,我司核准贵司的融资额度及相关的条件如下:
融资额度: 手续费费率:
若下游分销商到期未 能付款,保理商对核心企 业保留追索权,核心企业 应当回购此笔应收账款或 归还融资。
5
有追索权与无追索权的根本区别
追索权产生原因
无追索权:只有在债务人发生信用风险(无力支付或破产、清盘等情况下 )时,保理 商无权向供应商追索。但对于商务合同纠纷争议而导致应收账款不能收回时,保理商 对供应商仍享有追索权。没有绝对的无追索权。 有追索权:任何原因导致应收账款不能收回时,保理商均可向供应商追索。
谈判
当审批部门决定与卖方合作,可先 向其发出《保理业务要约函》,载 明业务品种及其所包含的各项服务 内容,以及保理商收取的各项费率 及具体的费率等内容。
NO.2
-
NO.3
保理合同
双方意思 表示达成一致之后,便可 正式签署保理合同
15
保理业务要约函
编 号:
致:
公司
根据贵司的申请,我司同意向贵司提供
保理产品,服务内容包括(
-
6
营销 要点
-
保理业务营销要点
财务报表入手
着重分析企业应 收账款和应付账 款金额大小、变 化趋势及账龄结 构等,以及上游 供货商和下游分 销商的业务量和 集中度,判断保 理业务对企业的 适用性
交易习惯和行业惯例

国内保理业务合同 无追索权(2024精)

国内保理业务合同 无追索权(2024精)

国内保理业务合同无追索权1. 合同背景本文将对国内保理业务合同的基本内容进行说明,并介绍其中一种常见的合同条款:无追索权。

2. 合同基本内容国内保理业务合同是保理商与供应商之间签订的协议,其中包含了双方的权益和义务,以及相关保理业务的具体规定。

2.1 签约方保理业务合同明确了参与合同的签约方身份和责任,一般包括:•供应商:指出售应收账款给保理商的企业或个人,也是保理业务的转让方。

•保理商:指提供保理服务的金融机构或其他法人实体,也是保理业务的收购方。

•买方:指购买供应商产品或服务的企业或个人,也是应收账款的付款人。

•应收账款转让条件和方式:明确供应商将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的方式、时间和条件,以及转让后的权益和义务。

•融资额度和费用:规定保理商向供应商提供的融资额度,以及相应的融资费用和费率。

•付款条件和方式:约定买方向保理商支付应收账款的方式、时间和条件。

•资金结算方式:规定资金结算的方式和周期,包括融资款项的划付和还款方式。

•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明确双方的违约责任和违约后的后果,以及纠纷解决的方式和途径。

3. 无追索权条款无追索权是国内保理业务合同中的一种常见条款,指保理商在购买供应商的应收账款后,无权向供应商追索买方未支付的账款。

3.1 条款说明该条款明确保理商在购买供应商的应收账款后,无权向供应商追索因买方未履行支付义务而导致的账款亏损。

•分散风险:由于保理商无权追索供应商,供应商不必承担买方违约的风险,大大减轻了供应商的经济压力和风险。

•简化操作流程:无追索权条款消除了供应商在保理业务中的后顾之忧,使其能够更加专注于生产和销售,简化了业务操作流程。

•增加融资灵活性:无追索权条款增加了供应商通过保理业务获得融资的灵活性,提高了供应商的资金周转效率。

3.3 条款风险尽管无追索权条款对供应商有诸多好处,但也存在一些风险:•买方违约:如果买方违约导致应收账款无法收回,供应商将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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