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制度
妊娠风险筛查评估和管理制度

妊娠风险筛查评估和管理制度一、总则1.1 目的妊娠风险筛查评估和管理制度旨在通过规范妊娠风险筛查、评估和管理流程,及时发现和干预妊娠风险,降低孕产妇和围产儿死亡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开展妊娠风险筛查、评估和管理工作的单位。
1.3 基本原则(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全面评估,分类管理;(3)动态监测,及时干预;(4)以人为本,尊重患者意愿。
二、妊娠风险筛查2.1 筛查对象所有孕妇均应纳入妊娠风险筛查范围。
2.2 筛查内容(1)基本信息:年龄、孕次、产次、孕育史、家族遗传史等;(2)健康状况:血压、血糖、血红蛋白、尿蛋白等指标;(3)超声检查:胎儿生长发育、羊水量、胎盘位置等;(4)血清学检查:唐氏筛查、胎儿畸形筛查等;(5)其他检查:如地中海贫血筛查、宫颈病变筛查等。
2.3 筛查方法(1)问卷调查:了解孕妇的基本信息、孕育史、家族遗传史等;(2)体格检查:测量血压、体重、身高、腹围等指标;(3)实验室检查:检测血红蛋白、尿蛋白、血糖等指标;(4)影像学检查:进行超声检查,观察胎儿生长发育、羊水量、胎盘位置等;(5)血清学检查:进行唐氏筛查、胎儿畸形筛查等。
2.4 筛查时间妊娠风险筛查应贯穿整个孕期,分为以下阶段:(1)孕早期:进行基本信息和健康状况筛查;(2)孕中期:进行超声检查和血清学检查;(3)孕晚期:进行动态监测,及时干预。
三、妊娠风险评估3.1 风险评估方法(1)根据筛查结果,对孕妇进行妊娠风险评估;(2)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对风险因素进行评分;(3)根据评分结果,将孕妇分为低风险、中风险、高风险三个等级。
3.2 风险评估内容(1)孕妇健康状况:血压、血糖、血红蛋白、尿蛋白等指标;(2)胎儿生长发育:胎儿生长发育指标、羊水量、胎盘位置等;(3)孕妇心理状态:焦虑、抑郁等心理状况;(4)家庭和社会因素:家庭经济状况、家庭支持系统、社会关系等。
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制度

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制度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制度是为了保障孕妇和胎儿的健康,确保孕期能够顺利进行而制定的一套体系。
该制度主要包括对孕妇进行风险筛查和评估,以确定是否需要提供额外的监护和护理。
下面将重点介绍该制度的背景、目的和实施方式。
首先,妊娠期间,孕妇和胎儿面临着一系列的健康风险,包括高血压、糖尿病、羊水过多或过少等。
这些风险可能对孕妇和胎儿的健康造成严重影响,甚至危及生命。
因此,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制度,对孕妇进行早期风险评估和定期监测,就显得至关重要。
其次,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的目的是为了尽早发现和干预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降低孕妇和胎儿的风险。
通过筛查和评估,可以及时识别出高风险孕妇,为其提供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方案。
同时,对低风险孕妇采取必要的监测措施,以便尽早发现潜在的风险并采取适当的护理措施。
最后,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制度的实施方式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通过定期的产前检查,对孕妇进行常规体格检查和妊娠巩膜性状评估,了解孕妇自身健康状况和潜在风险。
其次,在孕早期进行评估,包括妇科疾病史、既往孕产史、家族遗传病史等。
同时,对孕妇进行必要的实验室检查和影像学检查,以确保孕期早期发现问题。
再次,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对孕妇进行分类管理,制定个性化的产前护理方案。
对于高风险孕妇,建议进行更频繁的产前检查和监测,以及提供必要的医学干预措施。
最后,在孕期和分娩过程中,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和监测,随时做出针对性的护理调整。
总的来说,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制度的建立是为了提高孕妇和胎儿的健康水平,确保孕期能够平安顺利进行。
该制度通过筛查和评估,早发现孕妇的潜在风险,采取相应的干预措施,降低风险。
同时,也对孕妇进行分类管理,为高风险孕妇提供重点护理和监测,最大限度地保障孕妇和胎儿的安全。
因此,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制度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应该得到广泛应用和推广。
1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制度

临汾市第三人民医院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制度为提高围产期保健水平,降低高危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规范孕产妇风险评估工作,保障母儿健康,根据《山西省母婴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晋卫妇幼发〔2017〕11号文件)和《临汾市孕产妇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临卫妇幼家庭发〔2017〕38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建立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制度。
一、完善首诊医疗机构妊娠风险筛查责任1.接诊医师对首次就诊建档的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筛查(妊娠风险筛查表),筛查阳性结果记录在本院的高危孕产妇筛查登记表中。
2.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妊娠风险筛查为阳性的孕产妇转诊至我院的,由接诊医师进行妊娠风险评估,并进行追踪管理。
二、强化妊娠风险评估责任11.接诊医师要对妊娠风险筛查为阳性的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评估分级(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表),按照风险严重程度分别以“绿(低风险)、黄(一般风险)、橙(较高风险)、红(高风险)、紫(传染病)”5种颜色进行分级标识,并标注在《孕产妇保健手册》或《母子健康手册》,橙色以上记录在《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登记表》,加强分类管理。
2.对于妊娠风险分级为“绿色”和“黄色”的孕产妇,建议其在我院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和住院分娩;对于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的孕产妇,建议其在我院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和住院分娩,有条件的原则上应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对于妊娠风险分级为“红色”的孕产妇,应建议其尽快到三级医疗机构接受评估以明确是否适宜继续妊娠;对于妊娠风险分级为“紫色”的孕产妇,按照传染病防治相关要求进行管理,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
3.对需要转诊的孕产妇,应填写《妊娠风险评估孕产妇转诊单》,并追踪管理,记录在《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登记表》中。
临汾市第三人民医院医务科2018年5月28日。
医院高危孕产妇风险评估和分级管理制度

医院高危孕产妇风险评估和分级管理制度(一)工作职责1、医院产科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具体实施。
2、医院建立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自查制度,对本院内高危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分析、总结和自查。
(二)妇产科严格按照《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规范》要求,规范开展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并将评估日期、评估结果等详细记录在《母子健康手册》《孕产期保健手册》及相应信息系统中,来自于省外的就诊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及妊娠风险评估内容记录于《母子健康手册》或病历上。
(三)首诊医师应当对首次建册的孕产妇按照《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表》进行妊娠风险筛查,对于筛查未见异常的孕妇,标注为绿色;对于筛查结果为阳性的孕妇,标注筛查阳性。
(四)对于妊娠风险筛查阳性的孕妇,医师应当对照《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表》进行首次妊娠风险评估,按照风险严重程度分别以“绿(低风险)、黄(一般风险)、橙(较高风险)、红(高风险)、紫(传染病)”5种颜色进行分级标识,加强分类管理。
对于妊娠风险评估分级为“橙色”“红色”的孕产妇,医师应当填写《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分级报告单》,在3日内将报告单报送辖区妇幼保健机构。
如孕产妇妊娠风险分类为“红色”的,应当在24小时内报送。
(五)本院对高危孕产妇的管理范围:1、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绿色”的孕妇,按照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诊疗指南,规范提供孕产期保健服务。
2、对妊娠风险分级为“黄色”的孕产妇,进行孕产期保健服务及住院分娩;如有异常,应当尽快转诊到三级医疗保健机构。
3、对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的孕产妇,转诊到市级及以上孕产妇危急重症救治中心进行孕产期保健服务,有条件的原则上应当在三级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
4、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红色”的孕产妇,应当建议其尽快到三级医疗保健机构医疗保健机构接受评估以明确是否适宜继续妊娠,如适宜继续妊娠,由市级及以上孕产妇危急重症救治中心进行孕产期保健服务,原则上应当在三级医疗保健机构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
妊娠风险筛查评估制度

妊娠风险筛查评估制度一、医护人员应当结合孕产期保健服务,发现孕产妇健康状况有变化时,立即进行妊娠风险动态评估,根据病情变化及时调整妊娠风险分级和相应管理措施,并在《母子健康手册》上顺序标注评估结果和评估日期。
二、各级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孕妇妊娠风险评估分级情况,对其进行分类管理。
要注意信息安全和孕产妇隐私保护。
1.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绿色”的孕产妇,应当按照《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以及相关诊疗指南、技术规范,规范提供孕产期保健服务。
2.对妊娠风险分级为“黄色”的孕产妇,应当建议其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接受孕产期保健和住院分娩。
如有异常,应当尽快转诊到三级医疗机构。
3.对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红色”和“紫色”的孕产妇,医疗机构应当将其作为重点人群纳入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合理调配资源,保证专人专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管、集中救治,确保做到“发现一例、登记一例、报告一例、管理一例、救治一例”。
对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和“红色”的孕产妇,要及时向辖区妇幼保健机构报送相关信息,并尽快与上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共同研究制订个性化管理方案、诊疗方案和应急预案。
三、对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的孕产妇,应当建议其在县级及以上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有条件的原则上应当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分娩。
四、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红色”的孕产妇,应当建议其尽快到三级医疗机构接受评估以明确是否适宜继续妊娠。
如适宜继续妊娠,应当建议其在县级及以上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原则上应当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分娩。
五、对于患有可能危及生命的疾病而不宜继续妊娠的孕产妇,应当由副主任以上任职资格的医师进行评估和确诊,告知本人继续妊娠风险,提出科学严谨的医学建议。
六、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紫色”的孕产妇,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并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
妊娠风险筛查评估和管理制度

妊娠风险筛查评估和管理制度一、引言妊娠风险筛查评估和管理制度旨在提高孕期保健质量,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确保母婴安全。
本制度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以及临床实践,明确了妊娠风险筛查评估和管理的具体措施,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指导。
二、妊娠风险筛查评估1. 筛查对象所有孕妇均应纳入妊娠风险筛查评估范围,包括初诊和复诊孕妇。
2. 筛查时间(1)初诊筛查:孕妇首次就诊时,进行全面的风险筛查评估。
(2)孕期随访筛查:孕期定期进行风险筛查评估,及时发现并处理风险因素。
3. 筛查内容(1)基本信息:孕妇年龄、孕次、产次、婚姻状况、文化程度、职业、居住地等。
(2)病史:询问孕妇有无慢性疾病、遗传性疾病、手术史、药物过敏史等。
(3)体格检查:测量身高、体重、血压、心率等。
(4)辅助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血糖、血脂、心电图等。
(5)风险评估:根据孕妇的基本信息、病史、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结果,进行风险评估。
4. 风险评估等级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将孕妇分为以下等级:(1)低风险:无任何风险因素。
(2)一般风险:存在12个风险因素。
(3)较高风险:存在34个风险因素。
(4)高风险:存在5个及以上风险因素。
三、妊娠风险管理1. 低风险孕妇管理(1)定期产检:按照国家推荐的产检时间表进行产检。
(2)健康教育:开展孕期保健、营养、运动等方面的健康教育。
(3)家庭访视:孕期至少进行两次家庭访视,了解孕妇生活状况,提供针对性的保健指导。
2. 一般风险孕妇管理(1)定期产检:按照国家推荐的产检时间表进行产检。
(2)专病管理:针对风险因素,进行专病管理,如高血压、糖尿病等。
(3)健康教育:加强孕期健康教育,提高孕妇自我管理能力。
(4)家庭访视:孕期至少进行三次家庭访视。
3. 较高风险孕妇管理(1)定期产检:按照国家推荐的产检时间表进行产检。
(2)专病管理:针对风险因素,进行专病管理。
(3)高危孕产妇管理:纳入高危孕产妇管理范围,加强监护。
母婴安全相关制度

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制度一、医护人员应当结合孕产期保健服务,发现孕产妇健康状况有变化时,立即进行妊娠风险动态评估,根据病情变化及时调整妊娠风险分级和相应管理措施,并在《母子健康手册》上顺序标注评估结果和评估日期。
二、各级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孕妇妊娠风险评估分级情况,对其进行分类管理。
要注意信息安全和孕产妇隐私保护。
1、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绿色”的孕产妇,应当按照《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以及相关诊疗指南、技术规范,规范提供孕产期保健服务。
2、对妊娠风险分级为“黄色”的孕产妇,应当建议其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接受孕产期保健和住院分娩。
如有异常,应当尽快转诊到三级医疗机构。
3、对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红色”和“紫色”的孕产妇,医疗机构应当将其作为重点人群纳入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合理调配资源,保证专人专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管、集中救治,确保做到“发现一例、登记一例、报告一例、管理一例、救治一例”。
对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和“红色”的孕产妇,要及时向辖区妇幼保健机构报送相关信息,并尽快与上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共同研究制订个性化管理方案、诊疗方案和应急预案。
三、对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的孕产妇,应当建议其在县级及以上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有条件的原则上应当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分娩。
四、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红色”的孕产妇,应当建议其尽快到三级医疗机构接受评估以明确是否适宜继续妊娠,如适宜继续妊娠,应当建议其在县级及以上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原则上应当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分娩。
五、对于患有可能危及生命的疾病而不宜继续妊娠的孕产妇,应当由副主任以上任职资格的医师进行评估和确诊,告知本人继续妊娠风险,提出科学严谨的医学建议。
六、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紫色”的孕产妇,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并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
一、实行孕期首诊负责制,开展早孕、中、晚(或临)高危妊娠评分筛查,指导孕期产前检查。
医疗机构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高危孕产妇的管理工作,提高孕产妇医疗质量和母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医疗机构对高危孕产妇的筛查、评估、管理和救治工作。
第三条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应遵循早期识别、及时干预、专人负责、全面管理的原则,确保母婴安全。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高危孕产妇管理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高危孕产妇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分级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对首次就诊的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筛查,了解孕产妇的基本情况、既往史、家族史、生活习惯等,填写《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表》。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对筛查结果为阳性的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将孕产妇分为绿色(低风险)、黄色(较高风险)、橙色(高风险)、红色(极高风险)四个等级,并填写《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表》。
第七条高危孕产妇的评估分级应动态进行,根据孕产妇的病情变化及时调整风险等级。
第三章高危孕产妇信息报告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高危孕产妇信息报告制度,对高危孕产妇的基本信息、筛查结果、评估分级、管理措施等予以记录和报告。
第九条高危孕产妇信息报告应采取纸质和电子文档相结合的方式,确保信息准确、完整、及时。
第四章高危孕产妇妊娠风险管理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孕产妇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确保孕产妇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保健服务。
第十一条对绿色风险的孕产妇,医疗机构应加强孕期保健指导,提供正常的孕产期服务。
第十二条对黄色风险的孕产妇,医疗机构应增加产前检查次数,加强孕期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
第十三条对橙色风险的孕产妇,医疗机构应实行专人负责,制定个性化的管理计划,加强孕期监测,确保母婴安全。
第十四条对红色风险的孕产妇,医疗机构应当建议其尽快到三级医疗机构接受评估,确定是否适宜继续妊娠。
如适宜继续妊娠,应当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分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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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临汾市第三人民医院
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制度
为提高围产期保健水平,降低高危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规范孕产妇风险评估工作,保障母儿健康,根据《山西省母婴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晋卫妇幼发〔2017〕11号文件)和《临汾市孕产妇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临卫妇幼家庭发〔2017〕38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建立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制度。
一、完善首诊医疗机构妊娠风险筛查责任
1.接诊医师对首次就诊建档的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筛查(妊娠风险筛查表),筛查阳性结果记录在本院的高危孕产妇筛查登记表中。
2.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妊娠风险筛查为阳性的孕产妇转诊至我院的,由接诊医师进行妊娠风险评估,并进行追踪管理。
二、强化妊娠风险评估责任
1.接诊医师要对妊娠风险筛查为阳性的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评估分级(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表),按照风险严重程度分别以“绿(低风险)、黄(一般风险)、橙(较高风险)、红(高风险)、紫(传染病)”5种颜色进行分级标识,并标注在《孕产妇保健手册》或《母子健康手
册》,橙色以上记录在《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登记表》,加强分类管理。
2.对于妊娠风险分级为“绿色”和“黄色”的孕产妇,建议其在我院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和住院分娩;对于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的孕产妇,建议其在我院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和住院分娩,有条件的原则上应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对于妊娠风险分级为“红色”的孕产妇,应建议其尽快到三级医疗机构接受评估以明确是否适宜继续妊娠;对于妊娠风险分级为“紫色”的孕产妇,按照传染病防治相关要求进行管理,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
3.对需要转诊的孕产妇,应填写《妊娠风险评估孕产妇转诊单》,并追踪管理,记录在《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登记表》中。
临汾市第三人民医院
医务科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