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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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借款合同

公积金贷款借款合同

公积金贷款借款合同公积金贷款借款合同1借款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贷款发放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合同编号:第一条本合同有关当事人及贷款基本信息借款人、抵押人:身份证明编号:住所:邮编:手机:电话:贷款人(抵押权人):有权签字人:地址:邮编:电话:表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明细表贷款资金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划付到以下账户:户名: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账号:________,即为借款人收取了贷款。

表二:住房公积金贷款购置及抵押房屋概况此处签章为签约各方对本合同第一页和第二页内容的认可和确认。

借款人、抵押人贷款人(抵押权人)(夫妻双方签字)(公章)有权签字人(签字)第二条总则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合同各方协商一致,贷款人受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以下简称国管中心)委托向借款人提供贷款。

为明确各方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三条贷款金额、期限、利率一、贷款人按本合同第一条表一所列贷款金额、还款期限、利率向借款人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本贷款),用于借款人购买自住住房。

购买自住住房具体描述见本合同第一条表二。

借款人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不得改变用途,贷款人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即监督贷款准确划入合同约定的收款账户)。

二、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将贷款款项直接划入售房人的售房款账户(见本合同第一条表二)。

三、本贷款自借款人收取之日开始计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合同利率,遇国家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仍执行合同约定利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国家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于下年1月1日开始;按当日相应期限档次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不再另行通知合同各方。

最新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范本6篇

最新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范本6篇

最新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范本6篇篇1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贷款人):住房公积金管理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需要购买自用住房,并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借款协议:一、借款条款1. 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

2. 借款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 借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4. 还款方式:甲方应按照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还款,具体还款计划详见附件。

二、保证条款1. 甲方保证所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2. 甲方保证所借款项用于购买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自用住房。

3. 甲方必须按照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还款,如未按时还款,乙方有权收取滞纳金。

4. 甲方在借款期间,应按时向乙方提供有关财务状况的说明和资料。

三、抵押条款1. 甲方应以所购房屋作为抵押物,为乙方提供抵押担保。

2. 抵押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全部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为止。

3. 甲方在还清全部款项之前,不得擅自处置抵押物。

如甲方需要处置抵押物,应事先征得乙方同意。

四、保险条款1. 甲方应为抵押物购买保险,保险期限不低于借款期限。

2. 甲方应将抵押物的保险单原件交由乙方保管。

3. 如发生保险事故,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在乙方的监督下处理保险事宜。

五、违约责任1. 如甲方未按照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还款,乙方有权收取滞纳金,并可以采取其他合法措施进行催收。

2. 如甲方违反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提前还款。

2024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范本8篇

2024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范本8篇

2024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范本8篇篇1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申请乙方住房公积金贷款事宜,经过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借款条款1. 借款用途:甲方借款用于购买自住住房,不得挪作他用。

2. 借款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3. 借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4.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二、还款条款1. 还款方式:甲方应按照等额本息还款法按月偿还贷款本息。

2. 还款计划:甲方应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如未按约定日期偿还,乙方有权计收罚息。

三、担保条款1. 甲方以所购房屋作为贷款抵押,抵押物详见抵押物清单。

2. 甲方必须妥善保管抵押物,承担维护、保养、保值的义务并接受乙方对抵押物的监督检查。

四、合同变更与解除1. 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债务转让给第三方。

2. 若甲方出现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个月未能按时足额还款等情形,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立即清偿未结清的贷款本息及罚息。

五、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乙方有权按逾期贷款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2. 若甲方违反本合同项下的任何约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纠正违约行为,并有权宣布本合同项下未偿还的借款立即到期并要求甲方立即清偿未结清的贷款本息及罚息。

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5篇)

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5篇)

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甲方(借款人):姓名 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需要购买房屋并且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相关规定,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第一条贷款金额1.1 甲方向乙方贷款的金额为人民币 ___________ 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贷款用途2.1 本贷款金额将用于购买位于(房屋地址)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

2.2 甲方承诺所购房屋为合法所有权人、未设有任何债权,抵押或其他限制。

第三条贷款利率3.1 本贷款的利率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的利率执行,为年利率 ___________ %。

3.2 乙方有权根据政策调整贷款利率,并及时通知甲方。

第四条还款方式4.1 本贷款采取等额本息的方式进行还款。

4.2 还款期限为 ____________ 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4.3 每月还款日期为每月的 ______ 日,甲方应于还款日前将当月还款金额存入甲方住房公积金账户。

4.4 若甲方未按时归还贷款,在逾期未还期间,乙方将按照政策规定的利率计收逾期利息。

第五条提前还款5.1 甲方有权在贷款期限内提前还款。

5.2 提前还款时,甲方应提前 _______ 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有权收取按照政策规定的提前还款手续费。

5.3 提前还款时,甲方需支付剩余本金的 ___________ %作为提前还款违约金。

第六条合同解除6.1 在下列情况下,本合同将被解除:(1)甲方全部还清贷款本息;(2)甲方提前还款且符合相关政策规定;6.2 合同解除后,甲方将无条件地归还乙方所贷款项的全部本金和利息。

第七条合同争议解决7.1 因本合同发生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公积金借款合同样板电子版7篇

公积金借款合同样板电子版7篇

公积金借款合同样板电子版7篇第1篇示例:公积金借款合同借款人(甲方):身份证号码: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贷款人(乙方):XXXX银行住所:邮编:鉴于甲方急需资金解决XXXX问题,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如下:第一条借款金额和用途1.1 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公积金借款,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XXX,(小写)XXX元整。

1.2 本借款用途为XXXX(详细说明)。

第二条借款利率2.1 本次借款产生的利息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年利率为X%。

2.2 利息的计算方式为XXXX(如:等额本息、等额本金等)。

第三条借款期限3.1 本次借款期限为X个月/年,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

3.2 如借款期限届满,甲方需要延长还款期限,需提前X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并经过乙方同意。

第四条还款方式和期限4.1 本次借款提前还款的情况,乙方不收取任何违约金。

4.2 甲方在每月的XX日前需还款X元至乙方账户,直至借款还清。

第五条《还款保证措施》5.1 甲方保证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足额支付借款本息,如逾期支付,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滞纳金。

5.2 甲方保证用途如实,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条《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6.1 本合同的签订、生效、履行及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6.2 若本合同引发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将纠纷提交X仲裁/诉讼解决。

第七条其他7.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日期:乙方(盖章):日期:以上为公积金借款合同范本,若有变动,请在签订合同时与双方协商确认,以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合同编号:XXXXXX第2篇示例:公积金借款合同甲方:(借款人姓名)证件号码:(借款人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借款人地址)乙方:(贷款机构名称)地址:(贷款机构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借款基本情况1.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小写)元整。

2024年公积金借款合同模板(三篇)

2024年公积金借款合同模板(三篇)

2024年公积金借款合同模板为加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方便职工办理贷款手续,规范贷款业务操作程序,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济宁市人民政府《济宁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职工购建房实际情况,特制定济宁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称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

一、贷款对象和用途1、申请贷款人必须是在职职工,贷款前个人及其所在单位均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一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有资格申请贷款。

职工所在单位欠缴公积金,但单位已经按照规定制定补缴计划,并按计划已补缴公积金的,视同连续缴存。

2、公积金贷款只能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3、借款人可单独申请公积金贷款,也可申请与商业住房贷款组合贷款。

二、贷款条件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合法的购买或建造、大修、翻建自住住房合同或协议及相关证明材料,并且其合同或协议签订时间在____年以内;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3、采用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质押、保证),能够提供市中心认可的有效足额担保。

4、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的,须有不低于30%的首付款;购买二手房或单位集资所建房屋的,须有不低于40%的首付款;建造或大修、翻建房屋的,须有不低于50%的自有资金;借款人二次以上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须有不低于50%的首付款。

5、没有尚未还清并且数额较大,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6、其他规定。

为他人提供公积金贷款第三方保证尚未解除保证责任的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已付清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不得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未还清或有不良还款记录的,不予办理贷款;职工还清上一笔公积金贷款后,符合贷款条件的可以申请第二次贷款。

7、借款申请人的配偶或者同户居住的直系亲属可以作为共同借款申请人。

共同借款申请人应当提供长期共同居住的有效证明。

8、市直公积金缴存人员在外地(济宁市之外)以个人或配偶名义购买住房,应提供市区住房作为抵押和办理置业担保贷款手续,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也可申请贷款。

2024版住房公积金贷款协议样式版B版

2024版住房公积金贷款协议样式版B版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版住房公积金贷款协议样式版B版本合同目录一览1. 贷款金额与用途1.1 贷款金额1.2 贷款用途2. 贷款期限2.1 贷款期限2.2 还款方式3. 利率3.1 贷款利率3.2 利率调整方式4. 还款责任4.1 借款人的还款责任4.2 借款人的配偶的还款责任5. 担保5.1 抵押物5.2 保证人6. 保险6.1 贷款保险6.2 保险费用7. 违约责任7.1 借款人的违约责任7.2 贷款银行的违约责任8.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8.1 合同的变更8.2 合同的解除9. 争议解决方式9.1 争议解决方式10.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10.1 合同的生效10.2 合同的变更10.3 合同的解除11. 其他条款11.1 借款人的义务11.2 贷款银行的权益12. 合同的签订12.1 签订时间12.2 签订地点13. 附件13.1 贷款申请表13.2 抵押物清单14. 合同的份数14.1 借款人保留的份数14.2 贷款银行保留的份数第一部分:合同如下:1. 贷款金额与用途1.1 贷款金额1.2 贷款用途借款人应将贷款用于【】用途,并承诺不将贷款用于法律法规、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贷款银行禁止的用途。

借款人应按照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贷款银行的要求,如实填写贷款用途,并接受贷款银行对贷款用途的检查和监督。

2. 贷款期限2.1 贷款期限借款人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还款期限,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本合同的贷款期限为【】年,自贷款银行发放贷款之日起计算。

2.2 还款方式(1)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方式:每月偿还同等额的贷款本金和利息。

具体计算方式为:每月还款金额=(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数)÷((1+月利率)^还款月数1)。

(2)按月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每月偿还同等额的贷款本金,利息随剩余本金的减少而减少。

2024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范本8篇

2024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范本8篇

2024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范本8篇篇1借款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贷款人(乙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相关金融机构鉴于甲方因购房、装修等资金需求,向乙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贷款条款1. 贷款金额: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人民币______元整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2. 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具体日期按照双方协商及实际放款日期计算。

3. 利率和利息支付方式:贷款利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自逾期之日起罚息按法定标准执行。

贷款利息支付方式为____(等额本息/等额本金等)。

二、贷款用途及偿还方式甲方必须将贷款资金用于购房或装修等住房公积金贷款允许用途,不得挪作他用。

偿还方式采用以下第______种方式:(一)等额本息还款法;(二)等额本金还款法;(三)其他双方约定的还款方式。

甲方应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如有逾期,应及时补缴并支付罚息。

贷款还款日为每月的______日。

三、担保条款为保证本合同的履行,甲方需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担保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房产抵押、担保公司等第三方担保方式。

具体担保事项由双方另行签订担保合同确定。

四、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式若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或其他违约行为,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清偿全部或部分贷款本息及罚息。

同时双方协商解决争议事项;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争议。

因甲方违约所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均由甲方承担。

五、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或解除,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书面协议签订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如发生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履行全部还款义务,包括清偿剩余本金及应支付的罚息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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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合同(房产抵押)借款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贷款发放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合同编号:第一条本合同有关当事人及贷款基本信息借款人、抵押人:身份证明编号:住所:邮编:手机:电话:贷款人(抵押权人):有权签字人:地址:邮编:电话:表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明细表贷款资金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划付到以下账户:户名: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账号:________,即为借款人收取了贷款。

表二:住房公积金贷款购置及抵押房屋概况此处签章为签约各方对本合同第一页和第二页内容的认可和确认。

借款人、抵押人贷款人(抵押权人)(夫妻双方签字)(公章)有权签字人(签字)第二条总则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合同各方协商一致,贷款人受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以下简称国管中心)委托向借款人提供贷款。

为明确各方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三条贷款金额、期限、利率一、贷款人按本合同第一条表一所列贷款金额、还款期限、利率向借款人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本贷款),用于借款人购买自住住房。

购买自住住房具体描述见本合同第一条表二。

借款人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不得改变用途,贷款人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即监督贷款准确划入合同约定的收款账户)。

二、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将贷款款项直接划入售房人的售房款账户(见本合同第一条表二)。

三、本贷款自借款人收取之日开始计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合同利率,遇国家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仍执行合同约定利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国家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于下年1月1日开始;按当日相应期限档次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不再另行通知合同各方。

四、本合同签订后,约定的贷款起息日(含)前,如遇国家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则本合同将按新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执行。

第四条贷款的偿还一、借款人自贷款划付后的次月开始按月偿还借款,每月还款日为贷款划付日的在该月的对应日(遇节假日顺延),若在某月没有对应的还款日,则设定当月的最后一日为还款日。

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活期存款账户,且保证所提供的账号真实有效。

借款人不可撤销地委托贷款人于每月还款日从该账户直接扣划约定的月还款额,借款人应在该账户内保持足以按约定的月还款额还款的存款余额,以备贷款人划收。

二、借款人月最低还款额见本合同第一条表一。

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内还清全部贷款。

月最低还款额是国管中心按确定的方法计算的每月最低还款金额,本合同履行期间月最低还款额的调整按其有关文件执行。

三、本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可以调整月还款额,但调整后的月还款额不得低于本合同确定的月最低还款额,否则视为无效调整;调整后的月还款额高于剩余贷款本金、应还利息及罚息之和的,贷款人按照剩余贷款本金、应还利息及罚息之和进行划收。

借款人调整的月还款额应为一元的整数倍(约定还清全部贷款或承诺偿还逾期贷款除外)。

调整月还款额应于本合同确定的还款日三个工作目前,按照国管中心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贷款人于本合同确定的还款日划收借款人还款时,借款人还款账户内存款足以偿还约定的月还款额,贷款人按约定的月还款额划收;不足以偿还约定的月还款额的,贷款人在符合国家规定的开户最低额的前提下,进行非足额扣划,有多少划收多少。

贷款人实际划收的金额小于月最低还款额,视为借款人逾期。

借款人剩余贷款本金、利息及罚息之和小于等于月最低还款额,或贷款到期日须偿还借款的,贷款人按照借款人剩余贷款本金、利息及罚息之和划收,借款人还款账户内存款不足的,贷款人在符合国家规定的开户最低额的前提下,进行非足额扣划,有多少划收多少,并视为借款人逾期。

借款人未按约定偿还贷款本息,贷款人对逾期未还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在逾期期间按国管中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的逾期贷款罚息利率和计算办法计收罚息,直至该款项清偿之日为止。

五、贷款逾期,贷款人按国管中心规定的频率执行逾期金额的扣划,直至借款人足额清偿。

六、本合同中的“约定的月还款额”是指:1.借款人未调整过月还款额的,约定的月还款额为借款人的月最低还款额;2.借款人调整月还款额的,约定的月还款额为借款人调整后的月还款额;3.划收当期,借款人未调整月还款额的,约定的月还款额为借款人在此之前最近一次有效调整的月还款额;4.借款人多次调整月还款额的,约定的月还款额为贷款人划收前借款人按规定办理的最近一次有效调整金额。

七、贷款人划收借款人还款资金的偿还顺序如下:1.贷款未逾期的,按照先还利息、后还本金的顺序依次偿还;2.贷款逾期的,按照先还逾期部分,后还非逾期部分的顺序进行偿还。

对于逾期部分,按逾期时间先后顺序,逐期偿还,对于同一期逾期贷款,按罚息、利息、本金的顺序依次偿还。

八、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如遇国家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贷款人按本合同第三条第三款约定的方式对本贷款执行新的贷款利率,并重新核定借款人月最低还款额。

借款人在执行新的贷款利率的次月按调整后的月最低还款额按期还款,贷款人不再另行通知借款人。

九、无论借款人与售房人、房屋修建人、物业公司或其他任何方因房屋购置、建造、大修等原因发生何种纠纷,都不得影响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的履行。

借款人与房屋出卖人协议解除合同或者诉讼确认合同无效、合同被撤销、合同解除时,应当将贷款本息一次性返还贷款人。

第五条提前偿还全部贷款借款人提前偿还全部贷款,可采用以下两种途径:1.在合同确定的还款日进行偿还。

2.在非合同确定的还款日进行偿还。

借款人与国管中心另行约定还款日进行偿还,每期限约定一次,须在还款日三个工作日前向国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对于提前偿还的全部贷款,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和贷款实际使用期间计收利息。

第六条房产抵押一、抵押人以本合同第一条表二所列房屋的全部价值向贷款人设定抵押,为本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赔偿金及相关费用提供抵押担保。

二、抵押人对设定抵押的房产,在抵押期间须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

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房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

抵押房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房产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

在抵押房产受到任何损毁无法恢复、被司法机构查封、扣押或价值减少时,抵押人须及时通知贷款人并提供符合贷款人要求的新的贷款担保。

三、抵押人应积极配合贷款人办理房产抵押手续,并承担与办理抵押登记相关的税费、登记费等费用。

借款人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将所购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交由贷款人收押。

四、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房产的,应先提前偿还全部未还贷款,提前还款手续按本合同第五条第一款约定执行。

五、抵押期间抵押人出租抵押房产须征得贷款人书面同意,且租赁合同中须注明:自租赁房产的抵押权人发出《行使抵(质)押权通知书》起30日内,租赁合同解除,承租人须退还该租赁房产。

六、贷款期间,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赠与、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置以本贷款所购房屋。

七、贷款人可按照国管中心的要求将本合同项下债权和抵押权一并转让他人,抵押人应继续按照本合同对转移的债权提供抵押担保,直至债务清偿完毕。

同时,抵押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代表借款人办理抵押变更登记并签署有关文件。

八、抵押期间,贷款人在事先通知抵押人之后,有权对抵押房产的完好状况进行检查。

九、抵押房产的处理方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处理抵押房产所得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一)支付处分抵押房产的税费和其它相关费用;(二)清偿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息、罚息;(三)清偿本合同项下剩余全部贷款本金及相关费用和赔偿金;(四)剩余金额退还抵押人。

处分抵押房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本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赔偿金及相关费用时,贷款人仍有权向借款人追偿。

十、借款人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后,抵押解除,贷款人应协助抵押人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第七条违约责任一、由于贷款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借款人或有关当事人造成损失的,贷款人应按影响的天数和金额,每天支付给借款人或有关当事人0.4‰的违约金。

二、借款人(抵押人)违约情形:(一)借款人提供虚假文件或资料;(二)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办理贷款手续;(三)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或支付有关费用;(四)借款人挪用本贷款,即未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本贷款;(五)抵押人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将已设定抵押权的房产出租、出售、转让、赠与、遗赠或重复抵押;(六)抵押人不恢复抵押房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七)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内死亡、宣告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或监护人,或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或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八)借款人违反《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况。

三、借款人违约责任:(一)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的,按本合同第四条第四款的约定对逾期未还的贷款本金及利息计收罚息。

(二)借款人挪用本贷款的,就贷款挪用部分在挪用期间按国管中.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的挪用贷款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三)借款人发生本条第二款违约情形,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借款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四、如发生本条第二款所述任何违约情形,贷款人有权行使下列一项或几项权利:(一)停止发放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二)发出各种形式的贷款催收通知;(三)宣布本贷款提前到期;(四)发出《行使抵(质)押权通知书》;(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费用一、本合同所指“相关费用”包括以下费用:(一)贷款人为实现贷款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二)贷款人为实现贷款债权或为保证贷款债权不受损害而替借款人垫付的各种费用;(三)贷款人为实现贷款债权而支付的其他费用。

二、借款人要求为本合同办理公证的,公证费由借款人承担。

第九条日期的计算贷款人向借款人或有关当事人发出的任何书面通知,其日期的计算均从贷款人将通知交付邮局之日,或将通知直接送达借款人或有关当事人的住址之日,或从传真、电报、电传发出之日起计算。

借款人或有关当事人向贷款人发出的书面通知的日期计算亦按上述方法执行。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一、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本合同任何条款的变更和解除须由有关合同各方达成书面协议。

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若借款人在还款期间死亡或伤残,借款人或其抵押房产的继承人应及时书面告知贷款人和国管中心。

三、本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死亡、宣告死亡、宣告失踪或发生其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其财产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或监护人愿意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应承担的所有义务的,在签署《履约保证书》后本合同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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