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人民群众安全保驾护航——贵阳市公安局“十大工程”保障警务工作提质增效(PDF X页)
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印发《执法质量及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规定》的通知

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印发《执法质量及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公布日期】2018.03.15•【字号】•【施行日期】2018.03.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印发《执法质量及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规定》的通知各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依法治国的工作要求,加强执法监督管理,严格执法质量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切实提高各级和全体民警规范执法办案的责任心,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为我局交警队伍建设和各项业务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制定《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执法质量及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规定》,现予以印发。
接此通知后,各单位要层层组织学习讨论,传达到每一位民警,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附件: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执法质量及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规定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2018年3月15日附件执法质量及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精神,为全面贯彻落实贵阳市公安局关于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年实施方案,深入推进“1461”精装修工程,加强内部执法监督,保障民警依法正确履行职责,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定本规定:第一条成立执法监督委员会,负责全局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及执法质量责任追究工作。
主任由交管局局长担任,分管法制工作的副局长为副主任,指挥中心、政治处、监察室、法制处、事故处、科技处、车管所、勤务考核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执法监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法制处,办公室主任由法制处负责人担任,负责执法监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二条执法过错是指在执法办案中故意或者过失造成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作出违法处理决定等执法错误。
执法质量责任是指在现场勘验、证据收集、事实表述、法条引用、文书制作等方面存在执法瑕疵,不影响案件处理结果的正确性及效力,不属于执法过错,但应当进行监督并予以纠正的执法问题。
贵阳市公安局关于印发《贵阳市公安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的通知

贵阳市公安局关于印发《贵阳市公安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公安局•【公布日期】2021.11.12•【字号】•【施行日期】2021.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贵阳市公安局关于印发《贵阳市公安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分、县(市)局,贵安新区公安局,市局各单位:《贵阳市公安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已经市局党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执行。
附件:贵阳市公安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贵阳市公安局2021年11月12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决策草案形成第一节决策启动第二节公众参与第三节专家论证第四节风险评估第三章合法性审查第四章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第五章决策执行和调整第六章责任追究第七章附则贵阳市公安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完善市公安局行政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明确决策责任,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贵州省公安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安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市公安局重大行政决策的作出、执行、调整、监督程序,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以下简称决策事项)包括:(一)制定或者修改有关社会治安管理、禁毒管理、交通安全管理以及网络安全管理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二)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公安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企业群众,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大公共服务政策和措施;(三)提交代市政府草拟的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四)其他与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对本条第一款规定事项的决策程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市公安局的立法决策建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决策以及信访事项决策不适用本办法。
市公安局机关内部人事、财务等事项,不适用本办法的程序规范。
贵阳市公安局关于印发《2015年度贵阳市公安机关严打严防电信诈骗犯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贵阳市公安局关于印发《2015年度贵阳市公安机关严打严防电信诈骗犯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公安局•【公布日期】2015.04.30•【字号】•【施行日期】2015.04.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贵阳市公安局关于印发《2015年度贵阳市公安机关严打严防电信诈骗犯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各分、县(市)局,市局各单位:为加强全市打击、防范电信诈骗工作,现将《2015年度贵阳市公安机关严打严防电信诈骗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各单位按照方案要求抓好落实,并于2015年5月8日前将本单位组织领导成立情况、实施方案、联络员姓名及联系方式报市局严打严防电信诈骗工作领导小组,联系人:刑侦支队综合科柏华。
贵阳市公安局2015年4月30日2015年度贵阳市公安机关严打严防电信诈骗犯罪专项行动方案 2014年,在全市公安机关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刑事发案同比下降21.09%,完成了全年“两严一降”任务。
在各类多发性侵财案件中,电信诈骗成为唯一发案同比上升的案件。
2015年第一季度,电信诈骗发案继续呈上升态势,对全市刑事案件继续下降产生了影响。
为提升打击电信诈骗犯罪效能,强化防范电信诈骗措施,遏制此类犯罪发案上升势头,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自我识骗防骗意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全力维护我市社会治安稳定,市局研究决定从2015年5月1日开始到12月31日,开展全市公安机关严打严防电信诈骗犯罪专项行动。
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省公安局长会议的部署,结合“两严一降”工作要求,针对2014年我市发案唯一呈上升趋势的电信诈骗犯罪开展严打、严防专项工作,彻底遏制我市电信诈骗案件上升势头,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进一步实现贵阳安全城市升级版。
贵阳市公安局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建设若干意见

贵阳市公安局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建设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公安局•【公布日期】2018.09.21•【字号】•【施行日期】2018.09.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正文贵阳市公安局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建设若干意见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深入推进公安基层基础工作改革创新,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黔公发〔2018〕2号)《贵州省公安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建设若干意见》,结合全市公安工作实际,就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准确把握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建设的总体要求1.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突出政治建警、为民立警、法治塑警、改革强警、科技兴警、党建领警,狠抓规范学习、规范执法、规范服务、规范管理,健全完善落实基层公安工作全员责任制,积极开展体育锻炼达标、执法资格等级考试、信息化应用技能考核为主要内容的达标活动,扎实推进派出所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为平安贵阳创建、贵阳公安跨越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保障。
2.基本原则。
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
坚持政治建警,增强派出所民警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防范和打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管理服务工作,更好的发挥联系群众的窗口和纽带作用。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
不断强化排查预警、风险评估、源头防控和应急处置,严密防范各类渗透颠覆破坏活动和暴力恐怖活动,坚决维护以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为核心的国家政治安全,把派出所建设成为巩固党的长期执政地位、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第一道防线。
贵阳市公安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稿)

贵阳市公安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稿)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公安局•【公布日期】2017.03.22•【字号】•【施行日期】2017.03.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贵阳市公安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稿)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国办发〔2016〕61号)、《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党办发〔2016〕39号)和《贵阳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为全面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要求,以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公安行政管理体制,促进我市公安机关依法行政。
二、工作目标通过大力实施权力运行全流程公开工程、政务开放参与水平提升工程、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优化工程、政务公开能力建设提升工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积极助推职能转变,构建公开透明、运行规范、制约有效、监督有力的行政权力运行制度体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升我局政务服务规范化、系统化、制度化水平。
三、组织领导成立贵阳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组长:陈小刚(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副组长:刘毅(市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俞洋(市局党委委员、常务副局长)李乐启(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石磊(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谢军(市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徐海(市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李剑(市局调研员)成员:市局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
贵阳市公安局关于印发《贵阳市公安局建设和谐家园工作方案》的通知

贵阳市公安局关于印发《贵阳市公安局建设和谐家园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公安局•【公布日期】2013.08.07•【字号】•【施行日期】2013.08.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贵阳市公安局关于印发《贵阳市公安局建设和谐家园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分、县(市)局,指挥中心,国保支队,治安支队,刑侦支队,禁毒支队,交管局,消防支队: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美丽乡村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公安工作实际,制定《贵阳市公安局建设和谐家园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贵阳市公安局2013年8月7日贵阳市公安局“和谐家园”建设工作方案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美丽乡村·幸福家园”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筑党发〔2013〕13号)和筑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贵阳市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一办法三制度’的通知》(筑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2013〕2号)、《关于印发贵阳市美丽乡村生态、富裕等五个家园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筑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2013〕3号)、《关于报送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筑美丽乡村办通字〔2013〕5号)要求,为切实履行好涉及我局的各项工作任务,有力推进我市“美丽乡村·幸福家园”建设,结合我市公安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和市委九届二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城市的目标,按照“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的思路,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政府引导、群众参与”的原则,根据市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贵阳市美丽乡村和谐家园建设工作方案》精神,按照市局党委提出的“一个目标,一个发动机,一个底盘,四个车轮”警务运作模式,纵深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攻坚战和安全生产三年攻坚战,大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全力提升农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率。
贵阳市公安局关于对花溪分局石板派出所予以表扬的通报

贵阳市公安局关于对花溪分局石板派出所予以表扬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公安局•【公布日期】2015.01.29•【字号】•【施行日期】2015.01.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贵阳市公安局关于对花溪分局石板派出所予以表扬的通报各分、县(市)局,市局各部门:当前,全省公安机关正在开展“深化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活动”,按照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闵建同志提出的:“要严管队伍、严肃纪律”的要求,近期以来,市局警务督察支队对全市基层所队进行全方位明察、暗访,从两次对花溪分局石板派出所的检查中发现,该所所容所貌始终做到整洁有序,民警的警容风貌始终保持良好状态。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石板派出所于2015年1月1日搬入位于石板镇西部建材城办公楼的过渡办公用房,正式开始在新址办公。
搬到新址办公后,该所结合办公用房的结构,按照功能结构进行了合理布置;并在注重窗口办公环境和办公秩序的基础上,结合职业和工作的特殊性,以方便民警及巡防队员工作及生活为原则,细化了正规化建设类别,强化了养成教育,制定了长效机制,取得了可喜成绩。
一是窗口设置规范合理。
走进该所大门,映入眼帘的便是警务公开栏,公开栏中既有民警的信息,也有对石板镇的详细介绍,这是石板所展现的警务工作与辖区实际情况相结合的一个体现。
穿过文化走廊,便是宽敞明亮、整洁气派的接待大厅,大厅一分为二,左右各为户籍窗口和“110”接警台,大厅中设置有群众休息区及便民服务台,合理放置了种类多样的宣传画册及宣传单。
二是警车停放规范有序。
该所在大门口的两边专门规划出了四个警用车辆的专用车位,在车位的地面上喷涂了警车的车牌号码,要求警车按规定的朝向和间距停放在相应的车位上。
为落实好警务保障工作,该所还施行了值班民警专门管理警车制度,明确每日值班的巡防队员按要求适时清洗警车,确保警车随时保证安全性能良好、车容车貌整洁。
三是统一水杯摆放方式。
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千村示范、万点整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千村示范、万点整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公布日期】2023.08.10•【字号】筑公交通〔2023〕112号•【施行日期】2023.08.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正文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千村示范、万点整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学习运用浙江省持之以恒实施“千万工程”经验,自觉把蕴含其中的战略思维、系统思维、为民情怀、前列意识、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务实作风和政绩观念等立场观点方法转化为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办法,纵深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按照省厅交管局《全省公安交警系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千村示范、万点整治”行动计划》要求,做实做强公安“预防警务”“强基警务”,全面助力乡村振兴,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期,坚持以新发展理念引领,强化系统观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学习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以促进安全发展、民生幸福为目标,通过打造交通安全示范村、治理交通安全隐患点,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二)基本原则----安全第一,固本强基。
以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标准,聚焦长期制约和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难点、黑点问题,深入研判,找准症结,采取针对性举措,从源头上、根本上解决问题、排除隐患、打牢基础。
----党政统筹,共创共享。
在属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协调、调动相关职能部门和基层管理力量、社会力量投入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构建人人参与、人人共享格局,让创建成果最大限度助力乡村振兴。
----因地制宜,科学实施。
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基层一线,了解掌握实情,精准把脉问诊,结合属地实际制定相关标准、方案,认真组织论证,梯次打造创建示范村寨,根据轻重缓急程度分级分类分批治理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