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 11T 745—2019采暖住宅室内空气温度测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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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宅采暖室内空气温度测量方法

北京市住宅采暖室内空气温度测量方法
房间形状及测量点位置示意图
1
DB11/ T—2010
表 1 测量仪器及技术要求(续)
仪器名称 秒表 用途 计时 技术要求 最小分度值应不大于 1s 量程应不小于 10m,分度值应 钢卷尺 确定房间测量点位置 不大于 1mm,准确度应优于 (含)二级 专用支架 在规定位置放置温度计 备注
——
——
——
——
4 4.1 4.2 4.3 4.4
II
DB11/ T—2010
住宅采暖室内空气温度测量方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住宅采暖室内空气温度测量的测量仪器技术要求、测量条件、测量方法、数据处理及 测量记录与报告的相关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温度测量器具在集中供暖住宅室内进行的空气温度测量(包括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 的室温测量和日常室温监测)。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温度测量器具 temperature measuring instrument
可对温度进行测量的计量器具。 本标准特指对住宅室内空气温度进行测量的仪器, 包括数字温度计、 温度巡回检测仪等。 2.2 温度巡回检测仪 temperature itinerant detecting instrument
可同时进行多通道温度测量的数字温度计。 3 测量仪器技术要求
3.1 测量仪器应符合表 1 的要求,也可采用符合表 1 技术要求的其它温度测量仪器。 3.2 使用的计量器具必须经过计量检定或校准,并保证检定或校准封记完好。
经校准的计量器具校准周期不超过一年。
测量仪器及技术要求
仪器名称 用途 技术要求 备注 证书中应包括 14℃、16℃、18℃、 数字温度计 室内空气温度单点测量 测量范围应覆盖 0℃~50℃ 最大允许误差不超过±0.5℃ 温度巡回检测仪 室内空气温度单点、多点测量 分辨力应优于(含)0.1℃ 20℃的修正值 通道数不应少于 5 通道;证书中应 包括 14℃、16℃、18℃、20℃的修 正值

室内空气参数 检测方法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室内空气参数 检测方法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室内空气参数检测方法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室内空气参数通常包括温度、湿度、空气流速、颗粒物浓度、有害气体浓度等。

以下是常用的室内空气参数检测方法:
1. 温度:使用温度计或红外线温度计进行测量。

2. 湿度:使用湿度计或湿度传感器进行测量。

3. 空气流速:使用风速仪或风压仪进行测量。

4. 颗粒物浓度:可以使用悬浮颗粒物计数器或扬尘监测仪进行测量。

5. 有害气体浓度:根据目标有害气体的种类选择相应的气体检测仪器。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通常由国家或地区相关部门或组织制定,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

以下是一些常用的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1. 温度:通常室内温度应保持在舒适范围内,一般为20-25摄
氏度。

2. 湿度:通常室内湿度应保持在40-60%的范围内,以免引发
霉菌、细菌滋生。

3. 二氧化碳浓度:通常应低于1000ppm(每百万体积单位中
的气体分子数),以确保室内空气新鲜。

4. PM2.5浓度:一般应低于国家标准规定的限值,例如中国国家标准规定限值为35μg/m³。

5. 有害气体浓度:根据目标有害气体的种类选择相应的标准,并保持浓度低于规定的限值,例如甲醛浓度应低于0.08mg/m³。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的制定旨在保护居民的健康和舒适度,确保室内空气质量符合安全和卫生要求。

采暖住宅室内空气温度测量方法

采暖住宅室内空气温度测量方法

采暖住宅室内空气温度测量方法
有几种常见的方法可以测量室内空气温度,包括以下几种:
1. 使用温度计:这是最直接和普遍的方法。

可以使用普通的温度计,将其放置在房间的适当位置,如室内墙壁上或室内恒温器上。

2. 使用红外线热像仪:红外线热像仪可以通过测量物体的红外辐射来得出温度。

它可以非接触地测量房间中不同位置的温度,并生成一个温度分布图像。

3. 使用室温计:室温计是一种特殊的温度计,可测量室内气体的温度。

它通常安装在中央供暖系统中的房间中,可以提供整个室内的平均温度。

4. 使用无线温度传感器:无线温度传感器可以通过与无线接收器连接,实时显示室内温度。

这些传感器可以放置在不同的位置,使用户能够监测到不同区域的温度。

5. 使用恒温器:恒温器通常安装在房间中,并可以以用户所需的温度保持恒定。

恒温器通常具有内置的温度测量功能,可以提供室内的当前温度。

无论使用哪种方法,确保温度测量设备正确放置,并避免受到外部因素的干扰,如阳光直射、空调或暖气直接吹到温度计上。

另外,定期校准温度测量设备是保证准确温度测量的重要步骤。

采暖效果测评方法

采暖效果测评方法

采暖效果测评方法
1、每日应采集计算室内日平均温度、楼栋日平均温度、小区日平均温度和室外日平均温度。

2、室外日平均温度应通过当地气象部门获得,对于大型城市宜按不同城区采用不同的室外温度数据。

3、室内日平均温度、楼栋日平均温度、小区日平均温度和室外日平均温度的计算周期应为24h,且应保持同步,计算周期宜为当日零时至次日零时。

4、对于已实施按热量计量且室内散热设备具有可调节温控装置的采暖系统,当住户人为调低室内温度设定值时,室内日平均温度值可不参与统计分析。

5、应统计逐日室内日平均温度低于当地保障采暖室温下限的住户比例,并分析原因。

6、应统计逐日住户室内日平均温度比小区日平均温度高出2K的住户比例,并分析原因。

7、应针对每一栋建筑,将严寒季某日的室内日平均温度按照楼层分布计算楼层日平均温度,以楼层数由低到高为横坐标,以温度为纵坐标,绘制楼层一温度坐标图,应将坐标图中的散点数据回归成直线,该直线的斜率为该栋建筑的温度垂直失调度(L tv)。

8、应将严寒季某日的楼栋日平均温度先按照大小排序,再绘制楼栋—温度坐标图,应将坐标图中的散点数据回归成直线,该直线的斜率为该小区的温度水平失调度(L1h)。

9、应对比逐日不同室外日平均温度对应的小区日平均温度,分析由室外温度变化引起的失调状况。

10、对于存有历史数据的测评对象,应对往年数据进行对比,分析采取节能改造或节能措施前后的采暖效果变化。

建筑物室内平均温度检测方法

建筑物室内平均温度检测方法

附件2:建筑物室内平均温度现场检测和合格判定方法1、室内温度现场检测程序及合格判定 1.1、夏季工况:1.2、冬季工况:2、检测仪器要求 2、1温度检测仪器2.1.1、应具有连续测量记录功能; 2.1.2分辨率不应低于0.1℃; 2.1.3准确度不应低于0.5级;2.1.4具有有效的计量检定证书;2.2、相对湿度检测仪器2.2.1、应具有连续测量记录功能;2.2.2、分辨率不应低于1%;2.2.3、准确度不应低于±5%;2.2.4、具有有效的计量检定证书;3、检测数量3.1温、湿度检测面积应按照空调系统分区进行选取,检测面积不应小于总建筑面积的0.5%。

4、检测条件4.1现场检测应避免在夏季高温高湿等极端天气条件下进行。

4.2 测试期间,采暖空调系统应正常运行,且外窗处于关闭状态。

5、检测方法测点布置应符合以下规定:5.1、三层及以下的建筑应逐层选取空调区域布置温、湿度测点。

5.2、三层以上的建筑应在首层、中间层和顶层分别选取空调区域布置温、湿度测点。

5.3、测点应设于室内活动区域,且距楼面700~1800mm范围内有代表性的位置,温、湿度传感器不应受到太阳辐射或室内热源的直接影响。

温、湿度测点位置及数量还应符合以下规定:1室内面积不足16m2,设测点1个;2室内面积16m2及以上不足30 m2,设测点2个;3 室内面积30 m2及以上不足60 m2,设测点3个;4室内面积60 m2及以上不足100m2,设测点5个;5 室内面积100m2及以上每增加20~50m2酌情增加1~2个测点。

[条文说明]室内面积不足16m2,在室内活动区域中央布测点1个;16m2及以上不足30 m2测2点(检测区域对角线三等分,其二个等分点作为测点);30 m2及以上不足60 m2测3点(居室对角线四等分,其三个等分点作为测点);60 m2及以上不足100m2测5点(二对角线上梅花设点);100m2及以上每增加20~50m2酌情增加1~2个测点(均匀布置)。

采暖测温操作规程

采暖测温操作规程

居民住宅供热室内温度测量规范(修订)第一条根据《秦皇岛城市供热管理办法》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对居民供热室内温度进行的测量活动,按计量收费的用户不适用于本规范。

第三条测温人员到居民用户家中测温前,应与工区维修服务人员详细了解该用户的具体情况,向生产调度室了解锅炉、管网运行情况,了解换热站的供热参数。

第四条测温前检查到用户家中测温做到“一试”(试暖气片热不热)、“二查”(查阀门是否打开、查门窗是否关严)、“三看"(看暖气是否改动、房屋结构是否改变、暖气设施是否遮盖),详实准确掌握用户家供热情况。

对于用户因房屋结构或装修、私自改到暖气设施、家中开门窗等原因造成温度不达标的,要在测温记录表中详细注明。

第五条室温测量使用的计量器具、辅助测量设备及其要求:(一)测量温度用计量器具最小分度值应不大于0.1℃,选用的数字温度测量仪在(9~21)℃,温度范围的最大允许误差应小于等于±0.3℃;(二)测量温度使用的计量器具应具有《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编号;(三)测温用的计量器具必须按规定的周期到法定技术机构进行检定/校准,保证检定/校准封记完好;(四)下列温度计量器具不得用于测量居民室内温度:红外线测温仪、激光测温仪等需要通过探头或其他方式获取物体表面温度的计量器具,或带有调节、存储等功能的温度计量器具。

第六条测温方法测量点应处于被测房间的中央,具体位置按以下规定确定:(一)单个房间以距实际空间的地面对角线交汇点正上方(1.00±0.03)米处为测量点,实际测量点偏离测量点的水平距离误差不大于5厘米;(二)如果所测房间与走廊等处相连,应以主房间的中央位置为测量点;(三)特殊形状的房间,需根据几何平面图的中心点现场确定中央位置;中央位置难以准确确定的,可不受以上条件的限制,采用双方认可的简易方法共同确定测量点位置。

根据各个房间(不包括厨房和阳台)的实测温度计算居室的平均温度。

关于贯彻执行住宅采暖室内空气温度测量方法的若干规定

关于贯彻执行住宅采暖室内空气温度测量方法的若干规定

关于贯彻执行住宅采暖室内空气温度测量方法的若干规定贯彻执行住宅采暖室内空气温度测量方法是为了确保住宅采暖系统的运行安全、合理和高效。

以下是关于贯彻执行住宅采暖室内空气温度测量方法的一些规定:1.温度测量设备的选择:在选择温度测量设备时,应注意设备的准确度、稳定性和适应性。

应优先选择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设备,并建议使用电子式温度计进行室内空气温度的测量。

2.温度测量位置的选择:应选择室内温度分布均匀的区域作为测量位置,并避免选取受到直接阳光照射、电磁场干扰或风口风向影响的位置。

3.测量周期的确定:测量周期可以根据住宅采暖系统的设计要求和实际情况来确定。

一般情况下,在采暖系统运行期间,每天至少测量一次室内空气温度,以确保温度的稳定性和准确性。

4.测量时间的选择:室内空气温度的测量应在住宅采暖系统运行至稳定状态后进行。

因此,在新建住宅采暖系统投入使用或修缮后重新启用时,应等待一段时间使采暖系统达到稳定状态后再进行测量。

5.温度测量数据的记录和保存:室内空气温度测量数据应进行记录和保存,以备查阅和分析。

记录应包括测量时间、测量位置、测量数值等信息。

6.温度测量结果的分析和评估:对于温度测量结果,应进行适当的分析和评估。

如果温度偏离了设计要求的范围,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调整和处理。

7.定期维护和校准:温度测量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校准,以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维护和校准应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或相应的标准进行。

8.温度测量数据的报告和公示:温度测量数据可以通过报告和公示的方式进行发布。

通过报告和公示,可以提高住户对室内温度状况的了解和监督,促进住宅采暖系统运行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9.违规处理措施:对于严重违反测量方法规定的行为,可以视情况采取相应的违规处理措施。

违规处理措施包括警告、罚款、责令限期整改等。

以上是关于贯彻执行住宅采暖室内空气温度测量方法的若干规定。

在住宅采暖系统运行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温度测量,有助于确保住宅温暖舒适、安全可靠。

建筑物室内空气质量调查指南

建筑物室内空气质量调查指南

建筑物室内空气质量调查指南建筑物室内空气质量对人们的健康和舒适度有着重要影响。

为了确保人们在室内能够呼吸到清新无害的空气,进行室内空气质量调查是必要的。

本指南将介绍室内空气质量调查的步骤和方法,帮助您全面了解和解决潜在的室内空气污染问题。

第一步:调查目标在进行室内空气质量调查之前,需要明确调查的目标。

常见的目标包括评估室内空气中的有害物质含量、检测室内空气中是否存在气味、评估空气流通和通风系统的效果等。

明确目标有助于确定调查的重点和方法。

第二步:测量温度和湿度温度和湿度是影响室内空气质量的关键因素之一。

通过测量温度和湿度,可以评估室内空气的舒适度,并帮助判断是否存在潜在的问题。

常见的测量方法是使用温湿度计进行实时监测,并将测量结果记录下来。

第三步:检测有害物质有害物质是造成室内空气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

常见的有害物质包括甲醛、苯、二氧化碳等。

可以通过室内空气质量检测仪器进行采样和分析,以确定有害物质的浓度是否超过安全标准。

在检测过程中,需要按照仪器使用说明进行正确操作,并保证样本的代表性和准确性。

第四步:评估室内通风系统室内通风系统是保证室内空气质量的重要设施之一。

对通风系统进行评估可以判断其是否正常工作,并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

评估通风系统时,可以观察排风口是否通畅,检查排风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并检测室内外空气流量差异。

第五步:调查室内气味一些气味可能是室内空气质量问题的指示器。

通过对室内的气味进行调查,可以初步判断是否存在空气污染问题。

在调查气味时,应注意区分室内外气味来源,并排除可能干扰调查结果的其他因素。

第六步:评估调查结果在完成调查后,需要对收集到的数据和观察结果进行综合评估。

根据评估结果,可以确定室内空气质量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改善空气质量。

评估结果应以清晰简洁的报告形式呈现,包括调查过程、数据分析和建议措施等内容。

结论室内空气质量调查是确保建筑物内部环境健康与舒适的重要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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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91.020
P 04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 11/T 745—2019
代替DB11/T 745-2010
采暖住宅室内空气温度测量方法
Measurement method of air temperature in heating houses
2019 -03-27发布2019 -07-01实施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术语和定义 (1)
3 测量方法一 (1)
3.1 适用范围 (1)
3.2 测量仪器技术要求 (1)
3.3 测量条件 (2)
3.4 测量点确定 (2)
3.5 测量值读取 (2)
4 测量方法二 (2)
4.1 适用范围 (2)
4.2 测量仪器技术要求 (3)
4.3 测量条件 (3)
4.4 测量点确定及测量值读取 (3)
5 数据处理 (3)
5.1 单点测量数据处理 (3)
5.2 多点测量数据处理 (3)
5.3 测量结果的修约 (4)
6 测量记录与报告 (4)
附录A(资料性附录)室内空气温度测量点选择示意图 (5)
附录B(资料性附录)室内空气温度测量记录参考格式 (6)
附录C(资料性附录)室内空气温度测量报告参考格式 (9)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中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DB11/T 745—2010《住宅采暖室内空气温度测量方法》,与DB11/T 745—2010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见2);
——修改了两种测量方法(见3和4,2010年版的5.1和5.2);
——修改了测温仪器所需温度修正值的特定温度点(见表1,2010年版的3.1);
——修改了“测量仪器技术要求”(见3.2和4.2,2010年版的3);
——修改了“测量条件”(见3.3和4.3,2010年版的4);
本标准由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第一检测所、北京市特种设备
检测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史去非、吴健、余颖、王颖、窦萌、郑蕊、张曦雯、郭芳、任禹菲、李志强、裴立宁、崔莉霞、李海南、张诚、刘柯、李宁、郑京、陈辉、李文春。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B11/T 745—2010。

采暖住宅室内空气温度测量方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采暖住宅室内空气温度测量的测量方法、数据处理以及测量记录与报告的相关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采暖住宅室内的空气温度测量。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室内温度测量器具indoor temperature measuring instruments
对采暖住宅室内空气温度进行测量的计量器具,包括数字温度计、温度巡回检测仪、多通道温度采集系统、远传温度监测器等。

2.2
修正值correction
修正值是用代数方法与未修正测量结果相加,得到最终测量结果。

修正值通常由测温仪器的溯源证书中获得。

3 测量方法一
3.1 适用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检测机构对室内空气温度的测量。

3.2 测量仪器技术要求
3.2.1 测量仪器的用途及技术要求如表1所示。

表1 测量仪器及技术要求
仪器名称用途技术要求备注
测量范围应覆盖0℃~50℃;证书中应包括14℃、15℃、18℃室内温度测量器
具室内空气温度单点、多点测量
最大允许误差不超过±
0.5℃;分辨力应优于(含)
的修正值;
多点温度测量仪器不宜少于 5 通
0.1℃道
DB11/T 745—2019
表1 测量仪器及技术要求(续)
仪器名称用途技术要求备注
计时设备计时最小分度值应不大于1s ——
量程应不小于10m;分度值应
测长仪器确定房间内测量点位置不大于1mm;准确度应优于——
(含)二级
3.2.2 测量仪器应按照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的要求定期进行计量检定或校准,并保证检定、校准证书
持续有效,校准周期不应超过两年。

3.2.3 室内温度测量器具应进行整机检定或校准。

3.3 测量条件
3.3.1 供热采暖设施应正常运行。

3.3.2 测量前应关闭户门和外窗30min以上,并保持至测量结束。

3.3.3 测量时温度传感器应避免阳光直射或其它冷、热源干扰。

3.3.4 读数时应避免人员走动。

3.3.5 测量时应记录室内环境状态,并附示意图。

3.4 测量点确定
3.4.1 房间使用面积不大于16m2时,应进行室内空气温度单点测量,测量点应选择距离外墙内表面不小于1.5m,距离内墙表面不小于1.0m,距离地面正上方1.4m范围内的代表性位置作为测量点。

3.4.2 房间使用面积大于16m
2时,应进行室内空气温度多点测量,测量点的选择应在3.4.1所确定范围内均匀选取5点作为测量点。

3.4.3 如被测房间使用面积过小,无法按3.4.1确定测量点位置时,应选取房间的几何中心作为测量点。

3.4.4 不规则房间测温位置的选择,宜选房间中心位置。

3.4.5 室内空气温度测量点选择示意图,参见附录A。

3.5 测量值读取
3.5.1 单点测量
将室内温度测量器具的传感器放置在3.4.1确定的测量点上,使室内温度测量器具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显示值在10min内变化不大于0.2℃时开始读数,每分钟读数一次,共计3次。

3.5.2 多点测量
将室内温度测量器具的传感器放置在3.4.2确定的5个测量点上,使室内温度测量器具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显示值在10min内变化不超过0.2℃时开始读数,每分钟内5个测量点各读数一次,共计3次。

4 测量方法二
4.1 适用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供热单位对采暖住宅室内空气温度的入户日常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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