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二十三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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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铭暄《刑法学》(第7版)配套题库【章节题库】 第二十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圣才出品】

高铭暄《刑法学》(第7版)配套题库【章节题库】 第二十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圣才出品】

第二十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一、概念题1.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武大2014年研;上海大学2003年研)答: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的行为。

本罪的构成要件是:①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市场管理制度和广大用户、消费者的合法权益;②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的行为;③本罪的主体是从事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属于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法定年龄、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④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生产、销售的是伪劣产品而仍然予以生产或者销售。

2.生产、销售假药罪与生产、销售劣药罪(武大2004年研)答:(1)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

本罪的构成要件是:①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和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②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③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④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2)生产、销售劣药罪,是指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

本罪是实害犯,行为人除实施生产、销售劣药的行为之一,还必须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始构成本罪。

(3)生产销售假药罪与生产销售劣药罪均属于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破坏,但是二者也是存在区别的:①生产销售假药罪属于危险犯,构成本罪不再要求具有“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要件,而只要实行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就够了;生产销售劣药罪属于结果犯,即行为人不仅要实施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而且必须对人体的健康造成严重的危害。

②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犯罪对象限于假药。

所谓假药,是指依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刑法第二十三章

刑法第二十三章

第二十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罪1 概念:指违反国家经济管理法规(一般是行政法规,为行政犯),在市场经济运行或经济管理活动中进行非法经济活动,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行为。

自然人和单位均可以成为犯罪的主体,但单位犯罪必须有法律规定的才可以构成。

一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1 概念: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行为。

2 构成要件:(1)客体:市场监管和管理秩序以及消费者广大用户的合法权益。

【产品不包括建设工程;且必须有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冒充合格、掺杂掺假行为之一】理解:四种行为在司法实践中也没有区分的必要,处于交叉关系;(2)客观方面:生产销售五万元以上的行为理解:五万元是罪与非罪的标准,而不是区分既遂与未遂的标准。

如生产者生产了(未售)十万元的伪劣产品或销售了不满五万元的伪劣产品的认定——司法解释规定“未销售额【已合格产品价格还是以出售价格规定?】为140条规定的3倍以上,以犯罪未遂认定”(3)本罪主体: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生产者与销售者。

理解:不要求生产者有合法销售、合法经营的许可证;如果明知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者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或运输、仓储保管、邮寄等便利条件的,以共犯论处。

“明知”即“应该知道”。

3 本罪认定:为选择性罪名。

(1)生产同时销售的——自己:定一罪;自己同时帮别人——数罪;(2)假冒他人商标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牵连犯。

(3)与诈骗罪的区别:客体:本罪——国家市场管理制度;诈骗——财产权;客观方面:本罪——四种行为之一;诈骗——虚构事实,不存在商品交易,谋取利益;目的:本罪——非法牟利;诈骗——非法占有对方的财产二走私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1 海关的权力范围:(1)收税;(2)控制进出口货物的种类数量;(3)缉私;(4)查处违禁品2 走私武器、弹药罪:概念: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督,运输、携带、邮寄武器、弹药进出口国境的行为。

第二十三章 渎职罪

第二十三章  渎职罪

第二十三章渎职罪一、同步练习(一)填空题1.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的主体均为__________。

2.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的犯罪对象是__________,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级。

3.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的犯罪主体一般是__________,有时也可以是__________。

4.徇私枉法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__________,即具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责的工作人员。

5.私放在押人员罪的主体只能是___________,其犯罪对象是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者_____________。

6.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是指负责办理、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对是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行为。

7.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是指对为负有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情节严重的行为。

8.商检徇私舞弊罪,是指国家、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的行为。

9.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10.我国刑法规定,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以酌情处罚。

(二)单项选择题1.玩忽职守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

A.直接故意B.间接故意C.故意过失D.过失2.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行为。

A.严重不负责任B.不负责任C.徇私舞弊D.滥用职权3.税务稽查员甲发现A公司欠税80万元,便私下与 A公司有关人员联系,要求对方汇10万元到自己存折上以了结此事。

A公司将10万元汇到甲的存折上以后,甲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A公司免交80万元税款办理了手续。

对甲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A.认定为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从重处罚B.认定为受贿罪,从重处罚C.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与受贿罪形成牵连犯,从一重罪处罚D.认定为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与受贿罪,实行并罚4.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情节严重的,应当如何处理()A.构成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共犯 B.构成玩忽职守罪C.构成滥用职权罪 D.构成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5.甲某晚将一女青年骗到家中强奸以后将女青年杀死。

刑法 第二十三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妨害国边境管理罪 讲义

刑法 第二十三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妨害国边境管理罪 讲义

刑法第三节妨害国边境管理罪一、一罪与数罪问题:(一一罪:在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过程中,以下情形应当通过升格法定刑的方式处罚,不需要数罪并罚:1.造成被组织人、被运送人重伤、死亡的(是指方法不当、手段不当致人重伤、死亡。

2.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被运送人人身自由的。

3.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

(二数罪:在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过程中,有下列行为的,应当数罪并罚:1.对被组织人、被运送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的。

2.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

二、牵连犯问题实施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同时构成骗取出境证件罪、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出售出入境证件罪、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关于强奸罪及相关犯罪的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7/二/12A.甲欲强奸某妇女遭到激烈反抗,一怒之下卡住该妇女喉咙,致其死亡后实施奸淫行为。

甲的行为构成强奸罪的结果加重犯B.乙为迫使妇女王某卖淫而将王某强奸,对乙的行为应以强奸罪与强迫卖淫罪实行数罪并罚C.丙在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过程中,强奸了被组织的妇女李某。

丙的行为虽然触犯了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与强奸罪,但只能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定罪量刑D.丁在拐卖妇女的过程中,强行奸淫了该妇女。

丁的行为虽然触犯了拐卖妇女罪与强奸罪,但根据刑法规定,只能以拐卖妇女罪定罪量刑【答案】D第四节妨害文物管理罪一、故意损毁文物罪、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不得定为故意毁坏财物,对象不同,适用特别罪名优于一般罪名的原则。

二、倒卖文物:必须以牟利为目的。

三、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必须既有“盗”的因素,又有“掘”的因素。

对象是未经发掘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

第五节危害公共卫生罪一、非法组织卖血罪、强迫卖血罪:对他人造成伤害的,转定故意伤害罪。

二、医疗事故罪与非法行医罪的区别:(一主体不同:前者是有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后者是没有医生执业资格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修正,含1-7修正案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修正,含1-7修正案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订)(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1997年3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三号公布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一编总则第一章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第二章犯罪第一节犯罪和刑事责任第二节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第三节共同犯罪第四节单位犯罪第三章刑罚第一节刑罚的种类第二节管制第三节拘役第四节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第五节死刑第六节罚金第七节剥夺政治权利第八节没收财产第四章刑罚的具体运用第一节量刑第二节累犯第三节自首和立功第四节数罪并罚第五节缓刑第六节减刑第七节假释第八节时效第五章其他规定第二编分则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第一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第二节走私罪第三节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第四节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第五节金融诈骗罪第六节危害税收征管罪第七节侵犯知识产权罪第八节扰乱市场秩序罪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五章侵犯财产罪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罪第二节妨害司法罪第三节妨害国(边)境管理罪第四节妨害文物管理罪第五节危害公共卫生罪第六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第七节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第八节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第九节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第七章危害国防利益罪第八章贪污贿赂罪第九章渎职罪第十章军人违反职责罪附则附则第一编总则第一章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第一条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根据宪法,结合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刑法学课程课件第二十三章第四节-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刑法学课程课件第二十三章第四节-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买伪造的货币,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伪 造的货币换取真货币的行为。
❖ 本罪的主体必须是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工作 人员。
❖ 客观方面表现为2种情况:
❖ 一是购买伪造的货币;
❖ 二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伪造的货币换取真 货币。
❖ 本罪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 本罪中购买假币的行为,与前一犯罪中购买假 币的行为的区别:
❖ 本罪主体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 人员。
❖ 客观方面必须符合3个条件:
❖ (1)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 (2)必须实施了下列三种行为之一:
❖ 一是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自己的亲友进行 经营;
❖ 二是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 管理的单位采购商品,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的 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销售商品;
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 的行为。 犯罪对象是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 财务会计报告。
刑事责任
❖ 根据修正后的刑法第162条之一的规定,犯本 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 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本 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 处罚。
第四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 管理秩序罪
❖ 一、虚报注册资本罪
❖ 虚报注册资本罪,是指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
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骗诈手段虚报注册 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 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 严重情节的行为。 ❖ 本罪客观方面3个条件:
❖ (1)申请公司登记时,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 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
❖ 一、伪造货币罪 ❖ (一)伪造货币罪的概念和构成

刑法学-第二十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刑法学-第二十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二十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 济秩序罪
第一节、概述
(一)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二)走私罪 (三)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四)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五)金融诈骗罪 (六)危害税收征管罪 (七)侵犯知识产权罪 (八)扰乱市场秩序罪
第二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一、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二、生产、销售假药罪 三、生产、销售劣药罪 四、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 五、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六、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疗器材罪 七、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 八、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 九、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
一男子因涉嫌销售假烟庭上受审,庭审中,男子突然抱头 痛哭。3月18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 涉嫌销售伪劣产品案。
被告人王俊峰因涉嫌销售伪劣香烟被公诉至法院。
庭审中,被告人王俊峰说:“我知道卖假烟违法,可
不知道有多严重,我认罪。”当他转过头看向旁听席的家
人时,突然低头痛哭。他说:“我对不起家人,我错了。”
第五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一、伪造货币罪 犯罪对象为我国的货币和在我国自由兑换的流通中的外国
货币。 二、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 三、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 四、持有、使用假币罪 五、变造货币罪 六、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 七、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 八、高利转贷罪 九、骗取贷款罪 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十一、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
该油当作煤油在农村销售。王某、刘某、董某、林某等人
购买后点灯使用时,该“煤油”喷出发生燃烧,造成一人
轻伤、三人轻微伤和部分财产损失。案发后,经取样鉴定
为不合格的煤油,其不合格指标为闪点<7C0,而煤油合 格的标准为≥40C0。

刑法学第二十三章

刑法学第二十三章

目录
第 二 编 刑 法 各 论
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破 坏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秩 序 罪
(一) 概念 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 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 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 (二) 行为方式: 行为方式: 一种是以存款的名义吸收不特定人的存款; 一种是以存款的名义吸收不特定人的存款; 另一种是投资、 另一种是投资、集资入股等形式吸收公众存 即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 款,即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 (三)认定 本罪与集资诈骗罪的关键区别在于: 本罪与集资诈骗罪的关键区别在于:是否有非 法占有的目的
1.走私毒品的,属于毒品犯罪的内容, 1.走私毒品的,属于毒品犯罪的内容,不在走私犯罪 走私毒品的 之列;如果行为人既走私毒品,又走私其他物品的, 之列;如果行为人既走私毒品,又走私其他物品的, 数罪并罚。 数罪并罚。 2.以暴力 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以走私罪与277 以暴力、 277条 2.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以走私罪与277条 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罪,数罪并罚。 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罪,数罪并罚。 3.武装掩护走私的 武装掩护走私的, 3.武装掩护走私的,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本章重点问题】 本章重点问题】 1.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主要特征 . 2.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概念与特征 . 生产、 3.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概念与特征 . 走私普通货物、 4. 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的概念与特征 . 公司、 5. 伪造货币罪的概念和特征 . 6.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概念和特征 .
目录
第 二 编 刑 法 各 论
刑六对本节相关罪名的修改
破 坏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秩 序 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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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十三章2
第二节违反部队管理制度的犯罪
一、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第425条)
(一)概念
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是指指挥人员和值班人员、值勤人员擅离职守或者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二)特征
1、侵犯的客体为军队指挥、值班和值勤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上述人员擅离职守或者玩忽阵守,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擅离职守是指行为人擅自离开正在履行职责的岗位,如哨兵位等;玩忽职守是指行为人在履行职责岗位上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如值班人员酗酒或哨兵睡觉等。

行为人只需要具备其中一个行为,即构成本罪。

3、犯罪的主体为指挥人员、值班人员或值勤人员。

4、主观方面是过失或者间接故意。

二、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第426条)
(一)概念
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指挥人员或者值班、值勤人员
执行职务的行为。

(二)特征
1、侵犯的客体为军队指挥、值班、值勤的正常秩序。

本罪侵害的对象是正在执行职务的指挥人员、值班或者值勤人员,如正在哨位上值勤的哨兵,正在指挥部队作战、训练、施工等活动的军人等。

2、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指挥人员、值班或者值勤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

构成本罪,必须使用暴力、威胁方法。

3、犯罪主体为军人。

4、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

三、军人叛逃罪(第430条)
(一)概念
军人叛逃罪,是指军人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国家军事利益的行为。

(二)特征
1、侵犯的客体为国家国防安全利益。

2、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履行公务期间,撤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国家军事利益的行为。

叛逃就是指背叛逃国家逃往境外。

本罪的发生时间必须是在行为人履行公务期间。

3、犯罪主体为军人。

4、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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