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图规范
最新-地形图测量规范

地形图测量规范(资料来自工程测量规范中)第一节一般规定第4.1.1条测图的比例尺根据工程性质、设计阶段和规模大小,可按表4.1.1选用。
第4.1.2条地形的类别划分,应根据地面倾角(α)大小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地形图的基本等高距,应按表4.1.2选用。
第4.1.3条地形图的图式,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国家标准图式中没有规定的地物、地貌可自行补充,但应在技术报告书中注明。
第4.1.4条地形测量的区域类型,可划分为一般地区、城镇居住区、工矿区和水域。
第4.1.5条地形图图上地物点相对于邻近图根点的位置中误差,应符合表4.1.5的规定。
第4.1.6条等高线插求点对邻近图根点的高程中误差,应符合表4.1.6的规定。
第4.1.7条工矿区细部点位置和高程的中误差,应符合表4.1.7的规定。
第4.1.8条地形原图制作时,宜选用厚度为0.07~0.10mm,伸缩率小于0.2‰的聚酯薄膜。
第4.1.9条地形图的分幅,可采用矩形或正方形。
图幅的编号,宜采用图幅西南角坐标的千米数表示。
小测区可采用顺序编号;对于已施测过地形图的测区,亦可沿用原有的分幅和编号。
第4.1.10条图廓格网线绘制和控制点的展点误差,不应大于0.2mm。
图廓格网的对角线、图根点间的长度误差,不应大于0.3mm。
第4.1.11条每幅图应测出图廓外5mm,图幅的接边误差不应大于本规范表4.1.5和表4.1.6规定值的22倍,小于规定值时,可平均配赋;超过规定值时,应进行实地检查和修改。
第4.1.12条地形图应经过内业检查、实地的全面对照及实测检查,实测检查量不应少于测图工作量的10%。
第二节图根控制测量第4.2.1条图根点的精度,相对于邻近等级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不应大于图上0.1mm;高程的中误差,不应大于测图基本等高距的1/10。
第4.2.2条图根平面控制点的布设,可采用图根三角、图根导线、电磁波测距仪用极坐标或交会点等方法。
当在等级点下加密时,图根控制不宜超过2次附合。
测绘图件的规范要求与标准解读

测绘图件的规范要求与标准解读测绘是指通过对地球和其他天体的测量、计算和绘制等手段,来获取其几何形态、空间位置、地理分布等信息的科学与技术活动。
测绘图件则是测绘工程所产生的主要成果之一,它们起着记录、传递、展示和应用测绘信息的重要作用。
为了保证测绘图件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可读性等方面的要求,制定了一系列的测绘图件规范要求和标准。
本文旨在解读测绘图件的规范要求与标准,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测绘图件。
首先,测绘图件的规范要求包括图面规格、状况要求、内容要求和附注要求等方面。
图面规格是指测绘图件在尺寸、比例尺、图幅和图幅数等方面的要求。
例如,一般情况下,测绘图件的尺寸应为A1、A2、A3或A4等标准图纸尺寸;比例尺一般选择1:500、1:1000、1:2000等适当比例尺;图幅的选择应根据测绘区域的大小和地形复杂程度等因素进行合理确定。
状况要求是指测绘图件在整体布局、图像清晰度、图样标注等方面的要求。
测绘图件应具备整齐、美观、清晰、准确的特点,各项信息应有序排列、无重叠、无错乱、无模糊等问题。
内容要求是指测绘图件所体现的地理现象、地理要素和测绘信息等内容应符合实际,并通过合理的符号、线型和色彩等方式进行有效表达和表示。
附注要求是指测绘图件中的附加文本和注解应详细、准确、规范,有助于读者理解和使用图件。
其次,测绘图件的标准对图件中的各种要素和信息进行了详细而全面的解读和规定。
其中,线型标准是测绘图件中重要的标准之一,它规定了不同类型线型的名称、含义和使用方法。
例如,实线一般用于表示界线、轮廓线和明显界限;虚线一般用于表示隐藏线、断续线和虚拟线;点线一般用于表示填色边界、轴向和间断线等。
符号标准是指在测绘图件中使用的各种符号和图形的规定。
符号标准通常包括点符号、线符号、面符号和箭头符号等,它们可以表示不同的地理要素、地貌特征和测绘信息。
颜色标准是指在测绘图件中使用的颜色的规定。
颜色标准可以根据不同的用途和要求,选择适当的颜色进行标注和填充。
测绘图件编制规范的要求和标准

测绘图件编制规范的要求和标准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发展需求的增加,测绘工作也日益得到重视和推动。
测绘图件作为测绘工作的核心产物,在各个领域的应用频繁而广泛。
为了保证测绘图件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确保其能够为工程建设和规划提供有效的支持,编制测绘图件时必须遵循一定的规范要求和标准。
首先,测绘图件的编制需要满足规范要求。
规范要求包括技术标准、程序流程等方面。
在技术标准方面,测绘图件要具备一定的精度和尺度要求。
根据具体的测绘任务和应用场景,确定相应的技术标准,例如,道路测绘图件需要满足车辆通行的要求,房屋测绘图件需要满足建筑设计和施工的需求。
在程序流程方面,测绘图件的编制需要按照一定的工作流程进行,确保每个环节的准确无误。
一般包括测量、作图、质量控制等流程,每个流程都有相应的要求和标准。
其次,测绘图件的编制需要遵循统一的标准。
标准是对测绘工作进行统一规范的指导文件。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发展需求,制定了一系列的测绘标准。
这些标准包括测绘数据格式、图件设计要求、测绘成果报告规范等。
例如,测绘数据格式标准规定了测绘数据的组织形式和数据存储格式,图件设计要求标准规定了测绘图件的版面设计、图例说明、文字标注等规范要求,测绘成果报告规范标准规定了测绘成果报告的内容和格式。
这些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提高测绘图件的质量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测绘图件的编制还需要考虑其应用场景和使用者的需求。
不同的工程建设和规划项目对测绘图件的要求不尽相同。
在编制测绘图件时,需充分了解和分析具体的应用场景和使用者的需求,确保测绘图件能够满足实际使用的要求。
例如,道路工程建设需要的道路测绘图件要包括道路的纵横断面、边坡等详细信息,土地规划项目需要的土地利用图要详细标注各个用地功能区域。
根据应用需求的不同,测绘图件的内容和形式也会有所差异。
此外,编制测绘图件时还需要注意数据准确性和版面美观性的统一。
数据准确性是测绘图件的基本要求,决定了其使用价值。
地形图测绘规范

地形图测绘规范地形图是反映地球表面地形特征的专业测绘成果,是人们对地球表面地势、地貌、地物分布等特征的直观呈现。
地形图的编制需要遵循一定的测绘规范,以保证地形图的准确性和实用性。
下面是地形图测绘规范的一些要点,共计1000字。
一、地形测绘规范的基本原则1. 准确性原则:地形图应准确反映地球表面地形特征,包括高程、坡度、坡向等信息。
2. 完备性原则:地形图应包含目标区域内所有重要的地形特征,如山脉、河流、湖泊、森林等。
3. 统一性原则:地形图的编制应遵循统一的坐标系统和符号规定,以确保不同地区的地形图之间的连续性和对比性。
4. 实用性原则:地形图应满足用户的实际需求,提供直观、易懂的地形信息。
二、地形测绘数据的采集和处理1. 高程数据的采集:高程数据是地形图的重要组成部分,应通过地面控制点的实地测量、卫星测高等手段获取,以确保高程数据的准确性。
2. 坡度和坡向数据的计算:根据高程数据,可以计算出各点的坡度和坡向,以表示地形的陡缓和走向。
3. 地物分布数据的采集:地物分布是地形图的重要内容之一,可以通过航空遥感、卫星影像、GPS测量等手段获取,以确保地物分布数据的准确性和完备性。
4. 地形数据的处理:对采集到的地形数据进行预处理,包括数据的筛选、分类、修正等,以消除异常值和噪声,提高地形数据的精度和可靠性。
三、地形图的编制要求1. 地图投影和坐标系:地形图应采用合适的地图投影和坐标系,以保证地图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2. 地图比例尺:地形图的比例尺应根据目标区域的大小和特点确定,一般不小于1:10,000,以保证地图的细节和清晰度。
3. 符号规定:地形图的符号应遵循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以确保地图的一致性和易读性,同时可以根据目标区域的特点进行适当调整。
4. 图例和注释:地形图应配备清晰明确的图例和注释,以帮助用户理解地图内容和使用方法。
四、地形图的制作和发布1. 制作软件和设备:地形图的制作应使用专业的地图制作软件和设备,以保证地图的质量和效率。
测绘技术中的测绘图件绘制规范要点

测绘技术中的测绘图件绘制规范要点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测绘技术在各个领域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测绘图件作为测绘成果的表现形式,其绘制规范对于保证测绘成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测绘技术中的测绘图件绘制规范要点,从基本要求、符号规定和图件设计三个方面进行论述。
一、基本要求在测绘图件的绘制过程中,有一些基本的要求是必须遵守的。
首先是图幅大小的确定。
不同的测绘需求决定了不同的图幅尺寸,一般常见的有1:2000、1:5000、1:10000等比例尺。
其次是图件的整体布局,包括标题、比例尺和图例等元素的合理安排。
此外,图件的绘制要保证清晰、美观,字迹整洁,以方便用户阅读和使用。
二、符号规定符号是测绘图件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合理的符号规定能够确保图件的准确性和可读性。
在绘制测绘图件时,需要使用一系列符号来表示各种要素和信息。
例如,在地形图中,常见的符号包括高程点、水体、道路和建筑物等。
而在地籍图中,符号则用于表示界址点、地块和地籍边界等要素。
为了保证不同测绘图件之间的统一性,测绘业界常常使用国家测绘符号标准,如《测绘图件符号》等文件。
在绘制过程中,需要按照符号标准选择合适的符号,并正确地绘制出来。
三、图件设计图件设计是测绘图件中最具创意和技巧性的一环。
合理的图件设计能够突出重点,提高图件的效果和表达能力。
在图件设计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是选择适当的视角。
根据测绘要求,确定观察点和观察方向,选择最佳的视角进行绘制。
其次是注重比例的准确性。
图件中的要素和信息要按照比例进行绘制,以保持真实的尺度关系。
同时,要注意线条的柔和和颜色的协调,以保证图件的一致性和整体感。
此外,对于大比例尺的图件,要注重细节的表达,如道路线型和建筑物轮廓的绘制等。
最后,要合理放置和标注文字,以便查阅和理解。
文字要标明图上要素的名称和相关特征,字体要清晰可辨,字号大小要适宜。
综上所述,测绘技术中的测绘图件绘制规范要点包括基本要求、符号规定和图件设计。
1-500数字测图规范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1:500数字测图规范篇一:大比例尺数字测图的技术规范大比例尺数字测图的技术设计大比例尺测图是指1:500~5000比例尺测图,而1:10000~1:50000比例尺测图目前多采用航测法成图。
小于1:50000的小比例尺图,是根据较大比例尺及各种资料编制而成的。
大比例尺除测绘地形图以外,还有地籍图、房产图和地下管线图等,它们的基本测绘方法是相同的,并且有本地统一的平面坐标系统、高程系统和图幅分幅方法。
技术设计是数字测图最基本的工作,它是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规程)及数字图的用途、用户的要求、本单位的仪器设备状况等对数字测图工作进行具体设计。
因此,在测图开始前,应编写技术设计书,拟定作业计划,以保证测量工作在技术上合理、可靠,经济上人力、物力,有计划、有步骤的展开工作。
一、数字测图技术设计的依据数字测图方案,一般是依据测量任务书提出的数字测图的目的,精度、控制点密度、提交的成果和经济指标等,结合规范(规程)规定和本单位的仪器设备、技术人员状况,通过现场踏勘,具体确定加密控制方案、数字测图的方式、野外数字采集的方法以及时间。
人员安排等内容。
数字测图技术设计的主要依据是国家现行的有关测量规范(规程)和测量任务书。
1.测量规范(规程)数字测图测量规范(规程)是国家测绘管理部门或行业部门制定的技术法规,目前数字测图技术设计依据的规范(规程)有:《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1:500、1:1000、1:2000外业数字测图技术规程》《1:500、1:1000、1:2000地形图数字化规范》;《1:500、1:1000、1:2000地形图要素分类与代码》;《工程测量规范》《城市测量规范》《房产测量规范》2.测量任务书测量任务书或测量合同是测量施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合同甲方下达的技术要求文件。
这种技术文件是指令性的,它包含工程项目或编号、设计阶级及测量目的、测区范围(附图)及工作量、对测量工作的主要技术要求和特殊要求以及上交资料的种类和时间等内容。
测绘图纸编制要求和绘制规范详解

测绘图纸编制要求和绘制规范详解近年来,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测绘工作也日益得到重视和推动。
测绘图纸编制是测绘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对测绘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详细介绍测绘图纸的编制要求和绘制规范。
I. 测绘图纸编制要求1. 精确的地理位置标注:在编制测绘图纸时,首先要确保地理位置的准确标注。
这包括使用准确的坐标系和地理位置信息,以及在图面上标明关键地点和边界线。
2. 完整的地貌特征描述:测绘图纸应当基于实地测量的结果,准确地反映出地球表面的地貌特征。
这包括河流、山脉、湖泊等地理要素的位置和形态,以及地势高低的变化。
3. 准确的测量数据记录:测绘图纸的编制必须建立在准确的测量数据记录之上。
测量数据应当详实、全面,并使用适当的标识符进行标注。
同时,应当注意确保数据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4. 符号和标识的规范使用:在绘制测绘图纸时,符号和标识的规范使用是十分重要的。
合理、准确、简洁的符号和标识可以提供给用户更直观的信息,方便理解和使用。
5. 原始记录的保存和备份:测绘图纸的编制过程中,原始测量记录的保存和备份至关重要。
这可以为后续的数据验证和处理提供可靠的依据,同时也方便了后续的图纸修订和更新。
II. 绘制规范详解1. 图纸的纸张选择:选择适当的图纸纸张是绘制规范的基础。
通常情况下,选择A0、A1、A2等较大尺寸的图纸可以提供更清晰、详细的图面展示。
2. 基准坐标系统的选用:在绘制测绘图纸时,应当选择合适的基准坐标系统。
这取决于工程的特性和需求。
常见的坐标系统有经纬度坐标、高斯坐标等。
3. 图面的比例尺选择:比例尺的选择应当根据图纸的用途和内容进行调整。
通常情况下,较为常用的比例尺有1:500、1:1000、1:2000等。
4. 图面要素的绘制:在绘制图面要素时,应当遵循相应的符号和标识规范。
这包括道路、建筑物、土地利用、水体等地理要素的绘制,以及符号的选择和标识的使用。
5. 文字及注释的添加:图纸的文字和注释应当清晰可读。
测图规范

1:500、1:1000、1:2000地形图测量规范1.地形图的规格1.1平面坐标系统平面控制坐标系统的选择应在满足测区内投影长度变形值不大于2.5cm/km的要求下作下列选择:a).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3度带平面直角坐标系统;b)采用高斯正形投影任意带平面直角坐标系统,投影面可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测区抵偿高程面或测区平均高程面。
面积小于25k㎡的测区,可不经投影采用平面直角坐标系统在平面上直接进行计算。
1.2高程系统宜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当远离国家水准点时也可采用独立高程系统,但应尽量与国家高程基准联测。
1.3分幅及编号a)采用正方形或矩形,其规格为50cm×50cm或40cm×50cm。
b)号以图廓西南角坐标公里数为单位编号,X在前,Y在后,中间用短线连接。
c)带壮测区或小面积测区,可按测区统一顺进形编号。
1.4地形类别划分平面:地面倾斜角在2度以下的地区;丘陵地:地面倾斜角在2~6度之间的地区;山地:地面倾斜角在6~25度之间的地区;高山地:地面倾斜角在25度以上的地区。
1.5基本等高线根据地形类别和用图的需要按下表规定选用:执行GB/T7929----1995《1:500、1:1000、1:2000地行图图式》的规定。
2.地形图的精度2.1地物点的平面位置中误差图上地物点相对于邻近图根点的平面中误差不应超过下表的规定:2.2高程注记点的高程中误差2.3高线的高程中误差等高线插求点相对于邻近图根点的高程中误差不应超过下表的规定:2.4对隐蔽地区用图的精度要求隐蔽地区的平面和高程中误差可放宽1/2。
2.5对专用图的精度要求对于精度要求较低的专用地形图,其平面和高程中误差可放宽1/2,但基本控制的施测精度不变。
2.6最大误差的规定本规范以中误差作为衡量精度的标准,中误差的两倍值为最大误差。
3平面和高程控制点的精度、密度3.1基本控制点基本控制点的平面精度应满足测区最大比例尺测图和一般工程施工放样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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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1:1000、1:2000地形图测量规范1.地形图的规格1.1平面坐标系统平面控制坐标系统的选择应在满足测区内投影长度变形值不大于2.5cm/km的要求下作下列选择:a).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3度带平面直角坐标系统;b)采用高斯正形投影任意带平面直角坐标系统,投影面可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测区抵偿高程面或测区平均高程面。
面积小于25k㎡的测区,可不经投影采用平面直角坐标系统在平面上直接进行计算。
1.2高程系统宜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当远离国家水准点时也可采用独立高程系统,但应尽量与国家高程基准联测。
1.3分幅及编号a)采用正方形或矩形,其规格为50cm×50cm或40cm×50cm。
b)号以图廓西南角坐标公里数为单位编号,X在前,Y在后,中间用短线连接。
c)带壮测区或小面积测区,可按测区统一顺进形编号。
1.4地形类别划分平面:地面倾斜角在2度以下的地区;丘陵地:地面倾斜角在2~6度之间的地区;山地:地面倾斜角在6~25度之间的地区;高山地:地面倾斜角在25度以上的地区。
1.5基本等高线根据地形类别和用图的需要按下表规定选用:执行GB/T7929----1995《1:500、1:1000、1:2000地行图图式》的规定。
2.地形图的精度2.1地物点的平面位置中误差图上地物点相对于邻近图根点的平面中误差不应超过下表的规定:2.2高程注记点的高程中误差2.3高线的高程中误差等高线插求点相对于邻近图根点的高程中误差不应超过下表的规定:2.4对隐蔽地区用图的精度要求隐蔽地区的平面和高程中误差可放宽1/2。
2.5对专用图的精度要求对于精度要求较低的专用地形图,其平面和高程中误差可放宽1/2,但基本控制的施测精度不变。
2.6最大误差的规定本规范以中误差作为衡量精度的标准,中误差的两倍值为最大误差。
3平面和高程控制点的精度、密度3.1基本控制点基本控制点的平面精度应满足测区最大比例尺测图和一般工程施工放样的需要。
平面点位中误差,1:500测图区不得超过5cm,比例尺小于1:500的测图区不得超过10cm。
高程中误差相对于邻近水准点不得超过1/20基本等高距。
基本控制点的密度,应保持实地500mm左右的间隔有一个点。
当测图最大比例尺为1:1000时,其间隔可放宽至800mm。
3.2图根控制点图根点相对于起算点的平面中误差不超过图上0.1mm,相对于起算点的高程中误差不超过1/10基本等高距。
图根点是供测图用的点,其密度应以满足测图需要为原则,在一般地区,1:500测图每幅不少于8个点;1:1000不少于12个点;1:2000不少于15个点。
4.地形图测量4.1一般规定1地形图测量应充分利用区内的三角点、GPS网点、基本控制点和图根点。
因地形条件、通视等情况利用图根点设置测站,其密度仍不能满足测图要求时,可按需要增补少量的测站点。
测站点相对于邻近图根点的点位中误差不应大于图上0.3mm,高程中误差不应大于1/6基本等高距。
4.1.2对GB/T7929----1995图式没有规定的地形要素符号,可另做补充规定,但应在技术设计书里注明,并在图例中说明。
4.1.3高程注记依据地形类别其密度图上每100㎝²中应有8~20个点。
等高距为0.5m时高程注记至厘米,等高距为1米2米时注记至分米。
4.2测绘地形图地形图内应测绘测量控制点、居民地和垣栅、工矿建(构)筑物及其它设施、交通及附属设施、管线及附属设施、水系及附属设施、境界、地貌和土质、植被等地形要素,并对地形要素进行名称注记、说明注记、及数字注记。
1各级测量控制点均应展绘在原图板上并加注记,水准点按地物点精度测定平面位置,图上应表示。
4.2.2测绘居民地和垣栅。
居民地按实地轮廓测绘,房屋以墙基为准正确测绘出轮廓线,并注记建材质料和楼房层次,依据不同结构,不同建材质料,不同楼房层次等情况进行分割表示。
1:500、1:1000测图房屋一般不宗合,临时性建筑物可舍去;1:2000测图可适当综合取舍,居民区内的次要巷道图上宽度小于0.5mm的可不表示,天井、庭院在图上小于6mm²以下的可综合,房屋层次及建材质料根据需要注出。
建筑物、构筑物轮廓凸凹在图上小于0.5mm时可用直线连接。
道路通过散列式居民地不宜中断,按真实位置绘出。
城区街道以路沿线测出街道边缘线,无路沿线的按自然行成的边线表示。
街道中的安全岛、绿化带及街心花圆应绘出。
依比例尺表示的垣栅,准确测出基部轮廓并配置相应的符号。
不依比例尺的垣栅测绘出定位点、线并配置相应的符号。
街道的中心处、交叉处、转折及地面起伏变化处,重要房屋、建筑物基部转折处,庭院中,各单位的出入口等处择要测注高程点,垣栅的端点及转折处也择要测注高程点。
4.2.3工矿建筑物及其他设施的测绘包括矿山开采、勘探、工业、农业、科学、文教、卫生、体育设施和公共设施等,地形图上应正确表示。
依比例尺表示的应正确测绘出轮廓,配置相应的符号并根据产品的名称或设施的性质加注文字说明;不依比例尺表示的设施应正确测定定位点定位线的位置,并加注文字说明。
凡具有判定方位,确定位置,指示目标的设施应测注高程点,如井口、水塔、烟囱、打谷场、雷达站、水文站、岗亭、记念碑、钟楼、寺庙、地下建注物的出入口处等等。
4.2.4交通及附属设施的测绘。
地形图上应正确反映出道路的类别和等级,水运状况和航行标志。
正确处理好道路与道路、道路与河流、道路与附属设施、道路与其他地形要素之间的关系。
1:500、1:1000测图铁路依比例尺表示铁轨轨迹位置,1:2000测图测绘铁路中心位置用不依比例尺符号表示。
电气化铁路应测出电杆(铁塔)的位置。
火车站的建筑物按居民地要求测绘并加注名称。
车站的附属设施如站台、天桥、地道、信号机、车档、转车盘等均按实际位置测出。
公路按其技术等级分别用高速公路、等级公路(1~4级)、等外公路按实际状况测绘并注记技术等级代码。
国家干线还要注记国道线编号。
等级公路应注铺面宽和路基宽度。
道路稠密地区,小路可以适当取舍。
道路在同一水平高度相交时,中段低一级的道路符号,不在同一水平相交的道路交叉处应绘以桥梁或其他相应的地形符号。
道路的附属设施,涵洞、隧道、路堑、路堤、道路标志等均应测绘。
桥梁是联结铁路、公路、河运等交通的主要纽带,正确表示桥梁的性质、类别,按实地状况测绘出桥头、桥身的准确位置,并根据建筑结构、建材质料加注文字说明。
正确表示河流、湖泊、海域的水运情况。
码头、渡口、停泊场、航行标志、航行险区均应测绘。
对铁路、公路、大车路等道路图上每隔10cm~15cm及路面坡度变化处应测注高程点。
桥面、遂道、涵洞底部、路堑、路堤的顶部要测注高程,路堑、路堤亦要测注比高。
当高程注记与比高注记不易区分时,在比高数字前加“+”号。
4.2.5管线及附属设施的测绘。
正确测绘管线的实地定位点和走向特征,正确表示管线类别。
永久性的电力线、通信线及其电杆、电线架、铁塔均应实测位置。
电力线应区分高压线和低压线。
居民地内的电力线、通信线可不连线,但应在杆架处绘出连线方向。
地面和架空的管道均应表示,并主注记其类别。
地下管线根据用图需要决定表示与否,但入口处和检修井需表示。
管道附属设施应实测位置。
4.2.6水系及附属设施的绘制。
海岸、河流、湖泊、水库、运河、池塘、沟渠、泉、井及附属设施等均应测绘。
海岸线以平均大潮高潮所形成实际痕迹线为准,河流、湖泊、水库、塘等水涯线一般按测图时的水位为准。
高水界按用图需要表示。
溪流宽度在图上大于0.5mm 的用双线依比例尺表示,小于0.5mm的用单线表示;沟渠宽图上大于1MM(1:200测图大于0.5mm)的用双线依比例尺表示,小于1mm(1:200测图小于0.5MM)的用单线表示。
表示固定水流方向及潮流向。
水深和等深线按用图需要表示。
干出滩按其堆积物和海滨植被实际表示。
水利设施按实地状况、建筑结构、建材质料正确表示。
较大的河流、湖、水库,按需要施测水位点高程及注记施测日期。
河流交叉处、时令河的河床、渠的底部、堤坝的顶部及坡脚、干出滩、泉、井等要测注高程、瀑布、跌水测注比高。
4.2.7境界的测绘。
正确表示境界的类别、等级及准确位置。
行政区划界必须有相应等级政府部门的文件、文本作依据。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应表示,乡(镇)界接用图需要表示。
两级以上境界重合时,只绘高级境界符号,但须同时注出各级名称。
自然保护区按实地绘出界线并注记相应名称。
4.2.8地貌和土质利用等高线,配置地貌符号及高程注记表示。
当基本等高线不能正确表示地貌形态时加绘间曲线,不能用等高线表示的天然或人工地貌形态,许配置地貌符号及注记。
居民地中可以不绘等高线,但高程注记点应能显示出地面坡度的变化特征。
各种天然形成和人工修筑的坡、坎,其坡度在70o以上时表示为陡坎,在70o以下表示为斜坡。
斜坡在图上投影宽度小于2mm时亦表示为陡坎并测注比高,当比高小于1/2等高距时,可不表示。
梯田坎坡顶及坡脚在图上投影宽度大于2mm以上实测坡脚,小于2mm 测注比高,当比高小于1/2等高距时可不表示。
梯田坎较密若两坎间距在图上小于10mm时可适当取舍。
4.2.9植被。
应表示出植被的类别和分布范围。
地类界按实地分布范围测绘,在保持地类界特征前提下,对凹进和凸出部分图上小于5mm可适当综合,地类界与地面上有实物的线状符号(道路、河流、坡坎等)重合或接近平行且间隔小于2mm时地类界可省略不绘,当与境界、等高线、管线等符号重合时,地类界移位0.2mm绘出。
耕地须区分稻田、旱地、菜地及水生经济作物地。
以树种和作物名称区分园地类别并配置相应的符号。
林地在图上大于25cm2以上的需注记树名和平均树高,有方位作用和纪念意义的独立树要表示。
田埂宽度在图上大于1mm(1:500测图2mm)以上用双线表示。
在同一地段内生长多种植物时,图上配置符号(包括土质)不超过三种。
四角、田埂、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均须测注高程。
4.2.10注记。
地形图上应对行政区划、居民地、城市、工矿企业、山脉、河流、湖泊、交通等地理名称调查核实,正确注记。
注记使用的简化字应按国务院颁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图内使用的地方字应在图外注明其汉语拼音和读音。
注记使用的字体、字级、字向、字序形式接GB/T7929——1995的规定执行。
4.3图边测绘和接边4.3.1地形图应测出图廓线外5mm。
4.3.2地形图的接边只限于同比例尺同期测绘的地形图。
4.3.3接边限差不应大于本标准表2、表3、表4规定的平面,高程中误差的2√2倍。
接边时线状地物的拼接不得改变其真实形状及相关位置,地貌的拼接不得产生变形。
5.1 成果成图检查验收、上交5.1.1成果成图的检查验收按CH 1002—95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