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3、外商投资企业转内资变更登记表格及参考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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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的公司实收注册资本变更登记表

外商投资的公司实收注册资本变更登记表
外商投资的公司实收资本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序号文件名称说明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原件营业执照正副本ic卡电子版营业执照原件其他有关文件规范要求1本申请表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外商投资的公司实收资本变更登记
所需提交的文件
序号
文件名称
说明
1
《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原件
2
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原件
3
营业执照正副本、IC卡(电子版营业执照)
原件
4*
其他有关文件
规范要求
1、本申请表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未注明提交原件的,可以提交复印件,但需申请人盖章或签字。
3、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4、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第4项股东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还应当提交已办理其财产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单位:万元
原实收资本
申请变更实收资本
金额
币种:
金额
币种:
本期
实缴出资额
出资
时间
出资
时间
出资
方式
出资
方式
出资
来源
出资
来源
验资
机构
验资
机构

外资企业转内资企业登记提交的材料和要求

外资企业转内资企业登记提交的材料和要求
12、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及《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提交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出资人的指定文件。
13、企业住所证明
(涉及变更住所时提供)
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应当提交产权证复印件或者权属证明材料或者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同意使用的证明;属于租、借房屋的,还应提交租赁协议,租赁(借用)期限不得少于一年。
注:(1)以上文件中凡未注明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均应由申请改制企业加盖公章并注明“本件内容与原件一致”。(2)属于企业自拟格式的文件,均应采用A4纸规格并电脑打印。(3)除本表所提要求外,其他填写要求,按照登记机关提供的表格上的说明和要求执行。(4)申请材料的内容不得违反公司章程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否则,不予受理。(5)营业执照原则上由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亲自领取,如有特殊原因,其代理人可凭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委托书领取。(5)本表未尽事宜,请向注册大厅窗口咨询。
注:(1)企业应自缴销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2)以上文件中凡未注明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均应由企业加盖公章并注明“本件内容与原件一致”。(3)属于企业自拟格式的文件,均应采用A4纸规格并电脑打印。(4)除本表所提要求外,其他填写要求,按照登记机关提供的表格上的说明和要求执行。(5)申请材料的内容不得违反公司章程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否则,不予受理。(6)营业执照原则上由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亲自领取,如有特殊原因,其代理人可凭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委托书领取。(7)本表未尽事宜,请向注册大厅窗口咨询。
4、企业(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5、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注:(1)以上文件中凡未注明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均应由企业或公司加盖公章并注明“本件内容与原件一致”。(2)属于企业自拟格式的文件,均应采用A4纸规格并电脑打印。(3)除本表所提要求外,其他填写要求,按照登记机关提供的表格上的说明和要求执行。(4)本表未尽事宜,请向注册大厅窗口咨询。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的登记指南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的登记指南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的登记指南敬告:为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申请人应正确履行法定义务,故在办理内资企业与外商投资企业互转的登记之前,敬请详细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中所列提交文件未指明为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提交原件的,应提交由申请人注明内容“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供登记机关核对;申请人在填写表格和准备文件时应详细阅读有关法律法规和提交文件要求;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登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公司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申请方式申请企业登记,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提交申请:(一)直接到企业登记场所;(二)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

办理时限申请人直接到登记场所提交行政许可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当场作出登记决定,并在10个工作日内核发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证明;不能当场作出决定的,5日内作出审查决定。

外资企业转内资企业登记条件中国大陆投资者获得企业全部股权的。

应提交的文件(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拟变更为内资企业的申请报告;(2)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3)董事会(股东会)决议;(4)股权转让协议;(5)有关债权债务(含涉外税收)承继情况说明;(6)营业执照复印件。

(7)涉及登记事项变更的,应提交相应的材料;领取换发的营业执照时缴回原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外资企业转内资企业其分支机构的变更登记登记条件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原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应变更为内资企业的分支机构。

应提交的文件(1)隶属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营业单位设立登记申请书》;(2)企业/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外商投资变更登记申请书表格

外商投资变更登记申请书表格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我公司原登记注册的事项有变更,现依法申请办理变更登记,请予审核批准。

企业名称公司类别合资( ) 合作( ) 独资( )注册号码:工商企浙温字号法定代表人(签字):申请变更日期:年月日公司印章:公司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变更登记项目变更登记项目※凡不涉及变更的栏目,一律空白不必填写(此页由企业填写)登记主管机关核准事项※此页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填写。

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意见外商投资企业变理登记须知一、变更公司名称应提交的文件:1、变更登记申请书二份;2、名称登记表一份;3、董事会决议一份;4、验资报告一份;5、申请报告一份。

*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我局不受理名称登记。

二、变更公司住所应提交的文件:1、变更登记申请书二份;2、申请报告一份;3、董事会决议一份;4、住所使用证明一份;5、验资报告一份。

三、变更公司类别应提交的文件;1、变更登记申请书二份;2、审批机关批准证书副本原件一份,正本复印件一份、批复一份;3、董事会决议一份;4、修改合同、章程的协议书(独资公司提交新的章程)一份;5、验资报告一份;6、申请报告一份。

四、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应提交的文件:1、变更登记申请二份;2、董事会决议一份;3、验资报告一份;4、涉及增资和改变产品类别的应提交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同三款第2项);5、申请报告一份。

五、公司增加注册资要及投资总额应提交的文件:1、变更登记申请二份;2、审批机关批准文件(同三款第2项);3、验资报告一份;4、修改合同章程相应条款的协议书一份;5、董事会决议一份;6、申请报告一份。

六、变更董事会成员及正、副总经理应提交的文件:1、变更登记申请书二份;2、新任正、副董事长(含董事)由投资方出具的委派文件一份;3、变更正副总经理的董事会决议一份;4、上述中方人员的身份证明表一份;5、上述外籍人员应提交身份证明的复印件一份;6、验资报告一份;7、新的董事会成员名单一份。

外资转内资变更所需商务审批及工商登记文 件清单

外资转内资变更所需商务审批及工商登记文 件清单

外资转内资变更所需商务审批及工商登记
文件清单
一、商务部门审批提交要件规范
二、工商登记部门提交要件规范
说明:
1、商务审批要件与工商登记要件要分别提交。

2、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外资公司转为内资公司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3、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提交材料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4、以上提交文件应该为中文文本,如文件是外文文本,还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在两种文本之间加盖骑缝章。

5、提交材料涉及签署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中,外国(地区)法人和其他组织由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外国(地区)法人和其他组织印鉴(如有印鉴)。

6、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签字(请勿使用圆珠笔),字迹应清楚。

外资转内资

外资转内资

1、企业转制申请书(原件)2、董事会决议(原件)3、股权转让协议(原件)4、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副本复印件)(复印件)5、营业执照(复印件)6、高新技术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7、投资中方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复印件)此涉及税务局、外汇管理局、商务部、工商局及海关单位,以下仅针对前四项做一说明_各地操作大同小异,仅供参考-------------外资改制--申请外商投资企业改制为内资公司核准审批应提交的文件、证件(税务局):税务变更登记纳税人应提供资料1.工商营业执照及工商变更登记表复印件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原件(涉及变动的提供)3.业主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涉及变动的提供)4.场地使用证明:自有房屋的提供房屋产权证租赁房屋的提供租房协议和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无房屋产权证的提供情况说明无偿使用的提供无偿使用证明(地址)(涉及变动的提供)5.《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外资改制--申请外商投资企业改制为内资公司核准审批应提交的文件、证件(外汇管理局):外汇注销登记资本金账户的变更或注销:申请资本金账户变更和注销的外商投资企业,应向当地外汇局提出书面申请(账户基本情况、变更事项及其原因等),并持下列材料到当地外汇局办理:(1)外汇登记证原件(验后返还)(2)企业增资或减资应提供商务部门的批复文件、变更后的批准证书及工商变更登记证明(验原件或盖有原章的复印件,复印件留底);(3)企业如发生账户迁移,应提供能反映原外汇账户贷方累计出资情况及余额的对账单(验原件或盖有原章的复印件,复印件留底);(4)企业如以其外债转增资本,应提供外汇局出具的外债注销证明(验原件或盖有原章的复印件,复印件留底);(5)视情况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

在材料审核无误后,外汇局将为企业办理资本金账户的变更或注销。

法规依据:《境内外汇账户管理规定》《关于完善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外资改制--申请外商投资企业改制为内资公司核准审批应提交的文件、证件(商务局):1、企业申请(需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外商投资的公司备案登记表格及参考文书

外商投资的公司备案登记表格及参考文书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审批、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审批登记申请书》(原件2份,提交商务部门和工商部门)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原件提交工商部门)注:①申请人应自收到批准证书之日起30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注册手续。

②董事/监事/经理/联合管理委员会委员、分支机构、更换境外股东/发起人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财务负责人、联络员备案登记的无需提交。

3、公司权力机构依法作出的决议(原件2份,提交商务部门和工商部门)注:①根据《公司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做出的决议,决议的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应当一致。

对于外商投资的公司,还应当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②董事/监事/经理/联合管理委员会委员、分支机构、更换境外股东/发起人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财务负责人、联络员备案登记的无需提交。

4、公司投资各方签署的合同修改协议(原件提交商务部门)注:①外商独资企业无需提交合同修改协议;但两个以上境外投资者申办的外资企业应提交投资各方签署的合同修改协议。

属(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还应向工商部门提交公司合同修改协议。

②董事/监事/经理/联合管理委员会委员、分支机构、更换境外股东/发起人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财务负责人、联络员备案登记的无需提交。

5、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原件2份,提交商务部门和工商部门)注:董事/监事/经理/联合管理委员会委员、分支机构、更换境外股东/发起人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财务负责人、联络员备案登记的无需提交。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提交商务部门)注:企业住所、企业名称、投资者名称、董事/监事/经理/联合管理委员会委员、分支机构、更换境外股东/发起人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不涉及登记事项的章程修改、财务负责人、联络员变更(备案)审批的无需提交。

外商独资企业变更为内资公司应提交的文件

外商独资企业变更为内资公司应提交的文件

外商独资企业变更为内资公司应提交的文件第一篇:外商独资企业变更为内资公司应提交的文件外商独资企业变更为内资公司登记注册应提交的文件、证件外资并购重组—外商独资企业变更为内资公司核准审批应提交的文件、证件(商务局):1、企业申请(需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2、根据公司章程作出的或董事会决议或董事长决定(需全体董事签字或董事长签字)。

3、提前终止章程相应条款协议书(须投资方法人代表签字。

)4、转股协议书;(包括以下内容:1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国籍。

2转让股权的份额及其价格。

3转让股权交割期限方式。

4受让方根据企业合同、章程所享有的权力和承担的义务。

5违约责任。

6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7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8订立协议的时间、地点。

9转股各方签字盖章)。

注:转股协议书需经其他投资者签字或以其他书面方式认可。

5、新股东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

6、(需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公章)、及身份证复印件、验资报告复印件。

7、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文件。

外资并购重组—外商独资企业变更为内资公司登记注册应提交的文件、证件(工商局):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为内资公司应提交的文件、证件:1、《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内含《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表》、《变更后单位投资者(单位股东、发起人)名录》、《变更后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变更后投资者注册资本(注册资金、出资额)缴付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请根据不同变更事项填妥相应内容);2、《指定(委托)书》;3、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原章程的修正案;4、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5、董事会决议;6、股权转让协议;7、新股东会决议;8、新股东的资格证明;9、《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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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转内资变更审批、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审批登记申请书》(原件2份,提交商务部门和工商部门)2、原审批机关同意转内资的批准(决定)文件(原件,提交工商部门)注:营业期限已满转内资变更登记的不需提交。

3、公司权力机构依法作出的决议(原件、复印件各1份,提交商务部门和工商部门)注:根据《公司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做出关于转内资变更的决议,决议的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应当一致。

4、股权转让协议(原件、复印件各1份,提交商务部门和工商部门)5、税务、海关纳税手续的情况(原件2份,提交商务部门和工商部门)6、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提交工商部门)7、批准证书(原件,提交商务部门)8、《企业迁移登记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提交工商部门)9、其它有关文件(商务部门和工商部门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注:1、本提交材料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转内资变更,商务部门审批、工商部门登记。

2、提交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3、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4、提交的材料涉及投资者签字盖章的,投资者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投资者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在签名处盖上单位印章;签名不能用私章或签字章代替,签名应当用签字笔或墨水笔,不得与正文脱离单独另用纸签名(可加盖骑缝章)。

投资者为香港企业的,可以使用圆形、椭圆形或者条形印章(有权签字人签名),但必须前后一致。

5、公司法定代表人、有权签字人授权他人签署文件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有权签字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审批登记申请书注:1、本申请书适用于外商投资的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变更(备案),填写二份,一份报商务部门审批、一份报工商部门登记;2、只需对发生变动的事项,填写“项目”、“原记载事项”和“申请变更(备案)记载事项”栏目;3、变更(备案)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申请清算组备案的,由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最新整理投资者(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注:1、企业股东、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发生变更的填写。

2、此表不够填写的,可复印空表填写。

3、证件类型选择填入: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其他。

4、出资方式选择填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其他非货币财产。

.(联合管理委员会成员)信息注:1、此表应填写现任全部董事、监事、经理(联合管理委员会成员)信息。

2、此表不够填写的,可复印空表填写。

3、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箱仅限法定代表人填写。

(联合管理委员会成员)审查意见经审查,□选举□委派□聘任、、□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管理委员会委员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以下情况: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2、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3、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4、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5、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6、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7、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8、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审查人盖章(签字):注:1、“审查人”指选举、委派、聘任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股东会、董事会、投资人等签署。

2、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联合管理委员会成员)审查意见应按任职产生方式,分别出具审查意见,本审查意见书可复印填写。

财务负责人信息注:企业财务负责人发生变更的填写。

联络员信息注:1、企业联络员发生变更的填写。

2、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企业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

联络员应了解企业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被授权人:授权范围:授予(被授权人名称或姓名)代表(授权人名称或姓名)在中国境内接受企业审批登记机关法律文件送达,直至解除授权为止。

授权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1、境外股东变更、股东名称变更、被授权人、被授权人地址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签署新的《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及时向企业审批机关和登记机关备案。

被授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2、《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由外国投资者(授权人)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被授权人)签署。

被授权人可以是外国投资者设立的分支机构、拟设立的公司(被授权人为拟设立的公司的,公司设立后委托生效)或者其他境内有关单位或个人。

3、两个以上境外股东的,可复印空表填写,也可共同填写《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兹指定/委托办理企业变更(备案)审批、登记事宜,委托期限至年月日,委托行使下列权限:1、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2、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3、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4、同意□、不同意□领取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最新整理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审批登记归档信息设董事会的公司适用******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出席会议的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荆州市*****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在本公司办公室召开了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应到**人,实到**人,一致通过如下决议:一、同意变更公司股东。

同意股东****将持有的本公司**%股权转让给###。

转让后,股东****持有公司**%股权,###持有公司**%股权。

二、同意废止原章程,重新修订新章程,并经审批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全体董事签名:(公司盖章)*****年****月****日设执行董事的公司适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荆州市**********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于****年**月**日在本公司办公室作出如下决定:一、同意变更公司股东。

同意股东****将持有的本公司**%股权转让给###。

转让后,股东****持有公司**%股权,###持有公司**%股权。

二、同意废止原章程,重新修订新章程,并经审批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执行董事签名:(公司盖章)*****年****月****日股权转让协议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现签定本股权转让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协议双方1.1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1.2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第二条:协议签订地2.1 本协议签订地为:湖北荆州市第三条:转让标的及价款3.1 甲方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乙方;3.2 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股权的转让;3.3 甲乙双方一致确定上述股权转让的价款应以甲方持有的有限公司的股权为依据;3.4 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3.5 甲方保证对其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享有完全的独立权益,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第四条:转让款的支付4.1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将股权转让价款元支付给甲方;4.2 乙方所支付的转让款应为甲方转让的有限公司的股权。

第五条:股权的转让:5.1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共同委托公司董事会办理股份转让登记;5.2 上述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手续应于本协议生效后60日内办理完毕。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义务6.1 本次转让过户手续完成后,乙方即具有有限公司--%的股份,享受相应的权益;6.2 本次转让事宜在完成前,甲、乙双方均应对本次转让事宜及涉及的一切内容予以保密。

6.3 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将持有的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转让后,甲方对有限公司的出资比例变更为元人民币,乙方为元人民币。

6.4 甲方应对乙方办理批文、变更登记等法律程序提供必要协作与配合。

6.5 自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乙方在有限公司开始享受相应的权利,同时承担相应的义务和以出资额为限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7.1 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

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经济损失。

7.2 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八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8.1 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变更协议。

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本协议继续有效。

8.2 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8.3 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的履行时,须订立书面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第九条:适用的法律及争议的解决9.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9.2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提起诉讼。

第十条:协议的生效及其他10.1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报审批机关和登记机关各一份。

甲方:乙方:签订日期:关于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荆州市____有限公司股东____、____,同意公司股东____向____转让其在荆州市________有限公的____股权。

公司股东____、____在此声明:1、本人无条件放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出让股权所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2、本人放弃股权优先购买权的决定是无条件的和不会撤销的,并承诺在股权转让过程中不反悔。

公司股东(公司本次股权转让中的弃权股东)签字:年月日法律文件授权送达委托书授权人:被授权人: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决定:1、授权人在中国境内的各种法律文件、行政文书等由被授权人负责全权代理接收。

被授权人的地址:被授权人的联系方式:2、被授权人发生变更时,授权人应当签署新的《法律文件送达协议》并及时向荆州市工商局备案。

被委托人地址等事项发生变更的,也应及时向荆州市工商局外资科备案。

3、本授权送达委托书自________有限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

授权人签字(盖章):被授权人签字(盖章):年月日(注:本《法律文件授权送达委托书》一式三份,授权双方各执一份,荆州市工商局外资科备案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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