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多宝和王老吉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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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吉与加多宝之争

王老吉与加多宝之争



也有人认为: 与广药打官司加多宝一次都没赢, 红罐争或成马拉松,——一审结果对双方继续用 红罐无影响 。 如果任何一方不满意一审结果,那么就会二 审,即便二审出了结果,输掉的另外一方肯定还 会申诉,再等到高院裁定出结果。甚至对高院裁 定结果如有不满,任何一方都可向最高检提出抗 诉。“如果任何一方要把官司一直打到底,整个 过程下来最少2~3年,到那个时候,大局已定, 是谁的红罐,可能就不怎么重要了。


2010年11月,广药启动王老吉商标 评估程序,彼时王老吉品牌价值也被评估 为1080.15亿元,跻身目前中国第一品牌。 2011年4月,广药向贸仲提出仲裁请 求,并提供相应资料;5月王老吉商标案立 案,确定当年9月底开庭;后因鸿道集团一 直未应诉,开庭时间推迟至2011年Hale Waihona Puke 2月 29日,但当日仲裁并未出结果。
王老吉与加多宝之争
第一场:王老吉商标之争落幕,加 多宝或被索赔侵权费3亿

价值1080亿元的中国第一商标案终于尘 埃落定。2012年5月11日,中国国际经济 贸易仲裁委员会已裁决,广药集团与加多 宝母公司鸿道集团签订的商标使用补充协 议无效,鸿道集团将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 这意味着不管是红罐还是绿盒王老吉,以 后只有广药一个姓。


在王老吉看来,早在1995年广药与鸿道签订的《商标 使用许可合同》中就明确约定,授权鸿道生产经营红色罐 装、红色瓶装王老吉凉茶。如果没有所有权,又何来授权? 如今,广药收回红罐王老吉的生产经营权后,其特有装潢 权也随生产经营权一并转移至广药。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张 楚提到,根据双方在先签订的商标许可协议内容——“许 可人授权被许可人生产及销售红色罐装及红色瓶装王老吉 凉茶”,可以看到该许可协议存在明确约定,即凉茶为具 体商品,“王老吉”为授权商标,红色罐装和瓶装为具体 的包装装潢样式。该在先协议同样为解决该纠纷提供了较 为明确的权利义务参考。《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上白纸黑 字的规定成为此案的一大关键点。“红罐”属合同约定的 观点也得到多位法律专家的认可。

(整理)加多宝与王老吉之争.

(整理)加多宝与王老吉之争.

一、相识:王老吉的历史-加多宝的过去并不遥远的历史和一样不长的过去——王老吉凉茶由王泽邦始创于清道光八年,至今已有184年历史。

在动荡的社会中几经周折依然维持着经营。

1949年之后,王老吉凉茶分成了两支:一支被收归国有,后更名为“羊城药业”,隶属于广药集团。

另一支由王氏后人带到了香港,经营王老吉香港及海外业务,即“香港王老吉国际”,1993年,王氏后人王健仪出任该公司执行董事。

她们从哪里来-原来是这样——按理说,王老吉分家后隶属不同主人,本应互不相干,怎又牵扯出这么大一桩品牌诉讼案件?这要从一名东莞籍商人陈鸿道说起。

陈鸿道是一名活跃于粤港两地的贸易批发商,1995年,有意在内地经营凉茶产业的他与王氏后人王健仪进行了接触,并获得红罐装王老吉凉茶的配方。

然而,王氏后人仅拥有香港及海外的商标所有权,欲在内地经营王老吉凉茶饮料的陈鸿道,便转而与广州羊城药业寻求合作。

1997年2月13日,广州羊城药业王老吉食品饮料分公司(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与陈鸿道的香港鸿道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合同规定鸿道集团自1997年取得“王老吉”商标生产销售红色纸包装及红色铁罐装凉茶饮料的独家使用权,合同有效期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有效期为15年,后双方又于2001年续签合同,有效期共计20年。

为了王老吉凉茶的发展,鸿道集团投资成立了香港加多宝(广东)股份公司,由香港王老吉集团提供配方,经广州王老吉药业特许在中国内地独家生产,专门负责“红罐”王老吉凉茶的生产和销售,加多宝集团在内地先后设立了四个加工厂,把广药集团授权的王老吉凉茶品牌运作的风生水起。

二、联姻:加多宝的推动,王老吉的品牌之路相拥的里程很精彩——从1997年广药集团将红罐王老吉商标授权给鸿道集团后,加多宝就开始了对王老吉品牌的苦心经营,然而在2002年以前,王老吉凉茶只是一个区域品牌,销售业绩连续数年维持在1亿元左右,无法走出广东和浙南一带。

广药王老吉加多宝之争真相解密

广药王老吉加多宝之争真相解密

广药王老吉加多宝之争真相解密广药王老吉和加多宝之争一直未停过,自从去年5月广药收回王老吉商标后纷争越演越烈,甚至中间还出现过数次加多宝员工殴打王老吉员工的事件。

这样的一些恶意相向,不禁让我们广大消费者思考:为什么王老吉和加多宝两家不能和解?为何广药王老吉加多宝不能良性竞争?为何王老吉加多宝官司没完没了?5月29日在广州市新闻中心召开的广州市国资委和广州市检察院领导出席的王老吉凉茶媒体沟通会上,这些问题得以首次解密:王老吉之争的所有根源皆源于英资企业加多宝董事长陈鸿道的行贿畏罪潜逃。

广州市检察院在会上表示,目前对加多宝董事长陈鸿道的追捕仍在进行中。

而近日针对加多宝精心炮制带有恶意攻击性质的《传人篇》广告,广州市公证处做出10份公证材料,权威证明广药集团王老吉185年从秘方到工艺一脉相传,拥有独家正宗秘方。

广州市国资委对此也首度表态,王老吉属于国有资产,由广药集团拥有,广药集团是王老吉唯一合法传承实体,拥有和王老吉相关的所有权益。

广药集团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王老吉官网)国有资产严重流失:陈鸿道行贿导致“史上最廉价商标租赁”去年5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终局裁定广药集团获胜,成功收回红罐和红瓶王老吉凉茶生产经营权,到现在已经一年时间过去。

全程参与了王老吉商标案的广药集团副总经理倪依东揭秘了王老吉纷争的整个来龙去脉。

据悉,王老吉创始于1828年,主要有两个广州和香港两脉,其中香港支脉于1890年前后单独发展,民国二年正式和广州王老吉分家,一百多年间来无任何经营关系。

广州王老吉继承了王老吉的祖业和秘方,也就是今天广州王老吉药业的前身。

广州王老吉在民国时期,注册了王老吉商号、商标、王老吉公孙父子图商标等一系列无形资产。

1956年按照公私合营政策,国家以赎买方式从王老吉第四代传人手中承接了广州王老吉商标、秘方、工艺、员工等所有生产资料,成为国有企业并发展至今。

1996年广药集团成立,广州王老吉作为下属企业纳入广药集团管理,王老吉商标等无形资产归广药集团持有。

王老吉与加多宝纠纷案

王老吉与加多宝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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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教育:消费者对于产品的了解和认知对于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企业应该加强对消费者的教育, 提高消费者对于产品的认知度和忠诚度
经验教训
总之,王老吉与加多宝 纠纷案对于整个凉茶行 业以及商业竞争中的企 业都有很大的启示作用
企业应该从中吸取经验 教训,加强自身的规范 化和专业化管理,推动 行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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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le Waihona Puke 包装纠纷纠纷细节除了广告语之外,王老吉和加多 宝在包装上也存在纠纷。王老吉 认为加多宝的新包装侵犯了自己 的知识产权,而加多宝则认为王 老吉的包装设计过于雷同,存在 侵权行为。双方在包装设计上展 开了激烈的竞争,互相指责对方 侵权
渠道纠纷
此外,王老吉和加多 宝在渠道上也存在纠 纷。王老吉认为加多 宝在某些渠道上存在 窜货行为,而加多宝 则认为王老吉在某些 区域市场上的表现不 够积极。双方在渠道 管理上存在分歧,互 相指责对方不遵守市 场规则
PART 2
纠纷细节
广告语纠纷
王老吉和加多宝在广告语上存在 明显的纠纷。王老吉认为加多宝 的广告语存在误导消费者的情况 ,而加多宝则认为王老吉的广告 语侵犯了自己的权益。具体来说 ,王老吉的广告语强调"王老吉" 品牌的正宗性和历史渊源,而加 多宝则强调自己在凉茶市场上的 领导地位和品质保障
纠纷细节
到以下经验教训
经验教训
尊重知识产权:企业在商业竞争中要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加强自身
1 的知识产权保护,防止被他人侵权
遵守市场规则:企业在市场运作中要遵守市场规则,不进行不正当竞争和窜货等行为。同时也要加强对
2 渠道的管理,维护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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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多宝和王老吉的正名之争

加多宝和王老吉的正名之争

加多宝的困境

王老吉等于凉茶的认知已经深入人心很难撼动和改 变。经过多年的经营,王老吉在消费者心目中就等 同于凉茶,这个印象和认知已经在消费者心目中牢 牢扎根,在消费者心目中王老吉就等于凉茶,凉茶 的正宗就是王老吉。王老吉的诉求:怕上火,就喝 王老吉!这句诉求朗朗上口可以说已经妇孺皆知。 其他凉茶为什么一直无法超越王老吉,原因在于王 老吉的诉求是无法超越的,这句诉求很好的把产品 功能和消费者利益建立了关联并且和品牌很好的融 合到了一起,再加上王老吉本身历史的厚重感,王 老吉俨然成为凉茶代表凉茶正宗。



王老吉热销,加多宝功不可没。 品牌需要持续经营才可保持美誉度据报道,4 月份王老吉药业的儿童药已经换上了王老吉的 牌子,“金罐王老吉”绞股蓝饮料也开始在全 国招商,王老吉新品类绿豆爽、固元粥和龟苓 膏均已上市。 当市场上充斥着同一品牌的各类产品,提起王 老吉人们还会首先想到这是一个凉茶品牌吗? 广药集团在品牌经营上的做法并不专业。

消费认知很难改变最终将作用于渠道和经销商,渠道和 经销商将存在被招安和颠覆的可能。渠道和经销商是干 嘛的,渠道和经销商是要生存的,是要盈利的,而渠道 和经销商是卖依附于产品的品牌,是服务于消费者的, 消费者买不买账将决定渠道和经销商的最终选择。

王老吉的诉求是很难超越的,王老吉等于凉茶的认知已 经在消费者心目中牢牢扎根很难改变,即使加多宝凭借 自己目前较强的渠道掌控能力把货铺下去了,终端也有 很好的陈列,也有相关的活动和推广来促进,但这一切 取决于消费者买不买账,消费者不买账,你所有的计划 都会落空,可以想见,消费者不买账,渠道滞销,经销 商的掉头和反水是早晚的事,毕竟经销商群体要生存要 盈利,他们做的是生意而不是陪太子读书。

加多宝与王老吉商标之争

加多宝与王老吉商标之争

87加多宝与王老吉商标之争十大危机事件2011年,广药集团要求加多宝集团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一场长达7年的诉讼拉锯战自此展开。

王老吉始创于清朝道光年间,创始人王泽邦被公认为凉茶始祖。

随着时代的变迁,王老吉凉茶成为广药集团下属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一款产品。

该公司掌握着王老吉的配方,并注册了王老吉商标。

1993年,鸿道集团得到王老吉后人王建仪授权,可永久使用王老吉配方,同时也允许集团下属公司加多宝集团使用相应授权。

鸿道集团分别与广药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广药集团签署商标许可权,获准使用王老吉商标。

也就是说,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加多宝集团使用的配方均为王泽邦当年研制的配方。

因拥有商标使用权,所以,在1993至2011年间,加多宝集团一直使用着广药集团的商标“王老吉”。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市场上销售的红罐王老吉主要由加多宝集团生产,而绿盒王老吉主要由广药集团生产。

它们虽都名为“王老吉”,但由于加多宝集团的成功营销,红罐王老吉一路呈现爆炸式增长。

相比之下,绿盒王老吉要逊色很多。

如此巨大悬殊下,广药集团坐不住了,一系列争夺自此开启。

按照最初签署的王老吉商标许可协议,加多宝集团可使用王老吉商标至2010年。

也就是说,2011年,加多宝集团对于王老吉商标的使用权已超出限期。

但当时,王老吉商标已被估值超过1000亿元,对加多宝集团而言,物归原主如同割肉。

2012年5月9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补充协议无效,鸿道集团以及下属公司加多宝集团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

同年7月16日,北京一中院终审裁定驳回加多宝集团二次上诉。

广药集团首战告捷。

条条大路通罗马,这条不通换一条。

2012年,加多宝集团开始对红罐王老吉“变身”,强化“加多宝”品牌,并开始在红罐王老吉罐身上,印上同等字号的“王老吉”与“加多宝”。

广告语也随之更换,开始投放“加多宝凉茶连续7年荣获‘中国饮料第一罐’”等广告语。

由此也引发了广药集团与加多宝集团的第二次大战。

商战:解读王老吉与加多宝

商战:解读王老吉与加多宝

商战:解读王老吉与加多宝作者:路长全来源:《销售与市场·管理版》2015年第02期在竞争异常激烈的现代社会,千军万马冲杀着奔向行业的制高点,而最终能登顶的也就是那么几个人,可以分享胜利后的晚餐。

在冲杀的过程中,必然会有一大批人马或悲壮惨烈或默默无闻地倒下,成为壮大这个行业的奠基石;这也是一个敌人无处不在的社会,即使你已经修炼到了眼中无人的地步,你依然有敌人,你的敌人就是你自己,稍一疏忽,就有可能被自己打败。

因此商业的战争从未有过停止,在和平年代,商业的战场硝烟弥漫。

对于“加多宝和王老吉之争”的解读应该有三层:第一层是对错之争,两个企业究竟谁对谁错,这是最基本的认识,不再赘述;第二层是情理之争,两个企业谁占情谁占理;很少有人能看到第三层,加多宝、王老吉两股力量背后的第三股力量!加多宝和王老吉之争,首先是情理之争,是“生母”和“养母”之争。

王老吉占理:王老吉品牌属于广药集团,如同生母生了一个孩子,然后请养母把这个孩子抚养成人,现在广药集团把孩子要回来,理所当然。

所以王老吉是占了理的,这也是为什么王老吉永远打的是“理”的牌,为什么法院总判王老吉赢的原因。

加多宝占情:加多宝说这孩子是你生的,但是我辛苦把他养大,然后送到哈佛大学,把他培养成一代杰出人才,你说拿回去就拿回去了,养母和孩子也是有感情的啊!所以从情上,加多宝受到了老百姓的广泛同情。

很多事情合情不一定合理,合理不一定合情。

实际上在这场官司里,加多宝和王老吉都相互得益了。

因为这场“架”,增加了它们的曝光度和知名度。

所以尽管王老吉的广告费用远低于加多宝,但王老吉的知名度仍然很高。

而加多宝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长这么大,也得益于王老吉,可以说没有这场争斗,不管用多少广告费,加多宝都很难达到今天这个成就。

它们这场“架”给中国饮料行业注入了一股“热闹”的氛围。

很少有人能在战略层面上升到第三层境界:在加多宝和王老吉这两股力量背后还有第三种力量——政府。

解读加多宝和王老吉之争

解读加多宝和王老吉之争

怕上火喝什么?--解读加多宝和王老吉之争"怕上火,就喝王老吉"这曾是大家耳熟能详的广告词,如今广药集团收回"王老吉"的商标使用权,加多宝集团重磅打造加多宝凉茶,成为2012年的一大热点。

本文试图在这场纷争的背景下,首先回顾"王老吉"品牌的成长过程,然后讲述加多宝集团在败诉后如何妙手回春推出自己的"加多宝"凉茶品牌,从而为今后品牌营销及传播管理提供参考价值。

事件背景凉茶是广东、广西地区的一种由中草药熬制、具有清热祛湿等功效的"药茶"。

在众多老字号凉茶中,又以王老吉最为著名,被公认为凉茶始祖,有"药茶王"之称。

从王老吉品牌历史脉络可以看出,1949年建国初期,王老吉品牌一分为二,其中一支被归入广州羊城药厂,隶属于广药集团;而另一支随王泽邦的后人带到了香港,拥有中国香港和海外商标注册权。

1995年广药集团将罐装王老吉凉茶的商标使用权租给加多宝公司(隶属于鸿道集团),而广药集团生产绿色盒装王老吉凉茶。

王老吉红罐凉茶在加多宝公司的营销管理下迅速成长,十几年后,王老吉红罐凉茶在中国市场超越了可口可乐,成为"中国饮料第一罐",这也引发了两家企业对红罐王老吉商标的争夺。

2008年,广药集团开始与鸿道集团交涉,认定王老吉品牌为国有资产,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要求收回王老吉品牌的使用权;2010年广药集团启动法律程序,申诉2002-2003年期间与鸿道集团签订的补充协议无效,品牌使用权在2010年停止。

经过将近两年的申诉与调解,2012年5月中经贸裁决,加多宝公司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王老吉品牌回归广药集团。

这场纷争的导火索显然是利益之争,王老吉品牌价值超过千亿,谁见了都会眼红。

而两家企业截然不同的背景也预示着这场纷争的必然结局。

广药集团这位国企东家,收回王老吉品牌势在必得,但王老吉品牌在这十几年间成长的心智历程却是谁都抢不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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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信誉的重要性。 知法守法,遵守商业规则和法律规则。
总结
在法律制度和商业道德的规制下,公平竞争,共 同发展。
徐丹玲
石维莉
13国贸2班
陈佩佩 赵锦锦 费巧玲 王佳燚 周瑜婷 陈卓慧
2002年11月,双方签订 《“王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 将许可协议使用期限变更为20年。
2003年6月,双方再一次又签订了《关于“王 老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规定 了“王老吉”商标许可后的续展和备案事宜。
刑法、刑事诉讼法——加多宝行贿行为
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 给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含在经 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 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 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 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费、手 续费)的行为。 在签订两份补充协议后,一首促 成此事的李益民即被调查出收受 加多宝300万港币贿赂,案发后 以受贿罪被判无期徒刑。据此, 广电集团认为,王老吉被“严重 贱租”了。而这成为二者“婚变” 的直接导火线。
广告法——涉案广告语
重庆一中院一审判决,“怕上火就喝王老吉”广 告语不构成不正当竞争,驳回加多宝的诉讼请求。
广告法
之前,广州中院判决加多宝“王老 吉改名加多宝”广告语虚假宣传。
加多宝在输掉了王老吉商标许可纠纷官司 后,采用了“还是相同的配方、还是熟悉 的味道”广告语以及近似的包装装潢的方 法,将原来负载在王老吉商标上的后发商 誉移植到了加多宝上,属合理合法。
2月重启仲裁,贸仲建议调解,并 将仲裁延至5月10日。因鸿道集团 提出的调解条件是以补充合同有 效为前提,广药无法接受,调解 失败。 5/11贸仲裁决:广药集团与加多 宝母公司鸿道集团签订的两份商 标续约补充协议无效;鸿道集团 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
案例涉及法律条款
合同法、商标法——授权商标行为
仲裁法——打官司
仲裁法:为保证公正、 及时地仲裁经济纠纷, 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 益,保障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健康发展而制 定的法律。平等主体 的公民、法人和其他 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 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 纠纷,可以仲裁。
加多宝在其官方网站发出重要声明称,关于鸿道 (集团)有限公司与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商标许可 协议争议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已于 2012年5月9日作出了裁决。鸿道(集团) 有限公司 不服该裁决,并以该裁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仲裁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为由,于 2012 年 5 月 17 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撤销该裁 决的申请。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亦已依法立案。
加多宝在17年打造的自身企业商誉原有基础上,用以努力 维护自身商誉的正常商业工具和方法,用以将本属于自己 的东西予以培护和提高之用的,均合理、合法。
“移植”商誉?
商誉的主体是企业而非商标或其他商业标识,因此品牌商誉一语 值得商榷,另外,鉴于商誉在于企业即加多宝自身,因此“移植” 商誉的说法也不确切,即加多宝的商誉原本就是加多宝自己的 “相同的配方”也是“熟悉的味道”,本身就是属于合理合法的 行为,不存在有移植和移植是否合法的问题。
广药集团与鸿道集团 交涉,广药称王老吉 为国有资产事件涉嫌 国有资产流失,但双 方交涉未果
4月广药向贸仲提出仲裁请求 并提供相应材料; 5月王老吉商标案立案,9月开 庭;后因鸿道集团一直未应诉, 开庭推迟至同年12月29日,但 当日仲裁并未出结果来自19972000
20012002
2003
2008
2010
徐丹玲
13国贸2班
石维莉 (演讲)
陈佩佩 赵锦锦 费巧玲(制作PPT) 王佳燚 周瑜婷 陈卓慧(查找资料)
案例简介 模块简介
案例涉及法律条款
总结
案例介绍
广药与香港鸿道签 订商标许可使用合 同,后者授予子公 司加多宝集团在国 内销售红罐王老吉
广药原副董事长李益民 分别收受香港鸿道董事 长陈鸿道100万港元。 2002/11双方签署补充协 议,将商标续约期限延 长至2013
2011
2012
广药集团与香港鸿 道集团再签合同, 双方续约至2010年 5 月2 日
李益民再次收受陈 鸿道100万港币, 并在同月签署第二 份补充协议,约定 将王老吉商标租期 延长至2020年
2010/8广药集团向鸿 道发出律师函,申诉 李益民签署的两个补 充协议无效。 2010/11广药启动王老 吉商标评估程序,彼 时王老吉品牌估值 1080.15亿元,跻身中 国第一品牌
著作权法——红罐外观版权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 法》知工程设计图、产品设 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 作品和模型作品未经著作人 许可不得擅自使用,否则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
反不正当竞争法
本案中,加多宝集团通过广告的形式让消 费者认为加多宝凉茶连续七年获得全国罐 装饮料第一名,无形中忽视了王老吉商标 对于销量的贡献。上述行为没有充分尊重 双方合作的历史,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 破坏了商标许可使用制度的基本规则,为 加多宝品牌迅速取得了竞争优势,损害了 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 综上,涉案广告语由于在表达上不真实、 不恰当且遗漏了重要的信息,足以导致相 关消费者误解,侵犯了广药集团、王老吉 大健康公司的正当利益,损害了公平平等 的竞争秩序,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 九条所规制的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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