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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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质量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质量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质量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质量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通政办发[2015]53号【发布部门】南通市政府【发布日期】2015.04.29【实施日期】2015.04.2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质量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通政办发〔2015〕5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南通市质量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4月29日南通市质量工作考核办法第一条为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步伐,根据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国发〔2012〕9号)、国务院办公厅《质量工作考核办法》(国办发〔2013〕47号)和省政府办公厅《江苏省质量工作考核办法》(苏政办发〔2015〕6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质量工作的考核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质量包括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三个方面。

第三条考核工作在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由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

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1个考核年度。

考核工作一般安排在次年1月至3月进行。

第四条质量考核工作坚持科学严谨、注重创新、公平公正、体现绩效的原则。

考核以《南通市质量工作考核指标体系》(见附件)为基础,结合年度工作实际组织实施。

第五条考核指标体系由4项一级指标、16项二级指标、30项三级指标110个考核点、1项加分项和1项否决项组成。

具体为:(一)质量宏观管理,包括规划战略制定、制度机制建设、投入保障三部分。

其中,规划战略制定包括质量发展规划制定与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制定与实施2项指标;制度机制建设包括质量工作协调机制建立与运行、质量统计分析制度建立与开展、行业准入及产业政策落实3项指标;投入保障包括质量投入机制运行1项指标。

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通政办发[2016]91号【发布部门】南通市政府【发布日期】2016.08.16【实施日期】2016.08.1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通政办发〔2016〕9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南通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8月16日南通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16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国家、省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细化政务公开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一)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

在全面公开市、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基础上,实行清单动态管理,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

做好市级部门取消、下放、保留行政审批、职业资格等事项的公开工作,重点公开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以及清理规范后保留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市编办、市人社局、市法制办牵头落实〕(二)加强陆海统筹发展相关信息公开。

围绕陆海统筹发展重点工作推进和重大政策制定、公众关注热点等,采用新闻发布会、组织媒体采访、网上访谈等多种形式发布信息。

在制定陆海空间布局规划等重要规划方案过程中,要主动公开草案内容和决策依据,采取多种形式听取各方意见,并公开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

〔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海渔局牵头落实〕(三)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创建“江苏省质量兴市先进市”的实施意见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创建“江苏省质量兴市先进市”的实施意见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创建“江苏省质量兴市先进市”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3.03•【字号】通政办发[2009]37号•【施行日期】2009.03.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创建“江苏省质量兴市先进市”的实施意见(通政办发〔2009〕3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关于创建“江苏省质量兴市先进市”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三月三日关于创建“江苏省质量兴市先进市”的实施意见质量兴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升产业档次的重要抓手;是“扎实保增长、全面达小康”,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重要手段;是“抓转机、促发展”,提高全市经济综合竞争力的有效措施。

为深入开展质量振兴工作,组织发动全市上下积极创建“江苏省质量兴市先进市”,全面提高我市产品、工程、服务和环境等方面的质量,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加快向质量型、集约型、科技型和效益型方向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创建“江苏省质量兴市先进市”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明确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全国和省、市质量工作会议要求,坚持政府引导、部门协作、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机制,深入实施以质取胜、名牌和技术标准三大战略,全面提升我市经济运行质量、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增强城市核心竞争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总体目标是2009年通过江苏省质量兴市先进市督查验收,2010年迈入全国质量兴市先进市的行列。

具体目标如下:1.经济质量:继续保持全省领先的工业经济增长速度,财政收入、规模以上企业实现利润、利税增长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万元GDP能耗降幅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贯彻质量发展纲要推进质量建设行动计划

贯彻质量发展纲要推进质量建设行动计划

贯彻质量发展纲要推进质量建设行动计划贯彻质量发展纲要推进质量建设行动计划的文档引言质量是企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石。

为了推动我国质量水平不断提升,2016 年9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质量发展纲要》,并提出实施“质量强国战略”。

作为贯彻质量发展纲要的具体行动计划,各级政府和企业要积极推进质量建设行动计划的实施。

一、质量发展纲要的重要意义质量发展纲要提出了中国质量建设的战略目标和主要任务,旨在将我国打造成为全球质量强国。

纲要的出台不仅对于中国工业升级、经济转型和社会进步具有深刻的意义,也为推动全球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而通过贯彻纲要,我国可以实现以下三个方面的重要意义。

1、推行质量型发展。

以质量为核心,加强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加快产业转型和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

2、推动质量提升。

强化质量安全保障,提高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水平,增强国家安全和品牌竞争力。

3、推进质量文明进步。

推行公正透明的质量标准和认证体系,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同时也增强了消费者的权益保障和意识。

二、质量建设行动计划的重要意义质量建设行动计划是落实质量发展纲要的具体实施方案,是振兴实体经济的关键举措。

推进质量建设行动计划的实施,具有以下几方面的重要意义。

1、提高产品质量水平。

企业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将“质量至上”作为企业的核心价值观,加大对产品质量的重视,优化产品结构,提高竞争力。

2、促进科技创新。

借助质量体系建设,不断推进科技创新,提高生产效率和成本控制能力,加快产业升级和转型。

3、加强食品安全保障。

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加大食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检测力度,建立完善食品溯源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4、提高服务质量水平。

服务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提高服务质量水平可以促进消费升级,增强消费者的信心和满意度,提高国家的品牌形象。

5、加强质量标准体系建设。

逐步建立国际化、规范化、精细化和制度化的质量标准体系,提高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水平,促进质量和技术创新不断发展。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市区工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市区工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市区工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3.28•【字号】通政发〔2016〕27号•【施行日期】2016.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市政府关于促进市区工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通政发〔2016〕2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加快推进《中国制造2025南通实施纲要》(通政发〔2015〕46号)和《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通政发〔2015〕38号),整合市区工业政策资源,聚焦发展重点,驱动转型升级,现提出如下政策意见:一、强化项目引领(一)鼓励重大项目。

对新开工总投资3亿元(战略性新兴产业1亿元)以上的企业,按开工建设、竣工投产、达产达效三个节点分别考核,视企业投产后效益情况进行奖励,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二)鼓励技术改造。

对设备投资超500万元的技术改造项目,按设备投资额的8%补助;当年开工且年内竣工投产的,按设备投资额的10%补助。

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对当年竣工投产且当年完成设备投入超1亿元的,专项补助1000万元,超2亿元的专项补助1500万元。

(三)鼓励“双百工程”。

对列入省市“双百工程”的项目,补助标准和上限分别提高50%。

二、扶持重点产业(四)扶持船舶产业。

全年新接船舶和海工装备订单50亿元以下的,每1亿元奖励8万元,单个企业年度奖励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全年新接船舶和海工装备订单50亿元及以上的,奖励500万元。

鼓励金融机构为船舶海工企业开具保函,帮助企业解决争取海外订单困难的问题,缓解企业融资困难。

如出现保函项下履行订单的资金困难,政府将通过设立“资金池”等方式,积极统筹各类资源,化解金融风险。

实施船舶海工产业链补链计划。

贯彻质量发展纲要实施方案

贯彻质量发展纲要实施方案

贯彻质量发展纲要实施方案
质量发展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也是国家经济发展的基础。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质量发展纲要实施方案,促进我国质量事业的持
续发展,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推动质量发展纲要的实施。

首先,要加强质量意识,提高全社会的质量素养。

只有不断增
强人们的质量意识,才能够推动质量发展纲要的实施。

各级政府部
门和企业要加大对质量教育的投入,培养人们的质量观念,提高产
品和服务的质量水平。

其次,要加强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

企业要加强
内部管理,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不断改进生产工艺,提高产
品质量,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同时,要加强质量监督,建立健全质量监督体系。

各级质量监
督部门要加大对产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此外,要加强质量科技创新,提高质量技术水平。

企业要加大
对质量科技创新的投入,不断提高产品和服务的技术含量,提高质
量技术水平,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最后,要加强质量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质量发展环境。

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要加强质量文化建设,培育和践行诚实守信、精益求精的质量文化,营造良好的质量发展环境,推动质量发展纲要的实施。

总之,质量发展纲要的实施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需要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的积极参与。

只有通过不懈的努力,才能够实现质量发展纲要的目标,推动我国质量事业的持续发展。

希望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能够认真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实施方案,为我国质量事业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3年行动计划》印发

《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3年行动计划》印发

龙源期刊网
《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3年行动计划》印发
作者:
来源:《办公室业务》2013年第03期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3年行动计划》,明确2013年质量工作重点。

今年的《行动计划》突出强调强化惠民生产品和服务的质量监管。

包括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推进实施清洁生产促进工程,完善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标准体系和认证认可制度,加强车用汽油、柴油产品质量监管,在旅游、金融、汽车售后和社区服务等重点民生领域启动服务质量满意度调查试点,开展计量惠民专项行动和能效标识产品专项执法打假等。

针对长期以来的“三农”热点问题,《行动计划》明确要求加强服务“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同时,《行动计划》要求国家质检总局牵头加强重点工程和重大设备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开展“质检利剑行动”,严厉打击重点消费类产品制售和进口环节中的违法行为。

《行动计划》要求探索建立“中国精品”培育机制。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3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3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3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5.22•【字号】苏政办发[2013]90号•【施行日期】2013.05.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3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苏政办发〔2013〕90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3年行动计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5月22日江苏省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3年行动计划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3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13〕18号),进一步明确2013年我省质量工作重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加快质量强省建设步伐研究制定指导意见,推进质量强市、质量强县(市、区)、质量强业、质量强企建设,促进点、线、面整体质量水平的提升。

建立质量强省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出台《江苏省质量强省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推动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将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并做好考核评价工作。

完善江苏省质量奖评审工作机制、推广工作体系,组织开展第二届江苏省质量奖评审工作,积极争创中国质量奖,指导推进各地政府质量奖励工作。

力争2个城市创成“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

(省质监局牵头,省质量强省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二、强化质量安全监管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重点,推进实施清洁生产促进工程,推广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国家标准,落实认证认可、生产许可等市场准入制度,严格高耗能、高污染、质量低劣项目的准入和退出管理。

在旅游、金融、汽车售后和社区服务等领域启动服务质量满意度调查试点,推动物流、商务和技术服务等行业提升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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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
2016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法规类别】质量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通政办发[2016]57号
【发布部门】南通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05.25
【实施日期】2016.05.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6〕5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南通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25日
南通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再升级,建设强富美高新南通,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围绕“迈上新台阶、建设新南通”发展目标,坚持“质量为先、服务发展”理念,弘扬“崇信致先、强企惠民”质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主线,以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扶持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推动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保障改善民生,努力建设南通质量、标准、品牌、信誉,为打造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升级版,建设强富美高新南通做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一)质量创新
1.质量标杆。

培育争创江苏省质量奖或质量管理优秀奖1~2个;创市长质量奖2~4个,质量标兵企业30个,现场管理良好行为企业30个;鲁班奖或国优工程3个,省级优质产品工程100个。

2.基础升级。

新增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等体系认证数300个;省级能源管理示范企业3~5家;管理创新、质量改进课题40个;绿色产品、无公害产品、有机产品认证100个;国家、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4个;中国出口质量安全示范企业1~2家;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50%以上;申报建设国家级、省级质检中心1~2家,新增省级企业研发机构20家,大中型工业企业和规模以上高企研发机构建有率达到90%以上。

3.人才建设。

力争设立省级以上企业博士后工作站、院士工作站1~3个;培训首席质
量官1000个,质量检验人员1000人,卓越绩效管理自评师200人。

(二)标准引领
1.主导标准。

建立全国技术标准专业委员会分委员会或工作组6个,主导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300个,承担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30项,国家、省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30个,生产加工企业标准覆盖率99%;制(修)订行业、地方服务标准2个。

2.技术创新。

力争新增国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100家,省民营科技企业400家,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争取达到2.6%;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产品450个,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值的比重45%以上,力争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超过16件。

(三)品牌发展
1.品牌培育。

力争“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获批命名1个;争创江苏省区域名牌1~2个;争创江苏省优质产品生产示范区1~2个;创建南通市质量先导区5个。

争创江苏名牌产品75个,培育南通名牌产品300个;新认定中国驰名商标3个,省著名商标15~20个,知名商标60个。

2.品牌价值。

企业品牌价值评价申报数10~20个;区域品牌价值评价申报数3~5个,品牌经济占规模以上企业增加值达12%。

(四)质量信誉
1.质量水平。

国家、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检综合合格率90%以上,重点食品监督检查合格率95%以上;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96%以上;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100%,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率100%,高速公路、桥梁项目优良率100%;水利工程单元质量合格率100%;环境质量绿色发展综合指数82以上。

2.质量安全。

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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