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创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改革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改革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日期】2024.06.12•【文号】•【施行日期】2024.06.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改革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规函〔2024〕2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管理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掌握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自创区)发展改革进展情况,总结成效,发现问题,进一步强化自创区改革示范引领作用,现组织开展自创区发展改革情况评估工作。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本次评估对象为国务院批复的23家自创区(名单见附件1)。
评估时间基准为自批复之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
二、评估内容本次评估包括五个方面:一是目标定位实现情况,包括在落实国家战略、实现功能定位和建设目标等的情况;二是创新发展成效情况,包括创新资源集聚、创新主体培育、产业竞争提升、创新生态优化等的情况;三是改革任务落实情况,包括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体制、成果转移转化机制,以及财税金融、人才引育、开放合作、营商环境等方面改革的情况;四是示范效应发挥情况,包括出台政策的示范性和带动性,以及自创区与自贸区联动发展等的情况;五是管理机制保障情况,主要包括自创区组织机构的设立、运行和保障情况,以及法规政策制定情况。
本次评估在各自创区自评估的基础上,进一步结合专题座谈、实地调研、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开展总体评估。
重点评估意见采取适当方式反馈至自创区管理部门,总体成效和结论将汇总凝练形成专题报告呈报党中央、国务院。
三、工作要求(一)本次评估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指导,委托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以下简称部火炬中心)开展具体工作。
(二)请各自创区管理部门组织本区域内自创区开展自评估工作,并做好初步审查和监督。
海南省教育厅转发关于做好第十四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准备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教育厅转发关于做好第十四届全国大学生创新
创业年会准备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海南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21.04.26
•【字号】
•【施行日期】2021.04.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
正文
海南省教育厅转发关于做好第十四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
会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本科院校:
现将《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第十四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准备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院校从本校“国创计划”各类创新创业计划训练项目中认真组织遴选,积极推荐项目参会。
请各高校按通知要求在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网址:
/)上填报年会推荐项目材料,填报前认真阅读《第十四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项目成果网络填报操作指南》和《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改革成果项目和创业推介项目准备及遴选要求》(在网页通知公告栏查看下载)。
各高校推荐上报学术论文、改革成果项目、创业推介项目各1项,填报推荐截止日期为5月31日。
海南大学作为部省合建高校,按通知要求单
列完成推荐报送。
联系人:熊文军,联系电话:65343725。
海南省教育厅
2021年4月26日。
关于遴选第九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河南赛区暨第十二届河南省创新创业大赛承担机构的公告

关于遴选第九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河南赛区暨第十二届河南省创新创业大赛承担机构的公告
根据《科技部关于举办第九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国科发火〔2020〕137号)要求,我省拟于7-10月举办第九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河南赛区暨第十二届河南省创新创业大赛,以助力科技企业复工复产,促进创新创业迈上新台阶。
省科技厅拟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择优遴选承担机构开展此项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承担机构资质要求
1.承担机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科技信息交流或咨询服务相关内容);
2.承担机构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开展相关工作充足人员队伍保障和承担往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郑创汇”国际创新创业大赛相关工作经验。
3.承担机构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略)查询信用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
二、购买服务内容
1、按要求做好大赛的筹备工作;
2、做好大赛资格审查、初赛、复赛、决赛等各项赛事的组织、会场布置、服务等工作;
3、做好郑州、洛阳等分赛区赛事对接辅导工作;
4、筹办大赛颁奖仪式,按照要求做好大赛颁奖仪式的相关准备、会务等工作;
5、组织有关企业参加全国行业总决赛;
6、积极开展大赛总结,对获奖企业进行动态调查,跟踪服务大赛企业;参加行业赛等工作;完成大赛各种临时性任务。
有意向的单位请参考购买服务内容,拟定工作方案建议书(参考格式见附件),并于下周一(6月18日)下班前向报送省科技厅(纸质文件5份,word电子版一份)。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2024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2024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文化和旅游部
•【公布日期】2024.09.09
•【文号】文旅科教函〔2024〕491号
•【施行日期】2024.09.09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文化
正文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2024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
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文旅科教函〔2024〕49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国艺术研究院、国家图书馆、故宫博物院、国家博物馆、文化和旅游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中国旅游研究院,文化和旅游部共建院校:
根据《2024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实施方案》,经申报推荐、评审、公示,我部确定2024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立项名单,现予公布。
请各项目承担单位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保障,按要求推进研究任务。
我部将加强日常管理和动态检查。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
2024年9月9日附件:2024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立项名单。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1.04.29•【字号】琼教高〔2021〕55号•【施行日期】2021.04.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琼教高〔2021〕55号各本科高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进一步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21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要求,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21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立项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培育按照建立国家、地方、高校三级“大创计划”培育实施体系的要求,坚持“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鼓励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
在项目培育的基础上,组织学生团队申报“国创计划”项目,组织符合条件的团队报名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提升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二、项目管理“国创计划”实行项目制管理,在类型上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在类别上从2021年起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两类。
(一)项目类型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举办2023年“创·在上海”国际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举办2023年“创·在上海”国际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公布日期】2023.02.16•【字号】沪科〔2023〕34号•【施行日期】2023.02.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计划正文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举办2023年“创·在上海”国际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沪科〔2023〕34号各有关单位: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市科技工作党委、市科委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教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国资委、上海科创办、团市委、市妇联、市工商联、市科协举办2023年“创?在上海”国际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
现将有关大赛事宜通知如下:一、大赛宗旨大赛以“创?在上海”为主题,旨在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引导更广泛的社会资源支持创新创业,树立创新创业品牌,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打造一批科技创业明星,激发全社会的创新创业热情,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二、参赛对象符合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有关要求,注册在本市区域内且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的特征,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生产及服务等方面的业务,一般无知识产权纠纷,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的非上市企业。
依据企业上年度销售规模分为小微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
三、赛事安排(一)小微企业组1、参赛类型大赛分为常规赛和专题赛两大部分。
同一企业在常规赛和专题赛中只能选择其一参赛,不能重复报名。
常规赛分为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六个行业比赛。
专题赛分为集成电路专题赛、生物医药专题赛、人工智能专题赛、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专题赛。
2、参赛条件(1)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3000万元。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要求,深入推进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国创计划)工作,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造就创新创业生力军,加强国创计划的实施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创计划是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的优秀项目,是培养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重要举措,是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载体。
第三条国创计划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遵循“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原则,旨在通过资助大学生参加项目式训练,推动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促进高校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培养大学生独立思考、善于质疑、勇于创新的探索精神和敢闯会创的意志品格,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的高水平创新创业人才。
第四条国创计划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战略需求,重点支持直接面向大学生的内容新颖、目标明确、具有一定创造性和探索性、技术或商业模式有所创新的训练和实践项目。
国创计划实行项目式管理,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一)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二)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三)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教育部是国创计划的宏观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一)制定国创计划实施的有关政策,编制发展规划,发布相关信息。
国创大赛策划书3篇

国创大赛策划书3篇篇一《国创大赛策划书》一、大赛背景随着国家对创新创业的大力支持,越来越多的创新项目和创业团队涌现出来。
为了进一步激发创新活力,挖掘优秀的国创项目,特举办本次国创大赛。
二、大赛目的1. 挖掘具有创新潜力和商业价值的国创项目。
2. 为创业者提供展示平台和交流机会。
3. 促进创新成果转化,推动经济发展。
三、参赛对象全国范围内的高校学生、科研机构人员、企业团队等。
四、大赛时间及地点时间:[具体时间]地点:[详细地点]五、大赛组织架构1. 主办单位:[主办单位名称]2. 承办单位:[承办单位名称]3. 支持单位:[支持单位名称]六、大赛流程1. 报名阶段通过线上平台开放报名通道,参赛团队提交项目相关信息及资料。
2. 初赛阶段组织专家对报名项目进行评审,筛选出进入复赛的项目。
3. 复赛阶段复赛采用现场路演的方式,参赛团队进行项目展示和答辩,评选出进入决赛的项目。
4. 决赛阶段决赛同样采用现场路演的方式,邀请知名专家、企业家等担任评委,评选出各个奖项。
七、大赛奖项设置1. 一等奖:[X]名,奖金[X]元及荣誉证书。
2. 二等奖:[X]名,奖金[X]元及荣誉证书。
3. 三等奖:[X]名,奖金[X]元及荣誉证书。
4. 优秀奖:[X]名,荣誉证书。
八、宣传推广1. 利用社交媒体、官方网站等渠道进行广泛宣传。
2. 邀请媒体对大赛进行报道。
3. 在高校、科研机构等场所张贴海报、发放传单。
九、评委组成邀请行业专家、知名企业家、投资机构代表等组成评委团。
十、大赛经费预算1. 奖金及奖品费用:[具体金额]2. 宣传推广费用:[具体金额]3. 场地租赁及布置费用:[具体金额]4. 评委费用:[具体金额]5. 其他费用:[具体金额]十一、注意事项1. 参赛项目必须为原创,不得抄袭。
2. 参赛团队应按时提交相关资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 大赛组织方对参赛项目拥有展示、宣传等权利。
4. 大赛最终解释权归组织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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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表一:北京师范大学2009年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情况统计汇总表(推荐单位)
北京师范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注:各项目负责人需认真填写表2、表3、表4内容。
学生填写完整后将电子版发至本部院系,由教务员老师按部院系进行汇总后,将电子版提交教务处。
附件5 表一:北京师范大学2009年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情况统计汇总表(推荐单位)
日期:20 年 月 日推荐单位联系人: 办公电话: 手机: 电子邮件:
附件5 表一:北京师范大学2009年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情况统计汇总表(推荐单位)
附件5 表一:北京师范大学2009年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情况统计汇总表(推荐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