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绒章程
羽绒厂管理制度

羽绒厂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羽绒厂的管理行为,保障员工权益,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羽绒厂的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生产人员、销售人员等。
第三条羽绒厂是一个生产性企业,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纪律性。
第四条羽绒厂的管理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价,不设任何歧视。
第二章员工管理第五条招聘入职1. 羽绒厂在招聘员工时,要坚持公开、平等的原则,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潜规则。
2. 招聘工作的途径应当多种多样,公开、透明。
3. 入职员工需进行员工培训,包括公司制度、安全操作规范等内容。
第六条劳动合同1. 羽绒厂与员工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可续签。
2. 劳动合同要真实、合法,包括工资、工作职责、劳动保护、福利等内容。
3. 公司须在员工入职后30日内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相关手续。
第七条薪酬福利1. 公司要按照国家规定,及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并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2. 公司应当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让员工享有法定的休息日、带薪年假等福利。
3. 公司可依据员工的表现、绩效情况进行奖惩,但奖惩要公平、公正。
第八条员工培训1. 公司需要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的技能水平,使员工具备应对市场竞争的能力。
2. 公司可以安排员工进行业务外的培训学习,提升员工整体素质。
第三章生产管理第九条安全生产1. 公司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
2. 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禁违规操作,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性。
第十条生产质量1. 公司要按照国家标准,严格把关产品的质量,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公司的要求。
2. 生产过程要进行全程跟踪监控,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第十一条设备维护1. 公司要保障生产设备的正常运转,定期进行设备维修和保养。
2. 员工运用设备时要进行检查,确保设备的安全性。
羽绒厂家供货合同范本

羽绒厂家供货合同范本名称: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名称: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供应羽绒事宜,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货物名称、数量、价格1. 乙方同意向甲方购买______羽绒,规格为______,数量为______。
2. 货物的单价为______元/______(单位),总价为______元(大写:______)。
二、质量标准1. 甲方所供应的羽绒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乙方的质量要求。
(1)绒朵的大小和形状应均匀;(3)羽绒的清洁度应良好,无异味;三、交货方式及地点1. 交货方式:甲方负责将货物运输至乙方指定的地点。
2. 交货地点:______。
四、交货时间甲方应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货物交付给乙方。
五、验收1. 乙方应在收到货物后的______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
2. 如乙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负责更换或退货。
3. 验收合格后,乙方应签署验收报告。
六、付款方式1. 乙方应在收到货物后的______天内支付货款。
2. 付款方式为:______。
七、违约责任1. 如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数量和质量交付货物,应按照合同总价的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 如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货款,应按照未支付货款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羽绒章程

河南至真羽绒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河南至真羽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条公司住所:浚县黎阳产业集聚区第四条公司营业期限:永久存续。
第五条公司为自然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六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八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经营范围第九条公司的经营范围:鸭绒加工、生产、销售。
第十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十一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由股东一次性足额缴纳。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十二条公司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四章股东第十三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一)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中分取红利;(二)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三)查阅公司会计帐簿,查阅、复制公司章程、有关决议或者决定、财务会计报告;(四)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五)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四条股东承担如下义务:(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二)足额缴纳出资;(三)保证公司资本的独立、真实、充足;(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五条股东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委派或者更换执行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决定其报酬事项;(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六)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七)审议批准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十)对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一)修改公司章程;(十二)对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十三)决定聘用或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十四)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rds羽绒责任标准

rds羽绒责任标准
RDS羽绒责任标准是指对于采购和生产羽绒制品时需要遵循的一系列环境和动物福利方面的标准和要求。
该标准由国际非营利组织ResponsibleDownStandard(RDS)制定,旨在保障羽绒制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同时确保采购和生产过程中不对动物造成伤害。
该标准要求生产商和供应商必须使用符合RDS标准的羽绒,确保生产过程中不使用任何强制性动物实验、羽绒采集过程中不对鹅和鸭施以暴力或损害健康的行为。
同时,生产商还需确保生产过程中的环境、劳动力和社会责任等方面符合标准要求。
RDS羽绒责任标准已经得到各大品牌企业的认可和采用,成为了羽绒制品行业的一种普遍规范。
通过遵循RDS标准,消费者可以放心购买质量和安全性得到保障的羽绒制品,同时也为保护动物福利和环境做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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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绒制品厂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厂内部管理,提高羽绒服制品生产效率和质量,保障员工权益,促进企业发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厂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管理、技术人员及辅助人员。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应经厂部研究决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章员工入职与离职第四条员工入职应具备以下条件:1. 符合岗位要求,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2. 持有相关学历或职业资格证书;3. 通过厂部组织的面试和培训。
第五条员工入职后,应按照规定时间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第六条员工离职应提前一个月向厂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厂部批准后方可离职。
第七条员工离职时,应办理离职手续,结清工资,归还厂部财产。
第三章工作时间与休息第八条本厂实行标准工作时间制度,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
第九条员工加班应经厂部批准,加班工资按国家规定支付。
第十条员工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
第四章员工行为规范第十一条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厂部形象,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第十二条员工应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十三条员工应服从工作安排,遵守操作规程,确保生产安全。
第十四条员工应爱护厂部财产,不得损坏、浪费。
第十五条员工应保持工作场所整洁,不得在厂区内吸烟、饮酒。
第五章奖励与惩罚第十六条员工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取得显著成绩的,给予奖励。
第十七条员工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降职、解雇等处罚。
第六章财务与工资第十八条员工工资按月发放,按时足额支付。
第十九条员工工资构成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等。
第二十条员工工资调整按厂部规定执行。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厂部所有。
第二十二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三条本规章制度的修改、补充,由厂部负责。
第二十四条本规章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厂部相关规定执行。
羽绒采购质量管理制度

羽绒采购质量管理制度一、引言羽绒产品是一种高端的冬季保暖产品,在市场上有着广泛的应用。
为保证公司羽绒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确保产品质量达到标准要求,制定羽绒采购质量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二、目的为了规范羽绒产品的采购流程,确保所采购到的羽绒原料质量可靠、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并有效降低产品瑕疵率,提高产品质量,保证客户满意度。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到羽绒产品采购的环节,包括对羽绒原料的选择、采购流程、质量管控等。
四、羽绒原料的选择4.1 供应商评估与选择公司应建立供应商库,并对潜在供应商进行评估。
评估的依据包括供应商的生产能力、质量管理体系、技术能力、产品质量等。
只有经过评估并符合公司要求的供应商才能成为正式供应商。
4.2 原料抽检公司应定期对所采购到的羽绒原料进行抽检,检查原料是否符合公司的质量标准要求。
抽检的项目包括羽绒的纯度、弹力、细度等。
原料抽检结果应记录并留存供日后查询和追溯。
五、羽绒采购流程5.1 采购需求确认采购部门应根据销售预测和库存情况,确定羽绒产品的采购需求,并编制采购计划。
5.2 供应商选择与谈判采购部门根据采购计划,对潜在供应商进行选择,并与供应商进行谈判,以获取最优的采购条件。
5.3 合同签订经过谈判确定供应商后,采购部门应与供应商签订正式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对合同进行存档。
5.4 送样与样品确认供应商在交货前应提供样品给公司,公司应对样品进行检验,确保符合要求后方可确认交货。
5.5 产品验收公司在收到羽绒产品后,应进行严格的验收检查,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公司标准。
验收结果应记录并留存供供应商追责和纠纷解决。
六、质量管控6.1 过程控制公司应建立羽绒产品的生产过程控制标准,包括原料采购、产品制造、成品质量检查等环节的控制要求,确保每个环节的质量可控。
6.2 不合格品管理如果羽绒产品被确认为不合格品,公司应及时采取合理措施进行处理,如返工、退货等。
不合格品处理记录应保存供追溯和质量改进分析之用。
羽绒工厂管理制度

羽绒工厂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羽绒工厂的管理,提高生产效率,保障员工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羽绒工厂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本工厂从事生产、管理、销售等工作的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外包工等。
第三条工厂负责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依法经营,履行社会责任。
第四条员工应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维护公司形象,做到积极主动、勤勉努力、团结协作。
第五条管理制度的修订应经公司负责人审批,经员工代表议定。
第二章生产管理第六条生产部门应准确掌握订单要求,合理安排生产计划,确保交货期。
第七条生产部门应严格按照生产工艺流程操作,确保产品品质。
第八条生产部门应做好生产记录和质量记录,确保产品质量可追溯。
第九条品检部门应负责对生产产品进行抽检,确保产品合格率。
第三章质量管理第十条全体员工应了解和掌握产品质量标准,做到不合格品不进入下道工序。
第十一条认真执行质量管理程序,确保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第十二条质检人员应按照公司质量管理规定,履行好职责,杜绝漏检和错检现象。
第十三条质量管理部门应及时向上级汇报质量状况,提出改进措施。
第四章安全生产第十四条生产部门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职责。
第十五条设立安全专职人员,对生产环境进行监测,严防事故发生。
第十六条安全教育培训,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
第十七条安全管理部门应检查生产设备,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五章劳动保护第十八条公司应向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保障员工身体健康。
第十九条公司应为员工购买劳动保险,保障员工工伤医疗权益。
第二十条公司应设立员工休息室,并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
第二十一条全体员工应加强个人防护意识,使用好安全防护用品。
第六章福利待遇第二十二条公司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为员工支付工资。
第二十三条公司应按照规定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发放年终奖金。
第二十四条公司应优先考虑员工的节日福利和活动安排,积极发展团队文化。
第七章管理监督第二十五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各部门的监督与管理。
责任羽绒标准

责任羽绒标准
责任羽绒标准是指对羽绒制品的品质、安全性、可持续性等方面进行规范和要求的准则。
这些标准通常由行业协会、政府机构或非政府组织制定,以确保羽绒制品符合消费者需求,并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责任羽绒标准通常包括以下方面的要求:
1. 羽绒品质:要求羽绒制品所使用的羽绒必须符合一定的品质标准,包括羽绒的填充量、含绒量、杂质含量、气味等级等方面。
这些指标将直接影响羽绒制品的保暖性、舒适度和耐用性。
2. 安全性:要求羽绒制品必须符合安全标准,包括对羽绒中可能存在的有害物质进行限制,如微生物、重金属、甲醛等。
此外,还要求羽绒制品在生产过程中不得使用对人体有害的化学物质。
3. 可持续性:要求羽绒制品的生产过程必须符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包括对资源的合理利用、环境保护等方面。
例如,要求羽绒制品所使用的羽毛和绒必须来源于合法渠道,不得从非法渠道获取;同时,要求羽绒制品的生产过程必须符合节能减排、绿色生产等要求。
4. 标识和信息披露:要求羽绒制品必须在产品标识上明确注明所使用的羽绒类型、填充量、含绒量等信息,以便消费者了解产品的详细信息。
此外,还要求羽绒制品的生产商和销售商必须向消费者提供相关的安全和环保信息。
总之,责任羽绒标准旨在提高羽绒制品的质量和安全性,保护消
费者的权益,同时促进羽绒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这些标准的实施将有助于提高行业的整体形象和市场竞争力,为消费者提供更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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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至真羽绒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河南至真羽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条公司住所:浚县黎阳产业集聚区
第四条公司营业期限:永久存续。
第五条公司为自然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六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八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经营范围
第九条公司的经营范围:
鸭绒加工、生产、销售。
第十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一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由股东一次性足额缴纳。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十二条公司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四章股东
第十三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中分取红利;
(二)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三)查阅公司会计帐簿,查阅、复制公司章程、有关决议或者决定、财务会计报告;
(四)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五)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四条股东承担如下义务: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二)足额缴纳出资;
(三)保证公司资本的独立、真实、充足;
(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五条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委派或者更换执行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决定其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对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十三)决定聘用或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
所;
(十四)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股东依职权作出上述决议时,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六条股东与公司签定的交易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签名和盖章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七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合法继承人继承其股东资格。
第十八条股东可以依法转让其股权。
股东依法转让其部分股权的,应当变更公司形式。
第五章执行董事、经理、监事
第十九条公司设执行董事,由股东委派或更换。
执行董事每届任期为2年。
(注:不得超过三年)任期届满,经股东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条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向股东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的决议或者决定;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的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一条公司设经理,由股东聘任或者解聘(或担任)。
经理行使以下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或者执行董事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股东或者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二条公司设监事一名。
非职工代表出任的,由股东委派或更换。
职工代表出任的,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经委派或选举可以连任。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三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的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向股东提出议案;
(五)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章公司财务、会计
第二十四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于每一会计年度终了后的三个月内送交股东。
第二十五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同意,还可以
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应依法分配红利。
第七章公司的解散和清算
第二十六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决定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公司有前款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第二十七条公司因章程前条第(一)、(二)、(四)项的规定而解散的,应当依法组建清算组并进行清算;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二十八条清算组由股东和其聘用人员组成,依照《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行使职权和承担义务。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所称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指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三十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股东。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
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十一条公司根据需要或因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而修改公司章程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公司原登记机关备案。
股东签名(盖章):
年月日
备注:
一、制定公司章程前,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委托的公司登记代理人应当阅读过《公司法》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二、本章程样本是公司登记机关为方便申请人办理公司登记而拟订的,仅供申请人参考,并非强制使用。
申请人可以依法另行制定本公司章程。
三、申请人借鉴本章程样本时,除《公司法》第八十二条所规定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外,其余条款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删减;公司也可以根据情况对本章程样本的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及增加任意记载事项。
但是,所增加的条款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得与《公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相抵触。
四、本章程样本中凡加“括号”的地方,可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选择,然后去掉括号。
五、本章程样本中凡加“注”的地方,可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然后去掉所“注”内容。
有限公司关于委派
执行董事、监事、经理的决定
经有限公司股东研究决定:
委派同志出任公司执行董事,即公司法定代表人;
委派同志出任公司监事;
聘任同志担任公司经理;
以上人员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股东签字:
时间:。